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現在的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構成
我國當下金融機構體系構成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一、貨幣當局:1、中國人民銀行;2、國家外匯管理局。
二、監管當局:1、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三、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1、銀行;2、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聯社);3、農村信用合作社(含聯社);4、農村資金互助社;5、財務公司。
四、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1、信託公司;2、金融資產管理公司;3、金融租賃公司;4、汽車金融公司;5、貸款公司;6、貨幣經紀公司。
五、證券業金融機構:1、證券公司;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3、期貨公司;4、投資咨詢公司。
六、保險業金融機構:1、財產保險公司;2、人身保險公司;3、再保險公司;4、保險資產管理公司;5、保險經紀公司;6、保險代理公司;7、保險公估公司;8、企業年金。
七、交易及結算類金融機構:1、交易所;2、登記結算類機構。
八、金融控股公司:1、中央金融控股公司;2、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九、新興金融企業:1、小額貸款公司;2、第三方理財公司;3、綜合理財服務公司。
補充:小貸公司屬於金融機構,專注於民間借貸等機構也屬於金融機構,只是其規范性和合法性存在問題。。
詳細參看央行發布的《金融機構編碼規范》。
❷ 目前我國的金融機構的體系架構是什麼
目前,中國金融業已經走出國有銀行一家獨大的壟斷局面,進入多元化架構內。金融體系現存四容個層次:第一、金融監督管理層,包括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分別簡稱人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又稱一行三會。第二、國家政策性銀行,包括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第三、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商業銀行,其中包括(1)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包括工行、農行、中行、建行,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的資產及交易額佔到國內金融業務的60%以上;(2)其他商業銀行。包括10家全國性商業銀行、112家地方性銀行、以及機構數量最大的信用合作體制—農村信用社;(3)外資金融機構。從加入WTO起,目前已有180多家外資金融機構進入我國。第四、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在銀監會監管下的郵政儲蓄、信託投資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等。
❸ 我國的金融體系是什麼
從我國的具體情況出發,我國的金融體制在融資方式上實行的是間接融資為主、直接融資為次,實行主辦銀行制度(銀行與企業雙方簽訂協議,金融體系主辦銀行要按照信貸原則解決企業大部分合理的資金需要,同時對企業重大財務活動進行監督),企業所需資金主要靠銀行貸款.發展前景是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並重。
金融體系狀況是資本市場不發達,金融體系證券市場剛起步規模小,功能初步顯現,金融體系從起應積極發展資本市場,金融體系擴大和規范證券市場,金融體系創造市場和社會督導公司的環境和條件。
簡述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1.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加強外匯管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2.金融監管機構。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
3.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4.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5.政策性金融機構。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商業性金融機構。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❹ 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由哪些部分構成圖示思維導圖。
一、我國金融機構體系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政策性銀行與商業性銀行相結合,回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答構並存的現代金融體系,形成了嚴格分工、相互協作的金融體系格局。
二、我國銀行機構主要包括: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合作銀行、涉外銀行及其分支機構。 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政策性銀行有三家,分別是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商業銀行有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和其它非國有商業銀行,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即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合作銀行、城市合作銀行等。還有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
逐漸形成了一個由貨幣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商品期貨市場和金融衍生品市場等構成的,具有交易場所多層次、交易品種多樣化和交易機制多元化等特徵的金融市場體系。
思維導圖如下:
供參考。
❺ 我過現代金融機構體系的框架是什麼
你說的框架應該是指支柱。
中國所謂「金融四大支柱」,即:銀行、證券、保險、信託。
1、銀行即商業銀行,是間接融資渠道。
