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機構電子銀行應急計劃和電子銀行應急預案的區別是什麼謝謝你的回答
金融機構電子銀行應急預案是還沒有確定下來的,是預備狀態,應急計劃是當出現緊急情況時需要用此計劃方案是已經確定了的
㈡ 水災應急預案
工廠如果預防水災的發生?如果發生水災,工廠會如何採取防災措施?措施如何實施?按照這個邏輯去寫文件就OK了。
㈢ 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減災規劃(1998~2010年)》、國務院有關部門「三定」規定及國家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凡在我國發生的水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火山、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於本預案。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4)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二、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一)某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水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因災死亡30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群眾10萬人以上;
(3)因災倒塌房屋1萬間以上。
(二)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造成20人以上人員死亡或緊急轉移安置群眾10萬人以上或房屋倒塌和嚴重損壞1萬間以上。
(三)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四)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區等特殊情況,上述標准可酌情降低。
(五)國務院決定的其他事項。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國家減災委員會(以下簡稱「減災委」)為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研究制定國家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劃,協調開展重大減災活動,指導地方開展減災工作,推進減災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全國抗災救災工作。
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設在民政部。減災委各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分工承擔相應任務。
四、應急准備
(一)資金准備
民政部組織協調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根據國家發展計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規定,安排中央救災資金預算,並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以地方為主的原則,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救災資金投入力度。
1.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都應安排救災資金預算。
2.中央財政每年根據上年度實際支出安排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資金,專項用於幫助解決嚴重受災地區群眾的基本生活困難。
3.中央和地方政府應根據財力增長、物價變動、居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災資金補助標准,建立救災資金自然增長機制。
4.救災預算資金不足時,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安排的預備費要重點用於災民生活救助。
(二)物資准備
整合各部門現有救災儲備物資和儲備庫規劃,分級、分類管理儲備救災物資和儲備庫。
1.按照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在完善天津、沈陽、哈爾濱、合肥、武漢、長沙、鄭州、南寧、成都、西安等10個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的基礎上,根據需要,科學選址,進一步建立健全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災害多發地、縣建立健全物資儲備庫、點。各級儲備庫應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
2.每年年初購置救災帳篷、衣被、凈水設備(葯品)等救災物資。
3.建立救助物資生產廠家名錄,必要時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
4.災情發生時,可調用鄰省救災儲備物資。
5.建立健全救災物資緊急調撥和運輸制度。
6.建立健全救災物資應急采購和調撥制度。
(三)通信和信息准備
通信運營部門應依法保障災害信息的暢通。自然災害救助信息網路應以公用通信網為基礎,合理組建災害信息專用通信網路,確保信息暢通。
1.加強中央級災害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指導地方建設並管理覆蓋省、地、縣三級的救災通信網路,確保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及時准確掌握重大自然災害信息。
2.以國家減災中心為依託,建立部門間災害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交流服務,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3.充分發揮環境與災害監測預報小衛星星座、氣象衛星、海洋衛星、資源衛星等對地監測系統的作用,建立基於遙感和地理信息系統技術的災害監測、預警、評估以及災害應急輔助決策系統。
(四)救災裝備准備
1.中央各有關部門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2.民政部、省級民政部門及災害頻發市、縣民政局應配備救災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五)人力資源准備
1.完善民政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專家隊伍。組織民政、衛生、水利、氣象、地震、海洋、國土資源等各方面專家,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的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
