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詐騙的主要類型有什麼
金融詐騙的主要類型有:保險詐騙、網路詐騙、集資詐騙、電話詐騙。
一、保險詐騙
近幾年,隨著我國的保險行業的快速發展,保險詐騙逐漸多了起來。保險詐騙是指受保人通過虛報保險、編造假保險事故、故意造成財產或者人身意外等事故,而從中牟利的行為。
保險詐騙對於國家來說是造成不小的損失的,敗壞了社會風氣,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不僅造成了極大的社會危害,同時嚴重危害了保險業的發展、危害了人民所可能享受到的福利、給國家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
二、網路詐騙
隨著網路化的發展,電腦、手機、ipad等載體為廣大的金融消費者帶來了很大的便利及高效率,同時也讓互聯網詐騙成為金融詐騙的重災區。一般的網路詐騙會想盡一切辦法得到受害人的身份信息、銀行卡號、網銀密碼等,並且利用這些私密信息進行詐騙或者其他有關錢財方面的騙取。
三、集資詐騙
集資詐騙算是比較老的詐騙方法了,但是卻屢禁不止。非法集資簡單來說就是採用虛構事實及隱瞞等形式,非法向社會公開招募較大數額的資金,甚至是將公共財產占為己有的行為。一般這類型的非法商業行為,不存在真實的投資金融計劃及企業發展規劃,而是以畫大餅的方式,以高額回報吸引受害者進行投資,把資金作為自己所有。
四、電話詐騙
電話詐騙,即利用電話進行詐騙活動。電話詐騙現已蔓延全國,常見的有20種詐騙手段。提醒市民防騙,小心電話詐騙,遇到這類情況,要三思而後行,別輕易相信對方,請切記,一定要讓自已冷靜一下(不要被歹徒引導),仔細查看電話號碼, 如果號碼可疑, 就一定是電話恐嚇詐騙. 如發現有詐騙嫌疑,應該立即報警。
(1)金融公司詐騙特點擴展閱讀:
金融詐騙的特點
一、詐騙數量金額大、涉及領域廣
近幾年以來,金融詐騙犯罪所涉及的金額增多、觸及的領域擴大,造成的損失越來越嚴重,令人觸目驚心,不僅給人民群眾造成了損失,也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二、犯罪形態為團伙化
從近幾年破獲的金融詐騙案件可以看出,參與犯罪的人員越來越多,並與景榮服務機構內部人員勾結屢見不鮮,團伙作案占據主體。由於金融行業所具有的專業性、復雜性特點,作案需團伙配合,很多重大案件內外勾結,行業內部人員參與其中。
三、作案手段多變、智能化、高科技化
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金融詐騙手段由線下轉換為線上,由原始的偽造變為利用高科技技術手段,手機、電腦都是他的作案工具。
2. 金融詐騙罪的特徵有哪些
金融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是在金融領域里,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保險金等,或者進行非法集資詐騙、金融票據詐騙和信用證、信用卡詐騙,其數額較大的犯罪行為的總稱。
此罪是從普通的詐騙罪中分離出來的。
1.金融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指受國家刑法所保護而為該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系。其侵害對象對象,均是公私財物。金融詐騙罪所侵犯的客體不是單一客體,而是復雜客體。它不僅侵犯財產所有權關系,還同時侵犯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破壞了國家市場經濟秩序。
2.金融詐騙罪的客觀方面,是指金融詐騙罪的客觀表現形式,即金融詐騙行為的方法、形式、以及造成的危害後果。金融詐騙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以募集資金、貸款、票據結算、信用證、信用卡使用、保險索賠、有價證券交易、兌付等形式,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金融詐騙罪的主體,由於金融詐騙罪形式多樣,方法各異。所以,金融詐騙罪的主體,既有一般主體,也有特殊主體。其中,以募集資金、貸款、票據結算、金融憑證結算、信用證、信用卡使用、有價證券交易、兌付的形式進行詐騙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單位,也包括外國人和無國籍人。以保險索賠形式進行詐騙的則是特殊主體,即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單位犯罪的主管人員,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證明的亦以共犯論處。
4.金融詐騙罪的主觀方面。詐騙必須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必須具有非法改變公私財產所有權關系的故意。本罪只能由故意構成。
