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政府債券,金融債券與公司債券的比較
1、發行單位 政府(中央政府) 、 金融機構 、企業(上市公司)
2、收益率: 低、 一般版、 較高權
3、流通性: 好、 一般、 較差
4、風險性: 低(國家保障)、 一般、 高(企業畢竟信譽沒有國家好)
共同點:
都是債務融資,都需要進行還本付息;
一般期限都比較長,一年以上;
投資者類型比較相同;發行的場所一般都是債券市場;
差不多就這些吧
Ⅱ 債券有哪幾種
主要的有:
按發行主體分類有: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公司(企業)債券
按財產擔保劃分:抵押債券;信用債券
按債券形態分類:實物債券;憑證式債券;記賬式債券
按是否可轉換劃分:可轉換債券;不可轉換債券
按付息的方式劃分:零息債券;定息債券;浮息債券等等。
(2)金融債券公司債券擴展閱讀:
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
債券盡管種類多種多樣,但是在內容上都要包含一些基本的要素。這些要素是指發行的債券上必須載明的基本內容,這是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權利與義務的主要約定,具體包括:
1.債券面值
債券面值是指債券的票面價值,是發行人對債券持有人在債券到期後應償還的本金數額,也是企業向債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的計算依據。債券的面值與債券實際的發行價格並不一定是一致的,發行價格大於面值稱為溢價發行,小於面值稱為折價發行,等價發行稱為平價發行。
2.償還期
債券償還期是指企業債券上載明的償還債券本金的期限,即債券發行日至到期日之間的時間間隔。公司要結合自身資金周轉狀況及外部資本市場的各種影響因素來確定公司債券的償還期。
3.付息期
債券的付息期是指企業發行債券後的利息支付的時間。它可以是到期一次支付,或1年、半年或者3個月支付一次。在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因素的情況下,付息期對債券投資者的實際收益有很大影響。到期一次付息的債券,其利息通常是按單利計算的;而年內分期付息的債券,其利息是按復利計算的。
4.票面利率
債券的票面利率是指債券利息與債券面值的比率,是發行人承諾以後一定時期支付給債券持有人報酬的計算標准。債券票面利率的確定主要受到銀行利率、發行者的資信狀況、償還期限和利息計算方法以及當時資金市場上資金供求情況等因素的影響。
5.發行人名稱
發行人名稱指明債券的債務主體,為債權人到期追回本金和利息提供依據。
上述要素是債券票面的基本要素,但在發行時並不一定全部在票面印製出來,例如,在很多情況下,債券發行者是以公告或條例形式向社會公布債券的期限和利率。
Ⅲ 金融債券有哪些內容都包括什麼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是表明債務、債權關系的一種憑證,它屬於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主動負債。金融債券本質上是公司債券,只不過發行者是特殊的公司——金融機構罷了。
在英、美等歐美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歸類於公司債券。在中國及日本等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稱為金融債券。由於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一國經濟中佔有較特殊的地位,政府對它們的運營又有嚴格的監管,因此,金融債券的資信通常高於其他非金融機構債券,違約風險相對較小,具有較高的安全性。
在我國,金融債券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其發行額度,由金融債券的
發行機構在其營業點以公開出售的方式發行。這種債券的利率一般略高於同等期 限的定期存款,期限一至五年不等。金融債券到期還本付息,債權人不能提前抽 出資金,但允許進入二級市場轉讓流通。目前,我國的金融債券已開始進入證券 市場買賣轉讓,但由於期限比較短、利率水平又高於普通的定期儲蓄利率,實際 成交的數額並不很大,比股票的交易量要小得多。
金融債券作為金融機構籌集社會閑散資金的一種有價證券,目前在我國發行 的主要有這樣幾種:固定金融債券這種債券的利率一般略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期限一至五年。如1985年,為解決當時信貸資金短缺的困難,支持鄉鎮企 業中一些急需資金而且經濟效 益比較好的在建項目迅速竣工投產,中國農業銀 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了總額為15億元人民幣的金融債券。這次發行的 債券,面額分別為20元、50元、100元,期限一年,年利息率為9%,到期還本付息。
Ⅳ 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是什麼
法律分析:金融債券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所發行的債券。金融債券期限一般為3到5年,其利率略高於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金融債券由於其發行者為金融機構,因此資信等級相對較高,多為信用債券。
公司債券是指股份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為追加資本而發行的借款憑證。對於持有人來說,它只是向公司提供貸款的證書,所反映的只是一種普通的債權債務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一)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
(二)對已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
(三)違反本法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
Ⅳ 金融債是什麼金融債券包括哪些
很多人都知道國債,但可能對金融債了解甚少,其實金融債也是債券的一種,那麼金融債是什麼?金融債券包括哪些?為大家准備了相關內容,感興趣的小夥伴快來看看吧!Ⅵ 什麼是金融債券
金融債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的介質體,在英、美等歐美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介質體歸類於公司債券。在我國及日本等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介質形式稱為金融債券。能夠較有效地解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
