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GPS費強賣保險違法嗎
現在是不允許收取金融服務費的,強賣保險肯定是違法的。
B. 汽車4S店收取貸款「服務費」究竟合理嗎
就目前的汽車消抄費信貸市場來看,無論襲是做銀行貸款,抑或是汽車金融公司貸款,4S店均會收取金額不等的手續費(有的也叫金融服務費),因為這筆款項也是汽車經銷商重要的利潤來源之一,究其收費合理性還有待進一步界定,如果認為自己承擔的費用較高,可到當地工商局主管部門進行申訴,但估計起不到什麼實質性效果,建議還是多多對比一下各金融機構的信貸產品,選擇手續簡便且利率較低的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才是真正的為自己省時省錢!
C. 買車時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違法嗎
收取金融服務費是不合法的,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准,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條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准,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
D. 北京奧吉通林肯4s店收金融服務費違法么
2017年7月1日商務部發布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中規定,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或內者捆綁銷售是不合法的 。
上述容辦法中明確指出,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另據媒體報道,3月底,安徽省合肥市市場監管局調解了一起因貸款買車被收取金融服務費引發的消費糾紛。經調解,該汽車銷售公司取消了服務費。當地市場監管局表示,消費者採取分期貸款的方式購車,被收取「金融服務費」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一些汽車銷售公司在已獲得金融公司勞務報酬的情況下向消費者隱瞞,重復收取所謂的「金融服務費」,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E. 賓士汽車金融公司被罰80萬,難道真的是管理有問題嗎
9月11日,中國銀保監會官網發布一份北京銀保監局作出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公開表顯示,梅賽德斯-賓士汽車金融有限公司因存在「對外包活動管理存在嚴重不足」,違反了《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於9月2日被北京銀保監局給予合計8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新華網4月15日報道,對於媒體熱議賓士女車主被收取「金融服務費」問題,中國銀保監會高度重視,已要求北京銀保監局對梅賽德斯-賓士汽車金融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通過經銷商違規收取金融服務費等問題開展調查。銀保監會表示,將根據調查情況依法採取必要的監管措施,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F. 「金融服務費」違反法規,為何這些4S店仍「以身試法」
說起「金融服務費」應該算得上是2019年汽車圈最熱門的關鍵詞之一了,每當談起這個話題,我們總是繞不開一位西安的「女車主」,也正是因為這位女車主在4S店的一頓操作,讓西安當地的這家賓士4S店付出了「7」位數的代價,這也讓賓士品牌下定決心要痛改前非,近日咖哥就隨同一位好友前往賓士品牌4S店購車,在我們對比的幾家賓士4S店的過程中,咖哥明顯發現現在賓士4S店和以往最大的一個不同就是,基本上在進店的第一時間,接待人員都會提前告知,目前賓士品牌在銷售環節是堅決杜絕收取金融服務費的行為,這一點也讓我們感受到了賓士在這方面所作出的改進。
根據2012年銀保監會發發布的《中國銀監會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根據該通知「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
但是,幾乎所有汽車金融公司都屬於非銀行機構,理論上來說銀保監會的該「通知」並不適用於,可是4S店的汽車服務金融除了一部分來自汽車廠商之外,其中絕大部分資金來源都是銀行,但在銀保監會等各大監管機構的的監管之下,銀行的膽子就是再大,也不可能敢收這筆錢。這就證明了4S店明目張膽收取的這筆金融服務費,一定是中飽私囊了。對於很多消費者無法判定這筆費用是否有法律依據?咖哥找到的答案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因為4S店只是作為汽車交易的服務方,並不具備「金融服務」資質,因此對於收取的金融服務費毫無疑問應當退還給消費者。
並且,中消協也在針對汽車市場的相關會議中,明確了經銷商不是金融機構,不能收取金融服務費,而貸款手續費本身不合法,也不能收取。為了保障消費者在消費環節中的權益和良好體驗,汽車經銷商在相關工作的執行過程中必須堅持以下幾點原則:
1、消費者具有提前知情權,經銷商有義務提前告知消費者。
