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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投資公司可提准備金嗎

發布時間:2021-01-27 11:02:11

㈠ 一些什麼企業需要提取一般風險准備金

一般從事證券業務的抄金融企業需要提取風險准備金。

財政部印發(財金[2007]23號)第十一條關於金融企業利潤分配的規定,《規則》第44條規定:「金融企業本年實現凈利潤(減彌補虧損,下同),應當按照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提取一般(風險)准備金、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順序進行分配。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非金融投資公司可提准備金嗎擴展閱讀

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一般風險准備。

二、企業提取的一般風險准備,借記「利潤分配——提取一般風險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用一般風險准備彌補虧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一般風險准備補虧」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的一般風險准備。

核算

1.一般風險准備科目設置

「一般風險准備」屬所有者權益類科目,提取風險准備時,貸記本科目;彌補虧損時,借記本科目,期末為貸方余額,反映公司提取的風險准備結余。

2.一般風險准備的賬務處理

(1)提取風險准備時:

借:利潤分配——提取風險准備

貸:一般風險准備

(2)用風險准備彌補虧損時:

借:一般風險准備

貸:利潤分配——風險准備轉入

㈡ 金融企業投融資擔保公司已計提了未到期准備和賠償准備金,還需要計提壞賬准備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根據國家七部委2010年3月11日聯合下發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按第十三條中的規定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及擔保賠償金:
一般情況下,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是按擔保收入的50%提取,擔保賠償准備金是按年末的擔保責任余額的千分之一計提,一般風險准備金是按凈利潤的5%計提。
1、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按不超過當年擔保費收入的50%提取,列入營業費用。每月計提,年終結算,不得超過,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同時將上年度計提的未到期准備金余額專為當期收入。
借(-):營業費用-短期責任准備
貸(+):未到期責任准備
2、擔保賠償准備金是按當月的擔保責任余額的千分之一計提,當月計提,即以月末在保余額計提,月末要列出在保單位和對應擔保余額,作為計提依據。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列入營業費用,擔保賠償准備金累計到達擔保責任余額的10%後,實行差額提取。
借(-):營業費用-擔保賠償准備(長期責任准備)
貸(+):擔保賠償准備金
3、年終稅後利潤中按5%提取一般風險准備金,用於擔保賠付。一般風險准備金累計達到擔保余額10%後,實行差額提取。按第2條和本條提取的風險准備金累計達到注冊資本金3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轉增資本金。
借(-):利潤分配-提取一般風險准備
貸(+):一般風險准備
企業用風險准備彌補虧損時,
借(-):一般風險准備
貸(+):利潤分配-提取一般風險准備
4、實際發生的代償損失,應依次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擔保賠償准備金和在稅後利潤中提取的一般風險准備金,不足沖減部分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借(-):一般風險准備
擔保賠償准備
未到期在責任准備
貸(+):銀行存款

㈢ 金融企業准備金 與貸款損失准備金是一樣的嗎

  1.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准備金計提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12〕20號):金融企業准備金指:「金融企業對承擔風險和損失的金融資產計提的准備金,包括資產減值准備和一般准備。」其中:

    (1)資產減值准備指"金融企業對債權、股權等金融資產(不包括以公允價值計量並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進行合理估計和判斷,對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於賬面價值部分計提的,計入金融企業成本的,用於彌補資產損失的准備金。"

    (2)一般准備,是指金融企業運用動態撥備原理,採用內部模型法或標准法計算風險資產的潛在風險估計值後,扣減已計提的資產減值准備,從凈利潤中計提的、用於部分彌補尚未識別的可能性損失的准備金。

  2.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銀行貸款損失准備計提指引》的通知(銀發〔2002〕98號):「銀行應當按照謹慎會計原則,合理估計貸款可能發生的損失,及時計提貸款損失准備。」"貸款損失准備的計提范圍為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具體包括:貸款(含抵押、質押、保證等貸款)、銀行卡透支、貼現、銀行承兌匯票墊款、信用證墊款、擔保墊款、進出口押匯、拆出資金等。"

  3. 對比可知:

    (1)貸款損失准備金的計提單位為銀行,金融企業准備金的計提單位除了銀行,還有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2)貸款損失准備金是銀行僅就部分資產(范圍見第2條)計提的損失准備金,而金融企業准備金除了資產減值准備還有根據風險管理要求計提的一般准備。

