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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能吸引域外金融機構

發布時間:2022-12-08 03:43:41

Ⅰ 服貿會金融服務專題展亮點紛呈 金融機構助力「六穩」「六保」各顯身手

作為2020年服貿會八大專題展之一,金融服務專題展吸引了150餘家國內外金融機構參加線上線下展覽。在展會上,三大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就落實「六穩」「六保」要求、增加金融精準供給、助力外貿基本盤穩定、發力金融 科技 等各顯身手,充分展現了中國金融業服務保障經濟發展的強大力量。

為企業復工復產按下「加速鍵」

在展會上,各家金融機構圍繞提升融資可得性、降低融資成本等,紛紛曬出助企「成績單」。

政策性銀行顯擔當,夯實製造業根基。進出口銀行設置的落實「六穩」「六保」要求板塊顯示,該行聚焦製造業貸款投放,設立了首期500億元專項紓困資金。截至今年6月末,該行製造業貸款余額較年初增長12.23%,納入紓困名單企業過百家,投放紓困資金超過200億元。

國有大行充分發揮「頭雁」作用,助力企業復工復產。此次展會上,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專門設置了「同心抗疫」專區,展示該行支持實體經濟、服務「六穩」「六保」大局的一系列舉措和成果。今年上半年,該行累計為製造業、基礎設施項目、民營企業等客戶投放貸款2253億元,並持續向小微企業減費讓利。截至6月末,該行新發放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年利率較年初下降51個基點,累計減免小微企業利息0.77億元,減免評估、保險等費用1000餘萬元。

「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更應該通過股權投資的方式加以解決。在這方面,信託具備一定優勢。」光大信託黨委書記、董事長閆桂軍表示,目前光大信託正在創設天使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高 科技 企業的孵化基金等,希望以此幫助中小微企業解決融資「痛點」。

跨境金融助外貿企業「出海」

2019年末,建設銀行率先推出「全球撮合家」智能撮合平台,支持跨境項目、服務和商品的商機發布及精準匹配。今年年初突發疫情,「全球撮合家」大展身手。建行北京市分行通過該平台發布了713家注冊企業的各類進出口信息1690條,成功撮合海外急需的防疫物資848萬件、交易金額超過1億元。此外,還配套提供支付、結算等在內的一攬子綜合化金融服務解決方案,幫助企業擴展全球「朋友圈」,穩定外貿增長。

跨境服務是中國銀行的「金字招牌」。在本屆展會上,參觀者可以近距離了解中行跨境金融業務的優勢與特色。對於資金壓力大、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小微外貿企業,中行跨境撮合服務通過構建全球中小企業投資合作與交流的信息化平台,解決了中小企業引進技術或出口產品銷路等問題,幫助中小企業更好地走向國際,融入全球價值鏈。

為助力外貿企業探尋轉型升級新路徑、新模式,金融機構使出了「十八般武藝」。在本次展會上,金融機構展出的跨境金融業務吸引觀眾駐足觀看。

在展會現場,交通銀行全景式展示了該行近200項跨境金融產品、創新方案和亮點服務。其中,「交銀跨境e金融」為涉外企業創新打造了一站式跨境金融旗艦平台。該行相關負責人表示,與同業電子平台相比,「交銀跨境e金融」除了一般網銀功能外,還集成了離岸業務、自貿區業務,平台還為進出口貿易、跨境投融資、自貿區、境外企業四大類客群設立了通道。

為解決單據流轉慢、虛假貿易背景難甄別、信息不對稱等業務「痛點」,工商銀行搭建了全國自貿區首個基於多式聯運「一單制」的跨境貿易區塊鏈平台,實現了物流、銀行、企業等多方數據共享和互信互認,全流程監控跨境貿易,為支持中小企業普惠融資發揮了積極作用。

科技 架起金融服務「高速路」

科技 感、未來感、互動感,這是來自現場觀眾的切身感受。在本次展會上,人工智慧、虛擬現實、區塊鏈等技術不再是「高大上」的概念,LED視頻、多媒體互動、VR展示等多元化呈現方式,讓觀眾獲得沉浸式金融服務新體驗。工行、農行、中行、建行、交行等國有大行以及螞蟻金服、騰訊、京東數科等眾多金融 科技 企業同台亮相,盡顯助企紓困的 科技 力量。

在「 科技 引領金融服務創新」板塊,北京銀行展示了其特色產品「京信鏈」。該供應鏈產品在金融線上化、數字化、場景化等方面的創新,滿足了企業「無接觸」的融資需求,以金融 科技 手段推動「穩企業保就業」切實落地。

交通銀行「智慧金服平台」通過「金融+場景」孵化,快速推出物業管家、醫葯管家、養老管家、宗教管家、智慧園區、收費管家等20餘種互聯網行業金融產品,上線各類對公客戶突破4000家。建設生物識別平台,將人臉、指紋、聲紋等多模認證手段接入120多個業務場景。

進出口銀行則結合大數據創新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並針對小微企業聚集的開發區、外貿綜合服務平台, 探索 設計直貸類產品,不斷擴展小微企業直貸業務試點。截至2020年6月末,該行小微企業轉貸款余額較年初增加432億元,惠及企業4.6萬余戶;年內新發放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和小微企業終端用款利率實現「雙下降」。

金融 科技 的深度應用也讓全球金融市場更加緊密結合。「金融 科技 的發展推動了金融開放,金融業應在服務貿易領域縱橫深耕,培育中國金融服務貿易的國際競爭優勢。」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霍學文表示,未來,充分發揮金融 科技 在跨境金融服務中的作用,將促進全球金融市場的互聯互通。

