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全國首個實現國家金融服務標准落地的城市是()。
全國首個實現國家金融服務標准落地的城市是
杭州
⑵ 國家金融政策
法律分析:黨的十九大要求「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並作出相應部署,為我國金融改革與創新確定了目標,指明了方向。審慎有序推進金融改革與創新,應堅持三個原則:一是以服務實體經濟為根本目的,要通過金融改革與創新,逐步提高金融服務效率,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二是以提升金融資源配置效率為根本方向,要通過金融改革與創新,減少資金空轉和監管套利,促進「脫實向虛」的資金歸位,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客戶服務能力,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三是以防控金融風險為根本要求,這是金融工作永恆的主題,金融改革與創新必須服從和服務於這個重點,並通過新技術、新方法的運用,更加精準地防控風險。金融業的健康發展離不開合理監管和合規經營。監管層不斷強調「所有金融活動必須依法全面納入監管,持牌經營」,消費金融也不例外。
法律依據:《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之五規定: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提高直接融資比重,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深化利率和匯率市場化改革。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⑶ 實現金融服務標准落地的城市是哪
金融標准在規范經濟金融發展秩序、加強社會管理等方面都具有重要地位,是政府管理和市場自律的重要手段。金融標准化工作旨在為金融監管提供支持,為金融業發展創建標桿,不斷完善政府與市場共治的金融業標准體系。
金融服務國家標准中支撐供給側改革、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技術規范,金融服務標準的發布及實施將提高金融服務供給質量和支持欠發達地區、低收入群體、小微經濟實體等獲得必要、及時的基本金融產品和服務,助力「發展普惠金融「,實現金融機構與消費者之間信息的有效傳遞。金融機構應自覺貫徹更高標准來規范服務,防範風險,不斷提高金融產品和服務質量。
本文部分來自全國金融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簡稱金標委),僅為投資教育之目的而發布,不構成投資建議。江海證券投資教育基地為國家級投教基地,是向公眾進行金融知識普及、風險教育的公益基地。我司力求引用資料和數據的客觀與公正,但並不對其准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做出任何保證,對因使用本文引發的損失不承擔責任。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
⑷ 首個實現國家金融服務標准落地的城市是哪裡
首個實現來國家金融服務標源准落地的城市是杭州。
杭州市是我國首個實現國家金融服務標准落地的城市,杭州金融企業實力在全國范圍內來說,還算是比較好的。金融業在整個浙江省的規劃中,都是佔有很大的比重的,金融服務對杭州以及整個浙江來說,都有著重要的經濟地位。最近幾年,金融對城市發展以及經濟建設越來越明顯,杭州一直在努力推進各種金融小鎮的規劃和建設,發展互聯網金融,以及其他金融服務。
(4)首個實現國家金融服務標准落擴展閱讀:
金融服務國家標準是支撐供給側改革、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技術規范,新標準的發布及實施將提高金融服務供給質量和效率。
支持欠發達地區、低收入群體、小微經濟實體等獲得必要、及時的基本金融產品和服務,助力「發展普惠金融」,並努力實現金融機構與消費者之間信息的有效傳遞。
⑸ 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的金融法的主要內容
(一)金融監管法的主要內容
1、關於金融市場准入問題
政府金融主管部門規定設立金融機構的標准,也稱為金融市場的准入資格。由於金融市場風險較大,而且屬於系統性風險,各國政府對金融市場准入資格,都進行嚴格審查,都規定了較高的准入資格。
我國的金融市場准入資格,與國際平均水平相比又是比較高的。例如,設立商業銀行的條件有5項:有符合商業銀行法和公司法規定的章程;有符合商業銀行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行長)、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其中,注冊資本要求的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城市合作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相比之下,外國商業銀行注冊資本最低要求是我國規定的40%或者更低。
在我國,設立證券公司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審查批准,設立綜合類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億元人民幣,設立經紀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人民幣。
在我國,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批准,它的自有資金應該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在我國,設立保險公司需要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保險公司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額為人民幣2億元。
如果將上述條件與其他非金融公司相比,其他公司設立條件要低得多。例如,在我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只需要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股東參加,最低注冊資本,根據公司經營行業不同,分別為(咨詢、服務業)10萬元、(商業零售業)30萬元和(生產經營業)50萬元不等。還沒有超過100萬的要求,但是,金融機構最低限額也要5000萬或者1億元人民幣,可見兩類公司准入條件差別之大。
