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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監事會條例

發布時間:2022-09-05 12:00:43

Ⅰ 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有哪些

法律分析:我國的金融監管部門包括「一行兩會」,即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和證監會。

法律依據:《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國有重點金融機構,是指國務院派出監事會的國有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以下簡稱國有金融機構)。

國務院派出監事會的國有金融機構名單,由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監事會管理機構)提出建議,報國務院決定。

Ⅱ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活動,依法處理國有銀行不良貸款,促進國有銀行和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指經國務院決定設立的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第三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為主要經營目標,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第四條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各自的法定職責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公司的設立和業務范圍第五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億元,由財政部核撥。第六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第七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立分支機構,須經財政部同意,並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第八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總裁1人、副總裁若幹人。總裁、副總裁由國務院任命。總裁對外代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行使職權,負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管理。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須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查任職資格。第九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事會的組成、職責和工作程序,依照《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執行。第十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其收購的國有銀行不良貸款范圍內,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時,可以從事下列業務活動:
(一)追償債務;
(二)對所收購的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進行租賃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重組;
(三)債權轉股權,並對企業階段性持股;
(四)資產管理范圍內公司的上市推薦及債券、股票承銷;
(五)發行金融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
(六)財務及法律咨詢,資產及項目評估;
(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活動。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第三章收購不良貸款的范圍、額度及資金來源第十一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按照國務院確定的范圍和額度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超出確定的范圍或者額度收購的,須經國務院專項審批。第十二條在國務院確定的額度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按照賬面價值收購有關貸款本金和相對應的計入損益的應收未收利息;對未計入損益的應收未收利息,實行無償劃轉。第十三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不良貸款後,即取得原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各項權利。原借款合同的債務人、擔保人及有關當事人應當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第十四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不良貸款的資金來源包括:
(一)劃轉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給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部分再貸款;
(二)發行金融債券。
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給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再貸款劃轉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實行固定利率,年利率為2.25%。第十五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行金融債券,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審批。第四章債權轉股權第十六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將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取得的債權轉為對借款企業的股權。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持有的股權,不受本公司凈資產額或者注冊資本的比例限制。第十七條實施債權轉股權,應當貫徹國家產業政策,有利於優化經濟結構,促進有關企業的技術進步和產品升級。第十八條實施債權轉股權的企業,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推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被推薦的企業進行獨立評審,制定企業債權轉股權的方案並與企業簽訂債權轉股權協議。債權轉股權的方案和協議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會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審核,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第十九條實施債權轉股權的企業,應當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轉換經營機制,建立規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加強企業管理。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幫助企業減員增效、下崗分流,分離企業辦社會的職能。第二十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債權轉股權後,作為企業的股東,可以派員參加企業董事會、監事會,依法行使股東權利。第二十一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持有的企業股權,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境內外投資者轉讓,也可以由債權轉股權企業依法回購。

Ⅲ 2021年金融政策

法律分析:第一,繼續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量和效益。一是推進普惠金融發展;二是支持綠色發展,助力碳達峰、碳中和;三是支持科技創新,提高金融支持創新型國家建設的能力。

第二,持續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是優化金融體系結構;二是要推動銀行和保險業改革,堅持回歸本源、聚焦主業;三是擴大金融開放。

第三,堅決有效地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一是做好風險的監測和預警,積極回應當前金融風險的新特點,統籌做好應對預案,提高風險預判能力,加強協調,彌補監管的空白和短板。二是應對好外部輸入風險。發達國家在疫情之後採取了大幅度的貨幣寬松政策,今年要重點防範其溢出效應。三是加大風險處置能力和力度,大幅度補充銀行資本金,消化壞賬。

第四,規范和整治重點行業。有些機構「無照駕駛」,對口監管部門不明確;有些監管責任劃歸給地方政府,但地方政府監管經驗還不足,都需要加強規范。未來應在央地金融監管職責之間劃清界限,遵循的基本原則是:凡是不能吸收公眾存款的、不涉眾的機構,都可以交給地方管理;凡是有涉眾的,應該由中央來管。

