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年度工作總結
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年度工作總結(精選7篇)
忙碌而又充實的工作已經告一段落了,回顧這段時間,我們的工作能力、經驗都有所成長,需要認真地為此寫一份工作總結。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範文,以下是我整理的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年度工作總結(精選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一、 工作部署
接到通知後,我行首先立即召開相關部門會議,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進行部署,成立了以支行行長為組長,市場部、營業部人員為組員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小組,負責營業網點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組織推動和監督檢查。並積極與縣委縣政府、縣消費者協會對接,利用金寨縣開展「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大型活動」的契機,到現場設立宣傳咨詢站台,以擴大宣傳范圍達到更好的宣傳效果。活動當日結合日常金融服務與營銷工作,積極宣傳金融知識,特別做好中老年客戶、文化程度較低的等人群的銀行服務安全與風險宣傳。同時,在活動中重點宣傳、推廣我行提供的便捷、多樣化的金融服務、創新產品,在此基礎上,對金融服務達到一定認知程度的消費群體,向其介紹我行當前的收費政策,引導客戶理性選擇銀行服務,強化風險意識,讓客戶最大限度地學習金融消費者權益方面的知識,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權益。
二、 活動宣傳
1、 網點宣傳
我行在營業網點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費者投訴的專門機構、投訴方式、投訴處理流程等事項。並在支行建立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工作台帳,時刻跟蹤處理結果並接受金融消費者的監督。對於金融消費者提出的意見建議進行匯總整理,對於提出建議比較多的問題進行整改優化。其次我行藉助各種業務宣傳渠道,包括橫幅、大屏幕、宣傳折頁手冊、等多種形式,開展金融知識的宣傳。在營業網點張貼宣傳海報,發放宣傳折頁,提高客戶的安全用卡意識。
2、 現場宣傳
3月15日上午8:00-11:30,我行員工來到縣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現場,設立了戶外「金融知識普及宣傳台」,拉起「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提供優質金融服務」橫幅,同時擺放了涉及電訊詐騙風險防範、銀行卡使用手冊、理財產品、按揭貸款、存款利率等多方面的宣傳資料,向過往群眾進行現場知識輔導,解答客戶疑問,接受客戶投訴和建議。
活動現場除了「防範金融風險」、「銀行卡」、「個人理財」金融知識折頁,還准備了防範電信詐騙知識折頁、卡片、宣傳海報,貨幣反假知識宣傳手冊,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折頁等。鑒於許多中老年客戶對各種詐騙分子的作案手法不太警覺,同時又對各種產品的概念模糊,所以在具體介紹宣傳內容時,我行員工著重介紹了宣傳折頁里的內容外,還提醒客戶仔細閱讀、平時多注意了解相關知識。生動鮮活的案例講解、精美有益的宣傳單頁發放都讓客戶在活動現場深深感受到了我行工作人員的服務熱情,拉近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鞏固我行在金寨的品牌形象。
經過一天的活動宣傳,我行共向客戶發放「個人理財」、「金融風險防範」、「銀行卡」以及我行反假幣、防詐騙等宣傳資料共計2000餘份、接待客戶人次超700人次,並且將生活必備的金融知識、金融技能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傳授給消費者,全面展現了徽商銀行竭誠為客戶服務的形象,受到廣大客戶的一致好評。
三、 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此次活動雖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任然存在一些問題,例如由於一些銀行工作人員缺乏這方面的服務意識,所以與預期的效果有一定的差距;缺少有效的激勵機制。針對這些問題,我行一方面需加強員工的服務意識培訓,從思想上強調維護金融消費者利益的重要性,使員工認識到這項工作的意義;另一方面,制定一定的激勵政策,鼓勵在這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員工。此外,隨著業務的不斷發展,金融產品類型的不斷增多,我行需積極創新經營模式。這既能刺激了個人金融消費,同時也帶來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的更多思考,所以需要積極地拓寬金融消費者保護領域,不斷加大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力度。根據客戶購買的產品與服務,我行應定期與其聯系,充分提示其產品的風險,詢問其對我行業務的滿意程度。
為進一步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的學習和普及,促進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xx銀行xx分行營運管理部精心組織了xx分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競賽活動,現將此次活動匯報如下:
一、組織動員階段
分行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並組織召開了以「學習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提升xx分行服務水平」為主題的全員大會,會議上主管行長要求分行營運管理部按照省分行服務辦下達的通知,精心組織安排全體員工學習相關文件,合理部署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競賽,並要求全體員工將消費者權益保護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建立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長效機制,全面提升分行員工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切實提高分行整體服務水平。
二、學習宣教階段
xx分行營運管理部按照省分行服務辦提供的相關文件,組織全行所有一線員工學習了《銀行從業人員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讀本》、《銀行服務百姓讀本》,同時分行各部門也以此次活動為契機,組織本部門員工,利用晨會時間學習了《關於印發xx年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點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文件,使本部門員工提升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更好的為客戶提供服務。
三、組織競賽階段
分行營運部於7月12日在會議室組織所有一線員工進行了xx分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競賽,xx分行共有4個部門參加了此次競賽,分別為公司業務部,零售業務部,授信與風險管理部,營業部,參加人數共29人,在競賽過程中,參賽人員利用此階段學習的知識,以及平時的知識積累,認真答題,賽出成績,賽出水平。
通過此次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競賽活動,使xx分行全體員工認識到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性,同時這次活動也全面提升分行員工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提高了xx分行整體服務水平,為分行的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服務環境。
為推動xx銀行業健康發展,營造和諧、誠信的金融環境,配合全市開展 「和諧金融 誠信服務」xx銀行業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周活動,根據xx市銀行同業公會以及分行辦公室的有關要求,我行於2017年3月15日在全市各區縣百家支行網點廣泛開展「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宣傳活動」。活動當日盡管寒風凜冽,但是我行工作人員的服務熱情感染著過往的每個客戶群眾,積極宣傳普及金融知識。提高金融服務水平、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是我行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樹立行業服務典範的重要舉措,也是體現我行始終「以客戶為中心」的企業核心價值觀。為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從客戶角度出發,想客戶所想,全轄百家網點共同參與,積極投入活動,通過宣傳單頁的發放和現場設攤接受客戶咨詢,取得了良好的活動效果。活動開展情況如下:
一、我行五家網點參與全市同業百家網點設攤宣傳活動
我行盧灣打浦路支行、徐匯大木橋路支行、浦東聯洋支行、分行營業部大眾客戶服務團隊、南京西路支行作為五家重點網點,參與全市百家網點設攤宣傳活動。各活動單位在收到相關通知後非常重視,按照活動要求第一時間組織、安排工作人員,准備齊全各種宣傳資料。
3月15日上午9:30-11:30,我行五家重點網點選擇網點門口或者人流量更集中地露天廣場,設立了戶外「金融知識普及宣傳台」,樹立「和諧金融、誠信服務」的易拉寶宣傳板,同時擺放了涉及電訊詐騙風險防範、銀行卡、理財產品等多方面的宣傳資料,向過往群眾進行現場知識輔導,解答客戶疑問,接受客戶投訴和建議。
活動現場除了「防範金融風險」、「銀行卡」、「個人理財」金融知識折頁,各網點還准備了防範電信詐騙知識折頁、卡片、宣傳海報,貨幣反假知識宣傳手冊,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折頁等。盧灣斜土路支行、徐匯大木橋路支行等網點周邊是居民區,中老年居民居多,且為網點的主要客戶群。鑒於許多中老年客戶對各種詐騙分子的作案手法不太警覺,同時又對各種產品的概念模糊,所以在具體介紹宣傳內容時,我行員工著重介紹了宣傳折頁里的內容外,還提醒客戶仔細閱讀、平時多注意了解相關知識。分行營業部、靜安南京西路支行和浦東連陽支行因地處鬧市,均選擇了人流量較大的商區或網點周邊,接受過往客戶的現場咨詢和解答,效果顯著。個別顧客拿出自己收到的不明詐騙簡訊詢問,我行員工立即提示客戶堅決不能相信,不能轉賬到所謂「安全帳戶」,提示之餘更為其准備宣傳資料以供學習了解,並提示客戶要在日常生活中多學習多了解多多防範。
二、我行百家網點參與金融知識普及宣傳活動
我行全轄近百家網點也同樣通過走馬燈、宣傳單頁和網點宣傳點的設立,向客戶進行金融風險防範、賬戶安全、貨幣反假等知識的宣傳。南匯等部分支行更是結合「三進」活動,通過走進居民社區、商圈、小微企業,向廣大群眾客戶宣傳現代金融知識,普及金融產品、服務、法律,運用生動的案例,講解等形式加強居民反電信詐騙等犯罪的警惕性。生動鮮活的案例講解、精美有益的宣傳單頁發放都讓客戶在活動現場深深感受到了我行工作人員的服務熱情,拉近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鞏固我行百年品牌。
經過一天的活動宣傳,我行共向客戶發放「個人理財」、「金融風險防範」、「銀行卡」以及我行反假幣、防詐騙等宣傳資料共計1.5萬余份、接待客戶人次超5000人次,收集服務滿意度調研問卷800餘份,並且將生活必備的金融知識、金融技能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傳授給消費者,全面展現了中國銀行竭誠為客戶服務的形象,受到廣大客戶的一致好評。
後續,我行將貫徹長效機制,持續加強此方面的相關知識普及,不斷提高我行服務水平和質量,真正使我行業務、服務更貼近客戶、符合客戶需求,以實際行動為xx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和諧金融消費環境的構建貢獻力量!
