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安崗位職責是什麼
1、商場保安
職責:檢查各商戶的消防及治安情況,對商戶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勸阻、糾正、制止;檢查商戶裝修施工、裝修人員證件;做好商場內防火防盜工作;維護停車場秩序。
2、小區保安
職責:服務小區業主,做好小區秩序維護及安保工作。
3、企業保安
職責:管理公司停車位及進出車輛,維護保持公司企業良好形象,做好公司內部防火防盜工作。
4、門衛內保
職責:管理盤查進出工廠貨物、進出車輛管理、工廠大門進出人員的登記、工廠車間安全秩序維護及防火防盜工作。
5、活動保安
職責:負責活動、比賽的現場秩序維護,負責活動人員人身安全,負責消防安全以及現場的防火防盜工作,保證活動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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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的注意事項:
(1)嚴格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開展保安服務工作,不準超越職責許可權。
(2)嚴格履行崗位職責,不準做與保安服務無關的事情。
(3)不準刁難群眾。
(4)不準脫崗、空崗、睡崗,不準遲到、早退。
(5)遵守客戶單位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對客戶單位內部機密,不準隨意打聽、記錄、傳播。
(6)未經允許不準動用客戶物品和接受客戶贈送的禮品。
(7)要愛護公物。
(8)有重要情況要妥善處置並及時上報,不準遲報、隱瞞不報。
Ⅱ 保安員的職責有哪些
(一)門衛保安崗位職責:
1、 門衛保安應嚴格遵守公司工作程序及儀容儀表的規定。
2、 門衛保安必須嚴格執行車輛出入規定,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並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事故時,追究交接班雙方責任.
3、 值班員應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不允許與車主爭吵,更不允許與車主辱罵斗毆。遇車主刁難或羞辱時,應保持冷靜,剋制自己的情緒,確實無法處理的事情,應迅速報告隊長、組長處理。如車主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甚至態度蠻橫,動手打人,應通知領導,將肇事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4、 對未領卡而沖入的車輛,記下其車牌號碼,並用對講機第一時間通知其它崗位的保安人員,以免誤會。
5、 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或裝有污染性物品的車輛、大貨車、大拖車(經管理處同意的除外)等,嚴禁駛入住宅區內。
6、 門衛保安人員應監督、控制出入的施工人員、房產中介、拾荒者和推銷人員入內。
(二)監控室保安崗位職責:
1、 錄像監控室保安應嚴格遵守公司工作程序及儀容儀表的規定。
2、 錄像監控室保安應密切監視錄像監視儀,以觀察、跟蹤可疑活動。
3、 錄像監控室保安應與內部和外圍的巡邏保安、停車場、車庫保安和門衛保安緊密協作與交流,最大限度地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
4、 錄像監控室保安在發現有火警和其它報警信號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隊長或巡邏保安人員,查看或解除報警險情。
5、 錄像監控室的保安在緊急情況下應保持鎮靜,並採取控制措施,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
6、 監控室保安在監控畫面上,看到當班保安人員在崗位上出現的一些違紀行為(如:在工作區域吸煙、在崗位上打磕睡、門崗倒閘未能正常開放等),監控保安應在第一時間用對講系統提醒該員工。
7、 錄像監控室保安在中控室內的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立即上報給保安經理或保安主管。
8、錄像監控室保安應打掃工作區域、填寫交接班登記表、記錄當班的重要事件、交接物品如鑰匙、雙向對講機、傳呼機等。
9、錄像監控室保安在和接班的保安完成交接班前不得離崗,並在交接班時立正、互相敬禮。
10、 如因保安人員在工作中玩忽職守、疏忽大意等,所造成的損失,當班保安人員應該做出賠償,情節嚴重者公司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巡邏崗保安崗位職責:
1、負責指揮引導進出車輛和車場的安全管理,維持車場秩序,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
2、負責巡查車輛及車場設施情況,做好車況記錄,如發現停放在小區的車輛有損傷或擦痕時,請立即上報當班隊長或物業。
3、進入住宅區停放的車輛,必須停放在劃定的車位(或指定區域,如地面)內。行車通道、消防通道、人行道、綠化帶、居民活動場所及非停車位禁止停車。
4、 巡邏崗保安應按保安部門規定的時間間隔打點巡邏,夜班巡邏崗保安必須手持強光燈進行巡邏,對光線不足或死角的地方,用強光燈進行照射,排除藏匿的小偷或可疑人員。5、 巡邏崗保安應按保安部門的規定,檢查應上鎖的門,對未上鎖的門窗採取安全措施。並填寫安全通知單,塞到門縫下面以通知住戶。
6、巡邏崗保安應檢查改造工程、裝修工程及新施工現場,以確保其按規范安全施工,即可燃氣體的使用、危險化學用品、施工現場的隔離等。發現違規操作均應記錄下來並上報保安經理。