法律依據:《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國有重點金融機構,是指國務院派出監事會的國有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以下簡稱國有金融機構)。

國務院派出監事會的國有金融機構名單,由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監事會管理機構)提出建議,報國務院決定。

第三條 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以下簡稱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監事會管理機構負責。

第五條 監事會以財務監督為核心,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財務活動及董事、行長(經理)等主要負責人的經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確保國有資產及其權益不受侵犯。

監事會與國有金融機構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不參與、不幹預國有金融機構的經營決策和經營管理活動。

Ⅳ 金融歸國家哪個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我國的金融監管部門包括「一行兩會」,即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和證監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國有重點金融機構,是指國務院派出監事會的國有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以下簡稱國有金融機構)。國務院派出監事會的國有金融機構名單,由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監事會管理機構)提出建議,報國務院決定。

Ⅳ 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

第一條為了健全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督機制,加強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國有重點金融機構,是指國務院派出監事會的國有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以下簡稱國有金融機構)。
國務院派出監事會的國有金融機構名單,由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監事會管理機構)提出建議,報國務院決定。第三條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以下簡稱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第四條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監事會管理機構負責。第五條監事會以財務監督為核心,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財務活動及董事、行長(經理)等主要負責人的經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確保國有資產及其權益不受侵犯。
監事會與國有金融機構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不參與、不幹預國有金融機構的經營決策和經營管理活動。第六條監事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國有金融機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經濟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檢查國有金融機構的財務,查閱其財務會計資料及與其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其他資料,驗證其財務報告、資金營運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
(三)檢查國有金融機構的經營效益、利潤分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資金營運等情況;
(四)檢查國有金融機構的董事、行長(經理)等主要負責人的經營行為,並對其經營管理業績進行評價,提出獎懲、任免建議。第七條監事會一般每年對國有金融機構定期檢查兩次,並可以根據實際需要不定期地對國有金融機構進行專項檢查。第八條監事會開展監督檢查,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一)聽取國有金融機構主要負責人有關財務、資金狀況和經營管理情況的匯報,在國有金融機構召開有關監督檢查事項的會議;
(二)查閱國有金融機構的財務報告、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財務會計資料以及與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其他資料;
(三)核查國有金融機構的財務、資金狀況,向職工了解情況、聽取意見,必要時要求國有金融機構主要負責人作出說明;
(四)向財政、工商、稅務、審計、金融監管等有關部門調查了解國有金融機構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情況。
監事會主席根據監督檢查的需要,可以列席或者委派監事會其他成員列席國有金融機構董事會會議和其他有關會議。第九條監事會指導國有金融機構的內部審計、稽核、監察等內部監督部門的工作,國有金融機構內部監督部門應當協助監事會履行監督檢查職責。第十條監事會每次對國有金融機構進行檢查後,應當及時作出檢查報告。
檢查報告的內容包括:財務、資金分析以及經營管理評價;主要負責人的經營管理業績評價以及獎懲、任免建議;存在問題的處理建議;國務院要求報告或者監事會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事項。
監事會不得向國有金融機構透露前款所列檢查報告內容。第十一條檢查報告經監事會成員審核,並徵求有關部門意見後,由監事會主席簽署,經監事會管理機構報國務院。
監事會成員對檢查報告有原則性不同意見的,應當在檢查報告中說明。第十二條監事會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國有金融機構的經營行為有可能危及金融安全、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或者侵害國有資產所有者權益以及監事會認為應當立即報告的其他緊急情況,應當及時向監事會管理機構提出專項報告,也可以直接向國務院報告。第十三條國有金融機構應當定期、如實向監事會報送財務報告、資金營運報告,並及時報告重大業務經營活動情況,不得拒絕、隱匿、偽報。第十四條監事會根據對國有金融機構進行監督檢查的情況,可以建議國務院責成審計署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各自的職權依法對國有金融機構進行審計或者檢查。
監事會應當加強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聯系,相互通報有關情況。第十五條監事會由主席一人、監事若幹人組成。
監事分為專職監事與兼職監事:從有關部門和單位選任的監事,為專職;監事會中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派出代表擔任的監事,監事會管理機構聘請的經過資格認證的專業會計公司的專家和國有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的代表擔任的監事,為兼職。
監事會可以聘請必要的工作人員。

