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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金融監管體系發展

發布時間:2022-09-18 07:58:40

Ⅰ 描述國際金融組織近年來有不少變革和新的發展

摘要 2、推動國際金融的組織改革,提高發展中國家在國際金融體系中的話語權。隨著國際金融體系在全球范圍的推行和作用,越來越多的發展中國家成為體系中不可忽視的一股力量,各國之間的協調和合作也成為了國際金融體系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平等公平的對話交流能夠促進國際金融體系在各國協調合作之間的工作效率,使得發展中國家在體系中能夠更為全面地參與,均衡各國間的利益。

Ⅱ 金融監管體系怎麼越來越國際化了

(一)金融監管體制的組織結構體系向部分混業監管或完全混業監管的模式過渡
各國金融監管體制的組織結構千差萬別。英國的大衛T.盧埃林教授在1997年對73個國家的金融監管組織結構進行研究,發現有13個國家實行單一機構混業監管,35個國家實行銀行、證券、保險業分業監管,25個國家實行部分混業監管,後者包括銀行證券統一監管、保險單獨監管(7個);銀行保險統一監管、證券單獨監管(13個)以及證券保險統一監管、銀行單獨監管(3個)3種形式,並且受金融混業經營的影響,指定專業監管機構即完全分業監管的國家在數目上呈現出減少趨勢,各國金融監管的組織機構正向部分混業監管或完全混業監管的模式過渡。
(二)金融監管法制呈現出趨同化、國際化發展趨勢
金融監管法制的趨同化是指各國在監管模式及具體制度上相互影響、相互協調而日趨接近。由於經濟、社會文化及法制傳統的差異,金融監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區風格,在世界上影響較大的有兩類:一是英國模式,以非制度化著稱,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即屬此類。二是美國模式,以規范化聞名於世,監管嚴厲,日本、歐洲大陸國家多屬此類。歷史上,英國對金融業的監管主要採取行業自律形式,英格蘭銀行在履行監管職責時形成了非正式監管的風格,不以嚴格的法律、規章為依據,而往往藉助道義勸說、君子協定等來達到目的;而美國是一個以法制化著稱的國家,金融監管制度被視為規范管理的典範,監管法規眾多,為美國金融業的發展營造了一個規范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兩種模式出現了相互融合的趨勢,即英國不斷走向法治化,注重法律建設;而美國則向英國模式靠攏,不斷放鬆管制的同時增強監管的靈活性。
隨著不斷加深的金融國際化,使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跨越了國界的局限,在這種背景下,客觀上需要將各國獨特的監管法規和慣例納入一個統一的國際框架之中,金融監管法制逐漸走向國際化。雙邊協定、區域范圍內監管法制一體化,尤其是巴塞爾委員會通過的一系列協議、原則、標准等在世界各國的推廣和運用,都將給世界各國金融監管法制的變革帶來沖擊。
(三)金融監管更加註重風險性監管和創新業務的監管
從監管內容看,世界各國監管當局的監管重點實現了兩個轉變:第一、從注重合規性監管向合規性監管和風險監管並重轉變。過去監管當局一直將監管重點放在合規性方面,認為只要制定好市場游戲規則,並確保市場參與者遵照執行,就能實現監管目標。但隨著銀行業的創新和變革,合規性監管的缺點不斷暴露,這種方法市場敏感度較低,不能及時反映銀行風險,相應的監管措施也滯後於市場發展。有鑒於此,國際銀行監管組織及一些國家的監管當局相繼推出一系列以風險監管為基礎的審慎規則,如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發布的《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利率風險管理原則》等,實現了合規性監管向合規性監管和風險監管並重轉變。第二,從注重傳統銀行業務監管向傳統業務和創新業務監管並重轉變。隨著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金融創新產品層出不窮,如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網上銀行交易等創新業務,它們在增加收益的同時也增大了風險,且更易擴散,對金融市場的沖擊也更加直接和猛烈。因此,只注重傳統銀行業務的監管已經不能全面、客觀地反映整個銀行業的風險狀況,只有「雙管齊下」,並重監管傳統業務和創新業務,才能有效地防範和化解銀行業的整體風險。
(四)金融監管越來越重視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制度和同業自律機制
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是實施有效金融監管的前提和基礎。世界金融監管的實踐表明,外部金融監管的力量無論如何強大,監管的程度無論如何細致而周密,如果沒有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而功半,金融監管效果大打折扣。在國外銀行經營管理層的內控意識很強,他們把這作為非常重要的管理理念,貫穿於整個經營管理體制工作中。國外商業銀行一般專門成立獨立於其他部門的、僅僅對銀行最高權利機構負責的內部審計機構,並建立了健全的內控制度。近年來,由於巴林銀行、大和銀行以及住友商社等一系列嚴重事件的發生都與內控機制上的缺陷或執行上的不力有直接關系,國際金融集團和金融機構在震驚之餘,紛紛開始重新檢討和審視自己的內控狀況,以免重蹈他人覆轍,許多國家的監管當局和一些重要的國際性監管組織也開始對銀行的內部控制問題給予前所未有的關注。
金融機構同業自律機製作為增強金融業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到各國普遍重視。以歐洲大陸國家為代表,比利時、法國、德國、盧森堡、荷蘭等國的銀行家學會和某些專業信貸機構的行業組織都在不同程度上發揮著監督作用。盡管金融業公會組織在各國監管體系中的地位不盡相同,但各國都比較重視其在金融監管體系中所起的作用。
(五)金融監管向國際化方向發展
隨著金融國際化的發展及不斷深化,各國金融市場之間的聯系和依賴性也不斷加強,各種風險在國家之間相互轉移、擴散便在所難免,如1997年7月東南亞爆發的危機就蔓延到了許多國家,使整個世界的經濟都受到了強烈的震動。金融國際化要求實現金融監管本身的國際化,如果各國在監管措施上松緊不一,不僅會削弱各國監管措施的效應,而且還會導致國際資金大規模的投機性轉移,影響國際金融的穩定。因此,西方各國致力於國際銀行聯合監管,如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通過的《巴塞爾協議》統一了國際銀行的資本定義與資本率標准。各種國際性監管組織也紛紛成立,並保持著合作與交流。國際化的另一體現是,各國對跨國銀行的監管趨於統一和規范。