Ⅱ 陸家嘴金融貿易區管委會的部門職能

1、 協助黨工委、管委會領導綜合協調、處理政務和日常事務;
2、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籌備和安排;負責黨工委、管委會重要工作會議有關文稿的起草工作,協調領導公務活動及機關重要活動;
3、負責擬定辦公室工作預案;
4、負責以黨工委、管委會名義對外聯絡的協調工作;
5、負責以黨工委、管委會名義上報、下發文件的核稿等文秘工作;負責信息綜合工作和對外宣傳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工作建議和意見;
6、指導、協調信息化工作;負責文書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7、負責督查和綜合反饋上級機關和領導的重要部署、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
8、負責人大代表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和審核工作;
9、負責黨工委、管委會財務的綜合管理和協調工作;
10、負責黨工委、管委會辦公用房、辦公環境、行政接待、住房分配以及國有資產管理,協調車輛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
11、負責修訂黨工委、管委會內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12、負責黨工委、管委會法制、信訪工作的業務指導。完成黨工委、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依據新區金融發展規劃,在區域內細化操作流程並實施;
2、運用各種措施吸引國內外金融機構集聚金融貿易區;
3、負責調研區域內金融、航運企業狀況和發展需求,協調相關部門解決,提高為企業服務的針對性;
4、負責構建區域內適合金融、航運產業發展的生態環境並進行機制創新;
5、負責推進區域內金融、航運企業聯席會議機制,促進金融、航運類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企業與政府的溝通和交流
6、負責區域內金融航運企業的招商引資工作;
7、協調陸家嘴人才金港工作;
8、協助重點企業,做好人才引進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根據國家和本市經濟發展戰略與城市總體規劃,會同新區規土局共同編制陸家嘴金融貿易區內控制性詳細規劃,並修改完善; 2、根據已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負責核發各類規劃許可(包括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含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含臨時>及零星工程規劃許可等);
3、負責做好與規劃審批相對應的管理和協調工作,配合做好來信來訪工作;
4、負責開發區域內土地利用計劃編制的申報統籌工作,以及土地利用計劃批准後的推進落實;
5、根據《浦東新區原帶征土地利用管理辦法》(浦府【2006】284號),負責對開發區域內的原帶征土地實施管理,並辦理臨時用地的審批;
6、在管委會投資管理許可權內,負責建設項目報建、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批、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
7、負責行使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的職能;
8、負責開發區內除系統性、全區性的市政項目外的市政工程審批;
9、負責園區內環境保護管理、環境應急處置、信訪處理、環境統計工作;
10、配合和負責市、區重大項目及區域內有關項目推進和協調;
11、在管委會投資管理許可權內,負責建設項目行使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竣工驗收及試生產(或試運轉)的審批;
12、負責原由功能區承擔的市政建設、舊區改造等已立項財力項目建設和相關管理;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本區域內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等研究編制。
2、負責組織編制區域經濟形態的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和階段性實施計劃,全面監督區域經濟發展狀況;
3、負責制定和實施所管區域招商引資財政及其他扶持政策,對招商引資專項補貼資金實施計劃管理,重大招商項目的跟蹤、協調與服務;
4、負責行使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和貿易管理職能;
5、負責行使商業分級管理職能;對區域內的工業、商業、旅遊會展業、專業服務業實行行業分級管理;
6、負責行使企業服務管理職能;
7、負責行使安全生產監察管理職能;
8、負責區域內企業享受市級以上層面各類財政扶持政策的初審和轉報,負責區域內各類企業區級財政扶持政策的資格認定和補貼撥付;
9、與新區總體財力安排相銜接,負責對使用自有財力資金安排的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審批。
10、受理、核准、備案區域內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對需報市和國家發改委核准、備案的項目,以管委會名義函請新區發改委轉報。
11、負責新區規定許可權內的社會資金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核准、備案; 1、負責對金融城范圍內軟硬體環境優化方案的制定和推進;
2、做好金融城區域內金融生態文化的培育和發展;
3、負責落實金融城范圍內實事工程的組織實施和推進工作;
4、負責金融城范圍內各類節慶項目的推進和落實;
5、負責金融城范圍內的商業配套設施優化的調研和完善;
6、負責對金融城范圍內各類社會組織的協調和組織工作;
7、以相關職能部門為主,配合做好開發區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
8、以街道為主,配合做好社會管理事務;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Ⅲ 金融風險如何跨市場跨領域跨區域傳播

1、就是要高度重視金融風險。較大的金融風險雖然得到控制,但仍存在不少隱患,尤其是缺乏有效的金融風險跨機構、跨領域、跨市場傳導的阻斷機制。目前,企業的資金來源普遍是多方面、多渠道、多市場的。如果企業在債券市場或信託產品出現違約,企業的其他相關債務就會因為交叉違約問題而受到金融機構的高度關注,很容易形成全機構收緊貸款的局面。不少企業資產狀況良好,部分貸款投資項目建設相對順利,但交叉違約導致融資緊張收縮,這也是很多企業融資難或信用依然緊張的原因.對此,監管仍需出台一些政策,有效阻斷不同風險,預防感染。
2、是未來需要密切關注國際收支的變化。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作為宏觀目標,要保持國際收支基本穩定。但是,我們可以看到,國際收支出現了明顯的變化,過去的巨額雙順差正在減少。
3、過去,國家為應對經濟下行,出台了多項政策、指導和要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要讓效果持續下去,還需要從制度層面和機制層面來完善政策。例如,針對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成本高的問題,政府工作報告明確要求,今年大型商業銀行貸款增速不低於30%,融資成本必須減少。作為金融機構,我們肯定會全面落實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要求,但要長期支持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還需要深化體制機制改革。例如,在風險承受能力方面,除了提高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的承受能力外,監管部門還應調整對金融機構風險承受能力的要求。同時,要更好地發揮價格的作用,使價格能夠覆蓋風險。只有建立這些體制機制,更加市場化運作,我認為金融機構才會以支持民營小微企業為己任,努力做好。
拓展資料:
1、金融風險是指與金融相關的風險,如金融市場風險、金融產品風險、金融機構風險等,金融機構風險的後果往往超過其自身的影響。 金融機構在特定金融交易中的風險可能對金融機構的生存構成威脅; 特定金融機構因管理不善導致危機,可能對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運行構成威脅; 一旦發生系統性風險,金融體系失靈,勢必導致整個社會經濟秩序混亂,甚至引發嚴重的政治危機。
2、基本特徵,金融風險的基本特徵如下:不確定性:難以提前充分掌握影響金融風險的因素。相關性:金融機構經營的商品貨幣的特殊性決定了金融機構與經濟和社會的關系密切。高杠桿:金融企業負債率高,財務杠桿大,負外部性大。此外,金融工具創新和衍生金融工具也伴隨著高金融風險。傳染性:金融機構承擔中介職能,分離原始借貸的對應關系。這個中介網路中任何一方的風險都可能影響其他方面,甚至是行業和區域的金融風險,從而導致金融危機。
3、金融風險可分為市場風險、制度風險、制度風險等,但中國最大的風險來自於傳統制度的影響和監管失靈導致的違規行為。由於長期積累的體制機制因素,包括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國有企業建設資金過度依賴銀行貸款,銀行信貸資金是金融性的;此外,金融機構內部管理不善,產生巨額不良債權,導致金融資產質量低下。我國證券期貨市場運行不規范,擾亂了正常秩序,出現了大量違法違規行為。一些證券機構和企業(包括上市公司)與少數銀行機構勾結,牟取暴利,將股市的投機風險引入銀行體系;部分企業和金融機構規避國家監管,違規開展境外期貨交易,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上市公司不規范,甚至成為脫貧攻堅的手段。

Ⅳ 廣西出台30條措施加快建設面向東盟金融開放門戶

支持南寧市打造中國—東盟金融城,打造投資大廈、基金大廈、保險產業園等金融特色樓宇和特殊功能區;選取南寧等4個試點地區創建各具特色的保險創新示範區……從自治區政府新聞辦6月18日在南寧召開的解讀《加快建設面向東盟的金融開放門戶若干措施》新聞發布會上傳出多項利好政策。

發布會透露,30條措施「干貨」獎勵力度大、受益范圍廣,包括落戶獎勵、改革獎勵、創新獎勵、業務補助、費用補貼等實實在在的支持,將為首府南寧打造中國—東盟金融城、建設面向東盟的金融開放門戶核心區注入新的活力和動力。

1

持牌類金融機構落戶最高獎6000萬元

《若干措施》中明確,鼓勵優質金融要素集聚。主要包括吸引各類機構入駐,根據機構類別、級別、實繳注冊資本等方面情況給予相應的落戶獎勵。其中,對持牌類金融機構落戶獎勵最高達6000萬元,對金融中後台服務機構落戶獎勵最高達2000萬元並給予電價優惠支持政策,對新型金融機構落戶獎勵最高達1000萬元,對股權投資機構、金融科技機構落戶獎勵最高達500萬元。

