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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機構的正規組織體系

發布時間:2020-12-12 23:32:10

① 目前我國金融體制存在哪些問題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金融業發展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金融業為經濟發展提供了重要支撐,但是整體來說我國金融體系還面臨以下問題:

(一)金融發展格局還不合理

我國間接融資比重高,金融發展格局還不合理等問題仍未解決。金融體系仍然由銀行主導,銀行業資產佔全部金融資產的90%以上,全社會的融資風險仍高度集中於銀行體系。資本市場仍具有新興加轉軌的基本階段性特徵,證券業業務結構雷同且業務種類單一,資本擴張和市場融資能力有限;業處於發展初級階段,保險密度和深度較低,保險產品不豐富保障功能發揮不夠。

(二) 金融組織體系和金融服務需要加強與完善

從組織體系看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足,銀行業對民營資本的市場開放仍有空間。從服務領域看農村金融服務需要強化,截至2009年末全國金融機構空白鄉鎮還有2792個。農村金融產品單一,服務不到位。同時,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往往面臨融資困難的問題,金融體系對對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仍不足。2012年5月26日,中國銀監會制定《中國銀監會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2013年7月初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這些舉措表明意在完善我國的金融組織體系。

(三) 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和經營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

一些金融改革偏重於機構的增減和人員變動,對金融制度和組織結構創新不夠重視。銀行業戰略規劃比較薄弱、競爭同質化考核機制和經營模式不科學等問題尚未得到根本改觀。農村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問題較為突出,證券公司業務模式比較傳統,創新能力較弱。一些保險公司內控和基礎管理較為薄弱,治理結構還不完善,市場競爭行為仍不規范。

(四) 金融機構潛在風險和金融系統性風險不容忽視

銀行信用風險操作風險仍然突出,市場風險管理水平不高,內部控制需要進一步加強。銀行巨量信貸增長存在風險隱患,貸款集中度風險日趨突出,資產負債期限錯配有所加劇。國有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普遍存在資本金補充壓力,證券保險類機構的經營機制和風險管控能力需要加強。普遍存在的順周期行為和監管、會計等制度因素不利於防止和化解系統性風險。在分業監管體制下對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管存在縫隙,此外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等融資主體和部分金融產品存在風險隱患。

主要金融價格形成機制市場化改革有待深化。貨幣市場利率向信貸市場利率的傳導機制不暢,商業銀行存款利率上限和貸款利率下限仍有管制長期利率定價缺乏有效的外部基準,金融機構風險定價能力較低,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存在靈活性不足,市場供求的決定作用有待提高,供求關系不盡合理等問題。

② 西方主要工業國家金融中介組織的構成以及組織的分布情況(即金融中介體系的構成與結構)【急】

參考下述資料,也許對你的論文寫作會有所幫助和借鑒

西方國家的金融中介體系
西方國家金融中介體系的構成
2. 非銀行金融機構:
a. 投資銀行(商人銀行,實業銀行,證 券公司,開發銀行,持股公司…)
b. 金融公司; c. 農業銀行;
d. 抵押銀行; e. 儲蓄機構;
f. 消費信用銀行; g. 信用合作社;
h. 保險公司; i. 租賃公司;
j. 政策性銀行…
這種種金融 機構的資金積聚 和資金運用各有 特點,與存款貨 幣銀行有明顯區 別.
第二節 西方國家的金融中介體系
跨國金融中介
1. 隨著跨國企業和國際投資的發展,大商業銀行,以及大投資銀行,大保險公司,乃至輔助中介單位,如會計事務所之類,都全力著眼於全球性的發展,並形成跨國性的金融機構.
2. 這些跨國金融中介具有全球戰略目標,資金實力雄厚,業務范圍廣泛.對國際和有關國家的金融狀況有能力產生重大影響.
第二節 西方國家的金融中介體系
西方金融業的購並浪潮
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業出現重組浪潮,收購,兼並活動頻繁.結果表現為先進工業化國家的少數幾家金融巨無霸壟斷了主要的市場份額,保持和加強了在全球競爭中的實力與地位.
這是一個涉及面極廣的問題,如何估價,見解不一,應予關注.
第八章 金融中介機構
第三節 我國金融中介體系
1. 以中國人民銀行為領導,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分工協作的金融中介機構體系:
第三節 我國金融中介體系
體系的構成
(1)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2)政策性銀行
a.由政府投資設立,根據政府的決策和意向,專門從事政策性金融業務的銀行;並且根據具體分工的不同,服務於特定的領域.
b.在從事業務活動中,均貫徹不與商業性金融機構競爭,自主經營與保本微利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 我國金融中介體系
體系的構成
c.共有三家:
國家開發銀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d.資金來源有三:一是財政撥付,二是組建時劃歸的資本金,三是發行金融債券.
第三節 我國金融中介體系
體系的構成
(3)國有商業銀行:
a.共有四家:
中國工商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
中國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
b.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是從計劃體制下的統一的只有一家銀行的體系演化而來的.
第三節 我國金融中介體系
體系的構成
c.無論在人員和機構網點數量上,還是在資產規模及市場佔有份額上,在我國整個銀行體系中均處於舉足輕重的地位;在世界上的大銀行排序中也處於較前列的位置.
d.他們的經營活動,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保護和約束.
第三節 我國金融中介體系
體系的構成
(4)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1999年先後建立了四家由國家投資的特定政策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華融,長城,東方,信達,分別收購,管理和處置從工,農,中,建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剝離出來的不良資產.
第三節 我國金融中介體系
體系的構成
(5)其他商業銀行:
a.以1986年組建交通銀行為始點.
b.絕大多數以各種形式的國有資本有主.
c.現均採取股份制形式;其中有的已經上市.
d. 已有外資參股股份制商業銀行.
e. 以城市名命名的商業銀行……