Ⅲ 國際金融機構體系的發展歷程

為適應國際經濟發展的需要,先後曾出現各種進行國際金融業務的政府間國際內金融機構容。其發端可以追溯到1930年5月在瑞士巴塞爾成立的國際清算銀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建立了布雷頓森林國際貨幣體系,並響應地建立了幾個全球性國際金融機構,作為實施這一國際貨幣體系的組織機構。1957年到70年代,歐洲、亞洲、非洲、拉丁美洲、中東地區的國家為發展本地區經濟的需要,通過互助合作方式,先後建立起區域性的國際金融機構,如泛美開發銀行、亞洲開發銀行、非洲開發銀行等。
1.起源:1930年5月國際清算銀行BIS成立。
2.發展:二戰後,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泛美開發銀行、亞洲開發銀行、非洲開發銀行和阿拉伯貨幣基金組織等先後成立。
3.作用:在重大的國際經濟金融事件中協調各國的行動;提供短期資金緩解國際收支逆差穩定匯率;提供長期資金促進各國經濟發展。

Ⅳ 目前國際金融體系的現狀與趨勢

為重建國際貨幣秩序,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以美英等國為首的國際社會通過多邊協定方式建立了布雷頓森林體系。主要內容包括:(1)設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協調國際貨幣關系,特別是對各國的匯率政策實行監督;(2)實行以黃金為基礎、美元為中心的可調整的固定匯率制度;(3)在成員國發生國際收支困難時,IMF可提供短期信貸,以補充其國際流動性。在最初的近20年裡,該體系運行比較順利,有效地促進了世界經濟的重建、發展和繁榮。但由於該體系的基礎是美元與黃金的可兌換性,並要求其他各國放棄貨幣政策獨立性,因此,當美國國際收支逆差不斷擴大,無法維持美元與黃金的可兌換性時,它的繼續存在便受到明顯挑戰。20世紀70年代初美國停止向各國政府兌回美元後,各國紛紛放棄本幣與美元的固定比價,實行浮動匯率制度,布雷頓森林體系趨於崩潰。1976年在IMF的提議和組織下,國際社會達成牙買加協定,宣布黃金非貨幣化,同時承認各國實施的浮動匯率制度合法化,這標志著國際金融體系再次進入了一個不受全球性多邊協定約束的動盪的時代。

