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業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有哪些?
(一)農業小企業發展的不確定性
農業小企業一般經營規模較小,沒有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經營管理、財務制度等不健全,且員工知識文化水平偏低。其經營管理因為沒有嚴格的企業制度做保證,經營基礎脆弱,面對風險的能力較差,容易受到外界環境干擾,經營發展過程中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對農業小企業融資帶來較大風險。
(二)農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普遍偏低
大多數中國農業小企業年產值和信譽度偏低,平均利潤水平較低,沒有規范的企業管理,經營水平較低,一部分企業經營者由於知識文化水平較低,信用意識淡薄,逃、廢銀行債務的情況時有發生,在社會信用體系中造成負面影響,使得農業小企業信用等級普遍低。在銀行現有的企業信用評估體系中「經營規模」或「經營實力」是主要的評價標准,而農業小企業在經營規模與經營實力上處於劣勢,因此這一評價體系對農業小企業十分不利。
(三)缺乏信用擔保機制
抵押和擔保是金融機構在農業小企業提供貸款時保護自身利益的重要工具,而目前中國還沒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為其貸款提供信用擔保的有效機制。農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在其制度設計與運用中存在著明顯的不足,不僅總體上實力過小、能力不足,而且在經營、結構和功能上存在較為突出的缺陷,嚴重製約了其應有功能的發揮。
(四)金融中介機構缺乏
中國融資市場發展不平衡,一方面金融公司和投資機構還有大量資金沒有投放,另一方面中小企業貸款難度加大,出現短缺與過剩並存的局面。隨著信用合作社改制、合並成立合作銀行與地方商業銀行,其放貸對象也發生較大的調整,主要服務對象轉向大型企業,使得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受到擠壓。基層銀行沒有向農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審批權,商業銀行改制後信貸權利的回收,也使農業小企業面臨較大的融資壓力。
2. 如何破解「融資難,融資貴」難題
還是得先談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成因,然後再談各方面的解決措施:
從外部因素看,我們國家金融體系發展本身有缺陷,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產品和服務體系不健全,政府在法律和制度層面對中小企業融資扶持的設計還不夠。(發達市場經濟國家,政府機構對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重視程度和參與程度非常高,有很多經驗我們可以借鑒,我們會做一個他山之石的系列)。不夠發達的金融體系,資金提供方通常是供給關系的強勢方,可以按自己的風險偏好設定門檻、挑選業務做。資金渠道在面對中小企業融資需求時,往往被調侃為只會做錦上添花的事而不會干雪中送炭的活。
雖然近年中小企業融資創新產品已經很多,但實踐的中我們看到這樣的情況:資金提供方在設計融資產品時,通常只關注風控,不關注服務;在企業融資申請過程中只提供門檻,不提供幫助。導致企業融資過程總是摸著石頭過河,不管走傳統機構還是創新渠道,申請失敗乃至成功融資,最後產品對企業來說還是覺得霧里看花,搞不明白。導致大部分的融資渠道融資創新也不被中小企業知曉。
從中小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看,企業法人自理結構不完善、缺乏長遠規劃和目標,決策短視、管理能力不強導致抗風險能力弱、生命周期短暫;企業自身行為不當,許多中小企業沒有建立完善的財務制度,有的設置幾套賬目、有的甚至沒有建立會計賬目,資金管理較為混亂、融資不按約定使用和償還,這些不當行為導致企業信用水平低下。企業作為融資主體透明度低,不確定因素多,信息不對稱抑制了資金提供者的放貸意願,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資金提供者為了減少風險提高融資成本又一定程度上導致了融資貴。
了解了原因,我們來看看各方面已經在採取的解決措施:政府近年大力加強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加緊出台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扶持,同時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認可普惠金融、允許互聯網金融創新都是為了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傳統金融機構也做了很多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業務創新,如加強信用貸款的發放,嘗試各種中小企業集合債、集合票據、集合信託產品等等。很多中小企業頁認識到自身問題,開始努力提高經營能力,規范公司治理結構和財務管理,維護好企業信用,甚至研究宏觀經濟形勢變動和經濟發展新常態做好企業發展規劃。
3. 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論文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持社會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不可替代的力量。中小企業在拉動經濟增長、緩解就業壓力、保持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下文是我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關於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論文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論文篇1
淺談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及其對策
摘 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小企業迅速發展,其數量約占企業總數的99%,中小企業在促進經濟增長、提供就業崗位、推動技術革新和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等領域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逐漸成為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支柱。但是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卻一直制約著中小企業的發展,這既有中小企業的自身原因,又和中小企業目前所處的外部環境密切相關,因此,筆者從企業、銀行、政府三方面認真分析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同時,將根據我國國情,從支持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完善、擴充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服務、允許和鼓勵公司制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融資、國有商業銀行經營觀念和經營方式的轉變,提升中小企業的融資服務等七個方面深入探討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難;成因;對策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成因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內部原因
1、缺乏現代經營管理理念,不能維持可持續發展,使金融機構不願意冒更大的風險放貸。
2、中小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向外披露的財務信息不全面,使相關機構進行財務審查面臨很大的困難;再加上中小企業的信用額度不高,金融機構所能得到的貸款利差很少,這也使中小企業很難得到金融機構的貸款。
3、缺少可供抵押擔保的固定資產,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無形資產所佔比例較高,很少有可作為抵押的不動產,經營風險大,對於金融機構的放貸要求基本無法滿足。
4、過分依賴銀行貸款,提高了銀行信貸風險集中度,削弱了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外部原因
1、缺乏資本市場的資金支持。
美英等國的中小企業的外部資金很大一部分來自於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我國資本市場中小企業板剛剛起步,投資者還持觀望態度,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非常有限
2、商業銀行有限的資金支持
由於資本市場直接融資難度大,盡管從銀行獲得貸款困難較大,但大多數中小企業仍然願意從銀行進行融資。
3、不夠完善的政策和法律體系
《中小企業促進法》等一系列有關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和法律的不斷頒布和實施,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中小企業的發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夠不完善的地方,如有些政策實際操作困難,實施力度不夠等。
