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金融租賃公司的主營業務是什麼詳細一點,謝謝
金融租賃公司主營業務指南
(發布日期:6/11/2004 14:31:19) 瀏覽人數:
為了規範金融租賃公司的主營業務,促進我國金融租賃行業的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制訂本指南。
本指南對金融租賃公司具有約束力,各家金融租賃公司在自己的主營業務中應遵循本指南。
對各家金融租賃公司遵循本指南的狀況,銀監會授權中國金融學會金融租賃專業委員會負責監督。
一、金融租賃公司的主營業務是融資租賃業務。金融租賃公司主營的融資租賃業務分公司自擔風險的融資租賃業務、公司同其它機構分擔風險的融資租賃業務以及公司不擔風險的融資租賃業務這三大類,
(一)公司自擔風險的融資租賃業務包括典型的融資租賃業務(簡稱"直租")、轉租式融資租賃業務(簡稱"轉租賃")和售後回租式融資租賃業務(簡稱"回租")三個類別。
(1)直租是指金融租賃公司以收取租金為條件按照用戶企業確認的具體要求、向該用戶企業指定的出賣人購買固定資產並出租給該用戶企業使用的業務。直租分直接購買式和委託購買式兩類。
(a)在直接購買式直租中,金融租賃公司以買受人的身份按照用戶企業確認的條件同出賣人訂立以用戶企業指定的貨物為標的物的買賣合同,同時,金融租賃公司以出租人的身份同作為承租人的用戶企業訂立以相關買賣合同的貨物為租賃物的融資租賃合同。同融資租賃合同關聯的買賣合同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多個。在相關的買賣合同中應該考慮列入以下內容的條款:"出賣人知悉買受人的購買本合同貨物,是為了以融資租賃方式向本合同貨物的最終用戶 出租";"出賣人同意,本合同的貨物裝運單證及發票的正本在向買受人提交的同時,還應向本合同貨物的最終用戶提交";"出賣人同意,本合同貨物的最終用戶同買受人一樣,有在交付不符時向出賣人追索的權利。雙方約定,買受人與本合同貨物的最終用戶不得同時行使上述對出賣人的追索權。"
(b)在委託購買式直租中,用戶企業所指定的標的物不是由金融租賃公司自行購買、而是由金融租賃公司委託別的法人企業購買。這時,金融租賃公司以委託人的身份同作為其代理人的該法人機構訂立委託代理合同。該法人機構則以買受人的身份按照用戶企業確認的條件同出賣人訂立以用戶企業指定的貨物為標的物的買賣合同。該法人機構可以由金融租賃公司指定,也可以由用戶企業指定。融資租賃合同的訂立同直接購買式直租相同。
(2)轉租賃是指以同一固定資產為租賃物的多層次的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中,上一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是下一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在整個交易中稱轉租人。第一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稱第一出租人,末一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稱最終承租人。各個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物和租賃期限必須完全一致。在轉租賃中,租賃物由第一出租人按照最終承租人的具體要求、向最終承租人指定的出賣人購買。購買方式同直租一樣,既可以是直接購買,也可以是委託購買。金融租賃公司可以是轉租賃中的第一出租人。這時,作為轉租人的法人機構無須具備經營融資租賃的資質。金融租賃公司也可以是轉租賃中的轉租人。這時,如果第一出租人是境內法人機構,則後者必須具備經營融資租賃的資質。在上一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中必須約定,承租人有以出租人的身份向下一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轉讓自己對租賃物的佔有、使用和收益權的權利。
(3)回租是指出賣人和承租人是同一人的融資租賃。在回租中,金融租賃公司以買受人的身份同作為出賣人的用戶企業訂立以用戶企業的自有固定資產為標的物的買賣合同或所有權轉讓協議。同時,金融租賃公司又以出租人的身份同作為承租人的該用戶企業訂立融資租賃合同。
(4)回轉租是回租和轉租賃的結合,即,金融租賃公司購買了用戶企業自有的固定資產後不是直接出租給該用戶企業,而是通過融資租賃合同出租給另一企業法人,由後者通過同該用戶企業之間的融資租賃合同將該固定資產作為租賃物出租給該用戶企業使用。
(二)公司同其它機構分擔風險的融資租賃業務有聯合租賃和杠桿租賃兩類。
(1)聯合租賃是指多家有融資租賃資質的租賃公司對同一個融資租賃項目提供租賃融資,由其中一家租賃公司作為牽頭人。無論是相關的買賣合同還是融資租賃合同都由牽頭人出面訂立。各家租賃公司按照所提供的租賃融資額的比例承擔該融資租賃項目的風險和享有該融資租賃項目的收益。各家租賃公司同作為牽頭人的租賃公司訂立體現資金信託關系的聯合租賃協議。牽頭人同出賣人之間的買賣合同以及同用戶企業之間的融資租賃合同同自擔風險的融資租賃業務中的同類合同毫無差別。
(2)杠桿租賃是指某融資租賃項目中的大部分租賃融資是由其它金融機構以銀團貸款的形式提供的,但是,這些金融機構對承辦該融資租賃項目的租賃公司無追索權,同時,這些金融機構則按所提供的資金在該項目的租賃融資額中的比例直接享有回收租金中所含的租賃收益。租賃公司同這些金融機構訂立無追索權的銀團貸款協議。租賃公司同出賣人之間的買賣合同以及同用戶企業之間的融資租賃合同同自擔風險的融資租賃業務中的同類合同毫無差別。
(三)公司不擔風險的融資租賃業務是委託租賃。委託租賃是指融資租賃項目中的租賃物或用於購買租賃物的資金是一個或多個法人機構提供的信託財產。租賃公司以受託人的身份同作為委託人的這些法人機構訂立由後者將自己的財產作為信託財產委託給租賃公司以融資租賃方式運用和處分的信託合同。該融資租賃項目的風險和收益全部歸委託人,租賃公司則依據該信託合同的約定收取由委託人支付的報酬。該信託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管轄。租賃公司同出賣人之間的買賣合同以及同用戶企業之間的融資租賃合同同自擔風險的融資租賃業務中的同類合同毫無差別。
二、出租人和承租人同是中國法人的融資租賃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管轄。出租人和承租人有一方不是中國法人的融資租賃合同的法律管轄,由當事人在融資租賃合同中約定。
三、金融租賃公司所從事的融資租賃交易中的買賣合同的出賣人是中國法人的,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管轄。出賣人不是中國法人的法律管轄,由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
