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機構的風險主要包括哪三大風險
金融機構的風險主要包括金融市場風險、金融產品風險、金融機構風版險。
一家金融機構發生權的風險所帶來的後果,往往超過對其自身的影響。金融機構在具體的金融交易活動中出現的風險,有可能對該金融機構的生存構成威脅;
具體的一家金融機構因經營不善而出現危機,有可能對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構成威脅;一旦發生系統風險,金融體系運轉失靈,必然會導致全社會經濟秩序的混亂,甚至引發嚴重的政治危機。
(1)金融機構杠桿風險管理擴展閱讀
金融風險的基本特徵有以下幾個:
(1)不確定性:影響金融風險的因素難以事前完全把握。
(2)相關性:金融機構所經營的商品—貨幣的特殊性決定了金融機構同經濟和社會是緊密相關的。
(3)高杠桿性:金融企業負債率偏高,財務杠桿大,導致負外部性大,另外金融工具創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隨高度金融風險。
(4)傳染性:金融機構承擔著中介機構的職能,割裂了原始借貸的對應關系。處於這一中介網路的任何一方出現風險,都有可能對其他方面產生影響,甚至發生行業的、區域的金融風險,導致金融危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風險
B. 奔走相告,從最新銀行理財規則看如何正確加杠桿
債市去杠桿主要體現在限制回購和代持兩方面,而證監會方面,也採取了非常嚴厲的措施,包括嚴控股票配資,限制結構化產品杠桿率,限制證券期貨管理人及劣後對優先順序的保障,甚至正常的結構化資管產品備案時間也大幅度延緩。
但對於整個金融市場而言,證監會監管的資管產品只是整個杠桿鏈條的末端,真正資金杠桿的源頭仍然在銀行,尤其是銀行理財。
C. 金融機構的資本配置與風險管理是什麼邏輯關系
總體而言資本配置是為了應對潛在風險。建議樓主通讀巴塞爾協議,該協議能讓樓主充分了解2者關系。在此我僅簡述。以銀行為例,銀行的資本分為兩類,一類叫監管資本,一類叫經濟資本,前者是按監管要求提取得風險准備,後者是按自身經濟需求提取的風險准備。為什麼要設置監管資本,因為銀行存在杠桿,屬於高風險行業,而且面向大眾,如果不約束其經濟行為,容易造成市場波動和風險。出於該考慮,銀行每一筆業務都要求提取一定的資本准備,讓銀行在風險發生之前作出准備。銀行主要針對潛在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提取資本。比如按照巴塞爾協議II,銀行有1000萬貸款,1000萬金融資產,去年收入3000萬。需要提取1000萬*8%作為信用風險准備。1000萬金融資產var值=300萬,提取300萬作為市場風險准備,銷售收入的3%=900萬作為操作風險准備,總資本為680萬作為監管資本。如果銀行自己又估計了,按經濟需求需要700萬,就可以提取700萬,700萬為經濟資本。該700萬資本可以持有國債或其他認可的金融資產,按資產質量不同分為一級資本,二級資本,三級資本。以上例子僅為說明問題,非嚴格計算,嚴格計算參見巴塞爾協議。保險行業,證券行業思路一樣,但是計算方法不同。
D. 什麼是杠桿管理
杠桿管理是指發現薄弱的、需要改進的活動或職能,在這些活動或職能領域,確定公認處於領先地位的公司,大量收集同行業內其他企業在這些活動或職能領域的做法,分析優劣和利弊,利用搜集到的信息重新定義目標、修正程序、取得新資源,並開展其他活動來改進公司的職能。
杠桿管理的核心是向業內或業外的最優企業學習。
所謂的「管理杠桿」包含兩個層面的含義:一是當前的管理杠桿,它決定著公司短期的凈資產回報率;二是種子資本的潛在杠桿效應,它決定著公司長;期中的管理資產規模和投資回報率;評價一家另類投資管理公司,不僅要看其當前的管理杠桿,還要看其潛在的管理杠桿釋放空間,以判斷其真實的投資回報率,而另類投資管理公司能否平衡好這兩個杠桿的作用,決定著公司能否在保持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提高股東回報。在管理杠桿的作用下,大型另類投資管理公司的凈資產回報率通常較高。
