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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費者進行投訴的動機指的是

發布時間:2021-07-18 19:41:00

① 消費者使用互聯網金融產品的主要動機

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解決問題:
1、方便快捷。

② 中國銀監會關於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切實做好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的通知的主要內容

第一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牢固樹立公平對待金融消費者的觀念,並將其融入公司治理和企業文化建設當中,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應當將關注和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重要職責之一,並確保高級管理層有效履行相應職責。總行和各級分支機構應當確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
第二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完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制定投訴處理工作流程,落實崗位責任,及時妥善解決客戶投訴事項,積極預防合規風險和聲譽風險。
第三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設立或指定投訴處理部門,負責指導、協調、處理客戶投訴事項。
第四章:投訴處理工作人員應當充分了解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銀監會有關監管規定,熟悉金融產品與金融服務情況,掌握本機構有關規章制度與業務流程,具備相應的工作能力,公平、友善對待金融消費者。
第五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能力建設,規范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程序,明確投訴處理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有效提升現場投訴處理能力。
第六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為客戶投訴提供必要的便利。在各營業網點和官方網站的醒目位置公布電話、網路、信函等投訴處理渠道。投訴電話可以單獨設立,也可以與客戶服務熱線對接;與客戶服務熱線對接的,在客戶服務熱線中應有明顯清晰的提示。
第七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及時受理各項投訴並登記,受理後應當通過簡訊、電話、電子郵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戶受理情況、處理時限和聯系方式。
第八章: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客戶投訴事項,應當認真調查核實並及時將處理結果以上述方式告知。發現有關金融產品或服務確有問題的,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補救或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給金融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金融消費者進行賠償或補償。
第九章:投訴處理應當高效快速。處理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情況復雜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適當延長處理時限,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個工作日,並應當以簡訊、郵件、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戶延長時限及理由。
第十章:對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轉辦的投訴事項,應當嚴格按照轉辦要求處理,並及時向交辦機構報告處理結果。
第十一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實行客戶投訴源頭治理,定期分析研究客戶投訴、咨詢的熱點問題,及時查找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從運營機制、操作流程、管理制度等體制機制方面予以重點改進,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第十二章: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各分支機構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管理,將投訴處理工作納入經營績效考評和內控評價體系,及時研究解決投訴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客戶投訴處理機制的有效性。
第十三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充分發揮法律合規部門在客戶投訴處理和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中的作用,加強合規風險的有效識別和管理,確保依法合規經營,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員工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教育培訓工作,切實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
第十五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接到大規模投訴,或者投訴事項重大,涉及眾多金融消費者利益,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應當及時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
第十八章: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各級分支機構應當做好金融消費者投訴統計、分析工作,並每半年形成報告,於每年1月30日和7月30日前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於2012年7月20日前將客戶投訴管理辦法、投訴渠道、投訴處理部門及其負責人和聯系人的名單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此後如客戶投訴管理辦法、投訴渠道有變動,變動情況應在半年報告中予以反映;如投訴處理部門及其負責人和聯系人的名單有變動,應及時將變動情況報告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
第十七章: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敦促其完善機制、落實責任、推進工作。
第十八章:對於涉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熱點、難點問題,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向有關金融機構發出監管建議,並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內採取預防或糾正措施;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依法予以查處。
第十九章:對於一定時期內,信訪投訴數量較高、處理不當或拖延問題較突出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全轄予以通報,並可作為准入和監管評級的參考依據。

③ 消費者投訴心理特徵有哪些

消費心理學是一門新興學科,它的目的是研究人們在生活消費過程中,在日常購買行為中的心理活動規律及個性心理特徵.消費心理學是消費經濟學的組成部分。研究消費心理,對於消費者,可提高消費效益;對於經營者,可提高經營效益。

