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風險管理的三道防線是指什麼
風險管理流程如下:
1、風險識別:風險識別包括分析風險的來源,產生的條件,風險的特徵,哪些風險影響項目;
2、風險分析:涉及對風險及風險的相互作用的評估;
3、風險控制:針對風險分析的結果,為降低項目風險的負面效應制定策略和技術手段的過程;
4、風險跟蹤與監測:目的有三,一是監視風險的狀況; 二是監測風險的對策是否有效,監測機制是運行;三是不斷識別新的風險制定對策。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應答時間:2021-12-1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Ⅱ 銀行風險管理的三道防線是指什麼
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三道防線是指:預防性風險管理、存款保險制度和應急救援制度。這三道防線主要是為了防範內部的風險。
拓展資料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發展歷史
最初使用「商業銀行」這個概念,是因為這類銀行在發展初期,只承做「商業」短期放貸業務。放款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放款對象一般為商人和進出口貿易商。
人們將這種主要吸收短期存款,發放短期商業貸款為基本業務的銀行,稱為商業銀行。中國的商業銀行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
銀行是經濟中最為重要的金融機構之一。西方銀行業的原始狀態,可溯及公元前的古巴比倫以及文明古國時期。據大英網路全書記載,早在公元前6世紀,在巴比倫已有一家「里吉比」銀行。
考古學家在阿拉伯大沙漠發現的石碑證明,在公元前2000年以前,巴比倫的寺院已對外放款,而且放款是採用由債務人開具類似本票的文書,交由寺院收執,且此項文書可以轉讓。公元前4世紀,希臘的寺院、公共團體、私人商號,也從事各種金融活動。但這種活動只限於貨幣兌換業性質,還沒有辦理放款業務。
羅馬在公元前200年也有類似希臘銀行業的機構出現,但較希臘銀行業又有所進步,它不僅經營貨幣兌換業務,還經營貸放、信託等業務,同時對銀行的管理與監督也有明確的法律條文。羅馬銀行業所經營的業務雖不屬於信用貸放,但已具有近代銀行業務的雛形。
人們公認的早期銀行的萌芽,起源於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銀行」一詞英文稱之為「Bank」,是由義大利文「Banca」演變而來的。
在義大利文中,Banca是「長凳」的意思。最初的銀行家均為祖居在義大利北部倫巴第的猶太人,他們為躲避戰亂,遷移到英倫三島,以兌換、保管貴重物品、匯兌等為業。在市場上人各一凳,據以經營貨幣兌換業務。倘若有人遇到資金周轉不靈,無力支付債務時,就會招致債主們群起搗碎其長凳,兌換商的信用也即宣告破碎。英文「破產」為「Bankruptcy」,即源於此。
Ⅲ 商業銀行經營中的防線有幾道分別是什麼
商業銀行有三道防線:
一道防線:無論是監管部門的規定,還是商業銀行的管理實踐,均將直接進行業務操作,面向客戶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一線崗位、機構作為內部控制最前沿的第一道「防線」。
通過建立營業機構不同崗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形成由「自我約束」和「不相容職務分離」控製作業偏差的「第一道防線」。例如臨櫃業務人員操作必須遵循的「會計憑證,嚴格審核」、「重要業務,授權控制」等操作原則。
二道防線:由於委託代理中存在信息不對稱,「一道防線」的自我約束和崗位制約可能因內部人的串通而流於形式。為此,各商業銀行還設置了內控「第二道防線」。各職能部門的「自我約束」與「盡職監督」控制,是商業銀行的「第二道防線」。
三道防線:由於商業銀行具有經營多元化和組織層級制的特點,各分支機構、部門的多元利益並存,更易出現因本位主義使經營管理活動偏離戰略目標和整體目標的問題。因此,需要對職能部門的自我約束和盡職監督進行監督。
(3)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的三道防線擴展閱讀:
三道防線的防控對象:
「三道防線」的主要防控對象,也經歷了從「防案件」到「防風險」再到「防偏差」的兩次較大的演變。為控制案件高發態勢,人民銀行發布《指導原則》提出設立「三道防線」的要求,其主要目的就是防控案件。隨著風險管理理論與實踐的發展,防控對象逐漸從「防案件」發展為「防風險」。
