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有
法律分析:我國對於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有以下幾點基本要求:
1、應當設立反洗錢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
2、應當制定反洗錢內部操作規程和控制措施,對工作人員進行反洗錢培訓,增強反洗錢工作能力。
3、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和實施客戶身份識別制度。
法律依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 》
第八條 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設立反洗錢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制定反洗錢內部操作規程和控制措施,對工作人員進行反洗錢培訓,增強反洗錢工作能力。 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負責人應當對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負責。
第九條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和實施客戶身份識別制度。 (一)對要求建立業務關系或者辦理規定金額以上的一次性金融業務的客戶身份進行識別,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客戶身份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予以更新; (二)按照規定了解客戶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有效識別交易的受益人; (三)在辦理業務中發現異常跡象或者對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有疑問的,應當重新識別客戶身份; (四)保證與其有代理關系或者類似業務關系的境外金融機構進行有效的客戶身份識別,並可從該境外金融機構獲得所需的客戶身份信息。 前款規定的具體實施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
❷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反洗錢內控制度必須結合業務、反洗錢內控制度必須能夠發現和識別可疑交易、反洗錢內控制度必須適合金融機構特點及實現動態管理。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是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對所監督管理的金融機構提出的一種反洗錢的內部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十五條,
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審批新設金融機構或者金融機構增設分支機構時,應當審查新機構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方案;對於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申請,不予批准。
❸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如下:
各公司應當依據《反洗錢法》及相關監管規定,根據公司業務特點和國際通行做法,積極著手研究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等方面的內部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並於2007年4月30日前報中國保監會備案。
對於有分支機構的公司,通知要求總公司指導各級分支機構履行各項反洗錢義務,對於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分支機構應直接報送總公司並由總公司統一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
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金融機構成為洗錢犯罪的中間媒介和主要渠道。完善我國金融機構洗錢內控制度必須:嚴肅銀行開戶審核制度;建設反洗錢信息系統;獨立反洗錢工作職能;加快培育反洗錢專業人才;建立內部反洗錢獎罰制度;健全反洗錢評估制度;編寫反洗錢評估手冊;完善內部會計記錄原則;提高對反洗錢的警惕性等。
❹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應包括哪些
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其內容包括: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建立的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內大額交易和可疑容交易報告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等反洗錢預防、監控制度。例如,金融機構辦理的單筆交易或者在規定期限內的累計交易超過規定金額或者發現可疑交易的,應當及時向反洗錢信息中心報告。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是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對所監督管理的金融機構提出的一種反洗錢的內部制度。根據2006年10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審批新設金融機構或者金融機構增設分支機構時,應當審查新機構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方案;對於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申請,不予批准。
該法明確規定,金融機構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金融機構的負責人應當對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負責。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反洗錢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
❺ 簡述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概念,金融機構的經營機制及經營原則。
(1)金融機構內部控制是金融機構的一種自律行為,是金融機構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標和防範風險,對內部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從事的業務活動進行風險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約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總稱;(2分)
(2)經營機制:“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1分)
(3)經營原則:資金營運“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相統一。(1分)
❻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是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對所監督管理的金融機構提出的一種反洗錢的內部制度。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
1、根據2006年10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明確規定,金融機構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金融機構的負責人應當對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負責。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反洗錢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
2、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其內容包括: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建立的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等反洗錢預防、監控制度。例如,金融機構辦理的單筆交易或者在規定期限內的累計交易超過規定金額或者發現可疑交易的,應當及時向反洗錢信息中心報告。