4、不夠健全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制
我國的擔保體系還不健全,擔保機構的運作模式存在缺陷,提供擔保的資本質量不高,同時對申請擔保的中小企業的資產和信用審查比較苛刻,很多中小企業被擔保公司拒之門外,無法獲得擔保。
二、我國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的對策
解決中小企業貸款中存在的問題需要各方面進行深入系統地研究,需要企業、銀行、政府、社會共同配合,從中小企業面臨的困境入手,綜合考慮,逐步改善融資環境,現提出以下幾條對策進行共同探討:
(一)逐漸完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和法規
我國中小企業大部分屬於非國有性質,而融資政策一般都向大企業傾斜,所以,要使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就要營造平等的融資環境,從法律、法規的層面端正中小企業的經濟地位,在企業融資上與大企業爭取一視同仁,並不斷完善促進小企業有利成長的政策法規等。
(二)增加對中小企業創業階段的投資服務。
對於處在創業階段的中小企業,資金缺口往往是遏制起步發展的瓶頸,大力發展對中小企業創業階段的投資服務,可以使高新技術成果的得意轉化,從而提高整個社會的科技發展水平。
(三)允許和鼓勵公司制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融資。
目前,我國公司如果想要進行股權融資,需要經過有關部門的積極嚴格的審核,只有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才可以發行股票進行融資,但只能在公開市場發行,不能進行場外交易。針對具有良好發展趨勢的中小企業對金融資本的需求,應逐漸放寬股權融資的相關政策,逐步創造多元化、多層次的證券市場體系。
(四)轉變商業銀行的經營理念和方式,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
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我國的中小企業,更願意從商業銀行獲得直接融資。所以銀行要摒棄偏見,公正公平的對待中小企業的合理的資金需求,建立健全一套針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評價機制,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
(五)建立專門向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中小金融機構
要建立一批面向中小企業的中小金融服務,專門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資服務,這樣可以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六)健全中小企業的擔保機制
發展多種類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多渠道的籌措擔保基金。有了可靠的擔保機構和安全擔保基金,銀行就可以降低信貸風險,中小企業也可以更方便快捷地獲得所需要的資金。
(七)政府應當給中小企業以足夠的重視,通過有力的政策保障,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綜上所述,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直接影響中小企業的良性發展,我們必須正視這個問題,積極分析成因,掙脫傳統觀念的束縛,以發展的科學的態度對待這個問題。要借鑒國內外的有效經驗,結合我國實際,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找到切實有效、操作性強、規范化的具體措施,構建中小企業良好健康的融資環境,從而使中小企業得到有益的發展,發揮更大的作用。
作者單位:北京市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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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論文篇2
淺析中小企業融資難及法律對策
摘要:中小企業已成為社會經濟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各國的經濟發展、財政稅收、勞動就業、技術創新、出口創匯等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面臨著融資難的狀況,嚴重地影響著中小企業發展。因此,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已成為我國政府以及各國政府亟需破解的難題。本文對中小企業融資進行概述,論述中小企業面臨的融資困境,並提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法律對策。
關鍵詞: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間接融資
一、中小企業融資概述
1、中小企業的法律界定。
2002年6月29日九屆全國人大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這是我國第一部關於中小企業的專門法律。它規定: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利於滿足社會需要,增加就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生產經營規模屬於中小型的各種所有制和各種形式的企業。由此可見,中小企業的標准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包括各種所有制和各種形式的中小企業;二是以生產經營規模為標准,凡生產經營規模屬於中小型的都屬於中小企業的范疇。同時,該條的第二款規定具體的劃分標准由國務院負責企業工作的部門根據企業的職工人數、銷售額、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報國務院批准。科學的界定中小企業為我們制定相關中小企業的法規政策有所指向,也為我們探討的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劃定主體范圍。
2、融資與融資方式。
《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詞典》對融資的解釋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金而集資所採取的手段。國內大部分人對融資的定義有兩種:一是資金融通;二是儲蓄向投資的轉化。企業融資,是社會融資的基本組成部分,是指企業作為資金需求者進行的資金融通活動。
中小企業的融資方式有多種,但從融資主體角度,可以對融資方式作三個層次的劃分:第一層為外源融資和內源融資;第二層將外源融資劃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第三層則是對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再作進一步的細分。在實踐中,還經常根據資金的來源和融資對象,將企業融資方式分為財政融資、銀行融資、商業融資、證券融資、民間融資和國際融資等。
直接融資是盈餘部門直接把資金貸給赤字部門使用,即赤字部門通過出售(發行)自己的債務憑證融入資金,而盈餘部門則通過購買這些憑證向赤字部門提供資金。直接融資具有直接性、長期性、不可逆性及流通性的特點。間接融資是盈餘部門和赤字部門以金融機構為中介而進行的融資。金融機構作為資金的需求者,出售間接證券融入資金,盈餘部門則買入間接證券。作為供給者,買進赤字部門的直接債券融出資金,而赤字部門則賣出直接證券,融入資金。常見交易工具是貨幣和銀行券、存款、銀行匯票等非貨幣證券。此外,融資租賃、票據貼現等方式也屬於間接融資的范疇。間接融資的特點是間接性、短期性、可逆性及非流通性,與直接融資相反。民間融資是在國家法定金融機構外部,資金供給者與需求者之間,以民間借貸、民間票據融資、民間有價證券融資和社會集資等形式取得高額利息與取得資金使用權並支付約定利息為目的而暫時改變資金所有權的金融行為。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法律困境
1、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難的法律分析。首先,中小企業上市難。上市門檻雖然有所降低,但中小企業仍望塵莫及。我國因為法律法規在規則設計上存在一些缺陷,使中小企業普遍存在“上市難”等問題。我國修訂後的《公司法》中的相關規定及新《證券法》均對上市條件作了調整,降低了上市標准,但對於種子期和創業期的中小企業來說,要達到其規定的條件依然艱難,上市融資仍然望塵莫及。同時,上市企業的股本總額降低,意味著上市企業抵抗風險的能力也在降低,將帶給投資者更大的市場風險與經營風險,這對於經濟實力薄弱的中小企業來說,無疑更是雪上加霜;其次,中小企業債券發行難。
長期以來,我國政府在直接融資領域採取的是:“重股票,輕債券;重國債,輕企債”的政策,因此企業債券的發行受到冷遇,發展較為緩慢。而且企業發行債券融資有較大的財務風險,債券有固定的利息負擔和到期日,一旦企業經營不善或經濟狀況對企業發展不利時,會使企業的資金周轉受到影響。這些債券融資固有的缺陷,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中小企業的債券融資積極性;最後,風險投資舉步維艱。我國還沒有制定風險投資法,風險投資機構的設立、運作和退出缺乏法律依據。目前缺乏完善的市場化退出渠道是制約我國風險投資業發展的最大障礙。通暢的風險投資撤出機制是風險投資業發展的核心環節,而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不利於風險投資資金的退出。
2、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難的法律分析。