Ⅵ 《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所規定的監事會的主要職責

(1)檢查國有重點金融機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經濟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情況;(2)檢查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財務,查閱其財務會計資料及與其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其它資料,驗證其財務報告、資金營運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3)檢查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經營效益、利潤分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資金營運等情況。(4)檢查國有重點金融機構董事、行長等主要負責人的經營行為,並對其經營管理業績進行評價,提出獎懲、任免建議。

Ⅶ 注冊資產管理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注冊資產管理公司需要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億元,由財政部核撥;
2、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
3、公司設立分支機構,須經財政部同意,並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
4、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總裁1人、副總裁若幹人;
5、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須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查任職資格;
6、公司監事會的組成、職責和工作程序,依照《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執行。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應當按照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運作。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讓資產,主要採取招標、拍賣等方式。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債權因債務人破產等原因得不到清償的,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處理。
法律依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第八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總裁1人、副總裁若幹人。總裁、副總裁由國務院任命。總裁對外代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行使職權,負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管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須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查任職資格。

Ⅷ 我國金融監管方面相關法律法規

我國金融監管方面的金融法律主要有:

《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票據法》、《擔保法》、《保險法》、《證券法》、《信託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金融法規主要有:

《儲蓄管理條例》、《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外匯管理條例》、《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人民幣管理條例》、《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金融機構撤銷條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中央企業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等。

(8)金融機構監事會條例擴展閱讀:

金融監管體制是金融監管的職責劃分和權力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國際上主要的金融監管體制可分為雙線多頭監管體制、一線多頭監管體制和單一監管體制。

金融監管體制是各國歷史和國情的產物。確立監管體制模式的基本原則是,既要提高監管的效率,避免過分的職責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權力的相互制約,避免權力過度集中。

在監管權力相對集中於一個監管主體的情況下,必須實行科學合理的內部權力劃分和職責分工,以保證監管權力的正確行使。

2018年4月27日,《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正式發布,業內簡稱「資管新規」。

資管新規打破剛性兌付、禁止多層嵌套、抑制通道業務等主要政策標準的確立將推動資管行業發展重回本源,以穩健投資策略為主的持牌機構將迎來重大戰略利好。

國家想發展經濟,首先就是錢的問題,有了錢,政府機關就能給公務員發工資,國家各項政策能夠落實,跟錢有關系的國家機構分為兩類——金融機構和政府機構。

1、金融機構

在金融機構,國務院是大boss,他手下有三個金融機構——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

(1)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她的日常工作是印發鈔票、對貨幣流通進行調控、指導銀行業務。其中,指導銀行業務很重要,因為各大銀行都是直接碰到錢的,銀行本身也分成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

政策性銀行——非盈利機構,國家想搞建設就要找它貸款;

商業銀行——盈利機構,和老百姓息息相關,比如四大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

以上機構的主要管理幣種是人民幣,外幣也是央行管,不過她把這份工作交給了外匯管理局,專門管外匯。

(2)銀保監會

中國人民銀行主要靠給銀行派活兒調控經濟,那監管銀行的機構就要提到銀保監會了,他主要管銀行日常運營,比如銀行想開分行、銀行內部高管人員變動等等。銀保監會還管理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保險機構。

2018年,兩會將銀監會和保監會合並成銀保監會,因為我國的金融模式已經改變,步入混業經營的發展時代,各個業務間的交叉經營極為頻繁,監管重疊、監管真空等問題嚴重,部分新式金融機構,如財富公司,需要兩個監管主體的協調,不然就會產生監管盲區。