【拓展資料】
杠桿收購(Leveraged Buyout)是指一家或幾家公司在銀行貸款或在金融市場借款的支持下進行的企業收購。一般做法是由收購公司設立一家直接收購公司,再以該公司的名義向銀行借款,或以該公司的名義發行債券向公開市場借款,以借款的資本完成企業收購。由於這種收購只需以較少的資本即可完成,故而被稱杠桿收購。
杠桿租賃是指在租賃融資中,出租人只需投資租賃設備購置款項20%-40%的金額,即可在法律上擁有該設備的所有權,享有如同對設備100%投資的同等稅收待遇,設備購置款項的60%-80%由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無追索權的貸款解決,但須出租人以租賃設備作抵押,以轉讓租賃合同和收取資金的權利作為信用擔保。
E. 什麼是投資銀行的杠桿
在20倍的高杠桿放大作用下,各大金融集團在次貸危機中的投資損失率達到18%至66%,平均損失約30% 次貸危機席捲了整個發達國家的金融體系。除了美國的Countrywide、新世紀金融公司以及英國的諾森羅克銀行、北岩銀行等業務相對集中於抵押貸款領域的機構遭受重挫外,美林證券、花旗集團、瑞士銀行等大型綜合銀行或投資銀行也未能倖免。 盡管美林有大量相對穩定的經紀業務,盡管花旗有大量的零售銀行業務和全球化的分散投資,盡管瑞士銀行因其低風險的財富管理業務一貫享受著最高的信用評級;盡管房地產抵押貸款只是它們眾多利潤源中的一個,而且貢獻並不大——但正是這個不起眼的業務讓這些金融巨頭們遭受了沉重的打擊。 金融集團希望通過復雜的業務結構來分散風險,用精細化的測算來撥備風險,但從上世紀80年代初的垃圾債危機、到1987年黑色星期五中的組合投資保險策略隱患、90年代末長期資本管理公司的套利危機、再到此次次貸危機,大型金融集團在歷次金融創新產品危機面前不堪一擊,「風險分散」和「流動性撥備」都變得毫無意義。 雖然在此次次貸危機中,中資企業損失較小,但在中國的金融發展過程中,到處都需要創新,到處都可能是創新的「地雷」,美國的次貸危機也許能給我們更多啟示。 多收益源不能分散風險美林證券與貝爾斯登是次貸危機中損失較大的兩大投資銀行,但從他們的業務結構看,包括了股權、固定收益、投資銀行、交易清算、私人客戶理財和資產管理等多個部門,涉及代客交易、交易清算、結構化產品設計銷售、做市商、自營交易、風險套利(套利並購重組事件)、傳統套利(套利價差)、證券出借、證券化產品發行和投資、融資、並購重組、私人股權投資、財富管理、資產管理等多項業務。 除了抵押貸款證券(MBS或ABS)外,他們的業務還涵蓋了國內股票、國際股票、國債、市政債、公司債、垃圾債、可轉換證券、股票衍生工具、利率互換產品、外匯互換產品、商品期貨、對沖基金等多種產品。 雷曼兄弟等亦是如此,其業務結構是一個極其龐雜的體系,每個結點都充斥著風險,他們希望通過多結點來分散這種風險。 現實中,他們也確實做到了這一點。一般來說,美國大型投資銀行的收益來自於五方面:自營(Principal Transations)、投資銀行(Investment Banking)、抵押貸款服務權收益(MortgageServicingFees)、傭金收益(Commissions)和資產管理收益(Asset Management)。而花旗、瑞銀等以銀行業務為主的大型金融機構,其業務結構就更加復雜,收益源也更加廣泛。 但問題是,金融機構的高杠桿可能會完全對沖掉多收益源的風險分散作用。 大機構次貸損失30%經過上百年的發展,歐美的金融機構都建立了一套嚴格的流動性和資本金管理體系,其核心是:集團根據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計算出在發生危機事件時所需要的最大流動性,這個流動性需求將主要通過資本金來滿足。 即,公司的資本金應該可以保障公司在發生極端事件、且不能進行外部融資情況下,不用變賣資產就能夠滿足正常的債務償還需求、法定資本金需求和一定概率下或有負債的發生額(擔保、資本承諾等),並可滿足危機發生時抵押品價值貶損所導致的抵押融資額減少、甚至無法獲得抵押融資時的資金需求,以及公司長期債被降低一級時衍生品交易中所產生的追加保證金要求。 