第一,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渠道單一,主要依賴於銀行貸款。間接融資包括銀行貸款、票據貼現、融資租賃和基金融資等方式。但我國在這幾種間接融資方式中,商業信用和票據市場還處於起步階段,發展很滯後,中小企業幾乎沒有通過票據貼現進行融資;由於企業經營者思想觀念落後等多種原因,我國中小企業通過設備租賃進行融資的也很少;而銀行貸款服務品種多樣,手續簡單方便快捷,因此成為中小企業獲得外部融資的主要方式;
第二,銀行貸款存在較大的地區差異。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很不均衡,東部沿海地區較為發達,中西部地區則較為落後,間接融資的情況也存在著很大的地區差異。東部地區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特別發達,當地銀行的基本客戶就是中小企業,經營狀況良好、業績優良的中小企業已經是各金融機構爭奪的熱點。在中西部地區中小企業不發達,而且多為國有、集體所有企業,虧損面大,設備陳舊,有些企業借改制之機逃避銀行債務,信用度低,所以金融機構首先要考慮防範金融風險,保全銀行資產,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也要相對少一些;
第三,銀行體系結構不合理,國有商業銀行居於壟斷地位,缺乏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型、地方性、民營金融機構。我國的金融政策和融資體系等是以國有大企業為主要對象設計實施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分配了90%的貸款,而貸款的75%~80%則分配給了國有企業,而其中非國有企業部門獲得的貸款不足10%。金融體制改革並沒有改變銀行壟斷的局面,國有商業銀行與中小企業在融資體制上安排不對稱,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國有商業銀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貨幣信貸政策存在諸多障礙和誤區,一些歧視性政策仍然存在,政策不到位,信息渠道不暢,缺乏統一的宏觀管理;
第四,企業資信等級評定標准不適合中小企業,致使中小企業信用等級普遍過低。中小企業規模較小、實力不強、固定資產少、缺乏可抵押的資產,且中小企業的貸款要的急、數量少、風險大、頻率高、管理成本較高。而現有的企業信用評估體系都是以大企業為對象,缺乏考慮中小企業的一些具體情況,這種信用評估體系是不利於中小企業融資的。我國現在維護信用有關的法律條款在多部法律中雖有涉及,但內容比較零散,至今沒有一部完整規范的維護信用的法律,特別是規范中小企業信用的法律、法規。
三、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法律對策
法律是保證資本市場規范運行和健康發展的基石,我國中小企業無論是直接融資,還是間接融資都面臨一系列的法律上的障礙。為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提高中小企業融資能力,我們必須進一步構建和完善我國的中小企業融資的法律制度。
1、解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難的法律對策
第一,依法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為中小企業實施股權融資提供條件和場所。我國應當採取法律措施構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為中小企業實施股權融資提供方便。首先,應依法完善創業板市場,使其成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主渠道。其次,依法設立櫃台市場,為中小企業提供櫃台融資的新渠道。最後,應依法設立區域性的三板市場,為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提供服務。
第二,修訂《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為中小企業債券融資開辟通路。債券融資的最大優勢在於其利息為固定費用,且由於利息的節稅收益,可以降低企業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舊的企業債券發行理念和發行制度已不適應變化了的市場需要,必須進行改革。首先,企業債券發行主體、發行基數應多元化,尤其是允許各類中小企業作為發行主體;其次,改變發行債券的審批制;再次,增加企業債券品種,以使投資者能有更多的認券選擇;最後,逐步取消債券發行額度的限制,根據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現狀,制定中小企業債券發行標准,完善中小企業債券發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科學的信用評級制度,發展多層次交易市場,促進企業債券的流通,最終暢通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2、解決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難的法律對策
第一,完善融資租賃立法,使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手段多樣化。
我國融資租賃業處於起步發展階段,但融資租賃法律制度建設的滯後,已影響融資租賃業務進一步發展。應盡快審議《融資租賃法》草案並加緊出台正式法律,對融資租賃機構的准入和退出、業務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動產租賃的登記等做出規定。
第二,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是解決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難的現實選擇。
對非國有金融機構開放市場,主要旨在打破國有商業銀行壟斷市場的局面,從民間培養中小型金融機構。在具體業務上,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可以在商業票據、短期融資等方面做新的變動。在商業票據上,要針對中小企業特殊的財務狀況提供特殊的承兌擔保和貼現業務;在短期融資上,可借鑒英、美銀行的經驗,採用“透支管理方式”,並相應規定好利率水平和歸還時限等;還可以建立專項貸款基金,如再就業基金、西部開發基金等。
第三,應盡快出台《中小金融機構法》,充分利用中小金融機構的融資作用。
我國目前已經擁有一批中小型金融機構,但其服務的對象並不明確,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的價值目標並未確定,自身運作中存在的種種弊端如市場開放度低、監管機制差、行政干預多、技術手段落後等問題還相當嚴重。因此,應加快制定《中小金融機構法》,以促進中小金融業的健康快速發展,並通過眾多的中小型金融機構的優質服務,為眾多的非金融中小企業提供可靠的融資源泉。
第四,完善中小企業資信評級制度,強化信息披露。
為了規范中小企業間接融資,要加強信息披露,降低融資風險,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資信評級制度,應採取下列措施:首先,明確資信評級的主體。其次,在評級方法上,盡量減少對企業報表的過分依賴,多採用現場調查,隨時重點掌握中小企業的融資使用、存貸增減、貸款回籠等情況,實事求是地評價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並根據企業經營者素質、風險保障能力、經營狀況、償債能力及信用記錄、發展前景等主要指標,綜合評出不同等級,作為銀行對中小企業信貸決策和扶持的依據。最後,中小企業自身也應強化信用意識,重視資信評級,通過規范財務、會計工作,努力在間接融資活動中樹立守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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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省財政廳採取注入資本金、獎補資金引導、降低擔保費率、構建新型風險分擔機制等方式,加強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截至去年底,全省融資擔保在保余額1971.8億元,同比增加525.3億元,增長36.3%,在保余額增速居中部第一,規模排名第二。其中,全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107家,年末在保余額1542.1億元,平均擔保放大3倍。
我國將深入開展“信易貸”,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根據發改委、銀保監會聯合印發的《關於深入開展“信易貸”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通知》,我國將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查詢機制。依託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自上而下”打通部門間的“信息孤島”,降低銀行信息收集成本。根據通知,我國將建立健全中小微企業信用評價體系。鼓勵地方政府出台“信易貸”支持政策。
5. 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存在的問題
1、金融服務覆蓋面不足。從當前的體制來看,我國實體經濟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根源在於金融系統以及銀行的結構上存在問題,金融資源不能夠供給急需資金的企業。金融系統與企業間的錯位導致了小型金融機構無法承擔相應的融資功能,從而將其轉給大中型銀行來供給。