自治區財政廳根據金融開放門戶建設需要和自治區財力情況,設立了金融開放門戶建設資金,專項用於引進金融機構、支持金融創新、強化金融基礎設施、吸引優秀金融人才、建設金融智庫等金融業改革開放發展事項。2020年,自治區財政安排了1億元金融開放門戶建設資金,啟動金融智庫建設,開展「壯美廣西·金融雲」信息項目,支持在國內外舉辦招商推介活動,積極推進廣西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對外開放合作。

《若干措施》印發後,自治區財政將持續做好資金保障工作,在金融優質要素引進、跨境金融服務創新、區域重大金融改革、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等方面給予激勵和獎補,獎勵金額最高達6000萬元,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撬動作用,將更多的金融機構、資源、平台和人才聚集廣西。

2

支持創建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示範區

近年來,廣西綠色金融發展較快。2020年一季度末,全區綠色貸款余額達2381.4億元,涵蓋節能環保、新能源、綠色農業、污水處理等各個領域。5月25日,南寧、柳州、桂林、賀州等4個設區市確定為廣西首批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示範區創建城市,標志著廣西綠色金融改革創新邁出關鍵性的一步。

為支持示範區發展,這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點。支持南寧、柳州、桂林、賀州等設區市創建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示範區,對年度考核評為第一名的設區市,次年給予財政獎補資金800萬元。」通過考核和獎補的激勵機制,鼓勵示範區創新出更多綠色金融產品,打造出更多典型模式和案例,切實發揮綠色金融在促進綠色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轉型升級中的作用,形成示範引領效應。

3

加強保障吸引優秀金融人才集聚

《若干措施》中還提到,廣西將著力健全引才育才機制,積極爭取從中央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總部、東部地區選派高端金融人才來桂掛職或任職,在住房、交通、相關待遇等方面加強保障。在加強金融人才建設方面,廣西將進一步出台更為具體的配套政策,包括金融人才「領航」計劃實施方案、金融人才「英才」計劃實施方案、金融人才「遠航」計劃實施方案以及高層次金融人才項目團隊引進補助方案等。

廣西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建立與金融開放門戶發展方向相適應,以高層次人才為引領,專業人才為主體,結構優化、梯次銜接、素質優良的金融人才隊伍;基本形成符合金融人才成長規律、利於金融人才使用發展的體制機制;基本建成集聚效應明顯、市場機制靈活、組織保障完善、開放流動的區域性金融人才中心。