7、巡邏崗保安應調查並登記所有可疑的行為。
8、巡邏崗保安應與停車場、車庫的保安、錄像監控室的保安緊密協作與交流,最大限度地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
9、巡邏崗保安在遇到異常事件時應立即報告保安隊長或物業領導。
10、巡邏崗保安在遇到可疑人物時應高度警惕,並通知錄像監控室進行監視。如果當時不能使用監控設備或不在可監控區域,保安應跟蹤該可疑人物直到確信不存在問題為至。11、巡邏崗保安在遇到客戶、家屬、員工、患者發怒、緊急情況時應保持冷靜,並採取控制措施,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
12、巡邏崗保安應打掃工作區域、填寫交接班登記表、記錄當班時發生的重要事件、交接物品如鑰匙、雙向對講機、傳呼機等。
13、巡邏崗保安在和接班保安完成交接班前不得離崗,並在交接班時立正、互相敬禮。14、 如因保安人員在工作中玩忽職守、疏忽大意等,所造成的損失,當班保安人員應該做出賠償,情節嚴重者公司追究其法律責任。
Ⅲ 安全保衛工作人員職責
簡單來來說有5個大方面:
1、維持自工作單位內外區域的工作秩序;
2、維護單位內部安全,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3、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的人和事,並防止治安惡化;
4、監督員工遵守安全規程其他規則;
5、防火任務,及時發現火災苗頭,並消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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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廣安市人民政府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中心安全保衛工作,維護中心治安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中心安全保衛工作是中心內部安全的重要保障,主要任務是: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內部治安和工作秩序,杜絕災害事故發生,保障中心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二條 中心安全保衛工作,在主任的統一領導下,實行以治安責任人為主要力量,各科室配合的安全保衛責任制。
第三條中心各科室要遵守執行本規定,加強責任區域內的治安管理,切實做好防盜、防火等安全防範工作,教育各科室幹部職工自覺遵守中心各項安全制度,共同維護中心的安全。
參考資料來源:廣安市人民政府-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Ⅳ 保安人員崗位職責有哪些
公司保安員崗位職責
1.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2.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3.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進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逐出。
4.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工其他規則。
5.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苗頭,並消除之。
6.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
7.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後值班工作,檢查公司辦公場所留宿情況。
8.支持、協助門衛履行了責。
9.妥善保管配發的安保器械,不得丟失和擅自使用。
10.正確記錄值班日誌和案件筆錄,及進提出專案報告。
11.安保人員應做到:
1).服務領導,聽從指揮。加強組織紀律性,遇事勤請示、報告。
2).堅守崗位、克盡職守,不脫離睡崗、不閑聊。
3).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復雜問題,多思多想,對周邊情況仔細觀察。
4).遵守制度,文明服務。注意工作方法,著裝整潔、態度和氣。
5).堅持原則,機智靈活,做到反映情況快,解決問題快。
6).不得超越法律私設公堂、打罵、搜身、體罰、拘留,不能觸犯個人隱私權。
12.統一著裝上崗,儀容嚴整,精神飽滿;堅守崗位,服從指揮;文明服務,禮貌待人;認真做好記錄。
13.熟悉本崗位任務和工作要求,嚴格遵守紀律,按規定交接班,不遲到早退。
Ⅳ 保安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崗位職責
1、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2、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3、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進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逐出;
4、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其他規則;
5、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苗頭,並消除之;