2、貨幣空轉。我國自2011年至2015年社會融資總量達63.5萬億元,新增人民幣的貸款額達到38.1萬億元,這些數據已經是1998年至2002年的10倍左右,並且反觀最近5年間的融資成本也有明顯降低。
3、民間資本缺乏管理與引導。
4、實體經濟薄弱領域融資缺乏針對性配套制度。信息不對稱和層次化金融組織缺失是制約小微企業、三農等實體經濟薄弱領域融資活動有效開展的主要原因。
6. 融資難融資貴是目前中國中小企業發展中普遍遇到的問題嗎
是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融資困難的現狀,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融資途徑不暢通
從內源融資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不盡人意,一是中小企業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積累意識差。二是現行稅制使中小企業沒有稅負優勢。三是折舊費過低,無法滿足企業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資金來源有限,資金難以支持企業的快速發展。從外源融資來看,中小企業可以選擇銀行貸款、資本市場公開融資和私募融資等三種渠道,但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外源融資渠道方面並不暢通。
(二)融資結構不合理
主要表現在:(1)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嚴重依賴內源融資,外源融資比重小。單一的融資結構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並且在外源性融資中,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向銀行申請貸款,主要表現為銀行借款;(2)在以銀行借款為主渠道的融資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擔保貸款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貸款,若以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科技開發為目的申請長期貸款,則常常被銀行拒之門外。
(三)融資成本較高
企業的融資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關籌資費用。與大中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借款方面不僅與優惠利率無緣,而且還要支付比大中型企業借款更多的浮動利息。同時,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多採取抵押或擔保方式,不僅手續繁雜,而且為尋求擔保或抵押等,中小企業還要付出諸如擔保費、抵押資產評估等相關費用。正規融資渠道的狹窄和阻塞使許多中小企業為求發展不得不從民間高利借貸。所有這些都使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析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別來自於企業本身、銀行與政府三個方面。
(一)企業信用等級低,融資意識淡薄
中小企業自身信用等級低,這是其普遍存在的現象。中小企業自身規模有限、資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沒有完整的企業規劃、倒閉率高、貸款償還違約率高。中小企業一般是由具有血緣關系的人共同創立,大多實行家族式管理,產權結構不明晰,企業經營效率不高,開拓新的市場難,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場風險,影響了中小企業的償債能力,造成了其履約能力的下降。銀行的首要目標是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業的高倒閉率和高違約率使得銀行難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則,導致銀行不願放貸。
同時,中小企業對金融系統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嗅覺不靈敏,主動出擊意識不強,而且缺乏高素質的金融人才,對金融市場和融資工具生疏和不懂得樹立和宣傳自身金融形象,從而束縛自身開拓融資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體系不完善,銀企信息不對稱
1. 缺乏市場化的利率調節機制,損害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積極性。從國外的情況來看,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高於市場的平均利率水平。美國的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利率就比對大企業的貸款利率水平高出1~1.5個百分點左右。但是中國中央銀行目前對利率和收費的規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動的范圍十分有限,這種機制不利於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貸款。限制金融機構對金融服務和產品的收費會挫傷金融機構調查和收集中小企業信息的積極性,從而影響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和其他金融服務。
2.信用擔保體系的不完善,中小企業尋求擔保困難。我國從1999年才開始進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工作試點,存在著擔保機構不多,擔保資金不充足,擔保手續繁雜等諸多問題。而且,許多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中小企業需要交納一定的押金才能成為會員,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也增加了擔保的難度。出於對自身利益的保護,銀行則在中小企業的擔保貸款問題上又比較謹慎。同時,銀行對抵押物的要求十分嚴格,目前國內銀行一般偏好於房地產等不動產的抵押。而中小企業大多受經營規模所限,固定資產較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難提供合乎銀行標準的抵押品。
3.銀企信息不對稱和銀行的不利選擇。許多中小企業為實現融資目的,往往會想盡一切辦法,甚至不惜弄虛作假。這不僅會產生有損銀行與投資者利益的道德風險,亦會進一步損毀企業自身的社會公信度。因此,銀行要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只有加大人力資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質量,否則銀行的貸款違約率將會很高。同時,由於中小企業對資本和債務需求的規模較小,金融機構為規避自身的經營風險和降低經營成本,只有選擇不向中小企業貸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夠,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美國、日本、西班牙等國家都設有專門的政府部門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資金幫助。在我國,長期以來,政府在資金、稅收、市場開發、人才、技術、信息等方面一直給予國有大中型企業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業市場競爭環境的不確定和競爭條件的不
7. 眾多企業感融資"既貴又難" 銀行的錢去哪兒了
今年一季度全國新增貸款規模超過3萬億元,4月末廣義貨幣(M2)余額達116.88萬億元……看數字,流動性寬裕,實體經濟不應「缺錢」。然而,目前仍有很多企業感到融資「既貴又難」。這一矛盾現象的背後有什麼深層次原因?哪些因素阻塞了金融「血脈」?企業融資成本為何居高不下?
記者近日帶著這些問題前往江蘇、浙江、山西三省的5座城市,詳細調查、采訪了40家銀行機構和42家企業,傾聽了他們的看法和建議。
1.問總量——
信貸規模增,社會融資規模減,「表外轉表內」影響資金面
央行數據顯示,今年前4個月,人民幣貸款新增3.79萬億元,同比多增2413億元。對於這些數字,銀行和企業有著自己的看法。
新增貸款算不算多?
農行南通分行副行長徐小飛認為,雖然今年一季度新增貸款規模創出歷史次高,但這一數字不具備代表性。從銀行的角度講,往往會在上一年三四季度儲備一批項目,並在一季度抓緊放款,早投放、早收益。之後貸款規模會逐步回歸正常。
浙江嘉興禾城農商銀行副行長楊宗偉表示,隨著經濟總量的不斷增大,新增貸款規模也在相應提高,不斷創出新高或者次新高是常態。因此,一季度的信貸數據並不讓人意外。
從全國情況看,貸款在一季度集中釋放後,確實有歸於平穩的跡象。一季度,人民幣貸款新增3.01萬億元,但4月份新增貸款僅為7747億元,低於預期,也低於前三個月的平均水平。5月人民幣貸款則增加8708億元,略高於市場預期。
僅看貸款夠不夠?
在采訪中,多位銀行負責人表示,分析全社會的融資情況,不能僅僅看錶內貸款,更要關注表外資金。
社會融資規模包括表內融資,即新增人民幣貸款、新增外幣貸款;表外融資,即信託貸款、委託貸款、未貼現票據等。近年來,隨著表外融資規模不斷擴大,表內貸款占社會融資總量的比例有所下降,而表外融資佔比相應上升。央行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人民幣貸款占社會融資規模的比重為51.4%,為年度歷史最低水平。
對一些企業來說,也開始更多依賴於銀行貸款之外的融資渠道。嘉興城投集團財務部經理金雲芬介紹,他們公司目前通過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融資租賃、信託產品等渠道的融資余額達50多億元,已超過其銀行貸款規模。
社會融資規模為何下滑?
