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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田汽車金融公司金融債券

發布時間:2022-07-27 23:39:11

Ⅰ 本田crv汽車貸款要什麼手續

本田CRV辦理貸款需要4項手續:結婚證、房產證、銀行近期交易記錄、單位工資證明。符合手續後在4S業務員(銷售)處辦理。同時本田汽車下屬的汽車金融(中國)有限公司提供標准信貸,彈性貸款,尊享平衡貸,玲瓏輕松貸和二手車貸款。標准貸款產品貸款期限1-5年,首付最少不低於車價的20%,可選擇等額還款或等本還款兩種方式。本田汽車金融(中國)有限公司秉承為消費者提供領先可靠汽車融資服務的精神,將值得信賴的高品質服務和成功經驗帶到您的身邊,希望能夠幫助您在體驗本田汽車產品與服務的同時,也能盡情享受充滿進取、成功的生活方式。

Ⅱ 東風本田旗下有金融公司

現在東風本田的汽車金融業務由東風集團下屬東風汽車財務公司負責辦理。

Ⅲ 我們公司從汽車金融有限公司買的債權轉讓合法嗎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內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容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系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Ⅳ 豐田汽車金融擬在華發債百億

其實很簡單,豐田要求中國以人民幣形式發債卷,也就是豐田公司買中國的國債,然後中國發行國債對自己有好處,其次,豐田公司看中人民幣的投資潛力,藉此可以讓中國政府允許豐田推行汽車抵押貸款。也就是豐田想成立如同國外一樣的豐田貸款公司,屬於豐田旗下自己的貸款公司。比如在美國買豐田車(當然,不單單是豐田這個品牌這么搞),直接像豐田貸款部門貸款,車子抵押給豐田自己。利率比銀行更低,不但豐田可以賺到本來銀行賺的利率,也因為沒銀行賺得那麼多同時給消費者也帶來好處,特別是上百萬的豪華車。同時也幫助中國收國債,中國手頭也有更多可用資金,或者說用豐田公司的股份百分比來交換對豐田也沒壞處。更重要的一個原因,豐田公司旗下雷克薩斯品牌以全進口形式,而且部分車型都是4年10萬公里免費保養,其次價格比國產化的奧迪,賓士,寶馬等等價格都要低,說明是在低利潤模式下運行,只是為其打開市場,贏得客戶信任度。但這永遠不是長遠之計,只有聯合中國政府,互惠互利,賺取高檔豪華車的利率成本,也就是拆東牆,補西牆。才能有更多發展空間,因為不只是雷克薩斯品牌,包括豐田品牌旗下的車都可以得到好處。 基本情況我認為就這個樣子。至於雷克薩斯到現在沒有開始國產化,豐田也是有原因的。個人推測只是還未完全打開中國市場,與其投入巨資和一汽這樣的廠商合作開發流水線,說不定還賣得不好,不如直接引進進口。虧本沒事,虧最多虧車,不會是投資幾十億的流水線放那邊浪費。克萊斯勒和北京賓士的流水線大幅度虧本也就是個很好的例子,失敗的典型。所以說,豐田公司的做法很聰明,一直如此。不然就憑借當年被美國人說成薄鐵皮,小排量的豐田車現在也不可能把美國三大汽車巨頭都快拉下馬的地步。豐田財大氣粗,不怕虧點本。只要市場一打開,賺回來的速度是相當可怕的,因為不只是賺賣車的錢,連貸款的利息都賺。

Ⅳ 請問有知道豐田金融的嗎

豐田金融是首批通過中國銀監會批準的汽車金融公司之一,是豐田汽車公司的內全資金融服務容機構,肯定是靠譜的。聽起來,用豐田金融買豐田車,應該更方便才對吧,畢竟都是一家的,一站式搞定了。不過,具體選擇哪種貸款產品,你要根據自己的情況,綜合考慮首付比例、分期數量、利息等情況,做出適合自己的選擇。