消費心理在各類人群及各年齡段的表現
據中國人民大學輿論研究所參與完成的調查統計顯示各類人群及各年齡段有如下心理特點:
女性花錢愛算計:女性中花錢特別仔細的佔12.4%,比較仔細的佔49.8%,花錢不太仔細的佔20.7%,花錢很不仔細的佔2.9%,不一定的佔14.2%。
年齡越大手越緊:40歲以上年齡段消費者花錢都「比較仔細」,並且表現為年齡越大越仔細。其中60歲以上的消費者近乎「特別仔細」。相對而言,20-29歲年齡段的消費者花錢最不仔細。
學歷越高,職位越高,花錢越不仔細:一般說來,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們消費比較「大方」,而高中文化程度及以下的群體消費特徵為「比較仔細」。從消費者職業和身份特徵上分析,花錢最細的要數離休人員,其次依次是農民、軍人、企業職工、科教文衛人員。花錢相對最不仔細的是私營業主、個體勞動者、企業管理人員、高校學生。
當今十大消費消費心理趨勢:求實求廉求實、求美、榮譽、舒適、安全、好勝、好奇、好痞。求實、舒適、安全反映消費者對理想商品的基本要求,而要吸引高消費人群的眼球需要在美、新、奇等方面下功夫。
消費者購物「看臉譜」:購買時裝、化裝品,青年女營業員受顧客歡迎,不僅因為她們更懂行,而且還可以當場示範。而選購家用電器,青年男營業員就更受歡迎,一般消費者認為男青年應該對電器內行,而且他們的動手操作能力強。
另外,中年女營業員因生活經驗豐富、性情友善、注重待人接物等長處,最受消費者信任。人們買童裝、食品、一般生活用品,都喜歡請她們當參謀,而且她們整體服務態度好,所以上商店找「商嫂」已成為許多消費者選擇營業員的取向。上海人在選購絲綢、茶葉、首飾等商品又特別愛找「法老師」,人們相信他們具有識別商品真假和辨別質量高低的能力。

消費心理的動機分析及企業應對策略
消費心理在消費活動中的表現: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及消耗各種消費品過程中的活動受消費心理的微妙影響。
(一)消費者的感覺消費者對客觀外界的認識過程是由感覺開始的,如視覺、嗅覺、聽覺、觸覺、味覺……消費者在判斷一件商品時也必然是由感覺開始的。同樣一件商品,只因為顏色稍有差異或包裝稍有不同,消費者可能一眼看中,進而購買,也可能一瞥過後,再不理會。這是感覺在第一印象中的心理作用。
(二)消費者性格在消費活動中的表現消費者因年齡、能力、興趣不同在性格上形成個性差異。老年人注重商品的價廉物美及實用性,講究結實耐用;年輕人則相對靈活,注重商品的外表,講究個性化及時尚;一些先富的大款則追求高檔次的商品,注重名牌。
(三)消費心理的動機分析動機是人們從事某種行為活動的內部驅動力,消費者的購買活動都是由動機推動的。過去,由於經濟收入和消費水平的關系,我國消費者比較注重求實、求廉動機。購買商品時特別注重商品的實際效用,講究經濟實惠,經久耐用,並不過分要求商品外觀的美觀、新穎。近年來,我國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物質需求得到了基本滿足,追求商品的時興和新穎的求新動機,追求商品的驚險、與眾不同的求異動機及注重商品的造型美、藝術美的求美動機在當今消費者心理中已佔有重要的地位。此外,還有注重省時、省力,使用及維修方便的求便動機;追求廠家信賴,商品檔次的求名動機;與他人攀比爭榮的好勝動機;為從屬於某一群體而消費的從眾動機;出於喜愛,崇拜而產生的模仿動機等等。他們相互作用,相互影響,使消費者的購物行為復雜多樣。
因此, 企業要正確分析和認識消費者的購買動機 消費者是市場的主體,對消費者購買動機的分析,是為了適應顧客的需求,是發展市場的基礎。所謂正確分析是說消費者購買動機是多種多樣的,企業必須在市場調查的基礎上,從心理學的觀點對他們的購買動機進行分析研究。消費心理學認為:顧客的購買動機有感情動機、理智動機和惠顧動機之分。感情動機又分情緒動機和情感動機,情緒動機具有沖動性,即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情感動機是消費者精神風貌的反映,具有穩定性。理智動機是對商品進行了解、分析、比較後產生的,具有客觀性、周密性。惠顧動機是顧客對特定的商店、廠家或品牌特殊的信任和偏好,它是感情動機與理智動機兩者結合的產物。