我國的市場准入對外資金融機構還有特殊規定:在我國設立外資銀行、合資銀行需要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其最低注冊資本額為3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外資財務公司、合資財務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2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外國銀行在我國設立分行時,也要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該外國總行在提出申請前1年年末的總資產不得少於200億美元,同時,它要無償撥給不少於1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作為設在中國境內分行的營運資金。
除了上述注冊資本要求之外,准入審查還包括,審查申請設立金融機構者的產權結構、經營計劃、經營制度、內部組織結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設立金融機構者的財務狀況與經營前景預測、審查申請人關聯公司情況以及業務並表情況。在批准設立金融機構後,還要審查金融機構的經營范圍、股權轉讓情況、重大投資與收購情況等。
不但我國金融主管機構嚴格審查准入資格,而且,歐洲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建立的國際銀行監管機構「巴塞爾協會」也在其《核心原則》(1997年9月)中,提出了相似的審查要求。
2、金融機構經營范圍問題
金融機構允許在什麼范圍內開展業務也是法律要規定的一個重要問題。如果規定的經營范圍越大,金融機構獲利的機會就越大,同時,風險也越大。反之,金融經營的范圍越窄,金融機構獲利的機會也越小,風險也相應減少。
國際金融領域,一直有「分業經營」與「混業經營」兩種模式。歐洲大陸國家的金融機構,多採取混業經營模式。美國從1933年格拉斯.迪格爾法案頒布後,採取分業經營模式。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和證券法的規定,我國採取分業經營的模式。
1986年,英國開始金融體制改革,將金融監管機構合並為一個機構,金融機構業務可以混業經營。
1996年日本效仿英國,提出了日本版本的金融體制改革,其中也包括混業經營的改革。日本金融改革法案,在2000年1月1日開始陸續施行。
1999年11月,美國柯林頓總統簽署《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將實行了66年之久的格拉斯.迪格爾法廢除。新法案放棄了分業經營限制,允許金融業的混業經營。
我國目前還是採取金融業分業經營的國家。例如,我國商業銀行經營范圍還限於傳統業務,而不允許經營證券投資與信託業務。我國對經營范圍的限制是非常嚴格的:「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股票業務,不得投資於非自用的不動產。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
同樣,證券公司的經營范圍也是按照分業經營來制定的。我國證券公司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前者的業務范圍比較寬,可經營證券經紀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證券承銷業務等。經紀類證券公司只允許專門從事證券經紀業務,不能做自營業務。為了防止其他資金流入證券市場,法律還禁止「銀行資金違規流入股市」,同時,法律還規定了「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目前,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在具體實踐中,進行了一些證券市場資金渠道多元化探索,採取了放寬的政策。現在,政府允許保險資金通過證券投資基金的形式,間接進入股市,也允許銀行資金通過股票抵押方式,對證券公司提供融資。還允許包括國有企業和國家控股企業的資金,通過投資基金的方式,間接進行證券投資。
「分業經營」與「混業經營」反映出金融業發展的不同階段,也反映出各國政府對金融風險的不同處理哲學:分業經營的哲學是避免風險,而混業經營的哲學是管理風險。如何對待風險,除了政府之外,還要依靠金融機構的自律機制,金融機構監管人員的監管經驗,金融市場投資者的理性與成熟程度。分業經營對金融機構的自律機制、監管人員經驗、投資者理性程度的要求低一些。而後者的要求條件似乎更高。
我國金融業將來是否能夠搞「混業經營」,要看條件是否具備?條件成熟時,再提出改革並不晚。
3、金融機構自律問題
金融資產大部分是以負債形式取得的,在債權意義上金融資產是屬於「別人的錢」;這個行業的風險非常大,而且屬於系統性的風險,一家金融機構出現問題後,容易引起連鎖反應,導致整個金融系統出現危機。所以,金融機構的自律機制是非常必要的。
自律機製表現為三個層次:第一是金融機構內部的自律機制;第二是金融同業之間的自律機制;第三是金融市場中的客戶對金融機構的監督機制。
我國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制定本行的業務規則,建立、健全本行的業務管理、現金管理和安全防範制度」。同時,「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健全本行對存款、貸款、結算、呆帳等各項情況的稽核、檢查制度。商業銀行對分支機構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稽核和檢查監督」。
我國證券業組成同業協會,它的職責包括:協助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教育和組織會員執行證券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會員應遵守的規則;監督、檢查會員行為,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協會章程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等。
我國商業銀行的同業協會是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證券公司的同業協會、保險業的同業協會也已依法成立。
各種金融機構的同業協會在法律的基礎上,制定更為嚴格的行為守則,並對本行業的營業者的日常經營行為進行監管,以便維護在行業市場上的公平競爭和市場秩序。