為了保守起見,金融集團一般都會要求其現金資本和其他備用流動性所構成的流動性池應該大於危機發生時的最大資金需求——貝爾斯登和美林都要求其流動性資源應是短期無抵押融資的1.1倍以上,而雷曼兄弟則要求其流動性池裡至少要保持20億美元的富餘流動性。此外,美林還要求它的長期資本資源至少要比長期資產需求多出150億美元,這一原則也同樣被用於新巴塞爾協議中對銀行風險的監管。 精確的數量化管理似乎給公司穩健經營提供了足夠的保障,而它的一個現實結果就是各家金融機構都放心大膽地使用較低的撥備和較高的財務杠桿。美國證券公司平均的總財務杠桿(總資產/股東權益)大於20倍,而凈財務杠桿((總資產-低風險資產)/有形股東權益)在15倍左右,商業銀行平均的總財務杠桿則在12倍左右。高杠桿雖然提高了資本回報率,卻也對風險的估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旦公司低估了風險,導致撥備額不足,將使單一業務的風險在20倍的杠桿作用下,放大至整個集團。 以貝爾斯登為例,總杠桿率、凈杠桿率分別為30倍、16倍,只要總資產中的3%、風險資產中的6%發生凈損失,就會產生致命後果——公司現有130億美元的有形股權資本、正常情況下每年可產生20億美元的稅前利潤,即,可承受的最大虧損就是150億美元,而公司在抵押貸款上的投資達到560億美元,其中的20%發生問題就將是致命打擊。 而對於美林來說,表外風險頭寸則是一個潛在的威脅,其一年內抵押貸款證券化的表外承諾額就高達470億美元,一年內如發生降級等特殊事件所導致的追加保證金或回購承諾要求達到630億美元,兩項相加就達到1100億美元,而公司的有形資本金不到400億美元,即使加上其他備用流動性,最多也只有630億美元。實際上,公司總財務杠桿率、凈財務杠桿率分別為20倍、13.8倍,如果總資產損失5%以上,風險資產損失7%以上,就將導致破產危機。 實際上,正是高杠桿讓金融控股集團在金融創新過程中變得異常脆弱——如果金融集團將總資產平均分布在20項業務上,那麼,在20倍杠桿下,每類資產50%的損失將導致集團資本金損失一半,而在次貸危機中,各大金融集團的投資損失率在18%至66%之間,平均損失30%左右。 貝爾斯登賣股權給中信真實原因在成熟業務上,經過多年的數據、經驗積累,歐美市場上的成熟金融機構對於風險的估算確實已經比較准確,足以支持其低撥備下的高杠桿運作,並成為其在收益率上戰勝新興市場金融機構的有力武器。 但在金融創新過程中,由於歷史數據較短,風險的估算常常發生偏差——這種偏差不是一兩家金融機構的偏差,而很可能是系統性的偏差,比如次貸危機,AAA的次貸最終被證明是整個金融系統在房地產牛市行情中的整體估價錯誤。 其結果是,當危機真實發生時,實際的流動性需求可能遠遠超過公司的估算:抵押品價值的貶損程度可能超過預期,從而要求更多的保證金支持——沒有一個機構會為AAA級的債券撥備出30%的貶值空間(真實的撥備額不到2%),為AA級債券撥備出60%的下跌空間。 實際上,當危機到來時,所有次級貸款的價值都發生了大幅貶損,AAA級債券目前已累計下跌30%以上,AA級下跌60%,A級跌幅超過70%,直追BBB及BBB-80%左右的累計跌幅。盡管各大金融集團都以AAA及AA級次貸為主,但各大金融集團在次貸中的投資損失率都達到20%以上。 此外,或有負債可能在某一時刻被要求全部兌現——次貸危機中的回購協議成為許多金融機構的致命傷,按照歷史的估算,售出的次貸被要求回購的概率僅為1%至2%,但當危機發生時,幾乎所有次貸的違約率都上升到10%、甚至20%以上,從而被要求全面回購;抵押融資渠道可能大幅萎縮,目前新的次貸發行幾乎成為不可能;而公司信用評級可能被連降幾級,從而在次貸以外其他衍生品的交易上被要求大額追加保證金......總之,針對金融創新產品的撥備可能完全不夠,它將吃掉所有的富餘流動性和公司計劃用以擴張的資金,甚至會消耗其他業務的撥備額,並引發全面裁員。 