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互聯網金融做什麼的
互聯網金融(ITFIN)是指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
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路技術水平上,被用戶熟悉接受後(尤其是對電子商務的接受),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
互聯網金融(ITFIN)就是互聯網技術和金融功能的有機結合,依託大數據和雲計算在開放的互聯網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業態及其服務體系。
包括基於網路平台的金融市場體系、金融服務體系、金融組織體系、金融產品體系以及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等,並具有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相異於傳統金融的金融模式。
(1)金融互聯網擴展閱讀
互聯網金融行業要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建立嚴格、完善的風控體系,形成貸前、貸中、貸後流程管理和決策系統是關鍵。國內互聯網金融公司的風控水平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
互聯網金融的新拐點既是挑戰也是機遇。無論是從業者還是監管者,都已經意識到了這樣一個問題:互聯網金融行業亟需革新,而提升風控能力,成為了推動互聯網金融革新,加速國內互聯網金融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關鍵步驟。
隨著中國互聯網金融不斷向縱深發展,P2P行業在本土化運營過程中出現諸多水土不服的現象。這在很大程度上與政府的介入和監管不足,相關法律法規出現缺位有關。所以在互聯網金融的風控上,政府以及監管機構首當其沖,必須通過制定相關政策法規為行業樹立標准。
2. 什麼叫互聯網十金融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區別不僅僅在於金融業務所採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於金融參與者深諳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髓,通過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等工具,使得傳統金融業務具備透明度更強、參與度更高、協作性更好、中間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徵。[1]理論上任何涉及到了廣義金融的互聯網應用,都應該是互聯網金融,包括但是不限於為第三方支付、在線理財產品的銷售、信用評價審核、金融中介、金融電子商務等模式。
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路技術水平上,被用戶熟悉接受後(尤其是對電子商務的接受),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已經歷了網上銀行、第三方支付、個人貸款、企業融資等多階段,並且越來越在融通資金、資金供需雙方的匹配等方面深入傳統金融業務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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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互聯網金融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主要有以下幾種模式(一)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狹義上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非銀行機構,藉助通信、計算機和信息安全技術,採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在用戶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間建立連接的電子支付模式。(二)P2P網貸 P2P網貸英文稱為Peer-to-Peerlending,即點對點信貸,國內又稱「人人貸」。P2P網貸是指通過P2P公司搭建的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進行資金借、貸雙方的匹配,是一種「個人對個人」的直接信貸模式。(三)大數據金融 大數據金融是指依託於海量、非結構化的數據,通過互聯網、雲計算等信息化方式對其數據進行專業化的挖掘和分析,並與傳統金融服務相結合,創新性開展相關資金融通工作的統稱。(四)眾籌 眾籌(crowdfunding),是指項目發起人通過利用互聯網和SNS傳播的特性,發動公眾的力量,集中公眾的資金、能力和渠道,為小企業、藝術家或個人進行某項活動或某個項目或創辦企業提供必要的資金援助的一種融資方式。(五)信息化金融機構 信息化金融機構,是指通過廣泛運用以互聯網為代表的信息技術,在互聯網金融時代,對傳統運營流程、服務產品進行改造或重構,實現經營、管理全面信息化的銀行、證券和保險等金融機構。(六)互聯網金融門戶 互聯網金融門戶是指利用互聯網提供金融產品、金融服務信息匯聚、搜索、比較及金融產品銷售並為金融產品銷售提供第三方服務的平台