    綜上可知:金融企業准備金與貸款損失准備金不一樣,貸款損失准備金可以算是金融企業准備金的一種。

㈣ 你好,我公司是非融資性擔保機構,剛剛下成立,能說下成立時及計提各種准備金的會計分錄和注意要點

不排除個別擔保公司通過注冊一連串公司並以更具隱蔽性的關聯企業交叉擔保專,分別到不同商業銀屬行申請貸款,迴避單一銀行機構對集團客戶授信的風險控制,成為商業銀行關聯企業貸款風險新的表現形式。一些商業銀行自身存在的授信調查不盡職、貸後管理不到位、內控執行不力等問題,也給一些不法分子通過關聯公司提供虛假材料騙取銀行貸款以可乘之機。個別擔保公司只是某個企業集團旗下的一個子公司,法人代表並不是最後資金控制人。擔保公司通過銀行取得貸款資金並注冊成功後,立即抽逃資金經營其他項目。取之於銀行,用之於銀行的擔保,其實不可靠。國內近年來引發多宗信用擔保貸款訴訟案件的事實所證明,靠銀行貸款支持的擔保公司,當其擔保能力接近或達到極限時,全部的經濟、法律及道德風險,最終必然轉向銀行。這是應該提醒銀行必須關注的重要風險事項。

㈤ 企業提取的各項准備金是否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

企業提取的各項准備金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但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不允許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二)企業所得稅稅款;

(三)稅收滯納金;

(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六)贊助支出;

(七)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

(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5)非金融投資公司可提准備金嗎擴展閱讀

超額准備金是指商業銀行及存款性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存款帳戶上的實際准備金超過法定準備金的部分。

而金融機構在央行存款超過法定準備金存款的部分為超額准備金存款,超額准備金存款與金融機構自身保有的庫存現金,構成超額准備金(習慣上稱為備付金)。超額准備金與存款總額的比例是超額准備金率(即備付率)。

商業銀行在其經營活動中,須對其吸收的存款持有若干准備金,其數量首先受法定準備率的限制。其次,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追求利潤的同時,還必須考慮其資產流動性、風險性等,因而所持有的實際准備一般會與法定準備存在一定差額,由此產生超額准備。

當實際准備大於法定準備時,則超額准備為正數;反之,則超額准備為負數。負數的超額准備通常必須在下一計算期內補足。超額准備金一般包括借入准備金和非借入准備金。借入准備是商業銀行由於准備不足向擁有超額准備的銀行借入的貨幣資金。

超額准備中扣除借入准備,即為非借入准備,又稱自有準備。超額准備增加,往往意味銀行潛在放款能力增強,若這一部分貨幣資金不予運用,則意味利息的損失。同時銀行為了預防意外的大額提現等現象發生,又不能使超額准備為零,這就成為銀行經營管理中的一大難題,也是一門藝術。

㈥ 准備金計提的疑問

根據《金融企業准備金計提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准備金,又稱撥備,是指金融企業對承擔風險和損失的金融資產計提的准備金,包括資產減值准備和一般准備。
本辦法所稱資產減值准備,是指金融企業對債權、股權等金融資產(不包括以公允價值計量並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進行合理估計和判斷,對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於賬面價值部分計提的,計入金融企業成本的,用於彌補資產損失的准備金。
本辦法所稱一般准備,是指金融企業運用動態撥備原理,採用內部模型法或標准法計算風險資產的潛在風險估計值後,扣減已計提的資產減值准備,從凈利潤中計提的、用於部分彌補尚未識別的可能性損失的准備金。

可見,如果只需要考慮這個《辦法》的話,只要你能用歷史數據和當前數據證明 「正常類」的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不「不低於賬面價值」,就可以不用提減值准備。可是,大一點的銀行都有自己的方法算減值准備,不可能正常類一分錢減值都不提的。

你記得也沒錯,我個人覺得這個《辦法》是個不懂會計的領導拍腦袋拍出來的。會計准則一直在跟國際趨同,這個《辦法》絕對是開倒車的,比如,國際准則上「組合評估" (collective assessment)的理念是,都組合評估的每個分類,計算當期總風險敞口 (exposure at default),並用歷史數據評估每個等級的違約概率 (probability of default) 和 違約損失率 (loss given default),聯系起來算組合損失准備,國際上大金融機構基本都用復雜的模型來算。而這個偉大的《辦法》呢,卻充分照顧了國內老會計的兩種思想,一是一刀切的簡單公式,二是「盡量不碰損益表」 -_-||||||

唉,吐槽無力了,說正經的,實際用的時候,還是跟當地主管銀監局打個招呼吧...

