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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報告

發布時間:2021-07-17 21:36:34

❶ 銀關於印發客戶投訴管理辦法的通知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通知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儲銀行,各省級農村信用聯社,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 、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
為保護廣大金融消費者的正當權益,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處理工作,提升銀行業社會責任意識和整體服務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客戶投訴管理的制度建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自身提供的產品與服務、規模與組織架構、可能接到的投訴的性質及其復雜程度等因素系統地建立統一、高效的投訴處理程序,以及保證投訴處理程序有效運行的配套機制。
二、明確處理客戶投訴的部門及其職責。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明確本行客戶投訴處理的歸口管理部門,並確保負責投訴處理的部門和人員與被投訴事件的相對獨立性,建立檢查、監督、考核體系,對於客戶投訴處理不力,引起大規模客戶投訴的,要追究高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責任。
三、優化客戶投訴處理的資源配置。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充實客戶投訴處理人員的力量,加強客戶投訴處理人員的培訓,在科技及費用等方面進行適當支持,以確保投訴處理機制有效運轉。
四、明確客戶投訴處理的時效性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及時對客戶投訴作出回應並展開調查,根據業務的復雜程度在不同時限要求內妥善解決並最終給予答復,不能按預定時間處理完畢的,需向客戶說明原因。
五、保證客戶投訴處理信息的公開透明。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採取有效措施使客戶清楚了解投訴的程序、渠道、方法及預計處理時間,同時確保內部相關工作人員熟悉本機構處理投訴的程序及相關規定,並嚴格按照程序處理投訴。
六、注意客戶投訴信息的保密工作。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採取適當措施加強對投訴客戶身份和有關投訴資料的保密和保管,避免損害投訴客戶的利益,造成不良影響。
七、加強客戶投訴處理的統計工作。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處理統計除應包括投訴總量、查實的投訴量、作出最終答復的投訴量及轉為法律訴訟的投訴量等數據外,還應按照產品、服務、渠道、員工行為、內部管理、金融犯罪、客戶滿意度等進行分類統計。
八、建立定期報告制度。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定期向高級管理層報告投訴處理情況,對於重大的投訴問題要及時向銀行業監管機構報告。
九、建立定期檢查回顧制度。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通過定期檢查回顧不斷完善其投訴處理的政策、程序與機制,通過對投訴案例的反思和總結,促進、改善產品與服務質量。定期檢查回顧工作要由不負責投訴處理的部門進行,以保證檢查回顧的公正和有效。
十、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本單位投訴處理程序及相關規定報銀監會備案,並於每年末向銀監會書面報告相關機制運行情況。
十一、銀行業協會、信託業協會、財務公司協會負責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投訴處理數據統計、分析和指導。
十二、客戶在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投訴但未獲得滿意結果的情況下,可進一步向相關行業協會乃至銀監會投訴,行業協會應建立並公布相應的再投訴受理和處理機制,銀行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銀行投訴處理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評估。銀監會和行業協會必要時將公開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的信息。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

信息來自銀監會官方公開發布網站

❷ 中國銀監會關於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切實做好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的通知的介紹

為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促進銀行業提高服務水平,根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商業銀行法》相關規定,故發布此通知。《通知》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牢固樹立公平對待金融消費者的觀念,並將其融入公司治理和企業文化建設當中。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應當將關注和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重要職責之一,並確保高級管理層有效履行。《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設立或指定投訴處理部門,完善客戶投訴處理、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及時妥善解決客戶投訴事項。要規范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程序,明確投訴處理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要在各營業網點和官方網站的醒目位置公布電話、網路、信函等投訴處理渠道為客戶投訴提供必要的便利。在投訴處理中發現有關金融產品或服務確有問題的,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補救或糾正;給金融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金融消費者進行賠償或補償。投訴處理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情況復雜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適當延長處理時限,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個工作日,並告知客戶延長時限及理由。

❸ 如何到銀監會投訴

群眾可通過互聯網金融舉報信息平台向監管機構、司法部門舉報違法、違規從業機構。該平台的建設為群眾舉報提供了一個便捷、直接的渠道,凝聚群眾力量。

在正常情況下,您若要投訴銀行的產品或服務,應先行與該銀行聯絡,這樣做可使銀行有機會及早解決投訴事項。各家商業銀行都有接受客戶投訴的渠道和處理流程,以便對客戶投訴展開全面及時的調查,並使投訴獲得完滿解決。銀行也應向客戶說明投訴的程序。

