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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投資商會互聯網金融分會

發布時間:2022-09-14 14:31:06

1. 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的秘書長簡介

曾光,男,漢族,中共黨員,湖北咸寧人。曾在深發展總行任高級經理、國海證券專資產管理分公屬司華南區總監、嘉實證券(籌)創新總監。同時任中國互聯網協會互聯網金融工作委員會專家委員,中國互聯網金融30人論壇成員。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籌備組負責人。也是中國人民大學高禮研究院互聯網金融導師,國際金融論壇互聯網研究中心研究員,互聯網金融千人會聯合創始人華南秘書長,麥肯錫咨詢專家庫成員。

2. 我為什麼會在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刷臉認證不成功

為什麼會在深圳市互聯網先刷臉驗證成功,那主要是因為它的呃一個高科技。

3. 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的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協會的名稱是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英文名稱是Shenzhen Internet Finance Association,縮寫SZIFA。本章程所指的互聯網金融,是指依託互聯網、移動通信和大數據處理等技術手段,提供第三方支付結算、移動支付、網路信貸、眾籌融資(股權)、金融產品銷售、電商金融、要素平台等金融中介服務的法人企業;以及傳統銀行、證券基金期貨、保險等金融機構設立的創新型網路金融機構、電商機構、專營機構和研發中心等。
第二條 協會是深圳互聯網金融的行業聯合性組織,由深圳市金融機構、互聯網企業、以及專業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科研機構、相關中介機構和個人自願組成的深圳市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組織,是地方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在深圳市依法登記後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第三條 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深圳市網貸行業協會、深圳市眾籌協會相互聯系、協商議事,旨在搭建起跨行業、專業性的行業聯盟自律平台。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統籌聯系、組織協調深圳市網貸行業協會、深圳市眾籌協會重大課題研究、重大決策事項及經費使用。深圳市網貸行業協會、深圳市眾籌協會接受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的統籌指導和協調聯系。
第四條 協會的宗旨:為會員搭建公共服務平台,推動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規范市場行為,加強交流合作,維護合法權益,推動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健康發展。
第五條 協會依法接受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發展服務辦公室(下稱「市金融辦」)、駐深金融監管部門和深圳市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
第六條協會的住所設在深圳市。
第二章 職 責
第七條 協會履行下列行業自律職責:
(一)組織會員簽訂自律公約及其實施細則,建立自律公約執行情況檢查和披露制度,受理會員單位和社會公眾的投訴,採取自律懲戒措施,督促會員依法合規經營,共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組織制定行業標准和業務規范,推動實施並監督會員執行,提高行業服務水平;
(三)建立健全行業誠信制度以及機構和從業人員信用信息體系,加強誠信監督,協助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四)制定行業從業人員道德和行為准則,對行業從業人員進行自律管理,組織行業從業人員的相關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五)對於違反行業協會章程、自律公約、管理制度等致使行業利益受損的會員,可按有關規定實施自律性處罰;
(六)對涉嫌違法違規的投訴件和發現的業內涉嫌違法違規的行為,及時報告相關主管部門。
第八條 協會履行下列行業維權職責:
(一)組織會員制定維權公約,通過開展區域信用環境評級,發布誠實守信客戶或違約客戶名單,實施行業聯合制裁等措施,制止各種侵權行為,維護行業合法權益;
(二)向政府相關部門反映涉及行業改革和發展的問題,建立與有關部門的溝通機制,爭取有利於行業健康發展的外部環境;
(三)組織會員開展行業維權調查,及時向會員進行風險提示,促進會員加強風險管理。
第九條 協會履行下列行業協調職責:
(一)接受會員委託,協調與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之間的關系,協助監管部門落實有關政策、措施;
(二)協調會員之間的關系,建立和完善行業內部爭議調解處理機制,公正、合理解決各種矛盾爭端,營造良好的業內環境;
(三)協調會員與社會公眾的關系,加強會員與社會公眾的溝通,維護會員與客戶的合法權益,提高社會公眾的金融意識和風險意識;
(四)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和聯系,制定實施行業輿情監測、引導及應對機制,正確引導社會輿論,自覺接受輿論監督,維護行業聲譽和經營秩序。
第十條 協會履行下列行業服務職責:
(一)建立會員間信息溝通機制,組織開展會員間的業務、技術、信息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
(二)組織開展與市內外從業機構以及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間的交流與合作;
(三)加強與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等行業協會的溝通和協調,搭建銀企投融資對接合作平台;
(四)發揮行業整體宣傳功能,協調、組織會員共同開展新業務、新政策的宣傳和咨詢活動,大力普及金融知識,提高公眾的金融意識;
(五)組織開展業務競技活動,增進會員間的了解和友誼,培育健康向上的行業文化。
第十一條 法律法規規定、市金融辦等政府有關部門和會員交辦、委託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協會的自律、維權、協調和服務工作接受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自律、維權等各項行業管理制度和協會內部管理、財務審計等工作制度須經市金融辦批准後實施。
第十三條 協會的年度性工作總結、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應每半年報市金融辦進行審查,每月工作進展或日常動態及時報告市金融辦。
第三章 會員
第十四條 協會會員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會員單位名單及增減變更情況須報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五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認協會章程;
(二)自願入會並積極承擔和履行會員的各項責任與義務;
第十六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機構會員、社會團體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深圳市內登記注冊的依託互聯網技術手段提供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互聯網企業以及互聯網金融企業。
(二)經有關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登記備案的相關互聯網金融分行業領域的社團組織,或管理規范且有意願加入互聯網金融總會的企業社團組織。
(三)從事互聯網金融發展理論研究並具一定影響的社會研究機構。
(四)有投融資需求或有其他信息需求的有關單位。
第十七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個人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從事互聯網金融企業家和企業高層管理人員;
(二)從事互聯網金融理論研究並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專家學者;
(三)關心與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各界知名人士;
(四)有投融資需求或有其他信息需求的有關人士。
第十八條 凡自願組成的專業性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接受本章程,願意履行會員義務,積極參加協會活動,按章繳納會費,均可申請成為協會會員。
第十九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機構,應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申請入會登記表,申請書應當載明承認本章程並參加其活動,申請人的姓名、法定住所;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名單及簡歷。
