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度小滿金融正規合法嗎
度小滿金融是合法的,它是經過銀保監會批準的貸款機構,合法。
度小滿金融即原網路金融。2018年4月,網路金融完成拆分融資協議簽署,啟用全新品牌度小滿金融。度小滿金融與眾多銀行等金融機構深入合作,致力於為用戶提供可靠、可信賴的金融服務。旗下主要有有錢花、度小滿理財(原網路理財)、度小滿金融(原網路錢包)APP產品服務、以及面向金融機構等合作夥伴輸出的金融科技能力,目前合作的金融機構已經超過500家。
【拓展資料】
度小滿金融「有錢花」為度小滿金融(原網路金融)旗下信貸服務,重
慶度小滿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是有錢花信貸產品的放貸主體,為合規成立,受銀保監會、地方政府規范監管的非存款類放貸機構,所有貸款產品均按照監管要求嚴格進行備案。
度小滿金融有錢花滿易貸日息0.02%起(也就是年化利率7.2%起,借款1萬元利息最低每天2元起)。個人利率是系統根據用戶提交的信息以及其個人的徵信情況計算出來的,每個人的利率都是不一樣的,所以如果想要查看自己的利率,申請通過以後系統會自動給出額度和利率。
總的來說,度小滿金融是一個一站式的專業、全面、安心的互聯網金融服務平台,安全性還是不錯的。度小滿金融目前與銀行、保險、證券以及消費金融公司都有合作關系,作為一個大平台,度小滿金融是一家有實力、風控系統先進,能為用戶資金安全提供保障的金融服務平台。
度小滿金融絕對不會因任何原因,如需驗證資金、賬戶被凍結需要解凍、需要繳納會員費、需要繳納保證金等要求用戶先行轉賬,謹防上當受騙。
2. 借貸合同的概念以及合法性判斷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於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關於合法性的判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認定不合法,合同無效:1.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5.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 (二)以向其他營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六)違背公序良俗的。
3. 民間借貸怎樣認定合法
我國《刑法》中規定了違法發放貸款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違法發放貸款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由中國境內設立的中資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服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城鄉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經營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以及上述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構成,其他任何單位包括外資金融機構(含外資、中外合資、外資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等)和個人都不能成為違法發放貸款罪主體。認定違法發放貸款罪要注意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主要表現在:1、行為人是否違反規定而玩忽職守或濫用職權。如果行為人既未玩忽職守,也未濫用職權,而是符合有關規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借款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造成貸款人損失的,因行為人對損失的發生既無故意,也無過失,當然不能對其追究刑事責任。2、造成損失大小。如果未造成重大損失的,不能以犯罪論處。根據《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4. 信用卡額度用完了還不上,罰息可比網貸高,而且是合法的,怎麼看
合法個球,你讓他上述好了!隨便他怎麼搞,我廣發銀行卡帶三萬多,分兩年,最後成了五萬多,我就不還了,爆通訊錄給我家人打電話,然後沒有效果,又說來我家,我等著,然後有說起訴我有等著,最後他們沒有辦法了,讓我還一萬六就好了,我還了卡注銷了。不是我們不還是我們現在沒能力,有能力能不還么,天天吃不好睡不好的!
題主是不是對信用卡和網貸有什麼誤解?
我的觀點是:首先,信用卡的逾期罰息不一定是合法的;其次,信用卡罰息雖高,但跟網貸比還是小巫見大巫。
信用卡消費,最長還有50天的免息期。但如果逾期不還,就要承受高額罰息。這叫做契約精神。銀行是合法金融機構,擁有合法放貸的權利,其與持卡人達成的合約受法律保護。因此,信用卡的罰息雖高,但一般來說是合法的。
國家法律規定借貸利率應在每年24%以下;而對於超出每年36%的部分則不予保護。而24-36%之內的部分,則是自然債務,給了就算了,不給也算了。
銀行信用卡罰息一般規定是每日5%,摺合每年是18.25%,這自然是合法的。但很多銀行同時按逾期金額得5%計收滯納金,其費用總額就有可能超過每年24%或者36%。這就不一定合法了。對於其超過36%的部分,銀行絕對不能向你追要,否則它會敗訴;對於24-36%之間的部分,你不給的時候它不能追要,你已經給的也不能再追回。
還有一個普遍的不公平條款:很多銀行規定,如果當月賬單未能還清,它有權按照賬單總額計收罰息。這已經不是是否超出24%或36%的問題了,而是這規定根本就不公平也不合法。你也可以通過法院推翻這一約定。合理且公平的規定應該是,銀行應按已到期賬單但未償還的金額來計收罰息。
那有人就說了,既然這規定不合法,那銀行還這樣規定干嗎?對於懂行且敢於斗爭的消費者,它自然會跟你減免;但對於大多數不懂行或沉默的人來說,銀行就賺錢了。這就是奧秘所在。
信用卡逾期不還,後果遠不僅僅是高額罰息。它全部都會上徵信,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另外,還有一顆核彈:信用卡詐騙罪。拖欠其他錢款,最多是民事責任,但如果拖欠信用卡不還,則可能觸犯信用卡詐騙罪,處刑五年以下,嚴重的高達無期徒刑。
但並不是只要還不上欠款就會觸犯刑責。信用卡催收人員喜歡這樣嚇唬人,實際上這不可能。我們的司法資源遠遠不夠這樣揮霍。所以只能是情況比較嚴重的案例,才會被追究刑責,從而起到殺一儆百,殺雞嚇猴的效果。一般來說,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刑責的三個條件是:
1、 信用卡申請資料不真實。
2、 明知無償還能力卻惡意透支,金額較大,經催收卻三個月不還。
3、 長期失聯。
雖然成案標准比較嚴格,你也萬不可心存僥幸。萬一美夢成真了呢?