Ⅳ 我國政策性金融的資源來源有那些

我國政策性銀行自1994年成立以來,在調整生產力結構、優化資源配置、彌補市場經濟缺陷、促進經濟協調運行等方面發揮了不可磨滅的作用,基本上達到了設立的目的。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如何對政策性銀行進行改革,完善其運行機制,以便更有效地發揮其作用是急需研究的問題。 一、政策性金融產生的理論基礎和經濟基礎 政策性金融,是在一國政府支持下,以國家信用為基礎,運用各種特殊的融資手段,嚴格按照國家法規限定的業務范圍、經營對象,以優惠性存貸利率,直接或間接為貫徹、配合國家特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而進行的一種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它是一切規范意義上的政策性貸款,一切帶有特定政策性意向的存款、投資、擔保、貼現、信用保險、存款保險、利息補貼等一系列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的總稱。 政策性金融在當今世界各國的普遍存在有其深刻的經濟學理論基礎。這不僅因為市場機制本身有其作用的邊界,而且若干非經濟因素也使市場機制產生許多失效的現象,即所謂的「市場失靈」。作為現代市場經濟資源配置的主要途徑之一的金融市場在調節金融資源的配置中,由於金融市場的不充分競爭和金融機構本身的特性,導致不能有效地配置金融資源,即亦存在著「金融市場失靈」。對於金融資源配置中市場機制失靈的問題,就需要政府通過創立政策性金融機構來校正,以實現社會資源配置的經濟有效性和社會合理性的有機統一。 因此,政策性金融機制並不是完全同市場機制相反的行政機制,它具有財政「無償撥付」和金融「有償借貸」的雙重性,是兩者的巧妙結合而不是簡單加總。盡管隨著各國經濟與社會向更高層次發展,政策性金融的種類、業務方式和運行范圍與領域可能有種種變化,但它的基本機制與功能將長久存在並發揮作用。市場經濟金融最發達的美國,將其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法定為永久性機構,正是從長期實踐中深思熟慮的結果。 二、我國政策性金融的功能評價 我國政策性銀行幾年來的實踐表在國務院的領導下,按照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及區域發展政策,逐步完善了籌融資機制,加大了對國家基本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資本性貨物出口的貸款支持,合理調整了信貸結構,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範和化解了金融風險,促進了國民經濟發展。 政策性金融機構不以國家權力代表的身份出現,在法律地位上沒有任何操縱、干預商業性金融機構的特權,而是作為與商業性金融機構一樣的平等主體參與產業融資活動。它不以盈利或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經營風險大、資產流動性差的特點使其具有不同於商業銀行的多種功能: (一)政策性功能 主要表現在政策性銀行是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為基本出發點,通常以優惠的利率水平、貸款期限和融資條件對國家政策支持發展的產業和地區提供資金支持。這特別表現在基礎產業和農業方面,農業是任何國家的基礎性產業,更是弱質性產業,因而需要政府直接的財政補貼和政策性金融的大力支持,但由於發展中國家財力所限,支持力度有限,只有發達國家的政策性金融可以給農業以直接的強有力的扶植與推進。而在發展中國家,政府則通過開發性的政策性金融對其國民經濟的基礎性產業和戰略性產業給予巨額的、持續性的、強大的直接信貸扶植。在這些領域,政策性金融就發揮主體或主導性功能,而不僅是補充商業性金融的不足或糾正某些偏差。 (二)誘導性功能 指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投放,導致間接地吸引商業性金融機構從事符合政策意圖或國家長遠發展戰略目標的高風險新興產業或重點產業的放款,充分發揮其首倡性、引導性功能,從而對政策扶植項目的投資形成一種乘數效應,達到以較少的資金推動更多的資金投入需要扶持的領域和項目的目的。一般說來,政策性金融機構對處於成長前期、發展前途不明的重點產業先行投資,表明了政府對這些部門的扶持意向,從而增強了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投資信心。當商業性金融機構對某一產業的投資熱情高漲後,政策性金融機構就逐漸減少其投資份額,把該投資領域讓給商業性金融機構,轉而扶持別的行業,形成一種政策性金融對商業性金融投資取向的倡導和誘導機制。政策性金融機構通過發揮這種「領頭羊」的作用,促進了國家產業政策的順利實施,提高了整個社會的投資效益。在一般情況下,某一項目政策性投資只佔20%-30%,並且大部分行業對政策性資金的依存度會隨時間的推移而由高向低逐漸下降,這就形成一種政策性金融對商業性金融資金運用方向和規模的誘導機制。 (三)區域經濟梯度整合的功能 政策性金融以政府賦予的區域調控職能為「天職」,根據生產力的梯度分布,把區域信貸政策和產業傾斜政策結合起來,配合政府進行梯度整合,從而有效調動經濟資源,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這主要是在商業性金融完全按照市場機制將金融資源從低利產業、地區配置到高利產業、地區的情形下,從微觀和效率的角度看,這種逐利是合理或有效的。但從宏觀經濟運行和社會合理性角度看則會帶來產業結構和地區結構的失衡。而政策性金融正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貫徹政府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戰略等宏觀經濟調控措施的必要工具。政策性金融的主要活動領域,例如農業、中小企業、某些基礎性產業以及邊遠落後的地區和行業,正是商業性金融不願或不予選擇的領域,政策性融資活動對這些領域的正常發展,特別是對產業結構調整、地區均衡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這也是我國西部大開發戰略中政策性銀行的主要功能之一。 (四)補充性功能 政策性金融機構主要承擔商業性金融機構無力或不願承擔的長期資金信貸業務,主要是補充完善商業性金融機構的功能。這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對技術、市場風險較高的領域進行引導補充性投資,對投資回收期過長的項目及低收益的基礎設施補充投資;另一方面,直接對風險企業、低收益企業、低資信企業融資,間接地對企業信用形成擔保,以引導商業性金融機構對其融資。 三、我國政策性金融的現狀、問題與完善思路 我國的政策性銀行運行以來,較好地完成了原定目標,政策性銀行的貸款余額佔全國金融機構貸款額的比例穩定在 10%以上,達萬億元。這對我國國有專業銀行轉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調節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促進產業結構優化、乃至適應「西部大開發」戰略和加入 WTO都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於其成立時間短、經驗不足,在自身經營管理和外部經營環境方面都還存在許多問題,影響其功能的有效發揮。 (一)我國政策性銀行目前存在的問題 1.內部經營機制不健全,潛在風險嚴重。 政策性銀行一方面強調資金的來源與運用都是有償的,需要實現自我循環;另一方面,還要體現政策性功能,其貸款投向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扶持那些商業性金融不願貸款、經濟效益差而社會效益好、貸款回收期長的項目。這種天然的矛盾性導致政策性銀行不得不傾向於政策性貸款一邊,忽視了盈利性。加之與政府及其部門的關系不規范,缺乏經營經驗,對放出的款項監管力度不夠,而且因為有財政的支持,責權利不明確,貸款隨意性較大,對款項回收的力度不強。這些都不可避免地造成政策性銀行信貸資產質量的低下、潛在的金融風險日趨嚴重的現實。如農發行在1997年凈虧損25億元,1998年在財政補貼156億元的情況下僅盈利1億元。 2.資產負債關系失衡,資金來源渠道單一,期限結構、利率結構不合理,成本較高。 在中央財政財力有限,資本金遲遲不能到位的情況下,政策性銀行主要是通過向中央銀行融資和發行金融債券來滿足其資金需求。有關數字表明,我國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主要的單一融資渠道籌資占其全部資金來源的80%以上,並有逐步擴大的趨勢,這加大了對中央銀行基礎貨幣的倒逼機制,影響貨幣政策的獨立性、有效性;金融債券的大規模發行不但增加了籌資成本,而且嚴重製約了資金的長期使用,最終不得不陷入發新債還舊債的境地。 3.委託代理制度弊端頗多。 從我國政策性銀行業務運營的現狀看,由於沒有分支機構或分支機構尚未建立,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其業務將委託商業性金融機構代辦。但這種委託代理制度由於雙方在經營目標、經營宗旨、核算體系、財務管理制度上都存在根本的區別,而雙方間的具體職責、許可權、違約的法律責任等方面又沒有具體明確的規定,結果無法形成直接的信貸經濟約束,致使信貸資產質量難以保證,形成較大的體制性風險。主要表現在:委託代理關系缺乏競爭性和選擇性,客觀上存在代理行「漫不經心」,輕率放貸等現象,使政策性銀行信貸資產的質量大受影響;政策性銀行的資金嚴重漏損,時常被代理行和其他相關單位擠占挪用;由於結算傳遞渠道梗阻,各政策性銀行總行對系統內各地區之間資金的調度能力較低,資金閑置和資金匱乏並存、拆入資金與拆出資金並存,使政策性銀行資金流動性較差,利用效率較低。 4.從外部經營環境來看,政策性銀行的經營缺乏法律保障。 由於政策性銀行業務活動的特殊性,許多國家都通過立法的形式對政策性銀行的資金來源渠道、資金運用方式和與社會各方面的關系做出明確規定,而我國至今連一般性的政策性銀行法規都沒有,使得政策性銀行的經營活動缺乏法律依據。無論是內部經營管理,還是外部關系的協調,都處於一種進退失據的狀態。隨意干預、變更政策性銀行經營活動的事情時有發生,政策性銀行自身的「尋租」、逐利等異化行為也屢見不鮮。 (二)我國政策性銀行改革和完善思路 1.明確定位政策性金融,完善其內部經營機制。 政策性金融既具有財政的特性,又具有金融的特徵。其財政性表現為,財政必須為其提供資金或是為其尋求資金創造條件,政府必須在其中起主導作用,政策性銀行必須按國家的產業政策從事業務活動,不以盈利為目的;其金融性表現為,資金來源中負債較多,資金運用是有償的,須還本付息,並有一定收益。因此,既不能把政策性銀行當作第二財政,隨意擴大業務范圍,不計成本,不求效益,又不能允許其經營商業性業務,與商業性金融機構爭市場、爭業務。只有從理論上明確政策性金融的實質,才能在實踐中把握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和財政投資的界限,避免相互串位,為政策性金融的運行造就一個良好的理論基礎。 2.拓寬籌資渠道,優化負債結構。 財政部門要量力而行,根據每年實際撥付給政策性銀行的資本金或補貼退稅額來確定政府對政策性銀行的核定任務數,給政策性銀行一定的自主權,增加其籌資渠道。如借鑒日本經驗,開發郵政儲蓄存款、基金融資等渠道,加大向國外籌集政府優惠貸款的力度,研究面向社會公眾發債的可行性。提高政策性銀行內部或行際之間調撥資金的流動性,挖掘內部資金潛力,減小利息負擔。由於財政撥付資本金數額巨大、穩定、且無償付紅利或股息的後顧之憂,因此要建立財政撥付資本金的固定化、合法化機制,這是最主要的低成本資金來源。 3.完善既有政策性銀行的組織機構體系,改革委託代理制度。 政策性銀行要能有效運轉,需要具備完善的組織機構體系。一是改變過去那種認為政策性銀行無需設立分支機構的想法,要明確是否設立分支機構,應視業務發展的情況和需要而定,本著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立或撤並。二是改變由政府指定代理行的做法,引入競爭、擇優機制,通過競標決定代理行,同時制定相應的代理規則,嚴格規定代理行的資格和條件以及授受雙方的權利、責任等事項。只有這樣,才能提高委託質量,降低委託費用,消除「尋租」現象。 4.盡快組建國民經濟發展不可缺少的新的政策性金融機構。 目前我國一些急需政策性金融介入的領域和部門尚沒有專門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如中小企業金融機構,環境銀行,政策性保險公司,政策性住宅金融機構,科技開發銀行等等。對於這些極具開發價值、風險較大、期限較長、經濟發展必需的項目,政策性金融應積極承擔起政策性的義務,在這些領域內建立政策性銀行,完善政策性金融體系。 5.制定政策性金融法規。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政策性銀行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產物和特殊的市場主體,必須將其全部經營活動納入法制化軌道。在規范政策性銀行經營行為的同時,明確界定其與政府、央行、商行、企業等各方面的關系,擺脫外部主體超越法規的干預,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障資產的安全。有關法規應包括兩個層次:一是國家制定的政策性金融機構法,如《中國進出口銀行法》、《國家開發銀行法》等等。二是各類政策性金融機構或主管部門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這類法規是國家專門法的補充和具體化,如貸款項目評估辦法、貸款審批收放程序、貸款風險防範和管理辦法、委託代理機構資格和職責規定等等。

