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易所合規金融牌照有哪些
金融牌照,即金融機構許可證,是批准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凡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必須先取得與之對應的金融機構許可證。
在我國,金融牌照的種類多達25個,主要包括:銀行、保險、券商、基金、信託、第三方支付、徵信等,由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及其他機構分別審批。
央行審批
1.第三方支付
主要業務:網路支付、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
主要法律:
(1)《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
(2)《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0〕第17號)
2.徵信
主要業務:徵信業務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3)《徵信業管理條例》
(4)《徵信機構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3)第1號)
銀監會審批
3.銀行
主要業務:儲蓄、信貸等業務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2)《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
4.信託(暫停發放)
主要業務:各類信託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等
主要法律:
(1)《信託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7]第2號)
(2)《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6號)
(3)《中國銀監會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5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7年第13號)自2015年6月15日起廢止。
5.金融租賃
主要業務:融資租賃、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租賃物品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等
主要法律:
(1)《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4年第3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7年第1號)自2014年3月13日廢止。
6.貨幣經紀
主要業務:促進衍生品交易、債券交易等經紀服務
主要法律:
(1)《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6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監會令2007年第13號)廢止。
7.貸款公司
主要業務:各項貸款、貸款項下的結算、票據貼現
主要法律:
(1)《貸款公司管理規定》(銀監發[2009]76號)
修訂/修改情況:《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銀監發〔2009〕6號)自2009年8月11日起廢止。
8.消費金融
主要業務:發放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3)《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3年第2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9年第3號)自2014年1月1日起廢止。
9.財務公司
主要業務:財務管理服務
主要法律:
(1)《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修訂)(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6年第8號)
證監會審批
10.券商
主要業務:證券承銷與保薦、經紀、自營、直投、證券投資活動、證券資產管理及融資融券等
主要法律:
(1)《證券法》
(2)《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已於2014年修訂)
修訂/修改情況:2017年3月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表示今年將修改證券法。
11.公募基金
主要業務:公募基金、機構業務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基金法》(2015年修正)
(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2012年9月20日證監會令第84號)
(3)《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10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號)自2012年11月1日起廢止。
12.期貨
主要業務:期貨業務
主要法律:
(1)《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2)《期貨公司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10號)
修訂/修改情況:自2014年10月29日起,以下三個法規廢止:2007年4月9日發布的《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3號)、2011年11月3日發布的《期貨營業部管理規定(試行)》(證監會公告[2011]33號)、2012年5月10日發布的《關於期貨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或股權有關問題的規定》(證監會公告[2012]11號)。
13.基金銷售