4. 互聯網金融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主要模式如下:
眾籌
眾籌大
意為大眾籌資或群眾籌資,是指用團購預購的形式,向網友募集項目資金的模式。眾籌的本意是利用互聯網和SNS傳播的特性,讓創業企業、藝術家或個人對公眾
展示他們的創意及項目,爭取大家的關注和支持,進而獲得所需要的資金援助。眾籌平台的運作模式大同小異——需要資金的個人或團隊將項目策劃交給眾籌平台,
經過相關審核後,便可以在平台的網站上建立屬於自己的頁面,用來向公眾介紹項目情況。[3]
P2P網貸
P2P[4] (Peer-
to-Peerlending),即點對點信貸。P2P網貸是指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進行資金借、貸雙方的匹配,需要借貸的人群可以通過網站平台尋找到有
出借能力並且願意基於一定條件出借的人群,幫助貸款人通過和其他貸款人一起分擔一筆借款額度來分散風險,也幫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較的信息中選擇有吸引力的利
率條件,比如貸貸巴等。
兩種運營模式,第一是純線上模式,其特點是資金借貸活動都通過線上進行,不結合線下的審核。通常這些企業採取的審核借款人資質的措施有通過視頻認證、查看銀行流水賬單、身份認證等。第二種是線上線下結合的模式,借款人在線上提交借款申請後,平台通過所在城市的代理商採取入戶調查的方式審核借款人的資信、還款能力等情況。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Payment)狹義上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非銀行機構,藉助通信、計算機和信息安全技術,採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在用戶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間建立連接的電子支付模式。
根據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給出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的定義,從廣義上講第三方支付是指
非金融機構作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網路支付、預付卡、銀行卡收單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第三方支付已不僅僅局限於最初的互聯網支
付,而是成為線上線下全面覆蓋,應用場景更為豐富的綜合支付工具。
數字貨幣
除去蓬勃發展的第三方支付、P2P貸款模式、小貸模式、眾籌融資、余額寶模式等形式,以比特幣為代表的互聯網貨幣也開始露出自己的獠牙[5] 。
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為
代表的互聯網貨幣爆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比其他任何互聯網金融形式都更具顛覆性。在2013年8月19日,德國政府正式承認比特幣的合法「貨幣」地位,
比特幣可用於繳稅和其他合法用途,德國也成為全球首個認可比特幣的國家。這意味著比特幣開始逐漸「洗白」,從極客的玩物,走入大眾的視線。也許,它能夠催
生出真正的互聯網金融帝國。
比特幣炒得火熱,也跌得慘烈。無論怎樣,這場似乎曾經離我們很遙遠的互聯網淘金盛宴已經慢慢走進我們的視線,它讓人
們看到了互聯網金融最終極的形態就是互聯網貨幣。所有的互聯網金融只是對現有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提出挑戰,將來發展到互聯網貨幣的形態就是對央行的挑
戰。也許比特幣會顛覆傳統金融成長為首個全球貨幣,也許它會最終走向崩盤,不管怎樣,可以肯定的是,比特幣會給人類留下一筆永恆的遺產。[5]
大數據金融
大數據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結構化數據,通過對其進行實時分析,可以為互聯網金融機構提供客戶全方位信息,通過分析和挖掘客戶的交易和消費信息掌握客戶的消費習慣,並准確預測客戶行為,使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平台在營銷和風險控制方面有的放矢。
基於大數據的金融服務平台主要指擁有海量數據的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的金融服務。大數據的關鍵是從大量數據中快速獲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從大數據資產中快速變現利用的能力。因此,大數據的信息處理往往以雲計算為基礎。
