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 A銀行存款 B國債,金融債 C股票 D全部信用等級的企業債
社保基金投資運作的基本原則是,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
國家規定社保基金可以進入股市,當然不是全部,有比例的限制。主要目的是為了讓社保基金實現增值,保證人民的利益。
社保基金資產是獨立於理事會、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社保基金託管人的資產。
財政部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擬訂社保基金管理運作的有關政策,對社保基金的投資運作和託管情況進行監督。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各自的職權對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按國務院批準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限於銀行存款、買賣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
劃入全國社保基金的貨幣資產的投資,按成本計算,銀行存款和國債投資的比例不得低於50%,其中銀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於10%,企業債、金融債投資的比例不得高於10%,證券投資基金、股票投資的比例不得高於40%。其中,由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直接運作的全國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限於銀行存款、在一級市場購買國債,其他投資需委託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和運作,並委託全國社保基金託管人託管。
⑵ 什麼是金融債
金融債,指保險公司存放在金融機構的定期存款、協議存款、結構性存款、擁有的由金融機專構發行屬的債券以及對金融機構的其他債權,包括金融機構發行的可轉換債券,但不包括保險公司對金融機構的應收保費、其他應收款等應收及預付款項。
⑶ 股票 國債 金融債券 企業債券 保險 中說的流動性是什麼意思
通俗來講就是交易量,參與買賣交易的人多,在短時間內成交量高。
⑷ 保險屬於金融產品,與存款、國債、股票、基金等金融商品有什麼差異
存款不用多介紹,投資人賺取的是存款利息。
國債屬於債券、屬於證券,投資人賺取的是國債利息。一般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股票也屬於證券,投資人賺取的,兩部分,一是上市公司的分紅/股利,二是轉讓給別的投資人所得到的買賣差。收益不定,可能虧損。
基金,作為產品來講,也可以算證券的一種。就是投資人把錢給基金公司,基金公司幫投資人投資各種證券(包括債券和股票),賺錢了就按照投資人投資的份額分。收益不定,可能虧損。
基金公司收取傭金,理論上基金公司的研究能力、投資能力要比一般中小投資人要好,所以收取點傭金也是應該的。
保險,基本的保險產品,是保障用的,投資人付保費,得到的是降低潛在的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比如生個病要花費10萬,買個保單,萬一生病了保險公司就能賠付。從而資金融通了,就是金融。
而目前保險公司鼓吹的「分紅險」「投連險」「萬能險」等等,屬於投資型保險,有的和保險公司盈利有關、有的類似於基金就是幫投資人投資、分享收益。鑒於中國市場目前的投資環境和保險公司的靠譜程度,其實收益不定,可能虧損。
其以上主要從投資收益方面講的。其他產品如發行方、發行目的等等,也都不同。
⑸ 小微企業金融債指的是什麼
當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扶持實體經濟成為了銀行資金投向重要方向,而通過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促進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成為了重要的手段之一。
金融債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小微企業金融債就是銀行等獲銀監會批准,發行專項用於小微企業貸款的專項金融債。
(5)保險公司金融債擴展閱讀:
按不同標准,金融債券可以劃分為很多種類。最常見的分類有以下兩種:
(1)根據利息的支付方式金融債券可分為附息金融債券和貼現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上附有多期息票,發行人定期支付利息,則稱為附息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是以低於面值的價格貼現發行,到期按面值還本付息,利息為發行價與面值的差額,則稱為貼現金融債券。
比如票面金額為1000元,期限為1年的貼現金融債券,發行價格為900元,1年到期時支付給投資者1000元,那麼利息收入就是100元。
(2)根據發行條件金融債券可分為普通金融債券和累進利息金融債券。普通金融債券按面值發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期限一般是1年、2年和3年。普通金融債券類似於銀行的定期存款,只是利率高些。
累進利息金融債券的利率不固定,在不同的時間段有不同的利率,並且一年比一年高,也就是說,債券的利率隨著債券期限的增加累進,比如面值1000元、期限為5年的金融債券,第一年利率為9%,第二年利率為10%,第三年為11%,第四年為12%,第五年為13%。
⑹ 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可以包括下列哪些形式 A、存款 B、買賣政府債券 C、買賣金融債券 D、買賣證券投資基金
根據現行《保險法》第一百零六條 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穩健,遵循安全性原則。
保險公版司的資金運權用限於下列形式:
(一)銀行存款;
(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
(三)投資不動產;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製定。
所以答案為ABCD
⑺ 金融債劵與公司債劵的區別
區別:操作和發行主體都不同。金融債券有金融機構發行,企業債券是上市公司發行,金融版債券有銀監會權檢查,企業債券是有發改委監督。
在金融市場中,一般說道企業是指非金融機構,為了便於區分。金融債券是指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審批部門是銀監會;而企業債是指非上市公司發行的債券,審批部門是發改委。從產品特性說,都屬於「企業債」(Corporate Bond)。但由於操作和發行主體都不一樣,所以人們還是分開來說。
⑻ 什麼是金融債券金融債券有哪些種類
金融債券是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籌資主體為籌措資金而面向個人發行的一版種權有價證券,是表明債務、債權關系的一種憑證。債券按法定發行手續,承諾按約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並到期償還本金。它屬於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主動負債。