根據XXX《關於加強廣東省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的意見》和XX《轉發關於聯合開展廣東金融業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大型公益宣傳月活動的通知》精神,為推進我縣農村信用社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維護轄區金融和社會穩定,營造良好和諧的金融環境,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和人民群眾,縣聯社在全縣開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宣傳月」活動。
根據縣聯社的要求,我所在這次宣傳活動中圍繞:和諧金融、幸福廣東這一活動主題,積極開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宣傳活動。宣傳的主要內容包括:銀行卡、網上銀行等金融產品知識及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流程和機制(包括投訴處理制度、電話、部門和具體的程序等內容)和人民幣反假等知識。
以下是我所在這次宣傳活動中的基本情況:
一、根據聯社要求,我所對金融消費者權益宣傳活動工作進行了部署,成立以XXX負責人為組長,XXX等同志為成員的金融消費者權益宣傳活動工作小組,負責X所的金融消費者權益宣傳活動,並結合日常金融服務與營銷工作,積極在我所范圍內宣傳金融知識,特別做好中老年客戶、文化程度較低的等人群的銀行服務安全與風險宣傳。同時,我所還結合當前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詳細介紹我農信社的收費政策。在活動中重點宣傳、推廣我農信社提供的便捷、多樣化的金融服務、創新產品,在此基礎上,對金融服務達到一定認知程度的消費群體,向其介紹我農信社當前的收費政策,引導客戶理性選擇銀行服務,強化風險意識,讓客戶最大限度地學習金融消費者權益方面的知識,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權益。
二、在宣傳方面,我所組織員工進行現場設點宣傳,在營業網點門口設置宣傳台進行宣傳活動,向群眾發放宣傳資料,宣傳銀行卡、網上銀行、假人民幣等相關業務知識、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流程、有關法規政策等,並與廣大群眾密切的交流。同時營業廳內的醒目位置公布消費者投訴的專門機構、投訴方式、投訴電話等。並設專人投訴處理工作台,深刻跟蹤處理結果並接受金融消費者的監督。在金融知識推廣普及活動方面,發放《安全用卡指南》等宣傳折頁,提高客戶的安全用卡意識。
值此宣傳活動之際,我所加大金融知識及消費者維權宣傳力度,提升宣傳的時效性、客觀性、全面性,營造有利於促進我農信社與金融消費者關系的輿論氣氛,完善我所的服務水平!
按照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下發的關於轉發《關於轉發<關於2020年3.15期間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活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鎮認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積極部署,現將活動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
為開展好「3·15金融消費者權益日」活動,鎮領導高度重視,於3月18日組織召開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工作會議。會議從宣傳材料准備、宣傳地點選擇、宣傳時間和宣傳形式等方面對「3.15」期間「金融消費權益日」活動進行了安排部署。通過開展「權利·責任·風險—倡導理性投資、自享收益、自擔風險」的活動,協助金融消費者依法維權,保障金融消費者財產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受教育權、受尊重權、信息安全權。
二、集中宣傳,做大聲勢
組織信用社做好網點主陣地宣傳。通過LED顯示頻,電子屏幕滾動播放"倡導理性投資、自享收益、自擔風險"等"3.15金融消費者權益日"活動主題,並公布咨詢投訴電話。設置"3.15"宣傳專區,設立了"3.15"金融消費者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咨詢台、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訴電話。宣教人員向轄區群眾發放宣傳材料,向過往群眾進行現場知識輔導,向消費者普及信息披露、營銷禁止、格式條款和個人信息保護等相關知識,解答客戶的疑問,強化消費者風險意識,引導消費者依法、理性維護權益,提升消費者維權意識和能力,並廣泛聽取、收集客戶意見建議。
「3.15」宣傳活動讓消費者了解了賦予金融消費者的各種權利、金融機構應該履行的責任;了解了我鎮投訴受理渠道,有效強化了消費者風險意識和依法、理性維權意識,同時也提升了我行的服務品質。
三、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此次活動雖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一)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存在認識上的不足
隨著金融經濟的不斷發展,金融消費已然成為一項重要的消費活動,然而保護消費者的措施相對薄弱,導致了部分群眾缺乏這方面的意識,在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重要性在認識上還存在很大不足。
(二)金融業信息安全宣傳不夠到位
金融業信息安全的宣傳。金融業信息化的快速發展,對信息技術的要求越來越高,對金融信息安全的保障難度也在不斷加大,在平時的工作中,我鎮對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導還處於初級階段,缺乏完整的認識。
四、相關建議及下一步措施
在今後的工作中,將持續推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繼續提高對自身的要求,提升全鎮群眾的維權意識,引導強化風險意識,以進一步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深入開展。
(一)強化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意識,提高服務水平
進一步加強廣大幹群的教育培訓,樹立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從自身價值與履行社會責任的角度,高度認識和關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問題,讓消費者享受到優質的金融服務。