㈦ 除了銀行以外,任何的金融機構都有相應的存款准備金率嗎

銀行也要好不。。。
1.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專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屬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投資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各總行統一存入人民銀行總行。
2. 交通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福建興業銀行、海南發展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各總行統一存入其總行所在地的人民銀行分行。
3. 各城市商業銀行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其總行統一存入當地人民銀行分行。
4. 城市信用社(含縣聯社)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法人存入當地人民銀行分、支行。農村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備金,按現行體制存入當地人民銀行分、支行。
5.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法人統一存入其總部所在地的人民銀行總行(或分行)。
6. 經批准,已辦理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等外資金融機構,其人民幣法定存款准備金,由其法人(或其一家分行)統一存入所在地人民銀行分行。

㈧ 金融企業的哪些資產可以計提貸款損失准備金

問:抄金融企業的哪些資產可以計提貸款損失准備金,准予計提並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應如何計算?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5號),准予稅前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的貸款資產范圍包括:(1)貸款(含抵押、質押、擔保等貸款);(2)銀行卡透支、貼現、信用墊款(含銀行承兌匯票墊款、信用證墊款、擔保墊款等)、進出口押匯、同業拆出、應收融資租賃款等各項具有貸款特徵的風險資產;(3)由金融企業轉貸並承擔對外還款責任的國外貸款,包括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買方信貸、外國政府貸款、日本國際協力銀行不附條件貸款和外國政府混合貸款等資產。 金融企業准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計算公式如下: 准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的貸款資產余額×1%-截至上年末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的余額 金融企業按上述公式計算的數額如為負數,應當相應調增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㈨ 除了各商業銀行,還有哪些機構需要交存款准備金

除了銀行機構以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內作社容,證券公司(投資銀行)等也需向中央銀行繳納存款准備金。
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我國的金融機構,按地位和功能可分為四大類:第一類,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村鎮銀行。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等。第四類,在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以上各種金融機構相互補充,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金融機構體系。
存款准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Deposit Reserve Ratio)。准備金本來是為了保證支付的,但它卻帶來了一個意想不到的「副產品」,就是賦予了商業銀行創造貨幣的職能,可以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擴張能力,從而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現已成為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重要工具,是傳統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

㈩ 存款准備金是什麼存款准備金該由誰來繳存呢

存款准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deposit-reservation)。存款准備金的比例通常是由中央銀行決定的,被稱為存款准備金率。
存款准備金已成為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重要工具,是傳統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
「存款准備金」的特點是典型的規模可測、可控資金,只要 「機構專業」,「規模合理」,「科學運營」,就會發揮既能控制「熱錢」、「准熱錢」,又能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獨特作用。
存款准備金的四種職能:
第一,緩沖職能。通過建立存款准備金制度,有助於在流動資產狀況發生變 動時穩定隔夜利率;
第二,流動資產管理職能。為中央銀行提供了准備金需求的一個來源,從而可以補償通過自發性因素產生的流動性資產供給;
第三,貨幣控制職能。可以被作為一種控制貨幣總量的手段;
第四,收入或稅收職能。可以被認為是中央銀行收入的一個來源。
法定準備金的交存分以下情況:
1.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投資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各總行統一存入人民銀行總行。
2. 交通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福建興業銀行、海南發展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各總行統一存入其總行所在地的人民銀行分行。
3. 各城市商業銀行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其總行統一存入當地人民銀行分行。
4. 城市信用社(含縣聯社)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法人存入當地人民銀行分、支行。農村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備金,按現行體制存入當地人民銀行分、支行。
5.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法人統一存入其總部所在地的人民銀行總行(或分行)。
6. 經批准,已辦理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等外資金融機構,其人民幣法定存款准備金,由其法人(或其一家分行)統一存入所在地人民銀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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