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的舉報編號在哪裡查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不處理 舉報也沒用 我都舉報好多次了 就是不處理
『貳』 在中國互聯網金融舉報提交成功後,何時能查詢
為了順應監管機構的要求,建立協同監管機制,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打造專誠信的交易環境屬,互金聯盟(北京)市場調查中心與大數據公司譽存科技聯合出品了「投先查-P2P借款客戶大數據查詢系統」,「投先查」的誕生為P2P投資人提供風險信息披露的投資決策工具。
『叄』 互聯網金融方面峰會信息在哪裡能查詢到,能提前報名的。2013年底到2014年的
首屆中國互聯網金融大會日程
1.開幕式及主題報告會11月12日上午10:00-11:10
A.開幕式
嘉賓主持:水皮華夏時報總編輯
領導致辭國家有關部門領導
領導致辭北京市及石景山區領導
領導致辭金融機構有關部門領導
B.主題報告會
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與趨勢國家有關部門領導
互聯網金融產業集群區探討北京互聯網金融產業基地領導
傳統金融與互聯網創新發展知名金融機構、互聯網企業
互聯網金融與新媒體新傳媒產業聯盟
C.2013中國互聯網金融領軍榜頒獎典禮
2013中國互聯網金融十大領軍品牌
2013中國互聯網金融十大領軍人物
2013中國互聯網金融創新品牌
2.互聯網金融CEO高峰論壇11月12日下午14:00-15:00
嘉賓主持:陳劍峰和訊網首席執行官
主要議題:
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模式(P2P、移動支付、網路信貸)
互聯網金融風險控制
移動支付與電子商務
大數據及新媒體環境下的互聯網金融
3.金融行業互聯網創新論壇11月12日下午15:00-16:00
嘉賓主持:宋輔良 金融時報總編輯
主要議題:
互聯網金融,顛覆還是融合
金融機構如何利用新媒體拓展金融渠道
移動互聯網技術與金融服務創新
變革,互聯網金融新思路
4.互聯網金融產品對接合作洽談會11月12日下午16:00-17:00
互聯網金融產品發布
互聯網金融創新項目發布
互聯網金融技術發布
銀行及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合作對接
簽約儀式
5.中國互聯網金融理事會暨互聯網金融圈晚宴11月12日晚
註:大會議題及參會嘉賓以當日安排為准
『肆』 在哪裡查得到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員名單
不久前,來民政部公布了100個源"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等山寨社團
這是不到2個月的時間內,民政部公布的第五批名單。目前,被公布的「山寨社團」總數超過400個。
中國奢侈品協會、中國風水學會、中國國際書法家協會、中國房地產行業協會……這些乍看上去「高大上」的行業協會,日前卻紛紛出現在民政部公布的「山寨社團」名單中。
在被通報的400多家社團中,八成以上名稱里都有「中國」字樣,其他還有「中華」「全國」等字樣。其中,「中國攝影家協會」「中國高等教育學會」「中國投資協會」等還與正規社團重名。
根據我國社會組織登記注冊的相關規定,在內地成立社會組織,需依法在民政部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全國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民政部批准;地方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據悉,「離岸社團」「山寨社團」主要是一些內地居民,利用境內外對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制度的差異,在登記條件寬松的國家和地區進行注冊的社會組織。
『伍』 在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登記披露平台可以查詢到最新的會員信息嗎
你登錄官網查下上面有沒有披露就知道了。
通常協會那邊要延遲一段時間才披露出來的,不知道現在有沒有放出來哦
『陸』 在哪裡能查的到安徽互聯網金融協會會員名單
你好,目前安徽互聯網金融協會呢已經正式成立了,成立時間是2016年11月9日,好像是全國第六內個吧。具體容會員單位可以度娘看看。
據悉,協會秘書長還是行長好像是徽商銀行,加入互金協會的首批會員共有72家,其中有13家是互金平台,包括好車貸等在內的都是首批加入會員。
最後,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柒』 在互聯網金融投資平台官方查詢中心怎樣才能查到平台是不是正規的當輸入平台名稱再點擊查詢就沒有了