資金緊不緊,社會融資規模更有說服力。央行數據顯示,今年1至5月社會融資規模8.58萬億元,比去年同期少5329億元。
據分析,社會融資規模之所以減少,與「表外轉表內」的結構變化有關:以信貸為代表的融資佔比上升,而表外融資則不斷萎縮。然而,表內融資增長卻一時彌補不了表外業務減少的缺口。
嘉興銀行副行長章張海說,近兩年來,各家銀行相繼開展了各類表外業務,且規模較大。今年企業普遍較謹慎,減少了大規模擴張,加之受監管因素影響,銀行逐步收縮表外、同業業務,從而減少了社會融資規模。嘉興銀行今年以來的表外融資就下降了12億元。
總體看,加強信託監管、嚴防影子銀行、規范同業業務的政策文件近來陸續出台,信託貸款、委託貸款等非銀行信貸融資受到遏制,規模大幅下降。數據顯示,今年1—3月,僅信託貸款、委託貸款和未貼現匯票三類融資,累計就比去年同期減少4638億元。
2.問結構——
面對經濟下行壓力,企業抱怨貸不到款,銀行感嘆有錢貸不出
在調研中,眾多銀行和企業集中反映,融資難融資貴更多體現的是結構問題。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說,當前信貸存在結構性緊張,不同企業間苦樂不均,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仍身處融資難且貴的困境。
據了解,當前,經濟增長面臨下行壓力,一方面企業的有效融資需求減少,另一方面銀行的風險偏好下降,更加「惜貸」「慎貸」,部分企業獲取信貸資金的難度在增加。
不缺錢的企業不貸款,缺錢的企業貸不到款——
在江蘇、浙江,不少銀行和企業坦言:現在企業普遍存在觀望、等待情緒,越是經營狀況好、不缺錢的企業越不敢投資,融資需求量少;而越是面臨轉型升級壓力、資金鏈緊張的企業越需要信貸資金,而銀行往往對這類企業避之不及。
南通富士通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章小平說:「現在企業投資意願不強,因此企業貸款需求下降,以我們為例,獲得的銀行總授信是30億元,但目前只使用了不到7億元。」
而在煤炭資源大省的山西,受到煤焦價格持續下跌的影響,經濟下行壓力更為明顯。工商銀行山西分行提供的數據顯示,受到市場因素和經濟不景氣影響,山西眾多洗煤廠、鋼貿公司等小企業,面臨虧損和倒閉。僅工行山西分行的煤炭上下游、鋼貿行業小企業客戶貸款就分別比高點時減少31億元、4.1億元。
「由於煤焦行業的不景氣,部分企業出現信貸風險,今年總行已經收緊了我們的審批許可權,信貸規模也縮減了。」建設銀行山西分行公司業務部副總經理安向明告訴記者。
缺錢的是哪些企業?中信銀行嘉興分行副行長吳永明說,現在缺錢的企業,一是正經受轉型陣痛困擾的中小企業,經營困難;二是在上一輪經濟周期中,盲目低水平擴張的企業,產能上來後,突遇市場環境惡化,收入難以維持正常貸款周轉;三是主業「空心化」的企業,前兩年以主業為平台融資投向房地產和礦產,遇到市場波動,資金鏈很緊。
銀行風險偏好下降,紛紛追逐眼中的「優質客戶」——
「前幾天去一家公司,到那兒發現已經有3家銀行在場了。」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分行行長無奈地說,「銀行現在找客戶的壓力也很大。不放貸是坐以待斃,放貸有風險,但畢竟還有賺錢可能。」
銀行基層分支機構大多抱怨,對將貸款投向何處感到茫然。比如在南通,紡織類和化工類企業佔到企業總數的60%—70%,這些行業都是產能過剩行業,可以放心給貸款的企業就非常有限。
銀行之所以如此,也不難理解,其目前面臨的風險顯而易見。吳永明說,經濟下行使得銀行的信貸質量承壓,發生行業性、區域性風險的可能性增大。以嘉興為例,以往過度融資、擔保圈復雜、對外投資巨大的授信企業風險開始顯現。
政府融資平台和房地產成為吸收信貸資源的「海綿」——
企業抱怨貸不到款,銀行感嘆有錢貸不出。那麼,新增的信貸資金都去哪了?調研中發現,銀行資金又開始向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回歸。據江蘇銀監局調查,今年一季度江蘇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中長期貸款新增1839億元,同比多增300億元。其中房地產、基礎設施建設行業貸款分別新增867億元、691億元。
多家銀行負責人坦言:政府融資平台和房地產收益率高、風險小,對資金價格不敏感,依然是銀行眼中的「香餑餑」。如常熟市保障房開發建設公司去年成立,作為國有獨資公司主要從事城中村改造,已是銀行較為關注的客戶。目前已經獲得銀行8—10年的中長期授信26.5億元,利率在基準利率水平下浮10%。
8. 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調研報告
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調研報告
為全面了解我縣金融部門服務縣域經濟發展情況,破解融資難題,加快推進「強工興城」戰略,根據縣委安排,5月7日—9日,縣人大常委會組成調研組對我縣提高銀行存貸比、破解融資難,支持地方經濟建設情況進行了調研。調研組聽取了縣政府及縣發改委、工信委、財政局、工業園管委會和駐縣各金融機構有關情況匯報,到民輝化工、山谷泉酒業、凱達服裝、森源電子等園區企業進行了走訪座談。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促進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建設的基本情況
一全縣金融運行總體情況
2009年、2010年、2011年,全縣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分別為553896萬元、718423萬元、849356萬元,分別增長26.49%、26.67%、18.24%;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分別為270080萬元、377253萬元、456952萬元,分別增長33.75%、34.45%、22.97%,其中2011年貸款余額比2009年凈增186872萬元;三年存貸比分別為48.76%、52.51%、53.80%,呈逐年增長趨勢,但均低於全省、全市平均存貸比水平。2012年3月末,全縣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922732萬元,增幅為7.95%;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474988萬元,比年初增加18036萬元,增幅為3.80%,貸款增加額全市排名第8位,比第1位德安縣低39300萬元,增長率全市排名第10位,比第1位湖口縣低8.51個百分點;存貸比為51.48%,全市排名第8位,比第1位德安縣低12.87個百分點,低於全市10.01個百分點,低於全省12.56個百分點;增量存貸比為24.58%,全市排名第10位,低於去年同期18.91個百分點,低於全市24.21百分點,低於全省25.87個百分點(見附表1、附表2)。
二各金融機構支持縣域經濟發展情況
多年來,我縣各金融機構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金融工作的有關政策,積極服務我縣「強工興城」戰略,不斷加大對「三農」和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有力地推動了我縣經濟社會事業的全面發展。2009年以來,全縣金融機構累計發放各類貸款 78億元,其中,2009—2011年分別累放貸款21.8億元、27.9億元、28.3億元。從增量看,「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增長較快。