寧選高風險不選高杠桿金融創新過程中風險的估價通常是不準確的,金融集團希望用復雜的業務和分散的收益點來降低單一事件的沖擊力,但金融企業的高杠桿放大了單一事件的沖擊力,使單一業務的風險可能會感染其他業務,並危機整個集團的安全——實際上,在投資銀行平均15倍左右的凈財務杠桿和20倍以上的總財務杠桿下,5%以上的風險資產虧損將給公司帶來致命打擊。不僅如此,危機還對股價產生了長遠的影響,限制了企業在其他高速成長領域上的擴張速度。 如果把金融機構的三要素繪成一個三維圖,波動性、收益率和杠桿率。那麼,對於金融集團來說,在新業務上杠桿率的控制尤其重要,因為此時波動率的數據變得不那麼可信了,一旦風險失控,低杠桿的集團能夠將風險控制在局部,從而可以發揮真正的金融集團多收益源分散風險的作用,在低谷中趁機收購其他企業;與之相對,高杠桿的集團將使風險擴大至整個集團,從而成為低谷中的被獵食者。 在金融創新中,唯一安全的是現實的撥備,而不是信用評級或其他基於歷史數據的模擬測算。 金融創新過程中,控制杠桿是分散業務風險的前提,是控制創新業務風險范圍的必須。「可以承受高風險,絕不承受高杠桿」的原則,不僅適用於新產品的拓展,也同樣適用於跨地域的擴張,在新地理市場上,當風險不可測時,控制杠桿比控制風險更重要。
F. 為什麼金融機構也要進行風險管理控制
因為復進行風險管理控制對於金制融機構有重要的作用,具體如下:
進行風險管理控制可以有效地預防在金融風暴中可能遇見的風險;
由於金融行業競爭激烈,進行風險管理控制可以在競爭中減少損失;
由於金融行業的不穩定性,進行風險管理控制可以起到監督管理作用;
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具有維持經濟增長的作用。
G. 金融杠桿原理通俗講解
金融杠桿原理簡單地說來就是一個乘號。使用這個工具,可以放大投資的結果,無論最終的結果是收益還是損失,都會以一個固定的比例增加,所以,在使用這個工具之前,投資者必須仔細分析投資項目中的收益預期,還有可能遭遇的風險。
金融杠桿原理通俗地說就是投資者進行投資的時候,把投資者擁有的資金擴大幾倍,甚至幾十倍,導致其增益和損失也會按照這個比例進行擴大。通過對這個工具的使用,能夠放大投資的結果,不管最終結果是增益還是虧損,相關數額都將以一個固定的比例增多,因此在利用這個工具前,投資者必須深入研究投資項目中的收益預期和可能遇到的風險。對於金融杠桿原理來說,比較保險的措施是把收益預期盡可能地減小,而風險預期盡可能地增大。在運用金融杠桿時,因為現金流的支出也許會增多,所以投資者必須要考慮這方面的問題。
當杠桿作為經濟學名詞時,是指財務管理中的杠桿效應,主要表現為:由於特定費用(如固定成本或固定財務費用)的存在而導致的,當某一財務變數以較小幅度變動時,另一相關財務變數會以較大幅度變動。合理運用杠桿原理,有助於企業合理規避風險,提高資金營運效率。財務管理中的杠桿效應有三種形式,即經營杠桿、財務杠桿、復合杠桿。經濟杠桿是指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國家或經濟組織利用價值規律和物質利益原則影響、調節和控制社會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方面的經濟活動,以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經濟手段。包括價格、稅收、信貸、工資、獎金、匯率等等。
有關金融杠桿操作能夠取得成功的幾個重要決定因素:
1、債券融資成本是否劃算;
2、是否能在3-5年之內取得高倍速離場;3、購買價格是否合理;
4、運營的情況能否發展和改善。
H. 杠桿率對金融體系的風險
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共有426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存續理財產品賬面余額23.50萬億元,較2014年底增加56.46%。截至今年4月末,這一規模已經膨脹到了25.2萬億元。也就是說,僅2015年以來,銀行理財的規模就膨脹了10萬億元。而這期間,正好是A股市場到達「瘋牛」頂點、公司債發行全面提速、商品期貨市場暴漲暴跌、房地產市場全面回暖的時間段,這絕不是僅用「巧合」就可以解釋的。
