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監會關於員工行為管理"四禁止"的內容有哪些
四禁止的內容如下: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專指引屬的通知》
第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的行為守則及其細則應要求全體從業人員遵守法律法規、恪守工作紀律,包括但不限於:
1、不得在任何場所開展未經批準的金融業務;
2、不得銷售或推介未經審批的產品;
3、不得代銷未持有金融牌照機構發行的產品;
4、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謀取非法利益。
(1)金融類公司員工守則擴展閱讀
其他銀行從業禁止的行為: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的通知》
第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從業人員招聘和任職程序中評估其與業務相關的行為,重點考察是否有不當行為記錄。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利益相關人員,不得降低招聘錄用標准。
第二十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明確晉升的基本條件,未達到相關行為要求的從業人員不得晉升。
第二十二條對於涉嫌刑事犯罪的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不得以紀律處分代替法律制裁。
第二十六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及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違反規定泄露從業人員處罰信息。
Ⅱ 證券從業人員應遵守哪些行為准則
證券業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准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證券業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准則。
第二條證券業從業人員從事證券業務應遵守本准則。
第三條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依據本准則對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進行自律管理。協會的自律管理工作接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的指導和監督。
第四條本准則所稱的證券業從業人員(以下簡稱"從業人員")是指:
(一)證券公司的管理人員、業務人員以及與證券公司簽訂委託合同的證券經紀人;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
(三)基金託管和銷售機構中從事基金託管或銷售業務的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
(四)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的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
(五)從事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業務的財務顧問機構的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
(六)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機構中從事證券評級業務的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
(七)協會規定的其他人員。
上述人員所在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和銷售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機構、財務顧問機構等,在本准則中統稱機構。
本准則所稱管理人員包括機構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部門負責人、分支機構負責人。中國證監會對管理人員的任職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二章基本准則
第五條從業人員應遵守國家相關法規規范,接受並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監督與管理,接受並配合協會的自律管理,遵守交易所有關規則、所在機構的規章制度以及行業公認的職業道德和行為准則。
第六條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應當維護客戶和其他相關方的合法利益,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維護行業聲譽。
第七條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應依照相應的業務規范和執業標准為客戶提供專業服務,對客戶進行證券投資相關教育,正確向客戶揭示投資風險。
為保證必要的執業能力和專業水平,從業人員應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通過所在機構向協會申請執業注冊,接受協會和所在機構組織的後續職業培訓。
第八條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遇到自身利益或相關方利益與客戶的利益發生沖突或可能發生沖突時,應及時向所在機構報告;當無法避免時,應確保客戶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對待。
第九條從業人員應保守國家秘密、所在機構的商業秘密、客戶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對在執業過程中所獲得的未公開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國家司法機關和政府監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調查取證的;
(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提供的。
從業人員對客戶服務結束或者離開所在機構之後,仍應按照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承擔上述保密義務。