4、存款人和大眾投資者保護問題
在金融法律調整的金融交易關系中,法律更多地關注保護存款人或投資人的利益。這是金融法與普通合同法的不同。金融機構更多的是利用「別人的錢」在經營。如果經營失敗,而存款人或基金的投資人又沒有參與經營,讓存款人和基金的投資人再承擔責任,顯然是過重了。所以,金融法更多地保護存款人和基金投資人。具體表現在:
(1)商業銀行法設專章對存款人進行保護。保護的內容主要是:其一,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其二,拒絕法律授權以外對個人儲蓄存款查詢、凍結、扣劃;其三,拒絕法律和法規授權以外,對單位存款查詢、凍結、扣劃;其四,保證存款本金與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絕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其五,為了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商業銀行還要向中國人民銀行交存存款准備金,留足備付金;其六,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確定存款利率,並且公告。
(2)證券法也對投資人的利益進行保護。主要內容分為兩類,其一,是對證券發行要求信息充分披露與政府主管部門核准及發行後的持續披露。其二,是規定禁止交易行為,保護證券市場上的公平交易。例如,禁止內幕交易行為,禁止通過單獨或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或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禁止與他人串通,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互相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互相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以自己為交易對像,進行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禁止國家工作人員、新聞媒體從業人員等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嚴重影響證券交易;禁止證券交易及中介結構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中做出虛假陳述或信息誤導;禁止證券公司及從業人員從事法律認定的各種欺詐客戶利益的行為等。(二)金融交易法的主要內容
金融市場發展,主要體現在金融交易發展上。金融交易關系從形式上看,屬於合同關系的一種。由於這種合同涉及的內容是金融交易,所以,金融法調整金融交易關系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四個方面:
1、對金融市場的宏觀調控
金融交易合同,無論是貸款合同,還是證券交易合同,從合同法的角度來看,都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但是,從金融法的角度來看,金融交易合同不僅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合同,而且,還是受到政府宏觀調控的合同。
我們可以舉目前正在流行的「個人住房擔保貸款」為例子(以下簡稱「個貸」),來說明政府宏觀調控的情況。從1998年開始,我國商業銀行開始舉辦「個人住房擔保貸款」。到2000年底,全國商業銀行發放的城鎮居民住房貸款達3991億元人民幣,占今年新增貸款的40%。
上述表面看,「個貸」是借款人與銀行之間的借貸合同關系。但是,這種借貸關系從產生、發展到最終結束,都將受到政府的宏觀調控。這種調控在金融法及有關法規中都有規定。
對「個貸」宏觀調控開始於1997年,首先是政府轉變觀念,城市居民住房從非商品化轉變為商品化。然後,政府金融主管機關批准商業銀行在個別城市,進行「個貸」業務試點。接著,在全國范圍內推廣這項貸款業務,整個房地產市場與金融貸款市場開始被調理好轉。全國城市空置5000多萬平米房產,以及被房產占壓銀行大約幾千億元貸款資金,重新流動起來。又間接帶動了大約40多個相關行業發展,解決了一批城市下崗職工再就業,還為部分農村剩餘勞動力提供新的就業機會。從「個貸」例子中,可以看到政府宏觀調控對金融業和與金融有關的其他行業的影響之大。
2、維護金融市場秩序
由於我國處於資金供不應求的情況,所以,在金融法制允許的范圍之外,不時會出現金融市場禁止的情況,例如,在銀行領域,出現的資金「體外循環」,「亂集資」,「高息攬存」,「資金地方保護主義」和「抵押執行難」,「暴力搶劫銀行現金」,「傷害銀行工作人員和保安人員」,「非法製造、販運假鈔假幣」,「非法設立假銀行」,「偽造銀行匯票和印鋻」,「製造假存單」,「偽造信用卡」,等等情況。在外匯管理領域,出現的「外匯黑市」;在證券市場出現的「非法設立證券交易場所進行私下交易」和「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等情況;在保險市場出現的「保險詐騙」等情況。所以,必須加強金融法制建設,降低與預防上述金融領域的違法犯罪現像。為此:一,在金融立法時,就要考慮針對該領域犯罪的解決方案;二,在金融市場各種交易中,事先進行規范性程序設計,採用規范程序與制度建設,輔助技術措施,預防違法與犯罪;三,對金融從業人員,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進行金融法制教育,增強金融法制觀念與金融職業操守的自律。
3、建立金融信用機制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以信用為基礎,信用依靠交易記錄來積累與評價。個人在金融支付與結算中的記錄,早在100多年前的美國與歐洲的金融市場上,就被業內管理系統作為信用記錄與評價的參考因素。在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建立完善的金融信用制度十分重要。這種信用關系需要金融法來建立,並加以維護。
4、規范我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
在世界貿易組織(WTO)一攬子框架協議中,有服務貿易的一攬子協議(GATS)。服務貿易協議框架中,包括了金融服務貿易協議(FSA)。該協議已於1997年12月13日簽署,1999年1月1日生效。現有102個WTO成員國,作出了開放本國金融市場的承諾。
我國在加入WTO後,也面臨是否承諾接受金融服務貿易協議以及開放本國金融服務市場的時間問題。我國金融法律界要加緊研究有關法律文件,比較我國金融業發展情況,預先作好立法准備工作。