由於銀行業前期的「半官半商」色彩和長期經營優勢,獲得了其他三類金融機構難以匹敵的品牌、資產和渠道優勢。目前銀行業開放速度加快,國有銀行改制行路大半,股份制商業銀行開始分別尋找自己的細分定位。與此同時,有實力的銀行發起了保險業投資的新攻勢,其公司金融部們也開始向投行功能過度,而帶有信託性質的理財業務也逐步開展。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大型銀行將成為兼具所有金融業務職能的「全能銀行」。在中國金融體系中占據無可匹敵的優勢地位。
2、證券業實際上是從商業銀行的證券部門分離出來的,也就是歐美所謂「投資銀行」。
由於市場規則混亂,資本市場低迷,對外開放遲緩。目前的證券業正處在前所未有的低迷時刻。此時監管層有意放寬證券業開放,國際投行紛紛「逢低吸入」,可以想見,外資將在中國證券業占據舉足輕重的地位。不過,隨著高層推動直接融資發展,如果股市復甦,流失到海外的融資大單返回A股上市,證券業或有一線生機。
3、保險業是個相對封閉的系統。
中國保險業正經歷過一波投資高潮,目前正處在盤整期。整體來看,雖然中國人口眾多,社保體系不完整,正是壽險業的天堂。但中國貧富差距嚴重,真正消費保險的群體遠未崛起。而在此前的「壽險業大爆炸」中,代理人的誠信廣受質疑。所以保險業必然經歷一個長期的慘淡經營的過程。
4、信託業是中國「特產」。
在國際上,信託僅是一種金融協議模式,並不構成一個行業,中國的「信託公司」在國外大致相當於銀行的資產管理業務。身為「最有想像力的金融工具」,信託業在中國「興風作浪」,典型的「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目前監管層把銀行作為重點,對信託業以「嚴加管教」為主,已經連續進行了5次大規模整頓,中國信託業還在摸索自己的道路,短期之內都不可能進入金融業的主力地位。
❻ 什麼是金融體系 類型和基本框架介紹
在現實中,世界各國具有不同的金融體系,很難應用一個相對統一的模式進行概括。一個是德國,幾家大銀行起支配作用,金融市場很不重要;另一個極端是美國,金融市場作用很大,而銀行的集中程度很小。在這兩個極端之間是其他一些國家,例如日本、法國傳統上是銀行為主的體制,但是近年來金融市場發展很快,而且作用越來越大;加拿大與英國的金融市場比德國發達,但是銀行部門的集中程度高於美國。
概述
金融體系(Financial System)
在現實中,世界各國具有不同的金融體系,很難用一個相對統一的模式進行概括。從直觀上看,發達國家金融制度之間一個較為顯著的區別體現在不同的國家中金融市場與金融中介的重要性上。這里有兩個極端,一個是德國,幾家大銀行起支配作用,金融市場很不重要;另一個極端是美國,金融市場作用很大,而銀行的集中程度很小。在這兩個極端之間是其他一些國家,例如日本、法國傳統上是銀行為主的體制,加拿大與英國的金融市場比德國發達,但是銀行部門的集中程度高於美國。
從一般性意義上看,金融體系是一個經濟體中資金流動的基本框架,它是資金流動的工具(金融資產)、市場參與者(中介機構)和交易方式(市場)等各金融要素構成的的綜合體,同時,由於金融活動具有很強的外部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是為准公共產品,因此,政府的管制框架也是金融體系中一個密不可分的組成部分。
內容
金融體系包括金融調控體系、金融企業體系(組織體系)、金融監管體系、金融市場體系、金融環境體系五個方面。
(1)金融調控體系既是國家宏觀調控體系的組成部分,包括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的配合、保持幣值穩定和總量平衡、健全傳導機制、做好統計監測工作,提高調控水平等;也是金融宏觀調控機制,包括利率市場化、利率形成機制、匯率形成機制、資本項目可兌換、支付清算系統、金融市場(貨幣、資本、保險)的有機結合等。
(2)金融企業體系,既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現代金融企業,也包括中央銀行、國有商業銀行上市、政策性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小金融機構的重組改革、發展各種所有制金融企業、農村信用社等。
(3)金融監管體系(金融監管體制)包括健全金融風險監控、預警和處置機制,實行市場退出制度,增強監管信息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處理好監管與支持金融創新的關系,建立監管協調機制(銀行、證券、保險及與央行、財政部門)等。
分業經營分業監管: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
(4)金融市場體系(資本市場)包括擴大直接融資,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完善資本市場結構,豐富資本市場產品,推進風險投資和創業板市場建設,拓展債券市場、擴大公司債券發行規模,發展機構投資者,完善交易、登記和結算體系,穩步發展期貨市場。
(5)金融環境體系包括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設全國統一市場、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轉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深化投資體制改革
類型
由於現實中不同國家的金融制度差異較大,因此很多研究認為,存在著不同的金融體系。一是以英美為代表的市場主導型金融體系,二是以法德日為代表的銀行主導型金融體系。
在美國,銀行資產對GDP的比重為53%,只有德國的三分之一;相反,美國的股票市值對GDP的比重為82%,大約比德國高三倍。因此,美國英國的金融體制常常被稱為「市場主導型」,而德國、法國、日本則被稱為是「銀行主導型」。
基本框架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加強外匯管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的主要區別為:中國人民銀行是政府的銀行、銀行的銀行、發行的銀行,不辦理具體存貸款業務;中國銀行則承擔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相同的職責。
金融監管機構。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2003年4月成立,主要承擔由中國人民銀行劃轉出來的銀行業的監管職能等,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及信託投資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1992年10月成立,依法對證券、期貨業實施監督管理;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1998年11月設立,負責全國商業保險市場的監督管理。按照我國現有法律和有關制度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保留部分金融監管職能。