第四,就個人來說,還是努力工作還錢吧,不建議去質疑銀行。
我們是個人,而銀行是大機構,有常設各種職能部門,就算其規定由不合理不合法之處,我們與之對抗成本也是太高,承擔不起。就算你僥幸成功,銀行對你封卡降額,也是有可能的。所以,這應該是消費者協會或公益律師的事情。作為個人,還是把精力放在自己的工作上,全力掙錢還債,爭取不要逾期,那就不會涉及罰息了嘛。
第四、如果實在不能償還,積極與銀行聯系溝通
如果溝通得當,銀行有可能會停息掛賬,分期償還的。千萬不要逃避聯系,也不要以卡養卡,借新還舊。那是自欺欺人,越欠越多,終究會崩盤,而且死的會更難看。
網貸往往宣傳說,利息只有每月1%或1.5%,但他還有各種手續費,服務費,律師費,這些其實都是利息的變種。
最重要的,他的分期還款壓根就是一個陷阱。如果他借給你1萬元,每月2%的利息,借期一年,那麼你年底一次性償還本金1萬元和利息2400元利息。這是合理合規的。但網貸往往都要求你把這本息12400元,分期12次或24次,每月償還1033元,你好像覺得這沒有什麼。其實,它是在偷換概念。你第一個月償還的本金中,根本就沒有用夠一年,而是只用了一個月,憑什麼要按一年期來計算利息?同理,以後每月你都在吃虧。吃大虧!其實際的利息,要比36%還要高出很多很多。更不用說那些砍頭息,714高炮和套路貸了。
這么說來,銀行信用卡逾期罰息雖然高,但在網貸利息面前,那是遠遠不夠看的。網貸的審批遠比信用卡要寬松很多,它知道你原本就沒能力還款,它的目的,根本就是期望你逾期違約,再收你的罰息,再推動你借新還舊,一步步壘高你的借款金額。
好了。以上就是我對信用卡和網貸利息的看法。節制慾望,理性消費,如條件允許更是要適當儲蓄。否則,遇到變故或災難,比如當下肺炎疫情,你只能坐困愁城。
高額罰息雖不合情,但合理!!!首先你既然享受了信用卡的額度給你帶來的方便,就需要承受到期不還款帶來的後果。
全額罰息是指在還款最後期限超過之後,無論當月信用卡是否產生了部分還款,發卡行都會對持卡人按照總消費金額計息。比如小張賬單消費10000元,賬單到期還5000元,根據規定他任需承擔賬單總消費的利息。
信用卡全額罰息這幾年一直在 社會 上引起極大爭議,雖然沒有廢除全額罰息,但都有改善,16家上市銀行中,工行推行部分欠款罰息,建設銀行、農業銀行、興業銀行、華夏銀行、浦發銀行、南京銀行、民生銀行、交通銀行和中信銀行等14家銀行推出容差還款,免除欠款零頭罰息。
所謂容差還款是指銀行為避免信用卡持卡人因「零頭」未還而帶來較高的罰息,把未還部分滾入下期賬單中,不對其進行全額罰息。在推行容差還款的銀行中,以南京銀行和農業銀行的尺度最寬。南京銀行和農業銀行的客服均表示,對於100元或100元以內的欠款將不計息,直接滾入下期賬單。
建行已經開始推行10元以下容差還款模式,包括興業銀行、華夏銀行、浦發銀行、民生銀行、交通銀行在內的11家銀行表示對於10元以下的欠款零頭未還可以視作全額還款,不計利息直接滾入下期賬單。
最後老戴建議卡友 合理用卡!!!理性用卡!!! 大額用卡時提前做好資金規劃。
我一大學舍友,女的大大咧咧的那種,刷交通信用卡1.8萬還不上,銀行打電話要起訴她,她也不當回事,一直逾期拖了半年,中間好像找過她的父母,但是也沒有還錢,最後是銀行主動找她協商的,只還了本金,罰息和利息都沒交。所以我要說的是遇到不公平的事我們就是不能妥協。
你問我怎麼看「信用卡的罰息比網貸還高,而且是合法的」?我的觀點很明確,100%支持。
信用卡是由商業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對信用合格的消費者發行的信用證明,你的信用卡額度是商業銀行或者是信用卡公司經過對你的評價,給出的你完全不用擔保,可以透支消費的額度。
我們在用信用卡消費時,實際上是一種透支消費方式,屬於非現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消費時無須支付現金,待賬單日時再進行還款——有一個免息期。
信用卡消費可以方便我們的生活,在我們資金不充裕的情況下,可以利用信用卡的免息期做臨時的周轉,但信用卡消費與貸款消費(含網貸)是完全的不同。
信用卡是鼓勵消費的,有免息期,相當於在免息期內銀行或者是信用卡公司為你墊付了資金。到了還款日的時候,你必須向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償還人家墊付的資金,否則你叫人家銀行或者是信用卡公司怎麼運轉呀?