應該有相應的認證中心的,去正規點的大型知名的中心吧。投資的金額也不會有相差,會更加的有保障。
『捌』 在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投訴了好分期,怎麼查結果
在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投訴了好分期
直接到這個平台登錄你的帳戶就可以查詢結果。
『玖』 互聯網金融公司為何頻頻被查
對於當前的互聯網金融公司來說,富貴與凶險可謂一步之遙。
當然,對於p2p平台來說,不形成資金池,就需要把資金託管出去,需要強調的是,這里說的「託管」,而不是「存管」。
依據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法》,託管有著非常明確的信託法律關系,其中的管理人,託管人,持有人承擔不同的權利義務,比如作為管理人的受託金融機構需要監督資金的投向和用途,如果違反需要上報監管機構中國證監會。同時,對於受託的金融機構來說,如果對方違反資金用途,那麼可以拒絕撥付。
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都有託管資質,只有一部分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包括第三方支付公司拿到了銀監會頒發的託管資質,因此,p2p企業需要找到那些有託管資質的機構才能辦理託管。
不過,由於p2p平台託管的金額普遍偏低,單筆交易金額不大,交易頻繁且駁雜,託管成本高,責任重,所以銀行一般不願意做p2p的生意,目前大部分平台的資金「託管」都給到了第三方支付公司,而他們與第三方支付公司之間到底是不是真正的託管關系仍然存疑。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就表示:「這些放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資金,名義上是託管,實際上的法律關系就是存管,第三方支付公司並不負責對資金的投向和用途進行監管,雙方之間也沒有簽訂正式的託管協議。當然也有些第三方公司根本就不具備託管資質。」
不過,伴隨p2p平台業務的發展,尤其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對債權眾籌的實質需要,目前很多有託管資質的銀行已經開始了布局這一領域的業務,比如工商銀行、招商銀行以及民生銀行等都在開發專門針對p2p平台進行託管的系統。
法律雙刃劍
盡管隱患重重,但一些互聯網金融機構依然「鋌而走險」,原因可能就在於互聯網金融的具體規范一直在「鼓勵創新」和「風險防範」之間進行探索,遲遲未能出台,導致一些機構要麼魚目混珠,趁機撈一把,要麼由於缺少對於法律的更深刻的理解和認識,在創新的路徑上缺少了對風險的防範。
實際上,對於互聯網金融機構來說,其從事的業務規范散見於各種現存的法律條文之中,如果不熟知這些對應的「規則」,則有可能踩中監管的地雷。
有律師就指出:「一些股權眾籌平台上的參與者認為我國當前沒有股權眾籌的法律法規,缺乏監管的辦法和制度,這種看法是完全錯誤的。事實上,《公司法》《合同法》《證券法》《私募基金融資管理辦法》《廣告法》《侵權責任法》《刑法》以及最高院的諸多司法解釋,其中都有很多規定可以適用。2014年12月18日,《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的推出則不過是既有法規的進一步清晰化地闡釋和完善。」
舉例來說,當前股權眾籌最大的風險就是非法集資,即是否涉嫌向不特定人群公開募集資金,根據我國證券法第十條的規定,「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200人的,都算是公開發行證券,而公開發行證券則必須通過證監會或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需要在交易所,遵循一系列規則去交易。」
與此同時,對於融資項目及其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必要的審核,直接關繫到平台所承擔的責任。如果說在公開發行中在保薦人和承銷人的責任認定上,保薦人承擔的還僅僅是過錯連帶責任,那麼,根據《私募融資管理辦法》以及2014年3月25日最高院關於「非法集資」的司法解釋,對於非法集資,平台無論有無過失,都是共犯。
該司法解釋規定,「為他人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提供幫助,從中收取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傭金、提成等費用,構成非法集資共同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拾』 互聯網金融公司合規信息在哪能查到
這個可以查看營業執照上的編號然後去對應的去查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