金融機構
所謂信息化金融機構,是指通過採用信息技術,對傳統運營流程進行改造或重構,實現經營、管理全面電子化的銀行、證券和保險等金融機構。金融信息化是金融業發展趨勢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機構則是金融創新的產物。
從金融整個行業來看,銀行的信息化建設一直處於業內領先水平,不僅具有國際領先的金融信息技術平台,建成了由自助銀
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構成的電子銀行立體服務體系,而且以信息化的大手筆——數據集中工程在業內獨領風騷,其除了基於互聯網的創新金融服務之
外,還形成了「門戶」「網銀、金融產品超市、電商」的一拖三的金融電商創新服務模式。
金融門戶
互聯網金融門戶是指利用互聯網進行金融產品的銷售以及為金融產品銷售提供第三方服務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價」的模式,採用金融產品垂直比價的方式,將各家金融機構的產品放在平台上,用戶通過對比挑選合適的金融產品。
互聯網金融門戶多元化創新發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財投資服務和理財產品的第三方理財機構,提供保險產品咨詢、比價、購買服務的保險門戶網站等。這種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風險,因為其平台既不負責金融產品的實際銷售,也不承擔任何不良的風險,同時資金也完全不通過中間平台。[3]
5. 互聯網金融是什麼意思什麼是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ITFIN)就是互聯網技術和金融功能的有機結合,依託大數據和雲計算在開放專的互聯網平台上形成屬的功能化金融業態及其服務體系,包括基於網路平台的金融市場體系、金融服務體系、金融組織體系、金融產品體系以及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等,並具有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相異於傳統金融的金融模式。
我國的互聯網金融可以分為六大模式:第三方支付、P2P網貸、大數據金融、眾籌、信息化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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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互聯網金融 和互聯網+金融的區別
金融互聯網
金融互聯網是指將相關的金融產品、金融服務以互聯網方式化,使得這些金融產品及服務在原有的渠道和平台上,向互聯網平台遷移和擴展的方式。
傳統金融產品的購買和交易,均需交易人前往交易場所進行相關操作處理方式,但在互聯網化的平台和方式上,交易者通過互聯網方式即可進行相應的交易操作。
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是指以依託於支付、雲計算、社交網路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聯網工具,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業務的一種新興金融。
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路技術水平上,被用戶熟悉接受後(尤其是對電子商務的接受),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已經歷了網上銀行、第三方支付、個人貸款、企業融資等多階段,並且越來越在融通資金、資金供需雙方的匹配等方面深入傳統金融業務的核心。
二者的區別:
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都是以金融為中心的投資理財產品,但二者在形態和操作方式上也都有著不同方式,具體體現在:
(A)、二者的產品及服務形態不同:
金融互聯網是以平台為主的金融服務方式,將金融產品交易方式拓展到互聯網平台上,而互聯網金融則是以互聯網為主體的金融產品;
(B)、二者的產品屬性不同:
金融互聯網是在原有的金融產品基礎上,將該金融產品進行互聯網化;而互聯網金融是針對互聯網方式而特意推出的金融產品;
(C)、二者交易方式不同:
金融互聯網有線上交易方式和線下交易方式,而互聯網金融一般情況下只有線上交易方式。
7. 什麼叫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ITFIN)是指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
互聯網金融的三大支柱:
1、第一支柱是支付
支付是金融的基礎設施,會影響金融活動的形態。在互聯網金融中,支付以移動支付和第三方支付為基礎,在很大程度上活躍在銀行主導的傳統支付清算體系之外,並且顯著降低了交易成本。在互聯網金融中,支付還與金融產品掛鉤,促成豐富的商業模式。最後,因為支付與貨幣的緊密聯系,互聯網金融中還會出現互聯網貨幣。