自牙買加協定簽訂以來,國際金融體系總體上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由於在許多基本問題上至今沒有形成全球性的制度安排,因此,正如一些學者所指出的那樣,近30年來的國際金融體系事實上處於一種「無體系」的狀態。不過,伴隨著國際經濟和金融一體化程度的不斷提高,特別是經濟區域化的快速發展,該體系也發生了一些局部性變化。大致而言,它包括以下基本特徵:

第一,國際匯率制度呈現出以浮動匯率安排為主、多種匯率安排並存的基本格局。目前,全球有三類基本的匯率安排:一是獨立浮動匯率安排,實行國家包括美國、歐盟、日本和部分新興市場經濟體;二是固定匯率安排,包括實行貨幣局制度和傳統釘住匯率制度的國家,以及已取消法定貨幣國家(如歐盟內部和實行美元化的國家);三是「中間道路」安排,即各種介於浮動匯率和固定匯率之間的安排,如爬行釘住制、區間浮動制和管理浮動制等,主要包括一些外向型程度較高或國內通貨膨脹比較嚴重的發展中經濟體。據統計,2002年,在IMF的186個成員經濟體中,實行上述三類匯率安排的國家分別佔22%、48%和30%。

由於美、歐、日在全球經濟中具有重要地位,因此,它們之間的浮動安排對國際匯率制度的性質具有決定性意義。就單個國家而言,浮動匯率安排的利益主要體現在可以維護貨幣政策的獨立性,並在一定程度上自動調節國際收支失衡。但從國際金融穩定的角度看,它至少包含兩個缺陷:一是匯率的頻繁波動將對正常的國際貿易和投資活動造成不利影響,大大增加全球經濟活動的匯兌成本和風險;二是容易引起匯率政策沖突,即運用本幣貶值政策推行貿易擴張,以犧牲他國利益的方式維護本國利益。在過去一二十年裡,盡管全球范圍沒有發生20世紀30年代那種競爭性貨幣貶值,但局部的沖突卻時有發生。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時期的情形是較為典型的一個例子。而在工業化國家之間,從80年代後期迫使日元升值的「廣場協議」到最近一個時期美元強勢政策的調整,都充分顯示美國在緩解其經常賬戶逆差時對於匯率貶值政策的依賴。

固定匯率安排的主要意義在於通過全部或部分讓渡貨幣主權,換取匯兌交易成本的降低和更強的國內財經政策約束。各種形式的「中間道路」則有可能兼收浮動匯率和固定匯率的優點,並使本國貨幣當局具有一種相機抉擇的自由。然而,在美、歐、日等大國貨幣頻繁波動的情況下,無論固定匯率還是「中間道路」安排,實際上都面臨著嚴峻的考驗。不少研究顯示,亞洲金融危機的一個重要原因是,1995年以後美元相對於日元的大幅度升值,造成了泰國等實行釘住美元安排的國家貨幣急劇升值,並嚴重損害了這些國家的貿易競爭能力。

第二,國際金融市場在國際收支調節中具有顯著的作用。在布雷頓森林體系時代,由於各國實行嚴格的金融管制,國際金融市場在國際收支調節中作用比較有限,許多國家的經常賬戶逆差調節主要依靠財政貨幣政策。在發生嚴重逆差時,也可有限地運用匯率政策,並從IMF獲得一定的短期信貸支持。然而,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伴隨著國際金融市場的迅速發展,各國可以方便地通過商業性國際融資彌補其經常賬戶逆差,從而避免採用財政緊縮等可能影響國內經濟穩定的調節措施。作為一種基於市場的安排,國際金融市場的存在提供了充裕的國際流動性,從而大大降低了各國國際收支調節的代價。但在另一方面,它也產生了新的不穩定因素。其中最主要的是,它使一些國家放鬆內部約束,濫用財政擴張政策,延誤必要的國內經濟改革和調整。結果是不僅經常賬戶逆差最終變得難以控制,而且常常為沉重的外債負擔所累,甚至成為金融動盪的根源。