6、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
7、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後值班工作,檢查公司辦公場所留宿情況;
8、支持、協助門衛履行了責;
9、妥善保管配發的安保器械,不得丟失和擅自使用;
10、正確記錄值班日誌和案件筆錄,及進提出專案報告;
11、完成安保部部長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基本條件
《保安管理服務條例》對保安員的基本條件做了這樣規定:
第十六條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中國公民可以申領保安員證,從事保安服務工作。申請人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考試、審查合格並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的,發給保安員證。
提取、留存保安員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保安員:
(一)曾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處罰的;
(三)被吊銷保安員證未滿3年的;
(四)曾兩次被吊銷保安員證的。
三、職業守則
愛崗敬業,忠於職守,遵紀守法,誠信明禮,鑽研業務,提高技能,增強體能,加強修養,為客戶提供優質的安全服務。
四、工作紀律
(1)保安員必須盡職盡責地做好本職工作,依約保護客戶的安全。
(2)保安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必要時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
(3)保安員要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以理服人。
(4)保安員要廉潔奉公,不謀私利。
(5)保安員要依約遵守服務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嚴守服務單位的商業機密。
五、理論知識
(1)保安服務業的產生和發展
(2)保安服務的基本法則
(3)保安服務組織的概念、性質、任務及組建的條件、程序
(4)保安服務組織和保安員禁止從事的活動
(5)保安人員的基本素質及行為規范
(6)保安人員的職責和許可權
六、業務知識
(1)保安勤務知識
(2)安防技術知識
(3)消防安全知識
(4)現場保護知識
(5)隊列知識
(6)保安禮儀常識
(7)安全管理知識
(8)安全咨詢知識
七、法律法規
(1)基本法律常識:我國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中的相關知識。
(2)民商事法律常識:我國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中的相關知識。
(3)行政法律法規: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消防法、交通安全法、信訪條例、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的相關內容。
(4)部門規章與地方性法規:公安部等有關部委制定的相關規章和地方性法規。
(5)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其他與保安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
八、專業技能
(1)安全防範技術設備操作技能
(2)消防器材操作技能
(3)計算機操作技能
(4)防衛技能
(5)初起火災的撲救
(6)聚集人群的控制與疏散
(7)交通疏導
(8)民商事調查技能
Ⅵ 保安人員崗位職責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及客戶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工作中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按章辦事。
二、負責轄區內外的守衛、巡邏、檢查消防等任務。防範治安、消防事故的發生。
三、執行門衛制度,大廳大門實施二十四小時崗位執勤制度,遇公共場所對進出人員、車輛與貨物要嚴格檢查,貨物商品要執行出門證制度,有商戶夜間加班要執行加班條制度。
四、執行夜間巡查制度,夜間巡查區域應覆蓋廣場及轄區全范圍。對檢查、巡邏期間發生和發現的問題和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做好登記和上報。
五、熟悉轄區地理位置,了解自身所處環境和要害部位,重點區域應做到心中有數,加強防範。
六、精通本職業務,明確自已所負責的警衛目標,勤務范圍和工作要求,熟悉報警裝置,通訊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七、執勤時要堅守崗位,精力集中,著裝整齊,姿態端正,要做到文明執勤,禮貌待人,遵守政策,依法辦事。
八、保持警惕,常備不懈。隨時准備應付突發事件,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保持頭腦冷靜,不慌不亂,堅守崗位,盡職盡責。處理問題勇敢、沉著、冷靜、依法、果斷,及時請示報告,防止事態擴大。
九、在自已負責的勤務范圍內,一旦發生案件或突發事件一定要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領導和單位保衛部門報告,同時,維護好現場秩序,防止事態發展和壞人搞破壞。
十、做好執勤記錄,認真做好交、接班。在執勤過程中對發生、發現和遇到的問題,都要按照何時、何地、何人、何事、何原因,造成何後果,做何處理的「七何」要素來做好登記。對未處理完畢的事宜,交接時一定要交待清楚,由接班人負責處理。