若對銀行處理投訴的方法感到不滿意,或銀行並未在收到投訴後約定時間內給予最後回復,您可向銀監會尋求協助。向銀監會投訴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並詳述投訴事件及性質、投訴人姓名及聯絡方法。口述形式或匿名投訴銀監會都不便受理。

(3)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報告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銀監會對銀行業投訴處理要求設立投訴部門負責投訴事項,在網點要有現場處理投訴程序,要在營業網點和官網公布投訴電話、網路等渠道,要及時受理投訴並登記,受理後要告知受理情況等事宜。而且處理原則上不得超過十五個工作日。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及時受理各項投訴並登記,受理後應當通過簡訊、電話、電子郵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戶受理情況、處理時限和聯系方式。

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客戶投訴事項,應當認真調查核實並及時將處理結果以上述方式告知。發現有關金融產品或服務確有問題的,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補救或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給金融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金融消費者進行賠償或補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投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互聯網金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司法部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互聯網金融監管細則

❹ 銀行平均每天被投訴900多件,具體投訴情況如何

銀行平均每天被投訴900多件,具體投訴情況是涉及國有大型商業銀行27278件,環比增長16.1%,占投訴總量的32.1%;股份制商業銀行37475件,環比增長30.6%,占投訴總量的44.0%;外資法人銀行447件,環比增長19.8%,占投訴總量的0.5%。

城市商業銀行(含民營銀行)8471件,環比增長46.0%,占投訴總量的10.0%;農村中小金融機構3418件,環比增長31.7%,占投訴總量的4.0%;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8008件,環比增長27.8%,占投訴總量的9.4%。

(4)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報告擴展閱讀

股份制商業銀行投訴量前三名:

招商銀行、平安銀行、中信銀行的投訴量位列股份制商業銀行前三名。其中,招商銀行6500件,環比增長23.8%,占股份制商業銀行投訴總量的17.3%;平安銀行5371件,環比增長49.5%,佔比14.3%;中信銀行5238件,環比增長17.4%,佔比14.0%。

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的投訴量位列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前三名。其中,工商銀行5854件,環比增長45.6%,占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投訴總量的21.5%;建設銀行5568件,環比增長70.6%,佔比20.4%;交通銀行4432件,環比增長43.0%,佔比16.2%。

❺ 怎麼向銀監會投訴銀行 如何向銀監會投訴

群眾可通過互聯網金融舉報信息平台向監管機構、司法部門舉報違法、違規從業機構。該平台的建設為群眾舉報提供了一個便捷、直接的渠道,凝聚群眾力量。

在正常情況下,您若要投訴銀行的產品或服務,應先行與該銀行聯絡,這樣做可使銀行有機會及早解決投訴事項。各家商業銀行都有接受客戶投訴的渠道和處理流程,以便對客戶投訴展開全面及時的調查,並使投訴獲得完滿解決。銀行也應向客戶說明投訴的程序。

若對銀行處理投訴的方法感到不滿意,或銀行並未在收到投訴後約定時間內給予最後回復,您可向銀監會尋求協助。向銀監會投訴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並詳述投訴事件及性質、投訴人姓名及聯絡方法。口述形式或匿名投訴銀監會都不便受理。

(5)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報告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銀監會對銀行業投訴處理要求設立投訴部門負責投訴事項,在網點要有現場處理投訴程序,要在營業網點和官網公布投訴電話、網路等渠道,要及時受理投訴並登記,受理後要告知受理情況等事宜。而且處理原則上不得超過十五個工作日。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及時受理各項投訴並登記,受理後應當通過簡訊、電話、電子郵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戶受理情況、處理時限和聯系方式。

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客戶投訴事項,應當認真調查核實並及時將處理結果以上述方式告知。發現有關金融產品或服務確有問題的,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補救或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給金融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金融消費者進行賠償或補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投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互聯網金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司法部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互聯網金融監管細則