什麼是金融債券
金融債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的介質體,在英、美等歐美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介質體歸類於公司債券。在我國及日本等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介質形式稱為金融債券。能夠較有效地解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
簡介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
在英、美等歐美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歸類於公司債券。在我國及日本等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稱為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能夠較有效地解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
一般來說,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有三個來源,即吸收存款、向其他機構借款和發行債券。
存款資金的特點之一,是在經濟發生動盪的時候,易發生儲戶爭相提款的現象,從而造成資金來源不穩定;金融債券的資信通常高於其他非金融機構債券,違約風險相對較小,具有較高的安全性。所以,金融債券的利率通常低於一般的企業債券,但高於風險更小的國債和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而且發行金融債券不用繳納存款准備金)。
優勢
向其他商業銀行或中央銀行借款所得的資金主要是短期資金,而金融機構往往需要進行一些期限較長的投融資,這樣就出現了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在期限上的矛盾,發行金融債券比較有效地解決了這個矛盾。債券在到期之前一般不能提前兌換,只能在市場上轉讓,從而保證了所籌集資金的穩定性。
同時,金融機構發行債券時可以靈活規定期限,比如為了一些長期項目投資,可以發行期限較長的債券。因此,發行金融債券可以使金融機構籌措到穩定且期限靈活的資金,從而有利於優化資產結構,擴大長期投資業務。由於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一國經濟中佔有較特殊的地位,政府對它們的運營又有嚴格的監管,因此,金融債券的資信通常高於其他非金融機構債券
種類
按不同標准,金融債券可以劃分為很多種類。最常見的分類有以下兩種:
(1)根據利息的`支付方式金融債券可分為附息金融債券和貼現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上附有多期金融債息票,發行人定期支付利息,則稱為附息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是以低於面值的價格貼現發行,到期按面值還本付息,利息為發行價與面值的差額,則稱為貼現金融債券。比如票面金額為1000元,期限為1年的貼現金融債券,發行價格為900元,1年到期時支付給投資者1000元,那麼利息收入就是100元,而實際年利率就是11.11%(即<1000-900>/900*100%)。按照國外通常的做法,貼現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要征稅,並且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根據發行條件金融債券可分為普通金融債券和累進利息金融債券。普通金融債券按面值發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期限一般是1年、2年和3年。普通金融債券類似於銀行的定期存款,只是利率高些。累進利息金融債券的利率不固定,在不同的時間段有不同的利率,並且一年比一年高,也就是說,債券的利率隨著債券期限的增加累進,比如面值1000元、期限為5年的金融債券,第一年利率為9%,第二年利率為10%,第三年為11%,第四年為12%,第五年為13%。投資者可在第一年至第五年之間隨時去銀行兌付,並獲得規定的利息。
此外,金融債券也可以像企業債券一樣,根據期限的長短劃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根據是否記名劃分為記名債券和不記名債券;根據擔保情況劃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根據可否提前贖回劃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根據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劃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根據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劃分為附有選擇權的債券和不附有選擇權的債券等。
發展形勢
中國政策性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其收益率曾一度比國債高出約90個基點,但這個利差就開始大幅縮水。從隱含稅率的角度來看,政策銀行金融債,特別是十年以上的長期品種,如今的投資價值已經相當有限,而在油價上調後國內通脹走勢的撲朔迷離,更增添了金融債投資風險。
作為國開行商業化改革的重要一步。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望月底掛牌成立,市場忌憚已久的政策性銀行的商業化改制可能就此邁出實質性步伐,金融債收益率也可能面臨更大的波動。
中央國債登記公司提供的收益率曲線數據顯示,10年期金融債收益率周四報5.0162%,而同期限的國債收益率為4.3358%,二者利差68個基點(bp),而這一利差在二月份最高還在89bp附近。
Ⅶ 債券的種類有哪些
在我國,根據不同的分類標准,可對債券進行不同的分類:
(1)按發行主體的不同,債券可分為國家債券、金融債券、公司債券等幾大類。
(2)按償還期限的長短,債券可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長期債券和永久債券。
(3)按利息的不同支付方式,債券一般可分為附息債券和貼息債券。
(4)按債券的發行方式即是否公開發行來分類,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