2、提供金融服務不能帶有強制性,消費者有選擇權,經銷商必須尊重客戶自主選擇的基礎上提供服務。
3、銷售合同內也必須明確寫明所有收費內容及名稱。
4、收費項需為用戶開具正規稅務發票。
大咖總結:
雖然我國的汽車產業在近些年獲得了飛速的發展,但在汽車行業內,尤其是銷售環節還依舊存在著許多的「貓膩」,在這個過程中,消費者往往都會處於弱勢地位,由於買車而吃虧上當的各種新聞事件也是時有發生。而4S店和廣大的二級經銷商往往都是想盡一切辦法來收割消費者這把「韭菜」,像貸款金融服務費、保險、上牌、加裝精品、出庫費等等,斂財的項目可謂是琳琅滿目、豐富多彩,消費者往往都是剛剛從上一個坑裡爬出來又掉進下一個坑,在這個過程中,汽車廠商發揮自身的監管作用就顯得非常有必要,而不是和經銷商一起同流合污,侵犯消費者的正當利益。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G. 買車金融服務費
金融服務費就是貸款的時候收的服務費。根據不同的經銷商,不同的4S店,可能會個別有些區別。一般來說,按照貸款金額的3%到5%來收取,根據車型不同,還有品牌不同。它就是幫助消費者辦理貸款的一些收取資料,還有審批的一些流程使用的一些費用。
收取這個費用是沒有什麼法律依據的,就是辦理的費用,大部分4S店都存在這個問題。這個錢應該是屬於經銷商自己收取的費用。大多數店應該是不能開發票的,一般都是以收據的形式給顧客。
按照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
根據當前的規定,汽車金融服務費並不合法。
【拓展資料】
2019年4月15日,西安賓士車主維權一事在曝光的談話錄音里女車主提到自己本可以全款購買,但4S店誘導自己使用賓士金融之後,她被迫交納1.5萬金融服務費。
2019年4月16日,西安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分局成立由副局長牽頭的專案組處理西安賓士車主維權一事,關於車主反映的西安利之星4S店通過個人賬戶收取12575元「金融服務費」,劉林表示,收取金融服務費是違法違規行為。稅務機關已進入現場,對所有收據進行核實。
社會現象:
在4S店購車時,繳納金融服務費確實是普遍現象,一些消費者甚至會因為擔心這些費用而選擇全款買車。
賓士4S店工作人員:金融服務費都有,因為金融服務費,比如您辦齊所有的業務手續、申請的金融貸款、後續的審核,包括抵押登記,這些都是需要人員為您服務的,所以這部分費用肯定會有。
專家分析: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研究員趙佔領分析表示,賓士西安利之星4S店的金融服務費收取存在侵犯消費者自主選擇權、知情權等諸多問題。
汽車行業分析師賈新光直言,金融服務費純屬是4S店巧立名目的亂收費,並不合理。
H. 金融服務費合法嗎
金融服務費不合法。
汽車製造商金融公司在委託銷售公司向客戶推銷汽車金融貸款之中產生的各類成本。
具體如下:
1、境內銷售汽車的供應商經銷商,應當建立完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體系,保證相應的配件供應,提供及時、有效的售後服務,嚴格遵守家用汽車產品三包召回等規定,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
2、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
3、供應商經銷商應當在本企業網站或經營場所公示與其合作的售後服務商名單。
【法律法規】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條 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准,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第十六條 供應商、經銷商應當在交付汽車的同時交付以下隨車憑證和文件,並保證車輛配置表述與實物配置相一致:
(一)國產汽車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
(二)使用國產底盤改裝汽車的機動車底盤出廠合格證;
(三)進口汽車的貨物進口證明和進口機動車檢驗證明等材料;
(四)車輛一致性證書,或者進口汽車產品特殊認證模式檢驗報告;
(五)產品中文使用說明書;
(六)產品保修、維修保養手冊;
(七)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憑證。第二十四條 供應商可以要求經銷商為本企業品牌汽車設立單獨展區,滿足經營需要和維護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對經銷商實施下列行為:
(一)要求同時具備銷售、售後服務等功能;
(二)規定整車、配件庫存品種或數量,或者規定汽車銷售數量,但雙方在簽署授權合同或合同延期時就上述內容書面達成一致的除外;
(三)限制經營其他供應商商品;
(四)限制為其他供應商的汽車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後服務;
(五)要求承擔以汽車供應商名義實施的廣告、車展等宣傳推廣費用,或者限定廣告宣傳方式和媒體;
(六)限定不合理的經營場地面積、建築物結構以及有償設計單位、建築單位、建築材料、通用設備以及辦公設施的品牌或者供應商;
(七)搭售未訂購的汽車、配件及其他商品;
(八)干涉經銷商人力資源和財務管理以及其他屬於經銷商自主經營范圍內的活動;
(九)限制本企業汽車產品經銷商之間相互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