(二)進一步完善制度,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落實到業務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中去,進一步完善各項內控制度,制定相應的考評制度,實現全鎮全方位的管理機制。結合各種消費者權益保護活動,認真組織各部門、各崗位、各類人員中開展個人金融信息保護專項自查。自查重點包括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依法合規收集、保存、使用和對外提供個人金融信息等方面。通過自查,使全行內部許可權管理規范,責任落實明確,有效降低金融信息被盜的風險,確保金融信息不泄露、不濫用。
(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眾維權意識
把金融消費教育貫穿於金融消費者的日常金融活動中,加大對社會公眾的金融宣傳力度,提升全體公民的整體金融水平,提高金融消費者的金融知識和風險防範意識,增強金融消費者的自我保護能力。
為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金融市場健康運行,維護金融穩定,xx銀行分行積極採取多項措施,深入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確保取得工作實效。主要工作開展總結如下:
一是建立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機制。
按照上級行和監管部門相關管理規定,制定了《中國xx銀行分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管理辦法》,明確分行渠道管理部作為全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牽頭部門,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護辦公室,配備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的工作人員,負責全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客戶投訴管理等工作。
二是提高金融產品信息透明度。
建立產品信息查詢平台,公布各類產品查詢渠道,真實披露產品和服務特點、相關風險點,計費標准和收費金額;對相關專業術語進行詳細解釋,對重大事項進行特別提示。在網點設置理財銷售專區,在顯著位置放置風險提示,公示咨詢舉報電話和投訴電話,方便消費者了解產品屬性和信息,舉報違規行為。
三是加強客戶信息安全保護。
詳細規定個人信息採集的規范和要求,銷售金融產品只採集必要信息,切實保護客戶隱私。除法律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外,不向其他機構和個人提供個人金融信息。提供的個人客戶信息只以合作范圍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圍的信息,確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小化。
四是完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
在各營業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投訴方式和聯系查詢方式,制定完善《客戶投訴管理辦法》,指定渠道管理部(消費者權益保護辦公室)為投訴處理牽頭部門。對支行、網點、分行部室進行「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考核。對監管部門轉辦投訴,及時轉發相關責任部室和支行,對確屬短期內無法解決的與客戶溝通,約定解決時限。根據客戶投訴問題進行分類分析,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減少同類問題反復發生。
五是積極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教育活動。
在營業場所設立獨立的公益性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區,配備必要、充足的金融知識宣傳資料,並為消費者取閱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積極配合並參加監管部門發起的315「金融消費者權益日」、「普及金融知識,守住『錢袋子』」、「普及金融知識萬里行」、「金融知識進萬家」等各項金融知識宣傳教育活動,為廣大消費者普及金融知識,提高對現代金融的認知水平,幫助其樹立正確的金融消費觀和依法維權意識。
此次活動意在加深投資者的權益意識,宣導多渠道的溝通和服務方式,以幫助投資者了解自身相關權益以及穩健地應對大環境下的各種不確定、不穩定因素。在三月上旬,我們通過官方微信向廣大客戶推送了兩篇相關文章,分別題為《宣導投資者權益 構建和諧投資環境(上篇)》 和《宣導投資者權益 構建和諧投資環境(下篇)》。首篇文章概述了行業相關法規、海銀會員權益、合格投資者具備條件、募集期注意事項、私募基金管理人義務、風險須知等,以讓投資者多維度地了解自身權益和相關行業規范,為後續的理財投資行為提供借鑒和參考。尾篇文章則探討到了通過哪些創新舉措可以為投資者營造和諧、穩定的投資環境,內容簡要闡述了行業監管機構在此方面做出的相關強力舉措以及我司為保障客戶權益而建立的各項自律機制和服務體系。
為呼應「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到來以及秉承真誠服務的理念,我們特別推出了「3月15日當天投資者權益專線接聽」活動。先期的預熱簡訊以及官微通知的發布已讓廣大客戶紛紛提前和預約,故3月15日當天共接到50多通的客戶來電。從早上9點08分開始,客服中心的6條熱線坐席就響鈴不斷,鈴聲清脆而悅耳、和諧而洋溢。客戶熱情的來電、坐席真切的解答,不斷交流著彼此的想法、訴說著彼此的感受。其中,有詢問產品凈值、產品投向;有咨詢公司戰略、披露方式,等等,我們紛紛做出了相應的解答,也告知了相關信息的查詢渠道。同時,面對部分客戶提出的優質建議,我們也將虛心採納並即刻制定針對性的改善方案,希望在不久,可以讓廣大客戶看到多個明顯改變,而這個改變就是出自於您的寶貴建議。除此之外,最令我們欣慰的是部分客戶來電表示對於前期官微推送的兩篇文章受益匪淺,不僅增加了理財方面的權益知識,也了解到了我們全面而高效的服務模式。在此,也特別恭喜10位被抽取成為幸運來電的客戶,小小饋贈正在朝您奔去!(名單已分別公布至您的專屬理財師,如有疑問,歡迎撥打全國客服熱線)
此次海銀財富「3·15」客戶權益日活動已圓滿結束,在此特別感謝廣大客戶一直以來對我們海銀的信任和肯定以及給予我們的支持和理解!也非常歡迎新老客戶積極來電及時了解我們海銀的最新進展以及不斷更新的服務方式!我們也會同步地通過各種渠道將信息或內容及時地發布出去。同時,我們也將攜手行業精尖團隊建立持續合作關系,並對自身進行不斷升級,以更加專業、更加嚴謹的姿態為投資者保駕護航!
繼「3·15」客戶權益日活動之後,接下來我們還將推出一系列的類似活動,以增強客戶的主人翁意識、提升客戶體驗、為客戶營造舒心、貼心、放心的投資氛圍。同時,我們也希望能有更多的客戶參與進來,因為海銀的成長離不開你們的支持,離不開你們的鼓勵,更離不開你們真心真意的「聲音」!我們將繼續發揮自身優勢、整合優質資源、建立健全服務機制,努力為廣大的海銀客戶提供最優質的理財服務!