那麼,面對與以往不同的消費動機,企業應採取哪些相應策略:
一、產品製造環節
(一)嚴格控制質量 畢竟人們是來購買方便有用的商品,而不是買麻煩,無論潮流如何改變,質量是商品永恆的主題。一種商品要想強有力地佔有某一類商品的市場,質量是其核心競爭力。這就需要企業不放鬆產品研發,不斷提升質量,才能長久地立於不敗之地。
(二)注重產品形象設計 工業設計在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中作用越來越明顯。在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中,科技創新被視作是第一次競爭,而產品的工業設計創新則是第二次競爭。目前的趨勢是兩次競爭的時間間隔越來越短,很多國際上大企業在市場長遠戰略下將技術和工業設計並行開發,在推出產品的時候,已經在應用形式和產品外觀上成為市場成熟的產品了。改變工業設計力量薄弱、產品粗陋的現狀刻不容緩。我們需要通過優美的工業設計,來體現我們的科技進步、文化內涵、人文關懷和對環境的關注,唯此,我們的產品才能具備持久的國內和國際市場競爭力。
(三)個性化商品的生產製作
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和新的市場營銷理論的奠基者歐內隨特·迪士特指出,消費者首先是用眼睛觀察商品,然後才在他的頭腦中加深印象,並試圖來認識他所看到的一種商品對他有什麼意義。現代消費者購買一件商品,並非僅僅為了購買商品的物理功能和效用,也並非只是為了取得商品的有權,而是更希望通過購買商品,從中獲得一系列心理的滿足和愉悅感,而商品突出的個性可以足人的這一願望。而能夠體現自我這個概念及能滿足「自我」這種感受的商品和服務,都非常受迎。美國的麥爾維爾·高浦勒製鞋公司的成功範例,就是對這一理論的最好說明。該公司產品遍銷球,年銷售額高達20億美元。它的成功,除產品質優價廉的原因外,還與公司領導人弗蘭西斯·利注重消費心理學研究,使每一雙鞋都充滿人情味、具有鮮明的個性特徵有很大的關系。諾利認為,當今美國社會已經發展到了經濟富足時期,人們購買鞋子的目的已不再僅是禦寒和腳,更多的是顯示個性和生活水準,只有使鞋子像演員一樣具有不同的個性、情感,不斷以其獨特明的形象去參加社會大舞台的演出,才能以其獨特的魅力吸引眾多的觀眾,才能促進鞋子的銷。基於這一理念,他們在鞋子的設計與製作過程中,賦予了鞋子不同的感情色彩,如「男性情感」、「女性情感」、「優雅感」、「野性感」等,這些情感表現形態,有式樣的別致性,有色彩的和諧性;有簡繁之別,也有濃淡之分。這些不同特徵的「情感鞋」,在不同的消費層次中廣泛宣傳,迎合了不同顧客的需求。此外,他們還給每一雙鞋起了一個稀奇古怪的名字,諸如「笑」、「憤怒」、「搖擺舞」等,恰似有生命的物體,令人耳目一新,回味無窮。生產各種富於感情色彩的鞋子及每雙鞋子鮮明的個性特徵,給高浦勒帶來了持續的銷售高潮。由此可見,呈現情感需求、顯示自我主張、標榜自我存在的商品越來越受到廣大消費者的青睞,鮮明的個性特徵也必將會成為商品贏得市場先機的重要法寶。