我們還面臨金融革命的另一挑戰,這就是金融電子化與信息化。金融電子化與信息化將對我國傳統金融業形成另一沖擊。在國際上,金融業電子化與信息化,正在改變著金融機構外在的形式和內在的內容。銀行營業門市數量正在減少,取而代之的是自動提款機(ATM),甚至是安裝在筆記本電腦中的網路銀行服務系統(ONLINE-BANKING)。
證券交易的網上運行,將股票交易大廳變成了新股上市的儀式場所,實際交易完全可採用「無場所化」運作。「將大戶室搬到家裡」和使用電話委託買賣證券,基本實現股票交易「無紙化」和「無場所化」。這種電子化與信息科技在金融市場中運用,將金融交易正在轉化成為金融信息數據處理。未來的金融機構將演變成為金融數據信息處理與服務公司。
諸如這些變化,必將產生新的法律問題,對我國現有的金融法提出難題。由於我國金融法立法中積累的經驗,主要是在「有紙化」和「有場化」金融交易與監管基礎上形成的。對於金融電子化與信息化還有待於實踐,它將給金融立法帶來什麼問題,現在還看不清,但是,金融法律界的研究人員應該從現在起,迅速開展研究,准備新的立法設計方案。
⑹ 13家銀行供應鏈金融全梳理:從五大商業銀行到城市商業銀行創新不斷
在傳統展業模式中,銀行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高度依賴於核心企業信用,並以線下模式為主,耗費人力精力的同時業務也面臨難以上量的瓶頸。
在2012年的「鋼貿大危機」中,諸多鋼鐵行業供應商採用貨物多重抵質押的方式進行欺詐性融資,導致布局其中的銀行不良率飆升,並自此對供應鏈金融心生怯意。
而如今市場的外部環境已悄然改變,近年來銀行對金融 科技 力量越發重視,多家銀行成立了直屬金融 科技 公司,日漸成熟的智能倉儲及監控、電子合同簽章、區塊鏈等新技術,亦被逐步應用到供應鏈金融業務中,過往銀行在風控端的弱勢正被不斷抹平。
疊加國家對供應鏈金融業務的政策端強力支持,以及國內中小企業應收賬款極大的市場融資缺口,銀行「重返供應鏈金融戰場」勢在必行。而以互聯網線上化、區塊鏈等技術為支撐的新展業模式,正成為供應鏈金融業務的突圍利器。
那麼如今各家銀行在供應鏈金融的布局上有何具體變化呢?智信據2018年各家銀行發布的年報數據,對5家大型商業銀行、4家代表性股份制銀行、兩家城商行以及電商系民營銀行的展業概況進行了以下梳理:
▌ 工商銀行
工商銀行供應鏈金融業務的新變化主要體現在其線上小微金融服務平台上,平台主要包含純信用類的「經營快貸」、抵質押類的「網貸通」,以及「線上供應鏈融資」三大主要產品。工行還與平台方中企雲鏈合作,創新了可流轉多層級的核心數字化應收賬款確認憑據,將核心企業信用進一步向供應鏈末端小微企業延伸。
僅2018年前9個月,工行便已累計為1300戶上下遊客戶發放超過450億元的線上供應鏈融資。截至2018年末,工行的小微企業貸款總額達3216.85億元,同比增長18.1%,小微金融業務中心的布局亦達到258個,全面推動供應鏈金融業務的落地。
▌農業銀行
農業銀行發力供應鏈金融首先體現在制度建設上,2018年農行總行建立了「普惠金融事業部+八大後台中心」的事業部架構,37家一級分行和重點二級分行均成立了普惠金融事業部,形成「三農+小微」雙輪驅動的普惠金融服務體系。
在具體業務的推動上,農行主要通過發展「數據網貸」業務,向核心企業上下游小微客戶提供全線上化融資服務。截至2018年末,農行已為眾多核心企業的上下游小微企業發放貸款2.3萬筆,總額達91億元。而近期,農行也與平台方中企運雲鏈合作推出了供應鏈新產品 「保理e融」,為核心企業上下游各層級供應商提供融資。
▌中國銀行
憑借在國際貿易金融上的優勢,中國銀行早在2007年便推出了基於供應鏈融資的產品「融易達」,2009年成立供應鏈團隊並正式發力供應鏈金融,在2009~2014年七年期間,其供應鏈金融業務發生額便從740億元突破至1萬億元,年均復合增長率達68%。2011年底,中行通過「銀企對接」將平台融資方的訂單信息直連中行系統的方式,實現了首個在線供應鏈金融項目的落地,後續通過此種方式累計拓展了京東、蘇寧等300多家企業,在線發放融資超百億元。
中行2018年年報亦顯示,其正在參與「區塊鏈福費廷(Block Chain Forfeiting)交易平台」和「數字票據交易平台」的建設和投產,未來將繼續以「電子化」+「全球化」的方向拓展供應鏈金融業務。截至2018年末,其普惠金融小微企業貸款余額為3042億元,較上年末增長12.26%。
▌建設銀行
建設銀行在2018年提出了普惠金融發展戰略三年規劃,並在組織建設方面實現了普惠金融事業部在一、二級分行的全覆蓋,累計組建小企業中心達288家。
具體到業務層面,建行則是圍繞企業采購、製造、銷售直至最終用戶的信息流、物流和資金流「三流」的運作,設計研發了包括應收賬款融資、金銀倉、動產質押融資、訂單融資、動產質押融資等十餘個供應鏈融資產品。在業務受理中建行重點關注業務的真實交易背景,產品與企業信息流、物流和資金流的高度嵌入,以及需提供結構化、組合式的服務。截至2018年末,建行已累計向3.3萬家企業發放了5385億元的線上供應鏈融資,線上供應鏈合作平台達1184家。普惠金融領域貸款余額6310.17億元,較上年新增2125.15億元。
▌交通銀行
交通銀行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主要通過「蘊通供應鏈」平台進行,並主要圍繞 汽車 及其他各行業核心企業,通過與國內大型物流公司開展質押監管合作,並與保險公司開展信用保險合作的形式,交行先後推出了「快易貼」、「快易收」和「快易付」等產品,打造了「蘊通e鏈」的一系列供應鏈融資產品。
截至2018年末,交行累計拓展境內達標產業鏈網路超3000戶,產業鏈金融系列產品融資余額超人民幣1100億元,較上年末增長 22.42%,交行的區塊鏈技術已在 汽車 物聯網金融領域落地應用,應收賬款鏈業務亦正在快速推進。
▌平安銀行
平安銀行(原深發展銀行)是國內最早涉足並提倡發展供應鏈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2002年,深發展銀行成為國內首家系統性提出並推廣供應鏈金融及貿易融資產品組合的銀行,僅2005年,深發展銀行「1+N」供應鏈金融模式就創造了2500億元的授信額度,當年不良貸款率僅為0.57%。
在線上布局部分,針對產業鏈核心企業及其上遊客戶,2018年平安銀行推出了供應鏈應收賬款服務平台(SAS平台),提供線上應收賬款的轉讓、融資、管理、結算等綜合金融服務。SAS平台全面應用「平安區塊鏈」、「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核心技術,對貿易背景的真實性實施智能核驗和持續監測。截至2018年末,平安銀行的SAS平台累計交易量已突破100億元,為111家核心企業及其上游中小微企業提供服務。
▌浦發銀行
浦發銀行最早在2007年推出「企業供應鏈融資解決方案」,為核心企業提供信用服務、采購服務、存貨周轉、賬款回收等融資支持。自2011年起,浦發銀行致力於打造具有特色的供應鏈金融平台,並與中國移動、神龍 汽車 、中遠物流等多家核心企業和物流公司合作,實現信息流、物流和資金流的整合。