;2.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包括: 銀行、支付機構向金融消費者提供金融產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切實承擔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的主體責任,履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定義務。
銀行、支付機構應當落實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關於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要求,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內控制度具體如下:
1、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制度;
2、金融消費者風險等級評估制度;
3、消費者金融信息保護制度;
4、金融產品和服務信息披露、查詢制度;
5、金融營銷宣傳管理制度;
6、金融知識普及和金融消費者教育制度;
7、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8、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內部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
9、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重大事件應急制度;
10、中國人民銀行明確規定應當建立的其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制度。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 銀行、支付機構在進行營銷宣傳活動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虛假、欺詐、隱瞞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二)引用不真實、不準確的數據和資料或者隱瞞限制條件等,對過往業績或者產品收益進行誇大表述。
(三)利用金融管理部門對金融產品或者服務的審核或者備案程序,誤導金融消費者認為金融管理部門已對該金融產品或者服務提供保證。
(四)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對非保本投資型金融產品的未來效果、收益或者相關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
(五)其他違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的行為。
3. 金融消費者八大權益
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求償權;結社權;獲得有關知識權;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權;監督權。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三、規範金融機構行為
(一)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金融機構應當將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納入公司治理、企業文化建設和經營發展戰略中統籌規劃,落實人員配備和經費預算,完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機制。
(二)建立金融消費者適當性制度。金融機構應當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風險及專業復雜程度進行評估並實施分級動態管理,完善金融消費者風險偏好、風險認知和風險承受能力測評制度,將合適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提供給適當的金融消費者。
(三)保障金融消費者財產安全權。金融機構應當依法保障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和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的財產安全。金融機構應當審慎經營,採取嚴格的內控措施和科學的技術監控手段,嚴格區分機構自身資產與客戶資產,不得挪用、佔用客戶資金。
(四)保障金融消費者知情權。金融機構應當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及時、真實、准確、全面地向金融消費者披露可能影響其決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風險,不得發布誇大產品收益、掩飾產品風險等欺詐信息,不得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
(五)保障金融消費者自主選擇權。金融機構應當在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允許范圍內,充分尊重金融消費者意願,由消費者自主選擇、自行決定是否購買金融產品或接受金融服務,不得強買強賣,不得違背金融消費者意願搭售產品和服務,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不得採用引人誤解的手段誘使金融消費者購買其他產品。
(六)保障金融消費者公平交易權。金融機構不得設置違反公平原則的交易條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費者責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費者合法權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費者尋求法律救濟途徑,不得減輕、免除本機構損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七)保障金融消費者依法求償權。金融機構應當切實履行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主體責任,在機構內部建立多層級投訴處理機制,完善投訴處理程序,建立投訴辦理情況查詢系統,提高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質量和效率,接受社會監督。
(八)保障金融消費者受教育權。金融機構應當進一步強化金融消費者教育,積極組織或參與金融知識普及活動,開展廣泛、持續的日常性金融消費者教育,幫助金融消費者提高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認知能力及自我保護能力,提升金融消費者金融素養和誠實守信意識。
(九)保障金融消費者受尊重權。金融機構應當尊重金融消費者的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不得因金融消費者性別、年齡、種族、民族或國籍等不同進行歧視性差別對待。
(十)保障金融消費者信息安全權。金融機構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第三方合作機構的管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嚴格防控金融消費者信息泄露風險,保障金融消費者信息安全。
4. 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
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範文
時間乘著年輪循序往前,一段時間的工作已經結束了,回顧過去的工作,倍感充實,收獲良多,這也意味著,又要准備開始寫工作總結了。我們該怎麼去寫工作總結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範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根據中國銀行業辦公廳關於印發《20xx年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點的通知》(銀監辦發〔20xx〕69號)精神,現將我縣農村信用社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工作機制建設情況
為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縣聯社成立了以理事長組長,聯社主任、監事長、副主任為副組長,聯社各部門負責人、信用社主任為成員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小組,負責轄內營業網點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組織推動、工作開展和監督檢查。建立健全本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機制,重新梳理 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工作流程。各機構負責人是 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聯社各條線部門是服務投訴的管理人員,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客戶投訴處理工作。對客戶投訴處理工作採取 「統一管理、分級處理、專人負責、逐級上報」的管理模式。建立來電、來函、來訪等多種形式, 對客戶投訴的處理流程進行了明確規定,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客戶投訴進行化解。
(二)保護范圍與保護措施
在金融消費者購買金融產品、接受金融服務時,對金融消費者的財產安全進行保護,個人隱私和消費信息充分保密,對金融消費者購買的金融產品、接受的金融服務進行如實告知,讓金融消費者自主選擇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進行公平交易等,具體是:
一是購買理財產品的金融消費者 在開展理財產品銷售活動時,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等相關規定, 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客戶合法權益,遵循誠實守信、勤 勉盡責、如實告知原則,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充分揭示風險,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對客戶進行誤導銷售。
二是購買其他金融產品的金融消費者,開展「金融知識進社區活動」,結合日常社區金融服務與營銷工作,積極在居住區、商務區等宣傳金融知識,聯合相關管理、服務機構,開展針對性的咨詢服務,特別做好中老年客戶、文化程度較低等人群的銀行服務安全與風險宣傳。
(三)宣傳推動情況
為提高我縣農村信用社的服務質量,增強社會對農信社的認知度:
一是在營業廳宣傳方面,我社在各營業網點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費者投訴的專門機構、投訴方式等事項。對於金融消費者提出的意見建議進行匯總整理,對於提出建議比較多的問題進行整改優化。
二是在業務宣傳方面,我社各營業網點藉助各種業務宣傳渠道,包括橫幅、LED顯示屏、宣傳資料等方面開展金融知識的宣傳。同時, 我社還結合當前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循序介紹本社的收費政策。
在活動中,重點宣傳、推廣本社提供的便捷、多樣化的金融服務,在此基礎上,對金融服務達到一定認知程度的消費群體,向其介紹收費政策(包括賬戶管理費的收取以及免收費、低收費政策), 引導客戶理性選擇銀行服務,強化風險意識。在「金融知識進社區活動月」方面,我社根據當地社會與客戶特點,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活動。如開展持卡人安全用卡的宣傳、商戶引導與ATM、POS、EPOS機具的布設,無現金的結算業務的推廣,改變客戶的服務需求模式,持續培養客戶選用安全、高效、便捷的金融消費習慣。
(四)保護消費者權益落實情況
我縣聯社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制度建設,規范操作流程,加大宣傳力度,對於各類投訴基本能做到件件有答復,有效增強了社會公眾的認知度。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社根據銀監會辦公廳《20xx年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點的通知》(銀監辦發〔20xx〕69號,結合我社自身實際情況,制定了相關的政策,但是在具體實施中,由於一些工作人員缺乏這方面的服務意識,與預期的效果有一定的差距。針對這個問題,我社一方面加強員工的`服務意識培訓,從思想上強調維護金融消費者利益的重要性,使員工認識到這項工作的意義;另一方面,制定一定的激勵政策,鼓勵在這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員工,也傳達了領導對這方面工作的重視。
此外,隨著業務的不斷發展,金融產品類型的不斷增多,我社也在積極創新經營模式。這既刺激了個人金融消費,也同時帶來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的更多思考,所以我社准備積極地拓寬金融消費者保護領域,不斷加大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力度。根據我社與之間客戶服務,加強與客戶之間的聯系,充分提示其風險,詢問其對我社業務的滿意程度。下一步我社將加大消費者權益知識的宣傳力度,讓客戶最大限度地學習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知識,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權益。
;5. 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年度總結
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年度總結(精選6篇)
光陰似箭,歲月無痕,一段時間的工作已經結束了,回顧堅強走過的這段時間,取得的成績實則來之不易,將過去的成績匯集成一份工作總結吧。大家知道工作總結的格式嗎?以下是我幫大家整理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年度總結(精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一、 工作部署
接到通知後,我行首先立即召開相關部門會議,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進行部署,成立了以支行行長為組長,市場部、營業部人員為組員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小組,負責營業網點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組織推動和監督檢查。並積極與縣委縣政府、縣消費者協會對接,利用金寨縣開展「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大型活動」的契機,到現場設立宣傳咨詢站台,以擴大宣傳范圍達到更好的宣傳效果。活動當日結合日常金融服務與營銷工作,積極宣傳金融知識,特別做好中老年客戶、文化程度較低的等人群的銀行服務安全與風險宣傳。同時,在活動中重點宣傳、推廣我行提供的便捷、多樣化的金融服務、創新產品,在此基礎上,對金融服務達到一定認知程度的消費群體,向其介紹我行當前的收費政策,引導客戶理性選擇銀行服務,強化風險意識,讓客戶最大限度地學習金融消費者權益方面的知識,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權益。
二、 活動宣傳
1、 網點宣傳
我行在營業網點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費者投訴的專門機構、投訴方式、投訴處理流程等事項。並在支行建立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工作台帳,時刻跟蹤處理結果並接受金融消費者的監督。對於金融消費者提出的意見建議進行匯總整理,對於提出建議比較多的問題進行整改優化。其次我行藉助各種業務宣傳渠道,包括橫幅、大屏幕、宣傳折頁手冊、等多種形式,開展金融知識的宣傳。在營業網點張貼宣傳海報,發放宣傳折頁,提高客戶的安全用卡意識。
2、 現場宣傳
3月15日上午8:00-11:30,我行員工來到縣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現場,設立了戶外「金融知識普及宣傳台」,拉起「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提供優質金融服務」橫幅,同時擺放了涉及電訊詐騙風險防範、銀行卡使用手冊、理財產品、按揭貸款、存款利率等多方面的宣傳資料,向過往群眾進行現場知識輔導,解答客戶疑問,接受客戶投訴和建議。
活動現場除了「防範金融風險」、「銀行卡」、「個人理財」金融知識折頁,還准備了防範電信詐騙知識折頁、卡片、宣傳海報,貨幣反假知識宣傳手冊,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折頁等。鑒於許多中老年客戶對各種詐騙分子的作案手法不太警覺,同時又對各種產品的概念模糊,所以在具體介紹宣傳內容時,我行員工著重介紹了宣傳折頁里的內容外,還提醒客戶仔細閱讀、平時多注意了解相關知識。生動鮮活的案例講解、精美有益的宣傳單頁發放都讓客戶在活動現場深深感受到了我行工作人員的服務熱情,拉近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鞏固我行在金寨的品牌形象。
經過一天的活動宣傳,我行共向客戶發放「個人理財」、「金融風險防範」、「銀行卡」以及我行反假幣、防詐騙等宣傳資料共計2000餘份、接待客戶人次超700人次,並且將生活必備的金融知識、金融技能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傳授給消費者,全面展現了徽商銀行竭誠為客戶服務的形象,受到廣大客戶的一致好評。
三、 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此次活動雖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任然存在一些問題,例如由於一些銀行工作人員缺乏這方面的服務意識,所以與預期的效果有一定的差距;缺少有效的激勵機制。針對這些問題,我行一方面需加強員工的服務意識培訓,從思想上強調維護金融消費者利益的重要性,使員工認識到這項工作的意義;另一方面,制定一定的激勵政策,鼓勵在這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員工。此外,隨著業務的不斷發展,金融產品類型的不斷增多,我行需積極創新經營模式。這既能刺激了個人金融消費,同時也帶來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的更多思考,所以需要積極地拓寬金融消費者保護領域,不斷加大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力度。根據客戶購買的產品與服務,我行應定期與其聯系,充分提示其產品的風險,詢問其對我行業務的'滿意程度。
按照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下發的關於轉發《關於轉發<關於2020年3.15期間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活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鎮認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積極部署,現將活動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
為開展好「3·15金融消費者權益日」活動,鎮領導高度重視,於3月18日組織召開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工作會議。會議從宣傳材料准備、宣傳地點選擇、宣傳時間和宣傳形式等方面對「3.15」期間「金融消費權益日」活動進行了安排部署。通過開展「權利·責任·風險—倡導理性投資、自享收益、自擔風險」的活動,協助金融消費者依法維權,保障金融消費者財產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受教育權、受尊重權、信息安全權。
二、集中宣傳,做大聲勢
組織信用社做好網點主陣地宣傳。通過LED顯示頻,電子屏幕滾動播放"倡導理性投資、自享收益、自擔風險"等"3.15金融消費者權益日"活動主題,並公布咨詢投訴電話。設置"3.15"宣傳專區,設立了"3.15"金融消費者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咨詢台、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訴電話。宣教人員向轄區群眾發放宣傳材料,向過往群眾進行現場知識輔導,向消費者普及信息披露、營銷禁止、格式條款和個人信息保護等相關知識,解答客戶的疑問,強化消費者風險意識,引導消費者依法、理性維護權益,提升消費者維權意識和能力,並廣泛聽取、收集客戶意見建議。
「3.15」宣傳活動讓消費者了解了賦予金融消費者的各種權利、金融機構應該履行的責任;了解了我鎮投訴受理渠道,有效強化了消費者風險意識和依法、理性維權意識,同時也提升了我行的服務品質。
三、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此次活動雖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一)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存在認識上的不足
隨著金融經濟的不斷發展,金融消費已然成為一項重要的消費活動,然而保護消費者的措施相對薄弱,導致了部分群眾缺乏這方面的意識,在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重要性在認識上還存在很大不足。
(二)金融業信息安全宣傳不夠到位