為了約束信用卡持卡人,讓他們能按時還款,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就制定了一些規則,超期罰息就是其中的手段之一。你超期不還款,銀行還繼續給你免息或者是低息的話,你還會還款嗎?
銀行和信用卡公司的這些約束性條款是公開的,而是合情合理的,自然會得到法律的認可。
說到罰息高於網貸,那是必然的。信用卡是給你用於透支消費的,不是給你進行貸款使用的。如果罰息低於網貸或其它形式的貸款,那人們就會把信用卡變成貸款用的工具。這是違背信用卡出現的初衷的,自然要想辦法禁止,採用高罰息就是一種很好的措施。
在題主提出的這個問題上來講,首先是自己有錯在先,信用卡逾期,本身就是一種違規現象,那麼繳納一定的違約金也是合理合法的,畢竟誰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
與其去找別人的麻煩問題,為什麼不先從自身找原因呢?如果你不逾期的話,你還需要交罰金嗎?那要照你這么說,逾期以後給你生活帶來的不便,不合理的了?比如不能坐高鐵,孩子不能上私立學校,限制你的高消費,到時候你是不是還要起訴人家呢?
所以說綜上所述,超前消費沒問題,但是請量力而行,花錢的時候挺爽,還錢的時候直撓頭,還想不還,哪有那麼好的事啊,
根據你提的問題,應該是帶有覺得不公平的意思在裡面,有這樣想法的同學,應該盡快調整心態到積極一面來,然後迅速採取積極補救措施,把透支的信用卡還清,以免逾期進入徵信不良記錄或者拖延導致不必要的罰息。根據信用卡使用的相關法律規定,惡意透支超過10000元將被立案起訴,所以建議採取以下補救措施:
第一,調整好心態,不要抱怨不公,應該積極樂觀面對問題,不要逃避,逃避問題只會越來越嚴重,所以一定不能抱怨和逃避。
第二,如果實在無法償還造成逾期,應主動聯系銀行並告知困難情況,向銀行方申請延期還款或者停止利息計收,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想盡辦法,借親戚朋友也要先處理這筆欠款,後面你再還親戚朋友。
第三,學習了解信用卡使用的相關規定,做到正確使用信用卡。
第四,在今後的工作和生活中,要加強學習理財知識,學會打理自己的財產,做到勤儉節約,特別是要留存足夠預防風險的儲備金。
採取積極應對措施才是最有利於你,所以行動吧!
我信用卡逾期了應該怎麼辦?想還但是最低還款太高,銀行也要求一次性還?但是我的還款能力不夠這種情況是不是一直逾期下去?下面我們來看看怎麼處理比較好。
1.逾期還不上。
既然已經逾期這是不可改變的事實,現在還不上,那麼就放著,我們先想想怎麼掙錢然後在來處理。
2.最低還款高,一次性還!
這種情況是可以處理的,首要條件是有一定的還款能力,這樣我們可以做債務重組,重新規劃自己的債務來解決這一事情,減輕我們還款壓力,而且在一定時間內可以上岸!
3.還款能力不夠,會不會一直逾期。
這種情況呢,我們可以先了解一下債務重組,然後根據給出的預判期數看看是否達到我們的還款能力,如果達到了那麼就可以做債務重組來解決這個問題。如果沒有達到,那麼我們也會有目標,從而達到這一條件,然後上岸!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當初申請信用卡也是看在 信用卡方便或是用來經濟周轉,至於出現逾期也是持卡人個人原因導致,銀行必定推出懲罰方案,懲罰輕了。持卡人不當回事,一拖再拖,即使是現在逾期之後高額罰息的情況下,也有不少逾期持卡人保持拖賬狀態,一直不理會。
既然出現逾期,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事。錢是遲早要還,那麼面對高額的罰息加上不少的本金,持卡人應該如何去還?