西方金融創新回顧
熊彼德是西方第一位系統研究創新理論的經濟學家,很遺憾
的是他未研究金融創新,結合他對創新的定義和金融創新的發展
歷史,我們可以對金融創新做出如下定義:金融創新是金融機構
利用新的觀念、新的技術、新的管理方法或組織形式,來改變金融
體系中基本要素的搭配和組合,推出新的工具、新的機構、新的市
場,提高金融資產的流動效率,使規避風險和追逐盈利達到高度
的統一。
從這層意思上來看,金融創新的發展史亦即整個金融業的發
展史,從貨幣的出現到商業銀行的產生、從第一隻股票的上市到
目前人人熟知的證券市場,每一次金融業的重大革命,無一不含
有創新的觀念,都應納入該范疇。但是為了對現實更有借鑒意
義$ 我們還是從大家公認的%& 世紀』& 年代末作為研究時間跨度
的起點,依其發生的突發性和密集性,將其分為這樣幾段:第一階
段:%& 世紀』& 年代末至%& 世紀(& 年代末$ 創新金融工具主要
有:外幣掉期、歐洲債券市場、歐洲美元市場、銀團貸款、平行貸
款、可轉換債券、自動轉賬、可贖回債券、可轉讓存款單、負債管
理、混合賬戶、出售應收賬款、第二階段:%& 世紀)& 年代,這時期
的金融創新有:浮動利率票據、特別提款權(*+,)、聯邦住宅抵押
貸款、證券交易商自動報價系統、外匯期貨、可轉讓支付命令賬戶
(-#!)、貨幣市場互助基金(.../)、遠期外匯交易、浮動利率債
券、保值貼補公債、利率期貨、智能卡、國債期貨、貨幣市場存款賬
戶,自動轉賬服務,歐洲貨幣體系。這時期,布雷頓
森林體系的瓦解、凱恩斯主義和貨幣主義的紛爭、世界經濟的一
體化趨勢使國際金融形勢變得極為復雜和多變:匯率失去控制、
利率扶搖直上、極不穩定的通脹率,這一切都使國內外金融機構
的經營面臨著巨大的風險,而與此同時,各國金融管制的程度依然非常高。如何在現有金融管制下,更好地規避利率、匯率、通賬
率的風險,就是這個時期金融創新的主題。第三階段:%& 世紀1&
年代至2& 年代末,這一階段的金融創新有:債務保證債券、貨幣
互換、零息債券、利率互換、票據發行便利、國債期貨期權、股指期
貨、貨幣期權、可調整的優先股、倫敦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成立、
抵押債務、標准普爾指數期貨、遠期利率協議、歐洲貨幣期貨期
權、自動取款憑證、免損債券、免損權證、橋貸票據、指數定期存
單、股票彈性期權、恆生指數期權等。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金融
創新是創新史上最輝煌的年代,如:表外業務的四大發明、金融衍
生工具的涌現等等,雖然金融創新仍是處於轉嫁利率、匯率及信
用風險,但較前一階段而言,這些工具更為靈活便捷,同時創新的
類型更為多樣化,除轉嫁風險的創新外,還有創造信用和產生股
權的創新,並且創新市場的規模迅速擴大,這種繁榮的局面得益
於這一階段的金融自由化,各國競相放鬆金融管制,金融工具的
創新更多地集中在資本市場、保險市場和傳統金融中介體的對接
上。
二、生成創新的經濟機理
以上對金融創新的歷史做了極為詳細的介紹,並介紹了每種
金融創新的產生的動機,可以看到在不同歷史時期的金融創新
中,有些共同因素在每個歷史時期都發揮作用,為了更好地把握
金融創新的生成機理,我們擬從主體的角度分析分析金融創新產
生的宏微觀因素,把握在不同歷史階段更多共性的東西。!宏觀
經濟環境的變化是催生「新物種」的最適宜的土壤。首先,規避金
融管制是金融創新的起因。我們都知道金融中介體內生於經濟
發展,從新經濟學的觀點看來,它之所以產生是因為它能降低交
易成本,當金融管制給金融機構的經營地位和目標帶來極為不利
的影響時,金融機構就會想方設法的通過合理合法的創新活動繞
開管制,當該種創新活動的收益大於其機會成本時,一項金融創
新就應運而生了;其次,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發展給傳統的金
融機構帶來了新的競爭格局。隨著經濟的發展,金融市場發展到
一定程度以後,整個社會潛在的儲蓄資源被挖掘殆盡,此時,儲蓄
資源就在傳統的金融中介體、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及金融市場之間移動,中介體和金融市場之間是一種替代效應而非互補效應,
從而形成了金融「脫媒」現象,也就是資金大量從受管制的金融中
介體流向直接融資市場,迫使金融體系產生了這樣兩類創新以適
應金融自由化和全球金融一體化的新形勢:一類是新的金融工具
的創新;另一類就是新的金融機構的誕生,如風險投資機構、投資
銀行機構等等。最後,電子計算機和信息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推廣
和發展為金融創新提供了必備的技術條件。信息技術的廣泛使用
尤其是近幾年來電子商務的飛速發展,使金融信息處理速度加
快,交易成本降低,進一步加快了金融機構業務創新的速度。!金
融創新的微觀動因。從金融創新的歷史看來,微觀的金融機構始
終是金融創新的主體,作為一種經營性的機構,任何的經營活動
的目的皆是為了追逐利潤,金融創新活動也不例外,規避風險、占
領市場、降低成本、滿足市場需求、在日益激烈的競爭當中佔領先
機等等多種說法歸根結底逃不開「盈利」二字,只不過競爭的激
烈、市場需求的刺激能夠最大程度的誘發金融機構創新的內在動
力,從而影響某一段時期金融創新的活躍程度,我們可以看到上
世紀八九十年代是金融創新的輝煌季節,涌現出了很多新的金融
工具、業務和金融機構。因此,西方的金融創新主要來源於其微觀
金融機構的內在動力,其創新的特點是「由下至上」,而且多以工
具創新和機構創新為主。通過上述對金融創新形成的經濟機理的
分析,有助於我們掌握對金融創新的研究方法。在這個問題上,理
論界普遍認為有兩種研究方法:一種是「需求追隨型」! 它強調的
是金融服務的需求方,隨著經濟的增長或發展,經濟主體會產生
對金融服務的需求,作為對這種需求的反應,金融體系會不斷地
創新。也就是說,經濟主體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導致了金融機構、
金融資產與負債和相關金融創新的產生;另一種是「供給領先」!
它強調的是金融機構作為金融創新的供給方! 在創新的供給上可
以能動地先於需求。但是後一種方法被極大地忽視,實際上這兩
種方法應該結合起來,同時也應該看到在需求追隨型和供給領先
型之間存在著一個最優順序問題。縱觀金融發展史,思考在金融
創新背後的深層原因,我們可以看到在經濟發展的早期階段,供
給領先型居於主導地位;而隨著經濟的發展,經濟要素的逐步活
躍,需求追隨型逐漸居於主導地位。這個思路的確定對於我國的
金融創新是極有啟發意義的。
三、對我國銀行業金融創新的啟示
金融機構逐步恢復其金融職能也是近二十幾年的事情,由於
我國特殊的經濟體制改革的背景,我國近幾年來的金融創新多呈
現出這樣的特點:"金融創新以制度創新為主,如金融機構信貸
管理制度的變遷———四個階段,最終落實在「資產負債比例管理
上」;為數不多的工具創新也是以存款工具創新為主,資產工具創
新較少,造成這種現象有其深層的體制因素。!原創型的創新較
少,吸納性的較多。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創新的金融工具有"#$
的是屬於「拿來」的,同時創新更多的是「由上至下」———從人行以
下行文的方式到各商業銀行再到各支行或從總行到下級行,很少由下至上的,這一特徵與我國經濟和金融發展水平落後、金融機
構獨立性較小及相對嚴格的金融管制是相吻合的。#在金融創新
的生成機理上,與西方有很大的區別,金融創新的動力主要來源
於體制改革的外部力量的推動,金融機構的內在創新沖動不夠。
應該說在初期階段,這種由外部發起的金融創新效果非常明顯,
金融制度、金融市場、金融工具等方面的創新使金融體系在最短
的時間里完善起來,有利地配合和支持了經濟體制改革。但隨著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金融作用的深度和廣度都將進一
步提高,對金融服務的范圍、質量都會有新的要求,金融創新的需
求就會增加,原有的金融創新效率不高、缺乏系統性和規范性的
弊端逐步顯現出來,以至於金融體系發展的滯後成為了制約經濟
發展的瓶頸了。
我國金融創新的未來發展趨勢到底該如何走?應該遵循一個
什麼樣的思路,既能夠適應國情又能應對加入%&』 後的新形
勢?通過對西方金融創新的分析,在這里可以確定一個這樣的基
本思路:"我們國家現在還處於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微觀經濟
個體的職能還尚未健全,需求亦不旺盛,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應
遵循「供給領先型」,而不應該被動地「需求追隨」,這個最優順序
的選擇決定我國金融創新過程的邏輯思路。!隨著競爭的有序化
和金融監管制度的完善,要激活微觀金融機構的創新動力,恢復
金融機構為創新的主體,放棄使金融機構陷入僵化的嚴格管制,
待銀行的經營水平提高到真正能自負盈虧、自我約束時,逐步打
破分業經營,實現混業經營,這個過程最好能在五年內實現,以增
強加入世貿後我國金融機構的競爭力。#提高金融創新的技術含
量,在管制逐步放鬆和監管日趨完善的前提下,金融創新最好能
「由下至上」,面向市場需求,有利於提高金融創新的效率;$由於
直接融資市場的迅猛發展,我國的金融中介體也即將面臨著金融
脫媒現象,因此金融機構、金融工具的創新都要注重與資本市場
的對接,開拓更為廣闊的生存空間,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
在() 世紀初,展望未來,可以預見我國的金融創新是有極大
的發展空間的,即將出現的金融創新有:一是推出各種形式的債
券,如浮動利率債券、保底利率債券、可贖回債券、可轉換債券等;
二是成立各種形式的基金。如開放式基金、各類投資基金等等;三
是開展各類期貨、期權、掉期業務,如股票期權、利率掉期、股票指
數期貨、外匯期貨等等;四是銀行要推出新的服務形式,如設計與
股票市場、保險市場對接的金融工具(貸款的證券化),並要著手
參與投資銀行業務,這是大勢所趨;五是類似風險投資機構這樣
的新型金融機構將會層出不窮。相信我們在充分吸收發達國家金
融創新經驗的基礎上精心設計、謹慎監管,我國的金融創新將會
得到迅速的發展。

