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政府性債務投資
政府債務是指政府在國內外發行的債券或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債務。具體是指政府憑借其信譽,政府作為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按照有償原則發生信用關系來籌集財政資金的一種信用方式,也是政府調度社會資金,彌補財政赤字,並藉以調控經濟運行的一種特殊分配方式。政府債務是整個社會債務的重要組成部分。
《政府性債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建立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協調機制。
(一)全市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推進政府性債務管理機制建設,審定債務舉借方案,研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實施債務管理考核。
(二)財政部門負責制定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組織開展政府債務規模控制、預算管理、統計分析、風險預警等相關工作。
(三)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政府投資計劃管理和項目審批,從嚴審批債務風險較高地區的新開工項目。
(四)金融監管部門負責對金融機構向政府及其部門(單位)的融資行為實施監管,防止金融機構違法違規提供融資。發現違法違規融資行為,應當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金融監管部門。
(五)審計部門負責實施政府性債務的審計監督,促進完善債務管理制度,防範風險,規范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六)各部門(單位)負責本部門(單位)債務管理工作。
2. 金融項目有那些
金融業是指經營金融商品的特殊企業,它包括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業、證券業、租賃業和典當業。
金融業具有指標性、壟斷性、高風險性、效益依賴性和高負債經營性的特點。指標性是指金融的指標數據從各個角度反映了國民經濟的整體和個體狀況,金融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晴雨表。壟斷性一方面是指金融業是政府嚴格控制的行業,未經中央銀行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允許隨意開設金融機構;另一方面是指具體金融業務的相對壟斷性,信貸業務主要集中在四大商業銀行,證券業務主要集中在國泰、華夏、南方等全國性證券公司,保險業務主要集中在人保、平保和太保。高風險性是指金融業是巨額資金的集散中心,涉及國民經濟各部門。單位和個人,其任何經營決策的失誤都可能導致「多米諾骨牌效應」。效益依賴性是指金融效益取決於國民經濟總體效益,受政策影響很大。高負債經營性是相對於一般工商企業而言,其自有資金比率較低。
金融業在國民經濟中處於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地位,關繫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優化資金配置和調節、反映、監督經濟的作用。金融業的獨特地位和固有特點,使得各國政府都非常重視本國金融業的發展。我國對此有一個認識和發展過程。過去我國金融業發展既緩慢又不規范,經過十幾年改革,金融業以空前未有的速度和規模在成長。隨著經濟的穩步增長和經濟、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金融業有著美好的發展前景。
3. 有哪些金融機構對ppp項目感興趣
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保險,信託,券商,PPP產業基金.
金融機構參與PPP項目,既可以作為社會資本直接投資PPP項目,也可以作為資金提供方參與項目。在作為社會資本直接參與模式下,金融機構可以聯合具有基礎設施設計、建設、運營維護等能力的社會資本,與政府簽訂三方合作協議,在協議約定的范圍內參與PPP項目的投資運作。而作為資金的提供方,金融機構可以為主要負責經營的社會資本方或者項目公司提供融資,間接參與PPP項目。融資方式可以採取項目貸款、信託貸款、明股實債、有限合夥基金、項目收益債和資產證券化等形式。
4. 政策性銀行業務有哪些
政策性銀行即抄是國家襲開發銀行。
國開行服務的具體領域包括:
國家基礎設施、基礎產業、支柱產業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領域發展和國家重點項目等。比如高速公路、鐵路、城市軌道交通、小城鎮建設、大型機場擴建、煤礦企業兼並重組、新能源發電等。
所謂政策性銀行,主要是指由政府創立或擔保、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為目的、具有特殊的融資原則、不以盈利為目標的金融機構。我國政策性銀行的金融業務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指導和監督。
