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一般不代替私募基金。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界定: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會計准則的規回定,金融資產或金答融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如購入的擬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購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獲利,該組合股票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3)屬於衍生工具。即一般情況下,購入的期貨等衍生工具,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因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為了交易。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為它們不能隨時交易。
『叄』 創業投資基金屬於私募股權基金嗎
創業投資基金屬於按投資對象分類的基金,其既有私募股權基金亦有產專業投資基金
私募投屬資公司發起的風險投資基金又稱創業基金,屬於私募股權基金,面向對象一般為金融機構或企業等機構投資人
而產業投資基金,是向社會投資人公開募集的基金並上市流通,雖然募集方式也是私募,但收益方式為所投資的公司上市後,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肆』 私募股權投資屬於證券投資基金嗎
股權投資基金在一般情況下指的就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的是未上市內企業的股權,通過上市流通來收回容收益和成本;
而證券投資基金是的是公募基金和陽光私募基金中投資股票的那一部分,這種基金每天都會有凈值,知道自己是賺了還是賠了,而且也分為是否可以贖回,流通性較好;
這兩種基金還是存在很大區別的!!私募股權基金(PE)投資時間長,大多是7年,而且對投資者的要求也很高,一般要求是500萬以上,現在市面上PE基金眾多且繁雜,注意不要上當受騙!
證券投資基金相信你還是知道一些的,就是通過購買基金份額,將你的錢交給基金經理,讓他去購買市面上的股票,並且操作,到期賣了還你錢。
還有疑問還可以繼續問哦!
『伍』 私募股權基金與私募債權投資區別有哪些
1、投資標的抄不同:股權投資主要投資於未上市但具有潛質的公司,投資期限較長。
2、發行方式不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一般非公開,而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是公開的,有直銷,在券商一般都有代銷。
3、風險不同:一般情況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風險會遠高於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形象地理解是,股權投資是投資一家未上市的公司,目的是為了它能上市;而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的是已經上市的公司,目的是這個公司的成長性。
(5)私募股權基金是否屬於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私募股權基金是用來投資目標公司的股權,以溢價轉讓及上市流通後作為主要退出方式;債權基金則是以借貸方式融資給目標公司,由目標公司償還債權為主要退出方式。
其實股權基金和債權基金這兩種形式是相輔相成的,主要還是從借款主體的實際情況出發,如果是抵押物比較充足,以債權形式較好,如果抵押物不足,為了控制風險以股權投資。
『陸』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什麼
股權投資(Equity Investment),是為參與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經營活動而投資購買其股權的行為。可以發生在公回開的交易市場答上,也可以發生在公司的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場合,還可以發生在股份的非公開轉讓場合。
『柒』 私募股權基金屬於金融辦管理嗎
基金業協會管理,要備案的,可以網路搜索證券投資基金登陸基金業協會查看
『捌』 私募投資屬於金融機構嗎
私募投復資是屬於金融機構理由如下:制
我國法律對私募公司注冊的條件是這樣規定的 私募管理型基金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私募基金型公司注冊資本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
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私募基金投資人數:2人以上,50人以下。投資私募基金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具備下列條件,個人或者家庭金融資產合計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20萬元人民幣,最近3年家庭年均收入不低於30萬元人民幣,公司、企業等機構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合格投資者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民幣,投資者應當確保委託資金來源合法,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投資私募基金。
『玖』 私募股權基金可以從事債權投資嗎
一、《私募管理辦法》未禁止債權投資
根據證監會頒布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私募管理辦法》」)以及基金業協會發布的《基金備案及信息更新填表說明》的規定,依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將私募投資基金區分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創業投資基金及其他投資基金四大類別。通常理解,債權投資基金是指以非標債權、委託貸款等方式對被投企業進行投資的私募基金,一般不包括私募投資基金直接向被投資企業發放貸款方式。
《私募管理辦法》第二條對於私募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採取的是列舉方式而非限定方式,同時原則規定了「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並未排除債權投資的范圍;其次,《私募管理辦法》秉承「負面清單式」原則,私募基金通過銀行發放委託貸款等方式實施債權投資,並未違反中國現有法律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因此,雖然沒有明確、具體的法律依據,私募投資基金開展債權投資並無不當。
二、債權投資已有先例與規定
雖然《私募管理辦法》沒有明確列舉債權投資范圍,但是也並非沒有出處。目前仍在實施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第九條規定,資產管理計劃資產應當用於下列投資:「…(二)未通過證券交易所轉讓的股權、債權及其他財產權利;…」
依據該規定,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可以通過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開展債權投資業務。在實踐操作中,基金子公司的多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也都是通過債權方式或者債權加股權等夾層方式進行對外投資。
三、委託貸款方式合法合規
委託貸款業務,屬於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經營業務之一。《貸款通則》第十二條規定,委託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而代理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其風險由委託人承擔,貸款人(即受託人)收取手續費,不得代墊資金。
私募投資基金作為委託人,將其資金委託給商業銀行發放委託貸款實施債權投資,在遵守《貸款通則》規定的情況下,屬於合法業務模式,並未違反法律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
四、非法金融活動並不包含委託貸款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所規定的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主要是指企業違反《貸款通則》等金融管理規定,直接或變相經營借貸融資業務。
《貸款通則》第六十一條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私募投資基金所開展的債權投資,一般是通過銀行委託貸款方式實施的,並非私募投資基金直接與被投資企業之間開展借貸業務或變相經營借貸融資業務。因此,現有規定所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動,並不包括委託貸款等合法債權投資方式。
五、企業之間直接借貸與委託貸款有所區別
根據《人民法院報》2013年9月25日刊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在全國法院商事審判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對於企業間借貸的借款合同的效力,應當區分情況認定不同借貸行為的性質與效力:(1)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但實際經營放貸業務、以放貸收益作為企業主要利潤來源的,應當認定借款合同無效。(2)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的企業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所進行的臨時性資金拆借行為,如提供資金的一方並非以資金融通為常業,不屬於違反國家金融管制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不應當認定借款合同無效。
此處討論的借款合同效力問題,是指企業之間直接借款的合同,並不包含企業通過委託貸款發放的貸款合同。私募投資基金通過委託貸款銀行發放委託貸款實施債權投資,並不在此處討論的企業間借貸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范圍之內。委託貸款合同法律關系有法律依據並且得到司法確認。
六、建議與理解
當前國務院與證監會均強調堅持「負面清單式」監管原則,對於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為減少事前許可准入,強化事中與事後監管。在目前各方對於私募投資基金能否開展債權投資存有爭議或疑問的情況下,建議監管部門進一步明確意見,避免市場主體抱持觀望狀態,調動私募投資基金的投資積極性。
『拾』 私募股權基金屬於哪一個行業
私募股權抄基金一般是指從事私人股權(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的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的募集對象范圍相對公募基金要窄,但是其募集對象都是資金實力雄厚、資本構成質量較高的機構或個人,這使得其募集的資金在質量和數量上不一定亞於公募基金。可以是個人投資者,也可以是機構投資者。屬於金融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