第十條 機構或者其管理人員對從業人員發出指令涉嫌違法違規的,從業人員應及時按照所在機構內部程序向高級管理人員或者董事會報告。機構應及時採取措施妥善處理。
機構未妥善處理的,從業人員應及時向中國證監會或者協會報告;協會對從業人員的報告行為保密。機構或機構相關人員不得對從業人員的上述報告行為打擊報復。
第三章禁止行為
第十一條 從業人員一般禁止行為:
(一)從事或協同他人從事欺詐、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等非法活動;
(二)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所在機構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四)從事與其履行職責有利益沖突的業務;
(五)貶損同行或以其它不正當競爭手段爭攬業務;
(六)接受利益相關方的賄賂或對其進行賄賂;
(七)買賣法律明文禁止買賣的證券;
(八)違規向客戶作出投資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的承諾;
(九)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交易記錄;
(十)泄露客戶資料;
(十一)中國證監會、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二條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特定禁止行為:
(一)代理買賣或承銷法律規定不得買賣或承銷的證券;
(二)違規向客戶提供資金或有價證券;
(三)侵佔挪用客戶資產或擅自變更委託投資范圍;
(四)在經紀業務中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
(五)對外透露自營買賣信息,將自營買賣的證券推薦給客戶,或誘導客戶買賣該種證券;
(六)中國證監會、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三條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和銷售機構的從業人員特定禁止行為:
(一)違反有關信息披露規則,私自泄漏基金的證券買賣信息;
(二)在不同基金資產之間、基金資產和其它受託資產之間進行利益輸送;
(三)利用基金的相關信息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四)挪用基金投資者的交易資金和基金份額;
(五)在基金銷售過程中誤導客戶;
(六)中國證監會、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四條 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的從業人員特定禁止行為:
(一)接受他人委託從事證券投資;
(二)與委託人約定分享證券投資收益,分擔證券投資損失,或者向委託人承諾證券投資收益;
(三)依據虛假信息、內幕信息或者市場傳言撰寫和發布分析報告或評級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監督及懲戒
第十五條機構應根據本准則制定相應的人員管理、培訓和執業監督制度,管理本機構從業人員,督促從業人員依法合規執業。
第十六條協會對機構執行本准則的情況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檢查。從業人員及其所在機構應配合協會檢查工作。
第十七條協會自律監察專業委員會,按照有關規定對機構和從業人員進行紀律懲戒。機構和從業人員對紀律懲戒不服的,可向協會申請復議。
第十八條從業人員違反本准則的,協會應進行調查、視情節輕重採取紀律懲戒措施,並將紀律懲戒信息錄入協會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系統。
從業人員涉嫌違法違規,需要給予行政處罰或採取行政監管措施的,移交中國證監會處理。
第十九條從業人員違反本准則,情節輕微,且沒有造成不良後果的,協會可酌情免除紀律懲戒,但應責成從業人員所在機構予以批評教育。
第二十條從業人員受到所在機構處分,或者因違法違規被國家有關部門依法查處的,機構應在作出處分決定、知悉該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被查處事項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協會報告。協會將有關信息記入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系統。
折疊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准則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二條本准則由協會負責解釋。
一般禁止行為
《證券業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准則》(以下簡稱《准則》)的核心內容之一是第三章中對證券從業人員禁止行為的具體規定。《准則》中既規定了所有證券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的執業規范,又根據不同類別機構證券從業人員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列舉了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證券從業人員的禁止性行為。 從業人員一般性禁止行為包括十一項內容,這些禁止性規定主要以《證券法》第三章第四節的內容為依據,是《證券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對從業人員禁止行為規定的進一步細化。
(一)禁止從事或協同他人從事欺詐、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等非法活動。
欺詐行為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證券欺詐包括內幕交易和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狹義的證券欺詐是指利用與客戶進行交易的機會,或者利用其受託人、代理人或管理人的身份,使用明知是錯誤的、虛假的或者隱瞞了重要事實的信息誘騙他人收購或者買賣證券的行為。根據《證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內幕交易是指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的證券交易。《證券法》第七十五條又規定,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下列信息皆屬內幕信息:(1)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3)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4)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5)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6)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7)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8)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
