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哪裡可以找到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農村金融機構的數據
在網頁上就能查到,但是沒有好精確。
『貳』 農村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和服務對象有哪些
農村金融機構是中小法人機構。一般是指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在金融內改革的進程容中,逐漸向農村商業銀行轉化,組建農村商業銀行。業務范圍和商業銀行大同小異,主要是存貸款業務,結算業務等傳統業務,近年來,也開展了代收費等中間業務。服務對象主要是針對「三農」以及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
『叄』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主要的農村金融機構有哪些
第一階段:農村金融市場組織的多元化和競爭狀態的初步形成階段(1979年~1993 年)。這一階段的主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方案主要是恢復和成立新的金融機構,形成農村金融市場組織的多元化和競爭狀態。包括(1)1979年恢復中國農業銀行,並改變了傳統的運作目標,明確提出大力支持農村商品經濟,提高資金使用效益;(2)隨著人民公社體制的瓦解,農村信用合作社也重新恢復了名義上的合作金融組織地位。但農村信用合作社接受中國農業銀行的管理,事實上成為農業銀行的基層附屬機構;(3)放開了對民間信用的管制,允許民間自由借貸,允許成立民間合作金融組織,例如 80年代中期開始在全國各地成立的農村信用合作基金會。同時允許成立的還有一些鄉村企業的財務公司,企業集資異常活躍;(4)允許多種融資方式並存,包括了存款、貸款、債券、股票、基金、票據貼現、信託、租賃等多種信用手段。因此,盡管處於起步階段,但由於管制較松、約束較少,各類金融機構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發展。
第二個階段:分工協作的農村金融體系框架構築階段( 1994 年~1996年) 。在第一階段改革的基礎上,這一階段的改革更明確了改革的目標和思路,提出了要建立一個能夠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及時、有效服務的金融體系的口號。更具體地說,這一農村金融體系包括以工商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商業性金融機構(中國農業銀行),主要為農戶服務的合作金融機構(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支持整個農業開發和農業技術進步、保證國家農副產品收購以及體現並實施其它國家政策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為此(1)1994年組建成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試圖通過該銀行的建立將政策性金融業務從中國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合作社業務中剝離出來;(2)加快了中國農業銀行商業化的步伐,包括全面推行經營目標責任制,對信貸資金進行規模經營,集中管理貸款的審批許可權,等等;(3)進一步強化農村信用社的合作金融性質。根據國務院 1994年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計劃在 1994年基本完成縣聯社的組建工作,1995年大量組建農村信用合作銀行。不過,實際進度大大落後於這一階段所設計的目標。另外一個重要的政策變化就是決定農村信用合作社不再受中國農業銀行管理,農村信用社的業務管理,改由縣聯社負責;對農村信用社的金融監督管理,由中國人民銀行直接承擔。
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至第二階段末,在中國廣袤的農村地區,已基本形成合作金融、商業金融與政策金融三者並存且相互間業務不交叉的局面,為當地經濟的發展注入了活力。
第三個階段:農村信用社主體地位的形成及其農村金融改革的深化階段(1997~2006) 。
在經歷了亞洲金融危機和 1997年開始的通貨緊縮後,中國金融業原先以「忽視內涵性增長、注重數量與規模擴張」為特徵的外延式金融發展模式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因此,在強調繼續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同時,對金融風險的控制也開始受到重視,客觀上強化了農村信用合作社對農村金融市場的壟斷。主要體現在:(1)開始在國有銀行中推行貸款責任制;(2)收縮國有銀行戰線。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確定了「各國有商業銀行收縮縣(及以下)機構,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基本策略,包括農業銀行在內的國有商業銀行開始日漸收縮縣及縣以下機構;(3)打擊各種非正規金融活動,對民間金融行為進行壓抑。1999年在全國范圍內撤消農村信用合作基金會,並對其進行清算;(4)將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重點確定為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上,且進入 2003年以來這一政策趨勢日益明顯且力度不斷加大。