二、產品銷售環節
(一)購物環境 購物環境是指某一具體商店的內外環境。對消費者消費行為的影響至關重要,也是商家競爭的重要手段。如今,吃飽穿暖的中國消費者已不僅僅滿足於追求有形的物質,他們開始注重追求心理的愉悅、精神的滿足、美的感受。在購物時,他們會對店內外的一切,包括招牌、貨架、商品、營業員的儀表等做出感覺上的初步判斷。干凈整齊的布置、優雅舒緩的音樂、便利的購物設施、快捷的結算方式帶來的滿足感已直接影響人們的購物行為。
(二)產品創新應符合消費心理 新產品的設計推出,能否被消費者接受及喜愛,除了產品自身的獨特優勢,還要考慮產品的針對群體的愛好、需求等一系列心理特徵。如當今年輕人消費具有追求獨具一格,方便休閑的特點。許多企業開發設計出款式新穎的時裝表、大背包、休閑運動衣、輕便耐穿的運動鞋……力求多樣化,避免「大眾化」,已成為許多年輕人的購物理念。
(三)品牌戰略 消費者品牌選擇的觀念在變我們知道當消費者根據自己的需要、價值觀以及生活方式來選擇與之相適應的品牌時,此時品牌會使消費者產生一種印象(感覺):呵!品牌代表了我!——即品牌形象與自我形象一致起來了。BBDO廣告公司的研究也證實上述觀點。該研究認為:消費者在選購品牌時不像以前那樣偏重理性的考慮,而更注重使用不同品牌體現不同的自我(個性)與情感。所以從消費心理的角度來說,消費者購買一個品牌的商品或接受一個品牌服務項目,他不只是關心商品具有什麼功能,更重要的是體驗商品的個性,使他感到品牌的個性適合於這一場合。消費心理學的原理就是「自我觀念理論」。所謂「自我觀念理論」就是以解釋消費者如何根據自己的「自我形象」(個性)來尋找與之相匹配的品牌,據此提出消費者選擇品牌的模式。自我觀念與品牌選擇消費心理學研究認為,人們可能從消費者所使用的品牌、他們對不同品牌的態度以及品牌對他們的意義等方面來判斷他們的自我(個性)。消費者對自己具有明確的認知,在選擇品牌時會考慮這個品牌是否適合自己的「自我形象」,
(四)廣告的心理策略 廣告是對消費者訴求的藝術。既是勸說、誘導,就更需要「攻心為上」。分析消費心理,針對消費需求,用廣告先將廣大消費者心牢牢抓住,這是瞬息萬變的市場競爭中的法寶。一則成功的廣告是廠商打開市場大門,增強競爭力,提高自身信賴的第一步;一則失敗的廣告可能導致某個品牌的產品難以佔領市場。能征服人的廣告必須以消費者的心理因素為依據。成功的廣告還必須是真實可信的,贏得消費者信任。廣告內容與商品實質的一致性,才能促成消費者的長久信賴。某些商家打出大廣告牌:「清倉處理,最後兩天」或「跳樓價」等等具有煽動效應的語言,已引起消費者的反感。如果商品真是在削價出售,物超所值,會極大的刺激購買慾望;而假如一年四季該店都在「清倉處理」,消費者就會產生被愚弄的些商家打出大廣告牌:「清倉處理,最後兩天」或「跳樓價」等等具有煽動效應的語言,已引起消費者的反感。如果商品真是在削價出售,物超所值,會極大的刺激購買慾望;而假如一年四季該店都在「清倉處理」,消費者就會產生被愚弄的感覺,從而產生不信任感,購買熱情也隨之消失。成功的廣告還應利用人們的民族自尊心裡。飲料「非常可樂」,打出「中國人自己的可樂」這一張牌,利用消費者的民族自尊心,在飲料市場中搏出一方天地。民族品牌「伊利」知名度高,許多冷飲廠視其為勁敵,通常做廣告都是換著花樣比著來,而「蒙牛」冷飲廠卻獨樹一幟,在其產品包裝上印上「向伊利學習,為民族工業爭氣」的字樣,態度謙虛、誠懇,其求實敬業態度恰恰迎合了消費者的心理特徵:企業尊重他人,也自尊自愛,產品還會有錯嗎?綜上所述,消費心理學研究在當今的商戰中具有越來越重要的意義。成功地征服消費者是商戰中的制勝關鍵;而征服消費者首先要征服消費者的心。人心所向,眾望所歸,得人心者才能得市場!企業應適時轉換經營理念,運用科學的心理學理論,讓營銷策略更吸引人,說服人,才能在商戰中立於不敗之地!
(五)、給客戶一個喜愛企業的理由——樹立了良好的企業形象 靠市場營銷載體的美感性眾所周知,客戶最終選擇一個企業的產品和服務,從消費心理學上分析,客戶在心靈深處首先選擇的是他對這個企業的形象感覺。不難想像,任何一個客戶決不可能去心甘情願的選擇自己心目中感到厭惡的企業的產品或服務。因此,企業通過市場營銷活動能否帶給客戶美感是很重要的,從一定意義上說,企業美好的形象就是市場。美國貝爾電話以情感廣告為載體樹立了良好的形象,堪稱企業市場營銷方式的經典之作。大概內容是這樣的:一天傍晚,一對老夫婦正在用晚餐,這時電話鈴響了,老夫人去接電話,老先生問「誰來的電話?」,老夫人答「女兒打來的。」老先生又問「有什麼事?」老夫人答「沒有」。這時老先生驚奇地問「沒事,幾千里遠打來電話?」老夫人十分動情地說道「女兒說她愛我們。」此時,兩位老人激動不已。用電話傳遞愛,電話有線,親情無限。如此能夠深深打動許許多多父母兒女的心菲,能夠真誠的牽動人與人之間美好情感的企業,其市場營銷的良好效果自然是不言而喻。任何一個企業,在客戶心中美好形象的真諦,就是企業用有效的方式把關愛客戶的理念,傳遞到客戶的心中,給客戶以美好的感覺。在當今個體化日益張揚的時代,客戶對企業的美感已經成為決定消費的關鍵因素。無論市場競爭如何變化莫測,只有能給客戶帶來美好感覺的企業,才是客戶最終所喜愛的企業,這將是永遠不變的市場競爭法則。