滿意請採納

Ⅵ 金融機構應對自身自身金融業務及營銷渠道按照什麼原則

原則:

(1)客戶導向原則。企業欲求發展,必須將市場客戶要求放在第一位,建立客戶導向的經營思想。這需要通過周密細致的市場調查研究,不僅要提供符合消費者需求的產品,同時還必須使營銷渠道為目標消費者的購買提供方便,滿足消費者在購買時間,地點以及售後服務上的需求。

(2)最大效率原則。企業選擇合適的渠道模式,目的在於提高流通的效率,不斷降低流通過程中的費用,使分銷網路的各個階段、各個環節、各個流程的費用合理化。這能夠降低產品成本,取得市場競爭優勢並獲得最大化的效益;

(3)發揮企業優勢的原則。企業在選擇分銷渠道時,要注意發揮自己的特長,確保在市場競爭中的優勢地位。現代市場經濟的競爭早已是整個規劃的綜合性網路的整體競爭。

企業依據自己的特長,選擇合適的渠道網路模式,能夠達到最佳的經濟效應和良好的客戶反應。同時企業也要注意通過發揮自身優勢來保證渠道成員的合作,貫徹企業自身的戰略方針與政策。

(6)如何能吸引域外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影響因素:

(1)目標市場。

目標市場的狀況如何,是影響企業營銷渠道選擇的重要因素,是企業營銷渠道決策的主要依據之一。市場因素主要包括:目標市場范圍的大小及潛在需求量,市場的集中與分散程度,顧客的購買特點,市場競爭狀況等。

(2)商品因素。

由於各種商品的自然屬性、用途等不同,其採用的營銷渠道也不相同。主要包括:商品的性質,商品的時尚性,商品的標准化程度和服務,商品價值大小,商品市場壽命周期等。

(3)生產企業本身的條件。

主要包括: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企業的聲譽和形象,企業經營能力和管理經驗,企業控制渠道的程度等。

(4)環境因素等。

Ⅶ 政府怎麼協調金融機構之間的關系

首先、要減少政府採取干預政策時獲得的收益。在中央政府層面:建議完善地方政府財權和事權相匹配的制度減少政府因財力不足而干預金融的情況,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的關系,劃清中央與地方以及地方各級政府間的事權財權,做到財權與事權,權利與義務的對等;建議國家應允許條件較為成熟的地區,放行地方政府債券,為地方政府開辟合法的融資渠道,滿足基礎設施建設的龐大資金需求;建議解決我國司法獨立方面存在的問題,防止地方政府權力過大,責任不足造成的過度干預司法的行為,同時提高金融機構通過法律程序追回不良貸款的效率。金融機構方面:強化自身造血功能,完善內部控制及糾錯機制,提高抗干擾能力,確保系統規范、順暢和高效運轉。地方政府方面:改變官員政績考核機制,由原先的單一的以GDP增長為基礎的晉升激勵轉向對社會公正、民眾福利、環境保護等綜合指標考核的激勵機制,如將創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作為政府工作重點之一,列入政績考核指標。

其次、要減少不良貸款損失。在中央政府層面:應建設和完善以政府誠信為核心,面向企業、個人、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方面的社會誠信體系;應完善以投資擔保公司為主體的信用擔保體系。地方政府方面:要憑借天然公權力,藉助當地的公檢法體系,支持金融機構依法維護金融債權工作,加大對金融機構在債權保全、資產接收、資產處置等環節的政策支持,敦促有關部門簡化手續,減免稅率,積極支持金融機構盤活不良貸款,減輕其在追債過程中耗費的時間和人力成本;要加強對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杜絕地方政府自身違規或變相提供擔保、幫助企業逃廢債務等行為。金融機構方面:應積極引入社會信用體系及定期維護,引入信息挖掘技術,擴大信貸徵信系統信用信息范圍和含量,進一步提升系統的信用預警作用,為銀行防範信貸風險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應積極探索小額貸款管理辦法;行業協會應定期組織信貸風險評價經驗交流,通過相互交流信貸發展過程中的問題和趨勢,從信貸全過程監控角度探討降低不良貸款率的方法。

再次、要減少政府在改善金融環境上的投資並提高通過金融生態環境給金融機構帶來的收益。值得注意的是,此處的減少並非指純粹的投資額度上的減少,而是「同時」,即改善金融環境應注重效率,由麥金農提出的金融抑制理論,緩解金融抑制的基礎是政府首先需要有穩定的財政能力,由於政府本身資金並不充裕,因此改善金融環境的資金並非越多越好,而應注重效率,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加強政府與金融機構間的溝通走訪,促進信息交換,改善信息不對稱的情況,從而提高投資效率;政府應多引進金融咨詢服務業,了解如何有效率的改善金融生態環境,滿足金融機構的長期經營發展需求;改善金融環境,吸引轄區外金融資源進入轄區投資,促進金融集聚區的形成。金融機構方面:加大對地方政府中心工作和經濟工作的研究的投入,創新金融產品,提高金融服務效率;加強行業分類管理,防止同質化惡性競爭。

最後、提高地方政府以及金融機構均採取合作策略時獲得的超額收益。中央政府方面:應放寬地方金融准入控制權,調動地方政府發展金融的積極性,更好地滿足中小企業以及地方性金融機構的發展要求,從而形成良性互動。地方政府方面:提高政府行政運作透明度,完善市場公平競爭制度建設;強化政府的服務功能,通過調查了解當地優勢產業發展情況以及發展需求,有針對地推出相關政策,加強產業、研究所、高校、金融機構間的聯系,培育市場為主體的金融資本配置制度,從而提高信息披露程度和降低信息搜集成本;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共同培育符合我國經濟轉型產業結構調整的多元化金融市場,擴寬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渠道,減少地方政府改革壓力和成本,同時也讓民間資本有償承擔金融風險,從而建立起多元化的經濟結構相適應的金融組織結構。金融機構方面:積極主動支持地方經濟建設,創新重大項目的信貸方式和管理方法,實行跟蹤管理,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及時提供有效服務;提高金融企業經營狀況信息透明度,善於引用研究所、高校對當地產業和全國各地經濟發展研究成果,更好的契合當地產業、企業的需求,服務於當地實體經濟發展。

Ⅷ 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的研究目的及意義

從積極的方面來看,擴大金融服務開放,引進競爭機制對提高市場效率、促進我國國內金融機構改進經營管理是十分必要的。缺乏充分競爭,作為市場主體的金融服務提供者就沒有足夠的壓力來提供最優質高效的服務。結果,使其可獲得最初壟斷利潤而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入世後將在一定時候取消設立外資銀行的地域限制,允許更多的外資銀行開辦人民幣業務。這一承諾打破了對金融服務市場維持數量限製造成的金融服務部門效率低下的局面,使未來的市場競爭更為激烈。外資金融機構進入的積極意義還在於能夠帶來先進的金融產品和更好的金融服務。
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沖擊的首先是風險小、成本低、利潤高的國際結算等中間業務。其次是對中資金融機構擁用的客戶群會沖擊。銀行出售的是服務,服務質量是銀行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因素。外國商業銀行十分注重服務理念,塑造服務形象。一旦外資銀行進入中國市場,他們將以成熟的金融工具、良好的服務手段、優質的品牌、獨特的營銷方式來推銷他們的產品,搶占居民和企業的「購買」服務,這樣將有可能使國有銀行的客戶群迅速減少,大量優質客戶可能會轉入外資金融機構。
從部門來看,由於外資金融機構與我國金融機構相比,擁有更為豐富的經營經驗和我國機構所無法比擬的靈活性,實力也更為強大,如果全面進入我國市場,將會在競爭中搶占市場。從人才競爭看,中資金融機構將面臨優秀金融人才的競爭。加入世貿組織後,外資銀行將突破地域和數量限制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對國內管理專業人才的需求較旺盛。他們將以高薪、出國培訓、委以重任等優厚的條件來吸引我國金融機構的專業人才,而我們對一些高級管理人才在工資、福利、社會保障等方面缺乏吸引力。在未來的人才競爭中,如果不能很好地完善培育、激勵機制,將會造成金融機構優秀人才的大量流失。

