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短期流動性金融資產
流動性金來融資產是指:
現金、黃金源、在中國人民銀行存款、存放同業、一個月內到期的拆放同業、一個月內到期的借出同業、境外聯行往來及附屬機構往來的資產方凈額、一個月內到期的貼現及其他買入票據、一個月內到期的其他應收款、一個月內到期的貸款、一個月內到期的債券以及其他一個月內可變現的資產。
上述各項資產中應扣除預計不可收回的部分。生息資產不計入流動性資產。
㈡ 如何應對通貨緊縮
㈢ 當商業銀行出現准備金不足情況時,首先應該( ) A.向央行借款 B.向其他銀行借款 C.出售債券 D.回收貸款
選B。解析:當商行出現准備金不足時,首先應進行同業拆借,向其他銀行貸款。
同業拆借是指商業銀行之間利用資金融通過程的時間差、空間差、行際差來調制資金而進行的短期借貸。同業拆借作為臨時調制性借貸行為,具有以下特點:
1、期限短。同業拆借的交易期限較短,屬臨時性的資金融通。我國目前同業拆借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一般為1天,7天,14天,21天,一個月,2個月,3個月,4個月,6個月,9個月,12個月。
2、利率相對較低。一般來說,同業拆借利率是以中央銀行再貸款利率和再貼現率為基準,再根據社會資金的松緊程度和供求關系由拆借雙方自由議定的。
由於拆借雙方都是商業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其信譽比一般工商企業要高,拆借風險較小,加之拆借期限較短,因而利率水平較低。
3、 同業拆借的參與者是商業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
商業銀行進行同業拆借活動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自主性原則
同業拆借是一種信用行為,在進行拆借資金交易時,必須承認 和尊重市場主體 (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嚴格遵循自願協商、平等互利、自主成交的原則,維護市場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形成平等競爭的有序環境,保證資金的合理流動。
二、償還性原則
對拆出方來說,由於拆出的是本行暫時閑置不用的資金,有一定 期限限制,因此必須按期收回。對拆入方來說,拆入資金只是擁有一定期限內的資金使用權,並不擁有長期使用的權利,也不改變資金的所有權,因而必須到期如數償還。
三、短期性原則
同業拆借的典型特徵之一是期限短,屬一種短期融資。從拆出方看,拆出的資金是銀行的暫時閑置的資金,從數量和期限上都具有不確定性,因而其資金運用必須是短期的。
就拆入方而言,向同業拆入資金主要是解決臨時性儲備不足的資金需要,如因清算聯行匯差而出現的臨時性頭寸不足和頭寸調度方面的突發性資金需求等。因此拆入方也應堅持拆入資金的短期性原則,一旦貸款收回或存款增加,就應立即歸還這種借款。
㈣ 銀行間債券市場有哪幾類交易品種
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固定利率債券、零息票債券、附息債券等。
1、國債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券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
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2、政策性金融債
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又稱政策性銀行債。是我國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為籌集信貸資金,經國務院批准由中國人民銀行用計劃派購的方式,向郵政儲蓄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區域性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債券。
3、固定利率債券
固定利率債券又稱"普通債券","浮動利率債券" 的對稱,債券的一種傳統形式,利率在發行時就被固定下來的債券。這種債券通常在票面上印製有固定利息息票和到期日,發行人每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利息。由持券人剪下息票,憑以從發行人或其指定的銀行領取利息。
這種債券在市場利率變動不大時比較通行,但當市場利率不穩定甚至急劇變動時,其發行受到極大限制。
4、零息票債券
零息票債券是不支付利息的債券。通常在到期口按面值支付給債券持有人。投資者通過以債券面值的折扣價買入來獲利。面值與零息票債券價格之差相當於投資者持有債券期間獲得的利息。
5、附息債券
附息債券是指在債券券面上附有息票的債券,或是按照債券票面載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支付利息的債券。息票上標有利息額、支付利息的期限和債券號碼等內容。持有人可從債券上剪下息票,並據此領取利息。
㈤ 同業拆借利率和同業拆放利率的區別
1、含義上的區別
同業拆借利率是指金融機構同業之間的短期資金拆借利率。同業拆借市場按有無中介機構參與可分為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在直接交易情況下,拆借利率由交易雙方通過直接協商確定;在間接交易情況下,拆借利率根據借貸資金的供求關系通過中介機構公開競價或從中撮合而確定。
同業拆放利率是指金融機構同業之間的短期資金拆放利率。有兩個利率,拆進利率表示金融機構願意借款的利率;拆出利率表示願意貸款的利率。