③ 歐美國家農村金融體系的優缺點

我就找到了這個
(二)「4+1」需求功能型的美國模式
美國是世界上農業最發達的國家,農村金融組織是從需求的角度來構建的。該模式由「4+1」即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系統、政府農貸機構、政策性農村金融和保險機構等組成。其主要特點是:
1.按照農業需要的合理分工設計惠農金融服務體系。該體系主要由四大部分組成:(1)商業銀行。美國聯邦儲備銀行規定,凡農業貸款占貸款總額的25%以上的商業銀行,可以在稅收方面享受優惠。(2)農村信用合作系統。它主要包括聯邦中期信貸銀行、合作社銀行、聯邦土地銀行,由農業信用管理局管理。(3)政府農貸機構,包括農民家計局、商業信貸公司、農村電氣化管理局三個機構。需要說明的是,農民家計局主要是對不能從商業銀行借到低利率的青年農民提供適合農業生產周期的借款,這是一種「無追索權貸款」。(4)政策性農村金融機構——小企業管理局,專門向不能從其他正常渠道獲得充足資金的小企業提供融資幫助。
2.政府為信用社提供持續的正向激勵措施。美國以法律形式規定對信用社的優惠政策:免徵各種稅賦;建立信用社存款保險;信用社不繳存款准備金;信用社可以參照市場利率自主決定存貸款利率。
3.多層次的保險提供了比較完備的農作物保險業務。美國農業保險運行主要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為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風險管理局),主要負責全國性險種條款的制定,風險的控制,向私營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支持等;第二層次為有經營農險資格的私營保險公司,它們與風險管理局簽訂協議,並承諾執行風險管理局的各項規定;第三層次為農作物保險的代理人和查勘核損人,美國農作物保險主要通過代理人銷售,他們負責具體業務的實施。
(三)「4+1」國家控制型的法國模式
法國是歐洲農業最發達的國家。在農業的發展過程中,法國農業信貸銀行、互助信貸聯合銀行、大眾銀行和法國土地信貸銀行等農業信貸機構及法國的農業保險(即「4+1」模式)都為農業發展做出了貢獻,其中貢獻最大的是法國農業信貸銀行系統。該模式的主要特點是:
1.農村金融體系屬於典型的國家控制型金融模式。目前,法國農村金融形成了由法國農業信貸銀行、互助信貸聯合銀行、大眾銀行和法國土地信貸銀行組成的農村金融體系。該體系是在政府的主導下建立並運行的,同時還要受到政府的管理和控制。因此,它屬於典型的國家控制型金融模式。
2.最大的農村金融機構採取「上官下民」的組織體系來構建。法國最大的農村金融機構農業信貸銀行系統是一個典型的半官半民性質的金融組織,由地方農業信貸互助銀行、地區(省)農業信貸互助銀行和中央農業信貸銀行三個層次組成。該體系是在民間信用合作組織基礎上由上而下逐步建立起來的。這種體制的優點是便於管理,合作金融機構的業務與國家政策結合得很緊,甚至可以說是為政府政策服務的。其缺點是各級信貸互助銀行獨立性較小,受政府幹預大,經營效益較差,國家財政補貼較大。
3.政府對農業保險進行必要的干預並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法國農民為保障自己的經濟安全,發起並設立了地方互助保險公司以應對火災、冰雹、牲畜死亡等農業生產經營風險。政府則負責對商業保險所無法承保的巨災風險(如農業自然災害)進行必要的干預。1980年以後,法國在大學和有關部門逐漸出現了專門從事農業風險科學研究的機構,政府投入巨資資助研究。
(四)「5+1」分類對口型的墨西哥模式
墨西哥支持農村發展的金融機構比較齊全,包括國家農業銀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國家外貿銀行、全國金融公司及農業保險機構(即「5+1」模式)。該模式的主要特點是:
1.將不同情況的農戶進行分類並安排相應的機構提供對口的金融服務。墨西哥根據農戶的不同情況,分別由不同的金融機構提供資金,如現代化大農場的資金由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國家外貿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具有一定的生產潛力的中等農場或農產的資金主要靠國家農業銀行提供優惠貸款;那些生產落後、不能獲得正常銀行貸款的貧困地區或貧困農戶主要靠政府通過專門的基金會提供的低息或無息貸款來發展生產、保障生活。
2.農業保險中政策保險與商業保險共存,國家提供一定的政策優惠。墨西哥農業保險公司的最初資本金由財政部提供。國家財政還提供該公司費用的25%以示支持,並對整個農業保險給予政策性免稅。墨西哥還有其他4家商業保險公司經營部分農業保險業務,該農險業務向國有農業保險公司分保,並可經墨西哥農業保險公司從政府獲得30%的保費補貼。農業保險的推廣實行自願原則。但是,對一些種植業、養殖業保險採取強制措施。
(五)「6+1」領頭銀行型的印度模式
印度農村金融體系最大的特點就是具有鮮明的多層次性,各金融機構之間既分工明確,又相互合作。這一金融體系構成了「6+1」領頭銀行型模式,即印度儲備銀行、印度商業銀行、農業信貸協會、地區農村銀行、土地發展銀行、國家農業農村開發銀行、存款保險和信貸保險公司。該模式的主要特點是:
1.用「領頭銀行」計劃的制度安排確保金融對農村地區的支持。在農村金融發展中,印度推行「領頭銀行」計劃,就是在一個地區,必須有一家領頭銀行負責該地區的發展開發工作,該銀行必須向國家規定的優先發展的行業(如農業)提供金融支持。
2.用法律的形式確保農村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印度政府在《印度儲備銀行法案》、《銀行國有化法案》、《地區農村銀行法案》等有關法律中,都對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設立機構網點提出了一定要求。如《銀行國有化法案》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必須在農村設立一定數量的分支機構,將其放款的一定比例用於支持農業發展。印度儲備銀行規定,商業銀行在城市開設1家分支機構,必須同時在邊遠地區開設2~3家分支機構。在今天的印度,平均每2萬個農戶就有1家農村金融機構為之服務。
3.用中央銀行的特殊職能確保農村地區的信貸投放。印度儲備銀行確定了「優先發展行業貸款」制度,要求商業銀行必須將全部貸款的40%投向包括農業、中小企業、出口等國家優先發展行業,其中貸款的18%必須投向農業及農業相關產業。如果達不到規定比例,差額部分的資金以低於市場利率的資金價格存放到國家農業農村發展銀行,由該銀行對地區農村銀行進行再融資,也可購買印度農業農村發展銀行的債券。印度的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解決了農民貸款難的問題。
4.印度的農業保險充分發揮了保險在分散農業經營中風險的重要作用。印度的農業保險實行自願保險與有條件的強制保險相結合的方式,即進行生產性貸款的那些農戶必須參加相關農業保險,其他的保險如牲畜保險,實行自願原則,由農戶根據自己的條件選擇是否參加。另外,印度最近開始開辦經濟作物保險,更多種類的農作物被納入農作物保險計劃。
二、國外農業發展金融支持的主要經驗及啟示
(一)選擇符合本國國情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各國根據各自的國情,因地制宜地設計了不同的金融支農發展模式。農業最發達的美國針對地廣人稀資源豐富國力富強的國情,從需求的角度設計「4+1」模式的金融服務體系,滿足農村市場的需要;日本根據人多地少資源匱乏經濟發達的國情,發揮團隊作用,以合作金融為依託設計「2+1」模式的金融服務體系,支持農村經濟的發展;墨西哥農村經濟存在二元結構,地區發展不平衡,由於公共信貸資金不足,將農戶進行分類並安排相應的機構(「5+1」模式)提供對口金融服務;印度根據人多地少經濟落後的國情,採用「6+1」領頭銀行模式扶持農業發展。
中國大陸具有東亞小農社會的典型特徵,工業化開展較遲,勞動力轉移速度較慢,農村存在大量的剩餘勞動力,商品經濟發育不足,農戶規模太小以及人多地少等現狀。在歐美,「村」的形式已經不存在了,中國絕大部分人口還住在村裡。城市化速度再快,在未來幾代人的時間里,這種局面不會有太大的改變。因此,我們不能照搬歐美模式,而應更多地借鑒日、印等東亞模式。
(二)用立法手段保障農村金融對農業發展的金融支持
早在19世紀,法國政府就頒布了《土地銀行法》,著手建立農業信貸體系,試圖通過建立農村金融制度來促進農業和農村的發展,幫助農民提高收入。美國根據《農業信貸法》建立了一個分工合理、相互配合的農村金融體系。日本也頒布了《農林漁業金融公庫法》等,而印度的立法規定得更具體、更具可操作性,如在《印度儲備銀行法案》等立法中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在城市開設1家分支機構,必須同時在邊遠地區開設2~3家分支機構;商業銀行必須將全部貸款的18%必須投向農業及農業相關產業。無論是美、日、法等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家,還是印度等發展中國家,都用立法手段規定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業發展應承擔的責任。
(三)政府提供持續的正向激勵措施扶持農村金融機構
由於農業生產的弱質性,農業生產吸引資金的能力較弱,農村金融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政府對支持農業發展的金融機構採取持續的正向的激勵措施就成為一種普遍的做法。如美國對支持農業發展的金融機構實行稅收優惠、利率補貼等措施;日本政府向農協組合增撥財政資金;法國政府實行的優先支持、貼息政策;墨西哥實行的低息、無息貸款政策;印度對農村金融機構採取了利率補貼計劃,規定了商業銀行農村信貸的差別利率。這些措施的實行,既是對農業的支持,也是對支持農業發展的金融機構的激勵。
(四)農村金融機構提供寬松優惠的貸款條件支持農村經濟發展
農村金融是國家引導農業發展、農民致富、農村繁榮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農村擺脫貧困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政府有必要給予財政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以扶持它的發展。而農村金融機構在得到政府的扶持政策之後,又將優惠的信貸支持政策服務於農村領域。如美國商品信貸公司為支持農產品價格提供無追索權的貸款和補貼補償等;日本的農協系統不以盈利為目的、貸款不要擔保等;墨西哥對貧困地區或貧困農戶實行低息或無息貸款來發展生產、保障生活;印度的《地區農村銀行法案》明文規定,地區農村銀行經營的目的就是為了「滿足農村地區到目前為止所忽視的那部分人的特殊需要」。
(五)通過建立農業保險制度來降低農業經營風險
在農村金融體系中,無論是發達國家的美、法、日的「4+1」或「2+1」模式,還是發展中國家的墨、印的「5+1」或「6+1」模式,這個「廣就是農業保險,也就是說,各國都無一例外地建立了農業保險制度。這些國家的農業保險為農業發展的自然、經濟、社會三大風險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功能,是各國政府扶持農業的重要政策,並且通過法律為農業保險的發展提供保障。
三、我國農村金融體制的不足和缺陷
(一)不恰當的農村金融功能定位導致農村金融體系存在四大「短板」的金融抑制
「短板」之一:政策性銀行——農業發展銀行不為農戶發放貸款。長期以來,農業發展銀行只局限對糧、棉、油等收購企業發放收購貸款,而無權對農戶發放貸款,將本來具有政策性扶持的農戶貸款由企業性質的農村信用社承擔,政策性的農業發展銀行曾變成了純粹的「收購銀行」。現階段,農業發展銀行雖然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放貸款,但受其信貸資金來源的限制,支農作用不明顯。
「短板」之二:商業性銀行——農業銀行名不副實。現在的農業銀行在轉軌過程中過分追求商業性目標,特別是在實行股份制改造以後,效益最大化似乎變得天經地義,也更加有理由偏離「三農」方向。
「短板」之三:支農主力軍——農村信用社的支農貸款比例缺乏剛性約束。農村信用社雖然承擔著為「三農」服務的政策性職能,但這種職能只停留在彈性的倡導上,還沒有上升到剛性的約束。作為金融企業,逐利性更是一種內在的商業需要,當彈性的政策性金融職能與剛性的逐利性內在需求發生沖突時,信用社會毫無疑問地舍彈性職能而取剛性需要,最終導致信貸資金流向非農領域。
「短板」之四:「劣幣驅逐良幣」——非正規金融組織對正規金融機構具有擠出效應。在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組織(劣幣)由於具有投向自由、借貸期限靈活、貸款手續簡便等特點,更容易為農產所接受。在正規金融組織(良幣)供給不足的情況下,它已經成為農戶借款的主體,也已經開始填補由正規金融留下的信貸市場空間。據農業部農村固定觀察點對2萬多農戶的調查,在2003年的農戶借款中,銀行信用社貸款佔32.7%,民間借貸佔65.9%,其他佔1.24%。這是典型的「劣幣驅逐良幣」。
(二)不合理的金融支農體系的網點收縮導致部分鄉村出現金融服務「盲區」
根據產權安排和收益沖銷理論(埃格特森,1990),金融機構將網點大幅減少,收縮了放貸許可權,已逐漸淡出農戶及農村中小企業貸款領域。如湖南省永州市農行營業網點在全市188個鄉鎮中設有機構的只佔34.6%;農村信用社也實行撤並,對1300多個農村信用代辦站進行撤銷,部分鄉村出現了金融服務盲區。在撤並的網點中,基本上屬於偏遠的農村和山區的機構,當地居民因無法得到便捷的存取款和結算服務而極為不滿。如安徽省石台縣橫渡鎮蘭關村曾是鄉政府所在地,由於撤鄉並鎮,信用社也跟著撤銷,當地居民辦理存、貸、匯業務要跑到15公里以外的鄉鎮,用卡業務則要到縣城辦理,加重了老百姓的經濟負擔和融資困難,為此先後發生兩次村民群體上訪事件。此類現象,並非個案,許多欠發達地區均有類似情況。而印度規定:商業銀行在城市開設1家分支機構,必須同時在邊遠地區開設2~3家分支機構的做法對我們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三)失衡的農村信貸資金供需矛盾造成供給總量不足,導致農村信貸資源的嚴重「貧血」
從欠發達地區的現狀看,國有商業銀行逐漸演化成為上級行的「吸儲器」,加之基層郵政儲蓄銀行只辦理存單質押貸款,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血液)被大量抽走,出現了農村資金的「抽血機」效應——本地資金異地化。據統計,遍布城鄉的郵政儲蓄機構,所吸收的存款有近60%屬農村存款。本來就「貧血」的農村,在郵政儲蓄「抽血機」的效應下變得更是猶如雪上加霜。這與印度「貸款的18%必須投向農業及農業相關產業」的規定相去甚遠。
(四)缺失的農業保險支農功能難以滿足農業分散風險的需要
我國農村保險業目前基本處於停滯狀態,國外由政府主導、各種金融機構參與的農業保險體系在我國還未建立,農業生產的風險很難分散。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由於多年來對農業基本建設投入一直不足,農業基礎設施陳舊老化,各種突發性的自然災害往往給農業生產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四、完善農村金融體系的對策建議
(一)合理界定金融機構功能定位,減少供給型金融抑制
借鑒美國的需求功能型、墨西哥的對口支持型、印度的領頭銀行計劃等經驗,我國應合理界定金融機構的支農定位:一是農發行定位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生態環境建設、農業結構調整、扶持重點地區和行業等方面發揮作用,真正成為新農村建設中重要的基礎性力量。二是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農業地區的投入,如明確規定商業銀行縣級以下網點新增存款用於支持「三農」的比例。三是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使農村信用社真正發揮地處農村、與農民聯系緊密的優勢,在防範風險條件下,簡化貸款手續,加強對「三農」的信貸支持。四是完善郵政儲蓄制度,建立資金迴流機制。五是規范民間融資行為,積極培育和發展如村鎮銀行等小額貸款組織。六是推進農業保險進程。
(二)轉變政府職能,減少政府對農村金融的干預
要減少政府的行政干預,就必須將微觀、直接的干預上升為宏觀、間接的管理,使金融機構成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以免損害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地位。
(三)開放農村金融市場,放開對民間金融的過度管制
農村經濟主體對資金的需求大多具有規模小、時間短、頻率高的特點,正規金融機構很難滿足這類資金的需要。而民間金融具有設立方便、資金使用靈活、服務於民間等特點,應該成為金融體系的有益補充。
(四)發揮政府的積極作用,採取持續的正向激勵支農政策
從國際經驗看,各國農村金融的建設離不開政府的財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建議我國政府在以下幾個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第一,繼續向政策性金融機構進行提供支持,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為農業發展提供廣泛的資金支持。第二,為偏遠地區農村金融機構的建立和發展提供資金支持,適當剝離一部分不良貸款,減輕財務負擔。第三,制定各種優惠政策如稅收優惠、利息補貼等,鼓勵金融機構為農村提供貸款。第四,拓展農貸風險補償渠道,建立農業投入的補償基金。