Ⅸ 外資金融的大量進入將對我國現有的金融機構產生什麼樣的沖擊

是我國經濟受外部影響變大,甚至受控於他國。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市場現狀政策趨勢
一,中國金融業當前對外開放的進展
(一)外資金融機構已經成為中國金融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1,銀行業
從中國加入WTO以來,外資銀行在2002~2003兩年在中國銀行業中的總資產佔比呈下降趨勢,盈利情況不穩定,信貸風險突出,分支機構收縮.但其後在中國銀行業中的總資產佔比穩步提高盈利上升且不良貸款率穩步下降,營業性機構數量快速增長(圖1,圖2).
從整體上看,外資銀行呈現出穩健發展的態勢,業務經營較為活躍,盈利能力有所提高.在信貸市場上,人民幣和外匯存貸款增長速度均相對較快,市場份額在近兩年也逐漸增加,不良貸款率逐步降低.特別是在一些開放程度較高的城市如上海,外匯貸款佔比已達54.8%,人民幣業務資產總額5年增長253.6%.在業務開拓方面,外資銀行在規定的12項基本業務范圍內,經營的業務品種達到100多個,特別是在銀團貸款,貿易融資,零售業務,資金管理和衍生產品等業務方面的優勢進一步顯現.
2,保險業
從不同領域的比較看,中國的保險業則是中國金融行業中開放力度最大的一個行業.到2004年12月11日,中國保險業全面對外資開放,對外資的地域限制和業務范圍限製取消,中外資保險公司基本上處於同一平台進行競爭,因而保險業也成為在開放推動下競爭最為活躍的金融市場.
2005年,中資保險公司保費收入同比增長8.52%,而外資保險公司保費收入同比增長248.45%,增幅明顯高於同期中資保險公司的增長速度;從市場份額看,2005年外資保險公司的壽險保費和財產保險保費在全國保費收入中的佔比分別為8.9%和1.3%,各自比上年增加了6.3和0.1個百分點(參見圖5,圖6).在北京,上海等外資公司相對更為集中的區域保險市場中,外資保險公司的市場份額更高,例如在北京,上海,廣東地區,外資壽險的份額分別為51.86%,19.79%,12.24%.
3,證券業
由於中國資本市場改革和人民幣在資本項目的可兌換進程的制約,中國在證券業開放上的力度相對要謹慎一些.到目前為止,共有中金公司,中銀國際,華歐國際,長江巴黎百富勤,海際大和,高盛高華以及瑞銀北證等7家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獲准成立.與證券業的謹慎開放相比,合資基金公司的建立則成為證券市場上一大亮點.自2002年10月首家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國安基金管理公司獲准籌建以來,2年半的時間內,中國證監會先後批准了22家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遠遠超過了合資證券公司的數量.合資基金公司利用其品牌優勢,技術能力,全球網路和資金實力,正成為中國證券市場機構投資者中的重要力量,共同推動了中國基金市場的快速成長(圖7).
另外,中國在2002年底正式推出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提供了外資直接參與中國A股市場的機會.2003年7月9日,瑞士銀行完成QFII第一單,QFII正式進入中國A股市場.截至10月27目,共有51家境外機構獲得QFII資格,QFII總額度已經達到126億美元.
(二)外資金融機構參與中國金融業的形式趨向多元化
從投資形式來看,隨著金融業開放程度的提高,一方面外資參與國內市場的模式日益多樣化,除了設立分支機構以外,合資,獨資,參股等形式也日益為外資金融機構所採用.另一方面,早在2001年底,國內銀行業就曾掀起一場外資金融機構參股中資銀行的浪潮,隨後在特定的市場環境和政策導引下,外資參股中資機構成為國外大型金融集團進入中國的首選方式,特別是2003年中國銀監會頒布了《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為外資參股創造了有利的監管環境,巨大的市場潛力吸引著眾多外資金融機構加入到這一特殊的並購市場中.
截至2006年6月底,26家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了中資18家銀行,入股的總金額為179億美元,外資參股的保險公司達到22家,並且建立了23家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和8家合資證券公司.(參見附表).外資金融機構對參股目標的選擇范圍擴大,除城市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外,國有銀行也[FS:PAGE]隨著股改上市的完成而成為外資新的爭奪熱點,地域上也不僅限於東南沿海,開始涉足西部地區.
(三)對於外資金融機構的監管逐步與國際接軌
中國目前實行的是分業監管的監管模式,即由"一行三會"(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監管金融業.其中,銀監會統一監管全國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證監會對全國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保監會統一監管全國保險市場.
在過渡期內,中國根據入世承諾和外資銀行的實際發展情況對現有的法律法規體系進行多次的修改和補充.在銀行業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自1994年2月25日發布以來,已進行了兩次修改,特別是從2004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在維持原框架下進一步突出了審慎監管的原則,簡化了審批程序,並按照國際慣例,使其盡可能與中資監管的要求相配合,因而,這一條例成為現階段中國對外金融機構進行監管的最主要依據.另外,《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外資銀行並表監管管理辦法》,《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以及2006年起實施的《外資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共同構成了對外資銀行進行有效監管的法規體系.在證券業中,2002年發布並開始實行《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和《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設立規則》,2006年9月開始實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以及新修訂的《證券法》成為對外資證券基金金融機構進行監管的主要依據.在保險業中,主要針對外資監管的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外國保險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
同時,隨著開放的推進和監管對象的多元化,中國的監管技術標准不斷進步.入世後,中國金融監管部門對外資金融機構的監管,將由以前的過多強調的市場准入監管轉向市場運營的監管,尋求建立一整套符合國際標準的規范化的操作程序.比如在銀行業的監管方面,中國沿用國際慣例,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外資銀行實施並表監管,對外資銀行分行的業務進行風險和資本充足性管理.銀監會目前對各家外資銀行在華分行分別制定了ROCA評價體系和並表風險評價體系,對分行進行合並的考核評價,對其總行及其在全球的業務安全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對外資銀行頒發3類不同的營業執照,在監管手段上包括了非現場檢查和現場檢查.同時,監管部門加強了溝通和協調,通過簽署備忘錄和監管聯席會議的方式加強監管當局之間的信息傳遞,此外,中國還重視國際協調在對外資銀行的監管中發揮的作用,加強對外資銀行監管的國際合作.