第三,國際資本流動缺乏有效監管,已經成為國際金融不穩定的重要源泉。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各國資本管制的不斷放鬆,國際資本流動迅猛擴張。目前,全球各類國際資本的日交易量已經超過1.5萬億美元。近年來不少研究顯示,國際資本市場存在著嚴重的結構性缺陷,許多國際投資和信貸決策都是在信息不充分的情況下做出的。在資本流向的國別選擇上,特別是對於發展中國家的資本流動,常常發生「飽飢綜合症」,即當看好一些國家的經濟增長前景時,國際資本大規模湧向那裡,而當這些國家因為資本過度流入而出現危機跡象時,國際資本又快速離去。因此常造成這些國家內外經濟失衡,並最終導致貨幣和金融動盪。此外,在危機發生的前後,由於缺乏有效監管,大規模投機性短期資本的參與更是加劇了有關國家危機的深度,並在危機的國際傳遞方面扮演核心角色。

第四,多邊國際金融機構的功能存在嚴重缺陷,並且具有明顯的不公正性。IMF是布雷頓森林體系的遺產。1973年後,該組織已不再具有對各國匯率安排進行約束的權力,其主要功能是對發生國際收支危機的國家提供短期信貸,以增強其清償能力。然而,由於該組織長期以來資金來源嚴重不足,因此對於危機國家的救援要求不是行動遲緩,就是力不從心,而且常常附加緊縮開支和經濟自由化等不切實際的條件。此外,正如1997年在對亞洲金融危機處理過程中所顯示的,由於明顯受到美國政府和華爾街利益集團的影響,該組織對於美洲以外危機國家的救援要求往往顯得十分冷漠。這表明了該組織在維護國際金融體系穩定方面的功能缺陷和不公正性。

第五,全球性貨幣金融合作成效甚微,區域性貨幣一體化進展顯著。目前,全球性貨幣金融合作的主要渠道是七國首腦和財長會議。總體上看,這個協調機制常常流於形式和務虛,很少具有實質性內容。近年來,IMF和國際清算銀行也在試圖發揮更為積極的作用,但或者成效並不顯著,或者對各國並沒有真正的約束力。相比之下,區域性貨幣合作進程卻取得了顯著的進展。經過數十年的努力,歐元於1999年成功面世,歐元區內部也已建立起統一的中央銀行和貨幣政策框架。值得注意的是,歐元的誕生產生了明顯的示範效應。最近幾年來,在拉美、中東歐等地區,一些國家開始採用美元化和貨幣局制度,或者在區域內實行固定匯率安排。盡管兩年前的金融危機迫使阿根廷放棄了貨幣局制度,但似乎並沒有改變這一趨勢。

第六,美元的金融霸權地位基本依舊,但正在面臨挑戰。自人類進入信用貨幣本位時代以來,一直沒有誕生獨立的世界貨幣,因此,國際經濟交易始終依賴少數幾個主權國家的貨幣來充當國際支付手段和儲備資產。美元正是這些貨幣中最主要的一種。自布雷頓森林體系建立起,藉助美國強大的經濟和政治力量,美元便建立了全球性金融霸權地位。半個多世紀以來,盡管美元在國際支付和儲備資產體系中的份額有所下降,但目前仍然高達60%左右。依靠這種地位,美國獲得了大量的「鑄幣稅」收入,可以通過輸出美元不斷佔有別國的實際經濟資源。

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後,國際學術界對於現行國際金融體系的缺陷展開了熱烈的討論,並提出了不少積極的改革建議和方案。其中比較有影響的建議包括:增強發達國家之間的貨幣金融合作,建立匯率目標區,以減少大國貨幣之間的匯率波動;加強對國際資本流動的監管,尤其是對投機性資本流動的限制(如實行「托賓稅」,即各國對外匯交易征稅);改革和重塑IMF,增強其資金實力,提高貸款決策的透明度,增加發展中國家在該組織的表決權;加強區域性貨幣金融一體化等等。此外,也有一些比較激進的建議,如回歸金本位體系、恢復布雷頓森林體系和成立世界中央銀行。

歷史不會進行簡單回歸,重新回到金本位或布雷頓森林時代只能是不切實際的幻想。近幾年的發展顯示,其他改革建議也大多沒有得到有效實施。一個根本原因是,以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對金融動盪沒有切膚之痛,加上改革有可能損害其既得利益,因而對現行國際金融體系改革在總體上並不積極,對於限制國際資本流動、改革和重構IMF等發展中國家十分關注的改革建議,則更是反應冷淡甚至持反對態度。另外,相互間的潛在利益沖突,也使發達國家很難在所有的改革問題上完全保持一致。比如,美國一直反對日本在亞洲推動貨幣金融合作,特別是反對其倡導成立「亞洲貨幣基金組織」。