第二十條協會應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決定是否接受申請人的申請,並將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逾期未做答復視同接受申請。
第二十一條 經協會理事會審查同意後,向申請人頒發會員證書,申請人即取得會員資格。
第二十二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一)出席會員大會,並行使審議權、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要求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享有協會提供的服務;
(四)通過協會向有關部門反映意見和建議;
(五)對協會工作進行監督,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要求協會為其保守商業機密;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八)會員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會員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履行自律公約,執行協會的決議;
(二)關心、支持協會工作,參加協會的各項活動,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承擔協會委派的各項任務,接受協會有關的詢問和調查,並提供協會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會員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四條 會員應委派其法定代表人出席會員大會,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派其他主要負責人出席。
第二十五條 協會統一編制會員名錄。會員名錄中所填事項發生變更時,會員單位須在15日內書面通知協會,以作相應變更記錄。
第二十六條 會員在一年內連續不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或不繳納會費的,經協會秘書處發函確認後,視為自動退會,並由秘書處向會員單位作內部通報。
第二十七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會員資格終止:
(一)自動退會;
(二)自願退會;
(三)違反本章程規定,被取消會員資格;
(四)會員法人資格依法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會員自願退會應提前三個月向協會秘書處提出書面申請,經協會理事會審議批准後辦理退會手續。
第二十九條 會員違反本章程和行業自律制度,協會根據情節輕重,可給予下列處分:
(一)警告;
(二)通報批評;
(三)暫停行使會員權利1-6個月;
(四)取消會員資格。
受到上述處分的會員有權向理事會申請復議,也可直接向會員大會申請裁決。理事會收到復議申請後應做出答復,會員對答復不服的,可向會員大會申請裁決。會員大會裁決為最終裁決。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三十條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組成,每個會員享有一個投票權。
第三十一條 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責:
(一)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審議批准理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和協會財務收支報告;
(三)審議批准協會的工作計劃;
(四)選舉和罷免協會理事、監事;
(五)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監事長;
(六)審議取消會員資格的處理決定;
(七)審議通過會費的繳納標准;
(八)決定終止事項;
(九)審議批准需經會員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會員大會每屆二年,每年召開一次。經理事會或三分之一以上會員的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員大會。臨時會員大會不得研究提議議題之外的事項。
第三十三條 會員大會需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參加方能召開。會員大會作出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特殊情況下,會員大會可採用通訊表決方式對議案進行表決。
第三十四條 協會設理事會。理事會為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會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
理事會由會員理事和非會員理事組成。會員理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的會員理事單位法定代表人擔任。非會員理事經由主管部門推薦並須經會員大會選舉通過。
協會設理事若干名,理事每屆任期二年,理事任期屆滿,原則不可連選連任。會員理事在任期內如發生離任等情況時,應由所在單位函告協會,繼任者自動接任前任在協會理事職務的任職,並由協會公告各會員單位。
第三十五條 理事會行使下列職責:
(一)負責召集會員大會,並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收支情況;
(二)選舉罷免常務理事;
(三)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四)對會員遵守協會章程及行業自律制度情況進行監督,對違反協會章程及行業自律制度的會員進行處分,其中,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應報會員大會決定;
(五)制定協會年度工作計劃和財務預、決算方案;
(六)審查批准會員的入會申請;
(七)審查批准會員的自願退會;
(八)審定行業自律制度;
(九)審定協會分支機構、內部機構的設置;
(十)任免協會秘書長;
(十一)審定協會副秘書長聘任人選;
(十二)審定各專業委員會主任單位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十三)建議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十四)審定協會的重要規章制度;
(十五)其他需經理事會審議的重大事項。
第三十六條 理事會會議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經會長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議可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經監事會提議也可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情況特殊可採取通訊方式召開。理事會會議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會長委託副會長或者秘書長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七條 理事會會議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參加方能召開。理事會會議做出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三十八條理事會人數超過30人時,根據需要從理事中選舉設常務理事,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職責。秘書長和監事長列席常務理事會議。
第三十九條理事會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經會長或三分之一以上常務理事會成員提議可召開常務理事會臨時會議。情況特殊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
第四十條 常務理事會會議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會成員參加方能召開。常務理事會做出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四十一條 協會設監事會,由監事長一名、監事若干名組成,理事不得兼任監事,監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二年,原則上不得連選連任。監事長由其所在單位法定代表人擔任。
第四十二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責:
(一)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二)列席理事會會議;
(三)監督協會會費的收取及財務預決算的執行情況;
(四)監督協會的各項業務活動;
(五)監督會員履行會員義務;
(六)負責組織對會員投訴進行調查取證,也可委託秘書處辦理;
(七)監督協會依照章程開展工作;
(八)提議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
第四十三條 協會根據市政府推動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工作需要,聘請顧問一名。
顧問負責組織協調互聯網金融發展戰略、產業政策、行業標准及監管模式等重大課題;負責組織協調協會換屆選舉、人事變動等重大事項;負責指導協會秘書處工作,並為協會日常工作、重大決策事項提供指導意見和建議。