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由政府發起並出資成立,為貫徹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經濟政策和意圖而進行融資和信用活動的機構。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商業性金融機構。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是指以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從事中間業務為主的營利性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恆豐銀行等)、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外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包括城市信用社及農村信用社。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等。
證券機構是指為證券市場參與者(如融資者、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這里所說的證券主要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發行和流通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存托憑證等有價憑證,通過證券這種載體形式進行直接融資可以達到投資和融資的有機結合,也可以有效節約融資費用。
保險機構是指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在華從事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分公司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基本功能
融資功能
金融體系的融通資金功能包含兩層含義。—、動員儲蓄和提供流動性手段。金融市場和銀行中介可以有效地動員全社會的儲蓄資源或改進金融資源的配置。這就使初始投入的有效技術得以迅速地轉化為生產力。在促進更有效地利用投資機會的同時,金融中介也可以向社會儲蓄者提供相對高的回報。金融中介動員儲蓄的最主要的優勢在於,一是它可以分散個別投資項目的風險;二是可以為投資者提供相對較高的回報(相對於耐用消費品等實物資產)。金融系統動員儲蓄可以為分散的社會資源提供一種聚集功能,從而發揮資源的規模效應。金融系統提供的流動性服務,有效地解決了長期投資的資本來源問題,為長期項目投資和企業股權融資提供了可能,同時為技術進步和風險投資創造出資金供給的渠道。
股權細化功能
將無法分割的大型投資項目劃分為小額股份,以便中小投資者能夠參與這些大型項目進行的投資。通過股權細化功能,金融體系實現了對經理的監視和對公司的控制。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公司組織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就是股權高度分散化和公司經營職業化。這樣的組織安排最大的困難在於非對稱信息的存在,使投資者難以對資本運用進行有效的監督。金融系統的功能在於提供一種新的機制,就是通過外部放款人的作用對公司進行嚴格的監督,從而使內部投資人的利益得以保護。
資源配置功能
為投資籌集充足的資源是經濟起飛的必要條件。但投資效率即資源的配置效率對增長同樣重要。對投資的配置有其自身的困難,即生產率風險,項目回報的信息不完全,對經營者實際能力的不可知等。這些內在的困難要求建立一個金融中介機構。在現代不確定的社會,單個的投資者是很難對公司、對經理、對市場條件進行評估的。金融系統的優勢在於為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並且提供一種與投資者共擔風險的機制,使社會資本的投資配置更有效率。中介性金融機構提供的投資服務可以表現在,一是分散風險;二是流動性風險管理;三是進行項目評估。
風險管理功能
金融體系的風險管理功能要求金融體系為中長期資本投資的不確定性即風險進行交易和定價,形成風險共擔的機制。由於存在信息不對稱和交易成本,金融系統和金融機構的作用就是對風險進行交易、分散和轉移。如果社會風險不能找到一種交易、轉移和抵補的機制,社會經濟的運行不可能順利進行。
激勵功能
在經濟運行中激勵問題之所以存在,不僅是因為相互交往的經濟個體的目標或利益不一致,而且是因為各經濟個體的目標或利益的實現受到其他個體行為或其所掌握的信息的影響。即影響某經濟個體的利益的因素並不全部在該主體的控制之下,比如現代企業中所有權和控制權的分離就產生了激勵問題。解決激勵問題的方法很多,具體方法要受到經濟體制和經濟環境的影響。金融體系所提供的解決激勵問題的方法是股票或者股票期權。通過讓企業的管理者以及員工持有股票或者股票期權,企業的效益也會影響管理者以及員工的利益,從而使管理者和員工盡力提高企業的績效,他們的行為不再與所有者的利益相悖,這樣就解決了委託代理問題。
信息提供功能
金融體系的信息提供功能意味著在金融市場上,不僅投資者可以獲取各種投資品種的價格以及影響這些價格的因素的信息,而且籌資者也能獲取不同的融資方式的成本的信息,管理部門能夠獲取金融交易是否在正常進行、各種規則是否得到遵守的信息,從而使金融體系的不同參與者都能做出各自的決策。
❼ 現階段中國的金融機構體系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政策性銀行與商業性銀行相分離,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現代金融體系,且形成了嚴格分工,相互協作的格局。
我國現階段所形成的金融機構體系的總體情況如表所示。
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政策性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
新型商業銀行 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招商銀行、華夏銀行、中國光大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福建興業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
城市商業銀行 北京、上海、深圳、大連等十八家
非銀行金融機構 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農場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機構等
(表一)我國現階段金融機構體系的主要構成
