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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股權投資稅收

發布時間:2020-12-22 12:16:26

『壹』 股權投資要交稅嗎,有什麼規定

一、股權投資要交稅嗎
投資收益有很多種,並非全部投資收益都是免稅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三項免稅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稅。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即新稅法將國稅發118號和56號文件中的一些補稅規定徹底否定了。
可見,居民企業對其他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收益是免稅的。如果是股權基金投資管理公司,稅收政策有區別。
二、相關規定
1、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屬於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同時發生。對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應按評估後的公允價值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減除該資產原值及合理稅費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應於非貨幣性資產轉讓、取得被投資企業股權時,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的實現。
3、個人應在發生上述應稅行為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納稅人一次性繳稅有困難的,可合理確定分期繳納計劃並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後,自發生上述應稅行為之日起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4、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交易過程中取得現金補價的,現金部分應優先用於繳稅;現金不足以繳納的部分,可分期繳納。個人在分期繳稅期間轉讓其持有的上述全部或部分股權,並取得現金收入的,該現金收入應優先用於繳納尚未繳清的稅款。
5、本通知所稱非貨幣性資產,是指現金、銀行存款等貨幣性資產以外的資產,包括股權、不動產、技術發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貨幣性資產。本通知所稱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包括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設立新的企業,以及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參與企業增資擴股、定向增發股票、股權置換、重組改制等投資行為。

『貳』 國內對風險投資的稅收政策有哪些

上海鼓勵扶持風險投資的政策文件主要包括2008年8月11日上海市金融辦、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等四部門發布的《關於本市股權投資企業工商登記等事項的通知》,2008年12月15日浦東新區政府發布的《關於浦東新區促進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發展的意見》,以及2009年4月7日《浦東新區促進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發展的實施辦法》。另外,楊浦區等區也發布了有關實施鼓勵扶持政策的文件,因代表性不足,暫未列入研究范圍。

上海鼓勵扶持風險投資的主要政策內容包括:
1. 稅收優惠
(1) 對合夥制股權投資企業中個人合夥人的稅收優惠
上海對合夥制股權投資企業中執行事務的普通合夥人和不執行事務的有限合夥人做了區分。其中,自然人普通合夥人仍按個人所得稅法中「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對所得額在人民幣5萬元以上的徵收35%的個人所得稅,但不執行合夥事務的自然人有限合夥人所取得的股權投資收益,按所得稅法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2) 對公司制股權投資企業中高管和骨幹個人的稅收補貼
對於公司制股權投資企業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高管,按照其當年個人工薪所得形成全部財力的40%給予補貼,對投資經理或項目經理等骨幹人員,按照其當年個人工薪所得形成全部財力的20%給予補貼,即高管和骨幹可分別獲得40%或20%的個稅補貼。
(3) 股權投資企業投資於當地企業可獲得的稅收補貼

『叄』 請問投資公司需要交什麼稅種及多少稅率

投資公司要承擔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等。

一、投資公司向外借款,借款的利息收入要交增值稅3%。(城建及教育附加增值稅的10%)。

二、如果是股權投資,取得的股權投資收益要交企業所得稅25%。

三、股票收益也要交企業所得稅25%。

四、設立時需繳納印花稅為注冊資本的萬分之五。

五、設立後每月需要申報個人所得稅 (如果打到標准)。

(3)金融機構股權投資稅收擴展閱讀:

按課稅對象為標准分類:

1、流轉稅:以商品生產流轉額和非生產流轉額為課稅對象徵收的一類稅(我國稅制結構中的主體稅類,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等)。

2、所得稅:又稱收益稅,是指以各種所得額為課稅對象的一類稅(我國稅制結構中的主體稅類,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

3、財產稅:是指以納稅人所擁有或支配的財產為課稅對象的按課稅對象分類的一類稅(包括遺產稅、房產稅、契稅、車輛購置稅和車船稅等)。

4、行為稅:是指以納稅人的某些特定行為為課稅對象的一類稅(諸如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等)。

5、資源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從事資源開發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類稅(如資源稅、土地增值稅、耕地佔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肆』 公司進行的其他企業股權投資收益,在稅收方面怎麼處理

