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大學生申請助學貸款的問題
關於印發《湖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
湘教發〔2008〕83號
各市州教育局、財政局、銀監分局,各普通高等學校:
為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運行機制,幫助我省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財政部教育部 銀監會關於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通知》(財教〔2008〕19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湖南銀監局制定了《湖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暫行辦法》,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湖 南 省 教 育 廳 湖 南 省 財 政 廳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
二oo八年十二月三日
湖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精神,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運行機制,幫助我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 銀監會關於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通知》(財教〔2008〕196號)精神,按照「應貸盡貸、簡化程序、方便群眾、防範風險」的原則,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信用助學貸款。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承辦行是指承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國家開發銀行湖南省分行為湖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主承辦行,同時,鼓勵其他銀行類金融機構按國家規定開展此項業務。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借款人指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及其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二者作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第五條 湖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省資助中心)作為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管理機構,負責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指導各市(州)、縣(市、區)建立健全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或縣級資助中心)。
第二章 貸款政策
第六條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第七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每個借款人每年申請的貸款原則上最高不超過6000元,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八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第九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
第十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第三章 貸款貼息與風險補償
第十一條 貸款貼息。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學生和考入外省地方高校就讀的學生,其貸款貼息全部由中央財政承擔;在省內地方高校就讀的學生,其貸款貼息按學校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承擔,即:省屬高校由省本級財政承擔,市州所屬高校由市州財政承擔。貸款學生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負擔。
第十二條 風險補償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風險補償金按當年貸款發生額的15%確定。考入中央高校、外省地方高校就讀的學生,風險補償金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省內地方高校就讀的學生,風險補償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各分擔50%,其中地方財政分擔部分,按學校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安排。
第十三條 貼息和風險補償金管理。中央財政承擔的貼息和風險補償金,按照中央財政有關規定辦理劃付手續;地方財政承擔的貼息和風險補償金應於每年12月20日前及時足額劃付承辦行。承辦行收到風險補償金,應確認為遞延收益,待確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違約損失時,計入當期損益。已確認為損失以後又收回的,相應回撥遞延收益。
第十四條 風險獎勵和分擔機制。風險補償金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違約損失,超出部分由承辦行獎勵給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若低於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違約損失,不足部分由承辦行和縣級財政部門各分擔50%。縣級財政部門承擔的貸款違約損失資金,由省資助中心和承辦行共同確認,由省資助中心負責歸集。縣級財政部門須在省資助中心和承辦行發出書面確認函10個工作日內劃繳所承擔的貸款違約損失資金。
第四章 貸款管理
第十五條 各縣(市、區)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條件為:
1、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發〔2007〕13號文件的要求,在整合現有資源的基礎上,成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完善規章制度,安排專人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
2、縣級財政部門按照預算管理的要求,安排縣級資助中心運行經費,並分擔貸款違約損失資金;
3、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以及縣級資助中心同意並遵守本辦法以及省資助中心和承辦行簽訂的相關協議。
第十六條 貸後監控。
1、縣級資助中心負責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與借款學生、學生家庭的聯系和溝通,了解借款人就讀、就業及經濟收入情況,保存好相關書面記錄。縣級資助中心發現借款方發生影響償債能力的情況應及時研究處理,並向省資助中心和承辦行報告。
2、縣級資助中心負責貸後管理及本息回收工作。省資助中心負責指導協調督促縣級資助中心,在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委會(居委會)、就讀中學或代理結算行的協助下,主要通過學生家庭,跟蹤管理貸款。同時,通過教育部門和勞動人事部門,保持與高校、學生和就業單位的聯系,督促學生按期還款。
3、縣級資助中心對有明顯違反借款合同行為的學生,應及時向承辦行提請實施停止發放貸款、取消其繼續申請貸款的資格和採取提前回收貸款等措施。省資助中心和承辦行對不按時還貸或惡意拖欠貸款等明顯違約行為有權採取懲戒措施,具體包括在報紙和有關網站上公布違約學生名單、向違約學生就業單位通報違約情況、載入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載入全國高校畢業生學歷查詢系統等。
第十七條 省資助中心定期統計各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違約情況,確定其風險級別,省資助中心與承辦行雙方協商一致後,可採取包括提醒、警告、限期整改、暫停發放貸款等在內的措施。
第五章 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 為保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順利實施,由湖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協調工作,以加強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的協調和領導。
第十九條 省教育廳負責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省財政廳負責本級財政和督促市州財政在年度財政收支預算中足額安排並及時撥付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加強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的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督促縣級財政部門及時足額劃繳需承擔的貸款違約損失資金。
第二十條 湖南銀監局負責信貸政策指導、貸款監管,定期進行檢查和評價,督促承辦行完善金融服務,提高工作效率,建立違約通報制度並定期在銀行業金融機構范圍內共享信息。
第二十一條 承辦行作為發放貸款銀行,負責制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操作規程,負責審核、發放和管理貸款,確保貸款渠道暢通,使符合條件且有貸款需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申請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如有需要,可通過委託代理方式由其他金融機構輔助結算管理。
第二十二條 省資助中心負責制訂相關管理考核制度;負責編制貸款計劃、匯總審核貸款資料、撥付貸款資金、組織、指導、考核和監督縣級資助中心開展貸前貸後管理和本息催收工作;負責歸集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保證及時足額向承辦行劃撥。
第二十三條 縣級資助中心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求等信息;對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調查、認定;建立學生信用和貸款資格評議小組,確定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名單,測算貸款需求,編制貸款預案;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初審等管理工作;接受高等學校、承辦行的委託,建立與貸款學生家庭的聯系制度,跟蹤了解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受承辦行委託催還貸款;負責向省資助中心、高等學校和承辦行定期報送貸款學生的有關信息,加強與高校溝通,避免重復貸款。
第二十四條 各市州財政部門要足額安排本市州所屬高校的國家助學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資金。縣級財政部門要積極參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參與協調有關事項,足額安排縣級資助中心業務經費,會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和監督縣級資助中心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
第二十五條 各有關高等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培養學生的誠信意識,教育學生畢業後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根據有關縣級資助中心需要,協助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的相關信息和高校收費賬戶信息等資料。
第二十六條 各有關普通高中要配合縣級資助中心,提供當年高考招生錄取情況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求情況,協助做好貸款申請、審批和發放等工作。
第六章 考核工作