從罪名種類上看,有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金融票據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這些罪名各有特異的犯罪構成,量刑也不一。
3. 金融詐騙的構成特徵
1、客體是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為復雜客體,並且前者為主要客體。
2、客觀方面表現為:採用虛構事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而騙取公私財物,並且是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單位和自然人均可以構成。但下列三種犯罪不能由單位構成:貸款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和有價證券詐騙罪。
4、主觀上都是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產的目的。這也是本類罪區別於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類犯罪的重要依據。
4. 詐騙案的特點是什麼
1、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隱瞞真相,捏造事實取得公私財物的行為。
2、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刑法在其餘各章節分別規定了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金融票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等。這些詐騙犯罪與本罪在主觀方面和客觀表現方面均相同,但在主體、犯罪手段、主體要件與對象上均有差別,較易區分。
5. 金融詐騙罪的構成特徵
1、客體是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為復雜客體,並且前者為主要客體。2、客觀方面表現為:採用虛構事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而騙取公私財物,並且是數額較大的行為。3、主體為一般主體,單位和自然人均可以構成。但下列三種犯罪不能由單位構成:貸款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和有價證券詐騙罪。4、主觀上都是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產的目的。這也是本類罪區別於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類犯罪的重要依據。
6. 常見的金融騙局特徵有哪些
1、虛構交易平台,使用模擬的交易軟體。詐騙團伙往往虛構一個高大上的公司,傳送給投資者的是一個模擬交易的軟體,軟體由他們控制。軟體里大宗商品的行情、價格走勢都是他們自行設置,然後和投資者方向炒作。
2、凍結客戶賬戶,延時交易。在投資者盈利的時候,凍結投資者賬戶,使其買入之後不能正常賣出,然後其其他操盤手將價格方向拉大,讓投資者實際盈利變虧損。
3、在客戶盈利時,強行平倉。美名其曰避免你虧損。因為交易軟體他們有後台控制,發現投資者盈利時,強制平倉。因為投資者通常都是網路開.戶,一無合同,二不知公司名稱地址,往往被強制平倉後,無能為力,求告無門。
4、在交易平台中設置虛擬賬戶,然後對該賬戶虛擬注資,進而通過虛擬資金控制交易行情,致使受害人虧損。
5、放大交易杠桿,設置資金放大比例數十或數百倍於受害人的「主力賬戶」,進而通過放大後的資金優勢操作、控制市場行情,使受害人虧損;
6、進行「滑點」操作。按照商品的正規交易盤買賣,但在客戶的成交金額上進行少量的增、減,使客戶少盈利或多虧損,從中牟利。7、代客頻繁交易賺取高額手續費、收取客戶倉儲費、加工費、盈利分成等讓投資者損失。
7. 為什麼現在的騙子金融公司越來越多,但它們盈利的手段是什麼
首先先從整個社會的層面來描述一下這個問題,金融公司騙局無非就兩種,一種是龐氏騙局,一種是純碎的詐騙,兩者都是騙,但是具體騙的手法和騙的時間都是不一樣的,
龐氏騙局有多種叫法,具體就是以金字塔為模式,頂端的人受益,盈利模式就是不斷拉新還舊,直到某一天,拉新的錢已經不足以支撐金字塔運行,這個時候就會崩塌了。
但找到他的時候已經人去樓空了,而這個時候大家卻忘記了,乞丐其實就是這位大富豪。這個故事就是典型的龐氏騙局,具體能維持的時間不好說,但隨著時間增長,崩塌是早晚的事。
用各種手段去騙,不管他是真騙假騙,只要騙到你了,你是很難追訴的,既然說投資,就是自願的,你見推薦買股票基金的,虧了人家會負責嗎?是不會的,理論和法律人家也不需要,為什麼?人家給的只是建議,又沒硬逼你去投資。怎麼追訴?
所以說為什麼現在的騙子金融公司越來越多,它們是怎麼盈利的?完全不是同一個角度看的問題。所以對應的答案也就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