四、融資租賃合同中是否約定承租人的任何金錢債務需要擔保以及如果約定有擔保時的擔保類別,由融資租賃合同的當事人商定。如果有擔保,則相關的擔保合同(保證合同、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是融資租賃合同的從合同。相關的擔保合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管轄。
五、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物應該是固定資產,即不消耗的、可發揮相對獨立功能的有體物。但是,隨附於有體物的、否則該有體物將不能發揮其功能的軟體,應視為該有體物的一個組成部分。
六、為了保證融資租賃項目預期效益的實現,金融租賃公司可以向承租人提供該融資租賃項目項下的流動資金貸款, 但必須嚴格遵循《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所提供的流動資金貸款不得超過該項目租賃融資額的60%。
七、為了保全金融租賃公司的資產,在對承租人企業的應收租賃債權不能實現的情況下,金融租賃公司可以將該債權變更為對該承租人企業的股權。
八、金融租賃公司可以本著將應收租賃債權質押和對租賃物的處分權抵押的精神,以證券化的形式申請發行金融租賃債券。但是必須編制具體方案,報銀監會批准後方可實施。
九、各商業銀行是否受理由金融租賃公司的應收租賃債權作為質押申請的有追索權或無追索權的保理業務,由各該商業銀行決定。
十、鑒於我國對各類不同資產有不同的監管制度,因此,凡是在所有權轉讓環節需要到有關部門過戶登記的財產類別,該類財產的所有權轉讓的效力只有在相關的監管部門審批確認之後方為有效。
十一、在回租的標的物的所有權轉讓環節中,如果該標的物不屬於需要過戶登記的財產類別,則在我國當前法定的公示制度尚不健全的情況下,至少要有出讓該財產的機構的董事會決議以及響應的公證程序。
十二、融資租賃項目中的任何金融租賃公司不擔風險的部分,都不構成金融租賃公司的資產和負債,應該嚴格地按照表外業務進行會計處理。
十三、任何租賃業務,如果其中有或有租金的約定,則無論該租賃業務如何命名,就或有租金的部分而言,它不是任何租賃業務,而是投資業務。應該按投資業務進行會計處理。以及,其業務總額不得高於所有者權益的30%。
十四、如果將轉租賃和委託租賃項下的租賃應收款都考慮在內,則租賃應收款不得低於金融租賃公司總資產的(含轉租賃和委託租賃項下的租賃應收款的)60%。
十五、本指南由中國銀行業監督委員會負責解釋。
Ⅱ 在金融租賃公司做業務員需要掌握哪些技能
隨著融資租賃新一輪高潮的到來,中國的租賃界已經充滿了春天的氣息。但是,面對著這來之不易的大好局面,我們更應該倍加珍惜,要避免「重蹈覆轍」。中國的租賃事業經歷了二十多年的坎坷磨練,其中許多慘痛教訓的代價是無法估量的。這些經歷及教訓,既是中國租賃業發展的坎坷記錄,也是中國租賃事業的富貴財富。中國的租賃業要發展,就必須要總結歷史教訓,就必須要結合中國市場的實際情況,才有可能闖出一條中國式租賃的發展道路。
⑴吳敬鏈在浙江開研討會時曾經提出:企業要進一步發展,就必須「做精、做透,有特長」。因為,企業單純追求「做強、做大」不一定能救命,而「隱形冠軍」式的企業,才最具有生命力。所以,不能單純將「做強、做大」,作為融資租賃公司的奮斗目標。而「做專、做精、做透,有特長、有特色、要領先」,才是衡量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是否成功的准繩。
⑵融資租賃公司不提倡涉足所有的行業、領域,而是要有選擇、有重點的進入部分行業、領域。要創建有特色品牌的租賃,不開「百貨公司」,要開「專賣店」。要爭取做到:只說起某一種租賃,首先想到的就是「某某租賃公司」。就像一說起汽車,就會想起「賓士」、「豐田」一樣。租賃,也是一種產品,也需要品牌。品牌是由特色競爭力所組成。沒有特色,沒有競爭力,就沒有品牌,就不可能領先,也就沒有了生命力。
Ⅲ 金融租賃公司都進行哪些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是專門從事金融性租賃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金融租賃又稱「融資性租賃」「資本租賃」,是指金融租賃公司根據承租人的要求購買設備,並將所購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收取租金以補償其購買設備的成本、融資利息、經營費用、稅款,並獲取一定利潤的金融業務活動。
Ⅳ 金融租賃公司每月還款的如何計算實際利率
46250×23-3750+50000+10000=1120000
兩年利息120000,年利率6%
月利率除以12,0.5%
Ⅳ 金融租賃的賬務處理
恩,如果屬於融資租賃的售後租回,它的經濟實質是相當於用固定資產作為抵押向金融公司借款,而非正常的賣舊設備,所以損益(虧損)不能在當期確認而需要在融資租賃期間分攤。
賬務處理:
①先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出凈值: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②然後根據協議等,處置:未考慮處置稅費,如有,正常做賬即可,除增值稅外最終影響的是遞延收益。
借:銀行存款等
貸:固定資產清理
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 (也可以在借方,未來各期跟著租金攤銷)
③售後租回:如果符合融資租賃准則:未考慮購置稅費,如有,正常做賬即可,除增值稅外最終影響的是未確認融資收益(費用)。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未確認融資費用 (也可以在貸方,即「未確認融資收益」)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④支付租金時,遞延損益分攤至成本費用或遞減成本費用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未確認融資收益(也可能在貸方)
貸:銀行存款等
分攤損益: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
貸:製造費用——×車間(折舊費)
或
借:製造費用——×車間(折舊費)
貸: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
2.融資租賃有協議或合同就可以了,所有權轉移,可以把之前買設備的發票轉移給金融公司也可以不轉移。每期租金金融公司應該開租金發票,讓渡使用權(租金)收入按理說是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票的,實務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與對方協商解決,既可以分期開也可以統一開一張,但是要談好,謹防稅務稽查出麻煩。