金融債券常規可以分為以下6大類:
(1)央行票據;
(2)證券公司債券;證券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一種有價證券。
(3)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在商業銀行的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
(4)保險公司次級債券;
(5)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債券;
(6)混合資本債券。
此外,金融債券也可以像企業債券一樣,根據期限的長短劃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根據是否記名劃分為記名債券和不記名債券;根據擔保情況劃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根據可否提前贖回劃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根據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劃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根據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劃分為附有選擇權的債券和不附有選擇權的偵券等。
⑼ 股票、債券、保險是不是金融衍生品
股票、債券、保險不是金融衍生產品,他們是原生資產。
一、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指一種金融合約,其價值取決於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合約的基本種類包括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金融衍生品還包括具有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多種特徵的混合金融工具。
金融衍生產品是與金融相關的派生物,通常是指從原生資產(英文為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其共同特徵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全額交易,不需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了結一般也採用現金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貸款。因此,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具有杠桿效應。保證金越低,杠桿效應越大,風險也就越大。
二、金融衍生產品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零和博弈
即合約交易的雙方(在標准化合約中由於可以交易是不確定的)盈虧完全負相關,並且凈損益為零,因此稱"零和"。
2、跨期性
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雙方通過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因素變動的趨勢的預測,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按一定的條件進行交易或選擇是否交易的合約。無論是哪一種金融衍生工具,都會影響交易者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或未來某時間上的現金流,跨期交易的特點十分突出。這就要求交易的雙方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價格因素的未來變動趨勢作出判斷,而判斷的准確與否直接決定了交易者的交易盈虧。
3、聯動性
這里指金融衍生工具的價值與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緊密聯系,規則變動。通常,金融衍生工具與基礎變數相聯系的支付特徵有衍生工具合約所規定,其聯動關系既可以是簡單的線性關系,也可以表達為非線性函數或者分段函數。
4、不確定性或高風險性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後果取決於交易者對基礎工具未來價格的預測和判斷的准確程度。基礎工具價格的變幻莫測決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虧的不穩定性,這是金融衍生工具具有高風險的重要誘因。
5、高杠桿性
衍生產品的交易採用保證金(margin)制度.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資金只需滿足基礎資產價值的某個百分比.保證金可以分為初始保證金(initial margin),維持保證金(maintains margin),並且在交易所交易時採取盯市(marking to market)制度,如果交易過程中的保證金比例低於維持保證金比例,那麼將收到追加保證金通知(margin call),如果投資者沒有及時追加保證金,其將被強行平倉.可見,衍生品交易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
6、契約性
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是對基礎工具在未來某種條件下的權利和義務的處理,從法律上理解是合同,是一種建立在高度發達的社會信用基礎上的經濟合同關系。
7、交易對象的虛擬性
金融衍生產品合約交易的對象是對基礎金融工具在未來各種條件下處置的權利和義務,如期權的買權或賣權、互換的債務交換義務等,構成所謂「產品」,表現出一定的虛擬性。
8、交易目的的多重性
金融衍生產品交易通常有套期保值、投機、套利和資產負債管理等四大目的。其交易的主要目的並不在於所涉及的基礎金融商品所有權的轉移,而在於轉移與該金融商品相關的價值變化的風險或通過風險投資獲取經濟利益。
此外,金融衍生產品還具有未來性、表外性和射幸性等特點
⑽ 債券在什麼情況下買信用債,可轉債.金融債.
債券,是一種債權憑證,是上市公司或融資企業發行的對出資人的一種債權內憑證,雙方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容。
信用債,又稱無擔保債,是指上市公司發行的承諾到期還本付息的無抵押、擔保的債券;
可轉債,又稱可轉換債券,是指上市公司發行的對債券持有人附加有到期可轉換為對應比例股票的債券,對債券認購人來講,多了一種選擇的權利,依據選擇權是否可分離又將可轉債分為不可分離可轉債、可分離可轉債;
金融債,顧名思義,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如銀行、證券、信託、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通常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信用評級都比較高,投資起來都比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