從存貸比情況看,除農發行屬政策性銀行,存款業務少、存貸比高,沒有可比性外,其他8家金融機構2009—2011年三年平均存貸比較高的是建設銀行、信用聯社、九銀村鎮銀行和九江銀行,建設銀行三年平均貸存比為62.57%,信用聯社為60.27%,九銀村鎮銀行為60.12%;存貸比逐年增加的有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信用聯社和郵政儲蓄銀行;信貸規模較大的是信用聯社、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2011年貸款余額均突破5億元。從貸款規模增量上看,信用聯社的增量最大,從2009年的6.36億元增長到2011年的10.59億元,增加4.23億元;其次是農業發展銀行,從2009年的2.5億元增長到2011年的5.75億元,增加3.25億元(見附表5)。
從貸款投向結構看,截止2012年3月末,全縣各金融機構貸款余額474988萬元,其中:公共投資(重點項目)類貸款98959萬元,占投資總額的20.83%,主要分布在農業發展銀行33300萬元、九江銀行22965萬元、農業銀行19000萬元、建設銀行11024萬元;企業類貸款70574萬元,占投資總額的14.86%,主要分布在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房地產類貸款64202萬元,占投資總額的13.52%,主要分布在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全部是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支農惠農類貸款154960萬元,占投資總額的32.62%,分布在信用聯社和農業銀行;其他類貸款86293萬元,占投資總額的18.17%,主要分布在信用聯社、九江銀行、九銀村鎮銀行(具體見附表3)。
三企業及個人授信檔案建立情況
近年來,為打造我縣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各金融機構按照人民銀行、銀監會的有關要求,全面開展了中小企業和農戶評級
授信工作,並建立信用檔案。目前,縣信用聯社共建立農戶信用檔案36800戶和小微企業信用檔案94戶,已建立信貸檔案並已核發貸款證的農戶和個體工商戶可憑本人身份證和貸款證到信用社櫃台直接辦理貸款手續;九江銀行和九銀村鎮銀行充分發揮靈活、快捷的優勢,在風險可控、合規經營的前提下,新增授信客戶3天內可將貸款發放到客戶手中;縣農行主動貼近「三農」、服務「三農」建立客戶信用檔案,實行「一次授信,循環使用」的信貸原則。
四我縣促進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所出台的政策措施
為更好地發揮我縣金融機構在全縣經濟建設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調動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積極性,增加信貸投放,促進全縣經濟趕超發展,縣政府出台了《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評獎勵辦法》,對金融機構存貸款增長、存貸比例、新增貸款用於當地投放比例等制定獎勵措施,在每年的「三干會」上,對支持地方經濟建設有突出貢獻的金融單位進行表彰獎勵。
為加強信貸融資平台和信貸中介組織建設,2009年1月,根據省財政廳和縣政府的協議,我縣在江西省信用擔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投資認股500萬元,省公司在我縣設立分公司,即:江西省信用擔保股份有限公司修水縣分公司。目前,該擔保公司累計上報項目26個,上報金額9600萬元,實際為我縣企業擔保貸款15筆,擔保金額達6270萬元。2010年5月,由縣財政出資又組建了縣創業擔保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截至目前,該公司已累計對125戶企業進行了貸款擔保調查,審批通過了59戶企業貸款擔保請求,發放了擔保貸款2680萬元。此外,由縣工信委、縣人民銀行、縣中小企業局、縣工業園管委會等單位聯合搭建信貸融資平台,每半年組織一次銀企對接座談會,加強銀企對接。今年4月,在多方共同推動下,我縣啟動了中小企業融資暨「銀園保」項目,對於缺少抵押物、缺少可供質押應收賬款的優質中小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有效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為搭建政府融資平台,先後成立了修水縣南城新區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和修水縣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為四類平台公司。截止2012年4月30日,政府平台公司向本縣銀行貸款本金96200萬元,余額83700萬元。
二、制約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問題和不足
我縣各金融機構在服務「強工興城」戰略,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方面作出了積極努力,取得了較好成效,但我縣金融機構信貸投入不足、投向結構不優、存貸比低、企業融資難的矛盾依然突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主要有:
一政府引導、協調和服務機制不健全。一是政府對金融機構的評估、考核和激勵機制不夠完善,縣政府雖然出台了《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評獎勵辦法》,但是沒有完全按照辦法規定兌現獎勵政策。二是缺乏有效的政銀企對接協調機制。尚未建立起政府及其部門、銀行和企業之間長期、科學、誠信的信息傳遞渠道。雖然每年都召開銀企對接會,但後期的跟進服務不到位,一些好的優勢項目或有良好發展前景的中小企業,由於不了解金融機構的信貸政策、貸款品種和貸款條件,加上金融機構不能獲得企業的准確信息,貸款支持時效性不強,導致無法及時取得金融機構的有效信貸支持。三是財政資金杠桿撬動作用還需進一步增強。一方面是財政在擔保基金、專項財政貼息、信貸風險補償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不大。另一方面是財政性資金存款配置不平衡。縣城行政事業單位個人工資代發業務多年集中在中國銀行和九江銀行,不利於各銀行之間的競爭和放貸;社保基金雖然按照要求在四大國有銀行和信用聯社開設了帳戶,但是否根據各行對縣域經濟的貢獻大小進行分配沒有明確規定。至2012年3月末,全縣財政性存款余額82863萬元,主要分布在工行10969萬元、農行9000萬元、中行25000萬元、建行18000萬元、農發行2999萬元、九江銀行6300萬元、信用聯社5351萬元、郵政儲蓄2132萬元、村鎮銀行3112元(各金融機構財政性存款情況見附表4)。
二誠信體系建設薄弱。一是少數企業、個人信用觀念淡薄、償債意識較差、還款意願不強,甚至存在惡意懸空和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嚴重損害了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一定程度上挫傷了金融機構支持中小企業的積極性。還有極少數國家公職人員故意拖欠銀行貸款,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如:縣農行反映,惠農貸款本息違期三個月以上的不良貸款已突破1.3%,且有600多萬元違期三個月以下即將進入不良的貸款,如不良貸款率超過2%,省農行就會停止縣農行新辦惠農貸款發放業務;二是有的企業經營者依法守信意識較差,個人的不良誠信記錄導致企業總體信用下降,無形中增加了企業貸款的難度;三是社會失信懲戒機制不健全,打擊逃廢銀行債務行為的力度不夠,金融司法環境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