一般而言,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是指單獨或者與他人合謀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信息優勢及其他手段,人為抬高、壓低或者固定證券行情,引誘他人參與收購或者買賣證券的行為。根據《證券法》規定,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等操縱證券市場的手段包括: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或者相互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證券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上述行為破壞了公平競爭的環境和秩序,扭曲了證券市場正常的供求關系,對證券市場秩序具有極大的破壞性,必須予以禁止。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行為,情節嚴重者最高會被處以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的刑罰。
(二)禁止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編造是指不以任何事實為依據,無中生有、任意捏造信息的行為。傳播則是指通過電台、電視台、報刊、雜志、網路等媒介將信息散布給公眾。虛假信息是虛構、捏造的背離事實真相的信息。誤導投資者的信息雖然沒有背離事實真相,但其表述存在顯著的缺陷或不當,致使投資者無法進行客觀、完整、准確的理解和判斷,並容易導致投資者形成不符合客觀情況的誤解和誤信。
(三)禁止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所在機構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公共利益是社會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或者說是不特定人的利益。公共利益所包括的范圍非常寬泛,如國防、交通事業、水利事業、公共衛生、教育、政府機關及慈善事業等。對公共利益的維護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職責,證券業從業人員也不例外。
證券業從業人員受雇於機構,代表機構開展各項證券業務,對機構負有受託義務,而且從業人員與所在機構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因此,證券業從業人員應當恪盡職守,在機構規定的職責范圍內行事,嚴格遵守所在機構的內部規章制度,自覺維護所在機構的合法權益。需要指出的是,從業人員不能損害所在機構的合法權益,並不意味著從業人員必須事事聽從所在機構的指令,當所在機構要求的事項涉嫌違法違規時,從業人員應拒絕執行相關指令,這才能從根本上維護機構的合法權益。
他人的合法權益包括了除從業人員自己以外的任何人的合法權益。不得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是所有社會成員進行社會行為的前提和基礎。從業人員在執業中既要維護客戶或相關方的合法利益,又不能損害到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在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從業人員才能進行各種業務活動,確保證券市場有序運行。
(四)禁止從事與其履行職責有利益沖突的業務。
為了保護客戶的合法利益,確保客戶的利益得到公平對待,證券業從業人員不得從事與其履行職責有利益沖突的業務。例如,在研究咨詢崗位履行職責的人員,不得同時從事投資銀行業務。我國相關法規為規避利益沖突也進行了相應的規定,大多數機構都制定了處理利益沖突的具體規章制度,從業人員在無法確知自己的行為是否涉及利益沖突或對如何處理利益沖突存有疑問之時,應當按照內部規定向有關部門或人員報告,尋求內部的專業支持。
(五)禁止貶損同行或以其他不正當競爭手段爭攬業務。
隨著證券市場的逐漸開放和成熟,行業競爭越來越充分、也越來越激烈,正常的行業競爭有利於證券市場的健康長足發展,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而不正當的競爭不僅會損害競爭對手的利益,也會對整個市場秩序的穩定帶來嚴重影響。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多樣,貶損同行就是其中一種。貶損同行通常採用的手段有: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通過不適當的與他人比較的手法貶低或攻擊競爭對手。證券業從業人員應當堅決杜絕使用各種不正當手段搶奪客戶,損害競爭對手利益、擾亂市場秩序。
(六)禁止接受利益相關方的賄賂或對其進行賄賂。
一般意義上的賄賂包括受賄和行賄。受賄是指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而這些利益並不能從合法途徑得到。行賄則是行為人為了獲取上述利益,給予他人財物或其他好處的行為。
證券業從業人員無論行賄還是受賄都會產生負面影響,不但會敗壞社會風氣,還會扭曲市場競爭,損害投資者利益,阻礙證券市場健康發展。因此,證券業從業人員應當堅決抵制各種賄賂行為。
(七)禁止買賣法律明文禁止買賣的證券。
由於證券業從業人員職業的特殊性,其買賣證券時可能與自己從事的業務發生利益沖突,也可能提前接觸到一些影響證券價格的信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為市場參與者提供公平的交易機會,我國法律明文禁止部分從業人員不得買賣股票等規定的證券。如,我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2009年4月1日起實施的修訂後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也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基金管理公司的員工不得買賣股票。證券業從業人員不得買賣法律禁止買賣的證券,不僅包括直接以自己的名義買賣相關證券,也不得以化名、他人名義等買賣禁止買賣的證券,證券業從業人員通過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買賣相關證券的行為都是被禁止的。