④ 中美農村金融體系對比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黨和國家越來越深刻認識到農村金融對於農業經濟發展的重要性。本文首先對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構成及缺陷進行了歸納與總結;然後對美國農村金融體系從政策性農村金融體系、農村合作金融制度、農業保險3個方面進行了概述;最後,在對中美農村金融體系比較的基礎上,得出了加大立法力度、完善組織體系、加強農業保險等3條完善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啟示。
201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一號文件又聚焦在農業、農村方面,在這份《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的重要文件中,「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質量和水平」[1]是當前我國農村金融制度和體系建設的總體思路和方針。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而「農村金融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它的復雜性不但來自於風險、成本和可持續性之間的矛盾,而且還來自於經濟體制、制度和政策等方面的制約」。[2]而我國現行農村金融體系的缺陷對農村金融制度及結構的創新提出了必然要求。美國作為全球最發達的國家,已經具備了機制靈活、組織完善的農村金融體系,有效助推了其本國農村經濟乃至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借鑒美國農村金融體制的成功經驗,將有助於推進我國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有效實現城市反哺農村、城鄉經濟統籌協調發展的宏偉目標。
一、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構成及其缺陷
(一)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構成
經過近30年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我國已基本形成了「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三位一體的,以正規金融機構為主導、以農村信用社為核心的農村金融體系,即通常所說的農村正規金融組織。」[3]此外,還有自然發育成長的民間借貸組織,即所說的非正規金融組織,構築了正規金融機構和民間非正規金融機構共存的局面。
1、正規金融機構
正規金融機構主要是指接受銀行監管部門監管的銀行類金融機構及非銀行類金融機構。在我國,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三大主要金融機構,形成了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共同分工合作的農村金融格局。
中國農業銀行是我國最大的涉農商業銀行,主要辦理鄉鎮農村工商企業存貸款業務、農業存貸款業務和鄉鎮居民儲蓄業務。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我國農村金融領域唯一一家政策性金融機構,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業政策性信貸資金,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業政策性和經批准開辦的涉農商業性金融業務,代理財政性支農資金的撥付,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農村信用社是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合作性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也是一個與農業農戶具有直接業務往來的農村正規金融機構。
農村郵政儲蓄自1986年恢復代辦儲蓄業務以來,經過多年長足發展,現已成為全國覆蓋城鄉網點面最廣、交易額最多的個人金融網路。其中有近60%的儲蓄網點和近70%的匯兌網點分布在廣大農村地區,市場佔有率達9.64%,成為僅次於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的第六儲蓄大戶[4].其他農村正規金融機構還包括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
2、非正規金融機構
「非正規金融亦稱民間金融、地下金融,主要是泛指存在於個體、家庭、企業之間,在官方正式的金融體系之外進行的金融交易」[5].其主要包括以下幾種形式:
一是民間自由借貸。民間自由借貸是指無組織性的民間個人或企業間的借貸活動,是一種直接的借貸活動,也是最主要的民間融資形式。二是私人錢庄。錢庄是一種古老的非正規金融組織,改革開放以後,大量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旺盛的資金需求,使以從事融資和高利貸的私人錢庄再次出現,並開始活躍起來。一般而言,錢庄的存貸款利率要大大高於商業銀行。三是民間集資。主要是一些民營企業家希望對企業進行進一步的擴張,但在現行的金融體制下,他們的產業規范性、經營業績通常還遠遠達不到向銀行借貸或通過證券市場融資的標准,為了擴大生產,他們有時通過集資的方式獲取資金。四是民間合會。這是一種基於血緣、地緣關系的帶有互動、合作性質的自發性群眾融資組織,在我國有著較為悠久歷史。融資數額較大的合會多分布在商品經濟較為發達的東南沿海地區。五是農村合作基金會。農村合作基金會是主要依賴於農戶的資金注入的准正規金融組織。從性質上看,農村合作基金會並不屬於真正意義上的金融機構,而屬於一個社區性金融系統的補充形式。
(二)現行中國農村金融體系的缺陷
對農村金融體系的缺陷,我們可以看幾個數據:「2008年我國整個涉農貸款余額將近7萬億,農戶貸款的余額是15000億,其中農戶貸款去年新增大約2千多億。」[6]而截至2009年6月末,「我國只有118家專門的農村金融機構(這其中不包括小額貸款公司),引入的資本還不到50億元,吸收的存款只有130億元,發放的農戶貸款只有55億元,給中小企業發放的貸款只有87億元。」[7] 我們現在有2億多的農戶,真正能從正規金融機構得到信貸服務的大約只佔1/3.
1、基層金融網點數量較少,覆蓋率較低
1999年至今,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進行業務調整和重組,農業銀行在進行商業化改造之後,將經營重心由農村轉向城市,大規模撤銷鄉(鎮)級以下營業網點,這一舉措直接造成了我國農村金融網點整體數量的大幅度減少。新組建的郵政儲蓄銀行農村網點是在原郵政儲蓄所的基礎上選擇部分網點改建,網點整體數量相對有限。農村信用社出於成本核算以及贏利動機的影響,也在逐步地將部分存款規模多年停滯不前、虧損嚴重的網點退出市場,網點總量呈逐步減少的態勢。農業發展銀行目前只在縣級以上(含縣級)建立分支機構,各鄉鎮不設立服務網點,網點數量相對稀少。由於以上原因,造成了農村金融服務網點整體數量相對較少,無法有效覆蓋農村的每個鄉鎮,甚至在部分地區出現了金融服務空白。
2、金融產品和服務單一
目前,農村銀行業金融服務網點業務品種還僅限於對公結算、居民儲蓄以及銀行卡業務,貸款業務也只開辦了商戶聯保、個人小額貸款等小額信貸業務、個人存單質押業務,部分代收代付、代理保險、國債銷售等中間業務,業務品種相對較少。農村信用社業務范圍也同樣體現在傳統的存貸業務,農戶小額、聯保貸款等也只是在近幾年才開始嘗試,再之科技手段落後,剛剛實現電子化辦公,金融服務品種、服務手段相對單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雖形成了以糧棉油貸款業務為主,農林牧副漁生產、加工轉化及農業科技等新增業務領域為輔的業務范圍,但業務品種仍舊有限。金融產品少、金融服務方式單一、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低下的情況,已嚴重不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
3、農業保險難以適應農業的快速發展
在1994年農業保險市場化後,由於農業保險固有的賠付率高、回報率低等問題,使得商業保險公司紛紛對農業保險業務採取限制規模的措施以控制虧損,呈現出保費收入逐年大幅下降、險種逐漸減少、機構萎縮、承保深度不斷降低的局面。農業保險的缺位,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金融機構對農業、農村企業的風險評估,成為「惜貸」的重要原因之一,這不僅加劇了農村金融供給緊張的狀況,而且嚴重製約了農業現代化和農村經濟增長的進程。
二、美國農村金融體系
美國是世界上農業最發達的國家之一,經過多年的發展,「美國已經形成了政策性、商業性、合作性金融機構並存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形成了功能完善的政府主導的農村政策性金融體系、農村合作金融體系、農村商業性金融體系以及農村保險體系。」[8]
(一)政策性農村金融體系
美國根據《農業信貸法》建立了一個分工合理、配合協調的農業政策性金融制度,其主要功能是為農業生產和與農業有關的活動提供信貸資金支持和其他服務,並通過信貸活動,調節農業生產規模和發展方向,貫徹實施政府農業政策,控制農業發展規模等。這個體系主要包括農民家計局、農村電氣化管理局、商業信貸公司和小企業管理局。
農民家計局是美國農業部的直屬單位,目的是為了幫助廣大貧困地區和低收入的農民解決收入短缺的問題,其信貸資金的主要來源是政府撥款和發行債券。農民家計局目前的職責有兩個:一是提供貸款和擔保,主要包括農場所有權貸款、經營支出貸款、農房建設貸款、水利開發和土壤保護貸款等,同時擔保主要是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按農民家計局貸款計劃向農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提供有效擔保,並補貼由此而產生的利差;二是改善農村基礎條件,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一般來說,農民家計局的貸款期限較長、利率較低,貼息及其他方面的損失均由政府撥款彌補。
農村電氣化管理局主要是為促進和改善農村公共設施和環境而設立的,是美國農業部的下屬機構,主要職責是通過對農村電業合作社和農場等借款人發放貸款達到提高整體農村電氣化水平的目的,其資金運用也是以貸款和擔保為主。貸款期限可長達35年,利率極為優惠,年利率僅為2%。
商品信貸公司是美國農業部農業穩定保護局下屬的一個公司組織,主要是為應對自然災害和農業危機而設立的,其主要功能是管理實施價格和收入支持計劃,進行價格支持,控制農業生產,避免因波動給農業生產者帶來的不良影響,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商品信貸公司的資金全部由政府國庫撥付,其資金運用形式主要是為農業生產提供貸款和支付補貼,資金主要用於無追索權貸款、災害補貼、差額補貼,有追索權貸款。
建立於1953年的小企業管理局是由美國國會撥款建立的一個聯邦政府貸款機構,專門為那些不能從其他正常渠道獲得充足資金的小企業提供融資幫助,這里的小企業主要是指獨立經營與農業生產有關的企業。
美國的政策性農村金融機構不但為農村居民提供各種基本的金融服務,還經常為農民提供各種咨詢服務和技術指導,對農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教育和培訓,以此幫助農民更快地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增加農民收入。這些金融服務的提供,不但確保了貸款的及時回收,而且大大提高了政策性資金的利用效率,為貸款項目的成功運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農村合作金融制度
美國農村合作金融體系主要由聯邦中期信用銀行、合作銀行、聯邦土地銀行及土地銀行合作社三大系統組成,均是由聯邦政府出資,採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建立起來的,政府負責管理。其中,聯邦中期信用銀行是美國最重要的農業信用合作系統,其職能主要是解決農民中短期貸款難的問題。該系統由12家聯邦中期信用銀行組成。每一家銀行下屬都擁有眾多的生產信用合作社,在生產信用合作社內部實行股權所有制,借款人必須擁有相當於借款總額5%-10%的合作社股金或參與權論證。聯邦中期信用銀行提供的中、短期貸款期限一般為1-7年,該系統主要資金來源包括自有資本、聯邦農業債券以及向商業銀行等借入的資金。聯邦中期信用銀行只對其下屬的生產信用合作社發放貸款和貼現,而不直接對農場主貸款,也不經營一般銀行業務,屬於中間層。生產信用合作社從銀行借得資金後,負責對農場主發放短期生產貸款,並承擔相應的風險。與之相對應的便是聯邦土地銀行系統,它是由12個農業信用區的聯邦土地銀行及其下屬的合作社共同組成,也實行股份所有制,貸款對象主要是個體農場主、農業生產者或與農業有關的借款人,而其下屬的合作社一般不辦理貸款發放具體事宜。主要提供長期貸款,貸款期限為法定的5-40年。每個合作社必須向聯邦土地銀行繳納本社社員借款總額的5%股金,以此獲得借款資格。因為實行的是合作社,所以銀行股權歸全體合作社所有,也間接地歸全體借款者所有。聯邦土地銀行不辦理短期貸款。
(三)美國的農業保險
美國現行的農業保險體系是以1938年頒布的《聯邦作物保險法》為基礎,逐步發展和完善起來的,主要包括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私營保險公司、農作物保險的代理人3個層次。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在中央政府及各州均有設立,主要負責制定全國性險種條款、控制各類風險,以及向私營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服務;私營保險公司是具有經營農業保險資格的私營保險公司,遵循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各項規定具體開展農業保險業務,政府對私營保險公司提供強力的經營管理和保險費補貼。美國農業保險經過60多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備的農作物保險業務,主要有多種風險農作物保險、團體風險保險、收入保險、冰雹險及其它試辦險種5個類別。農作物保險的代理人,主要負責銷售保險單及具體業務的實施。
美國的農村金融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建立了包括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以及農業保險在內的全方位多層次、成熟完備、分工合理的農村金融體制。基本特徵是以強大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和個人信貸為基礎,以合作金融的農業信貸系統為主導,以農業保險為保障的大格局。多種農村金融機構分工協作、互相配合,不僅形成了龐大復雜的農村金融制度,而且較好地適應了美國的國情,較快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三、美國農村金融體系對完善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啟示
(一)用立法手段保障農村金融對農業發展的金融支持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任何經濟活動都需要法律的保證和規范。美國不但在創建農村金融制度的過程中,十分注重以健全的法律法規為農村金融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還在出台各種優惠措施支持農業發展的過程中,都通過立法形式來推動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的建設,如美國依據1916年的《聯邦農業貸款法案》建立了聯邦土地銀行系統。我們可以看到,當今世界各國都通過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規范農村金融組織的業務行為,用立法手段規定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業發展應該承擔的責任。與此同時,農村金融的快速、健康發展也促進了農村金融法律和政策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兩者相互促進,良性循環。
(二)政府要大力引導,完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
從美國來看,政府的扶持和引導是健全、完備農村金融體系的重要保證。為了農村金融體系的正常運作,政府可以在資金扶持、財政稅收、有差別的存款准備金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以刺激農村金融體系的建立。
當前,我國要繼續發揮農信社主力軍作用,農村信用社要充分利用原有的資源優勢,按照立足縣域、服務「三農」的原則,按照股份制方向穩步推進改革。積極支持引進戰略投資者並擇機上市融資,鼓勵投資、收購、兼並重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要建立科學的資本補充機制和不良貸款的防控機制,努力把農村信用社建成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優質、效益良好、具有創新能力和競爭力的現代化銀行。要加強政府對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支持力度,充分運用貨幣、財稅、監管等政策,為農村信用社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促進農村信用社的健康發展。
要充分發揮中國農業銀行順利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有利契機,在穩定縣域機構和業務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其在縣域的資金、網路和專業等方面的優勢,加大對農村中小企業、農戶的信貸扶持力度,努力將中國農業銀行打造成為商業銀行服務「三農」的支柱和骨幹。郵政儲蓄銀行要充分利用原有網路資源優勢,積極開展適合「三農」需求特點的各類信貸業務,不斷加強和完善內控風險管控能力,積極擴大涉農業務范圍,擴大信貸投放規模,逐步發展成為與農村信用社相比擬的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積極鼓勵和支持各類商業銀行以發起組建村鎮銀行等方式到農村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建立中小企業專營服務機構,加大對農村金融的服務力度。
要大力培育各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中央2010年一號文件中指出:「加快培育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有序發展小額貸款組織,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設立適應」三農「需要的各類新型金融組織。抓緊制定對偏遠地區新設農村金融機構費用補貼等辦法,確保3年內消除基礎金融服務空白鄉鎮。」[9]要不斷調整、完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市場准入政策,完善相關配套機制,因地制宜、大膽創新、勇於探索在全國范圍內大規模建立符合「三農」經濟特點,促進「三農」經濟發展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彌補農村金融服務的不足。同時,鼓勵和支持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到農村地區設立分支機構,不斷改善和提高農村金融機構覆蓋度,完善農村金融體系,提升農村整體金融服務水平。
(三)加快農業保險體系建設
中央2010年一號文件中指出:「積極擴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的品種和區域覆蓋范圍,加大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保費補貼力度。鼓勵各地對特色農業、農房等保險進行保費補貼。發展農村小額保險。健全農業再保險體系,建立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10]
我國應加強政策性保險公司的建設。由國家出資建設農業再保險公司,為商業保險公司、專業農險公司和各類新型農村保險機構提供再保險服務;強化國有控股商業保險公司的支農責任,加大其對縣域鄉鎮保險發展的支持力度;進一步發揮上海安信農業保險公司、安華農業保險公司、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和國元農業保險公司等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服務「三農」的作用;引導農民、農村中小企業出資設立適合「三農」特點的村鎮保險公司、農村保險互助合作社等新型農村保險機構,鼓勵支持各類保險公司到農村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建設多形式、多層次、多主體的中國農業保險體系。
注釋:
[1][9] [10]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Z].2009—12—31.
[2]項俊波。2009中國農村金融論壇開幕致辭[J].農村金融研究,2009,(11):6.
[3][5]曹佃軍。農村金融服務現狀及發展研究 [D].山東大學,2009.
[4]數據來源:中國金融網。
[6][7]韓俊。建立普惠型農村金融體系[J].農村金融研究,2009,(11):28.
[8]王成軍。農村金融體制的國際比較與借鑒[D].吉林大學,2009.