金融業信息安全的宣傳。金融業信息化的快速發展,對信息技術的要求越來越高,對金融信息安全的保障難度也在不斷加大,在平時的工作中,我鎮對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導還處於初級階段,缺乏完整的認識。
四、相關建議及下一步措施
在今後的工作中,將持續推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繼續提高對自身的要求,提升全鎮群眾的維權意識,引導強化風險意識,以進一步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深入開展。
(一)強化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意識,提高服務水平
進一步加強廣大幹群的教育培訓,樹立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從自身價值與履行社會責任的角度,高度認識和關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問題,讓消費者享受到優質的金融服務。
(二)進一步完善制度,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落實到業務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中去,進一步完善各項內控制度,制定相應的考評制度,實現全鎮全方位的管理機制。結合各種消費者權益保護活動,認真組織各部門、各崗位、各類人員中開展個人金融信息保護專項自查。自查重點包括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依法合規收集、保存、使用和對外提供個人金融信息等方面。通過自查,使全行內部許可權管理規范,責任落實明確,有效降低金融信息被盜的風險,確保金融信息不泄露、不濫用。
(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眾維權意識
把金融消費教育貫穿於金融消費者的日常金融活動中,加大對社會公眾的金融宣傳力度,提升全體公民的整體金融水平,提高金融消費者的金融知識和風險防範意識,增強金融消費者的自我保護能力。
為進一步加強對金融消費者風險責任意識教育,引導金融消費者理性消費,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充分發揮民生銀行在提高公眾金融素質、促進金融生態建設、服務百姓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來臨之際,民生銀行總行營業部積極行動,以「權利·責任·
風險」為主題,利用微信公眾平台、74個營業網點、132個社區支行進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共發放宣傳資料1.6萬份,為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普及金融知識、強化客戶風險責任意識做出了努力。
活動期間,民生銀行總行營業部在各個網點營業大廳懸掛橫幅、發放折頁,在人口密集區發放資料,現場解答客戶在日常金融消費方面的問題,宣傳和普及金融知識。
在各營業網點大廳均設置有「公眾教育服務區」,擺放《金融知識普及讀本》、《銀行服務百姓讀本》、《銀行從業人員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讀本》等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資料,方便客戶取閱。
在營業網點設置「金融知識」人工宣傳台,積極宣傳用卡安全、信用卡風險防範、網銀安全支付等內容,向公眾提供咨詢。在大堂經理台擺放有《收費名目》,向客戶公示各類收費價目表和免費價目表,並通過網點電視機播放宣傳資料,充分告知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為明確服務收費標准,民生銀行總行營業部在各個營業網點主要、顯著區域,展示了最新收費標准,在接受客戶咨詢的過程中,充分向客戶披露收費實行依法合規、統一定價、分類管理、質價相符、公開透明、減費讓利的原則。
此外,民生銀行總行營業部在營銷各類產品的同時,更注重對客戶進行產品特性、注意事項及風險的揭示,尤其是銷售理財產品時,理財經理會詳細介紹理財產品的風險及收益,明確告知客戶民生銀行對產品風險的防控手段,並通過對客戶的風險評估,根據不同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推薦最合適的產品給客戶。在銷售網銀產品時,充分告知客戶網銀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對U盾使用、密碼保護等做了充分提示。
根據XXX《關於加強廣東省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的意見》和XX《轉發關於聯合開展廣東金融業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大型公益宣傳月活動的通知》精神,為推進我縣農村信用社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維護轄區金融和社會穩定,營造良好和諧的金融環境,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和人民群眾,縣聯社在全縣開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宣傳月」活動。
根據縣聯社的要求,我所在這次宣傳活動中圍繞:和諧金融、幸福廣東這一活動主題,積極開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宣傳活動。宣傳的主要內容包括:銀行卡、網上銀行等金融產品知識及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流程和機制(包括投訴處理制度、電話、部門和具體的程序等內容)和人民幣反假等知識。
以下是我所在這次宣傳活動中的基本情況:
一、根據聯社要求,我所對金融消費者權益宣傳活動工作進行了部署,成立以XXX負責人為組長,XXX等同志為成員的金融消費者權益宣傳活動工作小組,負責X所的金融消費者權益宣傳活動,並結合日常金融服務與營銷工作,積極在我所范圍內宣傳金融知識,特別做好中老年客戶、文化程度較低的等人群的銀行服務安全與風險宣傳。同時,我所還結合當前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詳細介紹我農信社的收費政策。在活動中重點宣傳、推廣我農信社提供的便捷、多樣化的金融服務、創新產品,在此基礎上,對金融服務達到一定認知程度的消費群體,向其介紹我農信社當前的收費政策,引導客戶理性選擇銀行服務,強化風險意識,讓客戶最大限度地學習金融消費者權益方面的知識,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權益。
二、在宣傳方面,我所組織員工進行現場設點宣傳,在營業網點門口設置宣傳台進行宣傳活動,向群眾發放宣傳資料,宣傳銀行卡、網上銀行、假人民幣等相關業務知識、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流程、有關法規政策等,並與廣大群眾密切的交流。同時營業廳內的醒目位置公布消費者投訴的專門機構、投訴方式、投訴電話等。並設專人投訴處理工作台,深刻跟蹤處理結果並接受金融消費者的監督。在金融知識推廣普及活動方面,發放《安全用卡指南》等宣傳折頁,提高客戶的安全用卡意識。
值此宣傳活動之際,我所加大金融知識及消費者維權宣傳力度,提升宣傳的時效性、客觀性、全面性,營造有利於促進我農信社與金融消費者關系的輿論氣氛,完善我所的服務水平!
此次活動意在加深投資者的權益意識,宣導多渠道的溝通和服務方式,以幫助投資者了解自身相關權益以及穩健地應對大環境下的各種不確定、不穩定因素。在三月上旬,我們通過官方微信向廣大客戶推送了兩篇相關文章,分別題為《宣導投資者權益 構建和諧投資環境(上篇)》 和《宣導投資者權益 構建和諧投資環境(下篇)》。首篇文章概述了行業相關法規、海銀會員權益、合格投資者具備條件、募集期注意事項、私募基金管理人義務、風險須知等,以讓投資者多維度地了解自身權益和相關行業規范,為後續的理財投資行為提供借鑒和參考。尾篇文章則探討到了通過哪些創新舉措可以為投資者營造和諧、穩定的投資環境,內容簡要闡述了行業監管機構在此方面做出的相關強力舉措以及我司為保障客戶權益而建立的各項自律機制和服務體系。
為呼應「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到來以及秉承真誠服務的理念,我們特別推出了「3月15日當天投資者權益專線接聽」活動。先期的預熱簡訊以及官微通知的發布已讓廣大客戶紛紛提前和預約,故3月15日當天共接到50多通的客戶來電。從早上9點08分開始,客服中心的6條熱線坐席就響鈴不斷,鈴聲清脆而悅耳、和諧而洋溢。客戶熱情的來電、坐席真切的解答,不斷交流著彼此的想法、訴說著彼此的感受。其中,有詢問產品凈值、產品投向;有咨詢公司戰略、披露方式,等等,我們紛紛做出了相應的解答,也告知了相關信息的查詢渠道。同時,面對部分客戶提出的優質建議,我們也將虛心採納並即刻制定針對性的改善方案,希望在不久,可以讓廣大客戶看到多個明顯改變,而這個改變就是出自於您的寶貴建議。除此之外,最令我們欣慰的是部分客戶來電表示對於前期官微推送的兩篇文章受益匪淺,不僅增加了理財方面的權益知識,也了解到了我們全面而高效的服務模式。
此次海銀財富「3·15」客戶權益日活動已圓滿結束,在此特別感謝廣大客戶一直以來對我們海銀的信任和肯定以及給予我們的支持和理解!也非常歡迎新老客戶積極來電及時了解我們海銀的最新進展以及不斷更新的服務方式!我們也會同步地通過各種渠道將信息或內容及時地發布出去。同時,我們也將攜手行業精尖團隊建立持續合作關系,並對自身進行不斷升級,以更加專業、更加嚴謹的姿態為投資者保駕護航!
繼「3·15」客戶權益日活動之後,接下來我們還將推出一系列的類似活動,以增強客戶的主人翁意識、提升客戶體驗、為客戶營造舒心、貼心、放心的投資氛圍。同時,我們也希望能有更多的客戶參與進來,因為海銀的成長離不開你們的支持,離不開你們的鼓勵,更離不開你們真心真意的「聲音」!我們將繼續發揮自身優勢、整合優質資源、建立健全服務機制,努力為廣大的海銀客戶提供最優質的理財服務!
在3月里,我部舉辦3.15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活動的前期策劃、場地安排、消費者權益PPT展示和視頻播放都准備妥當。由於當時正遇物價上調,食堂的各個菜價都漲價了,這一情況部符合3.15消費者維權要求,達不到3.15消費者維權日的的目和意義被老師給臨時取消了。對於這樣的結果我還是感到有點遺憾的,畢竟活動前期都已經做了那麼多。還有那是第一次由我個人統籌、策劃一個活動
在4月里,籌劃運動員勵志晚會、寫策劃。中旬舉辦運動員勵志晚會,晚會圓滿落下帷幕。在晚會的第二個環節(在老師離開之後的活動中)中有一些同學離開了晚會現場,下次的活動中應盡量避免學生離場,這就要好好提高節目質量和安排好晚會時間了。在晚會現場布置時應事先安排好人員。整個晚會的順利舉行離不開大家齊心協力的幫忙。在運動員的培訓過程中,我部成員不怕辛苦,按時參加培訓並服從組織的安排。
在5月里,我系舉辦運動員表彰大會,我們宣傳部負責物品采購,部長事先安排好我部人員的工作,說好注意事項,采購很快就完成。在心理健康節中我們宣傳部和心天地社團的成員一起商討海報的內容和形式,共設計了4張海報讓系裡老師挑選出3張參加比賽,可能是由於人員少,時間急,讓我們在這次比賽中佔了劣勢,不過成績還算可觀,第五名。希望大家在以後的日子裡更加努力,爭取在下屆心理健康海報展上取得好成績!
