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徵收印花稅
您好: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規定,本文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凡已經到期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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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小微企業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不需要。 1、關於 印花稅 ,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的 借款合同 ,免徵印花稅。 其它沒有免稅優惠。 2、根據最新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享受營業稅、 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和印花稅的優惠政策。 3、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在3萬元(含本數,按季納稅9萬元)以下的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 ,免徵增值稅; 對月營業額在3萬元(含本數,按季納稅9萬元)以下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徵營業稅。 政策范圍涵蓋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4、小微企業享受增值稅、營業稅和印花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如何辦理。 享受暫免徵收增值稅、營業稅和印花稅的納稅人,無需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備案或審批,可直接在申報表或電子稅務局相關申報模塊中自行填報即可享受減免。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 條例第一條 所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 上述憑證無論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 條例第一條 所說的單位和個人,是指國內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 外資企業 、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 凡是繳納工商統一稅的中外合資企業、合格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其繳納的印花稅,可以從所繳納的工商統一稅中如數抵扣。
『叄』 印花稅有減免政策嗎
一、正面回答
印花稅有減免政策。根據相關規定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將小微企業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兩項政策優惠期限延長至2020年。小規模納稅人按月申報不超過3萬,按季申報不超過9萬,免交增值稅,但是萬分之三的購銷合同印花稅需要繳納。
二、分析
憑證的正式簽署本已按規定繳納了印花稅,其副本或者抄本對外不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僅備存查的免貼印花。以副本或者抄本視同正本使用的,應另貼印花。
三、印花稅減免稅優惠有哪幾類?
1、普惠政策,一共有3項。分別是副本抄本免稅、資金賬簿減半、其他賬簿免稅;
2、小微企業優惠,一共有2項。分別是小微企業借款合同免稅,小規模納稅人印花稅減征;
3、與公益事業相關的優惠,一共有2項。將財產捐贈給政府、福利單位、學校免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