⑤ 金融機構體系包括哪些

金融機構體系主要分為存款類金融機構和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兩大類。

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款類金融機構是指能夠吸收存款並以存款作為主要資金來源的金融機構。存款類金融機構包括以下幾種:

中央銀行。它是貨幣金融管理機關,具有管理金融機構的職能。它在發揮國家的銀行和銀行的銀行職能時,保管政府、公共機構以及金融機構的存款既是其主要的負債業務,也是其資金的主要來源。

商業銀行。也稱為存款貨幣銀行,是最典型的銀行,以盈利為目的,主要以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形式為工商企業提供融資服務並辦理結算業務的金融企業。

非存款類金融機構。非存款類金融機構是指不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資金來源的金融機構,也稱為其他金融機構:

保險公司。它是根據合同約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並承擔投保人出險後的風險補償責任、擁有專業化風險管理技術的經濟組織。保險公司按其業務險種或業務層級可劃分為人壽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存款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等類型。

信託投資公司。它是以收取報酬為目的,接受他人委託以受託人身份專門從事信託或信託投資業務的金融機構。

證券機構。它是專門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評估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等組織。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國際上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面向企業、個人和機構提供各種資產管理業務,如賬戶分立、合夥投資、單位信託等;二是專門處理不良資產的金融機構。