主要業務:發售基金份額、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等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4.基金銷售支付
主要業務: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5.基金子公司
主要業務: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基金銷售等
主要法律:
(1)《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
(2)《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6.證券公司專業子公司
主要業務:單項或者多項證券業務
主要法律:
(1)《證券公司設立子公司試行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2〕27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7.證券公司資管
主要業務:客戶資產集合投資,或者客戶資產專項投資
主要法律:
(1)《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3號)
(2)《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已於2014年修訂)
(3)《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28號)
修訂/修改情況:以下兩個法規廢止:2012年10月18日公布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87號)、2012年10月18日中國證監會公布的《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證監會公告〔2012〕29號)。
18.股權眾籌
主要業務:股權融資
主要法律:
(1)《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
(2)《證券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4)《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
修訂/修改情況:《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尚未發布。
保監會審批
19.保險
主要業務:財險、壽險、萬能險;國內外再保險等
主要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訂)
20.保險代理、保險經紀
主要業務:保險中介服務
主要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其他機關審批
21.小額貸款公司
審批機構:省級金融辦公室
主要業務:無抵押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等
主要法律:
(1)《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
(2)《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22.融資性擔保
審批機構:省級金融辦公室
主要業務:貸款擔保、信用證擔保等
主要法律:
(1)《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等七部委2010年第3號令)
23.融資租賃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內資融資租賃
主要法律:
(1)《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商流通發[2013]337號)
(2)《關於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商建發[2004]560號)
(3)《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2015年修正本)
修訂/修改情況:2016年初,商務部啟動了《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修訂工作。
24.商業保理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應收賬款融資、管理、催收、還款保證
主要法律:
(1)《合同法》
(2)《公司法》
(3)《物權法》
(4)《商業保理企業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
(5)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行政法規
25.典當業務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典當業務
主要法律:
(1)《典當管理辦法》(商務部、公安部2005年第8號令)
(2)《典當行業監管規定》(商流通發[2012]423號)
2. 消費金融公司名單
重慶銀行、長沙銀行、杭州銀行、湖北銀行、中原銀行、成都銀行、哈爾濱銀行、上海銀行、北京銀行、盛京銀行。
【拓展資料】
消費金融公司是指經銀保監會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2010年,國內首批3家消費金融公司於1月6日獲得中國銀監會同意籌建的批復,首批獲批的消費金融公司發起人分別為中國銀行、北京銀行和成都銀行,這3家公司將分別在上海、北京和成都三地率先試點。其中,全國首家為北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注冊資本3億元人民幣,為北京銀行全資子公司;第二家為中銀消費金融公司注冊資本為5億元人民幣,由中國銀行出資2.55億元,占股51%;百聯集團出資1.5億元,佔30%;陸家嘴金融發展控股公司出資0.95億元,佔19%;第三家四川錦程消費金融公司注冊資本3.2億元人民幣,由成都銀行出資佔比51%,馬來西亞豐隆銀行出資佔比49%,是全國首家合資消費金融公司。隨後,2月12日,銀監會又給PPF集團發放了天津試點的牌照,由PPF集團全資建立的捷信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在天津成立,注冊資金為3億元人民幣,成為中國首家外商獨資的消費金融公司。