在線上化的布局上,浦發銀行圍繞資產端核心企業的批量獲客,落地了「京浦e賬通」、 「京浦e商貸」等產品,並在線上供應鏈金融領域推出「政采e貸」和「票據池秒貸」等創新產品,以及雲資金監管、e企行綜合服務平台等產品。截至2018年末,浦發銀行在供應鏈領域服務 科技 型企業客戶超過3.13萬戶,推動 汽車 供應鏈20條,服務 汽車 行業上下遊客戶864戶。
▌ 中信銀行
中信銀行供應鏈金融業務主要通過構建三大平台、四大增值鏈以及五大特色網路的方式推動。三大平台包括物流融資平台、同業合作平台及政府支持平台,四大增值鏈包括打造應收賬款增值鏈、預付賬款增值鏈、物流服務增值鏈、電子服務增值鏈,五大特色網路為 汽車 金融網路、鋼鐵金融網路、家電金融網路、電信金融網路及石化金融網路等。
中信銀行也於2018年10月成功上線全流程線上供應鏈金融平台創新產品「信e鏈—應付流轉融通」,將中信銀行業務系統與核心企業的供應鏈金融平台對接,藉助標准化電子「付款憑證」的多級流轉,向其上游N級供應商提供全流程、線上融資。2018年中信銀行還推出了國內首個區塊鏈福費廷交易系統,並發布「區塊鏈+供應鏈」試點創新項目,截至2018年末,其鏈上發生的業務量超過100億元。
▌浙商銀行
供應鏈金融是浙商銀行目前發展的重要戰略任務,浙商銀行從2016年開始研究區塊鏈技術應用,並於2017年8月率先投產基於區塊鏈技術開發的應收款鏈平台。圍繞供應鏈金融,浙商創新「池化」及「線上化」的融資業務模式,在三池(涌金票據池、涌金資產池、涌金出口池)的基礎之上,繼續圍繞三大業務平台進行展業。
一是池化融資平台,其2018年簽約客戶達22290戶,同比增長43.58%,池內資產余額3506.79億元,累計入池應收賬款筆數10.08萬筆,入池金額約729億元。具體產品「至臻貸」2018年簽約客戶1645戶,同比增長26.25%,融資余額501.25億元,同比增長44.68%。
二是針對核心企業財務服務的易企銀平台,2018年共落地易企銀平台234個,較上年末增長172.09%,平台累計融資367.85億元,較上年末增長485.28%。
三是應賬款鏈平台,截至2018年末,浙商銀行落地應賬款鏈平台1410個,同比增長近12倍,累計簽發金額1228.78億元,同比增長近4倍。
▌上海銀行
上海銀行於2018年10月發布了「上行e鏈」在線供應鏈金融服務平台,並於今年4月新成立了供應鏈金融部,將業務模式擴展並覆蓋至核心企業采購、生產、銷售等各環節,同時運用大數據開始構建企業的信用模型。
「上行e鏈」以在線供應鏈金融服務平台為核心,包涵3大類共15項產品,通過與核心企業共建平台共享數據,掌握所需信息流、資金流和物流,形成閉環管理。同時上海銀行通過與江蘇潤和軟體合作,引入區塊鏈技術,實現核心企業信用的可拆分、可組合支付,從而將核心企業的信用延展到二級、三級、四級供應商。2018全年上海銀行實現供應鏈金融貸款投放524.87億元,同比增長117.22%,在2018年上海銀行年會上,這一數據預期到2020年將提高至1000億元。
▌北京銀行
北京銀行布局供應 「e商融」的交易市場綜合服務方案,藉助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信用,為平台交易商提供全流程金融服務,打造「供應鏈金融+資金存管」線上創新業務模式。在具體產品層面,推出了「京信鏈」的在線供應鏈產品,將核心企業信用延伸至上游多級供應商,實現應收賬款債權的拆分與轉讓。截至2018年末,北京銀行小微企業公司貸款余額為4256億元,同比增長19%。
此外,其他電商系的民營銀行如微眾銀行、蘇寧銀行、網商銀行等亦在供應鏈金融業務上有所布局。微眾銀行目前正基於區塊鏈技術拓展供應鏈金融業務,除了自身拓展核心企業的方式,微眾還提出了由微眾提供基層技術,與城商行合作開展業務的「銀銀合作」模式。
蘇寧銀行則在2017年9月成功上線基於區塊鏈的國內信用證信息傳輸系統(BCLC系統),並2018年9月開創了「物聯網+區塊鏈」的動產質押融資先河,基於某企業的煤炭存貨蘇寧銀行給予了融資人動產質押的授信額度,並成功實現放款。同時,其區塊鏈+物聯網 汽車 庫融平台,以及區塊鏈+物聯網3C商品監管平台也已提上發布日程。
隨著各家銀行在供應鏈金融業務展業的不斷深入,這一業務將在服務實體經濟的同時,為展業方帶來新的利潤增長點,金融 科技 技術的加成亦將持續推動市場業務模式的更新進化,並形成良性的業務生態循環。
⑺ 解讀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
解讀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
為加強社會對節能環保產業的支持及扶持力度,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七部委共同發布了《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下面是由我為大家帶來的關於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解讀,希望能夠幫到您!
一、《意見》是支持我國綠色投資的強有力的政策信號
要實現我國治理環境污染的目標和在2030年或之前碳排放達峰目標的國際承諾,預計每年需要3萬億元到4萬億元人民幣的綠色投資。但是,業界估計財政資金只能覆蓋綠色投資的15%左右,因此絕大部分的綠色投資需要來自社會資金。也就是說,我們亟需動員和激勵大量社會資本投入到綠色產業。而社會資本往往會擔心政府是否在綠色投資方面有明確的戰略目標和支持性的政策導向。在目標和政策不確定的情況下,社會資本往往會給未來的項目收益很高的“折現率”,銀行和其他投資者也往往會對投資收益要求很高的“風險溢價”,因此會導致融資貴、融資難的問題。
這個由中央深改小組討論通過、國務院同意的七部委《意見》的出台,標志著我國從最高戰略層面到各相關部委的層面已經形成高度共識,決心全力支持和推動我國的綠色投融資,加速經濟向綠色化轉型。我認為,《意見》將成為引導金融業和綠色企業開展綠色投融資的一個重要的、積極的政策信號,有助於降低投資者對政策不確定性的擔心,鼓勵更多的“非綠色投資者”加入綠色投資者的行列。
二、《意見》首次給出了綠色金融的“官方”定義,有助於綠色金融產品的界定,為通過“聲譽效應”來激勵綠色投資提供基礎
由於綠色金融還是一個比較新的概念,國際國內對其范疇和內涵的理解各有不同,而不同的理解可能會影響政策導向。《意見》的第一條明確表示,“綠色金融是指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這是國內迄今為止最為權威的關於綠色金融的定義。這個定義至少包括幾層意思:一是綠色金融的目的是支持有環境效益的項目,而環境效益包括支持環境改善(如減少污染排放)、應對氣候變化(如降低碳排放)和資源高效利用(如節能和各種資源循環利用);二是給出了綠色項目的主要類別,這對未來各種綠色金融產品(包括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股票指數等)的界定和分類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三是明確了綠色金融包括支持綠色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和風險管理的金融服務,說明綠色金融不僅僅包括貸款和證券發行等融資活動,也包括綠色保險等風險管理活動,還包括有多種功能的碳金融業務。明確界定綠色金融,並在此基礎上對綠色金融產品貼標,有助於綠色企業和綠色投資者獲得應有的“聲譽效應”,並以此激勵更多的綠色投資。