(4)金融機構政府性項目擴展閱讀:
政策性銀行與普通商業銀行的區別:
1、經營方式不同:政策性銀行多由政府出資建立,業務上由政府相應部門領導。商業銀行多採取股份制的形式,業務上自主經營、獨立核算。
2、資金來源不同:政策性銀行一般不接受存款,也不接受民間借款。而商業銀行以存款作為其主要的資金來源。
3、經營目的不同:政策性銀行是為了支持某些部門的發展而專門成立的,不以盈利為目的,與相應的產業部門關系密切。而商業銀行則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的,業務范圍廣泛。
5. 什麼是政府專項債券項目
專項債券是地方政府債券的一種,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專項債券(收益債券)和一般債券(普通債券)的區別是:前者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後者是指地方政府為了緩解資金緊張或解決臨時經費不足而發行的債券。
地方政府債券按資金用途和償還資金來源分類,通常可以分為一般債券(普通債券)和專項債券(收益債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為了緩解資金緊張或解決臨時經費不足而發行的債券,後者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對於一般債券的償還,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區的財政收入作為擔保,而對於專項債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項目建成後取得的收入作為保證。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
債券包含了以下三層含義:
1.債券的發行人(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機構)是資金的借入者。
2.購買債券的投資者是資金的借出者。
3.發行人(借入者)需要在一定時期還本付息。
6. 政策性金融機構的主要職能有哪些
(1)倡導性職能.是指政策性金融機構以直接的資金投放或間接地吸引民間或私人金融機構從事符合政府政策意圖的放款,以發揮其首倡,引導功能,引導資金的流向.比如,政策性銀行一旦決定對某些產業提供貸款,則反映了經濟發展的長遠目標,表明政府對這些部門的扶持意願,從而增強了其他金融機構的投資信心,降低了這些部門的投資風險.其他金融機構就會放寬對這些部門的投資審查,紛紛協同投資.而一旦某一產業的投資熱情高漲,政策性銀行就可以減少對該行業的投資份額,轉而扶持其他行業的發展.這就體現了它的政策意圖的倡導性,形成了對民間資金運用方向的誘導機制,促使政府政策目標的實現.
(2)選擇性職能.是指政策性金融機構對其融資領域或部門是有選擇的,不是不加分別地任意融資.從表面看,其服務對象,服務領域是由政府選定的,但從實質而言卻是市場機制選擇的結果.如對某些重要的基礎產業,如果市場機制能夠選擇它,那麼依靠市場機制的作用它會得到相應的資源配置,任何形式的政府幹預都是多餘的,不必要的.只有在市場機制不予選擇時,才由政府以行政機制予以選擇.所以,尊重市場機制的選擇是前提,對商業性金融機構不願融資的領域才有可能得到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支持.世界各國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活動領域,如中小企業,住房,農業,落後地區的開發等,正是商業性金融機構不予選擇或不願意選擇的領域.但是,並不是所有這樣的領域都能得到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支持,作為金融企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只能選擇那些有一定經濟效益,貸款能夠回收的項目,其中包括雖不盈利但財政提供擔保和補貼的項目.
(3)補充性職能.是指政策性金融機構的金融活動具有補充和完善以商業性金融機構為主體的金融體系的職能,彌補商業性金融活動的不足.對於一些商業性金融機構不願或無力選擇的產業,項目,政策性金融機構以直接投資或提供擔保的方式引導資金流向,進行融資補充.主要表現在:對技術,市場風險較高的領域進行倡導性投資,對投資回收期限過長,投資回報率低的項目進行融資補充,對於成長中的扶持性產業給予優惠利率放款.
(4)服務性職能.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具有相當的專業性,在其服務的領域內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專業技能,聚集了一大批精通業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可以為企業提供各方面的服務.如中小企業銀行為企業分析財務結構,診斷經營情況,提供經濟信息,溝通外部聯系;農業發展銀行收購農副產品,並為農業提供技術服務;進出口銀行為進出口信用提供償付保證,提供國際商情,分析匯率風險;開發銀行為各種重大投資項目提供經濟及社會效益評估等等.同時,政策性金融機構因長期在某一領域從事活動,成為政府在該領域事務的助手或顧問,它參與政府有關計劃的制定,甚至代表政府組織實施該方面的政策計劃或產業計劃.