2012年11月27日,中國銀監會副主席蔡鄂生在天津舉行的2012天津消費金融論壇上表示,試點工作自2010年開展至今兩年多來,4家試點消費金融公司獲得較快發展,並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截至2012年10月底,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的四家試點消費金融公司資產總額已達40.16億元,貸款余額為37.09億元,客戶總戶數達19萬多人。四家試點消費金融公司運行平穩,業務規模穩步擴大,盈利能力逐步提高,已有三家公司實現盈利。
3. 現在國內有哪些消費金融貸款公司
捷信、北銀消費貸款公司、。
4. 幸福消費金融怎麼樣具有四大特色!
現在,信貸市場上的消費金融公司有不少,令需要貸款的人不知道找哪家會比較好,有一些朋友來向咨詢幸福消費金融怎麼樣。在這里,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幸福消費金融怎麼樣。5. 保監會發放財險牌照
金融牌照,即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是批准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
我國需要審批的金融牌照主要包括銀行、保險、信託、券商、金融租賃、期貨、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銷售、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額貸款、典當12種。
銀行牌照
銀行牌照的審批部門是銀監會,銀行主要經營儲蓄和信貸等業務。
保險牌照
保險牌照由保監會審批,擁有保險牌照後,可以承保人民幣和外幣的各種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農業保險、人身保險等保險業務;
還可辦理各種國內、國際再保險業務和法定保險業務等,是近年較火的牌照之一。
券商牌照
券商牌照是由證監會審批,目前券商牌照包括證券承銷與保薦、經紀、自營、直投、證券投資活動、證券資產管理及融資融券等。
信託牌照
信託牌照是由銀監會負責審批發放,擁有信託牌照可以從事的業務包括信託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等。
第三方支付牌照
第三方支付牌照由人民銀行負責審核發放,第三方支付牌照歷來是兵家必爭。
第三方支付牌照有三類,分別是:(一)網路支付;(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三)銀行卡收單。
基金、期貨相關牌照
基金銷售支付牌照,主要是針對支付企業發放的許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的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期貨牌照
對於國內大金融集團來說,期貨也是一塊不可或缺的牌照,其價值多體現在渠道或通道價值。收購期貨公司的案例也在增多,尤其是來自證券和信託公司的收購。
融資租賃牌照
首先,應注意區分融資租賃牌照與金融租賃牌照,前者由商務部主管,後者是銀監會來管。商務部主管的融資租賃牌照分為兩類: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內資融資租賃。
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負責審批、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和國稅總局聯合審批。
其他金融牌照
小額貸款公司牌照,經營范圍主要為:無抵押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股權抵押貸款、個人貸款、小額貸款、企業貸款、消費貸款、按揭貸款、創業貸款。監管部門為省級金融辦公室。
典當牌照的發放機構為商務部,主要經營典當業務。
消費金融牌照由銀監會審批發放。目前獲批的消費金融公司有22家,其中銀行系佔九成以上,有20家。
目前,仍不斷有機構擬發起設立消費金融公司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6. 消費金融公司有哪些
消費金融公司主要有:
北銀消費金融;版
馬上金融;
京東金權融;
微眾銀行;
即科金融;
米么金服;
薩摩耶金融;
捷信;
買單俠;
美麗金融;
趣分期;
分期樂;
優分期;
美分期;
家分期;
房司令;
會分期等。
總結:以上便是主要的幾種消費金融公司。
7. 消費金融公司排名
中銀消費金融是中國銀行的附屬公司,也是上海第一家消費金融公司,成立於2010年【2】.北銀消費金融
成立於2010年3月1日,注冊資本3億元,主要為個人客戶提供教育、租房、旅遊、車險、裝修等個人消費貸款?【3】.招聯消費金融?是由招商銀行和中國聯通共同組建的,旗下產品主要有零零花、好期貸等。
除以上消費金融公司外,我國正規持牌消費金融機構共有25家,比如海爾消費金融、蘇寧消費金融、捷信消費金融、興業消費金融等等。
【拓展資料】一、消費金融公司是指經銀保監會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2010年,國內首批3家消費金融公司於1月6日獲得中國銀監會同意籌建的批復,首批獲批的消費金融公司發起人分別為中國銀行、北京銀行和成都銀行,這3家公司將分別在上海、北京和成都三地率先試點。其中,全國首家為北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注冊資本3億元人民幣,為北京銀行全資子公司;第二家為中銀消費金融公司注冊資本為5億元人民幣,由中國銀行出資2.55億元,占股51%;百聯集團出資1.5億元,佔30%;陸家嘴金融發展控股公司出資0.95億元,佔19%;第三家四川錦程消費金融公司注冊資本3.2億元人民幣,由成都銀行出資佔比51%,馬來西亞豐隆銀行出資佔比49%,是全國首家合資消費金融公司。隨後,2月12日,銀監會又給PPF集團發放了天津試點的牌照,由PPF集團全資建立的捷信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在天津成立,注冊資金為3億元人民幣,成為中國首家外商獨資的消費金融公司。
二、2012年11月27日,中國銀監會副主席蔡鄂生在天津舉行的2012天津消費金融論壇上表示[2],試點工作自2010年開展至今兩年多來,4家試點消費金融公司獲得較快發展,並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截至2012年10月底,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的四家試點消費金融公司資產總額已達40.16億元,貸款余額為37.09億元,客戶總戶數達19萬多人。四家試點消費金融公司運行平穩,業務規模穩步擴大,盈利能力逐步提高,已有三家公司實現盈利。