Ⅵ 汽車金融公司的條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8年第1號
《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
2008年第1號
《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於2007年12月27日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64次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劉明康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汽車金融公司的監督管理,促進我國汽車金融業的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 汽車金融公司名稱中應標明「汽車金融」字樣。未經中國銀監會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汽車金融業務,不得在機構名稱中使用「汽車金融」、「汽車信貸」等字樣。
第四條 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汽車金融公司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 設立汽車金融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出資人;
(二)具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注冊資本;
(三)具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四)具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熟悉汽車金融業務的合格從業人員;
(五)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業務操作、風險管理等制度;
(六)具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六條 汽車金融公司的出資人為中國境內外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其中主要出資人須為生產或銷售汽車整車的企業或非銀行金融機構
第七條 汽車金融公司出資人中至少應有1名出資人具備5年以上豐富的汽車金融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經驗。
汽車金融公司出資人如不具備前款規定的條件,至少應為汽車金融公司引進合格的專業管理團隊。
第八條 非金融機構作為汽車金融公司出資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總資產不低於8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年營業收入不低於5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二)年末凈資產不低於資產總額的3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三)經營業績良好,且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四)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託資金入股;
(五)遵守注冊所在地法律,近2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六)承諾3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汽車金融公司股權(中國銀監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並在擬設公司章程中載明;
(七)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九條 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為汽車金融公司出資人,除應具備第八條第三項至第六項的規定外,還應當具備注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的條件。
第十條 汽車金融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 5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
中國銀監會根據汽車金融業務發展情況及審慎監管的需要,可以調高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第十一條 汽車金融公司的設立須經過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申請設立汽車金融公司,應由主要出資人作為申請人,按照《中國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申請材料目錄和格式要求》的具體規定,提交籌建、開業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以中文文本為准。
第十二條 未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汽車金融公司不得設立分支機構。
第十三條 中國銀監會對汽車金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核准制度。
第十四條 汽車金融公司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應報經中國銀監會批准:
(一)變更公司名稱;
(二)變更注冊資本;
(三)變更住所或營業場所;
(四)調整業務范圍;
(五)改變組織形式;
(六)變更股權或調整股權結構;
(七)修改章程;
(八)變更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九)合並或分立;
(十)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變更事項。
第十五條 汽車金融公司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經中國銀監會批准後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其他法定事由。
第十六條 汽車金融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中國銀監會批准,可向法院申請破產:
(一)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自願或應其債權人要求申請破產;
(二)因解散或被撤銷而清算,清算組發現汽車金融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應當申請破產。
第十七條 汽車金融公司因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被宣告破產而終止的,其清算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十八條 汽車金融公司設立、變更、終止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準的行政許可程序,按照《中國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 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汽車金融公司可從事下列部分或全部人民幣業務:
(一)接受境外股東及其所在集團在華全資子公司和境內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二)接受汽車經銷商采購車輛貸款保證金和承租人汽車租賃保證金;
(三)經批准,發行金融債券;
(四)從事同業拆借;
(五)向金融機構借款;
(六)提供購車貸款業務;
(七)提供汽車經銷商采購車輛貸款和營運設備貸款,包括展示廳建設貸款和零配件貸款以及維修設備貸款等;
(八)提供汽車融資租賃業務(售後回租業務除外);
(九)向金融機構出售或回購汽車貸款應收款和汽車融資租賃應收款業務;
(十)辦理租賃汽車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
(十一)從事與購車融資活動相關的咨詢、代理業務;
(十二)經批准,從事與汽車金融業務相關的金融機構股權投資業務;
(十三)經中國銀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二十條 汽車金融公司發放汽車貸款應遵守《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 汽車金融公司經營業務中涉及外匯管理事項的,應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 汽車金融公司應按照中國銀監會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指引和風險管理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全面有效的風險管理體系。
第二十三條 汽車金融公司應遵守以下監管要求:
(一)資本充足率不低於8%,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於4%;
(二)對單一借款人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5%;
(三)對單一集團客戶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四)對單一股東及其關聯方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該股東在汽車金融公司的出資額;
(五)自用固定資產比例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40%。
中國銀監會可根據監管需要對上述指標做出適當調整。
第二十四條 汽車金融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實行信用風險資產五級分類制度,並應建立審慎的資產減值損失准備制度,及時足額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准備。未提足准備的,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第二十五條 汽車金融公司應按規定編制並向中國銀監會報送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中國銀監會要求的其他報表。
第二十六條 汽車金融公司應建立定期外部審計制度,並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將經法定代表人簽名確認的年度審計報告報送公司注冊地的中國銀監會派出機構。
第二十七條 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必要時可指定會計師事務所對汽車金融公司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風險狀況、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等進行審計。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要求汽車金融公司更換專業技能和獨立性達不到監管要求的會計師事務所。
第二十八條 汽車金融公司如有業務外包需要,應制定與業務外包相關的政策和管理制度,包括業務外包的決策程序、對外包方的評價和管理、控制業務信息保密性和安全性的措施和應急計劃等。汽車金融公司簽署業務外包協議前應向注冊地中國銀監會派出機構報告業務外包協議的主要風險及相應的風險規避措施等。
第二十九條 汽車金融公司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中國銀監會將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其行為嚴重危及公司穩健運行、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中國銀監會可區別情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暫停業務、限制股東權利等監管措施。
第三十條 汽車金融公司已經或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客戶合法權益的,中國銀監會將依法對其實行接管或促成機構重組。汽車金融公司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等情形,不撤銷將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損害公眾利益的,中國銀監會將予以撤銷。
第三十一條 汽車金融公司可成立行業性自律組織,實行自律管理。自律組織開展活動,應當接受中國銀監會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第二條所稱中國境內,是指中國大陸,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所稱銷售者,是指專門從事汽車銷售的經銷商,不包括汽車製造商及其他形式的汽車銷售者。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第六條所稱主要出資人是指出資數額最多並且出資額不低於擬設汽車金融公司全部股本30%的出資人。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第十九條所稱汽車融資租賃業務,是指汽車金融公司以汽車為租賃標的物,根據承租人對汽車和供貨人的選擇或認可,將其從供貨人處取得的汽車按合同約定出租給承租人佔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動。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第十九條所稱售後回租業務,是指承租人和供貨人為同一人的融資租賃方式。即承租人將自有汽車出賣給出租人,同時與出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再將該汽車從出租人處租回的融資租賃形式。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第二十三條所稱關聯方是指《企業會計准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所界定的關聯方。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第二十三條有關監管指標的計算方法遵照中國銀監會非現場監管報表指標體系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汽車是指我國《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中所定義的道路機動車輛(摩托車除外)。汽車金融公司涉及推土機、挖掘機、攪拌機、泵機等非道路機動車輛金融服務的,可比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銀監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3年第4號)及《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銀監發〔2003〕23號)同時廢止。

Ⅶ 本田有自己的金融車貸嗎

現在東風本田的汽車金融業務由東風集團下屬東風汽車財務公司負責辦理。東風本田沒有自己的金融公司,東風本田是有東風公司50%的股份日本本田40%日本本田技術株會社10%構成的。本田車貸方式有三種:銀行直客式車貸、信用卡分期、汽車金融貸款。顯然不同的車貸方式需要辦理的手續是不一樣的。傳統的銀行直客式車貸,這種先貸款後買車的消費模式對車型沒有限制,只要當地銀行提供車貸業務均可辦理。信用卡分期對車型是有一定限制的,目前招商銀行信用卡推出了東風本田的貸款業務,車型有:思鉑睿、CR-V、思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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