(八)禁止違規向客戶作出投資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的承諾。
證券市場變幻莫測,不管投資經驗與專業知識如何豐富,只要做投資都存在虧損的可能性。如果違規向客戶作出投資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的承諾,則一旦出現虧損,只能由機構承擔,管理的證券資產規模越大,機構的風險越大。一旦機構倒閉,風險爆發,客戶的權益得不到保障,機構風險可能波及演化為社會風險。因此,從業人員違反規定向客戶作出投資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的承諾是被嚴格禁止的。
(九)禁止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交易記錄交易。
交易記錄是記錄和反映證券交易活動的重要資料和證據。通過交易記錄資料,不但可以了解證券交易的有關情況,而且還可以查證有關機構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的情況。為真實了解有關情況,減少和防止客戶與機構之間的糾紛,並為處理糾紛時提供可靠的證據。證券從業人員負有的依法保存相關交易記錄的義務,具體體現在:1、機構及從業人員應當妥善保存有關交易記錄。2、任何人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交易記錄隱匿是指將交易記錄資料轉移和隱藏起來。偽造是指有意製作虛假的交易記錄。篡改是指將原始的真實交易記錄用各種方式予以改動,以改變這些交易記錄的真實性。毀損是指把真實的交易記錄故意予以毀滅或者損壞。由於各類交易記錄是記錄和反映證券交易活動、機構運行狀況和業務狀況的重要資料和證據,因此,任何從業人員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交易記錄。
(十)禁止泄露客戶資料。
客戶資料包括客戶信息和客戶隱私。客戶信息是指客戶在參與各類證券業務的市場經濟活動過程中,所涉及的客戶姓名、地址、聯系電話、財產及財務狀況、企業概況、注冊信息、財務信息、銀行信息、訴訟信息、供應商評價、關聯公司信息、公共信息、行業分析、企業評級等。客戶隱私主要是指客戶的婚姻狀況、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財產、住房以及其他客戶所不願意讓他人知悉、掌握的身份、財務以及交易信息。客戶資料保護是證券業從業人員以及相關機構必須承擔的一項重要義務。監管機構也將是否建立完善的客戶資料保護制度作為評價機構是否穩健經營的重要指標。
(十一)中國證監會、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Ⅲ 農行員工行為准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員工行為,提高員工素質,塑造農業銀行的良好社會形象,促進農業銀行的發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規范,結合農業銀行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守則。
第二條農業銀行員工必須認真履行公民義務和行員工作職責,切實維護農業銀行的信譽和整體利益,自覺做到思想進步、道德高尚、業務精良、服務規范、紀律嚴明。
第三條本守則是農業銀行員工必須自覺遵守的基本行為准則,是各級行進行員工行為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四條本守則適用於中國農業銀行全體員工。
第二章努力學習提高水平
第五條認真學習政治理論。
(一)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用馬克思主義武裝自己的頭腦。
(二)正確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觀察問題,分析問題,識別真偽,區分善惡。
(三)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活動,學習時事,關心國家大事。
第六條勤奮學習業務知識。
(一)學習經濟金融理論,掌握國家經濟金融政策,了解經濟和銀行業的發展動態,熟悉本專業的基礎知識。
(二)刻苦鑽研業務,熟練掌握本專業、本崗位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積極參加各項業務競賽活動,努力成為本專業的行家裡手。
(三)積極應用現代管理手段,並掌握電腦操作、網上銀行等新技術,更新知識結構。不斷學習新業務、新知識,努力提高崗位技能。
(四)拓寬知識面,努力做到一專多能。
第七條積極參加國家認可的學歷、學位、專業證書等自學考試;對單位安排的培訓和學習任務要按要求完成。
第八條學習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講求實效的原則,善於運用理論和政策指導業務實踐,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要自覺、虛心、持之以恆地學習。
第三章愛國守法愛行敬業
第九條熱愛祖國,以國家利益為重。
(一)遵守憲法,擁護政府。
(二)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金融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三)顧全大局,維護國家尊嚴和社會穩定。
(四)愛護國家財產和公共財物,維護國家利益。在特殊環境和突發性事件面前,有義務保護國家財產。
第十條知法守法,依法辦事。
(一)增強法制觀念,學習、掌握有關法律和法規。
(二)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維護法律尊嚴。
(三)依法維護農業銀行的整體利益和個人權益。
(四)領導幹部要做學法、守法的模範,堅決杜絕以言代法,以權凌法,甚至徇私枉法。
(五)講正氣,敢於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和不正之風作斗爭。
第十一條愛行愛崗。
(一)熱愛農業銀行,認真實踐農業銀行的辦行宗旨和企業精神,遵守農業銀行的各項規章制度,堅決維護農業銀行的利益。
(二)一切言行不得損害農業銀行的整體利益和形象。不得散布對農業銀行不信任或喪失信心的言論,更不能做跟農業銀行離心離德的事情。
(三)當農業銀行利益與個人利益不一致時,應把農業銀行利益放在首位,不計較個人得失。
(四)有主人翁責任感,以農業銀行發展為己任,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樹立職業榮譽感,干一行,愛一行,專一行。遇到「苦、臟、累、險」工作,不推諉,不延誤。