(一)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是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的國家機關。它是我國的貨幣發行的銀行、銀行的銀行和政府的銀行。按《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具體職責包括:1、發表、履行與其製作有關的命令和規章。2、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3、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4、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5、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6、監督管理黃金市場。7、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8、經理國庫。9、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10、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檢測。11、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12、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13、執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的最高決心機構是理事會,李事長由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擔任。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設在北京,1998年以前按行政區劃設置其分支機構,1998年以後按經濟區域設立了天津、沈陽、上海、南京、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西安等九個跨行政區的分行,各分行下設若干支行。各分支行在總行領導下在各自的轄區內履行中央銀行的有關職責。同時,中國人民銀行還在北京和重慶設立兩個直屬於總行的營業管理部。
(二) 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是由政府投資設立的,不以盈利為目的,根據政府的決策和意圖專門充實政策性金融業務的銀行。
1、 國家開發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於1994年3月17日建立,其基本職責是為我國的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的大中型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等政策性項目及其配套工程融資。國家開發銀行的業務范圍主要是投資於制約國民經濟發展的「瓶頸」產業項目、能直接增強綜合國力的支柱產業的重大項目、高新技術產業的重大營業性項目、跨地區的重大政策性項目等。
2、 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於1994年7月1日成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外貿政策,為擴大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的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國進出口銀行的業務范圍主要包括:為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的出口提供出口信貸,辦理與之有關的各種貸款、混合貸款和轉貸款,辦理出口信用保險和擔保業務。
3、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於1994年11月18日成立,其主要職責是以公家信用為基礎,籌集農業政策性信貸資金,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村政策性金融業務,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其業務范圍主要包括:辦理糧、棉、油、糖、豬肉等主要農副產品的國家專項儲備和收購貸款,扶貧貸款和農業綜合開發貸款,以及國家確定的小型農、林、牧、水利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貸款等。
(三)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等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我國金融機構體系中處於主體地位。按我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可以從事以下部分或者全部業務:1、吸收公眾存款。2、發放短期、中期和中長期貸款。3、辦理國內外結算。4、辦理票據貼現。5、發行金融債券。6、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7、從事同業拆借。8、買賣、代理買賣外匯。9、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10、代理收付款項、代理保險業務。11、提供保管箱服務。12、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中國工商銀行是我國目前規模最大的商業銀行,無論是吸收儲蓄存款,還是發放中長期貸款,或是辦理結算業務上都處於優勢地位。它一方面積極開拓、穩健經營,同時又以效益為中心,進行集約化經營。
中國農業銀行一方面利用固有的優勢,繼續服務於農村經濟,以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為基礎,將經營重心轉移到高效行業和企業;另一方面實行城鄉聯動的市場定位,拓展城郊與城區的業務,支持城鄉經濟一體發展;同時還在積極創造條件進入國際金融市場。
中國銀行在其作為國家外匯外貿轉移銀行時期,在發展國際金融業務方面就已奠定了良好基礎。現在,作為外匯指定銀行,繼續充分發揮著支持外貿事業發展、提供國際結算服務、提供進出口融資便利以及作為對外籌資的主渠道等的業務優勢。中國建設銀行在經歷了十幾年財政、銀行雙重職能並行的階段後,1994年進入向國有商業銀行轉變的新階段。1996年3月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更名為中國建設銀行。由於該銀行過去長期專門辦理固定資產投資和房地產等基本建設金融業務,與大企業、大行業有著密切的聯系,從而繼續發揮優勢,實施為大行業、大企業服務的經營戰略,其同時也在積極拓展商業銀行的其他業務。
(四) 其他商業銀行
