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債券跟金融債券的異同
在金融市場中,一般說道企業是指非金融機構,為了便於區分。金融債是指金融機構發行專的債券,審批部屬門是銀監會;而企業債在我司是指非上市公司發行的債券,審批部門是發改委。從產品特性說,都屬於「企業債」(Corporate
Bond)。但由於操作和發行主體都不一樣,所以人們還是分開來說。
B. 下列屬於我國金融債券的是( ) A. 政策性銀行債 B. 政府債券 C. 企業債券 D. 證券公司債券 E. 混合資本債
下列屬於我國金融債券的是(D. 證券公司債券、 E. 混合資本債 )。
中國金融債券主內要有以下容5類:
(1)證券公司債券;證券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一種有價證券。
(2)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在商業銀行的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
(3)保險公司次級債券;
(4)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債券;
(5)混合資本債券。
(2)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擴展閱讀:
金融債券能夠較有效地解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一般來說,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有三個來源,即吸收存款、向其他機構借款和發行債券。
債券按法定發行手續,承諾按約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並到期償還本金。它屬於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主動負債。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在英、美等歐美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歸類於公司債券。在中國及日本等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稱為金融債券。
C. 國債、金融債券、企業債券、股票哪個風險高…
你好,國債是有政府稅收等為支持的,風險最小。
企業投資風險大於金融債券的風險。
但相對於於企業債券,股票的風險更高,不確定性更大。
D. 政府債券,金融債券與公司債券的比較
1、發行單位 政府(中央政府) 、 金融機構 、企業(上市公司)
2、收益率: 低、 一般版、 較高權
3、流通性: 好、 一般、 較差
4、風險性: 低(國家保障)、 一般、 高(企業畢竟信譽沒有國家好)
共同點:
都是債務融資,都需要進行還本付息;
一般期限都比較長,一年以上;
投資者類型比較相同;發行的場所一般都是債券市場;
差不多就這些吧
E. 比較金融債券.政府債券.公司企業債券
安全性:政府債安全性最高,因為是國家信用;金融債券信用等級也很高專,幾乎與國家信用屬相當,通常稱為准國家信用;企業債券信用低於上述兩種,但在我國企業債券由於都由銀行擔保,因此信用風險也很小。
收益性:金融債券和政府債券的票面收益差不多,但國債的利息免稅,因此投資者要求的收益會略低一些;企業債的收益比前兩者都高。
流動性:這三者都可以在銀行間市場交易,跨市場發行的國債以及大部分企業債還可以在交易所交易。國債流動性最好,金融債次之,企業債最差。
F. 金融債券,公司債券和企業債券如何區別~
從分析角度看,企業債券與公司債券的主要區別有幾個方面:希望能幫到你!給分哦!!!
第一,發行主體的差別。公司債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債券,我國2005年《公司法》和《證券法》對此也做了明確規定,因此,非公司制企業不得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發行的債券,它對發債主體的限制比公司債券狹窄得多。在我國各類公司的數量有幾百萬家,而國有企業僅有20多萬家。在發達國家中,公司債券的發行屬公司的法定權力范疇,它無需經政府部門審批,只需登記注冊,發行成功與否基本由市場決定;與此不同,各類政府債券的發行則需要經過法定程序由授權機關審核批准。
第二,發債資金用途的差別。公司債券是公司根據經營運作具體需要所發行的債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資金來源的結構、調整公司資產結構、降低公司財務成本、支持公司並購和資產重組等等,因此,只要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發債資金如何使用幾乎完全是發債公司自己的事務,無需政府部門關心和審批。但在我國的企業債券中,發債資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革新改造方面,並與政府部門審批的項目直接相聯。
第三,信用基礎的差別。在市場經濟中,發債公司的資產質量、經營狀況、盈利水平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等是公司債券的信用基礎。由於各家公司的具體情況不盡相同,所以,公司債券的信用級別也相差甚多,與此對應,各家公司的債券價格和發債成本有著明顯差異。雖然,運用擔保機制可以增強公司債券的信用級別,但這一機制不是強制規定的。與此不同,我國的企業債券,不僅通過「國有」機制貫徹了政府信用,而且通過行政強制落實著擔保機制,以至於企業債券的信用級別與其他政府債券大同小異。
第四,管製程序的差別。在市場經濟中,公司債券的發行通常實行登記注冊制,即只要發債公司的登記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規定,監管機關無許可權制其發債行為。在這種背景下,債券市場監管機關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審核發債登記材料的合法性、嚴格債券的信用評級、監管發債主體的信息披露和債券市場的活動等方面。但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中,發債需經國家發改委報國務院審批,由於擔心國有企業發債引致相關對付風險和社會問題,所以,在申請發債的相關資料中,不僅要求發債企業的債券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40%,而且要求有銀行予以擔保,以做到防控風險的萬無一失;一旦債券發行,審批部門就不再對發債主體的信用等級、信息披露和市場行為進行監管了。這種「只管生、不管行」的現象,說明了這種管制機制並不符合市場機制的內在要求。
第五,市場功能的差別。在發達國家中,公司債券是各類公司獲得中長期債務性資金的一個主要方式,在上世紀80年代後,又成為推進金融脫媒和利率市場化的一隻重要力量。在我國,由於企業債券實際上屬政府債券,它的發行受到行政機制的嚴格控制,不僅明年的發行數額遠低於國債、央行票據和金融債券,也明顯低於股票的融資額,為此,不論在眾多的企業融資中還是在金融市場和金融體系中,它的作用都微乎其微。
G. 金融債劵與公司債劵的區別
區別:操作和發行主體都不同。金融債券有金融機構發行,企業債券是上市公司發行,金融版債券有銀監會權檢查,企業債券是有發改委監督。
在金融市場中,一般說道企業是指非金融機構,為了便於區分。金融債券是指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審批部門是銀監會;而企業債是指非上市公司發行的債券,審批部門是發改委。從產品特性說,都屬於「企業債」(Corporate Bond)。但由於操作和發行主體都不一樣,所以人們還是分開來說。
H. 金融債券與公司債券區別是什麼
公司債券和金融債券兩者區別
金融債券: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回行的債券。主體和答目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籌集資金,風險較大(大於國債和儲蓄存款,小於企業債券)獲益較高(低於企業債券,高於國債和銀行儲蓄存款)
企業債券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主體和目的:企業籌集資金風險最大,獲益最高。
在金融市場中,一般說道企業是指非金融機構,為了便於區分。金融債是指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審批部門是銀監會;而企業債在我司是指非上市公司發行的債券,審批部門是發改委。從產品特性說,都屬於「企業債」。但由於操作和發行主體都不一樣,所以人們還是分開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