持卡人如果在可以一次性所有欠款的情況下,是可以和銀行協商減免違約金罰息的。
如果不能一次性還清,那麼就需要與銀行溝通分期方案進行還款。
大家也不要給自己太大壓力,總有辦法可以解決
信用卡的罰息一般為日萬分之五,至於你說比網貸的高,也不是一定,關鍵是看和哪家網貸利息比。不管是信用卡還是網貸都屬於金融行業,金融行業的本質就是騙子行業,無非是一看拿不拿牌照,受不受政府監管,能不能會不會跑路,二看騙的方式和方法是怎麼樣搞,騙客戶騙到什麼樣的程度,所有的拿牌照的金額機構和你簽訂的合同,裡面的條款都是對它們有利的,一般的人也理解不了或者不去看,打起官司來,在證據方面基本都是出於不利方。另外,比如信用卡如果你有1塊錢沒有還完,罰息按全額為基數計算,網貸正常的利率看起來不高,但是各種手續費和管理費以及其它雜費有時候比利率高太多,所以建議你如果一旦欠貸,如果金額小,也不願意麻煩,就抓緊還,盡快止損,如果金額確實很高,不想還,那就積極征詢專業人士的法律意見,通過法律程序解決,法院一般不支持過高的利率和罰息。
5. 怎麼看貸款公司是否正規通過這些辦法!
現在國內有很多金融機構、貸款公司,其中很多都已經獲得了放貸牌照,可以從事正規的貸款業務。對於用戶而言,如何正確識別貸款公司是否正規,是一個比較重要的話題,今天就來聊聊這個話題。6. 怎麼查詢一家公司有沒有金融牌照
1,金融牌照,即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是批准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目前金專融許可證由銀屬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部門分別頒發。金融監管根據時段劃分為事前監管、事中監管、事後監管,市場准入制度是事前監管的核心,金融許可證則是市場准入制度的常態表現。
在我國需要審批的金融牌照主要包括銀行、保險、信託、券商、金融租賃、期貨、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銷售、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額貸款、典當12種。
用途:凡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必須先取得與之對應的金融機構許可證。
2,金融牌照查詢方法:
可以到相關機構的官方網站上去查詢,2003年後,《金融許可證》從央行頒發改為由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分別向該行業公司頒發。
證監會: 包括 證券相關公司 和 期貨相關公司
保監會: 包括 保險公司 和 保險代理機構。
銀監會: 銀行、信託、金融租賃、融資擔保、貨幣經紀、貸款公司、其他融資公司等
7. 如何查詢集資是否合法
非法集資:
具體規定
非法集資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面對某些官員與非法集資企業的「大合唱」,我們實在很難說一定是後者將前者「拉下水」,很難說前者只是「無意間」淪為「活道具」而成了「從犯」。公安、司法機關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絕不能放過這些面目曖昧的「活道具官員」,只要他們參與了非法集資的「演出」,無論只是收取了出場費,還是接下來還有更進一步的運作,都必須為此承擔黨紀政紀責任和法律責任。
相關分類
根據《關於進一步打擊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銀發[1999]289號)的相關規定,「非法集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
⊙比較常見的是: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委託投資、委託理財進行非法集資。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2)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
⊙最新的變化是:通過出售其份額並承諾售後返租、售後回購、定期返利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 最近的變化: 利用地下錢庄進行集資活動。
(4)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常見的是: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加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
(6)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7)利用果園或庄園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例如,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庄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8)利用現代電子網路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9)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0)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特點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
跨省非法集資
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三大新特徵
河北發生的涉嫌非法集資案件13起中,都是採用直接吸收公眾存款或集資詐騙形式,大致可劃分為債權、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四大類,具有三大新特徵:
一是非法集資方式變化多樣。犯罪分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持
非法集資近30億原東華董事長
新農村建設等旗號,由傳統的種植、養殖向工程項目、科技開發、投資入股、消費返利等方式轉化。
