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費的徵收職責移交稅務局了,那社保局還承擔什麼職責
只是徵收歸稅務了,其他的變更,增減員企業開戶直接的還在社保
Ⅱ 稅務稽查把案件移交到公安局經偵部門,是不是說明案件已經構成犯罪
不是構成犯罪,案件確立並且移送只能表明違法嫌疑,是否構成犯罪,需要經過法院的審判。如果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可以退回公安機關或者自行補充偵查,兩次補充偵查後仍然證據不足的,檢察院應當做不起訴決定。
一、稅務稽查的相關規定:
《稅務稽查工作規程》第十九條:選案部門對案源信息採取計算機分析、人工分析、人機結合分析等方法進行篩選,發現有稅收違法嫌疑的,應當確定為待查對象。
待查對象確定後,選案部門填制《稅務稽查立案審批表》,附有關資料,經稽查局局長批准後立案檢查。
《稅務稽查工作規程》第二十條規定:經批准立案檢查的,由選案部門製作《稅務稽查任務通知書》,連同有關資料一並移交檢查部門。
二、人民檢察院對案件撤回的相關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2)金融機構移交稅務擴展閱讀:
構成犯罪的認定:
構成犯罪,必須具備四個基本要件,即犯罪的客體、犯罪的客觀方面、犯罪的主體、犯罪的主觀方面。
一、犯罪的客體
是指犯罪行為侵犯的、中國刑事法律所保護的社會關系。任何犯罪都必然要侵犯某一客體,不侵犯客體的犯罪是不存在的。
二、犯罪的客觀方面
是指刑法所規定的犯罪活動的客觀事實特徵,包括危害社會的行為、危害後果及其因果關系等。
三、犯罪的主體
是指實施犯罪行為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自然人或者單位。第一,關於自然人,刑法規定只有達到一定年齡並且精神正常的人,才能成為犯罪的主體。
四、犯罪的主觀方面
是指《刑法》規定的成立犯罪必須具備的犯罪主體對其實施的危害行為及其危害後果所持的心理態度。
網路--犯罪構成
Ⅲ 社保費的徵收職責移交稅務局了,社保局還有什麼存在的必要
有呀,社保局不單單社保費的徵收,失業金,生育金,養老金等的核算及發放。
Ⅳ 社保檔案需要移交到稅務局嗎
社保由稅務抄局統一徵收會從襲2019年1月1日開始。
國務院、人社部印發《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國各地社保徵收工作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政策原文節選:
《改革方案》還就完成新稅務機構掛牌、制定新稅務機構「三定」規定、開展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推進稅費業務和信息系統整合優化、強化經費保障和資產管理、清理修改相關法律法規等重點改革任務進行了具體部署,並明確了相關保障措施。
要求各省、市、縣稅務局按期逐級分步完成集中辦公、新機構掛牌並以新機構名義開展工作。從嚴從緊控制機構數量,進一步優化各層級稅務組織體系和征管職責,完善結構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機構設置科學、職能職責清晰、資源配置合理。
Ⅳ 稅務稽查局在什麼情況下把案件移交給公安稅偵大隊
稅務稽查局按照征管法規定,專司偷逃騙抗稅的查處,但稽查部門只是行政機關,僅對未夠成犯罪的稅收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因此,我國刑法規定了什麼情況下,屬於夠上了刑法,比如偷稅按
當偷稅數額占應納稅數額的10%以上,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或是偷稅行為被處罰又偷稅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如果稅務機關未將已達上述標準的涉稅違法案件移送的,就會被當成夠成瀆職行為處理。
《稅務稽查工作規程》(國稅發〔2009〕157號)第六十條規定:「稅收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填制《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經所屬稅務局局長批准後,依法移送公安機關,並附送以下資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情況的調查報告》;
(二)《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復製件;
(三)涉嫌犯罪的主要證據材料復製件;
(四)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情況明細表及憑據復製件」。
對於達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立案標准,涉嫌犯罪的,稅務機關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5)金融機構移交稅務擴展閱讀:
(一)起草稅務稽查法律法規草案、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組織擬訂並完善稅務稽查工作規程及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各環節相關業務規定;對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
(二)協同立法、公安、檢察和審判機關及其他有關部門解決稅務稽查和涉稅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和司法解釋問題。
(三)組織、協調、督辦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
(四)參與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審理工作;組織實施處罰聽證。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國稅收專項檢查工作計劃,牽頭組織全國或地區性稅收專項整治工作。
(六)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參與稅務治安的協調工作。
(七)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
(八)組織稅收違法案件中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其他可抵扣憑證的協查工作;參與協查信息管理系統建設。
(九)參與稽查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
(十)辦理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Ⅵ 稅務稽查移交經偵求救
1、數額方面你查一下偷稅罪的標准就可以了。公司是私營和個體,並且非一套住房,才版有可能拍賣權房產。
2、只要移交,公安經偵部門就會受理,不會主動銷案。
3、可以分期繳納,實在繳納不了,也不會判刑,跑了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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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萬有必要跑嗎?