❻ 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包含哪些基本內容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牢固樹立公平對待金融消費者的觀念,並將其融入公司治理和企業文化建設當中,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應當將關注和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重要職責之一,並確保高級管理層有效履行相應職責。總行和各級分支機構應當確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完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制定投訴處理工作流程,落實崗位責任,及時妥善解決客戶投訴事項,積極預防合規風險和聲譽風險。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設立或指定投訴處理部門,負責指導、協調、處理客戶投訴事項。
四、投訴處理工作人員應當充分了解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銀監會有關監管規定,熟悉金融產品與金融服務情況,掌握本機構有關規章制度與業務流程,具備相應的工作能力,公平、友善對待金融消費者。
五、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能力建設,規范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程序,明確投訴處理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有效提升現場投訴處理能力。
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為客戶投訴提供必要的便利。在各營業網點和官方網站的醒目位置公布電話、網路、信函等投訴處理渠道。投訴電話可以單獨設立,也可以與客戶服務熱線對接;與客戶服務熱線對接的,在客戶服務熱線中應有明顯清晰的提示。
七、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及時受理各項投訴並登記,受理後應當通過簡訊、電話、電子郵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戶受理情況、處理時限和聯系方式。
八、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客戶投訴事項,應當認真調查核實並及時將處理結果以上述方式告知。發現有關金融產品或服務確有問題的,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補救或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給金融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金融消費者進行賠償或補償。
九、投訴處理應當高效快速。處理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情況復雜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適當延長處理時限,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個工作日,並應當以簡訊、郵件、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戶延長時限及理由。
十、對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轉辦的投訴事項,應當嚴格按照轉辦要求處理,並及時向交辦機構報告處理結果。
十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實行客戶投訴源頭治理,定期分析研究客戶投訴、咨詢的熱點問題,及時查找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從運營機制、操作流程、管理制度等體制機制方面予以重點改進,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十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各分支機構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管理,將投訴處理工作納入經營績效考評和內控評價體系,及時研究解決投訴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客戶投訴處理機制的有效性。
十三、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充分發揮法律合規部門在客戶投訴處理和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中的作用,加強合規風險的有效識別和管理,確保依法合規經營,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十四、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員工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教育培訓工作,切實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
十五、銀行業金融機構接到大規模投訴,或者投訴事項重大,涉及眾多金融消費者利益,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應當及時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
十六、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各級分支機構應當做好金融消費者投訴統計、分析工作,並每半年形成報告,於每年1月30日和7月30日前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於2012年7月20日前將客戶投訴管理辦法、投訴渠道、投訴處理部門及其負責人和聯系人的名單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此後如客戶投訴管理辦法、投訴渠道有變動,變動情況應在半年報告中予以反映;如投訴處理部門及其負責人和聯系人的名單有變動,應及時將變動情況報告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
十七、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敦促其完善機制、落實責任、推進工作。
十八、對於涉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熱點、難點問題,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向有關金融機構發出監管建議,並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內採取預防或糾正措施;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依法予以查處。
十九、對於一定時期內,信訪投訴數量較高、處理不當或拖延問題較突出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全轄予以通報,並可作為准入和監管評級的參考依據。

❼ 中國銀監會關於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切實做好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的通知的主要內容