(5)按有無抵押擔保,債券可分為信用債券、抵押債券和擔保債券等。
拓展資料
公司債券
所謂公司債券指的是由股份公司發行並承諾在一定時期內還本付息的債權債務憑證。公司債券的基本特點。公司債券除具有債券的一般性質外,與其它債券如國家債券、金融債券相比,有其自身的特點:
(1)收益較高。
(2)風險性相對較大。
(3)與公司股票相比,持有人權利內容不同。公司債券持有人只是公司的債權人,而不是股東,因而無權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決策。但在收益分配順序上優先於股東。
公司債券的分類
(1)按是否記名,分為記名公司債券和不記名公司債券。我國目前發行的債券大多屬於不記名式的。
(2)按債券持有人的受益程度和方式不同,分為參加公司債和非參加公司債。
(3)按有無抵押擔保,分為有抵押擔保公司債券和無抵押擔保公司債券。有抵押擔保公司債券又分為不動產抵押公司債券、動產抵押公司債券和信託抵押公司債券。
(4)按償還期限不同,分為短期公司債券、中期公司債券和長期公司債券。
(5)按可否轉換股票,分為可轉換債券和不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
企業可轉換債券是指發行債券的股份有限公司許諾,在一定條件下,債券的持有者可以將其轉換成公司的股票。
可轉換債券一般是在企業初創階段,需要大量中長期發展資金而獲得較少,但預計今後效益看好的情況下發行的。發行這一債券的目的是讓公眾在一段時間內只得到較低的利息,但債券一旦轉換成了股票,那麼,就能得到較為豐厚的收益。在此利益驅動下,投資者就會踴躍購買債券,這樣,企業就能以較少的代價獲得所需要的資金。
企業可轉換債券是一種潛在的股票,在發行時要明確轉換的時間、轉換的比例、轉換時是按面值還是按市價等事項,以防轉換時發生糾紛。當然,購買這種企業可轉換債券還是有一定風險的,如果企業發展情況不好,那麼,換成股票後,其收益就很小。
Ⅷ 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哪個風險大二者有何區別
債券作為金融市場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因為其較高的安全性,受到穩健型投資者的青睞。而債券市場中又有很多不同類型的債券,不同債券的風險也是不同的,那麼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哪個風險大?二者有何區別?今天就和大家一起聊聊吧。Ⅸ 金融債券包括哪些
金融債券包括附息金融債券和貼現金融債券。
一,按發行主體分類根據發行主體的不同,債券可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三大類。
第一類是由政府發行的債券稱為政府債券,它的利息享受免稅待遇,其中由中央政府發行的債券也稱公債或國庫券,其發行債券的目的都是為了彌補財政赤字或投資於大型建設項目;而由各級地方政府機構如市、縣、鎮等發行的債券就稱為地方政府債券,其發行目的主要是為地方建設籌集資金,因此都是一些期限較長的債券;在政府債券中還有一類稱為政府保證債券的,它主要是為一些市政項目及公共設施的建設籌集資金而由一些與政府有直接關系的企業;公司或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這些債券的發行均由政府擔保,但不享受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券的利息免稅待遇。
第二類是由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稱之為金融債券。金融債券發行的目的一般是為了籌集長期資金,其利率也一般要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而且持券者需要資金時可以隨時轉讓。第三類是公司債券,它是由非金融性質的企業發行的債券,其發行目的是為了籌集長期建設資金。一般都有特定用途。按有關規定,企業要發行債券必須先參加信用評級,級別達到一定標准才可發行。因為企業的資信水平比不上金融機構和政府,所以公司債券的風險相對較大,因而其利率一般也較高。
二,按發行的區域分類按發行的區域劃分,債券可分為國內債券和國際債券。
短分類根據償還期限的長短,債券可分為短期,中期和長期債券。
一般的劃分標準是期在1年以下的為短期債券,期限在10年以上的為長期債券,而期限在1年到10年之間的為中期債券。
三,按利息的支付方式分類根據利息的不同支付方式,債券一般分為附息債券、貼現債券和普通債券。
附息債券是在它的券面上附有各期息票的中長期債券,息票的持有者可按其標明的時間期限到指定的地點按標明的利息額領取利息。息票通常以6個月為一期,由於它在到期時可獲取利息收入,息票也是一種有價證券,因此它也可以流通、轉讓。貼現債券是在發行時按規定的折扣率將債券以低於面值的價格出售,在到期時持有者仍按面額領回本息,其票面價格與發行價之差即為利息;除此之外的就是普通債券,它按不低於面值的價格發行,持券者可按規定分期分批領取利息或到期後一次領回本息。
四,按發行方式分類按照是否公開發行,債券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
公募債券是指按法定手續,經證券主管機構批准在市場上公開發行的債券,其發行對象是不限定的。這種債券由於發行對象是廣大的投資者,因而要求發行主體必須遵守信息公開制度,向投資者提供多種財務報表和資料,以保護投資者利益,防止欺詐行為的發生。私募債券是發行者向與其有特定關系的少數投資者為募集對象而發行的債券。該債券的發行范圍很小,其投資者大多數為銀行或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它不採用公開呈報制度,債券的轉讓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流動性較差,但其利率水平一般較公募債券要高。
Ⅹ 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哪個風險大
法律分析:企業債券通常又稱為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
公司債券風險大。從債券的發行主體上來看,金融債券是由銀行這種機構,或者是屬於其他的金融機構進行對外發行的債券。企業債券的發行機構,是由中央政府部門所屬的一些機構進行發行。從債券的分類上來看,企業債券按照發行主體是否給予投資人選擇權。
從發行的條件上來進行劃分,金融債券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普通金融債券,另一種是累進利息金融債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六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二)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