包括:放寬對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利率浮動范圍的限制、加大國家財政投入以解決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不良資產問題、推動並深化信用合作社改革試點工作等等。2003年6月,國務院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11月底浙江、山東、江西、貴州、吉林、重慶、陝西和江蘇 8省(市)農村信用社改革實施方案經國務院批准,這標志著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2004 年8 月國務院又批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黑龍江、上海、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雲南、甘肅、寧夏、青海、新疆等 21 個省(區、市) 作為進一步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的試點地區。
在這一次的農信社試點改革得到了央行的資金支持,對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採取兩種方式給予適當的資金支持以解決農信社不良資產問題:一是由人民銀行按照 2002年底實際資不抵債數額的50%,安排專項再貸款。二是由人民銀行發行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用於置換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貸款,票據期限兩年,按適當利率分年付息。 2004年3月4日,首批中央銀行專項票據發行,共向8省(市)272家聯社發行中央銀行專項票據 119億元。 截至 2004年 8月末,中國人民銀行已會同中國銀監會,按照規定條件和程序嚴格審查考核,共批准 583個試點縣(市)農信社分三批認購中央銀行專項票據 346億元。改革使全國農村信用社經營狀況大為改觀,資產質量和經營狀況進一步改善。截至 2004年 9月末,全國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余額 4630億元,佔比23.5%,較年初下降 6個百分點,前 9個月全國農村信用社軋差實現盈利 21.2億元。但中央政府為此也支付了巨大的成本。
第四個階段:探索試點開放農村金融市場的增量改革(2006~)。2006年伊始,農村金融改革步入第四階段,我們把此階段稱為「新一輪改革」。與以往不同,新一輪改革將重點放在增量(即現行農村金融體系所缺乏的部分)上,而不是存量上。在改革的第三階段,由於緊盯體制內的農信社,改來改去,很難觸動既得利益階層,結果白白支付了高昂的成本,農村金融落後的局面卻並未根本改觀。
在新一輪改革中,政府明顯總結了以往的教訓,在存量改革幾近陷入困境的情況下,轉變思路,在體制外部分尋找改革的著力點與突破口。這就是目前正在進行的新一輪改革的最大特徵。
2006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允許私有資本、外資參股鄉村社區金融機構」,「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業法人或社團法人發起的小額貸款組織」,「引導農戶發展資金互助組織,規范民間借貸「。12月 22日,中國銀監會發布《關於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決定在四川、吉林、內蒙古、湖北、甘肅、青海等 6省 (區)進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工作。首次允許產業資本和民間資本到農村地區新設銀行,並提出要在農村增設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三類金融機構。政策意圖十分明顯,即開放農村金融市場。
在此政策引導下,四川儀隴惠民村鎮銀行和四川儀隴惠民貸款公司分別作為我國首家村鎮銀行和首家貸款公司,在 2007年3月1日掛牌成立。儀隴惠民村鎮銀行由南充市商業銀行和五家企業共同出資組建,注冊資本為 100萬元;而貸款公司由南充市商業銀行獨資設立,注冊資本為 50萬元。2007年3月9日,首家農村資金互助社吉林省四平市梨樹縣閆家村百信農村資金互助社掛牌成立。其注冊資本為 10萬元,由 32農戶發起設立。
同時,外資商業銀行開始進入農村金融市場。2007年 12月 13日湖北隨州曾都匯豐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作為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全額出資設立的全資子公司正式開業,其注冊資本為 1000萬元。除了匯豐村鎮銀行,花旗銀行正准備選擇試點地區設立貸款公司,格來岷信託擬通過技術合作形式參與試點,渣打銀行也在積極籌劃設立村鎮銀行。
從四川儀隴的試點情況看,新型金融機構的引入給農信社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沖擊。農信社的經營理念與工作方式發生了重大轉變:從過去的消極等待變為現在的主動出擊。當地農信社在新型金融機構的沖擊下,開始主動接近村民,其中一個重要舉措是為村民發放貸款證,並根據村民的具體情況在貸款證上註明不同的授信額度(在 1萬元和 8萬元之間)。這樣,如果持證人將來有資金需要,就可以拿著「兩證一章(即身份證、貸款證和私章)」,直接到農信社辦理相關手續獲得貸款,十分簡便。此外,新型金融機構帶給農信社的沖擊,還體現在其業務功能的相對強大上。拿支付業務來說,惠民村鎮銀行由於依託南充市商業銀行,給當地村民帶來的便利是農信社所不能比擬的。當地村民流動性較大,經常外出務工,需要一卡在手,走遍天下。村鎮銀行能發行南充市商業銀行卡,而南充市商業銀行因與建設銀行、民生銀行和興業銀行等全國性銀行聯網,憑藉此卡,村民可在全國各地進行支付。而當地農信社尚未實現市級聯網,更不要說全國了。