金融租賃公司。它是以融資租賃業務為其主要業務的非存款類金融機構。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和供貨人的選擇或認可,將其從供貨人處取得的租賃物按合同約定出租給承租人佔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動。

期貨類機構。它是從事商品期貨合約、金融期貨合約、期權合約交易及其他相關活動的經濟機構,包括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及其他期貨經營機構、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交割倉庫等市場相關參與者。

黃金投融資機構。它是指主要從事黃金投融資交易,提供交易場所、設施和相關服務的金融機構。包括黃金交易所、黃金結算所(公司)、黃金經紀公司、從事自營業務的會員和非會員黃金投資機構等,如黃金交易所交易基金(黃金ETF)。

專業融資公司。它是指為特定用途提供融資業務的機構。它們以自有資金為資本,從市場上融入資金,多以動產、不動產為抵押發放貸款或提供資金,主要有不動產抵押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典當行等。

服務機構。它是指為接受信用提供服務的機構,主要包括信息咨詢公司、投資咨詢公司、金融擔保公司、徵信公司、信用評估機構等。此外,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也屬於廣義的信用服務機構。

⑥ 中國金融體系現狀

(一)金融發展格局還不合理

我國間接融資比重高,金融發展格局還不合理等問題仍未解決。金融體系仍然由銀行主導,銀行業資產佔全部金融資產的90%以上,全社會的融資風險仍高度集中於銀行體系。資本市場仍具有新興加轉軌的基本階段性特徵,證券業業務結構雷同且業務種類單一,資本擴張和市場融資能力有限;業處於發展初級階段,保險密度和深度較低,保險產品不豐富保障功能發揮不夠。

(二) 金融組織體系和金融服務需要加強與完善

從組織體系看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足,銀行業對民營資本的市場開放仍有空間。從服務領域看農村金融服務需要強化,截至2009年末全國金融機構空白鄉鎮還有2792個。農村金融產品單一,服務不到位。同時,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往往面臨融資困難的問題,金融體系對對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仍不足。2012年5月26日,中國銀監會制定《中國銀監會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2013年7月初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這些舉措表明意在完善我國的金融組織體系。

(三) 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和經營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

一些金融改革偏重於機構的增減和人員變動,對金融制度和組織結構創新不夠重視。銀行業戰略規劃比較薄弱、競爭同質化考核機制和經營模式不科學等問題尚未得到根本改觀。農村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問題較為突出,證券公司業務模式比較傳統,創新能力較弱。一些保險公司內控和基礎管理較為薄弱,治理結構還不完善,市場競爭行為仍不規范。

(四) 金融機構潛在風險和金融系統性風險不容忽視

銀行信用風險操作風險仍然突出,市場風險管理水平不高,內部控制需要進一步加強。銀行巨量信貸增長存在風險隱患,貸款集中度風險日趨突出,資產負債期限錯配有所加劇。國有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普遍存在資本金補充壓力,證券保險類機構的經營機制和風險管控能力需要加強。普遍存在的順周期行為和監管、會計等制度因素不利於防止和化解系統性風險。在分業監管體制下對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管存在縫隙,此外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等融資主體和部分金融產品存在風險隱患。

⑦ 國際金融機構體系的發展歷程

為適應國際經濟發展的需要,先後曾出現各種進行國際金融業務的政府間國際內金融機構容。其發端可以追溯到1930年5月在瑞士巴塞爾成立的國際清算銀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建立了布雷頓森林國際貨幣體系,並響應地建立了幾個全球性國際金融機構,作為實施這一國際貨幣體系的組織機構。1957年到70年代,歐洲、亞洲、非洲、拉丁美洲、中東地區的國家為發展本地區經濟的需要,通過互助合作方式,先後建立起區域性的國際金融機構,如泛美開發銀行、亞洲開發銀行、非洲開發銀行等。
1.起源:1930年5月國際清算銀行BIS成立。
2.發展:二戰後,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泛美開發銀行、亞洲開發銀行、非洲開發銀行和阿拉伯貨幣基金組織等先後成立。
3.作用:在重大的國際經濟金融事件中協調各國的行動;提供短期資金緩解國際收支逆差穩定匯率;提供長期資金促進各國經濟發展。

⑧ 比較中國與德國,美國商業銀行組織體系的不同,造成不同的原因

中國銀行業是抄由壟斷利益集團把控,對銀行業的調控依據,完全按照自己的利益訴求
國外銀行的調控是依據市場來進行調控。


中國現行的金融體系是以中國人民銀行為領導,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為主體,國家政策性銀行和其他商業銀行以及多種金融機構同時並存、分工協作的金融機構體系。

  1.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國的中央銀行,負責制定和執行國家的金融政策,調節貨幣流通與信用活動。對外代表國家,對內對整個金融活動進行監督與管理。

  2. 商業銀行
    中國商業銀行體系由三大部分組成,即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外資商業銀行。其中,國有獨資銀行是中國商業銀行體系的主體。

  3. 政策性銀行
    從1994年起,中國組建了3家直屬國務院領導的政策性銀行,即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及中國進出口銀行。

  4. 非銀行金融機構
    中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有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和信用合作社等。