十一、積極參加業務、法治文化、時事學習,不斷提高各方面素質,做一名即懂政治,又懂業務,能文能武,懂法守法,德才兼備的保安人員。
十二、不斷增強組織紀律觀念,搞好內、外部團結,發揚集體主義精神,增強集體榮譽感,遵守工作紀律,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Ⅶ 新形勢下如何做好銀行安全保衛工作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銀行安全保衛工作
如下:
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發展,金融企業的經營理念和經營方式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銀行業的安全保衛工作也不例外,與以往的安全保衛工作管理體制相比較,有幾個明顯變化:一是管理目標和工作范圍大幅延伸,管理任務和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二是隨著大量的高科技電子防護設施的陸續投入使用,技防設施水平大幅提高,安全保衛工作管理手段開始由「人防」向「技防」過度,科技含量逐漸加大,對安保隊伍員工的業務素質和工作技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三是針對櫃面員工操作風險的監控管理工作日漸突出,而現有的安保隊伍中復合型管理人才相對缺乏,工作水平和工作質量急需提高。從以上的變化中,我們不難看出:目前,銀行保衛工作所承擔的任務是越來越重,管理工作面是越來越大,管理手段的科技含量也是越來越高,要做好新形勢下的安全保衛工作,就必須對原有的管理模式和格局進行調整和完善,盡快建立起新的管理體系。筆者認為:要適應新形勢、新變化,保衛工作中必須把握好以下幾個重要環節:
一、針對管理目標的三個延伸,要重新梳理工作流程,強化制度建設,積極構建新形勢下銀行系統「大保衛」的框架。
安全保衛工作管理目標的三個延伸是指:一是管理目標從內部治安管理、安全生產管理、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的處置延伸到特種設備、危險物品、公用車輛、食品、葯品、飲用水的安全監督和檢查等層面。二是隊伍建設從管理專職保衛人員延伸到對危險職業從業人員和對外委託的專業公司的安全管理與監督。三是從協助公安機關進行刑事案件調查延伸到安全事故、治安事故的調查處置。從三個延伸中,我們能清晰看到,新形勢下安保工作的發展趨勢,如不及時對原有的工作機制和管理目標體系進行調整和完善,我們就很難掌握工作的主動權。
「大保衛」的安全管理體制應重點涵蓋五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抓好安防、消防設施建設和更新,確保所有設施全部達標,為其他各項工作開展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所有營業網點、辦公場所的主體建築和物理防護設施設備全部達到國家頒發的《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的有關標准。各級行處的安保部門在安防設施建設和網點裝修活動中一定要把好關,確保安防工程建設質量,重點是把好主要原材料的質量關和隱蔽工程監督管理。二是充分發揮電子防護技術的推廣和應用,提高保衛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建立起強大的電子防護網路,實現操作風險規范化管理。目前,隨著遠程電子監控技術、電子感應技術,防尾隨聯動門等一系列高科技電子產品的應用,各級銀行系統的技防設備有了很大的改善,技防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於種種因素的影響,電子防護設備的功能開發和應用還未能到最佳狀態,有的地方甚止是還處於應用初始階段,好像有了電腦不知上網 ,僅知道玩單機版游戲一樣。如何全面有效的開發和利用電子防護設備的性能,將是今後一段時間的一項重要工作。三是有目地的引進部分高素質人材,有計劃、有步驟的改善和提高安保隊伍素質和結構。目前,銀行從事安保工作的員工絕大多數是從部隊轉業或復員的老同志 ,這些同志政治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不足之處在於對於銀行各項業務缺乏全面的了解,知識面較窄,如不加強學習培訓,很難適應今後的安保工作發展需要。有計劃引入部分技術人材,對於改善隊伍結構,提高隊伍素質是十分必要的。四是依照新體制下的管理目標,重新制訂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和規范。此項工作應納入為目前安保工作規劃的重要管理范疇。對以前安保工作未涉及的諸多管理目標應快速做出反映,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包括日常管理、應急處置、責任問責、管理目標等方面),防止出現管理盲區,形成安全責任事故。五是將安全管理責任目標落實到各個業務部門,貫穿到各項工作之中,實現全員動手、齊抓共管。
二、突破傳統思維方式,加大安全保衛工作領域的高科技防護產品的推廣和應用,加大「技防」工作科技含量,提高安防工作整體水平,以有效應對目前日益猖獗的「智能」型犯罪對銀行的侵害。
目前,國際金融業受美國次貸危機影響巨幅動盪,國際經濟形勢處於低潮階段,大量的中小企業被迫停產和裁員,下崗無業人員增多,國內不穩定因素顯現。金融行業安保工作形勢嚴峻,一些社會不法分子針對銀行營業場所實施的搶劫、盜竊及詐騙案件依然頻有發生,犯罪分子的作案方法和手段逐步向暴力化和智能化發展,傷害程度加劇,造成損失巨大,嚴重擾亂了金融秩序和社會治安秩序,我們銀行業的安防工作再次面臨嚴峻考驗。