自20世紀80年代初起,我國就陸續組建了一批股份制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心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福建興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等。就這些商業銀行的活動地域來看,新建時明確由全國性商業銀行(如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等)與區域性商業銀行之分,這從各銀行的行名即可基本判別。但近些年來,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業的快速發展,一些區域性商業銀行的經營域界已超出了原來定位的地區,也向其他城市或地區擴展。
1995年春,我國開始在規范信用社的基礎上組建城市合作銀行,其基本方式是將眾多的城市信用合作社改組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實行一級法人、多極核算經營的體制,所有入股的城市信用合作社都變為塵世合作銀行的分支機構。城市合作銀行在性質上並不屬於合作性金融機構,而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因而城市合作銀行後來又改名為城市商業銀行。這些以城市名稱命名的城市商業銀行的主要功能是為本地區經濟發展融通資金,重點為城市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金融服務。
2001年11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江蘇省成立了張家港市、常熟市、江陰市三家農村商業銀行,這是在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基礎上改制組建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這標志著一種新的農村金融機構誕生。
(五) 非銀行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指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財務公司和租賃公司等。
1、 保險公司
這是經營保險和再保險業務的金融機構。其主要任務是:組織和集聚保險基金,建立社會經濟補償制度,保持生產和人民生活的穩定,增進社會福利;經營國內外保險和再保險業務以及與保險業務有關的投資活動,促進社會生產、流通和對外貿易的發展。目前,我國保險公司有: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保險公司和太平人壽保險股份公司等。國外一些著名的保險公司如美國友邦保險公司等也在我國設有分支機構。
2、 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經營信託投資業務的金融機構。我國的信託投資公司有三種類型:國家銀行附屬的信託投資公司;全國性的信託投資公司,如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和愛建金融信託公司等;地方性信託投資公司,它是地方政府為促進本地區和國外的經濟技術合作而在大中城市建立的信託投資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吸收信託存款;經營委託貸款與投資及信託貸款與投資;從事融資性租賃;辦理擔保與代理業務;經營有價證券的發行和買賣,以及在境外發行外幣有價證券;籌措境外外幣借款;經營外匯信託投資業務等。
3、 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又稱證券商,主要業務有:推銷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和股票,代理買賣和自營買賣已上市流通的各類有價證券,參與企業收購、兼並,充當企業財務顧問等。
我國第一家證券公司於1987年在深圳經濟特區成立,以後,各省市都相繼成立了證券公司。為了方便投資者買賣股票和債券,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在全國大中城市設立了證券交易營業部,在那裡人們非常方便地買賣各種上市證券。
4、 財務公司
我國的財務公司多為企業集團內部集資而成,其宗旨和任務是,為分企業集團內部集資或融通資金,一般不得在企業集團外部吸收存款。財務公司在業務上受銀行監督委員會領導和管理,在行政上則隸屬於各企業集團。主要業務有:人民幣存款、貸款、投資業務;信託和融資性租賃業務;發行和代理發行有價證券等。
5、 金融租賃公司
我國的金融租賃公司起始於20世紀80年代。金融租賃公司創建時大都是由銀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一些行業主管部門合資設立,如中國租賃有限公司、東方租賃有限公司等。根據我國金融業實行分業經營及管理原則,對租賃業務也要求獨立經營,與所屬銀行等金融機構脫鉤。目前,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業務有:用於生產、科研、辦公、交通運輸等動產、不動產的租賃、轉租賃、回租租賃業務;前述租賃業務所涉及的標的物的購買慾望;出租物和抵償租金產品的處理業務;向金融機構借款及其他融資業務;吸收特定項目下的信託存款;租賃項目下的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外匯及其他業務。
6、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是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求平衡的郵政金融機構。其主要是以個人為服務對象,以經辦儲蓄、個人匯兌和結算業務為主,不能辦理與銀行機構相同的如發放貸款這類業務。郵政儲金匯業機構吸收的存款,除按規定繳納存款准備金和留足備付金外,其餘部分轉存中國人民銀行統一使用,不得經營國債和國家政策性金融債券。
7、 外資金融機構
外資金融機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經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和營業的金融機構,其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外資銀行,具體包括外國獨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中外合資銀行。二是外資財務公司,具體包括外國獨資財務公司、中外合資財務公司。三是外資保險公司,具體包括外國獨資保險公司、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隨著金融機構地對外開放和我國加入WTO 後,外資銀行將陸續金融我國,這既有利於引進外國銀行資本和先進的管理經驗,但也加劇了金融業的競爭;既對國內金融機構提供了機遇,但也提出了挑戰。國內金融機構只有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管理水平,才能適應市場,接受挑戰。
❽ 中國目前的金融機構框架是什麼樣的希望全面一點.