三企業自身條件不足。一是經營管理粗放。多數企業都沒有建立完善的公司管理機制和現代企業制度,專業管理人員缺乏,以粗放式或家族式管理模式居多,發展方向和目標不明確,抵禦風險能力弱。二是財務管理不規范。不少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會計報表資料殘缺不全,資產、銷售等基本財務數據真實性和准確度不高,有的企業根本無法取得財務數據,看不到良好的連續經營記錄,銀行難以准確、完整地把握企業的資信狀況、償債能力和經營動態。三是資信等級低。不少中小企業處在發展的起步階段或成長階段,資產規模小、盈利水平低,往往難以達到信用評定等級要求,而被銀行拒之門外。四是有效抵押物不足。有的企業前期手續不完備,產權不明晰;有的企業租賃廠房生產,缺乏足夠的固定資產和抵押物,難以滿足銀行信貸抵押要求。
四金融服務效率不高。一是貸款審批的環節多、鏈條長。國有商業銀行實行集權制、集中制的信貸管理模式,縣級金融機構信貸投放許可權低,即便有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也必須嚴格執行上級行的相關要求,逐級上報,層層審批,手續繁雜,不能及時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二是信貸服務和信貸產品創新跟不上。部分金融機構信貸政策僵硬,信貸產品單一,認可的抵押物少,多數銀行貸款對企業機械設備抵押不認可。三是貸款成本較高。據企業反映,有的銀行預收的貸款保證金比例過高,1000萬元貸款要扣除100多萬元保證金。在貸款審查過程中,金融機構指定的中介機構評估、審計收費不合理,幾百萬元貸款,中介機構評估、審計收費叫價達七、八萬元,大大增加了貸款成本。四是金融機構對自己的信貸產品宣傳不夠,與企業溝通對接少,不少企業對銀行的信貸政策、貸款品種和貸款條件了解不清,不知如何才能獲得銀行貸款支持。五是少數銀行為企業服務有差距。有的銀行考慮到工作負荷重、放貸成本較高、風險大,對中小企業放貸的積極性不高;有的銀行為吸引企業開戶存款提出了諸多優惠條件,但當企業有貸款需求時,卻不能得到銀行的幫助和支持。
五擔保公司發展滯後。目前我縣已注冊的擔保公司有3家,但真正能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只有2家。受注冊資金的限制,擔保公司的擔保能力不足。縣創業擔保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僅1000萬元,由於注冊資本少、擔保能力低,影響了金融機構與擔保公司的合作程度,縣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均不認可該公司的擔保資格,目前只同九江銀行修水支行建立融資擔保業務關系,而且銀行給予的放大倍數小。擔保公司的單體規模小,不僅運行成本高,而且不能享受國家對擔保公司的各項優惠政策,增加擔保公司的注冊資金已成當務之急。
六貸款投向不合理。對重點項目和有潛力的中小企業貸款少,大多數銀行熱衷於商貿性的流動資金信貸,對工業企業和重點工程項目信貸支持隔岸觀火、無關痛癢,只強調重風險控制,不注重支持幫扶,從2012年3月末貸款余額看,企業類貸款只佔貸款總額的14.86%。
三、促進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提高存貸比的建議
為提高銀行的存貸比,激勵銀行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積極性,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完善對金融工作的引導、激勵和協調機制。一是建議成立縣金融工作辦公室,為縣政府下屬事業單位。明確縣金融辦對全縣金融工作的服務、協調職能,配備或聘請專業人員,研究分析國家金融政策、全縣金融運行情況,及時提出改善金融發展環境、促進金融業發展的建議,為縣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二是健全金融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考核評估機制。進一步修訂完善我縣《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評獎勵辦法》,由縣金融辦牽頭對金融部門支持縣域經濟發展情況進行考核評估,並將考核評估結果予以通報;通過有效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對重點項目、中小企業尤其是仍有發展潛力和前景的危困企業增加貸款投放,並將其作為對金融部門考核評估的重要內容;設立專門獎項,落實獎勵基金,對支持縣域經濟發展有突出貢獻的銀行及行長進行重獎;對支持縣域經濟發展貢獻少、效率低、反映較差的銀行給予通報批評,並將考核結果報送其上級主管部門,並對行政事業單位在該行帳戶進行清理;也可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代表、群眾代表等對金融單位服務地方經濟發展情況進行專項測評,測評不滿意的限期整改,鼓勵和調動各金融機構服務地方經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三是建立財政性存款與銀行信貸投放數量及結構、存貸比掛鉤機制。制定政府性金融資源在各金融機構中的分配管理辦法,在不違反上級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政府性金融資源要盡可能向為縣域經濟發展服務好、支持大的金融機構傾斜,加大支農貸款、中小企業貸款的財政貼息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增加有效信貸投放。四是建立暢通的協調溝通機制。政府要加強與駐縣銀行上級行的溝通聯系,爭取更多的傾斜政策,擴大對我縣的信貸規模。有關部門要及時了解各金融機構的.信貸政策、信貸產品以及放貸條件和企業的貸款需求,通過召開經濟金融聯席會議、政銀企座談會、項目推介會、貸款營銷洽談會,暢通信息溝通渠道,搭建交流融資平台,促進銀企合作共贏。
二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縣政府要出台關於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實施方案,開展信用企業、信用村鎮、信用農戶創建活動,對守信企業和個人實行信貸傾斜政策,倡導誠信經營的社會風氣,增強全民誠信意識。全縣各級政府、行政事業單位及公職人員要帶頭按期償還銀行貸款,做打造誠信金融環境的表率,建議在全縣開展一次拖欠銀行貸款專項清理活動,各有關單位要積極配合銀行做好本單位及幹部職工個人拖欠銀行貸款或擔保貸款的清欠工作。建立金融機構和司法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提高金融案件審判和執行效率,優化金融司法環境。縣人民銀行和有關單位要繼續加強徵信系統建設,進一步完善企業和個人的信用檔案,擴展徵信系統的信息覆蓋面,建立信用信息交換與共享平台。企業及其經營管理人員要樹立「誠信就是企業生命」的觀念,自覺接受銀行的信貸監督,按時歸還貸款本息,提高自身信用等級。