消費心理與廣告的探究http://..com/question/.html

消費者心理學是研究消費者購買、使用商品和勞務的行為規律的商業心理學主要研究領域之一。這里涉及商品和消費者兩個方面。與前者有關的研究包括廣告、商品特點、市場營銷方法等;與後者有關的研究包括消費者的態度、情感、愛好以及決策過程等。消費心理學是一個跨學科的研究領域,與社會心理學、社會學和經濟學有密切聯系。
消費者心理學是從廣告心理學發展而來的。早期的消費研究主要是從消費者收集信息,以便製作更有效的廣告。後來,重點轉向研究產品設計前後消費者的意見和態度。這樣一來,消費者心理學逐漸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到1960年,美國心理學會正式組建了消費者心理學分支。中國的消費者心理學研究還處在初期發展階段。近年來,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這方面的研究日益增多。
自從消費者心理學成為一門獨立學科以來,研究重點有所改變,從著重研究消費者購買活動轉向於更一般更全面地研究消費者。消費行為的決策觀就是一例。這種觀點認為,購買只是購買過程的一個階段,消費者心理學還應當研究購買前後的事件。
要全面研究消費者的行為,研究影響這個行為的一系列社會、個人和體制變數。不僅要研究說服消費者購買已有產品的問題,還要研究消費者需求什麼以及消費者福利等問題,進一步還要研究消費行為的兩個方面,即社會對消費者的責任和消費者對社會的責任,前者包括衛生和文化娛樂系統的責任,後者包括消費者保護公共衛生、防止污染的責任。
產品測驗是一類課題,它研究產品的特點和消費者對產品特點的反應。這種研究誦常採用蒙目測驗來確定產品的非視覺特點是否是該產品特有的,如飲料的味道產品的改進和新產品的開發主要依賴於通過產品測驗從消費者收集到的信息。
另一類課題是消費者調查,主要是了解消費者的態度和意見。這種調查既包括消費者對現有產品和勞務的意見,也包括有助於新產品設計的一般意見。所採用的方法既有一般人格測驗法,也有為研究某一產品市場特製的測驗法,既可用客觀量表,也可用投射量表。
市場區分也是研究課題之一。它的目的是把握市場需求的現狀和動態,有針對性地開發應需適銷產品。市場區分是按不同的需要內容、不同的購買能力和購買願望等標志對消費者作出的劃分。一項心理市場區分的研究表明,不同年齡、性別、收入、地區的消費者之間存在著幾種需求上的明顯差異。
家庭生活周期的觀點是市場分析的一個重要方面。列出成人生活周期的不同階段,仔細研究每一階段的特點,顯然具有市場營銷的意義。從年輕單身階段到新婚階段到生兒育女階段到兒女成人離開家階段,各階段有不同的消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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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網路消費者的心理動機是指什麼啊

(1)理智動機。這是的購買動機是建立在人們對於在線商場推銷的商品的客觀認識基礎上的。
(2)感情動機。低級形態的感情購買動機,它是由於 喜歡、滿意、快樂、好奇而引起的,具有沖動性、不穩定性的特點;高級形態的感情購買動機,它是由於人們的道德感、美感、群體感所起的,具有較大的穩定性、深刻性的特點。
(3)惠顧動機。基於理智經驗和感情之上的,對特定的網站、圖標廣告、商品產生特殊的信任與偏好而重復地、習慣性地前往訪問並購買的一種動機。

⑤ 金融消費者可以通過哪些渠道進行投訴

第一:律師事務所資訊
第二:一些媒體,或通過網路曝光
第三:報警

⑥ 銀行負責處理消費者投訴是什麼崗位

是屬復於綜合部門。

銀行,是依法成制立的經營貨幣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銀行是金融機構之一,銀行按類型分為: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世界銀行,它們的職責各不相同。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國有政策性銀行:包括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

投訴是指:權益被侵害者本人對涉案組織侵犯其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事實,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主張自身權利。投訴人,即為權益被侵害者本人。消費者投訴,是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之間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後,請求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調解,要求保護其合法權益的行為。