二是多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犯罪分子將非法集資與傳銷、合同詐騙等經濟違法犯罪行為相互交織在一起,採用傳銷手段首先對集資人員進行洗腦,許諾種種優惠條件和獲利模式,然後再引誘集資,層層下套。一般在集資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積極「兌現」回報承諾,騙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踴躍加入,集資規模迅速呈幾何級放大。
三是非法集資宣傳不惜血本,利用媒體造勢。如聘請明星代言,在一些媒體上刊登專訪文章,利用報道宣傳不法企業的「業績」;將部分非法集資款投入公益事業或進行捐贈;僱傭業務員竄入社區散發傳單,傳播集資信息;舉辦各種活動,並在現場兌現紅利,讓參與人員先嘗到甜頭,為非法集資活動宣傳「現身說法」。
主要手段
1、非法發行有價證券。中國人民銀行《整頓亂集資亂批設金融機構和亂辦金融業務實施方案》(1998年7月29日)規定:「企業通過公開發行股票、企業債券等形式進行有償集資,必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同時規定:「未經批准,不得擅自突破發行計劃,不得擅自設立或批准發行計劃外券種。對違反規定的,要依照《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如果對上述《實施方案》進行嚴格解釋,在現階段我國住房抵押證券操作,在明確具體的規定出台之前,很有可能被有關部門認定為涉嫌非法集資。再如,1998年10月6日證監會《關於對擬發行上市企業改制情況進行調查的通知》規定「先改制後發行」規則之後,企業通過發行股票或類似股票的「股權卡」方式募集設立公司的行為同樣涉嫌非法集資。
2、非法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行債權憑證。這是非法集資案件比較常見的案型,主要是非法集資者通過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債權憑證,承諾到期償付高額回報方式進行集資。
3、非法發行會員卡、會員證。1993年4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立即停止利用發行會員證進行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發布之後,法律規定各種形式的會員證發行一律屬於非法集資,直到1998年11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工商局發布《會員卡管理試行辦法》規定了會員卡發行和交易的批准程序之後,按照該《試行辦法》辦理批准程序的會員卡發行才不屬於非法集資。
皖北非法集資案頻發高額回報
4、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化,出售份額處置權。建設部《關於不得給一個平方米單位產權頒發「房屋所有權證」的通知》((94)建房管字第09號)規定,房地產產權管理部門及房地產開發公司發放一平方米產權證書的行為,違反我國集資法律規定,屬於非法集資。2001年《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2條明確規定:「商品住宅按套銷售,不得分割拆零銷售。」
5、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如未按法律規定批准設立基金會、互助會、儲金會、農村救災扶貧儲金會、「標會」等進行非法集資或變相吸收存款等,對此,中國人民銀行《整頓亂集資亂批設金融機構和亂辦金融業務實施方案》作出了明確審批程序和業務許可范圍等方面的規定。
6、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如河南百花集團以與社會公眾簽訂「連鎖營銷協議書」形式非法集資,又如房地產開發商通過商品房銷售中的返本銷售非法集資。
7、以發行私彩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國務院關於加強彩票市場管理的通知》(1991年12月9日)規定:「發行彩票的批准權集中在國務院。需發行彩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應提前半年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發行計劃及發行辦法,經人民銀行審查後,報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彩票市場管理的通知》(1999年1月25日)規定下屬行為屬於非法集資:「(一)以有獎銷售為名,變相發行彩票的;(二)私人擅自發行與銷售彩票的;(三)在境內發行境外彩票的;(四)以傳銷方式發行彩票的。」
8、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國務院關於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國發[1998]10號)明確禁止企業採取傳銷經營方式,同時明文禁止如下變相傳銷方式:「(一)將傳銷由公開轉入地下的;(二)以雙贏制、電腦排網、框架營銷等形式進行傳銷的; (三)假借專賣、代理、特許加盟經營、直銷、連鎖、網路銷售等名義進行變相傳銷的;(四)採取會員卡、儲蓄卡、彩票、職業培訓等手段進行傳銷和變相傳銷騙取入會費、加盟費、許可費、培訓費的;(五)其他傳銷和變相傳銷的行為。」國家工商局、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2000年2月17日發布《關於嚴厲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等非法經營活動的意見》又明確認定了數種變相傳銷行為為非法經營行為。
皮包公司非法集資
9、利用果園或庄園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1998年左右部分地區出現以開發「果園」、「庄園」的名義非法集資的現象,如某果園開發公司通過宣傳「只要投入7800元,擁有50年私人果園,33株龍眼樹」進行非法集資,針對上述違法現象,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國辦發〔1999〕39號)明文禁止利用土地開發進行非法集資,並規定:「農林開發用地必須依法進行土地登記,明確規劃要求和轉讓、轉租的限定條件,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進行分割轉讓、轉租。」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農林開發項目信貸管理,嚴禁利用土地開發和土地轉讓名義非法集資的通知》(銀發〔1999〕254號)也有相關禁止性規定。