『肆』 我國現有哪些關於農村金融的法律法規
我國現有關於農村金融的法律法規有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暫行規定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中國農村金融法正在醞釀討論中,還沒制定、公布。
『伍』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資產都包括哪些
包括銀行和非銀行機構。銀行機構包括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商業內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容。非銀行機構包括農村信用合作社和農業保險公司等。 金融機構: 1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 2金融服務業與此相應,金融中介機構也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3同時亦指有關放貸的機構,發放貸款給客戶在財務上進行周轉的公司,而且他們的利息相對也較銀行為高,但較方便客戶借貸,因為不需繁復的文件進行證明。
『陸』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傳統的區別。
沒區別,都是想賺你錢的。不然老闆吃飽撐的開它幹啥。
『柒』 農村小型金融機構有哪些
商業性銀行:中來國農業銀行(源這個不算小型了,呵呵),地方性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
政策性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只貸款,不接受存款)
合作金融機構: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資金互助社,金融服務社,合作基金會
其他:小額信貸公司,租賃公司,保險公司
『捌』 求2017年以前農村金融機構數量的數據,網站上找不到
網站上找不到
『玖』 螞蟻金服成立農村金融事業群 農村市場到底有多大
早在2014年阿里就已經開始了農村金融的布局,阿里的千縣萬村農村淘寶計劃,至今已成立超過10000個村級服務站點,覆蓋了全國20餘個省份。
農村金融市場為什麼會存在巨大缺口
通常情況下,尤其是在縣域經濟還未取得明顯發展的時候,傳統金融行業對農村市場是整體排斥的,長此以往便導致了我國農村地區的金融排斥困境越來越突出。所謂的金融排斥是指社會中的某些群體沒有能力進入金融體系,沒有能力以恰當的形式獲得必要的金融服務。目前,判定我國農村地區金融排斥現狀的主要依據是坎普森與韋利提出的六大指標,即地理排斥,評估排斥,條件排斥,價格排斥,營銷排斥和自我排斥,通過對比農村地區現狀與上述指標的契合度,我們很容易便能發現隱藏在農村金融排斥現象背後的巨大金融服務缺口。
第一,地理排斥。由於農村地處偏遠、人口分散,金融機構業務開展就會面臨交通阻礙或成本過高,導致金融服務效率低、不積極。據銀監會發布的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底,我國還有將近3000個鄉鎮沒有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營業網點,約佔全國鄉鎮總數的7%,其中有342個鄉鎮沒有任何金融服務,占金融機構空白鄉鎮總數的12%。由農村地區銀行網點的低覆蓋率所折射出的即是傳統銀行業對農村市場的忽略。
第二,評估排斥。農村市場在金融服務評估上普遍面臨評估過於嚴格的痛點,一方面,農村生產經營活動易受自然環境影響,生產周期長、產量不穩定、經濟效益差,借貸風險極度不可控。另一方面,農村地區是一個信用環境整體偏差的信貸市場,農民缺乏基礎的金融知識和起碼的契約精神,導致農村信用體系難以形成。基於把控風險的考慮,銀行只能通過設立嚴格的貸款評估程序來降低風險發生率,有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我國涉農貸款僅占各項貸款總額的28%左右,足以說明農村地區的貸款難現狀。
第三,條件排斥。條件排斥與評估排斥本質上是一樣的,即銀行業通過抬高農戶貸款的資質門檻來實現風控。以農村信用社貸款為例,針對農村個人的借款條件就包含穩定收入證明、還款能力證明、市場化的資產作為抵押物等。但事實上大多數農民都不具有財產權,所以無法通過抵押不動產來進行貸款,而高違約率的信用貸款不僅阻礙了農村借貸服務的正常開展,還進一步惡化了農村信用環境。
第四,價格排斥。考慮到涉農貸款的高風險性,央行曾經發文允許農村金融機構在貸款利率上擁有較其他商業銀行更大、更靈活的浮動范圍,利率上浮范圍遠大於一般性的商業銀行。以農村信用社為例,大部分地區的農村信用社的貸款浮動許可權是基準利率的90%~230%,浮動幅度超過200%的佔70%以上。此外,據資料顯示,農村信用社貸款通常還會要求農戶按貸款額的5%~10%繳納股金。農村金融機構在貸款利率執行上的這種高浮動,既增加了農戶貸款的難度,又降低了農戶從正規金融機構貸款的熱情。
第五,營銷排斥。營銷排斥主要是指農村金融機構服務人員數量上的稀缺性及金融產品供給的單一化。一方面,數據顯示截止2008年底,平均每萬名農村人口擁有金融機構服務人員數16.7個,農村金融服務人員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了農村金融機構服務發展的廣度和深度。另一方面,農村金融機構業務品種過於單一,僅僅集中在儲蓄和信貸上,金融供給結構極其不合理。
第六,自我排斥。一些經濟欠發達的農村偏遠地區,由於環境閉塞、信息滯後,當地人群普遍對新觀念的接受程度不高。作為金融機構而言,又將這部分群體進行了剝離,而他們在被傳統金融體系排除的同時,自身也加劇了對傳統銀行的陌生感及不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