第二十七條 縣級資助中心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發放和本息回收情況按季統計,並報送省資助中心和承辦行。承辦行按季將貸款情況報送湖南銀監局和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同時,縣級資助中心須在每年1月末前對本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年度執行情況進行總結,並將有關總結材料報送省資助中心和承辦行。
第二十八條 省資助中心對縣級資助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建立考核制度,將考核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根據考核結果採取相應管理措施。每年由省教育廳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開展得好的縣級資助中心給予表彰。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呆壞賬由承辦行按國家有關政策自主核銷。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湖南銀監局負責解釋和修訂,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B. 湖南金證是合法的機構嗎
湖南金證投資咨詢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證公司」)於1997年由實力雄厚的上市公司、企業集團、證券研究團體等機構股東和金融證券界知名證券分析師、投資顧問以及高等院校教授、研究員等專家個人股東創立,目前注冊資本5000萬元;是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全國第一批、湖南省首家獲得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牌照的專業機構,是中國證券業協會首批核准具有中證資本市場報價系統參與人資質的金融機構,是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首批頒發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證書的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是全國股轉系統(新三板)備案開展創新業務的證券經營機構。。希望我的回答能解決到你的問題
C. 2020湖南省普惠金融金融的特點
平安普惠融資擔保公司創新「三農」普惠金融業務模式,降低農戶經營成本,科技賦能助力農產品銷售;微眾銀行的全線上、純信用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服務於普適性的小微企業融資需要,貼合產業鏈、供應鏈中的廣大供應商、經銷商需求……推動普惠金融發展、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數字技術提供了新路徑。
當前我國普惠金融創新發展情況如何?11月12日,在由全國黨媒信息公共平台與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和中國銀行保險報共同主辦的第三屆中國普惠金融創新發展峰會上,《中國普惠金融創新報告(2020)》(以下簡稱《報告》)發布,30個具有代表意義的中國普惠金融典型案例和《中國普惠金融實踐案例集錦(2020)》也同步公布。
《報告》認為,當前我國普惠金融發展呈現四個特點:一是銀行保險機構是普惠金融發展的主力軍;二是數字普惠金融已經成為當前普惠金融發展的主流;三是非銀行金融機構積極踐行普惠金融戰略;四是在發展普惠金融過程中越來越重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截至2019年6月末,我國鄉鎮銀行業金融機構覆蓋率為95.65%,行政村基礎金融服務覆蓋率達到99.2%,全國鄉鎮保險服務覆蓋率為95.4%。這些數字顯示近些年普惠金融發展的成績非常顯著。」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李揚說。
面向未來,發展普惠金融仍需多方合力。
「發展普惠金融要守正創新,從解決風控問題、深化激勵考核等方面打通『最後一公里』。」國務院參事、銀保監會原副主席王兆星表示,利用新技術開展金融創新有助於推進普惠金融,但同時也不能忘記發展普惠金融的初心,要讓更多人能更加便捷、經濟、實惠地獲得金融服務。
需要看到,融資難融資貴等痛點難點依然存在。王兆星提出,大力發展普惠金融要深化改革,關鍵在於銀行要解決風控的技術、手段和工具等問題,優化銀行內部的績效考核激勵機制,以及發揮保險、地方政府和財政等多方合力的作用。
此外,金融消費者教育問題也不容忽視。李揚表示,我國普惠金融領域的金融消費者教育仍存在較大短板,而金融機構還缺乏動力和資源去廣泛開展相關教育。建議監管部門或行業組織牽頭,建立長期性、系統性、多元化和廣覆蓋的金融消費者教育體系。
D. 什麼叫盜竊金融機構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盜竊金融機構」,是指盜竊金融機構的經營資金、有價證券和客戶的資金等,如儲戶的存款、債券、其他款物。
企業的結算資金、股票,不包括盜竊金融機構的辦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財物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4)湖南省金融機構認定擴展閱讀:
案例:砸取款機偷錢400獲刑8年法院認定為盜竊金融機構
拿著一紙袋,憑借一根鋼筋和磚頭水泥塊,泗洪一青年在夜深人靜的時候三次沖砸ATM機(自動取款機)去「取錢」。7日,泗洪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被告人張豹以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一萬元。接到法院判決時,距離張豹19歲生日還差一個星期時間。
家住泗洪縣瑤溝鄉周塘村的張豹衛校畢業後,一時找不到工作,因為沒有任何收入來源,上網、吸煙等開銷又大,無所事事的張豹開始盯上了街邊的自動取款機。隨後,張豹開始尋找下手的機會。
今年3月4日,下午天空中開始飄起了蒙蒙細雨,張豹焦急地等待著一家家商店打烊。等到街上的行人在夜幕中漸漸隱去,接近午夜11點多鍾時,大街上已看不到人影了。
張豹把棉襖後面的帽子戴在頭上,然後面戴黑色毛線口罩,走到當地時代超市一店西側的自動取款機前,他看到自動取款機的面板上有一條裂縫,就用拳頭使勁砸。但砸了十幾下,自動取款機那裂縫還是原樣。
但他並不甘心就此罷手,發現路邊有一水泥塊,於是他拿起水泥塊向自動取款機一陣瘋狂猛砸,自動取款機面板終於被砸碎了,張豹從裡面取出400元後逃離現場。
