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備案表格怎麼填
股份合作制企業備案登記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第二步: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步:在承諾時限屆滿後(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登記窗口領取《准予備案通知書》
所需材料:
1、企業章程備案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備案事項申請表》(企業加蓋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章程修正案(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修改公司章程應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註:依照《成都市股份合作制企業條例》設立的股份合作制企業修改章程申請備案適用。
章程備案與企業有關變更登記同時申請,可一並提交材料,並不再填寫《備案事項申請表》;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
2、企業董事、監事、經理備案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備案事項申請表》(企業加蓋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企業加蓋公章);
(4)依據《成都市股份合作制企業管理條例》和企業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監事、經理任職發生變動的文件;
股份合作制企業提交股東會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者其他相關材料;
(5)新董事、監事、經理身份證復印件;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註:依照《成都市股份合作制企業條例》設立的股份合作制企業調整董事、監事、經理申請備案適用;董事、監事、經理備案與企業有關變更登記同時申請,可一並提交材料,並不再填寫《備案事項申請表》;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由企業加蓋公
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
3、企業清算組備案
(1)企業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備案事項申請表》(企業加蓋公章);
(2)企業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和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提交股東會關於成立清算組的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註:依照《成都市股份合作制企業條例》設立的股份合作制企業成立清算組申請備案適用;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
4、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情況備案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備案事項申請表》(企業加蓋公章);
(2)企業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支機構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6)其他材料。
註:依照《成都市股份合作制企業條例》設立的股份合作制企業設立、撤消分支機構、分支機構變更名稱申請備案的適用;
撤銷分支機構的提交分支機構《准予注銷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分支機構變更名稱的,提交分支機構名稱《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和分支機構變更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均應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
Ⅱ 備案申請表中申請理由怎麼寫
備案申請表中的申請理由一般填備案申請事項的原因是什麼,比如會計報表月報改為季報,原因是企業降為小規模納稅人。
Ⅲ 長春市辦理金融機構計算機信息系統資源配置、技術人員構成備案需要什麼材料
一、在長春市辦理「金融機構計算機信息系統資源配置、技術人員構成備案」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計算機信息系統資源配置、技術人員登記申請表(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5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註:若你戶籍地所在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電話咨詢戶籍地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經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吉林大路6188號 網點電話:0431-8996018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Ⅳ 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怎麼填
法律分析:1.本申請書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變更登記及有關事項備案。
2.向登記機關提交的申請書只填寫與本次申請有關的欄目。
3.申請公司設立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設立」欄和「備案」欄有關內容及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董事、監事、經理信息」、「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財務負責人信息」、「聯絡員信息」。「申請人聲明」由公司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申請變更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及「變更」欄有關內容。「申請人聲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司公章。申請變更同時需要備案的,同時填寫「備案」欄有關內容。申請公司名稱變更,在名稱中增加「集團或(集團)」字樣的,應當填寫集團名稱、集團簡稱(無集團簡稱的可不填);申請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填寫、提交擬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請股東變更的,應填寫、提交附表「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變更項目可加行續寫或附頁續寫。
5.公司增設分公司應向原登記機關備案,注銷分公司可向原登記機關備案。填寫「基本信息」欄及「備案」欄有關內容,「申請人聲明」由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設/注銷」項可加行續寫或附頁續寫。
6.公司申請章程修訂或其他事項備案,填寫「基本信息」欄、「備案」欄及相關附表所需填寫的有關內容。申請聯絡員備案的,應填寫附表「聯絡員信息」。「申請人聲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司公章;申請清算組備案的,「申請人聲明」由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
7.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填寫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文號,不填寫注冊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理變更登記、備案填寫公司注冊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填寫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文號。
8.公司類型應當填寫「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國有獨資公司應當填寫「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註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9.股份有限公司應在「設立方式」欄選擇填寫「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無需填寫此項。