⑨ 劉光溪三農金融服務的瓶頸與突破

城鄉統籌中三農金融服務瓶頸突破與創新
—關於建立健全基層民生金融服務體系幾點思考
雲南省金融辦黨組書記 主任 劉光溪 2015 中國金融

新世紀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高度關注「三農」問題,中央一號文件連續九年聚焦「三農」經濟。黨的十七大,胡錦濤同志再次強調,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事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大局,必須始終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七屆三中全會專門針對新形勢下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作出重大決策部署,成為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開辟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指南。可以說,「三農」興,中國經濟興,「三農」強,則中國經濟強。「三農」經濟是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建設,實現城鄉統籌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
金融是現代經濟運行的核心,「三農」經濟發展需要「三農」金融提供支撐和服務保障。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農村金融從無到有、從小到大,成為推動農業現代化、新農村建設、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力量。由於深受高度集中高度壟斷金融體制的影響,「三農」金融服務體系始終是我國金融體系中最為薄弱的環節,難以滿足「三農」經濟多樣化發展的金融服務需求,融資難、融資貴成為「三農」經濟難以突破的瓶頸,進一步制約了農業現代化的提升,「三農」問題依然是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障礙。重新認識、理解「三農」金融服務的內涵,構建適應「三農」經濟發展金融服務體系,成為一項長期緊迫、復雜艱巨的任務。
一、以「三農」金融服務助推城鄉統籌全面發展
「三農」金融服務長期薄弱,嚴重製約了「三農」經濟的發展,導致城鄉之間、地區之間難以實現均衡發展,二元經濟結構並沒發生實質性改變。如果不從根本上解決「三農」金融服務問題,「三農」問題很難實現突破,城鄉統籌發展就難以實現。
(一)「三農」金融服務與金融支持「三農」發展之間內涵關系
「三農」金融服務概念與傳統意義上普遍使用的金融服務「三農」或金融支持「三農」有著本質的不同。兩者主要區別在於誰是主體、誰是核心、誰是出發點和歸宿點。金融服務「三農」強調的是以金融機構為主體和核心,一切以金融機構利益是否得到保障和維護為出發點和歸宿點,服務「三農」僅僅是金融機構獲取自身利益的一種手段。而「三農」金融服務強調以「三農」為主體和核心,一切以「三農」金融需求能否得到滿足為出發點和歸宿點,凸顯了「三農」金融的重要性。簡而言之,「三農」金融服務就是要想「三農」所想、急「三農」所急,以「三農」服務為根本,千方百計為「三農」提供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三農」金融服務的提出既是一個重大理念上的突破、轉向與創新,也是我們對當前現實問題進行深入思考後而提出來的重要概念,這一新思維為如何建設農村金融服務找准了方向,有利於「三農」問題症結的根本破解,具有歷史的、宏觀的、重大的戰略性意義。
(二)以「三農」金融服務全面推動城鄉統籌發展
長期以來,「三農」問題的解決思路更多地注重於在農村內部考慮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這種思路的根本缺陷是割裂了農業、農村、農民問題與社會其它單元之間的有機關聯,實現不了農業與工業、農村與城市、農民與市民之間的良性轉換與互動。結果,中央惠農政策如沐春風,但「三農」問題依舊、城鄉失衡依舊。「三農」問題必須在城市與農村、工業與農業、城鄉居民統籌發展中逐步解決,才能實現城市帶動農村、工業反哺農業,農民致富奔小康。「以工業反哺農業、以城市帶動農村」,實行「城鄉統籌發展」,是思維方式的重大調整。城鄉統籌發展跳出「三農」抓「三農」,突破了把「三農」問題與社會其它單元人為割裂的思維定勢,校正了把「三農」作為一個孤立系統單獨研究處理的政策取向,把「三農」問題納入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之中,解決長期以來制約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問題。
城鄉統籌發展需要「三農」金融服務體系提供支撐和服務保障,才能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可持續發展。「三農」金融服務體系相對於城市金融而言,它由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等外生型正規金融機構,也包括農村銀行、小貸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小微型半正規金融機構,還包括各種地下銀行、影子銀行等內生型民間金融機構。「三農」金融服務體系較好解決了長期以來城鄉金融割據、農村基層金融發展規模與結構嚴重失衡、農村金融服務嚴重不足所造成城鄉二元金融結構差異,樹立了農村金融發展的新思維,通過農村金融體制、機制、制度與政策等一系列創新,實現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的互動促進、城市金融與農村相互協調,促進了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向一元經濟結構的轉制、轉軌與轉變,破解農村金融發展難題,實現城鄉統籌全面發展,真正把金融服務作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鄉統籌的重要推動力量,在「三化」(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化「三農」、帶「三農」、服務「三農」中發揮重要作用。
二、我國現行「三農」金融服務相關政策措施
我國農村金融體制深受大一統金融體制的影響,主要是外來的、外生型金融服務模式。隨著國有金融機構股份制改造和金融業對外開放加快推進,我國金融資源進一步向大中城市和發達地區集中,在廣大農村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留下大量金融服務空白,農村金融資源缺乏進一步加劇。為了彌補農村金融資源不足,國務院以及相關部委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三農」金融發展政策措施。
(一)中央積極出台農村金融政策
從2004年至今,中央「一號文件」連續9年出台關於「三農」經濟發展指導性意見,這說明了「三農」問題復雜性,也展現了中央從戰略高度解決「三農」問題的信心與決心。從相關政策支持「三農」重點與難點來看,隨著我國農村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化,對「三農」金融服務提出了更高的、更具體的要求,這種要求從宏觀、體制方面逐漸向微觀、機制方面轉變,向具體政策要求轉變,向惠農民生轉變,政策措施越來越明確、實在。從深層次上看,是一種自上而下放權讓利改革,行政性、政策性空間越來越大,民間性、自發性的農村基層金融組織開始受到普遍關注。
(二)完善農村支付體系建設
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大力支持農村金融支付體系建設,彌補農村基層金融服務網點不足,採取一系列措施增加農村信用社支付結算手段,提高其支付服務能力。吸收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加入大額支付系統和小額支付系統;批准設立農村信用社資金清算中心,拓寬農村信用社支付結算渠道,增強結算功能;推行代理制,鼓勵商業銀行代理農村信用社支付結算業務,廣泛吸收農村信用社加入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業務,拓寬業務范圍;協調各地農村信用聯社加快開發和健全省內農村信用社通匯系統,為農村金融發展創造提供良好的金融基礎服務。一系列支付結算服務體系建設使廣大農村與農民能夠真正享受與城市結算匯兌一樣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務,對人們金融意識、意念產生了重要積極影響。
(三)鼓勵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合理引導民間資本進入「三農」金融服務領域,建立小微型金融機構,成為「三農」金融服務體系建設重要組成部分。2005年,商業性小額貸款公司開始在山西、四川、陝西、貴州和內蒙古5個省區試點,主要以服務「三農」、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為重點,為農戶、個體經營者和微小企業提供小額貸款。2008年,銀監會正式發文允許設立「只貸不存」小額貸款公司,對農村金融市場主體的培育發展,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引導民營資本規范發展,起到了較好示範作用。2006年年底,銀監會發布《關於放寬農村地區金融機構准入政策意見》,允許金融領域對民間資本全面開放,可以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四)實行有差別金融監管政策
為了鼓勵民間資本流入農村和設立農村金融機構,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環境,人民銀行對農村金融機構實行有差別存款准備金率;對農村信用社給予利率優惠和再貸款支持;發行央行專項票據置換農村信用社不良資產和彌補歷年虧損;改革扶貧貼息貸款方式等等。銀監會積極試點改革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放寬農村金融機構准入門檻,降低新型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出台農村資金互助社減稅優惠政策。稅務部門對小額農戶貸款利息免徵營業稅,農村信用社獲得減收營業稅率優惠,實現了城鄉金融機構在稅收上的差異優惠政策。2012年,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出台了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對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監管政策。
三、我國「三農」金融服務存在瓶頸約束
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改革試點發展迅速,有效緩解了廣大農村特別是貧困地區「三農」發展的融資難題,為深化農村金融改革積累了寶貴經驗。但從整體上看,我國農村金融基礎還很薄弱,主要是自上而下的金融體制改革,是典型外生供給型的金融支持「三農」經濟服務模式,與「三農」經濟內生型金融服務需求相距甚遠,對城鄉統籌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形成瓶頸制約。
(一)政策扶持不到位
我國農業是弱質產業,農村是弱勢區域,農民是弱勢群體。農村經濟發家庭經營為基礎,農戶數量龐大,居住分散,農戶之間的結構性差別和地區差別大,城鄉差距突出。農戶收入水平低,單筆存貸款規模小,農戶貸款缺乏必要的擔保與抵押品,生產和經濟「靠天吃飯」,這些問題決定了「三農」的「三弱」問題不可能完全靠市場手段解決,也不可能完全靠現行的農村金融機構來解決。同時,中央與地方財政對「三農」的投入嚴重不足,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滯後,資金需求大,存在巨額缺口,僅靠市場化的金融手段難以解決。「三農」金融服務必須與財政、稅收等手段相結合,才能實現優勢互補,發揮國家支農經濟金融政策的功效。
(二)金融服務主體單一難以滿足快速增長需求
我國縣級涉農金融機構主要有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及郵政儲蓄銀行,但是大多分布集中在縣城,只有農信社在鄉鎮一級設立了分支機構。隨著農村經濟發展加快推進,「三農」對金融服務需求量不斷增加,需要大量基層金融機構提供信用支持,才能實現農業現代化、產業化,推進農村經濟結構調整與轉換。同時,農村金融機構整體資本充足率較低,經營規模較小,抵抗風險能力較弱,難以滿足新農村建設中農業產業化蓬勃發展而產生的資金需求。
(三)「三農」信貸政策約束強
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支農商業銀行受到風險防範與商業化經營的約束,導致農村信貸受到手續復雜、門檻過高、辦貸效率較低、風險抵補太弱等諸多因素制約,無法向弱勢領域、弱勢行業、弱勢群體傾斜。為了控制信貸風險,正規金融機構要求農戶信貸必須提供抵押擔保,由於土地、林地所有權為集體所有,要進行進一步改革存在諸多難度,這無疑增加了農戶信貸資金可得性的難度。結果,涉農信貸產品不僅單一而且融資成本過高,主要以零售業務為主,農村資金需求尚未形成規模,並且存在金融資源配置錯位、錯配的現象,貸款期限與農業生產周期及還款能力不匹配。
(四)「三農」金融服務激勵機制尚未真正建立
農村金融服務主體單一,信貸風險相對較大,利潤較少,相應影響到信貸產品提供方式。同一筆貸款、同等額度的利潤、同樣資金的組織,下級分支機構同上級比較,往往要付出更多的勞動與成本,出現「多貸不如少貸、拿不準的不如不貸」等「懼貸」傾向。結果,農村基層銀行面臨貸款權利上收、上移、上沉等問題,信貸考核機制過於苛刻,正向激勵不足而約束有餘,嚴重影響了基層銀行高管及信貸人員的營銷積極性,消極的「惜貸」思維在「審慎」觀念前就先入為主,以利潤為中心的考核體系不盡科學合理。
(五)「三農」金融機構服務受到限制
我國「三農」金融服務機構主要是外來供給型服務機構,難以真正發揮支持「三農」經濟的作用。農業發展銀行作為支持農業發展的政策性銀行,主要任務是落實好國家宏觀調控和強農惠農政策,並不對農村經濟提供小額、分散的金融服務。農業銀行作為服務農村經濟的商業性銀行,2007年,中央對農業銀行確立了面向「三農」、整體改制、商業運作、擇機上市的改革原則,要求農業銀行強化「三農」市場定位和責任。2009年,銀監會要求農業銀行建立適應「三農」金融服務的事業部管理機制。2010年,人民銀行等部委要求農業銀行穩步推進「三農」金融事業部制改革。農業銀行商業化經營與中央金融管理部門「三農」金融服務行政化目標相沖突,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造並沒有強化對「三農」金融服務的支持,而是對大部分鄉鎮營業網點進行大規模撤並,造成農村金融服務主體缺失加劇。郵政儲蓄銀行主要對農村地區提供匯兌業務,只提供有限的農業貸款。農村信用社作為一個商業化運作金融機構,既要承擔國家政策性農貸制度的職能,又要實行市場化運營,始終游離於政策性與商業性之間。
小貸公司、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三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緩慢,並且大多分布在經濟條件較好地區和縣級城市,除農村資金互助社外,小貸公司、村鎮銀行是按照市場化原則運作,風險防範和控制在一定程度上也放緩了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進程。農業政策性保險業務尚處於起步和探索階段,商業性保險不太願意進入農村,使得農業保險覆蓋面低,保費額度小,農業風險分散和補償機制缺失致使農業保險發展嚴重滯後。
四、國外農村金融發展主要舉措與經驗啟示
在工業化、城市化和市場化推進過程中,無論發達國家還是新興市場國家,由於二元經濟導致二元金融成為不可避免的趨勢,中小微企業、「三農」經濟等實體經濟成為金融服務的薄弱領域,普遍存在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構建多元化、多層次的內生型「三農」金融服務體系是推動「三農」經濟發展,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重要途徑。
(一)國外農村金融發展的主要舉措
美國是世界上農業最發達的國家,建立了完整的農村金融制度,為農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全國劃分為12 個農業信貸區,在每一個信貸區成立一家聯邦土地銀行和中間信貸銀行,分別通過國民農業貸款協會和生產信貸協會形成全國性的農業服務網路,提供中期或者短期的動產抵押農業貸款。農業重振管理局、商業信貸公司、農村電氣化管理局等政策性金融機構,為農業生產提供長期優惠信貸資金。政策農業保險體系,對所有農場主提供保險。儲蓄貸款協會、小企業管理局等機構為農業生產提供小額資金。多層次、全方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為農業融通資金,為農業現代化提供了強有力的資金保障。
法國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由法國土地銀行、法國農業信貸銀行、農業信貸互助銀行、大眾銀行、法國互助信貸聯合銀行、農業互助保險社等構成,形成了相對完善金融服務體系,其中合作社與互助社性質金融機構占據主體地位。法國農村金融發展在國家財政大力支持,具有垂直管理和運作、國有和民營相結合、中央與地方分層發展的特點。
日本為了增加農民收入、穩定農業生產,建立相對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農協是一種農業合作協同組織,主要採用農林中央金庫、基層農協以及農業信用聯合會 (信農聯)三級組織結構,農民以自願、自主登記的方式加入,協會遍布整個日本的農村。農林漁業金融公庫、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國際合作銀行以及國民生活金融公庫作為政策性金融機構,主要向農民提供長期、低息的農業貸款。農業共濟協會、漁業共濟協會分別提供農業、漁業方面政策性保險。日本農村金融逐漸形成了以農協會合作金融為主體、政策性金融公庫和農業保險為補充金融體系,它們共同為農業發展提供資金,保證農民收入穩定。
印度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主要包括印度儲備銀行、印度農業和農村開發銀行、商業銀行、地區農村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和土地開發銀行等,各金融機構之間分工明確、相互合作,較好地滿足了印度農業和農村發展的不同層次金融需求。政策性銀行承擔推進商業金融機構改進農村金融服務的支撐和引導職能。合作性金融機構由初級信貸合作社、中心合作銀行、邦合作銀行三級組成,主要向農民提供中短期貸款。土地開發銀行向農民發放小型灌溉設施貸款、土壤改良、林果業種植等方面中長期貸款。國有大商業銀行在各項政策引導下,利用先進管理經驗和技術優勢,提升農村金融服務的整體水平。
孟加拉國注重發展小額信貸,其目標是傳統金融業務不能覆蓋但有強烈金融服務需求的低收入群體,提供無抵押和無擔保的信用貸款,目的在於使低收入人群擺脫貧困。
(二)國外農村金融發展經驗與借鑒
農村金融機構與農業經濟之間形成一種良性互促發展、互融共進的關系,成為推動二元經濟向一元經濟轉換、轉變的關鍵。一是構建商業金融、合作金融、政策金融並存多元化、多層次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滿足農村金融服務多樣化需求,推動「三農」經濟發展。二是堅持合作制原則,推動農村合作金融在組織機構、民主管理改革和發展方面發揮主導作用。三是形成了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的多層次農村金融服務機制,滿足不同層次金融服務需求。四是高度重視政策性金融引導和開發作用,支持和保護農業生產。五是充分揮農業保險的作用,形成銀行資金與保險結合聚集效應。
國外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對於我國「三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一是我們應立足於國內農村金融需求新變化和新特點,加快農村金融組織的創新與培育,最終建立商業金融、合作金融、政策金融、非正規金融並存,主體多元、分工合理、功能互補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二是必須堅持合作制原則和合作制組織結構與運行機制不變原則改革和發展農村合作金融,還原合作制本來面目,使之成為農村金融的支柱。農村合作金融在業務運作上引入市場機制,改進合作金融的微觀經營機制,提高合作金融運行效率;在政策上加強政府扶持,強化有效監管,使之成為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獨立發展的主力軍。三是加強政府財政資金對農村金融機構扶持引導力度,促進農村金融市場健康發展。四是健全農村金融法律制度,引導和規范農村金融市場發展。五是大力推廣發展小額信貸,讓廣大農民享受到普惠金融的「陽光雨露」。
五、我國「三農」金融服務建設的對策建議
全面推進小康社會建設,實現城鄉統籌發展需要多層次「三農」金融服務體系,為「三化」化「三農」、帶「三農」、服務「三農」提供支撐和服務保障,形成政策引導、市場化運作,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及民間金融相結合金融服務體系,培育競爭適度、開放有序、多元化、多層次的農村金融供給主體,構建「覆蓋全市、功能完善、協調配合、布局合理、服務高效、監管有力」的多層次、多形式金融市場,形成財政、稅收、金融、保險等共同參與金融聚集效應,妥善處理金融創新與防範風險之間的關系,著力營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一)明確賦予縣級政府對「三農」金融服務管理權
「三農」金融服務具有很強的內生性,鑒於目前我國「三農」金融服務是典型外生供給型金融服務體系,與「三農」經濟聯系不大,難以滿足「三農」經濟多樣化、多層次金融服務需求。一是國家賦予省市縣三級政府創辦小微金融機構權利,建立適合「三農」經濟發展的小微金融機構。二是賦予民間資本參與設立小微、草根型金融機構創辦權,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三是賦予縣級政府更多金融調控權和監管權,督導地方金融機構貫徹執行國家金融方針政策、指導其加強自律性管理、防範和處置金融案件、維護良好信用環境,這樣才能解決執法與維穩的關系問題。四是建立中央、省、縣三級金融監管體系,才能解決信息不對稱、道德風險和監管鏈過長的問題,縣級政府對小微金融機構進行管理,填補地方金融監管缺失,與中央監管部門形成監管合力,合理地引導民間資金投向更多實體經濟,促進地方新興金融機構的發展。
(二)創新農村金融體制,著力新型金融機構建設
建立以政策性金融為先導、合作性金融為主體、商業性和民間性金融為兩翼的「鷹型」發展戰略,樹立多元化、多樣化、多層次、競爭性的農村金融市場改革目標。一是加快建立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民間性金融相結合,通過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緊密合作,形成資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務完善、運行安全的多層次農村金融服務組織體系。二是引入和培育多元化金融市場主體,適度增強金融市場競爭,使政府資本、銀行資本、民營資本、外資等都能投入到「三農」中來。三是放寬農村金融機構市場准入條件,適當降低農村金融機構准入門檻,促使地下金融浮出水面,真正發揮農村民間潛藏著巨大的金融資源,從根本上激發出民間金融的爆發力,使之成為正規金融的重要補充。四是加快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建設,積極組建村鎮銀行,促進農村多元商業性金融的合理競爭;引導發展農村資金互助社,有效抑制農村資金外流;多途徑支持農村建立小額貸款公司,鼓勵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改制為村鎮銀行。五是鼓勵正常的農村非正規金融活動,承認其合法性,鼓勵和支持民間資金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改革,依法發起設立或參股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組織。
(三)創新農村金融機制,激發「三農」金融服務活力
實行「鷹型」農村金融發展戰略,用好用足各種政策,創新農村金融品種和金融服務方式,推動現有金融創新不斷向縱深發展。一是積極探索「六位一體」(農村信用社+擔保機構+保險機構+財政+農業龍頭企業+農戶)的支農信貸服務模式,形成金融機構聯動機制。二是積極開展中間業務,滿足農戶全方位的金融服務需求,為農民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務環境。三是積極推進信用擔保制度改革,重點在農戶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使用權、農戶或集體林權、礦權、土地流轉等方面做文章、想辦法,以解決農村抵押物的范圍太窄、價值太小的問題。四是健全農業保險間接補償機制,降低系統性農村金融經營風險。五是通過建立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外部擔保的經濟補償機制、農業保險的經濟補償機制、巨災保險的經濟補償機制、農村金融的政策性經濟補償,對「三農」貸款不良貸款或損失進行適當補償。
(四)創新農村金融政策,推進「三農」金融服務發展
創新農村金融政策是推進「三農」金融服務的關鍵。一是實施優惠政策激勵,促進各項政策及時落實,積極完善配套措施,在地方財力許可的情況下進一步研究制定相關辦法。完善金融機構信貸投入考核獎勵機制,每年對投入進行統計考評,突出加大對「三農」貸款的單項考核獎勵力度,充分調動金融機構的支農積極性。二是充分發揮財稅政策對農村金融的導向作用,進一步整合財政支農資金,加大財政貼息力度,改進貼息方式,發揮貼息政策、補貼政策、減免稅政策的導向作用,引導各路資金投入「三農」領域。三是加大財政轉移支出中用於農村經濟發展的比重。加大貸款損失風險補償、利率補貼政策,建立農貸資金合理的配套機制。四是建立以財政、稅收、貨幣和監管政策為主要內容的制度化農村金融政策扶持體系,為農村資金迴流創造條件,引導金融機構積極發展涉農業務。
(五)探索實施「三農」金融服務綜合配套改革
農村金融服務綜合配套改革是推動「三農」經濟發展重要支撐和保障。一是加快推進農村宅基地房屋產權確權,激活農村潛在的巨額金融資產,為農戶進行抵押貸款提供最大價值的金融支持,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滿足農戶對生產發展的資金需要。二是向社會公開發行或私募方式設立各類農業產業投資基金或私募股權基金。三是充分利用現有政策,創新金融產品與服務模式,完善信貸產品為主的業務,充分挖掘信貸資源,積極拓寬服務領域與創新服務模式,滿足「三農」金融需求。四是建立城市金融幫扶農村金融的機制,在信貸資金上、人員素質培訓上進行支持。在鄉鎮行政村設立「三農」金融服務工作室,作為農村金融機構服務觸角的延伸,協助金融機構開展金融服務。
(六)打造良好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
營造良好金融生態環境是推動農村金融發展外部保障機制。一是努力改善農村信用環境,盡快推進各地適合「三農」金融發展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地方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考核機制。二是完善農村金融法制建設,針對農村金融發展實際,制定出台《農村金融法》,修改《擔保法》等法律法規,建立促進農村金融規范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並加大執法力度,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三是充分運用財政與稅收兩個杠桿,全方位加大投入,改善「三農」發展的物資基礎和社會環境。四是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立足區域比較優勢,發展特色農業並實現產業化、規模化、專業化經營,夯實農村金融發展的產業基礎。五是鼓勵、允許和支持農民建立各種專業合作社或協會。探索建立促進城鄉統籌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加快破除城鄉二元體制,努力形成城鄉發展規劃、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勞動就業和社會管理一體化新格局。