第十二條積極進取,勇於創新。
(一)要有職業理想和追求,爭先創優,始終保持奮發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工作積極主動,勇挑重擔。在成績面前不驕傲;在困難和挑戰面前,不退縮;在挫折面前,不消沉、不氣餒。
(三)富有建設性和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遇到新情況、新問題時,要冷靜分析,積極探索,勇於創新。
(四)擁護改革,積極投身於改革。
第十三條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一)認真負責、一絲不苟地開展工作。不得推卸崗位責任;不得拖延,馬虎了事;不得投機取巧;不得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二)要高標准,嚴要求,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科學管理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四)努力完成上級交辦的臨時任務。
(五)崗位之間應相互溝通,密切配合。不得相互推諉、扯皮。
第十四條加強道德修養,遵守社會公約,維護社會公德,養成尊老愛幼、相互尊重、勤儉持家的美德,建立和睦融洽的鄰里關系。
第四章遵章守紀合規經營
第十五條依法合規經營。
(一)熟練掌握並自覺遵守國家經濟金融法規,嚴格執行國家金融政策和農業銀行管理制度。嚴禁違規經營,私設賬外賬。
(二)工作中遇到不清楚的法律、法規問題,應及時請示或咨詢。
(三)對違法違紀違章行為必須抵制並立即向上級報告,或越級舉報。
第十六條在職權范圍內開展工作,做到不越許可權,不超范圍。領導幹部不得濫用職權,失職瀆職。
第十七條嚴格按照隸屬關系和規定的工作程序進行操作。
(一)禁止逆程序操作。
(二)不得省略必要程序。
(三)杜絕隨意操作行為。
(四)正常情況下不得越級請示匯報,不得越級指揮。
第十八條真實反映,如實匯報。
(一)嚴禁提供或領導授意製作虛假的會計、統計報表。
(二)不得隱瞞或謊報客戶情況(工作敷衍塞責導致匯報情況和真實情況明顯不符的,視同瞞報或謊報行為)。
(三)所有業務活動的記錄應該及時、准確、完整。
(四)實事求是反映工作成果。既不能誇大成績,也不能迴避問題,更不能欺騙上級。
(五)不得隱瞞工作中的失誤。如發生失誤,必須及時報告。
第十九條廉潔奉公,勤儉節約。
(一)廉潔自律,不貪贓枉法。
(二)公私分明,不化公為私、假公濟私。
(三)秉公辦事,不以權謀私。
(四)艱苦樸素,勤儉辦行,不奢侈浪費,不貪圖安逸享受。
(五)上級行員工到下級行工作,要堅持標准,食宿從簡,原則上安排在行內招待所;不用公款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不用公款繞道旅遊。
第二十條遵守工作紀律。
(一)堅決服從組織決定,聽從領導的指示、指揮。
(二)熟悉外事禮儀,堅持外事工作原則,嚴格遵守外事紀律。介紹農業銀行情況時,應符合總行對外的統一口徑。
(三)員工要以客戶身份辦理個人銀行業務,不能有任何特權。
(四)工作中,如與工作對象有親友關系或利益關系,應主動迴避。不得為關系人提供特殊便利。
(五)員工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1.自行在其他單位兼職或從事第二職業。
2.不得在外參與經營性或盈利性活動。
3.工作時間不得炒期貨、炒股票等。
4.不得為親友介紹工程、承攬業務。
第二十一條嚴格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一)遵守考勤制度和請假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二)不準擅自離崗、串崗,不得在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嚴禁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間。
(四)員工工作時間處理私事應按以下要求:
1.離崗處理私事應事先請假,獲得領導批准。
2.獲批准後,要做好工作交接。
3.在處理緊急工作時,不得請假。
4.工作時間不應要求同事為自己辦理私事。
第二十二條嚴守保密紀律,自覺保守國家秘密、銀行秘密和客戶秘密。如發現泄密要立即向上級報告。任何人調離農業銀行,都不能把秘密資料原件或復印件帶走。
第二十三條強化安全意識,防範銀行風險。
(一)提高業務技能,增強鑒別能力。
(二)按制度和程序謹慎操作,杜絕隱患。
(三)堅持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四)時刻保持警惕,遇到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並採取防範措施。
第五章誠實守信優質服務
第二十四條篤守誠實守信的職業品格。
(一)為人正直,誠實可靠,守信有約。
(二)一視同仁,以誠待客,不言過其實、欺騙客戶。
(三)不侵犯客戶利益。
第二十五條信奉服務為本、客戶至上的職業信念。
(一)強化服務意識,堅持領導為群眾服務,機關為基層服務,行政管理部門為業務經營一線服務,全員為客戶服務,農行為社會服務。
(二)以客戶為中心,深入了解、努力滿足客戶的合理需求,盡力解決客戶遇到的各種難題,不能辦理的也要耐心解釋。
第二十六條為客戶服務要主動熱情、細致方便、准確迅速。
(一)提倡上門服務,搞好跟蹤服務。做到時刻為客戶著想,主動與客戶聯系溝通,及時掌握客戶動態。
(二)倡導微笑服務。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熱情解答客戶咨詢,主動宣傳農業銀行業務。
(三)做到滿時點服務,按時營業。
(四)提倡限時服務,做到集中精力,准確、安全、快捷地辦理業務。
(五)遇到不屬於本職范圍的事宜,不得拒絕,應熱情介紹到有關部門或及時請示上級。
(六)為老弱病殘孕服務、遇到客戶咨詢業務、對單證提出疑問等情況時,要站立服務。
(七)耐心辦好最後一筆業務,不能因為臨近下班時間,流露出急躁情緒而敷衍待客或驅趕客戶。
(八)對客戶取款存款一樣熱情,新老客戶一樣親切,忙時閑時一樣耐心,大宗小宗一樣歡迎。
(九)在辦理業務中,若自己發生差錯,要及時改正並向客戶道歉;若客戶發生差錯,要耐心解釋,並幫助糾正。
(十)遇到客戶提出過分要求或不冷靜時,要剋制自己,耐心地向客戶說明解釋,無法說服時要及時報告領導或有關部門處理,嚴禁與客戶發生爭執。
第二十七條使用文明用語,禁止使用服務忌語。
(一)與客戶說話時吐字要清晰、語意要明確、語氣要親切、稱謂要得體。
(二)使用普通話。確有必要,可使用方言。
(三)接聽電話或與人交談要熱情、禮貌、客氣。重要內容應作好筆錄,及時匯報或轉告。
第二十八條行為文明,舉止大方。
(一)站姿挺拔,正視客戶,不左顧右盼。
(二)坐姿端正、文雅。
(三)行姿穩重,抬頭平視,兩臂自然擺動。
(四)聽姿認真,並作出積極反應。不要心不在焉。
(五)員工在公共場合或客戶面前,應避免不文雅行為。
(六)開會應提前入場,會議中不得竊竊私語,不得中途無故退場。
第二十九條保持整潔的儀容儀表。