10.「經營范圍」欄應根據公司章程、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准及有關規定填寫。
11.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應當使用A4型紙。依本表生成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簽署;手工填寫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工整填寫、簽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統稱公司)設立、變更、終止,應當依照本條例辦理公司登記。
申請辦理公司登記,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九條 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
(一)名稱;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冊資本;
(五)公司類型;
(六)經營范圍;
(七)營業期限;
(八)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Ⅳ 備案申請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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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分支機構登記備案申請書怎麼填
一、正面回答
申請分公司設立填寫基本信息欄和設立欄,附表欄1負責人信息,附表欄2聯絡人信息,附表欄3財務負責人信息,申請人聲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司公章。
二、分析詳情
營業執照設立登記的填寫方式:公司名稱、營業場所、法定代表人信息、聯系電話、郵政編碼。公司注冊資本、實收資本、設立方式、經營類型、經營范圍、營業期限、依照的相關法律、最後落款簽字蓋章。
三、分公司工商年檢需要准備的資料:
1、年檢報告書加蓋企業公章;
2、企業指定的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營業執照副本;
4、公司法人應提交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5、已進入清算的企業只提交年檢報告書。
Ⅶ 「公司核名後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名稱怎麼填寫」
針對您所闡述的情況,在填寫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時,應該填寫變更後的公司名稱,即新名稱,詳情如下:
根據相關規定,當公司名稱發生變化後,其必須提交名稱變更登記。當新名稱通過核名後,就像重新注冊公司一樣,提交經營場所、經營范圍、相關負責人的身份證材料等至工商局,重新設立,領取營業執照。
Ⅷ 單位申請商務港澳備案申請書怎麼寫(安徽省)
合肥市申辦赴港澳地區商務簽注單位登記備案及審批工作管理辦法發布日期:2007-10-26 16:11:00 信息出處:安徽省肥東縣公安局 點擊:222為了進一步規范申辦赴港澳地區商務簽注企業單位備案和審批工作,加強往來港澳商務管理工作,根據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受理、審批、簽發管理工作規范》的有關要求和省廳出入境管理處皖公出入境[2007]260號文件精神,制訂本管理辦法。
一、申請登記備案單位條件
1、經國家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或者在國家稅務部門辦理了稅務登記且有生產經營的單位,且注冊資金在15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上年度納稅額在10萬元人民幣以上,以及境外企業常住我省代表機構符合申請登記備案的資格條件。
2、申請登記備案人員須為本單位的股東(僅指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有出資證明的人員)或正式員工,且確因工作需要赴港澳進行商務活動,臨時聘用或兼職等非正式員工以及無赴港澳商務需要的員工不予登記。只要是單位股東或正式員工,且確因工作需要赴港澳進行商務活動,原則上不限制人數。
二、申請登記備案須提交的材料
申請登記備案的單位須提交以下材料(單位在市區的一式一份,在三縣的一式兩份):
1、填寫完整的《申請港澳商務簽注單位登記備案表》;
2、單位備案申請書;
3、交驗經年檢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有關單位登記證書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4、交驗單位稅務登記證書副本(含國地稅)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5、登記備案單位為備案人員交納的上年度保險對帳單(法人代表及出資股東除外),並提交復印件;
6、公安機關認為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單位登記備案審批程序
三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自受理備案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核準的備案申請材料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審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批決定,並將有關申請材料退三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直接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批決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對作出批准決定的單位簽發《單位登記備案證明書》。對已批准登記備案的單位,市、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須建立專門的檔案。
四、單位登記備案實行每年審批制度
《單位登記備案證明書》自簽發之日起一年內有效,超過有效期後,單位要繼續申請登記備案的,按規定重新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原則上,單位一次性報備一年內因工作需要赴港澳進行商務活動的單位人員,一年之內不辦理新增人員。
在《單位登記備案證明書》有效期內,登記備案的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印章樣模、注冊資金等有變更的,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報原受理機關備案,原受理機關應及時將變更的情況報審批機關備案。
在《單位登記備案證明書》有效期內,登記備案單位確實需要新增申請商務簽注備案人員的,須向受理機關提交填寫完整的《申請商務簽注單位登記備案審批表》、新增人員所在單位的上年度保險對帳單及《單位登記備案證明書》,審批機關作出批准決定後在《單位登記備案證明書》備案人員名單表內加註新增備案人員。
《單位登記備案證明書》載明的備案人員不再在該單位任職的,單位須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撤銷備案,審批機關作出撤銷備案決定後在《單位登記備案證明書》備案人員名單表內該備案人員備注欄加蓋「撤銷備案」條章。
五、商務簽注審批簽發標准
1、一年多次商務簽注
簽發對象為:已辦理登記備案的單位負責人,且單位注冊資金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上年度納稅額在100萬人民幣以上的。
2、3個月多次商務簽注
簽發對象為:已辦理登記備案的單位人員,且單位注冊資金在150萬元以上,或上年度納稅額在10萬元以上的或境外企業常住我省代表機構高級管理人員。
3、3個月一次商務簽注
簽發對象為:未辦理登記備案的單位人員及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已辦理登記備案的單位人員。市區已經實行居民港澳個人旅遊業務,原則上不簽發此類簽注。
六、管理措施
1、通過倒查、抽查等方式,發現登記備案單位弄虛作假騙取商務簽注的,取消該企業申請商務的資格,對該企業人員申請商務簽注不予受理。
2、單位派遣人員在港澳從事賣淫、打工、非法滯留等違法違規活動的,暫停該企業申請商務簽注的資格,在公安部規定期限內不受理該單位人員申請商務簽注。
3、單位備案要建立專辦員制度,單位專辦人員主要是從單位人事或辦公室挑選。
單位人員需委託他人代辦商務簽注的,應由該單位專辦人員代辦。但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異地申辦商務簽注的,每次均必須由本人前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
七、本管理辦法自2007年8月1日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