3.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武警、消防、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4.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願者隊伍,並充分發揮其作用。
(六)社會動員准備
1.建立和完善社會捐助的動員機制、運行機制、監督管理機制,規范突發自然災害社會捐助工作。
2.完善救災捐贈工作應急方案,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3.在已有2.1萬個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的基礎上,繼續在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小城市建立社會捐助接收站、點,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網路。
4.完善社會捐助表彰制度,為開展社會捐助活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5.健全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8省(直轄市)和深圳、青島、大連、寧波4市對內蒙古、江西、廣西、四川、雲南、貴州、陝西、甘肅、寧夏和新疆10省(自治區)的對口支援機制。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1.開展社區減災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災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人民的防災減災意識。
2.每年至少組織2次省級災害管理人員的培訓。每兩年至少組織1次地級災害管理人員的集中培訓。省或地市級民政部門每年至少組織1次縣級及鄉鎮民政助理員的業務培訓。不定期開展對政府分管領導、各類專業緊急救援隊伍、非政府組織和志願者組織的培訓。
3.每年在災害多發地區,根據災害發生特點,組織1~2次演習,檢驗並提高應急准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五、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一)災害預警預報
1.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資料庫,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地區和人口數量做出災情預警。
2.根據災情預警,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國家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做好應急准備或採取應急措施。
(二)災害信息共享
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信息。
(三)災情信息管理
1.災情信息報告內容
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採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2.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縣級民政部門對於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地(市)級民政部門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於災害發生後2小時。對造成死亡(含失蹤)10人以上或其他嚴重損失的重大災害,應同時上報省級民政部門和民政部。地(市)級民政部門在接到縣級報告後,在2小時內完成審核、匯總災情數據的工作,向省級民政部門報告。省級民政部門在接到地(市)級報告後,應在2小時內完成審核、匯總災情數據的工作,向民政部報告。民政部接到重、特大災情報告後,在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省、地(市)、縣三級民政部門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縣級民政部門每天9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地(市)級民政部門上報,地(市)級民政部門每天10時之前向省級民政部門上報,省級民政部門每天12時之前向民政部報告情況。特大災情根據需要隨時報告。
(3)災情核報。縣級民政部門在災情穩定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地(市)級民政部門報告。地(市)級民政部門在接到縣級報告後,應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將全地(市)匯總數據(含分縣災情數據)向省級民政部門報告。省級民政部門在接到地(市)級的報告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將全省匯總數據(含分市、分縣數據)向民政部報告。
3.災情核定
(1)部門會商核定。各級民政部門協調農業、水利、國土資源、地震、氣象、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2)民政、地震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估小組,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專家評估,核實災情。
六、應急響應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災害救助工作以地方政府為主。災害發生後,鄉級、縣級、地級、省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根據災情,按照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做好災民緊急轉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抗災救災工作,做好災害監測、災情調查、評估和報告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根據突發性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國家設定四個響應等級。
(一)Ⅰ級響應
1.災害損失情況
(1)某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水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草原火災和生物災害等特別重大自然災害。
(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3)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區等特殊情況,啟動標准可酌情降低。
(4)國務院決定的其他事項。
2.啟動程序
減災委接到災情報告後第一時間向國務院提出啟動一級響應的建議,由國務院決定進入Ⅰ級響應。
3.應急響應
