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國商業銀行信用卡信用風險管理現狀及存在問題分析的論文應如何展開
哈哈,商業銀行方面的論文 鄙人比較擅長
之前搞過利率風險管理研究的
應該跟你的差不多的,
所以 咱們可以交流的
②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的信用風險管理現狀
個人消費信貸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消費者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耐用消費品,或支付其他費用的貨幣貸款。耐用消費品或其他費用支出,是指用於購買那些具有較高價值和普及趨勢的生活消費品,以及用於教育、醫療、旅遊等生活消費方面的較高價值費用的支付。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發展迅速,個人消費貸款占銀行貸款總額的比重逐年增長,並逐步成為銀行主要的業務和效益來源之一。
一、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發展現狀
我國最早的個人消費信貸始於20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但受制於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觀念等因素的制約,發展極為緩慢。1997年我國消費信貸總額為172億元,僅佔全部貸款余額的0.23%。為應對當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對經濟的不利影響,政府制定和實施擴大內需的政策。為了啟動民間消費需求,中國人民銀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勵商業銀行加大消費信貸的力度。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推動金融機構積極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兩項重要文件:《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和《關於改進金融服務、支持國民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1999年又發布了《關於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正式要求以商業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面向廣大城市居民開展消費信貸業務。
自1997年以來,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有了快速發展,截至2009年一季度末,我國居民消費信貸余額為3.94萬億元,是1997年的229倍。隨著我國銀行消費信貸規模的不斷擴大,個人消費信貸市場空間不斷拓展,個人住房消費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助學消費貸款、個人旅遊貸款等業務迅速發展,該項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也逐步暴露出來。2009年一季度末數據顯示,我國居民住房消費信貸余額為3.49萬億元,占居民消費信貸余額總額的近90%,仍然是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的主要形式。前幾年,住房消費貸款發展迅速,各銀行為搶占市場份額而放鬆了發放住房貸款的條件,導致不良貸款率有所增長。從國外經驗來看,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一般是在發放貸款後10年左右中逐步顯現,這使得住房貸款潛在風險不可低估。我國現在的個人房貸余額中,超過80%是2000年以後發放的,這意味著,未來幾年內個人房貸風險將有增無減。
個人消費信貸對象涉及不同的個體消費者、經營范圍廣泛、貸款的期限較長、資信調查困難,在一定程度上給銀行帶來了風險隱患。商業銀行應加強對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分析與識別,以便及時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然。
二、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成因
消費信貸風險是指銀行消費信貸不能按期收回,造成信貸資金損失的可能性。個人消費信貸存在極大的不確定因素,風險隱含其中。對於消費貸款業務來說,商業銀行所面臨的最主要的風險是信用風險,即因個人消費者不能按照與銀行簽訂的協議行事而對銀行信貸資產收益造成的風險。
1、制度方面