2、第二支柱是信息處理
信息是金融的核心,構成金融資源配置的基礎。在互聯網金融中,大數據被廣泛應用於信息處理,提高了風險定價和風險管理效率,顯著降低了信息不對稱。互聯網金融的信息處理是其與商業銀行間接融資和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最大區別。
3、第三支柱是資源配置
金融資源配置指的是,金融資源通過什麼方式從資金供給者配置給資金需求者。資源配置是金融活動的根本目標,互聯網金融的資源配置效率是其存在的基礎。在互聯網金融中,金融產品與實體經濟緊密結合,交易可能性邊界極大拓展,資金供求的期限和數量的匹配,不需要通過銀行、證券公司和交易所等傳統金融中介和市場,完全可以自己解決。
(7)金融互聯網擴展閱讀:
互聯網金融公司的幾種類型:
1、綜合性互聯網金融平台:依靠傳統金融機構的優勢和長處設計專業、多樣化的理財產品和進行嚴格的風險把控,讓專業機構依託平台提升服務品質,有完整閉合的生態系統和大量用戶的數據積累,獲取資金和資產比較容易,代表企業如螞蟻金服、微眾銀行等。
2、互聯網消費金融公司:通過向消費者提供以消費為目的貸款的金融服務,具備單筆授信額度小、審批速度快、無需抵押擔保、服務方式靈活等特點,擁有自己的風控模型,風險較為可控。「場景」+「用戶」是推動其快速發展的核心因素。以螞蟻花唄、京東白條為代表的消費金融產品與電商場景結合,讓消費金融迅速完成了用戶與資產的獲取。
3、agent model(大數金融):採用數據化的風險管理技術,生產中大金額的個人無擔保貸款,為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提供全流程的信貸外包服務。主要特點可以連接多個資產來源,不承擔風險。但費率較低,幾乎沒有產品設計能力。
4、P2P平台:是通過網路將非常小額度的資金聚集起來借貸給有資金需求人群的一種商業模型,因資金端和資產端獲取成本較高,老牌平台積累了較多客戶比較有優勢。風控主要看模型和數據,不同平台的風險控制體系差距較大。
8. 互聯網金融是什麼
那麼現在大家探討的互聯網金融到底是什麼呢?事實上,目前業內存在的各種互聯網金融的探討,其實也一直處於概念模糊之中,各種模式,千差萬別,很難用一個統一的定義來進行界定。所以有必要進行一定程度的梳理,否則大量的討論都建立在基礎定義不同的基礎之上,很難有實質性的意義。
總體而言,目前市場上,習慣把所有涉及到金融業務的互聯網化經營模式,都定義成「互聯網金融」,當然業內還有一種傾向,其實是更直接、簡單的理解,就是只有互聯網企業,介入了金融領域,才是互聯網金融。
而金融企業使用互聯網手段,則不是互聯網金融,而習慣性界定為「金融互聯網」。這種劃分,單純的其實就主體劃分,習慣性將金融機構和互聯網企業對立起來,這種對立的後果是引發了業內大量的口水,實質的意義卻非常有限,因為人為排斥了兩者融合的可能性。
暫且撇開定義,我們就現象來看,目前最普遍定義為互聯網金融的模式,大概區分其實是四個模式。
第一個模式是線上P2P模式,(當然P2P背後也開始了很大的分化,拍拍貸模式,人人貸等模式,陸金所、有利網模式等,至於宜信模式,我個人認為是屬於P2P模式,但是更多是線下運作的概念,跟互聯網關系不大,所以暫不為定義互聯網金融。)還有一系列眾籌網站(這個模式目前處於起步階段,國外發展有一定的成績,國內暫時沒看到太多的實質性業務網站,點名時間是個代表,但是帶有一定的公益特徵,還有待觀望)。
第二個模式是以阿里、京東為代表的電商介入金融領域,所形成的各自互聯網金融模式,阿里最具代表性,衍生的金融模式也較多。
第三個模式其實是涉及到銀行支付結算體系的第三方支付,市場上存在了以支付寶、財付通為代表的200多家支付企業。
第四個模式則是大量的互聯網企業介入的金融服務領域,他們更多還是以服務金融機構為主要運營模式,本身不介入金融領域,例如東方財富網等基金代銷網站,還有如融360、好貸網的金融信息服務模式的網站。
如果還有一塊互聯網金融模式的話,那就是比特幣的出現,很多人把比特幣跟Q幣等同,我認為兩者是截然不同的。Q幣背後是等值人民幣作為信用基礎的,所以Q幣的誕生過程是不創造信用的,社會總體貨幣體系是均衡的。無論你怎麼玩Q幣,都不會給社會貨幣總量產生沖擊。
而比特幣不是,比特幣其實理論上是創造了一種貨幣體系,他存在的信用基礎是人們基礎於對恆定貨幣總量的預期,這種貨幣體系,創造了信用,理論上可以理解為發行了新的貨幣,規模如果足夠大,對社會會產生各種沖擊。
我自己對金融的理解,金融背後第一屬性絕對是政治屬性,也就意味著社會不可能產生脫離政治屬性的金融體系,比特幣的悖論就出現了,如果自娛自樂,那跟金融本質是無關的,一旦影響社會貨幣體系,必須納入監管。去中心化的比特幣,也就只是政治體系裡發行多元化貨幣的一種,所謂的顛覆也就無從談起。
目前市場上,最熱門討論最多的互聯網金融模式是P2P模式和阿里模式,P2P的發展從07年開始,到09年之後發展非常迅速,引起的關注也越來越多,由於進入門檻較低,監管空白,使得這個模式從一開始就處於了充分競爭的格局,為了保持各自的競爭優勢,P2P開始了出現各種分化,分化的背後使得大量的P2P模式。
總體而言,已經脫離了其最早誕生時候的初衷,現在的P2P的本質其實已經是批了互聯網外衣的金融機構了,只是這樣的金融機構沒有牌照準入,也沒有監管涉及,通過這一次金融改革的方向後,未來肯定不僅會發展得很好,而且也會有相應政策來維護這個新新的市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