(一)著裝整潔、得體。櫃台人員應著職業裝,佩戴工作牌。
(二)發型大方,不留怪異發型,不得染異色。
(三)修飾得體。女員工宜化淡妝,男員工應保持面部清潔。
第三十條創造並保持優雅的工作環境。
(一)室內和桌面應保持整齊有序,不要擺設與辦公無關的物品和資料。
(二)各類文件和資料應按順序、分類別擺放整齊,便於取閱。
(三)講究環境衛生,堅持每天打掃並定期進行大掃除。
(四)營業場所要保持櫃台整潔、單據整齊、地面清潔,方便客戶辦理業務。
(五)遵守有關在辦公、營業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六)維護環境安全。若發現任何可能導致危險的潛在隱患,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七)工作時專心致志,保持安靜。
第六章平等相處團結互助
第三十一條遵循「平等、真誠、寬容、剋制、正派」的基本准則,正確待人處事,努力建立和諧、健康的人際關系。
第三十二條領導要尊重、關心下屬。
(一)領導要嚴於律己,光明磊落,公道正派,為下屬作出表率。
(二)尊重下屬的人格、隱私,寬容待人。不在下屬面前逞威風、耍權術,不搞獨斷專行,不搞打擊報復。
(三)知人善任,合理安排下屬工作,充分調動下屬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搞任人唯親。
(四)尊重下屬的工作職權和勞動成果,虛心聽取下屬意見,保護下屬的工作熱情。
(五)熱情指導下屬的工作、學習、品德修養,關心下屬的政治進步,多為下屬解決實際困難,為下屬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第三十三條尊敬領導,維護領導的威信。
(一)認真對待領導的工作意見,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如實、及時向領導報告和請示工作。
(二)正確對待領導的批評,不要當面頂撞,更不能採取無理行動。
(三)嚴禁惡語中傷、誣告、威脅、攻擊領導。
(四)不得採取趨炎附勢、阿諛奉承、請客送禮等不正當手段投其所好、取悅領導。
(五)主動與領導進行正常工作交往,正確領會領導的工作意圖,爭取領導的理解與支持。
(六)不迴避、上交矛盾。
第三十四條同事之間要真誠相處,團結和諧,精誠合作。
(一)有強烈的團隊意識和集體主義精神,把團隊目標置於個人目標之上,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反對利己主義、個人英雄主義和小團體主義。
(二)尊重同事的人格,同事之間不分高低、貴賤;尊重同事的隱私,不背後議論同事是非;員工私下行為應對農業銀行負責。
(三)開展坦誠的交流,平等的對話和友善的溝通,做有利於團結的事。不挑撥離間、造謠生事;不拉幫結派、搞小圈子。
(四)工作中要主動協作,不能互相拆台;當同事遇到困難時,要竭誠相助。
(五)謙虛謹慎,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共同進步。
(六)敢於承擔責任,不諉過他人。
(七)及時、善意地指出同事的不足,不得嘲笑或鄙視同事。
(八)上級行員工要尊重下級行員工,不得盛氣凌人,頤指氣使;不得向下級行員工提出與工作無關的個人要求。
第三十五條妥善處理內部矛盾。
(一)同事間相處應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嚴於律己,寬以待人;減少摩擦,避免沖突。
(二)發生矛盾時,當事雙方應本著寬容、剋制的態度,主動反省自己的不足,互諒互讓。
(三)解決矛盾糾紛應採取適當方式,不要使矛盾擴大化,不得在客戶面前發生沖突。
第三十六條與競爭對手要公平競爭,取長補短。
(一)維護市場秩序,不得採取不正當手段競爭。
(二)尊重競爭對手,不得在客戶面前故意貶低對手。
(三)注意收集競爭對手的有關資料,善於學習競爭對手的長處。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員工要嚴格要求自己,熟悉並正確理解本守則的內容,經常自省、自律、自勵,不斷加強自我修養,養成自覺行動。各級領導幹部應模範遵守本守則。
第三十八條對員工遵守本守則情況進行的獎懲,按《中國農業銀行員工獎懲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各級行的人事部門負責員工行為的規范化管理工作,有責任對實施中遇到的問題進行解釋。中國農業銀行人事部負責本守則的最終解釋。
第四十條本守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Ⅳ 懂規矩守紀律做合格銀行員工
在行長的帶領下學習了中國農業銀行員工行為守則,中國農業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中國農業銀行嚴格禁止員工行為的若干規定。5月18日,學習了營業網點防範暴力搶劫銀行應預案,關於近期上海.江蘇分行成功堵截兩起案件的通報的通知,關於對近期幾起違規事件的特別通報的通知。5月25日,學習了中國農業銀行營業機構櫃員管理辦法,關於加強徵信管理防範徵信查詢操作風險的通知,中國農業銀行自助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規定,中國農業銀行XX分行勞動紀律管理規定。6月1日,學習了中國農業銀行XX省分行協助有權機關查詢.凍結.扣劃業務操作規定,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嚴禁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參與民間融資活動的通知,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關於加強行政印章台賬管理的通知。6月8日,學習了關於重申嚴禁XX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與打麻將賭博的通知,關於9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隱身衣典型問題的通報,關於認真組織學習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例選編的通知,XX省黨員幹部紀律:「十嚴禁」「十不準」的通知。6月15日,學習了中國農業銀行XX省分行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國農業銀行XX省分行2015年安全保衛工作要點的通知。
通過學習,讓我們對制度更加深刻,在學習中完善自己,規范全行員工的服務行為,統一全行服務標准,在全行上下大力弘揚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倡導銳意進取.開拓創新的拼搏精神,重建員工自信從容的新風貌,重塑農行員工的職業新形象,把全行的服務水平提到一個新的高度。員工行為守則的核心內容是「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勤勉盡職.依法合規」基本要求是通過保密義務.利益沖突.客戶關系.公平競爭.廉潔自律.同事關系.日常辦公.職業形象和監督舉報等九個方面的內容來規范員工行為,明確員工正確處理與銀行.客戶.同業.同事和監管關系的行為規范和職業准則。在全行樹立「「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勤勉盡職.依法合規」的道德風尚,培育良好合規文化,改善員工職業形象和農行整體形象。每個星期我們行都會抽出一些時間學習這本手冊對日常工作很有現實的指導意義。對於員工日常工作和行為規范,概念清晰,生動形象。