7. 什麼是政策性金融機構
政策性金融機構是由政府或政府機構發起或出資,以某種特定政策性金融業務為其基本業務活動的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機構和政策性非銀行金融機構。
更確切地說,它是指那些由一國政府或政府機構發起、出資創立、參股、保證或扶植的,不以利潤最大化為其經營目標,專門為貫徹配合政府特定的社會經濟政策和意圖,在法律限定的業務領域內,直接或間接地從事某種特殊政策性融資活動,從而充當政府發展經濟、促進社會發展穩定、進行宏觀經濟調節管理工具的金融機構。
8. 政策性金融機構有哪些(舉例說明)
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就三家政策性銀行,中國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9. 北京有什麼比較知名的政信金融項目嗎
我國許多比較大的交通項目都是有政信金融支持的,比如北京地鐵的4號線。建成以後大大緩解了北京的城市交通,所以也算是一個比較重大的民生工程。而政信金融都是有政 府發起的,能夠對老百姓的生活有改善的項目
10. 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性質
⑴政策性和金融性特徵
政策性金融機構是具有政策性和金融性特徵的政府金融機構
①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政策性
作為政府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要服從和服務於政府的某種特殊的產業或社會政策目標.一是政策性金融機構要執行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要從政府的角度和社會公共利益出發,按照政府的經濟政策和意圖從事投融資活動.二是國家必須給予政策性金融機構各種優惠政策.政府為了保證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有效運轉,必須為其提供貼息,稅收以及融資方面的各種優惠政策.三是政策性金融機構要對特定的貸款項目或企業予以政策性的支持,比如通過發放利率優惠的貸款,期限較長的貸款等方式支持被扶持對象.
②政策性金融機構的金融性
作為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要按金融運行的一般規則辦事,即要遵循貨幣信用規律,保障其正常運轉和社會金融秩序的穩定.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不同於財政資金,因而不能採用無償撥款方式,賑濟方式或配給方式,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使用是有償的,是要支付利息的.
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政策性與金融性是辯證統一的.其中,政策性是前 提,是方向;金融性是基礎,是實現政策性的手段.如果只強調政策性而忽視金融性,則政策性金融機構就只能是一個政府機構;但只強調金融性,而忽視政策性,則它就只能是一個一般的商業性金融機構.所以,必須把兩者緊密結合起來,才能構成一個完整意義的政策性金融機構.
⑵財政職能
政策性金融機構具有一定的財政職能
財政資金的分配具有無償性和單項性,政策性金融機構雖然不是財政機構,但它是具有財政職能的特殊金融機構,是財政和金融的結合體.一是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具有財政性,通常由政府直接出資或參股創辦.二是政策性金融機構同政府有著密切的聯系.由於多數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本金由政府出資形成,因此,其董事會,監事會及行長(總經理)的組成是由政府批准或任命的.三是政策性金融機構始終將政府的利益放在首位,其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的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支持區域和部門經濟的發展.
⑶特殊的金融企業
政策性金融機構是特殊的金融企業
政策性金融機構雖然承擔了貫徹執行國家社會經濟政策的職能,但是它的本質是金融企業,無論政府賦予它多大的政策性職能,都無法改變其金融企業的屬性.
首先,政策性金融機構是金融企業.它擁有一定的資本金,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業務活動的領域是金融領域,經營的對象是貨幣;它具有信用中介的職能,實現貨幣資金從貸出者到借入者的融通;它發放的貸款是有償的,是要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它同樣對貸款對象和貸款項目擁有自主選擇權,在國家政策所限定的范圍內,它就有權利本著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的原則對具體的貸款對象與貸款項目進行篩選.它與其他金融企業一樣要進行經濟核算,講求保本經營,實現政策性和效益性的統一.
其次,政策性金融機構不是一般的金融企業,而是一種特殊的金融企業.其特殊性具體表現在:它與政府有著特殊而密切的關系,大多由政府出資創立,政府為其籌資進行擔保,對其政策性虧損政府予以補貼等;它的經營活動不以營利為目的,而是為了貫徹配合政府的社會經濟政策或意圖;它一般不接受活期存款,不創造派生存款,不增加貨幣供給; 它不辦理結算和現金收付等業務,不與商業性金融機構爭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