顧問人選由協會聘任報市金融辦備案。
第四十四條 協會根據工作需要,秘書處提出經理事會審議批准後報登記主管機關審批後可設立若干專業委員會。
第四十五條 協會設秘書處,為協會日常辦事機構。
秘書處根據工作需要可設置若干內部工作機構。採取會員單位派駐和外部聘用等方式配備精乾的工作人員,逐步實現年輕化、職業化、專業化。若工作需要,經協商,會長、副會長、專業委員會主任所在單位應積極向秘書處派駐工作人員。會員單位派駐的專職工作人員依法享有其在委派單位的各項合法權益。協會秘書處應為會員單位派駐的專職工作人員出具工作鑒定,委派單位在對其派出人員的職務和薪酬作出安排時,應將其在協會秘書處的工作表現作為重要參考依據。在工資待遇和職務晉升等方面等同本單位同類人員。
第四十六條 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監事長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經深圳金融辦審查同意後報深圳民政局登記備案。
第四十七條 協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監事長一名。會長、副會長、監事長每屆任期二年,會長由理事輪流任職,原則上不連選連任。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市金融辦批准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同意後,方可擔任。
第四十六條 會長為協會的法定代表人,履行下列職責:
(一)主持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
(三)簽署協會的決議和有關重要文件;
(四)組織、領導協會各項重大工作。
副會長協助會長開展工作。會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指定一名副會長代其履行職責。
第四十八條 監事長履行下列職責:
(一)主持監事會會議;
(二)列席常務理事會會議;
(三)主持監事會工作。
第四十九條 協會設專職秘書長一名,每屆任期兩年、不得連選連任。
秘書長由會長、副會長單位各提名推薦一名人選、經理事會討論研究決定聘任,報深圳金融辦批准同意後深圳民政局進行登記備案。
協會設副秘書長若干名。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提名任免並報市金融辦批准同意後由協會聘任或者解除聘任,
第五十條 秘書長履行下列職責:
(一)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內部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任免秘書處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報常務理事會同意後實施;
(四)提出秘書處工作人員聘用名單,報常務理事會同意後實施;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十一條 會長、副會長、監事長、秘書長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深圳民政局關於社團組織主要負責人任職條件;
(二)在互聯網金融業界有較大影響和較高聲望;
(三)在知名金融機構或者互聯網企業等有關單位擔任過相應領導職務;
(四)熱愛協會工作;
(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歲。
(六)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七)會員大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五十二條協會秘書處一般工作人員(含部門主要負責人)在工作期間發生違法違紀或有損行業利益的行為,可提前解聘。秘書處領導在任期間發生違法違紀或有損行業利益的行為,經理事會研究可提前解聘,並由理事會指定臨時代理領導人或提前改選。
第五十三條 深圳金融辦對協會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等會議進行業務指導,並派員列席會議。
第五十四條會員單位若發生違法違紀、損害行業利益和協會聲譽的行為,或面臨倒閉以及破產風險而造成社會不良影響時,以及被公安機關立案偵察,被監管部門或者行政管理機關處罰時。理事會視情節輕重解除其協會內會員職務或者會員資格並報市金融辦批准。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五十四條 協會的經費來源主要是:
(一)會費;
(二)捐贈;
(三)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接受政府撥款或政府機構給予的補助而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五條 協會會費收取實行預算制,即根據協會業務工作和協會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經會員大會審議通過,報市金融辦批准同意後實施。
第五十六條 組織年度工作計劃以外的大型活動,經理事會決議可臨時徵收經費或專項費用。
第五十七條 協會經費應用於開展本章程規定的業務以及協會的自身建設,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五十八條協會接受捐贈、資助的資產,應按捐贈、資助人的要求使用並報告使用情況。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或者變相攤派。捐贈人、資助人或者單位、會員、監事有權向協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資助人或者單位、會員、監事的查詢,協會應如實答復。
第五十九條 協會建立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每年應聘請專業機構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第六十條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應准確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應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六十一條協會的資產管理應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監事會和市金融辦、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六十二條 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須接受深圳金融辦和深圳民政局組織的業務指導和財務審計。
第六十三條 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六十四條 協會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五條 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深圳市網貸行業協會和深圳市眾籌協會的財務獨立核算,會費統籌調度使用。
第六章 終止及財產處理
第六十六條 協會完成終止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六十七條 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深圳金融辦審查同意。
第六十八條 協會終止前,須在深圳金融辦及有關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六十九條 協會經深圳民政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七十條 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深圳金融辦和深圳民政局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則
第七十一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審議表決通過。
第七十二條 本章程由協會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七十三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通過後十五日內,報經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報深圳民政局核准。
第七十四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4. 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成立,請問32家會員單位的名單是什麼在哪裡可以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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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借貸方式的民間借貸日趨活躍。同時,席捲全球的信息化浪潮催生了民間借貸的新形式——P2P網路借貸平台的出現。2006年我國成立了第一家P2P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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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2P網路借貸平台問題的提出