第一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牢固樹立公平對待金融消費者的觀念,並將其融入公司治理和企業文化建設當中,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應當將關注和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重要職責之一,並確保高級管理層有效履行相應職責。總行和各級分支機構應當確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
第二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完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制定投訴處理工作流程,落實崗位責任,及時妥善解決客戶投訴事項,積極預防合規風險和聲譽風險。
第三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設立或指定投訴處理部門,負責指導、協調、處理客戶投訴事項。
第四章:投訴處理工作人員應當充分了解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銀監會有關監管規定,熟悉金融產品與金融服務情況,掌握本機構有關規章制度與業務流程,具備相應的工作能力,公平、友善對待金融消費者。
第五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能力建設,規范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程序,明確投訴處理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有效提升現場投訴處理能力。
第六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為客戶投訴提供必要的便利。在各營業網點和官方網站的醒目位置公布電話、網路、信函等投訴處理渠道。投訴電話可以單獨設立,也可以與客戶服務熱線對接;與客戶服務熱線對接的,在客戶服務熱線中應有明顯清晰的提示。
第七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及時受理各項投訴並登記,受理後應當通過簡訊、電話、電子郵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戶受理情況、處理時限和聯系方式。
第八章: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客戶投訴事項,應當認真調查核實並及時將處理結果以上述方式告知。發現有關金融產品或服務確有問題的,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補救或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給金融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金融消費者進行賠償或補償。
第九章:投訴處理應當高效快速。處理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情況復雜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適當延長處理時限,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個工作日,並應當以簡訊、郵件、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戶延長時限及理由。
第十章:對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轉辦的投訴事項,應當嚴格按照轉辦要求處理,並及時向交辦機構報告處理結果。
第十一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實行客戶投訴源頭治理,定期分析研究客戶投訴、咨詢的熱點問題,及時查找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從運營機制、操作流程、管理制度等體制機制方面予以重點改進,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第十二章: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各分支機構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管理,將投訴處理工作納入經營績效考評和內控評價體系,及時研究解決投訴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客戶投訴處理機制的有效性。
第十三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充分發揮法律合規部門在客戶投訴處理和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中的作用,加強合規風險的有效識別和管理,確保依法合規經營,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員工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教育培訓工作,切實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
第十五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接到大規模投訴,或者投訴事項重大,涉及眾多金融消費者利益,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應當及時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
第十八章: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各級分支機構應當做好金融消費者投訴統計、分析工作,並每半年形成報告,於每年1月30日和7月30日前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於2012年7月20日前將客戶投訴管理辦法、投訴渠道、投訴處理部門及其負責人和聯系人的名單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此後如客戶投訴管理辦法、投訴渠道有變動,變動情況應在半年報告中予以反映;如投訴處理部門及其負責人和聯系人的名單有變動,應及時將變動情況報告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
第十七章: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敦促其完善機制、落實責任、推進工作。
第十八章:對於涉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熱點、難點問題,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向有關金融機構發出監管建議,並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內採取預防或糾正措施;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依法予以查處。
第十九章:對於一定時期內,信訪投訴數量較高、處理不當或拖延問題較突出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全轄予以通報,並可作為准入和監管評級的參考依據。

❽ 銀保監會通報稱銀行平均每天被投訴9百多件,這一問題該如何解決

銀保監會應該對一些熱點問題展開進行排查,對影響性質比較惡劣的銀行採取警告和約談措施。近日,銀保監會發布了第三季度銀行業投訴報告,從報告中,我們可以看出,銀保監會一共收到八萬五千件貨物,比上個月增長了26%,平均下來銀行業每天接收到九百件投訴。從報告的數據來看,其中涉及國有商業銀行投訴佔比達到了32%,一共有超過兩萬五千件投訴,而股份制商業銀行一共有三萬五千件投訴,佔比最高達到了44%,其中外資銀行一共接收投訴44偶見,佔比為0.5%。

就目前而言,銀行業的投訴主要集中在信用卡業務,很多銀行的應用卡業務推廣不規范,導致用戶各種被誘導辦理信用卡。

❾ 向銀監會投訴的流程是什麼及注意事項有哪些

群眾可通過互聯網金融舉報信息平台向監管機構、司法部門舉報違法、違規從業機構。該平台的建設為群眾舉報提供了一個便捷、直接的渠道,凝聚群眾力量。

在一般情況下,如果你對銀行的產品或服務提出投訴,應先與銀行聯系。這將給銀行一個機會來盡早解決投訴。各商業銀行都有受理客戶投訴的渠道和程序,可以對客戶投訴進行全面、及時的調查,得到滿意的解決方案。銀行還應該向客戶解釋投訴的程序。

如果你對你的銀行處理你的投訴的方式不滿意,或者你的銀行在收到你的投訴後沒有在約定的時間內給出最終答復,你可以向銀監會尋求幫助。向銀監會提出投訴,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寫明投訴事項、性質、信訪人姓名和聯系方式。銀監會不接受口頭或匿名投訴。

(9)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報告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銀監會要求設立投訴部門,處理銀行業的投訴。網點應有現場投訴處理程序,並在網點及官網公布投訴電話、網路等渠道。及時受理並登記投訴,受理後告知受理狀態。原則上,處理不應超過15個工作日。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及時受理和登記所有投訴,受理後通過簡訊、電話、電子郵件或信件等方式通知客戶受理情況、處理期限和聯系方式。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認真調查核實客戶投訴,並及時將上述處理結果告知客戶。發現相關金融產品或服務存在問題的,應當立即採取糾正措施。銀行業金融機構給金融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或者合同的規定賠償或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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