3月7日晚10時許,有了第一次得手的經驗的張豹,帶上一根鋼筋、一個紙袋和半塊磚頭等作案工具,來到縣城農村合作銀行設在青陽鎮步行街西北角的銀亭,採取用拳頭砸、鋼筋撬銀亭東南側的自動取款機,欲盜竊機內現金。
後張豹發現來往行人較多而離開。此時,銀行的值班人員已在監控屏幕上發現了張豹砸自動取款機的一舉一動,他們立即向「110」報了警。
23時許,當張豹再次來到時代超市一店西側的銀亭,用拳頭砸、鋼筋撬自動取款機實施盜竊時,發現街上有巡防保安在巡邏,張豹慌張逃跑過程中,被巡防保安抓獲。
6月22日泗洪法院受理了檢察機關起訴張豹盜竊一案。7月7日泗洪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3月4日、7日晚,被告人張豹先後三次進入泗洪縣農村合作銀行設在青陽鎮時代超市一店西側、步行街西北角的兩座銀亭,用手扳、鋼筋撬、水泥塊砸其中三台自動取款機。
欲盜竊機內現金,造成時代超市一店西側銀亭一自動取款機損壞,價值計人民幣70233元,張豹三次共盜取現金400元。在張豹作案時,三台自動取款機內共有現金41.23萬元。
泗洪法院認為,張豹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秘密手段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金融機構罪。張豹的辯護人則提出,自動取款機不屬金融機構,不應認定被告人張豹盜竊金融機構的辯護意見。
法院則認為,自動取款機是銀行營業場所的空間延伸,並處於銀行的嚴密控制之下,是金融機構的組成部分,自動取款機內的現金是銀行的經營資金。
被告人盜竊自動取款機內的現金,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盜竊金融機構是指盜竊金融機構的經營資金、有價證券和客戶的資金等」的規定,應當認定為盜竊金融機構。
被告人張豹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被告人張豹認罪態度較好,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E. 湖南農信是什麼銀行
湖南農信是湖南省農村信用社
湖南農村信用社,成立於2005年5月是湖南省省級地方金融機構,對全省農村信用社履行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職能。
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是省人民政府直接領導和管理的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省級地方金融機構。
其主要職能是:
督促農村信用社貫徹執行國家金融方針政策,落實支農工作;制定行業自律管理制度並督促執行;
指導農村信用社健全法人治理機構,完善內控制度;對農村信用社業務經營、財務活動、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障及內部管理等工作進行輔導和審計;
督促農村信用社依法選舉理事和監事,選舉、聘用高級管理人員;
指導防範和處置農村信用社的金融風險;指導、協調電子化建設;
指導員工培訓教育;協調有關方面關系,維護農村信用社合法權益;
組織農村信用社之間的資金調劑;參加資金市場,為農村信用社融通資金;辦理或代理農村信用社的資金清算和結算業務;提供信息咨詢服務。省聯社不對公眾辦理存、貸款業務。
到2011年末,全省統一法人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已組建農村商業銀行12家、農村合作銀行6家,全省農村信用社產權改革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二是內控管理加強,風險有效防化。通過深化改革,我省農村信用社內控管理機制逐步完善,風險防控處置機制逐步建立,歷史包袱得到消化,經營管理水平不斷提高,農村金融保持穩定。三是服務手段完善,服務功能增強。2007年建成全省農村信用社綜合業務網路系統,實現全省通存通兌,並開辦銀行卡業務。成功與中國銀聯、人民銀行大額支付系統聯網,開辦農信銀業務,發行福祥貸記卡,自助服務終端迅速推廣運用。四是經營狀況良好,業務全面發展。
F. 湖南金證怎麼樣專業嗎
是家很專業的投資咨詢公司。湖南金證是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全國第一批、湖南省首家獲得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牌照的專業機構,是中國證券業協會首批核准具有中證資本市場報價系統參與人資質的金融機構,是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首批頒發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證書的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是全國股轉系統(新三板)備案開展創新業務的證券經營機構。
G. 清楚湖南國金所嗎有人知道好不好呢
湖南國金所不好,並且已經在2019年的10月被取締。
2019年10月16日下午,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公告,取締國金所、星火錢包、蜂投網等24家網貸機構P2P業務。
公告還指出,2016年以來,湖南省P2P網貸行業一直在進行專項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規通過驗收。
取締P2P平台有充分的法律依據。記者了解到,本次取締是嚴格按照網貸的一個辦法、三個指引,即《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以及資金存管、備案登記、信息披露三個配套制度制定,也就是網貸1+3度框架。
H. ATM櫃員機屬於金融機構嗎
ATM櫃員機是否屬於金融機構現在還沒定論。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認定,「金融機構」包括:
一、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
二、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四、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其他金融機構。」該法律條款並沒有明確自動櫃員機是否屬於金融機構。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盜竊金融機構罪名中的「金融機構」進行了定義。
其中第八條規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盜竊金融機構」,是指盜竊金融機構的經營資金、有價證券和客戶的資金等,如儲戶的存款、債券、其他款物,企業的結算資金、股票,不包括盜竊金融機構的辦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財物的行為。