⑦ 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包含哪些基本內容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牢固樹立公平對待金融消費者的觀念,並將其融入公司治理和企業文化建設當中,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應當將關注和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重要職責之一,並確保高級管理層有效履行相應職責。總行和各級分支機構應當確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完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制定投訴處理工作流程,落實崗位責任,及時妥善解決客戶投訴事項,積極預防合規風險和聲譽風險。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設立或指定投訴處理部門,負責指導、協調、處理客戶投訴事項。
四、投訴處理工作人員應當充分了解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銀監會有關監管規定,熟悉金融產品與金融服務情況,掌握本機構有關規章制度與業務流程,具備相應的工作能力,公平、友善對待金融消費者。
五、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能力建設,規范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程序,明確投訴處理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有效提升現場投訴處理能力。
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為客戶投訴提供必要的便利。在各營業網點和官方網站的醒目位置公布電話、網路、信函等投訴處理渠道。投訴電話可以單獨設立,也可以與客戶服務熱線對接;與客戶服務熱線對接的,在客戶服務熱線中應有明顯清晰的提示。
七、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及時受理各項投訴並登記,受理後應當通過簡訊、電話、電子郵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戶受理情況、處理時限和聯系方式。
八、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客戶投訴事項,應當認真調查核實並及時將處理結果以上述方式告知。發現有關金融產品或服務確有問題的,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補救或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給金融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金融消費者進行賠償或補償。
九、投訴處理應當高效快速。處理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情況復雜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適當延長處理時限,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個工作日,並應當以簡訊、郵件、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戶延長時限及理由。
十、對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轉辦的投訴事項,應當嚴格按照轉辦要求處理,並及時向交辦機構報告處理結果。
十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實行客戶投訴源頭治理,定期分析研究客戶投訴、咨詢的熱點問題,及時查找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從運營機制、操作流程、管理制度等體制機制方面予以重點改進,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十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各分支機構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管理,將投訴處理工作納入經營績效考評和內控評價體系,及時研究解決投訴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客戶投訴處理機制的有效性。
十三、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充分發揮法律合規部門在客戶投訴處理和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中的作用,加強合規風險的有效識別和管理,確保依法合規經營,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十四、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員工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教育培訓工作,切實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
十五、銀行業金融機構接到大規模投訴,或者投訴事項重大,涉及眾多金融消費者利益,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應當及時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
十六、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各級分支機構應當做好金融消費者投訴統計、分析工作,並每半年形成報告,於每年1月30日和7月30日前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於2012年7月20日前將客戶投訴管理辦法、投訴渠道、投訴處理部門及其負責人和聯系人的名單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此後如客戶投訴管理辦法、投訴渠道有變動,變動情況應在半年報告中予以反映;如投訴處理部門及其負責人和聯系人的名單有變動,應及時將變動情況報告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
十七、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敦促其完善機制、落實責任、推進工作。
十八、對於涉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熱點、難點問題,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向有關金融機構發出監管建議,並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內採取預防或糾正措施;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依法予以查處。
十九、對於一定時期內,信訪投訴數量較高、處理不當或拖延問題較突出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全轄予以通報,並可作為准入和監管評級的參考依據。

⑧ 銀監辦發[2016]25號《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解決當前群眾關切問題的指導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解決當前群眾關切問題的指導意見
銀監辦發〔2016〕25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外資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其他會管金融機構,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信託業協會:
為認真解決好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升金融消費者信心,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實現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持續健康發展,有效治理當前存款糾紛、私售「飛單」、誤導銷售、違規收費等問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81號)要求,現就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健全體制機制,及時跟進銀行業消費者對銀行服務的各項訴求和關切
(一)加強制度建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監管要求,對現有的制度體系開展有針對性的、系統的梳理和完善。要根據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政策和基本原則,盡快建立起目標清晰、架構合理、分工科學、便於操作的管理制度體系,使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求在相關經營管理環節中都能體現為切實可行的業務管理標准。
(二)健全組織體系。開辦個人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董(理)事會下設立專門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並定期向董(理)事會提交有關報告,確保將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納入公司治理、企業文化建設和經營發展戰略中。同時,應在法人機構層面設立專職部門,負責組織推動本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落實人員配備和經費預算,並保證其開展相關工作的獨立性、權威性和專業能力。在確保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有效開展的前提下,個人業務規模較小的外資銀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以結合實際採取相應的組織形式。
(三)完善工作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的各個業務環節全面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監管要求。要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納入到綜合經營績效考核評價體系,配以合理考核權重,有效引導各級機構和從業人員嚴格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各項要求,確保政策落地。要完善內部監督制約和考核評價機制,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要求落實不力的分支機構和相關業務條線進行嚴肅問責。

(四)改進投訴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認識到消費者投訴對於改進經營管理、提升服務質量的重要意義。要改變單純壓降投訴數量的簡單管理模式,注重源頭治理,暢通投訴渠道,規范投訴處理流程,切實承擔起投訴處置的主體責任。高管層應定期分析消費者投訴處理反映出的各類問題,確保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有效投訴管理體系,依法維護消費者的求償權。

二、規范經營行為,不斷提高服務標准和水平

(一)加強產品信息披露。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產品名稱不得使用帶有誘惑性、誤導性或易引發爭議的語言。產品宣傳材料應真實、全面地反映產品的主要特性,嚴禁誇大收益率或隱瞞重要風險信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產品信息查詢平台,收錄全部在售及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基本信息,對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風險信息變動情況進行及時提示,並嚴格區分自有產品和代銷產品,供消費者查詢。凡未在信息查詢平台上收錄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切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通過電子渠道銷售的,也應遵守監管部門關於產品銷售的規定和流程管理要求。