以上是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打擊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銀發(1999)289號)明文歸納的若干種非法集資案型。
11、教育儲備金。前一階段,各地民辦學校大量採取教育儲備金的教育收費方式,即要求學生(家庭)一次性繳納一筆大額資金(10~30萬),稱為「教育儲備金」,學校同時承諾學生在校期間毋須再交納其它費用,並且在學生離校時可原數返還所繳「教育儲備金」。隨著番禺、湖南、武漢等地先後爆發巨額教育儲備金無法返還學生家長的案件,各地政府向後出台政策禁止民辦學校收取任何形式的教育儲備金,如廣東省教育廳粵教策(1999)2號文件等。在此之前,國家教委1991年5月3日發布的《關於堅決制止中小學亂收費的規定》第9條規定:「集資辦學應貫徹自願、量力和群眾受益的原則,按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進行。中小學校不得自行向群眾和社會硬性攤派費用,也不得向學生徵收集資費。」《民辦教育促進法》第37條規定:「民辦學校對接受學歷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准由學校制定,報有關部門批准並公示;對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准由學校制定,報有關部門備案並公示。民辦學校收取的費用應當主要用於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因此,民辦學校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並公示即向學生家長收取教育儲備金的,應認定為非法集資。
12、地方政府發行或變相發行地方政府債權。《預演算法》第28條明文規定:「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因此,《整頓亂集資亂批設金融機構和亂辦金融業務實施方案》中明確禁止上述非法集資行為。13、以「招商」名義從事非法集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查處企業以招商等名義非法集資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工商企字[1998]第272號)規定堅決查處企業借「招商」名義非法集資,並且規定:「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嚴格按規定核定企業經營范圍,不得核定「招商」以及類似的不規范用語。」
非法證券
為揭露非法集資給社會和人民群眾造成的危害,引導群眾增強法律意識、風險意識和識別能力,有效遏制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股票,是指未經證券監管部門批准而擅自公開、變相公開發行股票的行為。擅自公開發行股票是指未依法報經證監會核准,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或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後股東累計超過200人的行為。變相公開發行股票是指未依法報經證監會核准,採用廣告、公告、電話、信函等公開方式或變相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以及公司股東自行或委託他人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的行為。如果是向特定對象轉讓股票,未經證監會批准,股票轉讓後,公司股東不得超過200人,違反這一法律規定的行為也是變相發行股票。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是指未經證監會批準的機構和個人從事的證券承銷、經紀(代理買賣)、證券投資咨詢等證券業務。 非法證券活動表現形式主要有:誘騙社會公眾購買所謂原始股或各類基金份額,謊稱這些證券將在海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兜售所謂原始股或基金份額;以所謂投資咨詢機構、產權經紀公司、國外投資公司駐華代表處,甚至產權交易所、證券交易所的名義,未經證監會批准,非法向社會公眾推銷或代理買賣未上市公司股票;以高額回報為誘餌,以證券投資為名,詐騙群眾錢財。
浙江麗水女老闆非法集資7億
社會公眾可從兩方面來識別非法證券活動:一是從證券的發行方式識別,無論是股權(股票)、債券還是基金,其發行方式是不是採取了前面提到的公開發行的方式,如果採取了這種方式,就要看是否取得國家有關部門的相關批准,可以判別它是否是非法的行為。二是從發行證券的中介機構識別,看中介機構從事證券承銷、代理買賣活動,是否取得了證監會批准,如果沒獲批准,就可判別是一種非法證券業務。根據《證券法》規定,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那些所謂的「原始股」「將在海外上市的股票」及「金匯基金」「瑞士共同基金」「金手指基金」等完全是騙局,投資者一定要有自我保護意識,千萬不要抱僥幸心理。
託管造林
「託管造林」是近兩三年出現的現象,其基本運作方式一般是通過租賃、承包或其他方式獲取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再轉讓給社會零散投資者,然後投資者再將林地和林木委託給公司經營。這種轉讓與託管為一體的經營模式,風險極大。已經暴露出一些公司在運作過程中存在不法行為,並給投資者造成了極大的經濟損失。這些「託管造林」公司主要採用了以下幾種欺騙手段:
一是為公司披上合法外衣,一般極力宣傳「託管造林」模式是響應中央9號文件精神,是國家鼓勵社會主體參與林業建設和投資的新模式,欺騙投資者。二是以林權證為幌子,博取投資者信任。「託管造林」公司許諾購買林木後將轉交或幫助投資者辦理由國家林業局統一印製的林權證,使投資者相信林木是真實存在的、權益是有保障的,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 三是誇大林木生長量及林業投資回報率。「託管造林」公司多數在宣傳中許諾很高的投資回報率或出材量,甚至宣傳投資林業零風險。而實際上,林木生長受自然條件、品種選擇、經營措施、自然災害等多方面因素影響,「託管造林」公司在宣傳中,向投資者隱瞞投資林業所要承擔的風險。四是承諾有專業的管護隊伍和機械設備,負責對投資者購買的林木進行精心管護。實際上,這種承諾是否履行很難監督,有些公司根本沒有所謂的專業管護隊伍,也沒有實施正常的營林和管護措施,林木生長狀況也很差。五是宣傳林木採伐不受採伐限額指標的控制。這與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嚴重不符。 《森林法》規定,除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採伐林木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按許可證規定的面積、株數、樹種、期限、採伐方式等進行採伐。而一些「託管造林」公司以「誰造誰有」為借口,宣稱當事人想採伐就可以採伐,實際上在欺騙投資者。六是裝扮公司經營形象,贏得投資者的好感:在重要的商業地段租用高檔寫字樓作為公司的經營場所,打造具有經營實力的形象;宣稱擁有一批經驗豐富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打造專業性;組建各種類型的監督委員會等,體現投資者對公司的監督權。而實際上,這正是騙局的一部分。