簡單來講:
貨幣發行行(兼外匯管理)--人行
三家監管單位:1、銀監會
2、證監會
3、保監會
政策性銀行1、國家進出口銀行
2、國家開發銀行
3、農業發展銀行
四大國有商業銀行1、工行
2、農行
3、中行
4、建行
股份制銀行:1、交通銀行
2、招商銀行
3、民生銀行
4、興業銀行
以及:中信、浦發、廣發、光大、等多加全國性股份銀行
和區域性城市商業銀行
還有像非銀行的金融機構:郵儲和農村信用社等
證券公司包括太多像:民生、渤海、華夏、國泰君安等等等等。
交易所有:上交所和深交所(香港和台灣地區也分別有的)
還有:大連期貨(大豆等)、鄭州期貨(綠豆等)、上海期貨(銅等)
保險公司:
分工:政策、財產保險、人壽保險、健康保險、農業保險等
1、中國人保控股公司
2、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4、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
5、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國人壽資產管理公司
7、 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8、 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
9 中國財產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0、 中國人壽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1、 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2、 中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 太平保險有限公司
15、 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16、 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7、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
18、 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9、 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
20、 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有限公司
24、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4、 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5、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6、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
太多太多
等等等
上面沒有涉及全外資金融機構
❾ 中國金融體系的構成有什麼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1、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的主要區別為:中國人民銀行是政府的銀行、銀行的銀行、發行的銀行,不辦理具體存貸款業務;中國銀行則承擔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相同的職責。
2、金融監管機構:
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主要承擔由中國人民銀行劃轉出來的銀行業的監管職能等,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及信託投資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依法對證券、期貨業實施監督管理。
3、國家外匯管理局:
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4、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
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5、政策性金融機構:
政策性金融機構由政府發起並出資成立,為貫徹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經濟政策和意圖而進行融資和信用活動的機構。
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6、商業性金融機構:
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7、銀行業金融機構:
包括商業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是指以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從事中間業務為主的營利性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外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