展望未來,可以認為,近期內國際金融體系的現狀不可能發生重大變化。不過,從中長期看,伴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持續發展,各國之間經濟聯系將更加緊密和深化,預計會有更多的國家積極致力於構建一個穩定和合理的國際金融體系。這意味著上述改革建議有可能在不同程度上逐步得以實現。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政府已經並且仍將利用各種國際場合積極推動國際金融體系的改革。事實上,自1999年以來,中國在推動亞洲貨幣金融合作方面已經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Ⅳ 國際上金融監管體制模式主要有哪些

主要有三種類型:統一監管模式、分業監管模式以及雙峰監管模式。採用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國家主要就有我國和法國;而同樣是在分業經營的同時採取統一監管的有韓國;美國採用的則是綜合經營分業監管;著名的金融帝國—英國採用的是統一監管的體制,採用同等模式的還有諸如日本、新加坡等資本主義國家。但是各種監管體制的融合趨勢日益增強。
統一監管模式指由一個機構統一負責至少對銀行、證券、保險三大主要金融領域的審慎監管和市場行為監管。統一監管主要是為了適應金融業務綜合化的發展趨勢而產生,也是全球金融監管體制的發展趨勢。其利在於利於對整個金融體系的風險系數進行把握和控制,有利於規模效益,同時能夠降低監管時不統一所產生的摩擦成本,減少了監管真空和重疊,對於在混業經營日益明顯的當今,能夠對整個金融集團進行風險評估,並作出有效的監管。不足之處則在於如果沒有對監管目標進行清晰的界定,其監管效果反而會比分業監管更加低下,不能達到與其的一致性和監管效率;與此同時,集權統一的監管機制容易造成官僚主義,並進而產生道德風險。
分業監管模式指在機構監管的基礎上,銀行、證券、保險三大金融領域分別設立專門的監管機構,負責對領域內金融活動進行全面監管。其利在於有明確的監管分工,能夠避免單一金融領域的風險而產生連鎖的金融危機;各監管機構能夠集中部門經歷對領域內的市場活動進行監控,專業性強。但是,隨著金融業的迅猛發展,其不足之處也日益凸顯,監管交叉重疊;金融法律不統一,沖突嚴重,影響權威;監管效率由於協調機制的不完善而日益低下;監管的分散容易產生「真空」地帶,金融高危性增加;主要是在混業經營趨勢的當今,難以對金融集團的集體風險進行把握。我國是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代表國家。有些國家在回歸綜合經營後,依然實行分業監管。
雙峰監管模式,指在功能監管的基礎上,根據金融監管的兩大主要職能,即審慎監管和市場行為監管進行監管,由此而產生兩類監管機構,分別進行負責,這種監管模式的典型國家為澳大利亞。此種監管模式的利處在於能夠較好的分別對金融機構的兩個階段的行為進行有效監控,能夠保證在各自的監管領域內的監管目標一致,同時也避免了不同機構的存在同領域監管但是因為部門因素、體系因素而產生的監管交叉、真空。降低了監管機構之間的摩擦成本與協調難度;同時也形成了一定的制衡機制,避免道德風險的產生。但是同樣也存在其天生不足的弊端,就是容易在兩塊監管領域之間產生「灰色區域」,沒有能夠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充分尊重不同金融機構之間的特色而進行監控。