針對上述狀況,各級銀行電子防護設施大量投入使用,安全保衛工作的「技防」手段得到全面加強,工作性質呈高科技、智能型發展態勢,數字監控系統的應用與普及,網路通訊技術及圖像壓縮技術的快速發展,為安全技術防範實現遠程電視監控及快速急應處置提供了強大的技術保障。新技術的推廣的應用不僅為我們安保工作的業務轉型提供了良好的時機,同時也對我們安保隊伍從業員工的素質和技能提出了使新的要求。多種新型安全防範技術的綜合運用,可以有效改變傳統大量依靠人員進行防範所帶來的不足,對櫃面員工操作風險各環節全部納入監控視角,實現統一指揮和管理,將能夠在很大程度上解決當前現場檢查多、效率低下和違規屢查屢犯問題。
盡管監管目標多了、工作是大了,但是由於一系列先進的技防設施的推廣和應用,我們的工作效率和近理水平卻大幅度的提高了,從業員工不但沒有增加,反而還減少了,這就是效率。我們安保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靠的是先進的科技手段,和一流的技防設施。
三、「人防、物防、技防、聯防」的管理格局必須得到全面落實和強化。
以「人防、物防、技防、聯防」的管理格局是我們安保工作的一項傳統的手段和措施,正確把握好這幾個環節的監督和管理對搞好目前的安保工作尤為重要。
(一)正確把握「人防」工程建設全部內涵,抓好隊伍建設,為全面搞好爭行安保工作提供強有力保障。
雖然我們的技防設施和管理水平有子大幅度提高,但是,以人防為主體,技防為手段的方式方法沒有變,加強隊伍建設是安全保衛工作永恆的主題。目前,我行的安保工作從業人員大多由部隊復轉軍人組成,政治素質和工作責任心強,但是由於長期從事保衛工作,雖之年齡結構老化,知識結構更新速度較慢,對於新技術、新業務的推廣和應用反應相對滯後,如不及時強化技能培訓和從業隊伍結構調整,很難完成安保工作各項管理目標。
安保隊伍建設必須集中解決從業人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和人員結構調整三個方面抓起:一是各種政治學習不放鬆,通過學習活動幫助員工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確保安保隊伍純潔性。二是加強各種業務知識培訓和技防設施操作技能培訓,從櫃面操作規范、計算機操作應用、物理防護技術監測管理、電子防護技術監測管理以及生物防護技術的應用和管理等方面入手,通過培訓活動大幅提高從業人員的技術水平和應變能力。三是各級安全保衛部門應逐步加大對安保隊伍人員結構的調整,積極吸收一批思想覺悟高、業務能力強的年輕同志到保衛崗位上來,改善保衛隊伍的人員結構和素質結構,為全面完成管理任務與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加強物防和技防設施建設,用現代化的科學技術和新型一程材料構建起安全屏障,為全行安全各項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有效的安全防護網路。
先進的物防和技防設施的投入和使用,為我們的安保工作注入了強大的生機和活力,加大對高科技產品及設備的管理和應用成為物防和技防工作的中心內容。
國家頒布的《安全防範工程技術規范》一書對安防設施建設有關指標做出了具體的規定和釋:安全防範技術是一門多學科交叉和融合的綜合性應用科學技術。通常包括物理防護技術(physical protection)、電子防護技術(electric-electronic protection)和生物統計學防護技術(biometric protection)三大技術領域。物理防護技術通常也稱為實體防護技術,主要是指利用各類建(構)築物、實體屏障以及與其配套的各種實物設施、設備和產品(如門、窗、櫃、鎖具等)構成系統,以防範安全風險;這類防護技術與建築科學技術、材料科學與製造工藝技術的發展關系極為密切。電子防護技術,主要是指利用各種電子信息產品、無線/有線通信產品、計算機網路產品組成系統或網路,以防範安全風險;這類防護技術與探測(感測)技術、監控技術、視頻與多媒體技術、計算機網路技術、系統集成等科學技術的發展關系極為密切。生物統計學防護技術是法庭科學的物證鑒定技術與電子信息科學的模式識別技術相結合的產物,主要是指利用人體的生物學特徵(如指紋、掌紋、虹膜、聲紋、面像等)進行個體識別,從而防範安全風險的一種綜合性應用科學技術。
安全防範工程就是綜合應用上述技術和產品(硬體和軟體),構成相應設施、系統或網路的建設工程。安防工程的設計,不僅要在宏觀上考慮物理防護技術、電子防護技術和生物統計學防護技術的綜合應用,還要具體考慮上述技術與建築工程技術的結合,考慮電子探測(感測)系統、有線/無線通信、監控、視頻、多媒體系統、計算機網路等的集成與綜合;而在安防工程的施工、設備的安裝、系統的調試、檢驗、驗收等各個環節,都必須保證質量,不允許在工程建設的任何環節出現質量問題,才能保證安防工程的整體質量。
作為銀行業的安保機構和從業人員在上述兩大設施的建設與管理與使用中必須遵循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則:一是依據《安全防範工程技術規范》的具體要求嚴把材料進場關、施工過程監督管理關、竣工驗收關,確保工程質量。二是嚴把電子防護產品的質量關和施工管理,做到產品質量優良,安裝位置合理,監測效果最佳。三是強化從業人員業務培訓,確保各種防護設施的操作和維護發揮最大效益。
(三)搞好與網點周邊機關或商戶的聯防工作。
堅持實行聯防群治工作,近幾年來,隨著網點資源的優化配置,中心城市的單點型機構數量猛增,網點型機構人員少、業務量較集中,大多夜間無人留守,應對夜間突發事故處置能力不高,這一問題的在效解決,一要靠管理行的保衛機構和公安機構,二是要靠先的技防和物防設施。三要靠網點周邊機關或商戶的聯防,人常說「遠水難解近渴」,「遠親不如近鄰」指的就是這個道理。
搞好聯防工作要突出三個環節:一是要與周邊機關、商戶或居民搞好關系,通過義務理財、節日聯歡等多種方式與其建立牢不可破的魚水關系。二是簽訂聯協議,通過契約的方式將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固定下來。三是在政策許可的范圍內,可適當為周邊聯防單位配備部門自衛器材,以提高防衛能力。