信用合作機構包括城市信用社及農村信用社。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等。
8、證券機構:
是指為證券市場參與者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這里所說的證券主要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發行和流通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存托憑證等有價憑證,通過證券這種載體形式進行直接融資可以達到投資和融資的有機結合,也可以有效節約融資費用。
9、保險機構:
是指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在華從事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分公司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9)我國現階段金融機構體系的框架擴展閱讀:
金融體系具有以下六大基本功能:
①清算和支付功能,即金融體系提供了便利商品、勞務和資產交易的清算支付手段;
②融通資金和股權細化功能,即金融體系通過提供各種機制,匯聚資金並導向大規模的無法分割的投資項目;
③為在時空上實現經濟資源轉移提供渠道,即金融體系提供了促使經濟資源跨時間、地域和產業轉移的方法和機制;
④風險管理功能,即金融體系提供了應付不測和控制風險的手段及途徑;
⑤信息提供功能,即金融體系通過提供價格信號,幫助協調不同經濟部門的非集中化決策;
⑥解決激勵問題,即金融體系解決了在金融交易雙方擁有不對稱信息及委託代理行為中的激勵問題。
1、清算和支付功能
在經濟貨幣化日益加深的情況下,建立一個有效的、適應性強的交易和支付系統乃基本需要。可靠的交易和支付系統應是金融系統的基礎設施,缺乏這一系統,高昂的交易成本必然與經濟低效率相伴。一個有效的支付系統對於社會交易是一種必要的條件。
交換系統的發達,可以降低社會交易成本,可以促進社會專業化的發展,這是社會化大生產發展的必要條件,可以大大提高生產效率和技術進步。所以說,現代支付系統與現代經濟增長是相伴而生的。
2、融資功能
金融體系的融通資金功能包含兩層含義。—、動員儲蓄和提供流動性手段。金融市場和銀行中介可以有效地動員全社會的儲蓄資源或改進金融資源的配置。
這就使初始投入的有效技術得以迅速地轉化為生產力。在促進更有效地利用投資機會的同時,金融中介也可以向社會儲蓄者提供相對高的回報。
金融中介動員儲蓄的最主要的優勢在於,一是它可以分散個別投資項目的風險;
二是可以為投資者提供相對較高的回報(相對於耐用消費品等實物資產)。金融系統動員儲蓄可以為分散的社會資源提供一種聚集功能,從而發揮資源的規模效應。
金融系統提供的流動性服務,有效地解決了長期投資的資本來源問題,為長期項目投資和企業股權融資提供了可能,同時為技術進步和風險投資創造出資金供給的渠道。
3、股權細化功能
將無法分割的大型投資項目劃分為小額股份,以便中小投資者能夠參與這些大型項目進行的投資。通過股權細化功能,金融體系實現了對經理的監視和對公司的控制。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公司組織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就是股權高度分散化和公司經營職業化。
這樣的組織安排最大的困難在於非對稱信息的存在,使投資者難以對資本運用進行有效的監督。金融系統的功能在於提供一種新的機制,就是通過外部放款人的作用對公司進行嚴格的監督,從而使內部投資人的利益得以保護。
4、資源配置功能
為投資籌集充足的資源是經濟起飛的必要條件。但投資效率即資源的配置效率對增長同樣重要。對投資的配置有其自身的困難,即生產率風險,項目回報的信息不完全,對經營者實際能力的不可知等。這些內在的困難要求建立一個金融中介機構。
在現代不確定的社會,單個的投資者是很難對公司、對經理、對市場條件進行評估的。
金融系統的優勢在於為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並且提供一種與投資者共擔風險的機制,使社會資本的投資配置更有效率。中介性金融機構提供的投資服務可以表現在,一是分散風險;二是流動性風險管理;三是進行項目評估。
5、風險管理功能
金融體系的風險管理功能要求金融體系為中長期資本投資的不確定性即風險進行交易和定價,形成風險共擔的機制。
由於存在信息不對稱和交易成本,金融系統和金融機構的作用就是對風險進行交易、分散和轉移。如果社會風險不能找到一種交易、轉移和抵補的機制,社會經濟的運行不可能順利進行。
6、激勵功能
在經濟運行中激勵問題之所以存在,不僅是因為相互交往的經濟個體的目標或利益不一致,而且是因為各經濟個體的目標或利益的實現受到其他個體行為或其所掌握的信息的影響。
即影響某經濟個體的利益的因素並不全部在該主體的控制之下,比如現代企業中所有權和控制權的分離就產生了激勵問題。解決激勵問題的方法很多,具體方法要受到經濟體制和經濟環境的影響。金融體系所提供的解決激勵問題的方法是股票或者股票期權。
通過讓企業的管理者以及員工持有股票或者股票期權,企業的效益也會影響管理者以及員工的利益,從而使管理者和員工盡力提高企業的績效,他們的行為不再與所有者的利益相悖,這樣就解決了委託代理問題。
7、信息提供功能
金融體系的信息提供功能意味著在金融市場上,不僅投資者可以獲取各種投資品種的價格以及影響這些價格的因素的信息,而且籌資者也能獲取不同的融資方式的成本的信息,管理部門能夠獲取金融交易是否在正常進行、各種規則是否得到遵守的信息,從而使金融體系的不同參與者都能做出各自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