二,後過渡期各領域外資金融機構准入的政策取向
(一)銀行業
1,銀行業對外開放的承諾
根據WTO有關協議,中國將逐步取消對於涉及到外資銀行"商業存在"的保護性措施,即取消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地域限制,即由目前開放的25個城市擴展到全國;取消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對象限制,向外資銀行開放國內居民個人人民幣業務;取消現有的限制所有權,經營及外國金融機構法律形式的任何非審慎性措施.
2,政策焦點
(1)法人導向政策
中國正在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預計將在12月份正式頒布.該條例的初稿中明確指出,"適應外資銀行在華機構和業務發展需要,在允許外資銀行自由選擇在華商業形式的前提下,實施當地注冊法人銀行導向."該條例初稿中明確:對於法人銀行與外國銀行將實行差別政策.①允許法人銀行從事全面人民幣業務,外國銀行分行只允許吸收中國居民個人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定期存款;②允許法人銀行從事銀行卡業務,外國銀行分行由於非法人主體,不能發行信用卡;③法人銀行及其下設分行注冊資本和營運資金的要求[FS:PAGE]與中資銀行保持一致,外國銀行分行人民幣營運資金充足率繼續保持單家考核等.
雖然目前該條例仍然沒有正式頒布,但法人導向的監管政策已經成為中國銀行業在全面開放時代對於外資銀行監管的主基調.對於外資金融機構來說,設置獨立法人機構意味著必須接受與中資銀行同等嚴格的監管.按目前《商業銀行法》規定的關於銀行運營的一些具體要求,例如存貸比率,外債額度,同業拆借金額,資本充足率,大客戶集中度比率等標准,外資銀行現有水平與之都有不同程度的差距,可能在一定階段會制約其業務發展.比如,按照國內監管要求,中資銀行的存貸比率不得高於75%,而外資行目前的存貸比平均水平是46%.另外,法人機構的設立將會增加外資金融機構一定的成本.按條例初稿的要求,法人注冊資本為10億元,下設分行運營資金為1億元,資本充足率本外幣合並考核.對於外資金融機構來說,增加資本等事宜是一個較為復雜的程序.
(2)人民幣業務
《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初稿中指出:根據承諾中國將在2006年底開放人民幣零售業務,但這並不意味著所有獲准經營中資企業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可自動獲得人民幣業務的許可.對法人銀行,允許其從事全面的人民幣業務,其總行初次獲得人民幣業務許可仍需滿足"開業三年,連續盈利兩年的條件",對其下設的分行,可在總行獲準的業務范圍內授權,在滿足營業網點,專業人才配備,制度建設等審慎性條件後,經批准可經營人民幣業務;而對於外國銀行分行,開展人民幣業務除需滿足"開業三年,連續盈利兩年的條件",還需單家審批,另外,擴大外國銀行分行人民幣資金來源,允許其吸收中國居民個人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定期存款.
從目前的政策趨勢來看,外資金融機構大面積開展人民幣業務還需要做一段時間的准備,並將設定了一定的門檻.銀監會此前也提出要充分利用世貿規則和其允許的審慎原則,對向外資銀行開放中國居民個人人民幣業務設置審慎性條件,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金融體系安全.從國際情況來看,各個國家對於外國銀行開展零售業務都有相應的限制.例如在美國,大多數外國銀行分行只能吸收10萬美元以上的存款,從事批發業務,外國銀行要在美國從事零售業務,首先要加入聯邦存款保險,而加入聯邦存款保險必須是法人銀行.
在實施法人導向政策以前,外資銀行的實質風險往往都在母行,一旦成為本國獨立的法人機構後,母行除了可能提供注冊資本金外,沒有其他責任和義務,假如銀行遭遇經營危機,承擔後果的將是當地的存款人.在中國當前存款保險制度尚未建立的情況下,將外資銀行的存款門檻提高,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這和中國的國情是相適應的,與對外開放的原則並不相悖.
(3)投資入股中資銀行股份比例限制
根據現行規定,單個外資機構在一家中資銀行持股比例不得超過20%,一家中資銀行的外資持股比例總和不得超過25%.當然,25%的比例上限只是針對非上市銀行的,上市銀行不受此限.
由於入世承諾中並未對此做出規定,因而何時放開外資在非上市銀行中的持股比例上限,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說法.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中國政府將會堅定的保持對於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以及交通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的絕對控股,對於其他類型商業銀行的持股比例做適當程度的放寬是可以承受的.但是參照國際經驗,中國政府可能仍然會對外資持股國內銀行比例上限做出規定,慎用自主開放政策.
(二)證券業
1,證券業對外開放承諾
根據有關協議,中國證券業的開放包括以下內容:(1)允許外國證券機構直接從事B股交易,加入後3年內,允許設立中外合資證券公司,從事A股承銷,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債券的承銷和交易,外資比例不超過1/3.(2)允許設立中外合資的基金管理公司,外資比例在加入時不超過33%,加入後3年內不超過49%.
2,政策焦點
(1)設立合資證券公司
中國目前不允許外資通過建立獨資證券經營機構進行經營,因而通[FS:PAGE]過建立中外合資證券公司成為外資進入證券業的主要方式.到目前為止,共有中金公司,中銀國際,華歐國際,長江巴黎百富勤,海際大和,高盛高華以及瑞銀北證等7家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獲准成立,但瑞銀重組北證的方案雖然在2005年9月獲批,但是目前為止仍然沒有開業.
從時間安排上可以看出,在中國證監會2005年7月開始實施證券公司綜合治理的政策以來,為了防止一些質量較差,風險較大的證券公司希望通過合資來躲避責任等行為,停止了批設新的證券公司以及設立合資證券公司的事宜.從目前形勢來看,2007年10月底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基本完成後,中國重新開啟合資證券公司的審批事項.但是,在後過渡期,中國證券業的開放的步伐仍然將視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進程,中國證券公司行業的治理與運行的狀況循序進行.中國證券市場仍然具有明顯的"新興加轉軌"的特徵,雖然股權分置改革接近完成,但諸多基礎制度的建設仍然在推進之中,規范化,市場化的進程要先於國際化,國際化的進程亦應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與資本市場的改革相伴而行,在一定時間內可能仍然會設置一些保護性條款.
(2)交易和買賣A股
中國尚未承諾開放A股市場,外資進入A股市場主要有三條路徑:一是QFII,即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制度;二是允許外資直接以戰略投資者身份投資股權分置改革後的A股市場.可以看出,由於受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程度以及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的制約,中國A股市場開放仍將是個漸進的過程,這幾條路徑仍然一段時間內外資介入A股市場的主要渠道.