2011年8月23日,中國銀監會辦公廳發布了《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人人貸風險提示的通知》,揭示了人人貸中介服務存在的七大風險。人人貸,即P2P網路貸款平台的風險問題日益引起人們的關注。

P2P(peer-to-peer)網路貸款平台,簡稱「人人貸」,即不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而是通過互聯網實現個人對個人借貸的網路平台。

P2P網路借貸平台是民間借貸信息化的產物。一方面,越來越多的民間閑散資金尋求不到有效的投資路徑;另一方面,在計算機技術迅速發展、網路全面普
及的信息時代,互聯網極大地提高了信息的傳播速度並擴展了信息的覆蓋面。民間借貸網路平台——P2P網路貸款平台便乘著信息化的東風應運而生。P2P網路
借貸平台利用信息技術,依託於網路平台,提供借貸信息的對接,無限放大了客戶群,打破原有的「面對面」的借貸模式,借貸雙方通過網路實現信息發布、資金借
貸等一系列借貸流程。

二、P2P網路借貸平台法律風險的主要表現

國內P2P網路貸款行業發展迅速,已經形成一定規模。但是在網路貸款平台層出不窮的同時,也暴露出其平台自身及法律環境的缺陷。[1]

(一)借款人個人信用風險較大

目前,各P2P網路借貸平台在進行交易撮合時,主要是根據借款人提供的身份證明、財產證明、繳費記錄、熟人評價等信息評價借款人的信用。一方面,此
種證明信息極易造假,給信用評價提供錯誤依據;另一方面,縱然是真實的證明材料,也存在片面性,無法全面了解借款人的信息、做出正確的、客觀的信用評價。