三、《意見》包括了通過貼息、擔保、再貸款、宏觀審慎評估、簡化審批、PPP等對綠色金融的具體激勵措施
部分綠色項目雖然有較好的環境效益,但由於回報率不夠高,難以吸引足夠的社會資本,因此需要一定的財政、金融和監管類的激勵機制來降低融資成本或提高項目收益,以幫助投資者達到合理的回報率。《意見》中的許多內容都體現了對綠色金融的激勵,比如,可以通過再貸款(即央行向金融機構提供較低成本的`資金來支持綠色信貸和綠色投資)、專業化擔保機制(以降低綠色項目的風險溢價)、財政貼息(以降低企業所支付的綠色信貸的融資成本)等方式來支持綠色信貸;探索將綠色信貸納入宏觀審慎評估框架,對有良好綠色表現的銀行予以一定的激勵;支持地方政府通過專業化擔保和增信機制及其他措施來降低綠色債券的融資成本;對綠色債券和相關產品的發行,提高核准(備案)效率,以降低行政成本;通過將綠色項目與相關高收益項目打捆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綠色項目。
四、《意見》首次提出了建立國家級的綠色發展基金
過去,我國綠色金融主要局限在綠色信貸。但是,很多綠色項目,尤其是新的綠色項目,首先需要的是股權融資,因為它需要有資本金才能進一步做債務融資。所以要通過建立一些綠色股權基金來推動綠色項目的股權融資。很多綠色項目是比較新的,從技術上來講,民間覺得風險比較大,也面對著政策上的不確定性。由於這些不確定性,民間資金不太願意投入到這些綠色項目。而政府背景的基金參與投資這些項目後,可以大大降低民間資金對於這類項目的風險嫌惡,使得民間資金願意跟投。《意見》第一次提出將“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投資綠色產業,體現國家對綠色投資的引導和政策信號作用”。從國際上看,像中國這樣在國家層面上設立綠色發展基金,是少有的一種中央政府對綠色發展的強力承諾。一個可比的案例是成立於2012年的英國綠色投資銀行。雖然這個機構叫“銀行”,但它不能吸儲、不能發債,因此事實上也是一個綠色基金。
五、為進一步推動綠色債券市場發展,《意見》提出統一綠色債券標准和完善相關業務指引
發展綠色債券市場有多方面的好處:為綠色企業和項目開辟新的融資渠道、解決銀行和企業期限錯配、為投資者提供新的資產類別、通過“聲譽效應”強化發行人的綠色投資行為。2015年年底,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同時發布了綠色金融債的公告和《綠色債券項目支持目錄(2015版)》,啟動了中國綠色債券市場。此後,發改委和兩個證券交易所相繼發布了關於綠色企業債和綠色公司債的指引。2016年以來,中國綠色債券發行量已經成為全球第一。《意見》提出下一步完善綠色債券市場的若干發展方向,包括“建立和完善國內對綠色債券的界定標准”,其目的是防範監管套利的風險,也有助於降低投資者對綠色債券的“搜尋”成本;“研究探索綠色債券第三方評估和評級標准”,以保證第三方認證和綠色評級能客觀、有效地評價綠色債券發行人和支持項目的環境效益,並強化發行人完善環境信息披露的動力。
六、《意見》明確了強化環境信息披露的要求
只有提供了充分的企業環境信息,包括二氧化碳和各種污染物排放量的數據,投資者才能判斷哪些企業是綠色的,哪些是污染型的,哪些是深綠的,哪些是淺綠的。換句話說,只有提供了環境信息,資本市場才能用腳投票,將更多的資金投入到綠色企業,減少對污染性企業的投資。目前,國際上已有20多家證券交易所推出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要求或指引,至少有7家交易所已經強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環境信息。我國大陸的深交所、上交所在ESG信息披露方面頒布了相應的通知或指引文件,但對多數上市企業來說還是以自願披露為主,因此目前實際披露環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只有20%左右。
《意見》提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對屬於環保部門公布的重點排污單位的上市公司,研究制定並嚴格執行對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等內容的信息披露要求。我認為,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以採取分階段走的辦法:在第一階段,對環境高風險行業的企業和發行綠色債券企業採取強制性披露要求,對其他企業採用“不披露就解釋”的半強制要求;在第二階段,將強制性披露要求推廣到全部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
七、《意見》明確支持發展各類碳金融產品
去年,中國向世界承諾到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的目標,並宣布在2017年啟動運行全國性的碳交易市場。這將是推動我國經濟結構向低碳、綠色轉型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動力。
碳交易是一項“政府創造、市場運作”的制度安排,是解決溫室氣體排放等環境負外部性問題的重要手段。2005年到2013年間,被碳交易機制覆蓋的歐盟地區企業總減排量達到13%。碳交易和在此基礎上的碳金融市場至少可以發揮以下幾方面的作用:一是抑制排放總量的功能,即通過控制配額總量,實現總體減排的目標;二是價格發現功能,通過價格信號實現碳配額資源在空間上的優化配置;三是成本分擔功能,即讓高排放者向低排放者支付,事實上起到共同為減排買單的作用;四是為減排者提供融資的功能,即通過向有未來碳收益的企業提供融資來支持其發展;五是為碳市場參與者提供風險管理工具。
《意見》指出,要“促進建立全國統一的碳排放市場”,“有序發展碳遠期、碳掉期、碳期權、碳租賃、碳資產證券化和碳基金等碳金融產品”,“探索研究碳排放權期貨交易”。《意見》的出台,將鼓勵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金融機構的參與,促進形成規模化交易的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碳金融市場也將包括各類以未來碳收益為支持或抵(質)押的貸款和通過債券和股票市場的融資。