由減災委主任統一領導、組織抗災救災工作。民政部接到災害發生信息後,2小時內向國務院和減災委主任報告,之後及時續報有關情況。災害發生後24小時內商財政部下撥中央救災應急資金,協調鐵路、交通、民航等部門緊急調運救災物資;組織開展全國性救災捐贈活動,統一接收、管理、分配國際救災捐贈款物;協調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抗災救災的指示。
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後,由減災委主任決定終止一級響應。
(二)Ⅱ級響應
1.災害損失情況
(1)某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水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草原火災和生物災害等重大自然災害。
(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3)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區等特殊情況,啟動標准可酌情降低。
(4)國務院決定的其他事項。
2.啟動程序
減災委秘書長(民政部副部長)在接到災情報告後第一時間向減災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長)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減災委副主任決定進入Ⅱ級響應。
3.響應措施
由減災委副主任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民政部成立救災應急指揮部,實行聯合辦公,組成緊急救援(綜合)組、災害信息組、救災捐贈組、宣傳報道組和後勤保障組等抗災救災工作小組,統一組織開展抗災救災工作。
災情發生後24小時內,派出抗災救災聯合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了解救災工作情況,了解災區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緊急調撥救災款物。
及時掌握災情和編報救災工作動態信息,並在民政部網站發布。向社會發布接受救災捐贈的公告,組織開展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全國性救災捐贈活動。
經國務院批准,向國際社會發出救災援助呼籲。
公布接受捐贈單位和賬號,設立救災捐贈熱線電話,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救災捐贈;每日向社會公布災情和災區需求情況;及時下撥捐贈款物,對全國救災捐贈款物進行調劑;定期對救災捐贈的接收和使用情況向社會公告。
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後,由減災委副主任決定終止Ⅱ級響應。
(三)Ⅲ級響應
1.災害損失情況
(1)某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水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草原火災和生物災害等較大自然災害。
(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3)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老、少、邊、窮」地區等特殊情況,啟動標准可酌情降低。
(4)國務院決定的其他事項。
2.啟動程序
減災委辦公室在接到災情報告後第一時間向減災委秘書長(民政部副部長)提出啟動Ⅲ級響應的建議,由減災委秘書長決定進入Ⅲ級響應。
3.響應措施
由減災委員會秘書長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系,溝通災害信息;組織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抗災救災支持措施;組織有關部門共同聽取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情況匯報;協調有關部門向災區派出聯合工作組。
災情發生後24小時內,派出由民政部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了解救災工作情況,了解災區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災害損失較大時,災情發生後48小時內,協調有關部門組成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組赴災區,及時調撥救災款物。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並在民政部網站發布。
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後,由減災委秘書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報告減災委副主任。
(四)Ⅳ級響應
1.災害損失情況
(1)某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水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草原火災和生物災害等一般自然災害。
(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3)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老、少、邊、窮」地區等特殊情況,啟動標准可酌情降低。
(4)國務院決定的其他事項。
2.啟動程序
減災委辦公室在接到災情報告後第一時間決定進入Ⅳ級響應。
3.響應措施
由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主任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系,溝通災害信息;商有關部門落實對災區的抗災救災支持;視情況向災區派出工作組。
災情發生後24小時內,派出民政部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了解救災工作情況,了解災區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調撥救災款物。
掌握災情動態信息,並在民政部網站發布。
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後,由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主任決定終止Ⅳ級響應,報告減災委秘書長。
(五)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准確的原則。要在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並根據災情發展情況做好後續信息發布工作。
2.信息發布的內容主要包括:受災的基本情況、抗災救災的動態及成效、下一步安排、需要說明的問題。
七、災後救助與恢復重建
(一)災後救助
1.縣級民政部門每年調查冬令(春荒)災民生活困難情況,建立需政府救濟人口台賬。
2.民政部會同省級民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赴災區開展災民生活困難狀況評估,核實情況。
3.制定冬令(春荒)救濟工作方案。