Ⅷ 金融系統安保工作有什麼好的意見及建議
保衛安全管理體制應重點涵蓋五面內容抓安防、消防設施建設更新確保所設施全版部達標其各項權工作展提供效安全保障所營業網點、辦公場所主體建築物理防護設施設備全部達家頒發《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防護級別規定》關標准各級行處安保部門安防設施建設網點裝修定要關確保安防工程建設質量重點主要原材料質量關隱蔽工程監督管理二充發揮電防護技術推廣應用提高保衛工作科技含量管理水平建立起強電防護網路實現操作風險規范化管理目前隨著遠程電監控技術、電應技術防尾隨聯門等系列高科技電產品應用各級銀行系統技防設備改善技防水平提高由於種種素影響電防護設備功能發應用未能佳狀態甚止處於應用初始階段像電腦知網 僅知道玩單機版游戲何全面效發利用電防護設備性能今段間項重要工作
Ⅸ 保安員崗位職責是什麼
1、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2、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內除隱患容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3、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進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逐出;
4、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其他規則;
5、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苗頭,並消除之;
(9)金融機構領導對安保人員的職責擴展閱讀:
保安員工作紀律:
(1)保安員必須盡職盡責地做好本職工作,依約保護客戶的安全。
(2)保安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必要時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
(3)保安員要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以理服人。
(4)保安員要廉潔奉公,不謀私利。
Ⅹ 誰有銀行安全保衛制度的資料
這是農行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下簡稱農發行)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國有資產和員工人身安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農發行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農發行安全保衛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預防為主,群防群治、綜合治理,人員防範與技術防範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 農發行安全保衛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盜竊、防搶劫、防詐騙、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導檢查安全生產情況,防範安全事故,保障國有資產和員工人身安全。
第四條 農發行安全保衛機構在本級行行長領導下工作,接受上級行保衛部門及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公安機關指導,對本級行行長負責。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於農發行各級行。
第二章 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
第六條 農發行各級行應當逐級建立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層層簽定「安全保衛工作責任書」,實行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七條 各級行行長為本級行安全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級行安全保衛工作負全面責任。具體職責是:
(一)組織制定安全保衛工作目標,對完成本目標負責;
(二)定期聽取本系統安全保衛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安全保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三)督促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四)組織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職業道德和法制紀律教育,對要害崗位工作人員加強管理;
(五)抓好保衛隊伍建設,按規定建立保衛機構,配備保衛人員,為保衛工作開展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各級行分管保衛工作的行領導是本級行安全保衛工作的直接領導者,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制定、落實安全保衛工作規章制度,督促檢查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的落實;
(二)領導保衛部門貫徹、落實上級行和當地政府、公安機關對安全保衛了作的要求和部署;