八、《意見》明確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強制責任保險制度
全國每年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數百起。很多環境事故的責任人都是中小企業,發生事故以後企業就倒閉了,因此沒有人來支付環境修復的成本。而受害者一般是事故現場周圍的居民,會強烈要求政府處理,從而使環境事故演變成地方財政壓力和財政風險。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必須要建立綠色保險制度。發達國家的綠色保險大部分是自願投保。這是因為,發達國家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比較健全,環境執法力度也比較強,許多企業和股東為了避免未來可能發生的環境法律責任,自願到保險公司購買環境責任險。但在國內,這種自願性環境責任保險的推廣不是很順利。
《意見》提出要在“按程序制(修)訂環境污染強制保險相關法律或行政法規”。不少學者指出,未來應該用法律或法規的形式,在環境高風險行業中(比如采礦、冶煉、皮革、危險品運輸和倉儲等行業)建立強制性的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目前,應該開展更多的環境責任保險試點,為在全國范圍內推廣環境責任保險創造條件。
九、《意見》首次提出開展對環境風險的壓力測試
由於一些金融機構對污染性投資所帶來的對自身的市場和信用風險缺乏分析能力,因此可能導致對污染性行業的過度投資。去年開始,工商銀行已經率先通過壓力測試開始探索環境風險對銀行造成的風險。工行在幾個行業領域做了環境風險對銀行不良貸款率影響的分析,比如說火電、水泥、鋼鐵、化工等行業。這些行業的污染比較嚴重,但是其所面臨環境風險還沒有全部轉化為信用風險。這是因為,未來會出台很多環境方面的政策、法規和新的市場機制。如果環境執法監管力度提高後,原本逃避繳費的企業就必須要對其污染物排放付費,從而使企業的生產成本上升。全國碳交易市場將在2017年正式啟動,如果控排企業的減排目標難以實現,就必須去市場上購買碳配額,也會產生更多開支。所以,很多污染型企業將會面臨成本上升、收益下降的情況。對銀行來說,這些企業的不良貸款率也會相應上升。如果通過壓力測試可以估計出這些環境高風險行業的未來不良貸款率,由此得出環境風險和未來信用風險之間的定量關系,從而使銀行能夠重新審視自己的資產配置,激勵其減少對污染行業的貸款,同時加大對綠色行業的資金投入。
《意見》提出,要“支持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在開展信貸資產壓力測試時,將環境和社會風險作為重要的影響因素”,這主要是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研究分析環境因素對信用風險的影響。《意見》還提出,要“提升機構投資者對所投資資產涉及的環境風險和碳排放的分析能力,就環境和氣候因素對機構投資者(尤其是保險公司)的影響開展壓力測試”。其背景是國際上已有不少機構投資者關注到一些碳強度過高的資產可能成為“擱淺資產”,即由於未來碳排放受限,長期來看這些資產的市場價值可能大幅下降。
十、《意見》豐富了綠色金融領域國際合作的內容
今年以來,我國倡議成立了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該小組提出的發展綠色金融的全球倡議已寫入成都G20財長和央行行長公報。在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的影響下,一些國家開始規劃本國綠色金融的發展。過去一年多,我國的一些銀行和企業也在海外成功發行了綠色債券,金磚銀行最近成為首個在國內熊貓債市場發行綠色債券的國際組織。
在此基礎上,《意見》提出進一步開展綠色金融領域的國際合作、繼續在G20框架下推動全球形成發展綠色金融的共識,推廣與綠色信貸和綠色投資相關的自願原則,支持我國金融機構和企業到境外發行綠色債券,引導國際資金投資於我國的綠色債券、綠色股票和其他綠色金融資產,鼓勵設立合資綠色發展基金,支持國際金融組織和跨國公司在境內發行綠色債券,開展綠色投資,推動在我國參與的對外投資項目中強化環境風險管理,提高環境信息披露水平,使用綠色債券等綠色融資工具。
;⑻ 第一次金融危機和第二次金融危機
第一次金融危機,即為第一次世界性經濟危機。第一次世界性經濟危機是1857年在美國發生的,原因是英國產品充斥美國市場阻礙了美國冶金業和棉紡織業等重要工業部門發展,影響是導致美國的銀行、金融公司和工業企業大量倒閉。
第二次金融危機,即為第二次世界性經濟危機。第二次世界性經濟危機是1929年在美國發生的,原因是紐約華爾街股票市場形勢急轉直下,股價狂跌,人們瘋狂拋售股票,股市崩潰,影響是導致銀行紛紛倒閉、工商企業大量破產、失業人數激增、很多人瀕於破產。
(8)首個實現國家金融服務標准落擴展閱讀
金融危機產生的主要原因:
1、是經濟結構單一,「雙赤字」持續惡化。這些國家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但沒有完整的工業體系,過於依賴初級產品出口,以致國家收支極易失衡。
2、貨幣超發,通貨膨脹,經濟本身陷入衰退。
3、過度依賴外貿、外債,但儲蓄不足,匯率自由,以致債務危機如影隨形。大多新興經濟體本身底子薄,靠吸引外資,大舉借債支撐經濟高增長,卻也積累了大量外國資產和外債。這些國家長期貿易赤字,外儲薄弱,根本不足以償還債務,再加上資本開放,匯率自由根本擋不住資本的大進大出。
⑼ 如何認識金融業標准,中國再實施這些標准時應該持什麼態度
一、正確認識標准化工作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意義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標准已成為現代國際經濟發展重要的競爭手段和合作紐帶,成為一個國家提高整體競爭力的戰略制高點。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人民銀行和金融監管部門高度重視、各家金融機構聯合推動,我國金融標准化建設呈現跨越式發展態勢,在推動信息化建設由分散走向集中,促進金融和相關產業的發展,以及宏觀審慎管理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1],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在新形勢下,國務院出台了《深化標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明確了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國際接軌、統籌推進的改革方向,提出了建立政府引導、市場驅動、社會參與、協同推進的標准化工作格局的總體目標,標准化工作必將在國家治理體系發揮更大的作用。