Ⅵ 國際金融監管改革呈現五大趨勢是什麼

金融危機以來,國際金融監管改革主要任務是修復引發危機的「斷層線」,增強全球金融體系的安全穩健性,更好地滿足實體經濟金融需求。金融穩定體系包括:良好的宏觀經濟環境、穩健經營的金融機構、有深度廣度的金融市場、有效的金融安全網及完善的金融基礎設施。加強金融監管有三個層面:一是微觀審慎層面,主要是增強單個銀行機構的穩健性,具體包括資本充足性、流動性、杠桿率、大額風險集中度、公司治理、風險文化等方面。二是宏觀審慎層面,主要是防止系統性風險傳導、緩解順周期問題,包括解決「大而不倒」、化解影子銀行風險和加強逆周期資本補充。三是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方面,主要是完善會計、審計、外部評級、危機處置、OTC、中央交易對手、基準利率等。
國際金融監管改革呈現五個趨勢。第一,以巴塞爾協議Ⅲ資本監管為核心,覆蓋各類風險,對模型計量的態度更加謹慎,引入簡單的杠桿率作為兜底。第二,識別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G-SIBs),提高監管強度,制定恢復和處置計劃。第三,從關注銀行到關注非銀行,包括全球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G-SII)、全球系統重要性非銀行非保險金融公司(G-NBNI)和影子銀行。影子銀行包括5種經濟功能:基金、信託等集合類投資,財務公司、租賃、保理等批發融資發放貸款,券商、貨幣經紀等融資融券,融資性擔保、信用保證等信用擔保,SIV、ABCP等資產證券化實體功能。第四,強調標准實施的國際一致性,標准要有統一的適用范圍、統一的時間表,評估要同步實施、規則一致、實施一致。第五,尋求多元目標,平衡簡單性,提高可比性和風險敏感性。
建議我國金融監管要時刻把握風險的動態變化,指導機構建立良好的風險文化、合理的公司治理架構工具和適當的激勵。要提高宏觀視野,注重監管措施的先後順序和內在邏輯一致性。關注政策的疊加效應,境外加強監管協調,境內加強金融監管與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等其他宏觀政策的配合,整體提高宏觀經濟穩定性。在加強監管規則建設的同時,提高有效監管能力,避免因規則過於復雜而誘發監管套利行為、加重監管負擔。重視傳統監管手段的作用,通過有效監管施壓於銀行董事會和高管層。應進一步發揮信息披露和市場約束作用。

Ⅶ 國際金融監管體制模式主要有哪些

我國的金融監管模式是:人民銀行即中國的央行為中國的政策性銀行,主專要負屬責宏觀金融政策法規、貨幣流通和貨幣的流通量;銀監會主要負責對商業銀行的監管;證監會主要負責對證券市場及相關參與者的監管;保監會主要負責對保險市場及其參與者的監管;國家外匯管理局主要負債對中國的外匯儲備及外匯市場管理和監管。

Ⅷ 國際上金融監管體制模式主要有哪些及優缺點

主要有三種類型:統一監管模式、分業監管模式以及雙峰監管模式。採用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國家主要就有我國和法國;而同樣是在分業經營的同時採取統一監管的有韓國;美國採用的則是綜合經營分業監管;著名的金融帝國—英國採用的是統一監管的體制,採用同等模式的還有諸如日本、新加坡等資本主義國家。但是各種監管體制的融合趨勢日益增強。
統一監管模式指由一個機構統一負責至少對銀行、證券、保險三大主要金融領域的審慎監管和市場行為監管。統一監管主要是為了適應金融業務綜合化的發展趨勢而產生,也是全球金融監管體制的發展趨勢。其利在於利於對整個金融體系的風險系數進行把握和控制,有利於規模效益,同時能夠降低監管時不統一所產生的摩擦成本,減少了監管真空和重疊,對於在混業經營日益明顯的當今,能夠對整個金融集團進行風險評估,並作出有效的監管。不足之處則在於如果沒有對監管目標進行清晰的界定,其監管效果反而會比分業監管更加低下,不能達到與其的一致性和監管效率;與此同時,集權統一的監管機制容易造成官僚主義,並進而產生道德風險。
分業監管模式指在機構監管的基礎上,銀行、證券、保險三大金融領域分別設立專門的監管機構,負責對領域內金融活動進行全面監管。其利在於有明確的監管分工,能夠避免單一金融領域的風險而產生連鎖的金融危機;各監管機構能夠集中部門經歷對領域內的市場活動進行監控,專業性強。但是,隨著金融業的迅猛發展,其不足之處也日益凸顯,監管交叉重疊;金融法律不統一,沖突嚴重,影響權威;監管效率由於協調機制的不完善而日益低下;監管的分散容易產生「真空」地帶,金融高危性增加;主要是在混業經營趨勢的當今,難以對金融集團的集體風險進行把握。我國是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代表國家。有些國家在回歸綜合經營後,依然實行分業監管。
雙峰監管模式,指在功能監管的基礎上,根據金融監管的兩大主要職能,即審慎監管和市場行為監管進行監管,由此而產生兩類監管機構,分別進行負責,這種監管模式的典型國家為澳大利亞。此種監管模式的利處在於能夠較好的分別對金融機構的兩個階段的行為進行有效監控,能夠保證在各自的監管領域內的監管目標一致,同時也避免了不同機構的存在同領域監管但是因為部門因素、體系因素而產生的監管交叉、真空。降低了監管機構之間的摩擦成本與協調難度;同時也形成了一定的制衡機制,避免道德風險的產生。但是同樣也存在其天生不足的弊端,就是容易在兩塊監管領域之間產生「灰色區域」,沒有能夠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充分尊重不同金融機構之間的特色而進行監控。