央行和銀保監會有很多業務交集,平常經常配合,但是具體的活兒還是不同,央行是業務指導,銀保監會是監管運營。

(3)證監會

股票、基金、期貨這些詞彙對於投資人恐怕再熟悉不過,能夠主營這些業務的機構都是精英中的精英,簡稱「精中英」。管不好這些機構,金融市場穩定將受到空前影響。管理他們的,就是證監會。

舉個例子:如果某企業想上市,他需要到證監會審批,只有得到證監會審批,證券交易所才會做好准備,企業才能發行股票。

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各司其職、各管一攤,都是平級關系。他們,就是國家金融機構體系。

2、政府機構

政府也得有自己管錢的部門,不然收上來的稅怎麼處理?公務員工資怎麼發放?管它的叫財政部,主要職責是:定稅收政策、發國債、管政府收支。

財政部因為是國家機構,結構具有典型的政府特徵——省會設立財政廳,地方市級設立財政局。

他們的工作模式也很簡單:財政部定政策,財政廳執行,財政局貫徹落實。

3、央行和財政部的關系

央行和財政部都受國務院領導,央行管貨幣政策,財政部管財政政策。

當國家想管理經濟的時候,需要兩個機構配合,比如近年來的「去杠桿」,央行讓銀行」收緊」,就是少借錢給企業,財政部也要跟進」收緊」,就是讓政府也要少花錢。

互聯網金融有關的法律法規匯總: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2015年7月28日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5〕22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規定。

目前我國合法的互聯網金融業態包括:互聯網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及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

除傳統各項法律法規及監管制度和政策外,專門針對新型業態的監管規定主要是從2010年的人民銀行2號文(《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監管開始的(一般認為,支付業務的發展及監管也是我國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標志性事件)。

2015年十部委發布的221號文(《指導意見》)既是對近幾年互聯網金融業態的全面總結、梳理和確認,同時也是未來監管政策落地的綱領性、「指導性」文件。

1、P2P網路小額信貸法規

2011年8月23日,銀監會發布《關於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銀監辦發[2011]254號,該通知指出在當前銀行信貸偏緊情況下,人人貸(PeertoPeer,簡稱P2P)信貸服務中介公司呈現快速發展態勢。

這類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評估借款人的抵押物,如房產、汽車、設備等,然後進行配對,並收取中介服務費。

有關媒體對這類中介公司的運作及影響作了大量報道,引起多方關注。對此,銀監會組織開展了專門調研,發現大量潛在風險並予以提示。

由此可見,該通知只是對人人貸的一個風險提示文件。在2013年11月25日舉行的九部委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上,央行對P2P網路借貸行業非法集資行為進行了清晰的界定。

主要包括三類情況:資金池模式;不合格借款人導致的非法集資風險以及龐氏騙局。

2、第三方支付法規

2010年6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2010〕第2號),該辦法第一條規定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規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行為,防範支付風險,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該辦法第二條明確了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一)網路支付;

(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

(三)銀行卡收單;

(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該辦法所稱網路支付,是指依託公共網路或專用網路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

本辦法所稱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採取磁條、晶元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

該辦法所稱銀行卡收單,是指通過銷售點(POS)終端等為銀行卡特約商戶代收貨幣資金的行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是第三方支付的重要監管法規。

3、虛擬貨幣法規

2009年6月4日,文化部和商務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該通知規定要嚴格市場准入,加強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提供主體的管理。

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須符合商務主管部門關於電子商務(平台)服務的有關規定。除利用法定貨幣購買之外,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採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戶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

2009年7月20日,文化部發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企業」申報指南》為開展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申請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業務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提供可操作性指導規則。

2008年9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明確了虛擬貨幣的稅務處理。

即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總之,一系列監管措施的出台使得虛擬貨幣的監管得到進一步明確,但是監管措施還僅僅局限於游戲里的虛擬貨幣。