Ⅵ 融資租賃會計分錄怎麼做
一、承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
租賃期開始日: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孰低)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最低租賃付款額)
折現率的確定(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其折現率可按下列順序確定)。
1、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
2、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
3、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2、初始直接費用的處理——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初始直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未確認融資費用分攤的處理——按實際利率法分攤。
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分攤率的確定:
以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租賃內含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以合同規定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合同規定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為入賬價值,應當重新計算分攤率。該分攤率是使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等於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折現率。
會計處理: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租賃資產折舊的計提。
應提折舊總額的確定:
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擔保余值
不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
折舊期間:
1、如果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即可認為承租人擁有該項資產的全部使用壽命,因此應以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壽命作為折舊期間;
2、如果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後承租人是否能夠取得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則應以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壽命兩者中較短者作為折舊期間。
履約成本的會計處理——履約成本發生時通常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借: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
或有租金以銷售百分比、使用量等為依據計算的。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或有租金以物價指數為依據計算的: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返還租賃資產
1、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借:累計折舊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2、不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優惠續租租賃資產:
如果承租人行使優惠續租選擇權: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作出相應的賬務處理。
如果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沒有續租支付的違約金。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留購租賃資產
支付購買價款時: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結轉固定資產所有權:
借:固定資產——生產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二、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
租賃期開始日
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賬價值=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
未實現融資收益的計算
未實現融資收益=(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未擔保余值)-(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初始直接費用的現值+未擔保余值的現值)
會計處理:
借:長期應收款(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
未擔保余值
營業外支出(融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小於賬面價值的差額)
貸:融資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
銀行存款(初始直接費用)
營業外收入(融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的差額)
未實現融資收益
未實現融資收益分配的會計處理:
分配方法——按實際利率法分配。
未實現融資收益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收款的期初余額-未實現融資收益的期初余額)×租賃內含利率