什麼其他股權投資,如果是居民企業之間的投資收益免徵企業所得稅,如果是上市公司的從股票市場上取得,持有超過12個月的可免企業所得稅。

『伍』 設立PE,哪裡稅收優惠最給力

深 圳
1、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和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不作為所得稅納稅主體,採取「先分後稅」方式,由合夥人分別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
2、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執行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事務的自然人普通合夥人,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不執行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事務的自然人有限合夥人,其從有限合夥企業取得的股權投資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按20%的比例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3、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從被投資企業獲得的股息、紅利等投資性收益,屬於已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後收益,該收益可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直接分配給法人合夥人,其企業所得稅按有關政策執行。
4、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的普通合夥人,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5、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號)規定條件的,可按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適用條件:
適用於本市注冊的內資、外資、中外合資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以及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企業,並且滿足以下條件:
股權投資基金的注冊資本(出資金額)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且出資方式限於貨幣形式,首期到位資金不低於5000萬元。股東或合夥人應當以自己的名義出資。其中單個自然人股東(合夥人)的出資額不低於人民幣500萬元。
政策名稱: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的若干規定的通知》(深府〔2010〕103號)
《關於進一步支持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深府辦〔2010〕100號)
北 京
1、在本市注冊的內資、外資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
(1)合夥制股權基金和合夥制管理企業不作為所得稅納稅主體,採取「先分後稅」方式,由合夥人分別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
(2)合夥制股權基金和合夥制管理企業的合夥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合夥制股權基金和合夥制管理企業代扣代繳。其中通過法人單位分得的個人所得,由該單位負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合夥制股權基金中個人合夥人取得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或者「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4)合夥制股權基金從被投資企業獲得的股息、紅利等投資性收益,屬於已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後收益,該收益可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直接分配給法人合夥人,其企業所得稅按有關政策執行。
2、合夥制股權基金的普通合夥人,其行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不徵收營業稅:
(1)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
(2)股權轉讓。
3、鼓勵和支持從事創業投資業務的股權基金或管理企業按照《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委第39號令)進行備案,並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一條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七條的規定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支持。
4、經國務院或國家主管部門批准設立並在本市注冊登記的產業投資基金的管理企業,及符合下列條件的管理企業,參照金融企業,享受《關於促進首都金融產業發展的意見》(京發改[2005]197號)和《關於促進首都金融產業發展的意見實施細則》(京發改[2005]2736號)的政策支持,且自其獲利年度起,由所在區縣政府前兩年按其所繳企業所得稅區縣實得部分全額獎勵,後三年減半獎勵:
(1)在本市注冊登記;
(2)其所發起設立的股權基金在本市注冊登記,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且累計實收資本在5億元以上;
(3)投資領域符合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
5、市政府給予股權基金或管理企業有關人員的獎勵,依法免徵個人所得稅。
政策名稱:
《關於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的意見》(京金融辦[2009]5號)
5
天 津
1、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和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可採取"先分後稅"的方式,由合夥人分別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
2、以有限合夥制設立的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中,自然人有限合夥人,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或"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適用20%;自然人普通合夥人,既執行合夥業務又為基金的出資人的,取得的所得能劃分清楚時,對其中的投資收益或股權轉讓收益部分,稅率適用20%;合夥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按有關政策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適用條件:
適用於在本市注冊的內資、外資、中外合資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機構(包括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
政策名稱:
《天津市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辦法的通知》(津政發〔2009〕45號)
7
上 海
2008年發布的「不執行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事務的自然人有限合夥人,其從有限合夥企業取得的股權投資收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依20%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在2011年修訂時刪除。
政策名稱:
《關於本市股權投資企業工商登記等事項的通知(修訂)》(滬金融辦通〔2011〕10號)9
重 慶
1、合夥制股權投資類企業不作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主體,其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採取先分後稅形式,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稅。合夥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由投資者向合夥企業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其中,不執行企業合夥事務的自然人有限合夥人,其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取得的股權投資收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合夥制股權投資類企業從被投資企業獲得的股息、紅利等投資性收益,屬於被投資企業已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後收益,該收益可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直接分配給法人合夥人,其企業所得稅按有關政策執行。
2、股權投資類企業取得的非上市公司的權益性投資收益和權益轉讓收益,以及合夥人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的,不徵收營業稅。
3、在合夥制股權投資類企業出資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出資者,其股權投資所得繳納的稅收市級留存部分,由市財政按40%給予獎勵;所投資項目位於重慶市內的,按60%給予獎勵。地方留成區縣級部分的獎勵辦法,由有關區縣(自治縣)結合實際自行確定。
4、依照《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和《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專門從事創業投資活動的股權投資類企業,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支持。
政策名稱: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進一步促進股權投資類企業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渝辦發〔2012〕307號)2
寧 波
1、對於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公司制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合夥制企業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同級財政以補助形式進行獎勵;對企業副職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按照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同級財政以補助形式進行獎勵。各縣(市)、區政府對在當地落戶的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還可根據情況給予一次性開辦費補貼。企業自工商登記之日起5年內享受本款政策。
2、對進駐東部新城金融服務中心的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可享受《關於吸引金融機構進駐東部新城金融服務中心的若干政策意見》(甬政辦發〔2008〕147號)相關政策。
(1)對從市外新引進並進駐金融服務中心的金融機構和金融配套服務機構,自開業之日起,2年內對其所繳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給予50%補貼,第3年至第5年按30%比例給予補貼。
對從市內其他地方遷入金融服務中心的市級金融機構,如在2009年12月底前與東投公司簽訂進駐意向協議的,以其2009年實際所繳稅金為基數,對稅收增量部分給予補貼,補貼內容和標准參照上款新引進機構執行。