(二)運營模式不當易踩「非法集資」的紅線

當前,部分P2P網路借貸平台所採用的債權轉讓模式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與熱烈討論,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吳曉靈女士表示一些P2P網路借貸平台的運營存在非法集資的影子,須謹防風險。

部分平台採取的債權轉讓模式是通過個人賬戶進行債權轉讓活動,使得平台成為資金往來的樞紐,而不再是獨
立於借貸雙方的純粹中介。債權轉讓是通過對期限和金額的雙重分割,將債權重新組合轉讓給放貸人,其實質是資產證券化。這種模式很容易被認定為是向眾多的、
不特定的理財人吸收資金,這就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極為相似了。

(三)資金來源難以審查

P2P網路借貸的資金來源於持有閑散資金的出借人,這些資金一般情況下是從正當渠道而來的,但是也不能排除其來源的非法性,同時P2P網路貸款平台往往也缺乏對資金來源審查的手段。因此,這些網路平台就有被用作洗錢工具或者從事高利貸的風險。

(四)沉澱資金安全性低

P2P網路貸款平台涉及大量的資金交易,由於借貸資金並不是即時打入借貸雙方的賬戶,會產生在途資金。數額巨大的在途資金是由貸款網站掌控的,如果
網站開立第三方賬戶代為發放貸款,則在網站內部控製程序失效、網站工作人員疏於自律或被人利用的情況下,很容易出現內部人員非法挪用資金、非法集資等違法
犯罪行為。

(五)貸後資金用途難以監管

資金貸出後,如何保障借款人按照承諾的用途使用資金,而不是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等貸後資金追蹤問題也沒有完善的法律法規來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
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3條規定:「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因此,當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本付息時,網站僅僅
充當的是追款者的角色,且若單筆小額貸款數額小,追款成本也難以彌補。

(六)借貸雙方金融隱私權無法有效保護

P2P借貸網站為借貸雙方提供了發布借貸信息的平台。一般網站都要求借款人提供個人身份、財產信息,一方面為貸款人提供選擇借款人的憑據,另一方面
也作為信用評價的依據。若網站的保密技術被破解,借款人提供給網站的個人身份、財產信息等個人隱私泄露,借貸人的隱私權無法得到有效的保護。

三、P2P網路借貸平台法律風險出現的原因

(一)監管主體不明確

民間借貸網路平台自誕生以來,其性質便一直模糊不清,並沒有明確的管理部門,以致監管真空。在溫州等地區,
P2P網路借貸平台由地方金融辦進行監管,但金融辦監管的合理性及合法性仍然值得商榷。此外,
P2P網站還需在電信管理局進行注冊登記,業務種類為「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業務」,需根據《電信管理條例》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開展業務。由於P2P
小額信貸網站是為民間借貸提供網路平台,涉及大量資金交易,業務監管是否全面審慎,關繫到貸款人資金安全,其能否正常、合法運營影響到民間借貸能否合法有
序進行。

(二)徵信體系不健全

我國徵信業的發展時間不長,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徵信市場管理、徵信活動的基本規則尚無法律依據,徵信經營活動缺乏統一的制度規范,部分以「徵信」
名義從事非法信息收集活動的機構擾亂了市場秩序。且各部門分別進行徵信活動,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作信貸徵信,國務院各職能部委作各自的職能徵信,沒有對
徵信產業進行系統規劃。P2P網路借貸平台也沒有建立起自身的徵信制度,多數網站只是藉助於借款人自行提供的信息,粗略判斷其信用程度,致使網路借貸的信
用評級始終缺乏客觀性和合理性。

(三)市場准入標准不明確

由於P2P網路借貸平台只需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在工商管理部門進行注冊,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及《互聯網站管理工作細則》的規定在
通信管理部門進行備案,所以其設立條件與其他有限責任或股份有限公司並無不同,市場准入標准並沒有因其「民間借貸中介」的定性而有特殊要求。

P2P小額貸款網站市場准入標準的不明確,造成了此行業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的局面,不利於保護貸款人的合法利益,同時,也影響了民間借貸市場的健康發展。

(四)缺乏統一的行業規范

P2P網路借貸平台只是萬千網站的一種,只不過其業務涉及民間借貸,與金融市場相關,如若運行不當,會產生較大的不良影響。但是其在注冊時的業務種
類為「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業務」,籠統而概括,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其業務進行細化和規范,行業內也並未形成統一、細致的操作規范,這給予了網站比較大的自由
運行空間,也很容易出現擦邊球的業務活動,對於民間金融的安全造成威脅。