不僅要學習,還要從工作中找到和守則有差距,或者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加以改正。作為年輕人應該有職業自豪感,是農行給了我這個工作的機會,我要珍惜這個崗位,維護農行的利益和形象,不做有損農業銀行形象和聲譽的事。做一個品行端正的人,遵守勞動合同規定的條款,恪守制度的要求和辦事程序,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和綜合素質。通過學習我了解到了員工的不當行為都有可能給銀行帶來合規風險。應牢固樹立法律意識和合規意識,了解崗位合規要求。自覺最受法律法規和銀行內部規章,堅持以最高的道德標准來要求自己,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是日常工作一定要做好的事情。同事之間和睦相處,坦誠相待,才能有良好的協作,才能處理好各項業務。工作服穿戴整潔,工牌佩戴規范,每天以全新的面貌參加晨會。積極參加有益活動,以保持旺盛的精力投入工作。遵守規定是保護自己,不能馬虎失職,不僅是對於個人還是農行,損失有時候是無法彌補的,依法合規,以更高的道德標准要求自己,樹立法律意識和合規意識。
工作在農行的第一線,我的工作緊張且忙碌,嚴謹並充實。在這里,合規是我們的企業文化,是我們的工作準則,是保護我們自身的避風港。
Ⅳ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員工行為守則適用於郵儲銀行全體從業人員同時對什麼代辦郵儲
含郵儲銀行勞動合同制員工及在郵儲銀行崗位工作的勞務派遣用工。本守則同時對代理網點代辦郵儲銀行業務的從業人員具有指導和約束作用。
1,《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員工守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員工行為,加強員工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塑造郵儲銀行良好的社會形象,促進郵儲銀行的發,特製定本守則。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
2,第二條本守則是郵儲銀行員工必須遵守的准則,是規范員工言行的依據,是評價員工言行的標准。全體員工應從我做起,從本崗位做起,自覺遵守,共同塑造郵儲銀行良好的企業形象。
拓展資料:
1,第三條本守則適用於郵儲銀行全體從業人員。本守則同時對代理網點代辦郵儲銀行業務的從業人員具有指導和約束作用。 第二章職業道德 第四條愛國愛行積極奉獻熱愛祖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自覺維護國家利益。積極參加政治學習,了解時事,關心國家大事,自覺執行國家金融政策,嚴守金融法紀,維護金融秩序,堅定正確的金融服務方向。
2,熱愛郵儲銀行,以郵儲銀行發展為己任,牢記郵儲銀行宗旨和目標,維護郵儲銀行利益,信守郵儲銀行精神和理念,執行郵儲銀行政策和規定,維護郵儲銀行信譽和形象,致力於郵儲銀行改革和發展。
3,第五條著眼整體顧全大局時刻注意維護郵儲銀行整體利益和形象,並以此為出發點,把郵儲銀行的改革與發展大局放在首位。堅持一級法人制度,維護統一法人權威,嚴格按照授權授信范圍開展工作,不越權,不擅權,認真執行管理制度和辦事程序,履行崗位職責。
4,第六條勤勉盡職傾心敬業兢兢業業,勤勤懇懇,對上級交辦的工作,不推諉、不延誤,有特殊情況及時報告,認真履職。始終保持積極主動的工作態度,飽滿的工作熱情和良好的精神狀態,勤勉奉公,任勞任怨。鑽研業務,勤於思考,及時總結,結合工作實際,積極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合理建議。新入行員工要積極進取,勤學好問,虛心向同事請教,盡快熟悉崗位工作,提高業務技能。
Ⅵ 銀行職業道德,指的銀行從業人員處理哪些關系時所應遵循的行為准則
銀行職業道德是指在銀行職業活動中應遵循的、體現銀行職業特徵的、調整銀行職業關系的職業行為准則和規范,是銀行從業人員在進行銀行活動、處理銀行業務關系時所形成的職業規律、職業觀念和職業原則的行為規范的總和。
(6)金融類公司員工守則擴展閱讀:
銀行員工為什麼要提升職業道德:
職業道德是一種職業規范,受社會普遍的認可
職業道德是長期以來自然形成的
職業道德沒有確定形式,通常體現為觀念、 習慣、信念等職業道德依靠文化、 內心信念和習慣,通過員工的自律實現,職業道德大多沒有實質的約束力和強制力
職業道德的主要內容是對員工義務的要求,
職業道德標准多元化,代表了不同企業可能具有不同的價值觀,職業道德承載著企業文化和凝聚力,影響深遠。
銀行員工提升職業道德的必要性
1.職業道德對於銀行職員工作的約束性
銀行職業道德是銀行人員在工作中的行為規范,對於銀行這樣的特殊行業,職業道德對於員工的工作具有約束性,避免銀行人員在工作中因為私利而損壞客戶的利益,甚至是銀行的形象。
2.誠實守信是從事金融工作的行業基本要求
為了構建金融行業的「良好環境」, 為了給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有效的提升銀行的服務質量,銀行人員應該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遵守「為人民服務」的服務承諾_最大限度的滿足人民群眾的金融服務需求。
銀行員工應該具備以下職業道德
1愛崗敬業,忠於職守
愛崗敬業是作為
職場
工作人員的最為基本的要,_也是最基本的工作奉獻精神。愛崗敬業是一個人生存和尋求發展的基礎,也是企業長存的基礎。所以銀行想要在世界金融業中不斷的發展並且壯大需要每一位工作人員都忠於職守,愛自己的崗位,愛自己的部門,愛自己所在的單位。
要靈活。未來時代的工作者們可能必須要經常轉換職業角色,這就是說你善於靈活地從一個角色迅速轉換到另一個角色,方能適應時代環境的變化。
Ⅶ 銀監會銀行從業人員8項規定
法律分析:自覺抵制並嚴禁參與非法集資、地下錢庄、洗錢、商業賄賂、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不得在任何場所開展未經批準的金融業務,不得銷售或推介未經審批的產品,不得代銷未持有金融牌照的機構發行的產品,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謀取非法利益,未經監管部門允許不得向社會或其他單位和個人泄露監管工作秘密信息等。