(三)領導保衛部門建立健全金融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安全生產事故防範體系,確保本級行安全運營;
(四)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綜合性的安全檢查,推動保衛工作的開展;
(五)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保衛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六)隨時掌握保衛人員的思想動態,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
第九條 各級行保衛部門是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是:
(一)做好防盜竊、防搶劫、防詐騙等金融案件的防範工作,力保農發行資金安全:
(二)做好防火災、防爆炸、防交通事故等治安災害事故的防範工作,力促農發行資產和人員安全;
(三)負責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安全生產事故管理,依法組織或參與案件偵破和事故調查工作;
(四)指導本單位和所轄分支機構的安全保衛工作,對所轄分支機構防範金融案件、治安災害事故以及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指導和經常性監督檢查;
(五)負責安全防範設施建設和技術防範設備的選用、管理及安會防範工程審查、驗收;
(六)負責槍支彈葯和警用器材、設備的管理;
(七)負責經濟民警、保衛人員的管理、訓練工作;
(八)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教育,組織突發事件處置預案的制定和演練;
(九)負責制定落實安全保衛工作的規章、制度、工作辦法及操作規程;
(十)依據有關規定,對違反保衛工作規章制度的單位和個人提出經濟處罰及行政處分的建議。對發生重大責任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單位,提出「一票否決」的意見。
第十條 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防範工作負責,具體職責是:
(一)落實本部門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二)抓好安全防範教育,掌握員工思想動態,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妥善解決;
(三)對本部門安全保衛工作實施經常性檢查。
第十一條 各崗位工作人員對本崗位安全負責。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工作安全。
第三章 安全防範工作及防範設施管理
第十二條 農發行各營業機構均應創造條件實行現金寄庫和委託運送現金。
第十三條 各級行保衛部門應按國家規定,審定要害部位,建立要害部位檔案,對要害部位的安全情況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第十四條 各級行應建立健全值班、警衛制度,節假日須有領導幹部帶班。
第十五條 各營業單位應與相臨單位建立治安聯防,簽訂聯防協議,適時進行演習。
第十六條 安全防範設施是保證國有資產和員工人身不受侵害的物質設施和技術裝備。主要包括:
(一)金庫、守庫室、營業室、計算機房。圍牆等建築防範設施及其相關的配套防護設施、設備,如金庫門、防彈玻璃、防盜門等;
(二)報警系統,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無線通訊系統,GPS衛星定位系統和防衛防護器材等技術防範設施;
(三)專用運鈔車輛。
第十七條 安全防範設施建設應以防盜竊、防搶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為目的。配置的原則是;因地制宜、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方便經營、美觀實用。
第十八條 各級行應當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安全防護暫行規定》、(銀發〔1998〕588號)、公安部《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GA38-92)和國家技術監督局《銀行營業場所安全防範工程設計規范》(GB/T16676-1996),以及其他有關規定,設計、建造、配置安全防範設施。
第十九條 營業場所、金庫的安全防範設施,按照行業標准設計施工,嚴格履行審批程序,驗收合格後方可營業或啟用。
第四章 槍支彈葯管理
第二十條 各級行必須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管理槍支彈葯。槍支彈葯只能用於執行守護、押運任務,嚴禁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 槍支彈葯的配置標准依據公安部《公務用槍配備辦法》(公治〔1998〕474號)有關規定執行。嚴禁非法通過其他渠道購置槍支彈葯。
第二十二條 槍支彈葯的購置,由配槍單位提出申請,當地公安機關核准後逐級申報,經省級分行(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計劃單列市分行,下同)審核,統一向省級公安廳(局)申請價撥,並報總行備案。
第二十三條 對持槍人、管槍人應嚴把政審關,嚴禁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人員持搶、管槍。