(五)市場退出機制不完善

網路借貸平台以何種方式退出市場,在其退出市場時如何保障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這些問題都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威脅到借貸雙方的利益。網路貸款平台哈哈貸的關停促使人們更深層次地思考P2P網站市場退出過程中投資者利益保護的問題。

因此,P2P網路借貸平台的出現,在活躍民間金融,解決個人、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上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也存在著大量的法律風險,當前我國並沒有規制網路借貸的成熟的法律體系,亟待完善網路借貸法律規范。

四、防範P2P網路借貸平台法律風險的建議

P2P網路借貸平台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民間資本大量積累與邊緣信貸缺口不斷加大之間的矛盾,提高了對邊緣信貸市場的配置效率。但同
時,網路貸款平台也存在法律風險,相關配套措施欠缺阻礙了其進一步發展。因此,營造良好的網路借貸市場經濟環境、建立健全網路借貸的輔助措施及規范尤為重
要。

(一)明確民間借貸網路平台的法律性質

對於P2P網路借貸平台的法律性質,實務界及學術界也存在著「准金融機構」與單純「信貸服務中介」的爭議。

准金融機構並沒有權威定義,也沒有法律上的劃分,一般來說,准金融機構是指與地方經濟發展有密切關系,未納入國家金融監管部門監管范圍的,不具備國家金融監管部門發放的「金融許可證」,但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2]

網路借貸平台並不直接介入融資活動之中,不是借貸關系中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只是提供咨詢、場所、促成買賣,因此,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金融機構,不接觸客戶資金,將其界定為為借貸雙方提供服務的「信貸服務中介機構」更為合適,也更有利於其進一步規范健康發展。

(二)建立完善的徵信體系

根據我國《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個人信用報告目前僅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人民銀行、消費者使用,網路借貸中介平台並非合法使用者。

因此,應當順應時代發展,完善徵信體系:首先,建立形成行業內部徵信體系並制定統一的信用評價標准,建立黑名單互換機制[3];其次,積極促進與外部徵信系統的對接,實現信用信息在不同行業間的溝通;再者,制定信用懲罰機制,以激勵客戶在利益平衡中作出明智的選擇,重視自身信用建設;最後,在徵信過程中注重客戶隱私權保護。

2012年12月2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徵信業管理條例(草案)》,據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條例》對個人徵信業務實行嚴格管理,
在市場准入、信息採集及查詢范圍等各個環節進行了具體的規定。《徵信業管理條例》對於我國徵信業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是我國徵信體系建設不可或缺的
一部分。

(三)構建多層次的監管體系

1、地方政府監管。民間借貸網路平台屬於小型微型金融范疇,民間借貸區域性、地方化色彩非常強,且一旦出現問題,帶來的沖擊和影響也具有區域性。[4]對其監管權應從中央下放到地方,小微金融企業由地方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制定行業發展規范。應由較高位階的法律統一規定P2P網路借貸平台在各地金融辦進行備案,接受地方金融辦的監督管理,將金融辦的監管地位合法化。同時建立中央與地方的信息溝通機制。

2、行業協會自律監管。在各國的金融監管中,行業自律組織發揮著不可忽視的作用。自律組織負責制定行為規范,並鼓勵協會成員共同遵守行業規范,以實
現自我約束,進而進行自我保護。行業協會專業性強,熟悉金融市場規律與金融活動的運作,與政府監管相比,其監管方式更加靈活,更貼近市場經濟規律,發揮其
獨特的作用。[5]

3、完善民間借貸網路平台內控機制。P2P民間借貸網路平台業務種類的特殊性,決定了其必須建立嚴格的內控機制,根據不同的運營方式制定
詳細的操作規范、規章制度,規范從業人員的行為,提升從業人員的執業技能、法律意識和職業道德,以確保網路平台運營的穩定性、安全性。

(四)採取非審慎性監管方式

國際上對貸款機構的監管主要有三種模式,對於不吸收存款、外部效應放大較小的機構,一般都採取非審慎性監管。對於P2P網路借貸平台的監管,其目標
是降低風險,然而,依託於網路信息技術的P2P網站的發展需要寬松的創新環境,過於謹慎、嚴苛的監管措施有可能抑制其創新,造成客戶的流失,阻礙其發展。
所以,對P2P網路借貸平台的監管應該堅持非審慎性監管的原則,尋求發展與監管之間的平衡點。