法律依據:《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 二是規范從業人員行為管理的制度建設。《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應以風險為本,應制定全行遵守的行為守則和針對各業務條線的行為細則,要求從業人員遵守法律法規、恪守工作紀律,並針對全體員工開展教育培訓。《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開展從業人員行為的定期評估、建立長期監測和不定期排查機制,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在招聘中評估其與業務相關的行為,並將從業人員行為的評估結果作為薪酬和晉升的重要依據。同時,《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不當行為的舉報制度,加大約束和監督。
Ⅷ 銀行從業人員行為規范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一、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在平凡中奉獻
,愛崗敬業是各行各業中最為普遍的奉獻精神,它看似平凡,實則偉大。
從大的方面來說,一份職業,一個工作崗位,都是一個人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保障。從小的方面講,比如我們農行,每一個人所從事的工作崗位都是個人生存和發展的保障,也是農行存在和發展的必需。農行要發展,要在這個競爭激烈的金融業中不斷強大,立於不敗之地,沒有我們每一位同志的無私奉獻精神是不行的。作為農行人,
為了農行的前途,為了農行的榮譽,做一名愛崗敬業的人,是職業道德對我們最引為用以規范行為品質,評價善惡的行為規則。
作為一個金融單位的職工更應以自己所從事的職業上講求道與德,如果路走得不對就會犯錯誤,就會迷失方向;如果沒有德,就難於為人民服務,就談不上自己的事業,也就沒有單位事業的興旺,就沒有個人事業的發展,也就失去了人身存在的社會價值。我現在正在從事農行工作,這是我的職業,也是我唯一的職業,自我參加工作以來,我一直從事這項職業,也一直熱愛這個職業,對農行工作有濃厚的興趣和深厚的感情,所以我一直是愛崗敬業的。只有愛崗敬業才是我為人民服務的精神的具體體現。
講求職業道德還必須誠實守信,所謂誠實就是忠心耿耿,忠誠老實。所謂守信就是說話算數,講信譽重信用,履行自己應承擔的義務。所以通過對這次的學習,使我更深地了解到作為一個農行職工的根本、為人、言行和責任,就是自己在工作中不斷地加強學習,時刻按照職業規范去要求自己,努力工作,才能使自己立於不敗之地。
二、加強業務知識學習、提升合規操作意識。「沒有規矩何成方圓」,身為網點一線員工,切實提高業務素質和風險防範能力,全面加強櫃面營銷和櫃台服務,是我們臨櫃人員最為實際的工作任務。作為臨櫃人員,我深知臨櫃工作的重要性,因為它是顧客直接了解我行窗口,起著溝通顧客與銀行的橋梁作用。因此,在臨櫃工作中,我始終堅持要做一個「有心人」。虛心學習業務,用心鍛煉技能,耐心辦理業務,熱心對待客戶。在銀行業競爭日趨激烈的形勢下,我們都很清楚地意識到:只有更耐心、周到、快捷的優質服務才能為我行爭取更多的客戶,贏得更好的社會形象。我們每天面對形形色色不同層次的客戶和形形色色事物,更加要求我們一線員工有高度的思想覺悟。
Ⅸ 結合本職工作,談談如何遵守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
最近我社根據聯社要求組織我們全體員工集中學習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集中學習結束之後我對照《職業操守》又研讀了一遍細細回味感觸頗多
參加工作之後進入信用社成為一名普通員工要也遵守自己制定《員工守則》這次在全國頒布實施統一《員工職業操守》意義非常深刻它是員工從業履職基本規范和基本行為准則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依法合規經營和風險防範意識、實行人性化管理與提高員工忠誠度相結合基礎上制定這對引導員工正確處理利益沖突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提升員工良好社會公信力樹立信用社良好社會形象有著積極促進作用通過學習我認為認真執行《員工職業操守》規范員工從業行為、教育和引導員工自我約束、自我激勵、提高員工從業素養和職業道德水準需要;積極貫徹《員工職業操守》不僅有利於提高全行員工整體素質加強員工隊伍建設而且對構建防範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長效機制夯實管理基礎培育健康和諧企業文化樹立和保持信用社良好形象有著深遠意義
這次頒布《員工職業操守》定位準確概念清楚重點突出進一步規范了員工從業履職應遵循職業操守明確了員工職業行為底線和界限是我們信用社從業履職的基本准則和基本要求認真貫徹執行《員工職業操守》對於提高全行員工的整體素質樹立和保持信用社良好的形象構建防範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的長效機制具有十分重要意義在新形勢下廣泛開展職業操守教育活動很有必要只有加強員工職業操守建設提升員工的思想境界才能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無私奉獻精神使員工更加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鑽研業務自覺遵紀守法才能確保信用社的改革順利進行和業務蓬勃發展
一、加強員工職業操守教育是信用社改革發展的需要也是防範風險案件的迫切要求員工是企業的寶貴財富和價值源泉信用社的改革和發展需要一支具備良好職業操守的員工隊伍迎接激烈的市場競爭更需要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如果我們嚴格規范職業行為工作態度好服務質量高始終堅持忠於職守、誠實守信;依法合規遵章守紀;廉潔從業親友迴避;優質服務公平競爭;以人為本情趣健康我們就會贏得廣大顧客的信任和支持促進各項業務的發展同時也增強了信用社的知名度樹立了信用社新形象各項工作的開展就會事半功倍因此只有加強員工職業操守建設才能提升員工的思想境界激發員工順應改革的工作激情和無私奉獻精神使員工更加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鑽研業務遵紀守法始終站在改革的前列確保信用社改革的順利進行和業務的蓬勃發展
通過學習《指引》倡導了愛崗敬業、客戶至上的工作態度誠實守信、遵章守紀的行為規范廉潔從業、勤儉節約的利益觀等基本價值理念是員工職業行為的准繩加強職業操守建設能夠使員工深刻認識到自己對客戶、對本職工作負有的職業責任並內化為內心的道德信念明確自己職業行為的底線和界限明確自己可以做什麼、應當做什麼和不該做什麼預見到自己行為可能帶來後果自覺約束自己的職業行為形成以恪守職業操守為榮違背職業操守為恥的企業文化形成防範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的長效機制推動信合事業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