該規定中也沒有對ATM機是否屬於金融機構進行明確定義。
(8)湖南省金融機構認定擴展閱讀:
自動櫃員機,即ATM,是指銀行在不同地點設置一種小型機器,利用一張信用卡大小的膠卡上的磁帶記錄客戶的基本戶口資料,讓客戶可以通過機器進行提款、存款、轉賬等銀行櫃台服務,大多數客戶都把這種自助機器稱為自動提款機。
中國銀聯2015年6月8日宣布,ATM跨行轉賬業務已在全國所有銀行開通,持卡人可在任意銀行ATM機上,用任何一張銀聯卡向其它銀聯卡跨行轉賬,限額是每天5萬元,目前大部分銀行ATM機跨行轉賬收費標准,比櫃台轉賬略低,但比網銀、手機銀行轉賬收費要高。
2017年8月1日起,取消個人異地本行櫃台取現手續費,暫停收取本票、匯票的手續費、掛失費、工本費6項收費,各商業銀行應主動對客戶在本行開立的唯一賬戶免收賬戶管理費和年費等。
I. 什麼是非法人金融機構
金融來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源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等各類銀行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實際上構成一個體系。金融機構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創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動參與者之間推進資金流轉。
J. 湖南省貸款詐騙罪量刑及數額標准
個人騙取4000元以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個人騙取5萬元以上,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個人騙取20 萬元以上,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拓展資料】
貸款詐騙罪(刑法第193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首先,本罪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行為。所謂虛構事實,是指編造客觀上不存在的事實,以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信任;所謂隱瞞真相,是指有意掩蓋客觀存在的某些事實,使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產生錯覺。根據本條的規定,行為人詐騙貸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l、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這種情形近年來屢有發生,僅在上海一地,一年就發生假引資的詐騙幾十起,案犯一般是偽造國外某財團的巨額資金或者「在美國的愛國華人」的巨額私人存款要以優惠條件存人某銀行,以騙取銀行的貸款和手續費。此外,還有許多犯罪分子編造效益好的投資項目,以騙取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
2、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為支持生產,鼓勵出口,使有限的資金增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有時也要根據經濟合同發放貸款,有些犯罪分子偽造或使用虛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內產比很好效益的經濟合同,詐騙跟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如犯罪分子張某偽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貨合同,並以虛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銀行申請了幾百萬元的貸款後攜款潛逃。
3、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所謂證明文件是指擔保函、存款證明等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時所需要的文件。如某公司通過銀行內部的工作人員開出了一張虛假的存款證明,並以此向另一銀行貸款幾百萬元。
4、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騙取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這里的產權證明,是指能夠證明行為人對房屋等不動產或者汽車、貨幣、可隨時兌付的票據等動產具有所有權的一切文件。如罪犯張某以偽造的某房屋開發公司房產證明為抵押,騙取某銀行貸款一百餘萬元。
5、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偽造單位公章、印鑒騙貸的;以假貨幣為抵押騙貸的;先借貸後採用欺詐手段拒不還貸的等情況。本項規定的精神是不論行為人以何種方法詐騙貸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司法實踐中,行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其行為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
(1)貸款後攜帶貸款潛逃的;
(2)未將貸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揮霍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
(3)使用貸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
(4)改變貸款用途將貸款用於高風險的經濟活動,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
(5)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改變貸款用途,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
(6)提供虛假的擔保申請貸款,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等等情形。
其次,詐騙貸款必須達到「數額較大」。至於何謂「數額較大」有待於有權機關作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