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幫人在公司掛職違法嗎
法律分析:在公司掛職是有風險的。一般的規定如下:
1,監事,屬於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2,高級管理人員,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藉助自身職責侵犯公司利益的,均會面臨相關的損害賠償風險。
3,監事在職期間,若公司因高級管理人員過錯收到相應處罰的,該監事今後擔任一些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會收到限制。建議您不要隨便掛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無效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❷ 在某公司掛職有什麼風險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9-28
❸ 在保險公司掛職對自己的工作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如果你不是公職人員或金融行業的一般不會有什麼影響。但一般都是在自己所在公司掛職充人力,為了晉升或一些增員獎勵,這樣的話基本不會牽扯到出單,一般不會有太大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六條 保險業務由依照本法設立的保險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保險組織經營,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保險業務。
第七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辦理境內保險的,應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
❹ 掛職是好事還是壞事
你好,好事哦,掛職對於許多人來講,都是非常難得的機會。多半情況下,去基層掛職鍛煉,就意味著可以提拔,甚至是破格提拔,在下去掛職之前,已經有提拔的動向和機會,只不過是某些條件還不具備,或者有競爭關系的對象條件比自己還好,去基層鍍鍍金,回來直接提拔。
掛職鍛煉一般都是兩年,能增加基層經歷,也能給自己增加政治資本,比如扶貧、對口幫扶、支援老區建設等,這也是破格提拔,或者和政治資歷比較老的人競爭的有利因素。掛職鍛煉的幹部,已經有提拔意向,掛職期間在原單位提拔的都不少。即使不能提拔,也會轉實職,或者轉重要崗位,掛職結束後,在短時間內得到提拔任用。
當然,事無絕對。也有的在掛職期間,原來的機會消失了,被別人捷足先登,掛職回去以後,反而沒有了競爭的機會和提升的崗位,需要重新排隊,或者提拔到外單位的相應崗位。有的慘一點的,僅供參考
❺ 保險公司掛職有什麼好處和壞處
法律分析:《保險法》規定,保險代理人不可以同時受雇與2家以上的保險公司,如果只是在一家保險公司掛職,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❻ 親戚想用我的信息在一家保險公司掛職,這對我有什麼影響
親戚想借用你的身份去保險公司掛職,這個就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有許多種情況,因為掛職並不可怕,可怕的是要看自己掛在什麼樣的位置上面,如果說僅僅只是掛在一個跑業務的上面,可能沒有什麼問題,但是保不準出事了會造成其他什麼不良影響,比如說萬一你的親戚利用你的身份做了業務上的欺騙,假如某保險明明沒有保障功能,你親戚非說有,等到真出問題要賠償了結果賠償不了,這時候就會引起糾紛,而糾紛的中心可能就是你,而不是你親戚,這個崗位只要不出事一切都還好說,但是一旦出問題了,那就有很多的麻煩事等著處理。這還僅僅只是掛在一個普通業務崗位如果說是掛在了財務這個崗位上,那麼問題可能會更大,你想下看,要是公司因為財務問題被調查了,影響最大的是誰,那不還是你嗎?掛業務員出問題了僅僅還是一個民事糾紛問題,如果是涉及到財務的問題上了,那很可能就是刑事責任了。
❼ 掛職經理有什麼風險
法律分析:一、公司債務:在一般情況下,法定代表人並不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但如果有出資不實,財產混同等情況,股東和法定代表人(哪怕是掛名的)也可能承擔賠償責任。二、公司法上還對「擔任法定代表人(即使是掛名),對公司破產承擔個人責任的」人有從業限制,即一定期限內不能擔任公司高管,三、如果公司涉及非法業務(如走私,販毒等),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使只是掛名)也會受到牽連,至於承不承擔刑事責任,就看你有沒有從事犯罪活動等具體情況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十八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第七十九條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承擔公司籌辦事務。
發起人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❽ 幫別人在融資公司掛職上班,有五險一金有風險嗎
我不知道您提到的掛職上班是什麼意思,我認為,還是實事求是好,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不要弄虛作假。
一般公司都是有五險一金的,這是單位的法定義務。如果沒有五險一金,就是違法的,職工可以向當地的區縣級勞動仲裁院(設在人社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補繳五險一金,職工會勝訴的。
❾ 公司掛職違法嗎
法律分析:公司私自掛職代簽勞動合同,這個並不是違法行為,說明已經跟公司已經建立了勞動關系,可以向單位要求繳納社會保險以及工作報酬等。但是如果有偷稅漏稅等其他違法行為,掛職就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❿ 我親戚拿我的銀行卡,證件照還有學歷在保險公司掛職,我自己本來也有工作,這對我有影響嗎
個人資料首先不建議外借給其他人,哪怕再好的親戚關系和再好的朋友,沒出事就什麼事都沒有,你也撈不到好處,假如出事,你就會受到連帶責任,所以這種情況一定要謹慎,寧可借錢給她,不要借個人資料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