在6月里,我們做學期收尾工作。並協助各部完成工作。宣傳部的工作更多的是一種協助其他部門,相當於幕後工作者。但突如其來的「紀念建黨周年」系列活動,讓在積極准備考試的老師、同學們又忙碌了起來。對於海報的管理我們有不到的地方,D樓那裡的海報板常常容易被廣告覆蓋,大廳的海報無緣無故出現撕破口。在出過海報之後要洗干凈毛筆,顏料盒,擦乾凈桌子。海報出好之後及時的拍照保存。
;6. 銀監辦發[2016]25號《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解決當前群眾關切問題的指導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解決當前群眾關切問題的指導意見
銀監辦發〔2016〕25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外資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其他會管金融機構,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信託業協會:
為認真解決好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升金融消費者信心,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實現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持續健康發展,有效治理當前存款糾紛、私售「飛單」、誤導銷售、違規收費等問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81號)要求,現就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健全體制機制,及時跟進銀行業消費者對銀行服務的各項訴求和關切
(一)加強制度建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監管要求,對現有的制度體系開展有針對性的、系統的梳理和完善。要根據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政策和基本原則,盡快建立起目標清晰、架構合理、分工科學、便於操作的管理制度體系,使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求在相關經營管理環節中都能體現為切實可行的業務管理標准。
(二)健全組織體系。開辦個人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董(理)事會下設立專門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並定期向董(理)事會提交有關報告,確保將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納入公司治理、企業文化建設和經營發展戰略中。同時,應在法人機構層面設立專職部門,負責組織推動本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落實人員配備和經費預算,並保證其開展相關工作的獨立性、權威性和專業能力。在確保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有效開展的前提下,個人業務規模較小的外資銀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以結合實際採取相應的組織形式。
(三)完善工作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的各個業務環節全面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監管要求。要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納入到綜合經營績效考核評價體系,配以合理考核權重,有效引導各級機構和從業人員嚴格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各項要求,確保政策落地。要完善內部監督制約和考核評價機制,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要求落實不力的分支機構和相關業務條線進行嚴肅問責。
(四)改進投訴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認識到消費者投訴對於改進經營管理、提升服務質量的重要意義。要改變單純壓降投訴數量的簡單管理模式,注重源頭治理,暢通投訴渠道,規范投訴處理流程,切實承擔起投訴處置的主體責任。高管層應定期分析消費者投訴處理反映出的各類問題,確保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有效投訴管理體系,依法維護消費者的求償權。
二、規范經營行為,不斷提高服務標准和水平
(一)加強產品信息披露。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產品名稱不得使用帶有誘惑性、誤導性或易引發爭議的語言。產品宣傳材料應真實、全面地反映產品的主要特性,嚴禁誇大收益率或隱瞞重要風險信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產品信息查詢平台,收錄全部在售及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基本信息,對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風險信息變動情況進行及時提示,並嚴格區分自有產品和代銷產品,供消費者查詢。凡未在信息查詢平台上收錄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切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通過電子渠道銷售的,也應遵守監管部門關於產品銷售的規定和流程管理要求。
(二)落實產品銷售透明原則。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引導消費者充分認識金融產品及其差異,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金融產品風險評估及分級管理制度。售前開展消費者風險偏好、風險認知和風險承受能力測試,確保將合適的產品和服務提供給合適的消費者。妥善留存消費者已明確知曉產品重要屬性和風險信息的相關證據,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三)實施產品銷售專區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網點專門區域銷售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專區應有明顯標識,並在顯著位置以醒目字體提醒消費者通過網站、查詢平台或其他媒介了解產品相關信息,並進行風險提示。專區銷售人員應當具有理財和代銷業務相應資格,除本機構本行銷售人員外,禁止其他任何人員在營業場所開展任何形式的營銷活動。銷售專區內應公示咨詢舉報電話,便於消費者確認產品屬性及相關信息,舉報違規銷售、私售產品等行為。
(四)實施專區產品銷售「雙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2016年底前完成銷售專區內電子監控系統的安裝配備工作,實現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要完整客觀地記錄營銷推介、相關風險和關鍵信息提示、消費者確認和反饋等重點銷售環節。錄像中應可明確辨別銀行員工和消費者面部特徵,錄音應可明確辨識員工和消費者語言表述。錄音錄像資料至少應保留到產品到期兌付後6個月,發生糾紛的要保留到糾紛最終解決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對錄音錄像錄制和保存的管控,確保錄音錄像的錄制和保存不受人為干預或操縱。錄制過程中應保護消費者隱私,注重消費者體驗,嚴格防控錄音錄像信息泄露風險,並確保錄音錄像資料可隨時精準檢索和調閱,以有效維護消費者財產安全權和依法求償權。部分確有實施困難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分步實施。
(五)強化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各個環節加強消費者信息保護,未經消費者授權,不得向第三方機構或個人提供消費者的姓名、證件類型及證件號碼、電話號碼、通信地址及其他敏感信息;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以各種形式向其推送各類服務和產品信息,保障消費者信息安全權。
(六)規范服務收費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商業銀行服務收費相關辦法和監管規定,通過完善業務流程、改進業務系統功能以及加強前台工作人員培訓等措施,保證在向消費者提供服務前,事先告知收費與否及各個服務環節的計費標准(包括減免優惠政策)和收費金額,充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七)嚴格執行授信業務管理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員工在辦理個人貸款、信用卡等業務時,應保證各項條件公正透明,嚴格履行告知義務並尊重消費者自願選擇。受理申請後,在做好申請人身份識別和審核工作的同時,應堅持客戶至上的服務理念,不斷提高業務辦理效率,減少不必要的審批環節,最大限度地公開工作流程,誠實履行各項合同義務,公平對待消費者。嚴禁虛假承諾、捆綁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八)提升代銷業務規范化管理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銀監會相關規定,嚴格代銷業務范圍,完善代銷業務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合作機構和產品准入管理,認真落實各項銷售環節監管要求,做好風險隔離,保障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九)加強員工行為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深入開展教育培訓,倡導誠信服務,樹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經營理念。全面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內部控制和防範操作風險的各類規章制度,結合新的要求,完善和細化業務流程及員工行為標准,嚴格員工行為管控,杜絕銀行員工利用從業身份及藉助銀行營業場所私售「飛單」、從事非法集資以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動。要加大員工異常行為排查力度,高度關注員工參與「掮客」交易、頻繁劃轉大額資金等現象,及時發現潛在的風險隱患,防止各類外部風險向銀行業傳染。同時還應大力倡導誠信舉報,鼓勵員工堅決抵制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全面保障消費者財產安全權。
(十)主動提升服務消費者的意識和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在業務開展過程中,要認真檢視服務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在此基礎上完善和細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制度及流程。在關繫到消費者重大權益的問題上,要在認真履行合同義務的同時,積極通過事先與消費者約定的各類信息提示渠道和方式,主動告知相關信息,提倡人性化地對待消費者。
(十一)加強對特殊消費者群體的關愛和保護。特殊消費者群體權益保護是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本內容之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提高認識,在不斷完善金融服務過程中充分考慮農民工、殘障人士、下崗失業者、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相關權益。應通過實行相關費用優惠減免、根據其消費特點和風險偏好開發金融產品、針對其行為特點設計人性化的服務流程、加大相關服務配套設施投入、提高服務特殊消費者群體的應急處理能力等措施,提供必要便利,滿足其合理金融需求,創造適宜的金融服務環境,有效維護特殊消費者群體的公平交易權和受尊重權。
三、強化監管引領,有效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踐行為民服務宗旨
(一)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各級監管機構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承擔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主體責任,貫徹落實消費者投訴「首問負責制」,及時化解各類糾紛、矛盾。特別是要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對基層單位投訴處理工作的系統管理和指導,按照「先機構、後監管」的工作流程,妥善處理消費者與銀行業金融機構之間的各類業務糾紛。同時,各級監管職能部門要認真做好消費者投訴過程中銀行業金融機構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性質認定及違規處理工作。要不斷總結前期金融消費糾紛調解、仲裁機制試點工作相關經驗,積極探索設立具有獨立性和公信力的第三方機構,引導消費者通過第三方調解機構化解矛盾糾紛,實現糾紛解決途徑的多元化。
(二)聯動市場准入監管。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與市場准入有機結合起來,發揮市場准入的導向作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水平。對於有開辦理財產品銷售業務和代銷產品業務資質的擬設網點,應在准入審批環節嚴格考察其銷售專區及專區產品銷售「雙錄」等監管要求落實情況。