《基本規范》出台後,企業內部控制被提升到了國家戰略的高度,體現了五部委對內部控制的高度重視與深刻共識。就內部控制而言,「三道防線」旨在防控經營管理活動與既定目標的偏差。當然,這里的偏差與廣義的風險具有邏輯上的一致性。
因此,可以說商業銀行「三道防線」的防控對象就是經營管理活動中偏離既定目標尤其是風險承受度的各種偏差,這種偏差包括狹義的風險、也包括舞弊行為和案件。
Ⅳ 現代公共金融安全有哪三道防線
銀行內控三道防線是指預防性風險管理、存款保險制度、緊急救援制度,是商業銀行為防範內部風險設置的內部制衡與監督機制。
Ⅳ 有效銀行監管的三道防線是什麼
三道防來線:預防性風險管理自、存款保險制度、緊急救援制度
作用:
商業銀行"三道防線"作為內部控制的組織體系,旨在糾正偏差、防控風險。商業銀行要基業長青,必需立足長遠,考量預期收益與當期成本,有目的、有重點的設置內控防線。同時,內部控制是一個過程,作用於業務流程的"三道防線"彼此不是孤立設置相互替代的,而是互為補充、相互強化的系統。必須發揮業務流程中三道防線的系統合力,形成糾錯防弊的機制性保障,才能有效控制偏差和風險,進而夯實管理基礎、提升經營效率。
Ⅵ 銀行三道防線是指
銀行三道防線指的是首先,第一道防線是業務處理部門和業務處理行為主體;其次是實施以風險管理部、業務管理部、合規部為主體的第二道防線;最後就是打造以監察部門和審計為主體的第三道防線。
不同銀行對三道防線理解是不同的,針對不同的防線定位,是需要結合銀行業務發展戰略、產品創新、業務流程以及日常管理,明確每個防線的職責和在防線履行職責的方式。如果是銀行內控的三道防線就是存款保險制度、預防性風險管理以及緊急救援制度,這三道防線是商業銀行為防範內部風險所設置的監督機制以及內部制衡。
三防線,由於銀行的業務是具有多元化經營以及層級組織的特點,並且各個分公司以及部門的多元化利益並存,更容易出現業務管理活動因為部門主義而偏離戰略以及總體目標的問題,所以也要對職能部門的自律以及盡職監督進行監督。
Ⅶ 簡述銀行內控的三道防線
由「自我約束」和「不相容職務分離」控製作業偏差的「第一道防線」
各職能部門的「自我約束」與「盡職監督」控制,是商業銀行的「第二道防線」
內控管理部門的協調監督,內部審計部門的再監督,連同監察部門、
Ⅷ 三道防線的簡介
商業銀行為防範內部風險設置的內部制衡與監督機制。 1997年,人民銀行發布了《加強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指導原則》(下稱《指導原則》) ,要求金融機構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設立順序遞進的三道監控防線:即一線崗位監督、部門崗位制衡以及監督部門監控等三道防線。2002年,《指導原則》被廢止。此後人民銀行、銀監會規范性文件未再對「三道防線」進行規定。
2001年以後,證監會、國資委和保監會 先後發布規范性文件,從內部控制或者風險管理角度對「三道防線」設置提出了明確要求。具體而言,證監會規定與《指導原則》的思路相同,都是從內部控制的角度設置防線;國資委和保監會則是從風險管理的角度提出「三道防線」設置的具體要求。需要指出的是,證監會、保監會及國資委的規定均不適用於商業銀行,而且保監會、國資委的規定又與商業銀行的實踐和組織管理模式的傳統存在很大的差異。2008年,財政部、銀監會等五部委聯合發布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下稱《基本規范》) ,雖未明確提出「三道防線」的要求,但為商業銀行設置「三道防線」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指南。 與此同時,「三道防線」的主要防控對象,也經歷了從「防案件」到「防風險」再到「防偏差」的兩次較大的演變。90年代初期,我國金融系統案件頻發,「三角債」、虛假票據泛濫,危害金融秩序,影響金融穩定。為控制案件高發態勢,人民銀行發布《指導原則》提出設立「三道防線」的要求,其主要目的就是防控案件。隨著風險管理理論與實踐的發展,防控對象逐漸從「防案件」發展為「防風險」。《基本規范》出台後,企業內部控制被提升到了國家戰略的高度,體現了五部委對內部控制的高度重視與深刻共識。就內部控制而言,「三道防線」旨在防控經營管理活動與既定目標的偏差。當然,這里的偏差與廣義的風險具有邏輯上的一致性。因此,可以說商業銀行「三道防線」的防控對象就是經營管理活動中偏離既定目標尤其是風險承受度的各種偏差,這種偏差包括狹義的風險、也包括舞弊行為和案件。這也是《基本規范》的本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