(2)對新引進或搬遷到金融服務中心的金融機構總部、地區總部副職以上的高管人員,按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獎勵,用於購房補貼,期限不超過5年;地方政府發放的相關獎勵資金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徵個人所得稅。
3、股權投資企業投資我市企業符合《關於促進寧波創業投資發展的意見》(甬政發〔2007〕131號)的,可以申請投資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創業投資企業申請投資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時,所投資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當年用於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經費占本企業銷售額5%以上(含5%)的,並且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31號)的有關規定,創業投資企業可按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政策名稱:
關於印發《鼓勵股權投資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甬金辦[2008]9號)3
南 京
1、對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執行有限合夥企業事務的自然人普通合夥人,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不執行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事務的自然人有限合夥人,其從有限合夥企業取得的股權投資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按20%的比例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2、新注冊成立的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機構自獲利年度起,繳納企業所得稅形成的地方留成財力部分,前兩年按80%給予補助,後三年按40%給予補助。
3、新注冊成立的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機構繳納營業稅形成地方留成財力部分,前兩年按100%給予補助,後三年按50%給予補助。
4、對新注冊成立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機構擔任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形成的地方留成財力部分按40%給予補貼。
政策名稱:
促進全市股權投資基金發展實施辦法(《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全市金融業改革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寧政發[2011]73號)附件4)
h
湖 南
以有限合夥形式設立的股權投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稅。其中,執行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事務的自然人普通合夥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不執行企業合夥事務的自然人有限合夥人,其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取得的股權投資收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政策名稱: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資本市場的若干意見》(湘政發〔2010〕1號)5
新 疆
1、合夥制股權投資類企業的投資收益,依法可採取「先分後稅」的方式,由合夥人分別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合夥制股權投資類企業的合夥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合夥制股權投資類企業代扣代繳。
2、合夥制股權投資類企業的合夥人為自然人的,合夥人的投資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或者「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合夥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投資收益按有關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3、合夥制的股權投資類企業的合夥人,按照「先分後稅」繳納所得稅後,自治區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的50%予以獎勵,獎勵資金由納稅所在地財政部門撥付。
4、股權投資類企業取得的權益性投資收益和權益轉讓收益,以及合夥人轉讓股權的,依法不徵收營業稅。
企業適用條件:
1、股權投資企業(含公司制和合夥制)的注冊資本(協議募集資金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首期認繳額)不少於1000萬元人民幣。
2、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合夥制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的實收資本不少於200萬元人民幣,股權投資管理股份公司實收資本不低於500萬元。
3、單個股東或者合夥人對股權投資類企業的投資額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
4、用於股權投資的貨幣資產應當委託商業銀行託管,並簽署貨幣資產託管協議。
政策名稱:
關於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促進股權投資類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新政辦發〔2010〕187號)
9
山 東
1、合夥制股權投資類企業不作為所得稅納稅主體,採取「先分後稅」方式,由合夥人分別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
2、股權投資類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符合條件的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可按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連續持有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不享受該稅收優惠政策。
3、合夥制股權投資企業的合夥人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的普通合夥人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4、股權投資類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凡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號)規定條件的,可按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股權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5、股權投資類企業對外進行權益類投資所發生的損失,在經確認的損失發生年度,作為企業損失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一次性扣除。
政策名稱:
《山東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等部門關於促進股權投資發展的意見》(魯金辦發[201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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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北
1、創業投資企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號)等規定的,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享受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國稅發[2009]87號文件規定條件的,可按照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尚未在我省設立機構的股權投資類企業,在我省投資高新技術企業的,比照省內股權投資類企業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2、合夥制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可依法採取「先分後稅」方式,由合夥人分別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合夥制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的合夥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企業代扣代繳,其中通過法人單位分得的個人所得,由該單位負責代扣代繳。合夥制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的合夥人為自然人的,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合夥人的投資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合夥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投資收益按有關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3、合夥制股權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獲得的股息、紅利等投資性收益,屬於已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後收益,該收益可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直接分配給法人合夥人,其企業所得稅按有關政策執行。合夥制股權投資企業的普通合夥人,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4、股權投資管理企業自繳納第一筆營業稅之日起兩年內,由稅務登記地財政部門按照其繳納的營業稅給予等額獎勵,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獎勵。股權投資管理企業自獲利年度起,前兩年由稅務登記地財政部門按照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給予等額獎勵,後三年給予減半獎勵。股權投資管理企業新購的自用辦公房產,納稅有困難的,可按規定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股權投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權益性投資損失,符合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25號公告規定的,可在申報後稅前扣除。
5、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比照金融機構高管對待,可享受我省關於人才引進、人才獎勵、配偶就業、子女教育、醫療保障等方面的相關政策。省政府給予上述有關人員的獎勵,依法免徵個人所得稅。各市州可根據當地實際制定扶持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的優惠政策,對在當地落戶的企業和高管人員給予獎勵。
政策名稱: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股權投資類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鄂政發[2011]23號)