(1)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國至今尚未建立有關規范消費信貸活動的法律規范,特別是保護銀行債權的法規不健全,對失信、違約的懲處辦法不具體。消費信貸期限長,客戶分散,不確定因素多,銀行風險控制難以落實,很容易造成一些借款人利用法律的漏洞進行欺詐。此外,關於抵押物的處理、拍賣等問題,銀行在處置個人抵押財產方面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和市場保障。我國消費品二級市場尚處於起步初創階段,交易秩序尚不規范,交易法規也不完善,各種手續十分繁瑣,變現成本較大,導致銀行難以將抵押物變現。由於缺少法律規范,個人消費信貸在實際操作中無章可循、無法可依、隨意性很大,這使得銀行開辦消費信貸業務缺乏法律保障,商業銀行難以通過有效的方式來保全自己的消費信貸資產,增大了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
(2)個人信用體系不健全
在我國,信用觀念尚未深入人心。目前雖然已經建立個人徵信系統並投入使用,但系統內許多個人信息尚未完善。加上對個人消費信貸市場的競爭使銀行之間缺乏溝通,從而使得個人的信用信息披露不夠,信用信息資源無法共享。信息的不對稱又可能致使借款人將貸款惡意挪用,用於經營或投機活動,經營失敗導致貸款償還出現問題。盡管中國人民銀行已經開始了個人信用聯合徵信工作,但是上述工作還僅限於金融部門,信用信息也僅限於金融信息,很難實現其他非金融信息的匯總。
2、銀行方面
(1)銀行消費貸款設計欠缺
有的消費貸款種類自身存在較大的先天缺陷,導致貸款風險從一開始就存在。如2000年興起一時的「零首付」個人住房貸款和「零首付」汽車貸款。雖然中國人民銀行已經明令禁止了這種「零首付」,但無指定用途的所謂綜合消費貸款在貸款設計上也存在問題。這種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甚至不受限額,這一設計明顯不是或並非主要是為了借款人消費使用的,更不是為普通消費者著想,它是迎合少數優勢消費群體擴大生產的需要而巧立的名目。
(2)銀行自身管理薄弱
從主觀因素來看,國內商業銀行仍舊在一定程度上不太重視信用風險,對各部門、各職員的考核只注重業績而忽視風險和損失,造成損失後也沒有強有力的責任機制予以制約。一方面部分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信貸規模,對基層行下達硬性的放貸指標,由於市場競爭的激烈,不少銀行擅自降低貸款標准和擔保條件,致使潛在風險進一步增大;另一方面信貸人員素質偏低,工作責任心欠缺。存在著信貸人員貸前調查不深入、貸中審查不嚴、貸後管理不力的鬆懈行為,重貸輕管,重放輕收,崗位責任制沒有落到實處,放鬆了消費信貸資金使用的有效監控。這些都是導致銀行貸款風險顯著增加的原因。
從客觀因素來看,國內商業銀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費信貸方面的管理經驗。通常,由於客戶分散,銀行僅憑借款人身份證明、收入證明等比較原始的書面信用材料進行篩查,對個人的信用調查基本上依賴於借款人的自報及其就職單位的簡單說明,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有無失信情況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進行了解征詢,由此導致銀行和客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而且現階段管理消費信貸業務的規章制度尚不完善,操作手段相對落後,貸後的監督檢查往往跟不上,對消費者個人及其家庭的財務收支缺乏有效的跟蹤、監控機制和經驗。一旦發現風險不能及時採取補救措施,致使消費信貸的潛在風險增大。
3、消費者個人方面
消費者個人方面的原因主要是由於消費者行為的不確定性和道德風險的存在。目前,我國缺乏完善的家庭財產登記制度,居民收入缺乏透明度,銀行無法確切計算和查證居民收入水平。消費者在申請消費信貸時,有可能為獲取更多的消費信貸而誇大自己的償還能力,風險完全由銀行承擔。另外,消費者在取得消費信貸之後,在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逃避債務,即為道德風險。以助學貸款為例,由於大學生畢業後,社會就業壓力大,人才的流動十分頻繁,原就讀學校找不到人,造成貸款無法歸還,道德風險因素較大。
三、商業銀行防範消費信貸風險的對策建議
1、建立健全消費信貸相關法律法規
為了確保消費信貸市場的有序運行,應該盡快制定和頒布消費信貸法規,明確消費信貸活動中相關主體的職責義務和相關權利,合理分散信貸風險。建立健全消費信貸法規體系,一是盡快制定一部綜合性的《個人消費信貸法》,對與個人信貸有關的問題進行明確規范,充實我國《擔保法》中有關個人消費信貸的條款;二是要用法律條文明確規定對消費者失信行為的懲罰辦法,用法律手段規范消費者的借貸行為;三是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住房制度、醫療制度等相關制度,從而分散和共擔個人信用風險。
2、逐步完善個人信用制度