河南商丘人大代表吳振海非法集資6.1億
《森林法》規定,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權,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採伐跡地、火燒跡地的林地使用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的使用權可依法轉讓。除此之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國家尚未制定具體的流轉辦法,有的省份制定了地方性法規,可按照地方性法規進行流轉。國家尊重森林經營者的經營目標,保障森林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但在林木採伐上有具體的法律和政策規定。按照《森林法》的規定,特種用途林中的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的林木、自然保護區的森林,嚴禁採伐;除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採伐林木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按照《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申請採伐林木者,需向當地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提交包括採伐的目的、地點、林種、林況、面積、蓄積、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內容的申請文件,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按照法定的發證許可權,在批準的採伐限額和年度木材生產計劃內審核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
回報誘餌
非法集資千變萬化誘餌都是「高額回報」,非法集資犯罪雖經司法機關屢次打擊,但近幾年來發生的此類案件卻不在少數,甚至在一些地方有愈演愈烈之勢。記者在跟蹤調查中發現,非法集資類犯罪正呈現出四個特點,亟須引起各方關注和防範。 部分地方的非法集資活動名目繁多。以遼寧為例,有種樹、養螞蟻、養鵝、代銷食品的,還有投資港口建設、石油開發和投資啤酒生產線的,這些非法集資活動的共同點都是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通過媒體廣告宣傳,利用親友相互鼓動,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偽裝性和欺騙性。該類違法犯罪活動具體表現為以下四個特點:
一是偽裝、欺騙性更強。非法集資犯罪的嫌疑人不但有合法注冊的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而且處心積慮利用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濟振興形勢,巧妙偽裝、加強炒作。有的還擅自成立有關國家辦公機構,打著科研單位的招牌,「拉大旗、作虎皮」。
二是犯罪組織更為嚴密。當前,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與非法傳銷活動方式有融合趨勢,主要策劃者居於幕後,或者在外地遙控指揮,在同一地區或不同地區設立若干分公司,再臨時僱用社會閑散人員進行宣傳和發展「下線」。分公司負責人多為先期投資獲利者。骨幹成員的報酬根據集資額按比例提成。這樣層層詐騙,又層層控制。
三是投資者成分不斷擴展。集資詐騙案件的被害人多為城市下崗、買斷工齡職工、較富裕地區的農民以及社會閑散人員。但目前有向高校學生、城市白領、個體企業老闆等方面擴展的趨勢。
四是異地作案突出。集資詐騙活動具有跨地區、甚至跨國作案的特點,資金流動和轉移很快,產生的影響和損害很大,更不利於查處。
領導道具
領導幹部為何淪為非法集資「活道具」 ,公安機關在調查中發現,一段時間以來,一些涉嫌非法集資的企業成立時,有的官員端坐在主席台上;企業周年紀念時,有的官員到會侃侃而談。官員和企業老闆的合影掛滿了這些企業辦公室的牆壁,官員視察的照片占據了企業宣傳冊最顯要的位置。種種跡象表明,在這些官員與非法集資的企業之間,存在著非同一般的利益關系。 新華社發表評論《領導幹部謹防淪為非法集資的「活道具」》,認為「少數領導幹部已經淪為非法集資的『活道具』和『廣告』,暴露出其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存在的諸多問題」,「雖然領導幹部絕大多數都是無意間充當了非法集資的『活道具』,但其巨大的廣告效應正是這些騙子公司夢寐以求的,客觀上起到極大的誤導作用」。將這些與非法集資企業打得火熱的官員稱為「活道具」,可以說一點兒也沒有誣陷和貶損他們。這樣的「活道具」遠非安徽所獨有,在其他地方也時有所見,而且,有的官員並不是「無意間」充當了非法集資企業的「道具」———他們既然身為地方官員,無論就其地位、見識而言,還是從獲取信息、動用資源的能力看,都不會是輕易上當受騙的「低能兒」,所以,他們不會平白無故赤膊上陣為這些企業吶喊鼓噪,對於自己能夠為企業發揮的廣告宣傳作用,他們一定也有著清醒的意識;他們對群眾和社會起到的極大的誤導作用,往往也不只是客觀的結果,而更可能含有主觀的成分。