1、市場准入監管——制定市場准入標准

市場准入監管意味著要從法律上對金融機構經營資格、經營能力進行審查、確認或者限制,賦予其相應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6]作為有效監管的首要環節,市場准入監管將企業的數量、結構、規模及其分布控制在國家經濟金融發展規劃和市場需要的范圍內。

同時,為了保證P2P網路貸款平台的活躍性,促進民間借貸行業的繁榮,對於P2P小額貸款網站的市場准入可以採取備案制。各個網站設立前,除在工商管理部門進行注冊、在工信部門進行備案之外,還應在地方政府監管部門進行備案,以便於對其市場准入的監管和後續管理。

2、持續經營監管

(1)通過完善契約約束機制對借貸雙方與P2P網路貸款平台之間的法律關系予以規范

由於P2P網站是通過網路進行借貸,其操作過程完全無紙化,且一般網站提供格式化協議書及合同範本,並不利於借貸人合法權益的保護。這就要求監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對於服務協議的基本原則進行規定。[7]

(2)與銀行合作,實現資金的第三方存管

P2P網路借貸的借貸雙方通過網路平台實現資金的往來,這一過程會產生大量的在途資金,對於沉澱資金的管理可以借鑒證券行業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
存管的制度。客戶資金的第三方存管可以有效防止網路平台或個人非法挪用客戶資金,確保資金的安全性,同時,也有利於實現破產隔離。對於控制金融行業風險、
切實保護貸款人利益以及維護金融體系穩定有重要作用。

此外,P2P網路借貸平台也可與銀行合作,脫離第三方支付,直接通過銀行將借貸資金打入借貸雙方的銀行賬戶中,以減少第三方支付給高齡人群帶來的不便,並降低因第三方支付的遲延支付產生的預期違約率。

總之,平台要堅持「不吸收存款、不發放貸款、不做擔保保證」的「三不原則」,不經手客戶資金,堅持平台的「中介」地位。

(3)保護客戶的隱私權

在P2P網路借貸平台的運營過程中,借貸雙方的交易行為必然會涉及雙方的個人信息,且將信息於網站公開。因此,對公布於網站的電話號碼、家庭情況、
職業等自然人身份信息,網站可以通過會員身份認證等措施,只對通過嚴格身份驗證的會員提供查詢,而身份證號碼等隱私性較強的信息則不宜提供,以免不法分子
利用借款人的個人隱私進行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

3、市場退出監管——完善市場退出機制

P2P網路貸款平台作為市場主體,不可避免地要遵循「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由於P2P網路貸款平台的特殊性,其市場退出機制是否科學合理,關繫到借貸雙方的利益能否得到保護,甚至影響到金融市場的秩序。

(1)市場退出機制中的處置原則

對於金融機構來說,其市場退出對金融市場秩序影響較大,啟動市場退出機制的主動權大多被賦予了金融監管部門。作為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的P2P網路貸款平台,應由其監管機構對其運營進行監管,並根據監管過程中監測到的不同風險採取不同的行政處置和司法處置措施。

(2)市場退出中放貸人利益保護

如何保護放貸人的利益,在P2P平台的市場退出過程中至關重要。首先,清算組織應當提前發出公告,提醒借貸雙方平台存在風險,並給予借款人一定的償
還貸款的時間,對於一定日期後,貸款人還未收回的貸款,網站應先行墊付;其次,由於P2P網路貸款平台存在沉澱資金,而沉澱資金的利息歸屬又不明確,可以
建立貸款人風險基金,在網站退出市場時,利用此風險基金,保護貸款人的利益,補償其損失。

(五)與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合作

2012年3月29日,溫州民間借貸登記服務有限公司(溫州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在溫州工商局鹿城分局領取營業執照,順利完成登記注冊。溫州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將以公司化形式運營,經營范圍涉及信息登記、信息咨詢、信息發布、融資對接服務等。

P2P網路借貸平台進駐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借貸雙方在中心進行登記,可以有效防範風險。在溫州,若經民間登記服務中心進行登記的貸款出現糾紛,
可以走金融法庭的程序,登記的信息將成為證據,有利於糾紛的快速解決,為借貸雙方提供保障,也將更加有利於P2P網路借貸平台的規范化、陽光化發展。

5. 小寶客服熱線是什麼平台

小寶客服熱線是P2P平台,小寶客服熱線就是小寶金融。

小寶金融是深圳小寶互聯網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旗下的互聯網平台。深圳小寶互聯網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6月,是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商會創會會員單位,深圳商業聯合會第四屆理事會副會長單位,深圳市企業家協會副會長單位。