2、作用上的區別
同業拆借利率是拆借市場的資金價格,是貨幣市場的核心利率,也是整個金融市場上具有代表性的利率。能夠及時、靈敏、准確地反映貨幣市場乃至整個金融市場短期資金供求關系。當同業拆借利率持續上升時,反映資金需求大於供給,預示市場流動性下降,當同業拆借率下降時,情況相反。
同業拆放利率代表著一家銀行的拆進(借款)實際上也是另一家銀行的拆出(貸款)。同一家銀行的拆進和拆出利率相比較,拆進利率永遠小於拆出利率,其差額就是銀行的得益。當某天其同業拆放成本大於收入,即是該銀行其他業務很需要現金周轉。
3、代表性利率上的區別
較有代表性的同業拆借利率有以下幾種:美國聯邦基金利率、倫敦同業拆借利率(LIBOR)、新加坡同業拆借利率和香港同業拆借利率,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
較有代表性的同業拆放利率有以下幾種:倫敦同業拆放利率、新加坡同業拆放利率、紐約同業拆放利率、香港同業拆放利率。
㈥ 什麼是商業銀行的二級准備制度
二級存款准備金是由總行集中分行、直屬支行的部分資金,進行統一調度和集中調控的資金,本外幣二級存款准備金按各行存款余額一定比例繳納和調整。
由專業銀行要求提存的第二層次的存款准備金,它是各專業銀行為集中部分存款資金調劑使用,對所屬行、處按一般繳存款范圍,核定一定比例提存、上繳的資金,屬於人民銀行規定以外的存款准備金。
二級准備金的計算公式為:本月應繳(應退)金額=本月末各項存款增(減)額×10%。
中國的存款准備金制度是在1984年建立起來的,至今存款准備金率經歷了五十一次調整【1984-2004年僅調整8次,2005年0次,2006年3次,2007年至今(2016.3.1)40次】。
最低的一次是1999年11月存款准備金率由8%下調到6%;最高一次為由2011年4月的20.5%上調至2011年6月的21.5%,五一過後有可能降存款准備金。
構對客戶的正常支付。隨著金融制度的發展,存款准備金逐步演變為重要的貨幣政策工具。當中央銀行降低存款准備金率時,金融機構可用於貸款的資金增加,社會的貸款總量和貨幣供應量也相應增加;反之,社會的貸款總量和貨幣供應量將相應減少。
㈦ 求高人指導~~請 解釋下同業拆借市場對商業銀行的重要性
同業拆解是金融學的基本概念吧,建議可以回顧一下金融學的知識。拆借市回場中最重要的是銀行答間拆借市場,因為都是向央行接嘛,因此它是人民銀行調控商業銀行的重要手段。銀行也是企業啊,它也有沒錢的時候,當它沒錢了只能在同業拆借市場上借,當然就對它來說拆借市場特別重要了。
㈧ 為什麼沒人買信託
是有人買信託的,因為信託何以進行理財規劃,獲得收益。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
一、信託的基本職能:
1、管理內容上的廣泛性:一切財產,無形資產,有形資產;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組織、國家。
2、管理目的的特定性:為受益人的利益。
3、管理行為的責任性:發生損失,只要符合信託合同規定,受託人不承擔責任;如違反規定的受託人的重大過失導致的損失,受託人有賠償責任。
4、管理方法的限制性:受託人管理處分信託財產,只能按信託目的來進行,不能按自己需要隨意利用信託財產。
二、信託的派生職能:
1、金融職能即融通資金:信託財產多數表現為貨幣形態。同時為使信託財產保值增值,信託投資公司必然派生出金融功能。
2、溝通和協調經濟關系職能:即代理和咨詢。信託業務具有多邊經濟關系,受託人作為委託人與受益人的中介,是天然的橫向經濟聯系的橋梁和紐帶。可與經營各方建立互動關系,提供可靠的經濟信息,為委託人的財產尋找投資場所,從而加強經濟聯系與溝通。包括:見證、擔保、代理、咨詢、監督職能。
3、社會投資職能:指受託人運用信託業務手段參與社會投資活動的職能,它通過信託投資業務和證券投資業務得到體現。
4、為社會公益事業服務的職能:指信託業可以為捐助或資助社會公益事業的委託人服務,以實現其特定目的功能。
㈨ 什麼是拆放金融性公司
分兩步解釋,先是;拆放----指拆放利率。金融性公司----指公司性質。
同業拆放利率
指銀行同業之間的短期資金借貸利率。同業拆放有兩個利率,拆進利率(BidRate)表示銀行願意借款的利率;拆出利率(Offered Rate)表示銀行願意貸款的利率。一家銀行的拆進(借款)
實際上也是另一家銀行的拆出(貸款)。同一家銀行的拆進和拆出利率相比較,拆進利率(Bid Rate)永遠小於拆出利率(Offered Rate),其差額就是銀行的得益。在美國市場上,一般拆進利率(Bid Rate)在前,拆出利率(Offered Rate)在後,例如81/4--81/2。在英國市場上,一般是拆出利率(Offered Rate)在前,拆進利率(Bid Rate)在後,例如81/2--81/4,兩種情況下,都表示為「我借款81/4,我貸款81/2」。
同業拆放中大量使用的利率是倫敦同業拆放利率(London Inter Bank Offered Rate :LIBOR)。LIBOR指在倫敦的第一流銀行借款給倫敦的另一家第一流銀行資金的利率。現在LIBOR已經作為國際金融市場中大多數浮動利率的基礎利率,作為銀行從市場上籌集資金進行轉貸的融資成本,貸款協議中議定的LIBOR通常是由幾家指定的參考銀行,在規定的時間(一般是倫敦時間上午11:00)報價的平均利率。最大量使用的是3個月和6個月的LIBOR。我國對外籌資成本即是在LIBOR利率的基礎上加一定百分點。
從LIBOR變化出來的,還有新加坡同業拆放利率(Singapore Inter Bank Offered Rate:SIBOR)、紐約同業拆放利率(New York Inter Bank Offered Rate: NIBOR)、香港同業拆放利率(Hongkong Inter Bank Offered Rate:HIBOR)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