會計處理:
按收到的租金: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
按當期應確認的融資收入金額: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租賃收入
應收融資租賃款壞賬准備的計提:
出租人只需對應收融資租賃款減去未實現融資收益的差額部分(在金額上等於本金的部分)合理計提壞賬准備,而不是對應收融資租賃款全額計提壞賬准備。
對應收融資租賃款計提壞賬准備的會計處理與應收賬款計提壞賬准備的會計處理相同。
未擔保余值發生變動的會計處理:
期末
未擔保余值的預計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未擔保余值減值准備
將減值金額與由此產生的租賃投資凈額的減少額的差額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資產減值損失
已確認損失的未擔保余值得以恢復的:
按未擔保余值恢復的金額
借:未擔保余值減值准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原減值額與由此產生的租賃投資凈額的增加額的差額: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未實現融資收益
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對或有租金應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租賃收入
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收回租賃資產:
存在擔保余值(長期應收款有餘額),不存在未擔保余值(未擔保余值無余額)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
應向承租人收取的價值損失補償金: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存在擔保余值,也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
未擔保余值
應向承租人收取的價值損失補償金: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不存在擔保余值,但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未擔保余值
不存在擔保余值,也不存在未擔保余值——不做會計處理,只需做備查登記。
優惠續租租賃資產:
如果承租人行使優惠續租選擇權——則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做出相應的會計處理
如果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沒有續租——承租人返還資產的會計處理同上述收回租賃資產的會計處理。
留購租賃資產:
收到購買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
如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營業外支出
貸:未擔保余值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由於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
Ⅶ 金融租賃公司與融資租賃公司有什麼區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銀監會批准和監管的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是銀行機構成立的子公司,也可以是非銀行機構成立的公司。必須接受銀監會嚴格的監管(如1104報表系統)。
普通融資租賃公司包括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和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內資必須經過商務部和國稅總局批准,外資只需要省級商務局(廳)批准即可,而且監管不嚴格。
金融租賃公司相比其它租賃公司對承租人的要求較高,租賃設備價值較高,靈活度不夠,資金充裕,大項目較多。
「Financial Lease」是外來語。可翻譯成「金融租賃」,也可以翻譯成「融資租賃」。若從業務操作的角度看,金融租賃與融資租賃沒有任何差別。但要從產業劃分和監管上看,金融租賃與融資租賃存在著巨大的差異。
一、行業劃分不同
按照行業劃分,金融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業(J門7120大類)其他金融活動中的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公司尚未見到明確的產業歸屬,只有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L門7310大類)中見到租賃業中的設備租賃。
二、產業差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是非金融機構企業。雖然融資租賃公司總想往金融方面靠,但國務院《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融資租賃等非金融機構要嚴格界定業務范圍。融資租賃公司要依託適宜的租賃物開展業務,不得轉借銀行貸款和相應資產。」嚴防租賃公司從事影子銀行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不包括在影子銀行嫌疑之內。金融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雖然多來自同業短期資金市場。因其已納入信貸規模管理,不是影子銀行,充其量屬於類銀行的金融業務。
三、監管部門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前置審批和監管,並出台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裡面有審批和監管事項。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進行前置審批和監管,因為法律授權問題,目前無法出台《融資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只能出台《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裡面只有監管,沒有審批事項。