在我國,互聯網金融是一種以互聯網支付、網路借貸(P2P)、股權眾籌融資和網路金融產品銷售等為代表的新的金融業務模式,雖然名曰「互聯網金融」,其功能仍然是資金融通、支付清算和財富管理等。一方面,互聯網金融具有「開放、共享、平等、普惠、去中心化」等新型特點,在提高金融服務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滿足多元化的投融資需求,提升微型金融、農村金融的普惠性水平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行業與傳統金融行業類似,同樣強調風險管控,與傳統金融機構相比,以第三方支付機構、P2P平台為主的互聯網金融機構起步較晚,風控意識、服務意識和管理水平相對滯後。因此,互聯網金融監管總體上應當體現開放性、包容性、適應性,堅持鼓勵和規范並重、培育和防險並舉,維護良好的競爭秩序、促進公平競爭。在「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2]的框架下,如果能科學合理地運用標准化手段,充分調動相關市場主體和社會團體組織的積極性,則可以發揮標准統籌協調作用和試點示範效應,提升市場主體的自律和自治能力,在全行業樹立合法合規經營意識,強化整個行業對各類風險的管控能力,對監管框架形成有力補充。
二、如何做好互聯網金融行業標准體系規劃
本質上講,互聯網金融是利用互聯網技術實現資金融通的一種新型金融服務模式,涵蓋了技術、產品和服務等方面內容,應從技術標准、產品標准和服務標准三個層面做好互聯網金融行業標准體系框架的規劃和設計。
堅持技術標准先行,創新與可控並重。
技術創新是互聯網金融的基礎,典型的包括支付技術的變革,以及移動互聯、大數據、雲計算、搜索引擎等技術的應用等等,技術創新在支付清算、信息處理、風險管控、籌融資等方面發揮了顯著作用。當前互聯網金融領域技術創新呈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現象,以支付技術為例,從最初的網銀支付到基於NFC的移動支付[3],再到二維碼支付、聲波支付、指紋支付和刷臉支付等,技術創新使得越來越多的市場主體參與到支付服務中,產業鏈更加復雜,推動了線下(Offline)金融服務與線上(Online)金融服務有效融合,不斷催生出新的金融產品和業務模式,同時也對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制定統一的技術標准,一方面有利於引導產業各方向安全、自主可控的方向發展;另一方面,有利於推動產業各方形成分工協作、利益共享、互利互惠的運作模式,建立符合社會效益最大化、公平開放、競爭有序的合作發展機制,切實做到普惠民生。在制定和實施技術標准時,應兼顧標準的強制性、演進性和包容性,在信息安全方面,要實施強制性標准,依託檢測、認證、檢查等手段,確保標準的實施和落地;此外,要注重標準的演進性和包容性,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允許新的技術和業務模式出現,鼓勵創新並營造良性競爭的氛圍。
做好產品標准,強化風險管控。
藉助互聯網渠道銷售的傳統金融產品,包括存款業務、各類基金、股票和部分保險業務等,一方面有明確的監管要求和市場准入規則,另一方面,有標准化的產品設計流程和風控機制,較完備的風險提示和信息披露機制,以及標准化的產品說明書。而一些新型的互聯網金融產品在這些方面與傳統金融產品相比有所欠缺,如部分P2P網貸產品。針對這些新的互聯網金融產品,在從監管層面進行規范的同時,也要從行業自律角度,制定相關標准對其具體的要素和指標進行約束,一是規范產品的設計流程和風控指標體系,並在各環節中體現風控的思想,二是規范產品說明書要素,對產品要素,投資管理,費用,收益說明,以及發行、運行、到期等階段需要公開的信息進行明確,三是規范產品風險提示機制,對風險揭示書的要素,包括風險級別、風險點、適應人群等進行細化。通過制定和實施各項標准,切實做好風險管控,為互聯網金融產品創新奠定良好的基礎,推動其向多元化方向發展。
完善服務標准,保障消費者權益。
互聯網金融發展呈現個性化、碎片化、微小化等特徵,讓更多的用戶體驗到了隨時、隨地、隨身和無門檻的金融服務。如,P2P模式使得個人可利用「碎片化」的資金參與以前只有大量資金才能參與的投資項目,余額寶以「小額、靈活」的碎片化理財理念填補了草根理財的空白。對於這些普通用戶而言,金融知識往往比較欠缺,維權意識不足,另一方面,部分互聯網企業在提供金融服務時,省略了傳統金融產品面簽、紙質文書等環節,導致維權環節多、舉證難,此外還存在信息透明度不高、對用戶隱私保護不足、糾紛調節機制不完善等問題,使得群體性追討債事件時有發生,帶來了不良影響。針對這種情況,在嚴格履行政府部門的監管要求之外,還應當有行業自律組織進行監督,並推動形成統一的行業服務標准,對各類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服務流程、關鍵服務指標、信息披露規則、用戶隱私保護機制、糾紛機調節制等進行規范,強化企業的內部治理,加強對服務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督,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引導互聯網金融企業切實履行社會責任。
三、如何推動互聯網金融領域標准化戰略的有效實施
此次標准化改革方向是由政府單一供給的標准體系,轉變為由政府和市場共治的新型標准體系,政府主導制定的標准側重於保基本,市場自主制定的標准側重於提高競爭力。事實上,無論是哪種性質的標准,其目的都是在於加強行業監管和協調,規范和引導市場健康發展。在技術標准、產品標准和服務標准為條線的體系框架下,根據標准所規范的對象不同,對標准類型,及其制定、推行主體應有清晰的定位,這是確保標准化戰略有效執行的關鍵。
具體來說,在涉及到保障信息安全和財產安全、堅守業務底線等方面,應由政府主導實行強制性標准,並做好對實施情況的監督,確保其執行效力;在涉及技術創新、服務規范及市場競爭等方面,應充分發揮市場自身的自律作用,實行團體標准,引導互聯網金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特別是大型企業應在建立行業標准、服務實體經濟、服務社會公眾等方面起到排頭兵和模範引領作用。此外,充分發揮政府對市場的指導作用,行業主管部門應逐步研究制定互聯網金融領域團體標准發展的指導意見,建立與業界和社會公眾的良好溝通與互動機制,推動團體標準的進一步完善和有效實施。(供稿:金融信息中心 吳曉光 沈澍)
⑽ 為了貫徹國 家 「綠色金融」的戰略要求,平安租賃做了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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