4.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向國務院要求撥款的請示,結合災情評估情況,會同財政部下撥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專項用於幫助解決冬春災民吃飯、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難。
5.災民救助全面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對確認需政府救濟的災民,由縣級民政部門統一發放《災民救助卡》,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和救濟金。
6.向社會通報各地救災款下撥進度,確保冬令救濟資金在春節前發放到戶。
7.對有償還能力但暫時無錢購糧的缺糧群眾,實施開倉借糧。
8.通過開展社會捐助、對口支援、緊急采購等方式解決災民的過冬衣被問題。
9.發展改革、財政、農業等部門落實好以工代賑政策、災歉減免,糧食部門確保糧食供應。
(二)恢復重建
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堅持「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作方針,災民倒房重建應由縣(市、區)負責組織實施,採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應通過政府救濟、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房屋規劃和設計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規劃,充分考慮災害因素。
1.組織核查災情。災情穩定後,縣級民政部門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塌房屋台賬。省級民政部門在災情穩定後10日內將全省因災倒塌房屋等災害損失情況報民政部。
2.開展災情評估。重大災害發生後,民政部會同省級民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赴災區開展災情評估,全面核查災情。
3.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根據全國災情和各地實際,制定恢復重建方針、目標、政策、重建進度、資金支持、優惠政策和檢查落實等工作方案。
4.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向國務院要求撥款的請示,結合災情評估情況,民政部會同財政部下撥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專項用於各地災民倒房恢復重建。
5.定期向社會通報各地救災資金下撥進度和恢復重建進度。
6.向災區派出督查組,檢查、督導恢復重建工作。
7.商有關部門制定優惠政策,簡化手續,減免稅費,平抑物價。
8.衛生部門做好災後疾病預防和疫情監測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深入災區,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宣傳衛生防病知識,指導群眾搞好環境衛生,實施飲水和食品衛生監督,實現大災之後無大疫。
9.發展改革、教育、財政、建設、交通、水利、農業、衛生、廣播電視等部門,以及電力、通信等企業,金融機構做好救災資金(物資)安排,並組織做好災區學校、衛生院等公益設施及水利、電力、交通、通信、供排水、廣播電視設施的恢復重建工作。
八、附則
(一)名詞術語解釋
自然災害: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害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洪澇、乾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火山、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
災情:指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包括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
災情預警:指根據氣象、水文、海洋、地震、國土等部門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人口、自然和社會經濟背景資料庫,對災害可能影響的地區和人口數量等損失情況做出分析、評估和預警。
環境與災害監測預報小衛星星座:為滿足我國環境與災害監測的需要,2003年2月,國務院正式批准「環境與災害監測預報小衛星星座」的立項。根據國家計劃,小衛星星座系統擬採用分步實施戰略:「十五」期間,採用「2+1」方案,即發射兩顆光學小衛星和一顆合成孔徑雷達小衛星,初步實現對災害和環境進行監測的能力;「十一五」期間,實施「4+4」方案,即發射四顆光學小衛星和四顆合成孔徑雷達小衛星組成的星座,實現對我國及周邊國家、地區災害和環境的動態監測。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國際溝通與協作
按照國家外事紀律的有關規定,積極開展國際間的自然災害救助交流,借鑒發達國家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經驗,進一步做好我國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
(三)獎勵與責任
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人事部和民政部聯合表彰;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烈士;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負責管理。預案實施後,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應適時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並視情況變化做出相應修改後報國務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根據本預案制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五)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㈣ 銀行常見的防範暴力應急預案有哪些
為了處置因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災難、以及突發社會公共安全、公共衛生事件或者由此而引發區域性的金融風險突發事件,防止風險的擴散和蔓延,保障全區國有資產安全,保證區金融業的持續穩定、健康、有序發展,特製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區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各單位,因下列事件的發生而導致部門無法正常運轉:
1、水災、火災、地震及重大疫情等事件的突然發生;
2、突生社會動亂或者恐怖襲擊等危害公眾安全事件;
3、各預算單位領導人員攜巨款潛逃或單位突發被盜、被搶事件;