四、存款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除銀行系外,可以吸收股東存款。經營正常後可進入同業拆借市場。融資租賃公司中外資企業,只能從股東處借款,不能吸收股東存款。也不能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
五、法律授權
銀監會對金融租賃公司的審批和監管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目前尚未見到人大通過的法律文件允許商務部對融資租賃公司的前置審批和監管進行授權。《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引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均沒有授權過去的外經貿部或現在的商務部對融資租賃業進行監管和審批的法律條文。
六、監督管理方式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放款人監管。租賃公司在監管部門批準的信貸規模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租賃資產發生變化時,每日都要上報。監管部門對租賃公司的銀行賬戶有可靠的監控。
融資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不允許開辦金融業務的方式對租賃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管。要求租賃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監管部門並不能及時准確地掌握租賃公司的資產實際狀況和資金流動情況。租賃公司在金融機構批準的授信范圍內開展業務活動。
七、租賃標的物范圍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的租賃標的物限定在「固定資產」。在實際監管中還有窗口指導,調整固定資產的經營范圍。融資租賃公司的標的物限定在「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標的物的靈活性與會計准則和稅收政策不符,容易產生行業的潛在風險。
八、風險管理指標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按照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進行風險控制的。依照《巴塞爾協議》資本充足率不能低於8%。融資租賃公司按照「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的要求進行風險管理。實際運作中,這個指標由出資人按照市場風險來考慮,與政府監管無關。
九、對外開放程度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目前沒有外資企業或金融機構入股。融資租賃公司從引進中國那天就允許外資設立非金融機構的合資或獨資的融資租賃公司。
十、計提呆壞賬准備金不同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對金融租賃公司形成的「金融資產」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金融租賃公司是按照金融機構的標准,允許金融機構在沒有發生損失前也可以計提呆壞賬准備金。
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資產不屬於「金融資產」,不能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解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也就是說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物發生了損失才可以計提准備金,沒有發生損失就不能計提准備金。
十一、租賃資產登記
金融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在人行的《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進行登記。融資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每個季度向《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傳入經營數據,以此作為公示登記。
十二、海關監管不同
《海關免關稅進口申請程序》中規定:在辦理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申請手續時,特定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限於向中國境內金融機構或境外金融機構。而金融機構僅限定在「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信託投資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財務公司等)。」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不在此范圍內。
當前似乎有一種趨勢,融資租賃公司都在強調自己的金融屬性,希望在政策上能和金融靠攏。金融租賃公司怕一些融資租賃公司的不規范經營,影響到社會對自己的不正確看法,總想與融資租賃公司進行切割。尤其是政策上的差異,讓兩類租賃公司不是越走越近,而是漸行漸遠。
Ⅷ 我國金融租賃公司的形式是什麼
股東為中國境內商業銀行的法人股東,在境內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屬於非銀行類金融機構,法人股東。
Ⅸ 金融租賃公司屬於什麼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樓上的說的很對,要是你對金融業不太了解的話可能聽專不太懂,我屬跟你具體說說:1)工商銀行:這是商業銀行,是吸收存款然後房貸給別人等業務;2)證券公司:是投資銀行,負責股票的發行承銷等業務。3)金融租賃公司:把設備租給別人然後收租金等業務。金融行業的子行業太多我就不一一列舉了。
我們平常說的「非銀行」就是指非商業銀行
補充:
金融租賃公司就是非商業銀行的金融公司
金融租賃是歸屬與融資租賃行業的(是融資租賃行業裡面最高端的公司)
融資租賃行業只是金融這個大行業裡面的子行業
這個脈絡你應該理清楚了吧
金融租賃公司是什麼金融機構你應該明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