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證券公司從事金融衍生品交易時,其現貨與衍生品投資組合的總風險暴露不應當超過將
證券公司目前不允許從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且沒有推出陽光基金可以從事金融衍生品投機交易。
Ⅱ 證券公司的工作人員能購買自己公司推出的金融產品或者投資於除了股票以外的其它金融衍生品嗎
可以啊
可以買基金或者理財產品
Ⅲ 證券公司從事場外衍生品業務時,場外金融衍生品的備案和監測機構是
公司從事場外賢生品業務時,場外金融衍生品的備案和這是一個證券和金融的問題,證券和金融是市場現在最暢銷的
Ⅳ 證券公司為對沖風險可以參與的金融衍生品有哪些
Ⅳ 我國金融衍生品相關法律有哪些
為推動中國證券市場金融衍生品交易規范發展,協會組織起草了《中國證券市場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協議》及補充協議、《證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櫃台交易業務規范》、《證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櫃台交易風險管理指引》,經常務理事會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會員單位簽訂《中國證券市場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協議》的,應將簽訂的主協議報協會備案。
三個自律規范內容
SAC主協議是證券公司櫃台市場金融衍生品交易雙方使用的標准合同文本,是對一系列金融衍生品交易過程中所涉及到的諸多共同問題所做出的約定,主要包括單一協議定義、違約事件與終止事件及其處理、終止凈額結算等相關內容。
SAC主協議共14條,主要條款有:單一協議與協議效力等級、付款與交付義務、凈額支付、違約事件、違約事件的處理、終止事件、終止事件的處理、終止凈額結算、利息、賠償和費用、陳述與保證、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通知、其他和定義。
鑒於SAC主協議是對交易雙方相互權利的約定,並不涉及證券公司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內部管理事項,為規范證券公司金融衍生產品交易,證券業協會決定在起草主協議之外,結合證券公司櫃台市場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特點,起草證券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業務規范。
業務規范共28條,主要內容包括業務規范的適用范圍,開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業務資格要求,交易對手方的管理,證券公司開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業務的風險管理、資料保管、信息報送要求等。
考慮到金融衍生品風險管理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同時借鑒國際市場普遍針對金融衍生品單獨制定相應的風險管理指引,證券業協會組織起草了風險管理指引。風險管理指引共10章38條,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明確了風險管理的整體要求,為第一到第二章,包括風險管理的目的、定義、適用范圍、基本原則及要求等。第二部分為第三到第七章,針對主要風險類型作出相應的技術指導與規范性建議,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及法律合規風險等。第三部分為第八到第十章,包括估值與會計核算管理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等。
Ⅵ 融資融券是一種金融衍生品么
是的。簡單來說就就是你沒錢可以向證券公司借錢來買你認為會漲的股票來炒回股賺錢,證券公司收取相當答於利息的傭金(融資)。當你看空某隻股票時可以先從證券公司借出股票賣出,當股價跌到一定程度再買回還給證券公司(融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