4、眾籌融資法規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近期批准了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草案,面向公眾的眾籌融資在2012年年初得到《促進創業企業融資法案》(,簡稱JOBS法案)的認可。

即在互聯網上為各種項目、事業甚至公司籌集資金得到法律確認。這是美國政府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重要措施。

2013年9月16日,中國證監會通報了淘寶網上部分公司涉嫌擅自發行股票的行為並予以叫停。

叫停依據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規定,「嚴禁任何公司股東自行或委託他人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

至此,被稱為中國式「眾籌」,即利用網路平台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的行為被首次界定為「非法證券活動」。

雖然眾籌模式有利於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頑疾,但考慮到現行法律框架,國內的眾籌網站不能簡單復制美國模式,必須走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眾籌之路才更具現實意義。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眾籌模式在形式上幾乎很容易壓著違法的紅線。

即未經許可、通過網站公開推薦、承諾一定的回報、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構成非法集資的行為。

美國為眾籌立法,我們可借鑒美國的JOBS法案對眾籌模式進行規范,但還須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5、互聯網保險法規

2011年9月20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的通知保監發〔2011〕53號)》。

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了促進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規范健康有序發展,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2012年5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提示互聯網保險業務風險的公告》(保監公告[2012]7號),對互聯網保險業進行了向廣大投保人進行了風險提示。

此外,2011年4月15日,保監會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互聯網保險監管規定也將在不久的將來得到進一步完善。

總之,互聯網金融創新層出不窮,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意味著新的金融模式的出現,也意味著需要新的監管法規。

況且,當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法規尚不完善,有些互聯網金融模式已經出現,但是相關監管規定還處於滯後狀態,即監管空白。期待監管機關盡快完善互聯網金融相關領域的監管。

6、互聯網銀行法規

2001年6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但是2007年被廢止2006年1月26日,中國銀監會頒布《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6年第5號)。

該辦法所稱電子銀行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通訊通道或開放型公眾網路,以及銀行為特定自助服務設施或客戶建立的專用網路,向客戶提供的銀行服務。

電子銀行業務包括利用計算機和互聯網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網上銀行業務),利用電話等聲訊設備和電信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電話銀行業務)。

利用行動電話和無線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手機銀行業務),以及其他利用電子服務設備和網路,由客戶通過自助服務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銀行業務。

《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是互聯網銀行的重要監管法規。

Ⅸ 資產管理公司注冊條件和要求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億元,由財政部核撥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立分支機構,須經財政部同意,並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總裁1人、副總裁若幹人。總裁、副總裁由國務院任命。總裁對外代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行使職權,負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管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須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查任職資格。(六)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事會的組成、職責和工作程序,依照《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執行。一般情況下,商業銀行、投資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都通過設立資產管理業務部或成立資產管理附屬公司來進行正常的資產管理業務。它們屬於第一種類型的資產管理業務。基於這種正常的資產管理業務分散在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和證券經紀公司等金融機構的業務之中。
法律依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第五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億元,由財政部核撥。第六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第七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立分支機構,須經財政部同意,並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

Ⅹ 中信集團為什麼不隸屬於國資委管理它的黨務工作為什麼歸口於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呢請問中投中信集團是什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國中信集團公司黨的領導體制調整後有關業務管理問題的通知
狀態:有效 發布日期:2002-03-18 生效日期: 2002-03-18
發布部門: 國務院辦公廳
發布文號: 國辦函[2002]23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已改制為中國中信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公司)。黨中央決定,中信公司黨的建設工作由中央企業工委領導改為中央金融工委領導。現就中信公司黨的領導體制調整後業務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中信公司有關金融業務的監管,以中國人民銀行為主,按照分業監管的原則,分別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依法進行監管。