小寶客服的作用

小寶客服人員可以預先設置問題知識庫,然後根據客戶的提問從知識庫中自動選擇,金融,就是行為金融分析師簡稱,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金融領域也在時刻發生著深刻的變化,世界經濟形勢可謂瞬息萬變,經歷了極度的非理性繁榮與恐慌。

可以從微觀個體行為以及產生這種行為的心理等動因來解釋研究和預測金融市場的發展,分析金融市場主體在市場行為中的偏差和反常,為投資者進行理性教育和理性誘導,從而能夠更好地規避風險和進行投資決策。

6. 中小銀行互聯網金融(深圳)聯盟是個什麼組織

中小銀行互聯網金融(深圳)聯盟(Internet Finance Association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Banks,簡稱IFAB)是在深圳市金融辦的專指導下,由平安集團聯合各屬中小銀行共同發起,由金融壹賬通具體承辦,聯合成立的。
聯盟以打造中國「中小銀行互聯網金融聯盟第一品牌」為願景。目前該聯盟會員銀行已達230餘家,資產總規模已超過35萬億元,是國內規模最大、會員數量最多的中小銀行金融科技聯盟。各大委員會在聯盟籌辦期間已舉辦了30多場金融科技主題活動和論壇,參加的銀行達到1000多家次,人員超過2000人次,並已為會員銀行帶來了實際成效,多個項目正在落地。
聯盟以「技術交流、平台共享、合作開發、共同創新」的模式,實現會員間在金融科技領域進行深度合作、共同運營,推進會員行聯合打造智能銷售、智能風控、智能產品、智能運營、智能服務的全方位智能銀行,助力會員銀行提升收入、服務能力和競爭力,降低成本和風險。

7. 深圳市投資商會的會員權益及義務

會員
1、 參加會員大會,有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和監督權,優先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優先接受本會提供的各項服務。享有本會專有消費優惠。
2、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國內外投資考察,並優先獲得接待本會組織的國內外投資考察團到會員單位考察交流的機會。根據會員要求組織投資聯盟,引導會員參加國內外投資活動。
3、會員可向商會專家委員會進行免費咨詢。優先安排會員參加投資論壇、研討會、經驗交流、專題講座、業務培訓及會員沙龍。
4、可利用商會的國際信譽和與境外對口商會(協會)組織的友好關系,通過商會駐海外的代表處等對外渠道幫助會員開展國外招商投資活動和其他國際商務經貿活動,協助會員進行聯絡、協調、考察、調研、傳遞信息及商務洽談。
5、為會員提供國內外投資法律服務,涉外經濟貿易糾紛的商事仲裁代理,商事調解咨詢與服務,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6、在我會網站上為會員鏈接主頁,發布會員的招商投資信息和對外招商合作項目信息,為會員提供國際市場調研並查詢有關的商務資料。
7、優先在商會內部刊物上發表會員企業招商投資信息、研究論文、經驗體會,擴大企業的對外宣傳推介。
8、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意見、要求和建議。
9、應會員的要求提供其它專項服務。
10、負責向政府推薦榮譽市民、政協委員等工作。
理事
11、1-10條權益
12、參加會員代表大會(年會)
13、參加理事會並行使權益
14、免費參與商會組織政府招商推介會、研討會、會員見面會
15、優惠參與商會舉辦的展會、項目推介會
常務理事
16、1-15權益
17、參加理事會、常務理事會並行使權益
18、優先在商會網站、雜志刊登單位推廣和人物專訪
19、優先參加政府舉辦的活動
20、作為深港投資聯盟成員
副會長
21、1-20條權益
22、參加會長辦公會議
23、作為重要嘉賓出席商會參與的各類活動
24、作為主持人或演講嘉賓出席商會主辦的種類活動
25、推薦參評有代表性評選、評價。
常務副會長
26、1-25條權益
27、輪流主持會長辦公會議
28、受會長委託召集及主持理事會
29、作為重要嘉賓出席商會參與的各類活動
30、作為主持人或致辭嘉賓參與商會年會
31、邀請出任深港投資聯盟副主席
32、聘任本單位辦公室負責人為兼職副秘書長
會員義務
1、遵守章程
2、按時交納年度會費
3、 監督指導商會工作
4、積極參與會務
5、支持商會發展

8. 要怎樣才能進入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服務公眾號參加確權

在微信上搜索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服務公眾號。點擊關注。在裡面尋找你需要確權的金融公司,點開以後根據相應的提示操作。
升級麻煩採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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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深圳市投資商會互聯網金融分會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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