法人跑了,法人老婆和妹妹一套房(妹妹住),
法人還有一個樓花,
現在法人和老婆還住一套房吧。
肯定不是一套房了。也就是約三套房。
有這么多房,跑了真不值。
Ⅶ 社保費的徵收職責移交稅務局了,社保局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有必要。因為移交給稅務局的是「徵收和管理」,這只是社保局工作的一部分。
其他方面:專
就事論事,屬先說資金。徵收管理(通常意義上的收錢)移交給了稅務局,但還有社保資金的運營、撥繳和支付管理。不是收上來錢就完事了。例如,負責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審核支付。
人員方面的工作。例如負責退休職工社會保險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支持就業創業群體、貧困群體、對接企業等等。
公共職能方面。例如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的具體管理工作;社會保險信息與統計數據採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
Ⅷ 納稅人行為哪些要移交稅務稽查部門處理
但對發現納稅人有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或其他需要立案查處的稅收違法行為嫌疑的,要移交稅務稽查部門處理。按照《辦法》規定,對重點稅源戶,要保證每年至少重點評估分析一次。
Ⅸ 稅務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標準是什麼
《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源》第22條: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行政機關必須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77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本法第63條、第65條、第66條、第67條、第71條規定的行為涉嫌犯罪的,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稅務人員徇私舞弊,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不移交,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01國務院令2001年310號《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
第三條 行政執法機關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過程中,發現違法事實涉及的金額、違法事實的情節、違法事實造成的後果等,根據刑法關於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的追訴標准等規定,涉嫌構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必須依照本規定向公安機關移送。
Ⅹ 稅務罰款移交稅務機關時限
基本期限為6個月來零20天,特殊情況可以延源長,延長天數法律沒有規定。
稅務機關查稅的基本程序是:
一、選案:根據案源信息篩選,決定是否立案
二、立案
三、檢查:結果製作《稅務稽查報告》。實施檢查之日起60日內完成,確需延長檢查時間的,應當經稽查局局長批准。
四、審理: 檢查完畢,檢查部門應當將《稅務稽查報告》、《稅務稽查工作底稿》及相關證據材料,在5個工作日內移交審理部門審理,並辦理交接手續。
審理部門接到檢查部門移交的《稅務稽查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應當在15日內提出審理意見。但下列時間不計算在內:
(一)檢查人員補充調查的時間;(
(二)向上級機關請示或者向相關部門征詢政策問題的時間。
案情復雜確需延長審理時限的,經稽查局局長批准,可以適當延長。
具體規定是國家稅務總局制訂頒發的《稅務稽查工作規程》。你可以在網上搜索自己閱讀下,這個規程性質屬於部門規章,全國稅務機關稅務稽查統一適用,武漢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