『陸』 企業投資收益要不要繳稅,繳什麼稅

投資收益繳稅要區分不同的情況,投資國債取得的投資收益是免交所得稅的,其他的投資如股權投資等是要納稅的;對於分回的投資收益還必須確認是稅前的還是稅後的。如稅後的,一是要看被投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率是否與你公司的稅率相同,相同,不用補交,不同(被投資企業稅率小於你公司的)要按差價補稅。如是稅前的,分回後並入你公司的利潤繳稅。
1、公司取得投資收益,應該按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投資所分的利潤、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投資收益在稅收上是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應稅項目,應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
3、投資收益的賬務處理如下:
(1)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的,企業應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本企業的部分,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被投資單位在取得投資前實現凈利潤的分配額,應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2)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的,資產負債表日,應按根據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或經調整的凈利潤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本科目。
被投資單位發生虧損、分擔虧損份額超過長期股權投資而沖減長期權益賬面價值的,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發生虧損的被投資單位以後實現凈利潤的,企業計算的應享有的份額,如有未確認投資損失的,應先彌補未確認的投資損失,彌補損失後仍有餘額的,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本科目。
(3)出售長期股權投資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原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出售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時,還應按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成本比例結轉原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的金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4)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本科目結轉後應無余額。

『柒』 長期股權投資的稅收問題

所得稅是承認成本法的。即使你核算用權益法核算,但年終匯算清繳時也得進行納稅調整。

『捌』 股權投資收益*20%個稅,個稅稅負重怎麼

1、主體公司納稅地點變更,在股權的結構上做布局,通過當地的財稅獎勵來達到節稅的內目的。容 2、主體公司不變,改變股權架構,通過有限合夥來持股,然後到稅收窪地,享受核定徵收的政策。 註:並購類可以個稅稅負核定約為3.5% 。 投資類有限合夥20%個稅那種,通過運作,可以達到12.4% 左右。 具體案例具體分析

『玖』 股權投資技巧與稅收籌劃

對於企業因轉讓其持有的股權而取得的處置收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專權投資業務屬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規定:「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處置股權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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