二、中信公司的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關系由財政部負責。

三、中信公司的非金融類企業,如涉及國家經貿委業務范圍內的事項,由中信公司向國家經貿委直接行文。

四、國務院將根據《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向中信公司派出監事會。

五、黨中央、國務院及有關黨政部門、群眾團體向中信公司發送文件的辦法保持不變。
國務院辦公廳
二00二年三月十八日
不是國資委,是財政部。

國資委管理的國有企業更多是前經貿委主管的國有企業。

而金融國企目前很多是由財政部或者中央匯金管理的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國中信集團公司黨的領導體制調整後有關業務管理問題的通知
狀態:有效 發布日期:2002-03-18 生效日期: 2002-03-18
發布部門: 國務院辦公廳
發布文號: 國辦函[2002]23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已改制為中國中信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公司)。黨中央決定,中信公司黨的建設工作由中央企業工委領導改為中央金融工委領導。現就中信公司黨的領導體制調整後業務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中信公司有關金融業務的監管,以中國人民銀行為主,按照分業監管的原則,分別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依法進行監管。

二、中信公司的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關系由財政部負責。

三、中信公司的非金融類企業,如涉及國家經貿委業務范圍內的事項,由中信公司向國家經貿委直接行文。

四、國務院將根據《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向中信公司派出監事會。

五、黨中央、國務院及有關黨政部門、群眾團體向中信公司發送文件的辦法保持不變。
國務院辦公廳
二00二年三月十八日
中信集團為什麼不隸屬於國資委管理? 它的黨務工作為什麼歸口於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呢? - : 中信集團直屬國務院管理,屬於正部級單位,國務院委託財政部具體託管,它屬於中央國家機關,黨務工作歸口工委

中信集團是屬於國資委管理嗎? - : 是的,中信集團屬於國家,受國務院管理

中信銀行是國企還是私企? : 中信銀行,是中信集團下屬的股份制商業銀行,中信銀行隸屬於中國中信集團公司,是國有股份制銀行 中信銀行原稱中信實業銀行,創立於1987年,2005年底改為現名.中信銀行是中國的全國性商業銀行之一,總部位...

中信銀行是中國最大國有投資公司旗下的一個子公司它是誰的子公司? : 中信銀行隸屬於中國中信集團公司(CITICGROUP),是中信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資金融子公司.原名「中信實業銀行(CITICINDUSTRIALBANK)」,2005年11月25日更名為「中信銀行(CHINACITICBANK)」.

中信網路技術有限公司,是屬於民企、私企還是國企??國企應該不可能吧.. - : 子公司 理論上不是國企 但是實際上差不多

不屬於國資委的大型國企 - : 地方國資委無權管轄,地方國資委只管本級所屬企業,比如省國資委管省屬企業,市國資委管市屬企業

農村人吃水的水井,為什麼不能朝著大門 - : 如果誰著急,突然跑著,沒注意,容易自己掉進去,或者撞到正在打水的人.另外,如果門口就是水井,那麼,打水的時候,門口是不是被堵住了,出行不方便.本來是比較淺顯的道理,但是由於有些人不服氣,就改為迷信觀點,是風水的問題,這樣就有了這個講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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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龍比成龍 要成名早許多,而且長得也特別帥,為什麼一直沒有那麼火呢?而且最近都是拍一些垃圾片? - : 不是沒火,而是火過了,狄龍的巔峰時期是在七八十年代,那時他是最紅的古裝小生,古龍+楚原+狄龍是當時最紅的組合,成龍想要演古龍的作品,古龍還嫌他丑,說只有狄龍這樣俊美的才適合詮釋他筆下的人物.狄龍老了,就像在《英雄本色》里說過的,「我不做大哥好多年了」,上個時代的許多人都只能活在記憶里了,姜大衛,劉家輝都是很好的例子,演員就是吃青春飯的,成龍如果不是多元化發展,也不會一直紅到今天,爾冬升也是狄龍同時代的當紅小生,現在轉型作導演,所以名氣反而更大,如果只是做演員,一樣是沒落的下場,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如周潤發般的歷久彌香 相對來說,喜劇演員的演藝生命比偶像派更長,狄龍就是屬於偶像派,現在老了不流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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