(二)落實產品銷售透明原則。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引導消費者充分認識金融產品及其差異,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金融產品風險評估及分級管理制度。售前開展消費者風險偏好、風險認知和風險承受能力測試,確保將合適的產品和服務提供給合適的消費者。妥善留存消費者已明確知曉產品重要屬性和風險信息的相關證據,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三)實施產品銷售專區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網點專門區域銷售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專區應有明顯標識,並在顯著位置以醒目字體提醒消費者通過網站、查詢平台或其他媒介了解產品相關信息,並進行風險提示。專區銷售人員應當具有理財和代銷業務相應資格,除本機構本行銷售人員外,禁止其他任何人員在營業場所開展任何形式的營銷活動。銷售專區內應公示咨詢舉報電話,便於消費者確認產品屬性及相關信息,舉報違規銷售、私售產品等行為。

(四)實施專區產品銷售「雙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2016年底前完成銷售專區內電子監控系統的安裝配備工作,實現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要完整客觀地記錄營銷推介、相關風險和關鍵信息提示、消費者確認和反饋等重點銷售環節。錄像中應可明確辨別銀行員工和消費者面部特徵,錄音應可明確辨識員工和消費者語言表述。錄音錄像資料至少應保留到產品到期兌付後6個月,發生糾紛的要保留到糾紛最終解決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對錄音錄像錄制和保存的管控,確保錄音錄像的錄制和保存不受人為干預或操縱。錄制過程中應保護消費者隱私,注重消費者體驗,嚴格防控錄音錄像信息泄露風險,並確保錄音錄像資料可隨時精準檢索和調閱,以有效維護消費者財產安全權和依法求償權。部分確有實施困難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分步實施。

(五)強化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各個環節加強消費者信息保護,未經消費者授權,不得向第三方機構或個人提供消費者的姓名、證件類型及證件號碼、電話號碼、通信地址及其他敏感信息;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以各種形式向其推送各類服務和產品信息,保障消費者信息安全權。

(六)規范服務收費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商業銀行服務收費相關辦法和監管規定,通過完善業務流程、改進業務系統功能以及加強前台工作人員培訓等措施,保證在向消費者提供服務前,事先告知收費與否及各個服務環節的計費標准(包括減免優惠政策)和收費金額,充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七)嚴格執行授信業務管理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員工在辦理個人貸款、信用卡等業務時,應保證各項條件公正透明,嚴格履行告知義務並尊重消費者自願選擇。受理申請後,在做好申請人身份識別和審核工作的同時,應堅持客戶至上的服務理念,不斷提高業務辦理效率,減少不必要的審批環節,最大限度地公開工作流程,誠實履行各項合同義務,公平對待消費者。嚴禁虛假承諾、捆綁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八)提升代銷業務規范化管理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銀監會相關規定,嚴格代銷業務范圍,完善代銷業務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合作機構和產品准入管理,認真落實各項銷售環節監管要求,做好風險隔離,保障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九)加強員工行為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深入開展教育培訓,倡導誠信服務,樹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經營理念。全面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內部控制和防範操作風險的各類規章制度,結合新的要求,完善和細化業務流程及員工行為標准,嚴格員工行為管控,杜絕銀行員工利用從業身份及藉助銀行營業場所私售「飛單」、從事非法集資以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動。要加大員工異常行為排查力度,高度關注員工參與「掮客」交易、頻繁劃轉大額資金等現象,及時發現潛在的風險隱患,防止各類外部風險向銀行業傳染。同時還應大力倡導誠信舉報,鼓勵員工堅決抵制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全面保障消費者財產安全權。

(十)主動提升服務消費者的意識和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在業務開展過程中,要認真檢視服務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在此基礎上完善和細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制度及流程。在關繫到消費者重大權益的問題上,要在認真履行合同義務的同時,積極通過事先與消費者約定的各類信息提示渠道和方式,主動告知相關信息,提倡人性化地對待消費者。

(十一)加強對特殊消費者群體的關愛和保護。特殊消費者群體權益保護是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本內容之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提高認識,在不斷完善金融服務過程中充分考慮農民工、殘障人士、下崗失業者、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相關權益。應通過實行相關費用優惠減免、根據其消費特點和風險偏好開發金融產品、針對其行為特點設計人性化的服務流程、加大相關服務配套設施投入、提高服務特殊消費者群體的應急處理能力等措施,提供必要便利,滿足其合理金融需求,創造適宜的金融服務環境,有效維護特殊消費者群體的公平交易權和受尊重權。

三、強化監管引領,有效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踐行為民服務宗旨

(一)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各級監管機構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承擔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主體責任,貫徹落實消費者投訴「首問負責制」,及時化解各類糾紛、矛盾。特別是要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對基層單位投訴處理工作的系統管理和指導,按照「先機構、後監管」的工作流程,妥善處理消費者與銀行業金融機構之間的各類業務糾紛。同時,各級監管職能部門要認真做好消費者投訴過程中銀行業金融機構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性質認定及違規處理工作。要不斷總結前期金融消費糾紛調解、仲裁機制試點工作相關經驗,積極探索設立具有獨立性和公信力的第三方機構,引導消費者通過第三方調解機構化解矛盾糾紛,實現糾紛解決途徑的多元化。