仔細分析起來,某些官員淪為非法集資企業的「活道具」,一般有三種表現形式。其一,官員只是出席企業的會議,參加企業的活動,此外沒有更多更深的介入。只要官員在會議上亮了相,在活動中剪了彩,企業就有機會將官員的形象用來進行廣告宣傳;與此同時,某些官員亮相、剪綵也不會白忙一場,他們會收取少則一兩千元、多則上萬元的「出場費」。這些官員的身價相較明星大腕或許並不高,但他們將自己的形象就這樣「賣」給企業,卻十足令人痛心。其二,某些官員不滿足於默許非法集資企業將自己的照片掛在牆上招徠生意,而是身體力行參與到非法集資活動中去,與非法集資者一起「坐莊」、「操盤」以牟取暴利。如遼寧省丹東市破獲一起非法集資案,一個只有中專文化的護士非法吸納公眾存款1500多萬元,警方發現,該案能夠發展到如此規模,一個重要原因就在於少數官員直接參與其中。比上述兩種形式更勝一籌的是,一些地方的黨政機關和政府部門不惜透支公權力的公信力,為非法集資的企業進行信譽擔保。如安徽省太和縣雙陽集團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涉案金額高達6.4億元。該案之所以能持續近十年、涉及公眾存款戶6000餘戶,關鍵在於當地一批領導經常到雙陽集團視察,為該集團及其負責人戴上一頂又一頂光彩照人的桂冠。在雙陽集團資金鏈出現問題時,當地政府甚至動用財政資金給予資助,從而在社會上產生了更大的欺騙性,使更多群眾陷入到騙局之中。
4識別方法編輯
非法集資的形式多樣,隱蔽性和欺騙性越來越強,如何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有關部門建議:
開展防範非法集資
一、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
二、正確識別非法集資活動,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准。
三、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不規范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著巨大風險。因此,—定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依法保護自身權益。
四、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投入非法集資的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因此,當一些單位或個人以高額投資回報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和開發項目時,一定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
5相關建議編輯
非法集資的形式多樣,隱蔽性和欺騙性越來越強,如何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有關部門建議:
傳銷印象
1.要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提高識別能力,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進行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
2.要結合非法集資的基本特徵,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 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准;是否承諾回報。
3.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投資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不規范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這巨大風險。
4.要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
8. 集團操控13家村鎮銀行,怎樣做才可以看到金融機構的公信力
垂直細分業務領域成為平台共識可以有效的提升金融機構的公信力,集團操控十三家村鎮銀行,涉嫌轉移資金近400億,也讓人們看到了金融的恐怖之處。
怎樣才能看到金融機構的公信力?
作為一名普通人來說,在生活中一定要學會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和金融機構進行金錢交易時,一定要提前進行評判。評級標準是否公開和清晰是評判對方公信力的基礎。同時看對方業務是否具有垂直細分業務領域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每一個普通人都應該學會守住自己的錢袋子,避免因為自己無知而遭受巨大的財產損失。
9. 度小滿金融是合法的嗎
度小滿金融是正規公司嗎?目前,互聯網金融公司以其操作簡單、方便靈活等特點受用戶青睞,但在各種各樣的金融平台和金融產品中,如何去選擇正規的金融公司呢?以度小滿金融為例,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度小滿金融是正規公司嗎?
1.平台資質是否正規合法
度小滿金融是正規公司嗎?首先要看金融平台是否正規,合法的金融平台是可以登陸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證,具體點可以看公司是不是牌照齊全、是不是上市公司受監管,不是上市公司的話有沒有靠譜的投資方等等,其次也可以看平台背後的團隊,團隊靠譜,運營的產品一般也靠譜。
度小滿金融即原網路金融。2018年4月,網路金融完成拆分融資協議簽署,啟用全新品牌度小滿金融。度小滿金融與眾多銀行等金融機構深入合作,致力於為用戶提供可靠、可信賴的金融服務。因此度小滿金融是正規公司嗎?這個是不須懷疑的。
2.技術實力是否領先
度小滿金融是正規公司嗎?最重要的!技術實力。度小滿金融憑借著網路AI、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新技術的優勢,已經成為國內「智能金融」、「科技金融」的領頭羊。目前,度小滿金融已經向超過500家金融機構輸出風險名單、身份識別、反欺詐、信息核驗、語音機器人等在內的金融科技產品,日查詢調用量超過500萬次。而度小滿金融先後打造的磐石一站式風控平台、雲帆消費金融平台和BaaS資產證券化平台,也得到了業界廣泛認可。
度小滿金融旗下有錢花作為納入國家正規監管的消費信貸服務產品,目前已與央行徵信對接,並根據人民銀行徵信管理規范嚴格執行。目前,有錢花已布局多條產品線,包括:「有錢花-滿易貸」、「有錢花-滿期貸」等,能夠根據用戶的借款需求進行精準匹配。
度小滿金融是正規公司嗎?總的來說,度小滿金融在金融領域穩扎穩打,形成自己獨特的風格,吸引了眾多用戶的青睞,並先後在多家銀行進行全面合作,度小滿金融的發展潛力與平台實力也得到了用戶與行業的認可,這都足以證明度小滿金融是正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