個人信用制度的健全將有利於降低消費信貸的交易成本,抑制由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因此,逐步完善個人信用制度是商業銀行進行消費信貸風險管理必不可少的制度環節,是商業銀行管理消費信貸風險的起點。完善個人信用制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全社會范圍的個人徵信體系;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學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我國個人徵信系統使用尚處於初級階段,仍需不斷完善。應做到及時更新個人金融信息,做到電子化、集中化、及時化;同時,要加快不發達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全國徵信系統信息,實現信息聯網共享,滿足銀行放貸審核的需要。在建立全社會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檔案的基礎上,各銀行還應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制定具體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以此作為放貸的基本標准,使之從源頭上發揮防範消費貸款風險的作用。譬如,可以建立信用風險評分系統,通過給個人信用打分,嚴格劃分客戶的信用等級。首先對消費信貸的授信對象進行信用評分;然後再根據消費信貸對象的信用記錄、消費信貸的擔保方式、消費信貸項目等方面的情況對消費信貸授信對象的信用評分進行調整,得出該筆消費信貸業務的信用評分,確定其風險等級;對個人的還款意願、還款能力進行預測,為最後的決策作依據。
3、完善銀行內部信貸風險管理體系
必須嚴肅信貸紀律,責任明確到位,一旦出現問題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貸前要嚴把信貸入口,有規劃地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嚴格規范各環節操作流程。在審核貸款申請時,主要側重考慮以下幾個因素:個人信用記錄、個人負債比率、個人保險等。抵押擔保並非萬全之策,抵押品也存在風險,要明辨借款人的實際收入水平。貸中,進一步明確各操作崗位的關鍵所在,規范操作,做到任務、許可權和責任的統一。貸後,從跟蹤、監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加強貸款後的定期或不定期跟蹤監控。貸款發放後,銀行要密切關注客戶的還款動態,當有拖延現象時,及時找出原因並採取措施。對於具有還款能力而故意不還者,從信函通知到口頭通知、加收逾期貸款罰息,直至處理抵押物甚至訴諸法律。對於多次惡意拖欠貸款者,要將其列入「黑名單」,加大追討力度,並拒絕再度貸款。對於貸款到期潛逃和下落不明的借款者,應提請公安等有關部門協助查尋。
③ 風險管理行業的現狀與前景
風險管理行業的現狀與前景
金融近日,金融法律行為研究會會長、前建設銀行副行長兼首席風險官朱小黃博士在「亞洲金融合作聯盟第二屆銀行風險管理論壇——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構建與創新」上發表了主題為「中國金融風險管理十年和未來」的演講,針對中國金融業未來十年可能存在的風險做出了預警。
朱小黃認為,中國經濟已進入平緩發展速度的「新常態」,去庫存、去產能、去杠桿、補短板、降成本的經濟政策著力於供給側的改造轉型,也符合目前的經濟實際。
兩大宏觀經濟結構性矛盾逐漸呈現,經濟基本面的走向估計有待觀察
朱小黃表示,第一個矛盾為在經濟結構調整過程中,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比例失衡:截至2014年末,我國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比例為20.58,已超過最優比例,接近於警戒線水平。同時目前,我國的虛擬經濟規模超過實體經濟發展的需要,已經對提升全要素生產率產生負面效應。因此,建議提高金融機構和資本市場的准入條件。保證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發展的步伐協調,避免流動性過多滯留在虛擬經濟領域,要精準、高效地將資金引導至實體經濟領域。
第二個矛盾是儲蓄率太高:相比之下,美國儲蓄率為5%,而我國為55%。以投資拉動為主的發展紅利(如人口紅利、環境紅利、資源紅利等)已經消耗殆盡。此外,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
要真正解決這兩個經濟矛盾,只能進行實體減稅,以消費金融推動發展,從而消化風險。
④ 消費金融風險控制一般選用哪種風控系統比較好
消費金融風險控制系統應具備以下三點:
1、貸前審核
個人/企業基本信息檢查、不良信息掃描/關聯人不良、多平台借貸申請/負債檢測、識別團隊騙貸/機構代辦、針對性專家風控模型
2、貸中復查
用戶的多維度數據、貸中風險預警
3、貸後監控
信息惡化監控、借新還舊監控、借款人常用地監控
市面上比較好的有:智金工、互融雲、長亮等
這里引用一下智金工科技的風險管理系統介紹:
(1)面向業務需求的變化
風險管理系統充分考慮風控業務支持的靈活性,通過規則引擎和工作流引擎能夠支持業務過程及風險控制策略的持續改進。
(2)集成與整合
風險管理系統全面考慮企業應用系統環境中的集成需求,在內聚豐富的風險控制管理功能的同時,以高內聚低耦合的形式與其它的業務系統無縫集成。
(3)可管理性
風險管理系統提供了面向系統維護任務的管理功能,如:系統資源監控、性能分析、日誌管理、許可權管理、作業調度、決策引擎等;通過系統報表模塊提供了豐富的面向業務處理的管理功能,如:統計分析、績效考核、數據分析等。
(4)開放性