三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夯實信貸准入基礎。一是要規范企業的財務管理。縣工信委、縣中小企業局要協調金融機構加強對企業管理人員、財務人員進行信貸知識和相關業務培訓,幫助建立健全的企業財務制度,提高企業財務數據的透明度和財務報表的真實性,使企業財務管理更符合銀行信貸要求。二是要建立企業動態監管機制。企業主管部門和有關金融機構要定期深入貸款企業抽查財務報表情況,檢查貸款效益與安全狀況,引導企業依法經營、規范經營、誠信經營,與銀行建立真實的信息互動機制,杜絕資金體外循環、抽逃資產和逃廢債務等行為,增強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心。三是要加大力度培育中小企業發展。積極引導企業制訂符合國家產業發展導向和市場需求的發展規劃和目標,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重視產品研發,提升產品檔次,延伸產業鏈條,提高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四創新金融服務方式,提高金融服務質量。金融部門要結合我縣實際,因地制宜創新信貸產品,突破以不動產為抵押物的限制,推出「知識產權融資、應收賬款融資、訂單融資、倉單質押性貸款」以及「小企業簡式快速貸款、小企業多戶聯保貸款、抵質押循環貸款、速貸通」等多種信貸產品和金融服務品牌,降低企業信貸門檻。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可通過推行企業主個人經營授信貸款來滿足企業需求。在還款方式上,可以推出企業按月等額還本付息方式,減輕企業還貸壓力。要繼續向上級主管行爭取信貸額度和項目,努力擴大信貸規模。切實解決不合理收費和附加貸款條件等問題,降低企業融資成本。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短、小、頻、急的特點,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要進一步簡化銀行信貸業務流程,並對信貸事項實行限時辦結,要加快銀行電子網路建設,實行貸款網上審批,縮短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率。
五完善金融服務體系,拓寬融資渠道。縣政府要研究出台關於盤活國有資產、做大擔保公司、搭建融資平台的意見,加強金融服務體系建設。一是要完善融資擔保體系。縣財政要繼續加大投入,擴充擔保公司資本金,力爭將縣創業擔保公司的注冊資本擴大至5000萬元以上,使公司的擔保資格能夠得到更多金融機構的認可,幫助擔保公司爭取國家、省、市的政策性扶持資金和代償損失彌補資金,增強擔保公司的發展後勁和應對風險的能力。要通過增資擴投、吸引外來資本以及分保、共保等方式整合資源,擴大或組建商業性擔保公司,提升擔保能力。進一步將縣直單位閑置國有資產通過有效整合形成可上市抵押資產注入城投集團,夯實融資平台,利用園區土地、房產抵押等方式為企業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提高企業的融資能力。二是要引進國內有實力的金融機構到我縣開設網點,促進金融機構的合理有序競爭。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在工業園區、城市開發區和鄉鎮增設服務網點,優化金融網點布局,滿足群眾金融服務需求。三是要探索信貸融資新渠道。充分發揮信用聯社、九江銀行、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信貸審批流程短、放貸時效快等優勢,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加快發展,提高其風險防範能力;大力宣傳民間融資的有關政策,激活民間資金投入,探索組建新型民間融資機構,規范民間借貸行為,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9. 如何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
中小企業應該不存在融資難的問題。
1、太小的企業。無法上升到融資的概念。即:幾乎只有ACCOUNTING的業務;而沒有FINANCE的業務涉及及其問題。這是常識。甚至,連懂融資的人員都沒有。更不用說去做這方面的業務和工作的努力。;
2、中國是世界存款比例最高的國家。不像美國人,存款的人數,只佔全國總人口的大約6%。也就是說幾乎全部的美國人,無存款,而全部有貸款。我國在2007年的數據,是全國股市30萬億;人民存款約30萬億。即使,不是很大的數字,也還有超過3億人隨時在赤貧的貧困線的邊緣徘徊。隨時墜入貧困人口的人群中。但是,戶均存款比例高達97%。這是全世界最高的有存款的人民戶均比例之一。那麼,中小型企業,幾乎是最大多數,利用自有資金發展,幾乎是全部的事實。於是,把這部分,想像成需要融資的企業,是有問題的。;
3、貸款和融資。欣聞,人民銀行,央行新批准了《文匯報》報載:8800家全國的私營貸款小型公司。但是,就看到此新聞報道之後,僅僅幾個月里,打給我的貸款電話,就多達至百還多。?!幾乎,全部是無數的高利貸;亦或認識銀行的熟人的關系戶。真正,做抵押貸款業務的:沒有。!做融資金融的公司:沒有。!
那麼,您在此處,提到的所謂的問題,出自何處?!意味幾何?!如何有的?!是個需要具體市場中,有完全事實和數據支持的如果是課題。!?
1、提高公司的服務理念,先進的產品技術或者服務理念
2、提高管理模式,提高公司的構架,引進先進的管理模式
3、融資難的一個問題最重要的是要讓融資者看到你未來企業的效益,讓他覺得投資你這個項目是有價值的。
4、增強自身的抗風險能力
10.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原因是多方面的。從企業的角度來看有三個關鍵的制約因素:
1,是規模小,積累少,較難提供有效的抵質押擔保;
2,是財務制度不規范,信息透明度差,信用狀況較難給予客觀評判;
3,是普遍缺乏核心競爭力,業績不夠穩定,發展前景較難評估。
從銀行的角度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也存在現實性困難:
1,是由於直接融資渠道不暢,多元化融資平台還未全面向中小企業開放,導致中小企業大部分的資金需求依賴於銀行信貸,融資壓力集中於銀行體系;
2、是風險補償機制不健全,中小企業經營成本高,風險大,由銀行獨自承擔,加重銀行謹慎放貸;
3、是不良的稅前核銷政策比較嚴格,加之嚴格的經營問責和績效考核,面對投資者和監管機構的評價壓力,銀行開展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積極性受到影響。
拓展資料
一,創業企業融資難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創業企業大都資質較差。這主要體現在:規模小,經營不規范,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抗風險能力弱;創業者缺乏經營管理經驗;信息不透明,無可靠的信貸記錄;失敗率高,逃廢債務現象嚴重。
(二)我國金融結構發展不對稱。即貸款主要對象與經濟增長主體的不對稱,大城市金融發展與中小城市及農村地區金融發展不對稱。一方面,創業企業為經濟增長做出了重大貢獻卻貸不到款;另一方面,大城市金融發展迅速,而中小城市和農村地區的金融發展卻處於滯後狀態,這對廣泛分布於中小城市和農村地區的創業企業來說,是非常不利的。
(三)創業企業融資渠道單一。目前,我國創業企業的融資主要來自自有資金,這包括企業自身的積累和折舊以及創業者投入資金,這些即是所謂的內源融資。然而,這種通過自身積累方式尋求自我滾動式發展的模式已經不能適應創業企業的發展要求,創業企業仍需開拓新的融資渠道。
(四)信用擔保體系不完善,未能真正發揮功能。這主要表現在:信用擔保機構資本投入嚴重不足;專業人才缺乏,限制了信用擔保體系專業化、正規化經營;信用擔保機構監督管理機制不健全,缺乏風險分擔機制;相關立法滯後,影響信用擔保體系的迅速發展。
(五)信用環境差。這主要表現在公民信用意識薄弱,信用監督不到位。對不守信的公民和企業沒有採取嚴厲的懲戒措施,未建立全國統一的信用檔案,使部分有不守信記錄的公民和企業仍能通過某些手段在其他地方獲取資金。由於這些情況的存在,使得金融機構對貸款對象的審查成本居高不下,從而限制了金融機構對創業企業的信貸配給。
(六)相關法律體系不完善。我國制定實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以法律的形式為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融資提供了有力的保護和支持。但是,《中小企業促進法》的條文過於原則性,也沒有與之相配套的如行業振興、金融、財政、中介服務等方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