⑩ 簡述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1、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加強外匯管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2、金融監管機構。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

3、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4、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5、政策性金融機構。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6、商業性金融機構。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證券機構是指為證券市場參與者(如融資者、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保險機構是指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在華從事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分公司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10)農村金融機構的正規組織體系擴展閱讀

產生和發展

最早的金融機構是銀行,它起源於古代的銀錢業和貨幣兌換業,貨幣兌換業規則是現代銀行業的先驅。古代銀錢業及貨幣兌換交易大多發生在寺廟周圍,及在中世紀西歐數月依次的定期集市上。從商人陣營中逐漸分離出來的貨幣兌換商,最初只為各國的朝拜者和國際貿易兌換貨幣,並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隨著商品生產和交換的持續擴大和發展,為避免自己保管貨幣和長途攜帶貨幣的不便和風險,部分異地貿易商和國際貿易商便將貨幣交由擁有良好保管設施的貨幣兌換商保管,並委託後者辦理異地支付、結算業務。

現代意義上的銀行起源於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當時,地中海沿岸各國和地區經濟發展較快,貿易也異常活躍,處於地中海中心的義大利成為當時世界的貿易和金融中心,產生了世界上最早的銀行。此後,隨著世界商業貿易、金融中心逐步北移至荷蘭的阿姆斯特丹,銀行業擴展至西北歐其他國家。

社會的日趨細密,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及其引致的多元金融需求,促成了其他金融機構的產生和發展。各類專業銀行,如投資銀行、不動產抵押銀行、進出口銀行等逐步出現;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金融公司、典當行等專業化金融機構,也漸次出現並在各自領域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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