風險管理系統採用開放技術,具有操作系統無關性(支持Unix/Linux等)、資料庫無關性(支持Mysql、Oracle、DB2、SQLServer等)、標准化的J2EE企業應用技術架構(支持WebSphere、WebLogic)等開放特性。
(5)安全性
作為面向消費性信貸風險控制業務的應用系統,系統採用完整的安全機制設計,保證用戶業務在可靠的環境中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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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風險管理問題 1當前國內外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面臨的主要風險 2 我國金融業尤其是銀行業風險管理現狀。
國內銀行業急需加強操作風險管理
離中行黑龍江河松街支行巨額存款失竊案曝光一年後,同屬於中行黑龍江分行的中行四馬路支行再曝巨額資金失竊案。該案至今尚有4億多元人民幣不知去向。據報道,自2003年3月起,集賢縣富強糧油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朱德全先後以各種名義,從四馬路支行盜用承兌匯票96張,滾動金額達9.146億元,其中56張貼現後、兌付期之前以現金償還;其餘匯票貼現金額達4.325億元。也就是說,至今尚有4億多元人民幣不知去向。
一般來說,銀行承兌匯票,是指由企業出票人簽發的、委託銀行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承兌匯票被盜後,持票人即可在其他銀行貼現竊取資金,而開出匯票的承兌行必須承擔承兌義務。因此在銀行系統內部,銀行承兌匯票向來視同現金管理,其出票、貼現和承兌,在一家銀行內部和銀行之間都有著嚴格的監管和復核系統。然而,四馬路支行先後開出的96張承兌匯票卻如隱形一般,從容擺脫了內外監管,安然無恙地體外循環長達兩年之久。更令人拍案驚奇的是,所有參與這一巨案策劃組織的,均是當地土生土長的銀行基層支行負責人和私營業主
而從四馬路支行盜用承兌匯票的大案來看,一方面說明,目前國有銀行的改革與重組正在發揮著一定的作用,長期隱藏於監管死角的罪犯們已無所遁形。另一方面也說明了在以往的銀行風險管理工作中,市場風險與信用風險較為受到重視,也有相應成熟的風險管理技術,但金融機構對操作風險的認識與管理卻相當不足,也沒有引起銀行業及監管當局足夠的重視。
所謂的操作風險就是指由於內部程序、人員、系統的不完善或失誤及外部事件造成損失的風險。操作風險的管理包括對銀行業務運作中各個操作環節制定相應的政策、規章制度、操作規范,對這些政策、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事故調查、危機處理等相應的管理和保障措施。巴塞爾委員會曾發布了管理與監督操作風險的指導性文件,該文件提出了操作風險管理的基本原則和管理基本方法。
而四馬路支行盜用承兌匯票的大案也就是一項嚴重的操作風險大案。國內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不僅復雜程度不高,而且業務流程都有嚴格規則與程序,但是由於國內銀行缺乏健全的內部控制機制,所面臨的操作風險卻很大,一些表面上是其他風險造成的損失,從根本上是由於內部程序、人員、系統的不完善或失誤造成。四馬路支行的事件就是如此。
比如,按照現行國內使用承兌匯票的規定,空白銀行承兌匯票在分行一級進行保管,像中國銀行四馬路支行這樣的基層行,只能根據使用量到分行去申領,且申領必須填報要求出票的客戶情況以及使用目的。同時,針對前來貼現的匯票,貼現行必須仔細查詢,與出票行確認其真實性;針對大面額匯票(100萬元以上者),還需要到出票行實地復核。經過層層設防,虛假或盜用銀行匯票的情形很容易被拆穿。但是,在四馬路支行案中,這一系列監控措施一一被繞過,這當然與銀行內部人士的合謀有關。
就目前的情況而言,國內商業銀行對操作風險的認識與管理還處於十分低級的水平,國內銀行對操作風險管理措施與監管基本上還是停留在紙面上,缺乏健全的風險文化和有效的規章制度來保障有效監管得以進行。
因此,從四馬路支行案件的來看,要減少國內銀行業諸如此類的操作風險,就得先從完善落實風險文化,提高內部監管能力,規范操作流程,提高操作人員的業務水平與道德水平入手。特別應在建立便捷、完善、能控制風險的信息系統基礎上優化業務流程和風險管理模式,加強內外審計,把內部控制與外部監督有機結合起來,並應該把現代操作風險管理技術量化,建立風險指標體系,用來表徵某些業務操作風險的大小,從而為進行有效的操作風險管理提供科學的依據。國內銀行改革任重而道遠,如何來防範操作風險同樣是一項艱巨的任務。
⑥ 如何提升在消費金融行業的風險管理能力
建立電子合同保全系統,引入司法,公證,仲裁等機構,可以有效制約消費金融里回面違約,信答用的負作用,借款人在借款的同時,看到司法效力和公證書,會更加的對於債務的責任感。我國個人徵信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期許現在完善是不現實的,只有更加優化平台與外部合作才能在國家監管要求下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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