第二十四條 持槍、管槍人員必須經過技能培訓,考核合格並經當地公安機關辦理持槍證後,方能持槍上崗。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 各級行保衛部門應履行監督檢查職能,工作重點放在易發生案件、事故的基層營業單位。總行保衛部對全系統省級分行每年檢查面不少於30%;省級分行保衛處對所轄每個地(市)級分行每年檢查不少於2次;地(市)級分行保衛科對所轄所有縣(市)支行檢查每年不少於4次;基層營業單位應堅持經常性的自查。
第二十六條 檢查方式:上級保衛部門對下級機構的安全檢查與由上級機關組織同級之間的互查相結合;有計劃的組織統一時間統一內容的檢查與不定期的專項內容抽查相結合。
第二十七條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貫徹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制度情況;
(二)崗位工作人員防範意識和執行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情況;
(三)值班、警衛制度執行及值班、警衛人員履行職責情況;
(四)防火、防盜、防爆炸、防交通事故等各項安全生產措施落實的情況;
(五)安全防範設施建設和管理情況;
(六)槍支彈葯管理情況;
(七)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查處情況;
(八)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
(九)其他需要檢查的事項。
第二十八條 安全檢查應認真負責不走過場,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應當在安全檢查登記簿上簽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當提出整改意見或建議,對存在嚴重治安隱患的單位應當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較大規模的安全檢查應向上級行寫出專題報告,檢查結果應當向全轄通報。
第六章 案件和事故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 保衛部門對涉及農發行的金融詐騙、搶劫、盜竊、涉槍、爆炸、縱火、綁架等各類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安全生產事故履行調查、協查及管理職責。
第三十條 發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災害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並在規定的時限內逐級上報。接到報案後,保衛部門應立即趕到現場。重、特大案件、事故,省級分行、總行應當派人及時趕赴現場。
第三十一條 保衛部門對所轄分支機構的報案和犯罪人的自首,應當認真做好筆錄,並調查核實。對所受理的案件經查證不屬於保衛部門管轄的,應及時移交有關部門。
第三十二條 在案件事故的查處中涉及內部其他部門協辦的,按照各自的職責范圍,分工協作,密切配合,積極查辦。
第三十三條 案件、事故管理實行一案一報,一案一檔,專人負責,領導簽發的報告制度。
第三十四條 保衛部門應當安排專人負責案件管理工作,做到登記清楚,統計准確,上報及時。
第七章 金融案件、安全事故責任與追究
第三十五條 農發行對金融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及安全生產事故實行行政責任追究制。
第三十六條 農發行各級行主要領導人和有關部門正職負責人對以下金融案件、重大安全事
故的防範、發生,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制度的條款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依照本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一)重大火災事故造成人員傷殘死亡或國家財產損失嚴重的;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殘死亡或財產損失嚴重的;
(三)由於農發行責任人原因導致重大建築質量安全事故;
(四)由於辦公、營業場所未按規定安裝安全防衛設施,值守人員不到位造成國家財產損失或人員傷殘死亡的;
(五)由於未按規定使用專用設備和違反規定造成職工傷殘死亡或資金損失嚴重的;
(六)槍支(彈葯)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
(七)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農發行各級行和有關部門對安全事故的防範、發生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比照本制度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對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凡發生本規定第三十六條所列金融案件、安全事故及其他傷殘死亡事故應及時上報,凡隱瞞不報的,一經發現,給予該行行長相應的行政處分。
第三十八條 發生金融案件、重大安全事故,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或者性質特別嚴重的,由總行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省級分行行長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由農發行總行負責解釋、修訂。
第四十條 本制度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