拓展資料:
杠桿率簡介:
1、一般是指權益資本與資產負債表中總資產的比率。杠桿率是一個衡量公司負債風險的指標,從側面反映出公司的還款能力。杠桿率的倒數為杠桿倍數,一般來說,投行的杠桿倍數比較高,美林銀行的杠桿倍數在2007年是28倍,摩根士丹利的杠桿倍數在2007年為33倍。
2、概念:無論企業營業利潤多少,債務利息和優先股的股利都是固定不變的。當息稅前利潤增大時,每一元盈餘所負擔的固定財務費用就會相對減少,這能給普通股股東帶來更多的盈餘。這種債務對投資者收益的影響,稱為財務杠桿。財務杠桿影響的是企業的稅後利潤而不是息前稅前利潤。財務杠桿率等於息稅前利潤與營業利潤之比,反映由於固定的債務存在,財務費用(利息)對保險企業利潤的影響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業負債的程度和企業償債能力,財務杠桿率越高反映利息費用越高,導致ROE指標越低。
3、簡單的講就是把你的資金放大,這樣的話 你的資金成本就很小,同時你的風險和收益就放大了,因為盈虧的百分比不是依據原來的資金,而是根據放大後的資金來衡量的。巴塞爾銀行管理委員會在汲取2008年金融危機的經驗教訓,完善新資本協議時,提出杠桿率作為監管指標,設置下限為3%。杠桿率=核心資本/表內表外總資產風險暴露
I. 金融機構的風險如何控制
進行風險管理控制可以有效地預防在金融風暴中可能遇見的風險;
由於金融行業競爭激烈內,進行容風險管理控制可以在競爭中減少損失;
由於金融行業的不穩定性,進行風險管理控制可以起到監督管理作用;
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具有維持經濟增長的作用。
J. 金融業如何去杠桿防風險
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金融業成為大規模外溢效應的渠道,國際資本流動透過金融機構網路跨境交易形成的外部沖擊日益顯著,實行靈活匯率的國家也難免資本流動沖擊。2008年面對外部沖擊,歐盟內部各國紛紛「以鄰為壑」,各自為國內所有銀行存款提供全額擔保,避免資金外流維持銀行系統的流動性。「蒙代爾三難困境」理論框架受到質疑,美元作為最主要國際儲備貨幣美國貨幣政策是全球流動性周期的重要驅動力之一,對國際跨境信貸流動和金融市場杠桿有重大影響,匯率自由浮動難以抑制資本流動確保貨幣政策獨立。受流動性周期影響的經濟體,從「三難困境」:無法同時實現貨幣政策獨立、匯率穩定、資本自由流動,變為資本自由流動還是貨幣政策獨立的「兩難」選擇。其政策含義是:實施宏觀審慎管理,加強金融市場杠桿交易監管,切斷外部沖擊傳導渠道,可確保貨幣政策獨立穩定金融形勢。
流動性的實質源於貨幣創造,第一層次是貨幣當局供應基礎貨幣創造流動性。第二層次是銀行以及影子銀行體系通過信用擴張期限轉換派生存款創造流動性。這意味貨幣政策能否不受干擾服務於充分就業、物價穩定等宏觀經濟目標,取決於貨幣當局是否能夠控制流動性來源。
從流動性供給層次看,基礎貨幣提供的流動性要比市場內生杠桿交易衍生的流動性穩定。貨幣乘數代表了銀行、影子銀行體系等信用(債務)創造貨幣的程度,一定程度也表明了金融系統的杠桿水平。中國貨幣乘數從2011年3.79升至2017年4月的5.33,達到1997年以來的歷史高位。
貨幣乘數高表明基礎貨幣不足,貨幣供應的增長嚴重倚賴貨幣派生渠道信用創造貨幣,流動性更多是由債務杠桿交易提供。這類杠桿交易主要由風險偏好上升驅動,金融機構加杠桿加大同業拆借、回購等短期融資,配置公司債券、信託受益人權益(公司貸款、信託產品和理財產品)等長期限風險資產,減持優質流動性資產,導致風險資產價格上漲,扭曲風險溢價信用利差縮窄,催生資產泡沫。市場交易量增加烘托下,表面上市場流動性充裕,但這類債務杠桿交易衍生的流動性具有脆弱屬性,資金流動對境內外息差、匯差極敏感。一旦出現市場壓力撤資,這些流動性就可能迅速消失,刺破資產泡沫引致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