Ⅸ 金融監管發展歷史

新中國成立以抄來,我國金融監管隨經濟襲金融形勢的變化而不斷發展,金融監管在規范和促進我國金融業,實現金融對經濟強有力的支持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隨著我國加入WTO和金融自由化的不斷發展,我國金融監管面臨著一些新課題.如何有效地解決這些課題,如何通過創新與發展來實現金融監管對金融業的支持,成為擺在金融監管當局面前的一個重要任務.

Ⅹ 當前金融監管的發展趨勢有哪些

一、我國金融監管的現狀分析

銀監會設立前,我國實行的是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對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進行監管的分業監管模式,而中國人民銀行兼具監管銀行和制定貨幣政策的雙重任務。隨著金融形勢的發展,傳統的金融機構性監管模式(中央銀行監督銀行業、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監督證券業、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監督保險業,彼此相互分離和獨立)已經不能適應新的發展要求。以中央銀行對銀行業的監管為例。在新的金融格局背景下,中央銀行監管銀行業面臨兩難選擇:一方面中央銀行要負責貨幣政策的穩定,要密切關注商業銀行的貸款規模與通貨膨脹指數;另一方面,中央銀行又要注意商業銀行的證券交易風險,保證商業銀行具有充足的流動性,防止商業銀行陷入流動性危機。由於中央銀行的主要職責在於制定適當的貨幣政策,以保證幣值的穩定,因此客觀上存在著中央銀行只注意貨幣政策而忽視監管銀行金融業務的可能,尤其是當貨幣政策與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需求之間產生目標沖突時更是如此.

二、我國金融監管的發展趨勢

(一)監管背景:金融混業經營的趨勢及影響

眾所周知,導致全球范圍內金融混業經營趨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金融創新、金融全球化、信息技術現代化等等。其中,金融創新是根本,金融全球化提出了金融創新的迫切要求,而信息技術現代化則為金融創新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持。金融創新的浪潮集中體現在2世紀七八十年代,當時為了打破資產價格方面的限制(如美國的「Q條例」)、金融機構地理設置限制(如美國禁止跨州設立分行的法規)、金融機構具體行為限制(如美國1933年的《格拉斯一斯蒂格爾法》)等,出現了許多逃避管制、防範風險、追求收益的金融產品創新和金融機構創新,這些創新涉及保險、證券和銀行業,它們在豐富居民和機構投資渠道的同時,也對傳統的金融體製造成了巨大的沖擊。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面前,金融機構為了開展創新業務、謀取利潤,紛紛想方設法繞過金融管制、拓展業務領域。

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特別是從我國金融發展的現狀來看,我國似乎逐漸出現了混業經營的現象。一方面,隨著我國成功加入WTO,無論是金融產品的交易,還是金融組織、金融市場之間的合作與結合都將從廣度和深度上日益加強。從業務合作到股權重組都將使我國金融與全球金融的聯系更加緊密,即金融全球化對我國金融的影響日益深遠。與此同時,隨著我國金融與國外金融的聯系日漸緊密,國內分業經營與全球混業的趨勢、國外大型金融集團的合作使得監管的難度更加凸顯。另一方面,從國內的情況來看,盡管金融混業還沒有成為金融發展的主流,特別是還存在著一些金融混業法律上的障礙,但是,不同金融部門間的業務合作和交叉、金融集團的發展等已經初露端倪。例如,中信集團、光大集團,以及中國建設銀行控股中金公司、中國銀行組建中銀國際等;而銀證合作、銀行與基金的合作等這些不同金融機構在業務方面的相互結合更是勢不可擋。這既是金融機構本身發展的需要,』也是金融滿足經濟發展需求的必然。