三、當前銀監會已經向高層管理部門遞交了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設立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的建議,通過後將及時公布《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監管當局設置了資本充足率、公司經營活動的資金來源等門檻,但如果這種消費公司真的出現,將是中國金融史上的平地一聲雷。其創舉意義或者只有早年重新開辦典當行、現在預備開放的民間信貸才稍許可以媲美。但即便如此,後二者程度也不一樣。因為它們只不過是把借貸這塊肥肉從商業銀行壟斷的市場中,合法地、也是據理力爭地挖出空間來。說起來這其實是借貸市場不同層次的真實合法地體現,沒有什麼經營方式的本質革命在裡面。
8. 中國有哪些金融類的牌照,業務范圍都有哪些
金融牌照,即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是批准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
我國需要審批的金融牌照主要包括銀行、保險、信託、券商、金融租賃、期貨、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銷售、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額貸款、典當12種。
銀行牌照
銀行牌照的審批部門是銀監會,銀行主要經營儲蓄和信貸等業務。
保險牌照
保險牌照由保監會審批,擁有保險牌照後,可以承保人民幣和外幣的各種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農業保險、人身保險等保險業務;
還可辦理各種國內、國際再保險業務和法定保險業務等,是近年較火的牌照之一。
券商牌照
券商牌照是由證監會審批,目前券商牌照包括證券承銷與保薦、經紀、自營、直投、證券投資活動、證券資產管理及融資融券等。
信託牌照
信託牌照是由銀監會負責審批發放,擁有信託牌照可以從事的業務包括信託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等。
第三方支付牌照
第三方支付牌照由人民銀行負責審核發放,第三方支付牌照歷來是兵家必爭。
第三方支付牌照有三類,分別是:(一)網路支付;(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三)銀行卡收單。
基金、期貨相關牌照
基金銷售支付牌照,主要是針對支付企業發放的許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的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期貨牌照
對於國內大金融集團來說,期貨也是一塊不可或缺的牌照,其價值多體現在渠道或通道價值。收購期貨公司的案例也在增多,尤其是來自證券和信託公司的收購。
融資租賃牌照
首先,應注意區分融資租賃牌照與金融租賃牌照,前者由商務部主管,後者是銀監會來管。商務部主管的融資租賃牌照分為兩類: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內資融資租賃。
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負責審批、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和國稅總局聯合審批。
其他金融牌照
小額貸款公司牌照,經營范圍主要為:無抵押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股權抵押貸款、個人貸款、小額貸款、企業貸款、消費貸款、按揭貸款、創業貸款。監管部門為省級金融辦公室。
典當牌照的發放機構為商務部,主要經營典當業務。
消費金融牌照由銀監會審批發放。目前獲批的消費金融公司有22家,其中銀行系佔九成以上,有20家。
目前,仍不斷有機構擬發起設立消費金融公司
9. 消費金融公司JL是什麼
020年以來,新增批籌5家消費金融公司,目前我國共有30家消費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是指經銀保監會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吸收 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截至目前,我國正式開業的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共有26家。目前獲得消費金融牌照的26家公司內需角度看,消費金融試點都具有積極意義。在我國當前的宏觀經濟形勢下,適時地出台相關管理辦法是適應客觀經濟形勢的趨勢和需要的。消費金融,即以消費為目的的信用貸款。一般指機構或企業為個人提供的、以日常消費(不包括住房和汽車消費… 銀保監會批復持牌消費金融牌照的速度明顯減緩。截至2018年底,共有24家消費金融公司獲得牌照。消費金融公司是指經銀保監會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吸收 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截至目前,我國正式開業的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共有26家。目前獲得消費金融牌照的26家公司消費金融行業分析報告:消費金融是指由金融機構向消費者提供包括消費貸款在內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狹義的消費信貸包括:汽車貸款、耐用品消費貸款、學生助學貸款、個人信貸額度、無抵押個人貸款、個人資金周轉貸款以及房屋修繕貸款等,廣義的消費信貸則將房地產抵押信貸納入了范疇。
10. 消費金融公司有哪些 15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情況
憑借持牌系、發力早、場景豐富等特點,捷信得以迅速發展,成為消費金融領域的龍頭公司。2016年上半年,捷信新增貸款190億元,活躍用戶730萬,成為消費金融領域名副其實的領軍企業,吸引著諸多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