(三)強化日常行為監管。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日常監管內容,通過輿情監測、消費者投訴分析等渠道,抓住銀行業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將有關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方面的監管要求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非現場監管體系。要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監管要求的情況,組織開展專項現場檢查或結合其他現場檢查項目開展檢查,2016年重點檢查產品銷售錄音錄像及個人信息保護制度落實情況、以及誤導銷售、私售「飛單」、信用卡違規等違規經營行為,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評價,推動相關監管要求落實到位。對工作組織部署不力、推進效果不明顯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銀行業協會應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組織各會員單位提升服務水平,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
(四)完善工作考核評價。持續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機制,不斷充實健全考核評價要素和指標,進一步細化考核評價標准,提高考評指標的實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將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障消費者基本權益、回應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熱點難點問題的工作開展情況及效果納入年度考核評價內容。逐步推動將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考核評價結果與監管評級體系及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及其他日常監管手段有機融合,充分發揮考核評價結果的約束作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切實提升工作成效。
(五)加大違規處罰力度。要強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監管問責,對各類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加大依法打擊力度。充分利用行政處罰和各種強制措施手段,依法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規范經營行為。
四、加大宣教力度,逐步增強銀行業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一)明確主體責任。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承擔起主體責任,向社會公眾普及金融知識。要強化組織保障和後勤保障,安排專門的宣傳教育工作經費。在積極參加監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各項宣傳教育活動的同時,還要充分動員全體員工,利用營業網點和各種網路資源優勢,擴大日常宣傳效果。
(二)加強組織推進。各級監管機構要有效整合行業協會等方面的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統籌安排各類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時間、頻次,避免工作交叉和資源浪費。組織和動員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請進來、走出去等多種途徑,充分利用現代傳媒方式,積極提升銀行業消費者金融知識素養。同時,要積極協調相關政府部門,形成合力,擴大金融知識教育活動的覆蓋面,推動金融知識普及工作納入到國民教育體系。
(三)突出宣教重點。各級監管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不斷增強敏感性,提升宣傳教育的時效性。針對當前多發的存款糾紛、私售「飛單」、信用卡還款糾紛、儲戶個人信息泄露、非法攬儲等突出問題,靈活調整和安排宣傳內容,增強廣大消費者識別非法金融業務、非法金融活動和防範不法侵害的能力,有效促進金融市場和諧健康發展。
非銀行金融機構參照本意見執行。
7. 監管「升格」震懾違規 金融消費者權利保護再強化
為加快建立完善有利於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機制,央行近日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金融機構規范、消費者金融信息保護及相關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辦法》於2020年11月1日起實施。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與一般消費領域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存在差異,《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相關內容在金融領域應當進行更為細致的規定。2016年,央行印發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並於去年修訂後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此次發布的《辦法》中,央行結合新需求、新情況、新問題等進行了修訂和增補相關條款,也將原規范性文件升格為部門規章。
具體來看,《辦法》對於銀行、支付機構的經營行為中劃出多條紅線。《辦法》指出,金融機構不得利用技術手段、優勢地位,強制或變相強制金融消費者接受金融產品或服務;不得通過附加限制性條件的方式要求消費者購買、使用協議中未作明確要求的產品或服務;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對非保本投資型金融產品的未來效果、收益或者相關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對金融產品和服務進行信息披露時,應當使用有利於金融消費者接收、理解的方式。
針對個人財產信息、賬戶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等金融信息的保護問題,《辦法》規定,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收集與業務無關的消費者金融信息,不得採取不正當方式收集消費者金融信息,不得變相強制收集消費者金融信息;銀行、支付機構收集消費者金融信息用於營銷、用戶體驗改進或者市場調查的,應當以適當方式供金融消費者自主選擇是否同意。
同時,《辦法》還規定了相關法律責任。銀行與支付機構有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費者披露與金融產品和服務有關的重要內容等行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給予處罰;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未作處罰規定的,央行或其分支機構應當根據情形單處或者並處警告、罰款。
央行有關負責人指出,原規范性文件沒有配置相應罰則,對侵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震懾力有限。《辦法》專章設置了法律責任,解決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違法違規成本較低的問題。
央行表示,下一步,將持續做好《辦法》的落地實施工作,進一步規范銀行、支付機構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行為,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嚴格落實《辦法》各項要求,切實承擔起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主體責任,確保經營行為依法合規。
8.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規範金融機構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行為,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穩定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81號)等,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為金融消費者提供金融產品或者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開展與下列業務相關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適用本辦法:
(一)與利率管理相關的。
(二)與人民幣管理相關的。
(三)與外匯管理相關的。
(四)與黃金市場管理相關的。
(五)與國庫管理相關的。
(六)與支付、清算管理相關的。
(七)與反洗錢管理相關的。
(八)與徵信管理相關的。
(九)與上述第一項至第八項業務相關的金融營銷宣傳和消費者金融信息保護。
(十)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中國人民銀行職責范圍內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非銀行支付機構(以下簡稱支付機構)提供支付服務的,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金融消費者是指購買、使用銀行、支付機構提供的金融產品或者服務的自然人。第三條銀行、支付機構向金融消費者提供金融產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切實承擔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的主體責任,履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定義務。第四條金融消費者應當文明、理性進行金融消費,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誠實守信,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第五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堅持公平、公正原則,依法開展職責范圍內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依法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建立和完善金融機構自治、行業自律、金融監管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共同治理體系。第六條鼓勵金融消費者和銀行、支付機構充分運用調解、仲裁等方式解決金融消費糾紛。第二章金融機構行為規范第七條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公司治理、企業文化建設和經營發展戰略,制定本機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具體工作措施。建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專職部門或者指定牽頭部門,明確部門及人員職責,確保部門有足夠的人力、物力能夠獨立開展工作,並定期向高級管理層、董(理)事會匯報工作開展情況。第八條銀行、支付機構應當落實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關於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要求,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內控制度:
(一)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制度。
(二)金融消費者風險等級評估制度。
(三)消費者金融信息保護制度。
(四)金融產品和服務信息披露、查詢制度。
(五)金融營銷宣傳管理制度。
(六)金融知識普及和金融消費者教育制度。
(七)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八)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內部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
(九)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重大事件應急制度。
(十)中國人民銀行明確規定應當建立的其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制度。第九條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涉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全流程管控機制,確保在金融產品或者服務的設計開發、營銷推介及售後管理等各個業務環節有效落實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全流程管控機制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一)事前審查機制。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實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事前審查,及時發現並更正金融產品或者服務中可能損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有效督辦落實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審查意見。
(二)事中管控機制。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履行金融產品或者服務營銷宣傳中須遵循的基本程序和標准,加強對營銷宣傳行為的監測與管控。
(三)事後監督機制。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做好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售後管理,及時調整存在問題或者隱患的金融產品和服務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