(二)監管要求與發展趨勢

監管者分別對不同對象進行監管、彼此間相互脫離的機制已經不再適合新的金融體制。原因在於:國際競爭和技術創新(主要是信息技術)越來越模糊金融機構之間的界限,金融機構往往同時經營多種業務。如銀行並購保險公司從事保險業務、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都是開展基金管理業務等等。這意味著單個金融機構業務的多元化將涉及多個獨立的監管者。在這一背景下,如果多個監管者同時對同一個單獨的金融機構實施監管,那麼將必然造成監管重復、監管低效和浪費成本。於是.功能性監管的思路和設想應運而生。
功能性監管是指中央銀行同其他功能監管者(包括證券交易委員會、商品交易委員會、證券交易商協會、保險委員會)相互配合,共同識別單個金融實體的風險以及整個金融持股公司的整體風險。功能性監管有兩大優勢:首先,在分業監管條件下,金融監管機構各自為政,相互之間的協調、溝通比較困難,監管效率不高,監管成本增加,隨著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變化,金融監管機構一體化(即統一監管)應比分業監管更為有效。其次,金融機構的混業經營現象已經越來越普遍、甚至成為一種趨勢,尤其是通過並購產生了眾多的金融集團,在這種背景下,建立統一的金融監管機構能夠全面覆蓋各類金融機構,堵住金融監管漏洞。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在我國存在金融全球化與金融混業對統一監管的客觀要求,但由於全球化和混業的廣度與深度不夠,從而決定了目前我國實行統一監管還存在許多困難。一方面,我國金融融人全球金融的程度還不深。多年以來,我國的金融業可以說一直處於未開放的狀態;最近一些年,我國金融業盡管從業務合作到股權合資逐漸開放,但很顯然開放的規模和比例都還非常小,尤其是作為金融體系核心的銀行業(以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為主)更是如此。並且目前金融領域的國際合作也多限於一些小商業銀行、證券機構和基金公司的合作與合資。另一方面,我國金融「混業」的規模和比例還較小。就金融組織體系來說,無論是銀行業、保險業還是證券業,獨立的金融機構占絕大多數,還是一種主流。銀證合作、銀行代銷基金等也還僅僅是表層的業務合作,完全突破分業界限的分屬不同金融行業的業務交叉、股權交叉等也才剛剛開始。除此之外,法律也還沒有為混業金融提供暢通的途徑。這些都決定了金融統一監管短期內在我國還缺乏緊迫性、缺乏穩固的基礎。

可以說,到目前為止,我國的金融全球化與「混業」經營還沒有到非進行金融統一監管不行的地步。這意味著,根據我國的具體國情和金融發展階段,當前提高金融監管效率的關鍵在於群策群力、專心致志地做好銀行、證券、保險的分業監管工作,不斷提高銀行、證券、保險監管的專業化水平,並在此基礎上團結協作,形成監管合力,強化金融監管的有效性,提高金融運行的效率。必須明確,做好分業監管工作是實現金融統一監管的前提和基礎,切忌脫離實際、好高騖遠、盲目樂觀,急於從分業監管向統一監管過渡。

金融混業經營不僅導致金融監管體制的重大變化,而且也使金融監管的重心發生明顯的變化。其中的原因在於:金融機構實現混業經營的同時,其傳統的存、貸款業務也在逐步下降,創新業務所佔的比例則逐步增加。基於這一變化,金融體系面臨的風險也隨之加大。因此,金融監管的重心也應該相應地作出調整。

此外,金融監管體系將得到進一步完善。——方面,要進一步加強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的獨立性,加大對違規機構及時發現、查處的力度;另一方面,在當前「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背景下,進一步強化監管機構之間已建立的高層定期會晤制度,經常就一些重大問題進行磋商、協調;再一方面,對業務交叉領域和從事混業經營的金融集團,實施聯合監管,建立監管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機制。

最後,將加強跨境金融監管的合作。根據巴塞爾協議的相關規定,對於跨境銀行,母國監管當局和東道國監管當局應該進行合理的監管分工和合作。通常,母國監管當局負責對其資本充足性、最終清償能力等實施監管,東道國監管當局負責對其所在地分支機構的資產質量、內部管理和流動性等實施監管。同時,兩國監管當局要就監管的目標、原則、標准、內容、方法以及實際監管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協商和定期交流。在金融全球化條件下,為了有效監管本國商業銀行的境外業務以及外國銀行在本國的金融業務,進一步加強跨國間的監管合作已經變得越來越迫切和越來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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