(二)聯動市場准入監管。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與市場准入有機結合起來,發揮市場准入的導向作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水平。對於有開辦理財產品銷售業務和代銷產品業務資質的擬設網點,應在准入審批環節嚴格考察其銷售專區及專區產品銷售「雙錄」等監管要求落實情況。

(三)強化日常行為監管。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日常監管內容,通過輿情監測、消費者投訴分析等渠道,抓住銀行業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將有關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方面的監管要求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非現場監管體系。要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監管要求的情況,組織開展專項現場檢查或結合其他現場檢查項目開展檢查,2016年重點檢查產品銷售錄音錄像及個人信息保護制度落實情況、以及誤導銷售、私售「飛單」、信用卡違規等違規經營行為,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評價,推動相關監管要求落實到位。對工作組織部署不力、推進效果不明顯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銀行業協會應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組織各會員單位提升服務水平,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

(四)完善工作考核評價。持續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機制,不斷充實健全考核評價要素和指標,進一步細化考核評價標准,提高考評指標的實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將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障消費者基本權益、回應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熱點難點問題的工作開展情況及效果納入年度考核評價內容。逐步推動將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考核評價結果與監管評級體系及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及其他日常監管手段有機融合,充分發揮考核評價結果的約束作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切實提升工作成效。

(五)加大違規處罰力度。要強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監管問責,對各類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加大依法打擊力度。充分利用行政處罰和各種強制措施手段,依法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規范經營行為。

四、加大宣教力度,逐步增強銀行業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一)明確主體責任。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承擔起主體責任,向社會公眾普及金融知識。要強化組織保障和後勤保障,安排專門的宣傳教育工作經費。在積極參加監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各項宣傳教育活動的同時,還要充分動員全體員工,利用營業網點和各種網路資源優勢,擴大日常宣傳效果。

(二)加強組織推進。各級監管機構要有效整合行業協會等方面的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統籌安排各類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時間、頻次,避免工作交叉和資源浪費。組織和動員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請進來、走出去等多種途徑,充分利用現代傳媒方式,積極提升銀行業消費者金融知識素養。同時,要積極協調相關政府部門,形成合力,擴大金融知識教育活動的覆蓋面,推動金融知識普及工作納入到國民教育體系。

(三)突出宣教重點。各級監管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不斷增強敏感性,提升宣傳教育的時效性。針對當前多發的存款糾紛、私售「飛單」、信用卡還款糾紛、儲戶個人信息泄露、非法攬儲等突出問題,靈活調整和安排宣傳內容,增強廣大消費者識別非法金融業務、非法金融活動和防範不法侵害的能力,有效促進金融市場和諧健康發展。

非銀行金融機構參照本意見執行。

⑨ 什麼是消費者購買動機

消費者購買動機是指直接驅使消費者實行某種購買活動的一種內部動力,反映了消費者在心理、精神和感情上的需求,實質上是消費者為達到需求採取購買行為的推動者。

消費動機起源於消費需要,又包含著多種消費心理因素。對於廣告策劃影響甚大的消費心理因素有以下方面:

1、從眾心理。從社會心理學角度看,從眾心理就是由一個人或一個團體的真實的或是臆想的壓力所引起的人的行為或觀點的變化。古代「三人成虎」、「曾參殺人」的故事說的就是從眾心理的表現。

2、求名、求美、求新、求廉心理。喜歡追求名牌或者吉利的商品名稱;追求,商品美感,追求時尚與流行,追求獨具一格;喜歡實惠,買東西時講求物美價廉。這些都是人們普遍的購物心理。

(9)金融消費者進行投訴的動機指的是擴展閱讀:

消費者的主要信息來源可分為四種:

1、相關群體來源,指家庭成員、朋友、鄰居、熟人或同事等提供的信息,消費者是很依賴於這種信息來源的。

2、工商企業來源,指從廣告、推銷員、零售商、商品包裝、商品展銷會、商品目錄以及產品說明書等方面獲得的信息。

3、公共信息來源,指通過報紙、雜志、電視等大眾傳播媒介和政府評審機構發布的信息中獲得。

4、個人經驗來源,指消費者通過以前購買使用或當前試用中獲得的知覺。

⑩ 消費者的動機有什麼條件

購買動機指人們產生購買行為的原因.動機產生必須有內在條件和外在條件:內在條件——產生動機的內在條件是達到一定強度的需要.需要越強烈,則動機越強烈;外在條件——產生動機的外在條件是誘因的存在.誘因指驅使有機體產生一定行為的外在刺激,可分為正誘因和負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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