Ⅹ 金融產業集聚的金融產業集聚的生成動因

金融產業集聚的生成動因包括金融產業集聚的生成的驅動因素及內在機理問題。多數學者對金融產業集聚的原因進行了理論和實證分析,並形成了豐富的理論成果。在金融產業集聚生成動因的理論依據方面, 大多數學者以Marshall(1920)、Weber(1929)、Po~er(1990,1998)等的集聚理論為基礎的,將金融產業集聚的主要原因歸結於以下經濟因素:外部經濟、規模經濟、集聚經濟和交易成本。Kindleerger f1974)認為是規模經濟使得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選擇一個特定的區位。外部規模經濟是自我加強的,更多的金融部門在一個區域內定位,那麼這些區域對於其他金融參與者來說更加具有吸引力。韓國經濟學家Park(1982/1989)將規模經濟理論集聚經濟理論應用於國際銀行集中發展和國際金融中心的成因分析上,他認為當一個地區跨國銀行的數量增多、規模增大時,國際中心便有形成的可能。同時外部規模經濟會進一步促成生產和經營單位的空間集聚,表現為行業內銀行之間的合作,金融機構之間共享基礎設施,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更加鄰近,流通環節的減少,信息溝通的便捷等。
Naresh R.Pandit(2001,2002)等學者採用了Swann(1998)提出的產業集群動態研究方法,對英國金融服務產業進行實證分析,得出的結論是集聚效應影響公司的成長及新進入者的數量,同一金融服務中心的不同金融部門之間存在相關性。Economists Advisory Group(1984)在《城市2O年:倫敦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未來》一文中指出:「金融中心發展緩慢,但是一旦建立,它們就顯示出生存的巨大能量。這部分是因為習慣的力量、顧客的忠誠或者簡單的慣性(或者說是「路徑依賴」),但大多是源於建立金融中心所享有的各種規模經濟。」Arthur(1994)提供了一個路徑依賴模型來描述下面情形:如果外部經濟(或者集聚經濟)盛行,那麼一個具體企業定位是怎樣變得比其他更為優越。他表明,對於一個特定種類的金融業務,這會使得這項業務對於其他銀行來說更加具有吸引力,這些規模遞增收益有助於一個地理上的「鎖定(1ock—in)」。也就是說,這使得一個區域優於其他區域,在此模型中,只要有新的企業進入,一旦它們選擇了區域就很難有移動。Taylor(2003)等通過對倫敦金融服務業集群的實證研究,結果表明由地理鄰近和面對面接觸而發展密切的人際關系是倫敦金融服務業集群持續發展至關重要的過程。熟練的勞動力、顧客和供應者三者關系的地方化對金融服務企業的創新和產品、服務的遞送很重要。
金融地理學主要從信息的角度對金融產業集聚的生成動因進行多角度的闡釋。Porteous(1995)一系列的工具去說明和解釋區域金融中心的發展,比如「路徑依賴」說明為何某城市能長久在區內維持優勢;而「不對稱信息理論」和「信息腹地論」則能解釋為何「路徑依賴」優勢會被改變或者削弱。Gehng(1998)~]用場摩擦理論和大量的實證分析,證明了某些金融活動在地理上的聚集趨勢與另外一些金融活動在地理上的分散趨勢並存。為了理解這看似矛盾的現象,根據信息內容將金融活動分類是特別有用的。信息敏感性的證券交易更易集中於相關證券信息更集中、更易交流的地區,而標准化證券可能較之更自由,對成本差別的反應更敏感。Zhao運用信息腹地理論來研究中國金融問題,他將信息分為標准化信息和非標准化信息。要想准確解釋非標准化信息的內涵和價值是非常困難的,必須要准確了解這類信息的廣闊背景(或日文化)。
正是由於信息的不對稱性質,金融部門需要接近於信息源。該研究還指出,信息外部性和不對稱信息不僅是塑造信息腹地的決定金融中心的重要因素,也是影響地區等級和全球層次的重要因素。標准化信息與非標准化信息的另一種表述為編碼知識(codified know1.edge)和默示知識(tacit knowledge o這是演化經濟學常用的表述方法。金融地理學家借用了這一概念,指出默示知識的學習需要面對面的交流face to facecontact)。因此,人們不可能完全擺脫地理因素的約束。Davis(1990)則通過對金融服務業領域的調查發現,在大都市區域里,大、中、小型的金融服務產業都傾向形成集聚。通過專業的勞動力人才以及其他相關領域的企業協助,例如會計業、保險精算、法律咨詢等,金融服務產業將更加接近市場,減少交易成本,通過彼此之間知識與經驗的分享,開發出創新技術。他指出,許多外部經濟與優良的信息流有關,假如在更加准確和更加有競爭力的金融服務和金融工具定價的基礎上,金融市場越大,那麼它的效率和流動性就越高,並且金融市場是高度相關的,彼此之間相關度將不斷增強。
Risto Laulajainen(2001)則從金融資源的流動性角度來研究金融產業集聚現象,他認為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幣或者一個重要國家的政府債券實際上是一種商品,在各個地方都可以同等交易,而邏輯上這種交易更傾向於在流動性好的大城市經濟學者則從經濟發展和城市發展理論的角度對金融產業集聚現象進行論述。在城市經濟中,城市功能的分化導致經濟系統中等級框架的出現。Gras(1922)描述了從鄉村、城鎮到城市經濟的發展階段,將專業金融機構所提供的服務作為大城市一項功能來研究,他描繪了城市作為腹地的四個階段,商業、工業、交通和金融業,金融業處在城市發展的最高階段,與商業、工業和房地產業相比,金融業具有更大的集中度。Vernon(1960)認為,城市吸引著具有巨大不確定性、需要面對面接觸的產業和服務業,吸引著那些以較快的互動速度為必要條件的行業。公司或者金融機構的集中能夠促進為熟悉復雜多變的市場需求而建立起來的客戶關系,紐約港吸引了批發商,批發商帶來了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又引來了全國性公司的核心機構。
金融產業集聚生成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企業選擇了同一個區位,但在競爭性的產業環境中,只有部分空間具有適合金融產業的空間要素,這種特殊的場所被Markusen稱為「光滑空間中的黏結點」。這種獨特的場所之所以成為金融產業集聚的合適溫床,就在於具有獨特的空間區位。空間區位是金融產業集聚的基本要素。Martin(1999)研究了不同金融機構的區位分布情況得出:銀行與證券交易機構、外匯交易機構的區位會有所區別,前者會相對較為分散,而後兩者會較為集中。Porteous對銀行區位模型進行了很好的理論分析。通過分析距離對銀行貸款監督成本影響的模型,他認為,如果市場潛力的空間分布是不均勻的,在不考慮價格競爭的情況下,將產生銀行的集聚,其結果類似霍特林(Hotelling)對企業的空間分析模型。Choi&Gehrig對世界主要銀行業中心的成因進行了理論和實證研究,研究證明了地區間貿易流量、直接投資規模、距離的遠近、文化的差異及當地銀行業商業機會的大小等因素是影響銀行跨國區位選擇的因素,但仍缺乏對這些因素重要性的實證檢驗。
E.P.David(1988)首先將企業選址理論運用到金融中心的形成研究中,並於1990年對企業選址理論進行了系統整理。該理論主要解釋在各種可供選擇的區位中,特定企業選擇特定區位的原因,在「理性經濟人」的假設成立的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行為均以利潤最大化為原則。他提出了一個清晰的分析框架,即影響企業選址的因素可分為供給、需求和外部經濟三部分,這就是所謂的企業選址的利潤最大化模型。但是利潤最大化模型有弊端,而且過於簡單化。我國學者潘江麗(2002)運用區位理論分析了金融機構選址決策的重要決定因素:1.地區成本優勢;2.人力資源的規模和質量;3.電信設施的先進性與安全可靠性;4.金融監管環境與稅收制度。從上述對金融產業集聚的生成原因的文獻回顧中可以看出,國內外學者還缺乏專門針對金融產業特性的集聚理論進行深入系統的探討,而僅僅是分析促使集聚形成的具體因素,況且針對這些具體因素的研究也比較分散,缺乏系統的模型。因此,從總體而言,對金融產業集聚內在機理的研究還不夠深入,需要有系統的理論和模型對其進行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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