3、中國保監會發布的《關於貫徹落實〈反洗錢法〉防範保險業洗錢風險的通知》規定,各公司應當依據《反洗錢法》及相關監管規定,根據公司業務特點和國際通行做法,積極著手研究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等方面的內部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並於2007年4月30日前報中國保監會備案。
4、對於有分支機構的公司,通知要求總公司指導各級分支機構履行各項反洗錢義務,對於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分支機構應直接報送總公司並由總公司統一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
❼ 內控制度的介紹
內控制度一般分為兩種模式:1.金融企業的各級管理部門為了保護金融資產的安全完整,協調經濟活動,利用企業內部因分工而產生的相互制約、相互聯系的關系,並形成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職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並予以規范化、系統化,使之成為一個嚴密的、較為完整的體系·12.公司企業為使公司的經營風險為零風險,而在公司企業內部對各部門流程/程序運作進行設定控制點作業,做好流程/程序的內部控制的管理制度·內部控制的重要性
❽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有
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和制定應達到以下三個方面的要求:
1、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應當與業務相結合。
金融機構應將反洗錢工作要求嵌入業務工作程序和管理系統,使反洗錢成為金融機構整體風險控制的有機組成部分,成為全體員工自覺維護自身機構信譽和防止本機構被洗錢犯罪分子利用的制度保證,從而避免或減少被動捲入洗錢活動而產生的法律風險、經濟損失以及對自身信譽的損害。
2、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應當能夠發現和識別可疑交易。
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應能夠保證本機構通過客戶身份識別等基本制度,有效地發現、識別和報告可疑交易,協助其他執法部門打擊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
3、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應當適合金融機構特點,實現動態管理。
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應與金融機構的經營規模、業務范圍和風險特點相適應,並具有根據自身業務發展變化和經營環境變化而不斷修正、完善和創新的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
【洗錢罪】為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提供資金帳戶的;
(二)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三)通過轉帳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的;
(四)跨境轉移資產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❾ 內控制度包括哪些制度
內控制度包括:
1、 公司財務報表管理及披露制度。
2、 關聯方交易制度,如關聯方交易定價、交易審批等。
3、 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如現金管理制度、資金的授權審批、資金預算管理、外部銀行融資制度等。
4、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如人員招聘、薪資、獎金激勵等。
5、 供應商管理制度,如供應商檔案管理、供應商評價體系等。
6、 客戶管理制度,如客戶檔案管理、客戶信用體系評價等。
7、 存貨管理制度,如存貨定期盤點、存貨保管、殘次品報廢制度等。
8、 費用報銷制度,如差旅費報銷制度、費用審批制度等。
9、 資產管理制度,如固定資產卡片管理、固定資產盤點、軟著及專利等知識產權申請及管理等。
10、 對外投資管理制度,如投資的相關決議、投資回報率分析、標的公司盡調等。
11、 預算管理制度,以利潤為中心,建議嚴格謹慎的收入、成本、費用等的預算管理制度。
內控制度一般分為兩種模式:
1.金融企業的各級管理部門為了保護金融資產的安全完整,協調經濟活動,利用企業內部因分工而產生的相互制約、相互聯系的關系,並形成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職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並予以規范化、系統化,使之成為一個嚴密的、較為完整的體系
2.公司企業為使公司的經營風險為零風險,而在公司企業內部對各部門流程/程序運作進行設定控制點作業,做好流程/程序的內部控制的管理制度
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完善企業內控環境,嚴格授權批准制度,
2、規范財務會計核算,全面推行預算管理。
3、健全財產保全制度,防範市場經營風險。
4、完善用人制度,加強信息管理。
5、建立內部報告制度,完善內部審計體制。
法律依據:
《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基本規范》第十一條 企業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章程,建立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和議事規則,明確決策、執行、監督等方面的職責許可權,形成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
❿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法律分析:銀保監會對金融機構建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內部控制制度提出以下幾點要求:
1、確定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內部控制職責劃分;
2、制定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內部控制措施;
3、建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內部控制評價機制;
4、設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內部控制監督制度;
5、建立重大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6、建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信息保密制度;
法律依據:《銀行業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第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依法建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內部控制制度,並對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的執行情況進行管理。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內部控制制度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內部控制職責劃分; (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內部控制措施; (三)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內部控制評價機制; (四)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內部控制監督制度; (五)重大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六)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信息保密制度; (七)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及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