4、區本級「銀—財—庫」計算機網路系統突遭病毒或者黑客侵襲造成預算撥付癱瘓;
5、區本級銀行賬戶遭上級或外地法院查封,影響到全區的正常運轉;
6、轄區內金融機構發生區域性金融風險或危機。
二、組織體系
1、區人民政府成立突發金融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政府分管經濟金融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財政局局長、區政府辦主任擔任,成員由市財政局國庫處、市人民銀行國庫處,區公、檢、法、工商、稅務、宣傳及轄區內金融機構的負責人組成。
2、突發金融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風險處置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地點設在區財政局,由分管預算、國庫的副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由全區各預算單位的財務負責人組成。
三、職責分工
1、突發金融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在區政府的統一部署和領導下,負責對全區突發金融風險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召開緊急會議;研究突發金融風險事件的處置原則、處置方式;提出處置方案;向區政府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置情況。
2、突發金融風險處置工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負責接收、整理、上報有關信息資料;向領導小組匯報突發金融風險事件的相關情況;負責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負責對突發金融風險的處置提出具體建議並具體實施;負責檔案管理及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風險報告的基本原則
總體原則:迅速、及時、准確。即最先接到突發事件信息的部門應當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報告的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報告的渠道要暢通,不得延誤、截留。
五、報告的程序及內容
1、發生金融風險事件時,突發事件的單位應立即向辦公室報告;
2、辦公室在接到金融風險突發事件的情況報告後半小時內電話報告給突發金融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並應於當天遞交書面報告,同時應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
3、報告的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等級、原因、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可能造成的損失、發展態勢、擬採取的緊急應對措施等。
4、領導小組獲悉後,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向區政府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六、突發事件的等級及處置
1、一級事件:涉及金額不大及公眾人數不多的,由辦公室會同事件發生單位直接進行處置,並將處置結果上報領導小組。
2、二級事件:涉及金額較大及公眾人數較多的,由辦公室向領導小組匯報,在取得領導小組的處置建議之後,立即付諸實施。並將處置結果上報領導小組。
3、三級事件:突發區域性或系統性金融風險事件,立即向領導小組及區政府匯報,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由領導小組召集各成員單位召開緊急會議共同商討處置方案,並會同相關部門共同處置。
七、分析與總結
1、突發事件處置完畢之後,負責處置的有關部門應當形成書面報告,交由辦公室統一歸檔。與此同時,各部門還應當針對事件暴露出的有關問題,進一步修改完善應急措施、預警體系、防範手段。
2、辦公室可根據實際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分析總結會,利用處置突發事件的具體案例。採取以案說法的形式進行業務培訓,總結經驗,汲取教訓,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不斷提高幹部的監管水平。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v
㈤ 防汛應急預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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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預案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處置突發防汛事件,將汛期突發水災事件對集團公司、及客戶財產安全造成的不良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特製定本預案。
適用范圍
適用於物業范圍內發生水災突發事件下,應做出的應急准備和反應。
機構職責
3.1 指揮部組織機構應急總指揮: 應急副指揮: 指揮部成員 搶險隊成員:由安保部、工程部全體為主力隊員,其他部門員工為協助隊員。3.2指揮部職能
督促檢查各部門按制訂的處置突發事件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
組織向上級領導機關報送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
物業各職能部門,各機構按照分類負責的原則,分別負責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組織預案的演練。
負責召集參與現場工作的各部門的現場負責人,明確各部門在突發事件中承擔的工作
組織劃定現場的范圍,實行必要的控制;
研究現場處置方案,制定具體措施,決定人員的出動、支援和輪換
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在人力、物力不足的情況下,向所或外部申請支援。所內 其他各部門、處室依據本預案積極配合處置突發事件。
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按處置突發事件預案做好有關的應急准備工作;
4.各部門職責4.1保安部職責范圍4.1.1通知服務中心,聯絡指揮成員;4.1.2聯絡園區物業,控制相關設施; 4.1.3組織公區搶險,管理防汛用品;4.1.4外聯消防公安,向」119」報警;4.1.5根據水災級別,播放疏散廣播;4.1.6確認重點部位,組織搶救物資;4.1.7保證設施完整,防汛工具齊全。5.工程部職責范圍5.1出險專人值守,保證設備完好;救災所需水電,工程全力保障;5.2組織設施搶險,管理防汛用品;5.3提供搶險所需,搶救貴重物資;6.會服部職責范圍6.1負責管理雨具,協助救災人員;6.2配合搶險工作,看管搶救物資;6.3聯系醫療單位,提供救助環境。7.行政部職責范圍7.1組織搶運物品,轉移重要物品;7.2聯絡指揮人員,做好安撫工作。8.重點防汛部位
8.1根據防汛的特點,確定南車大廈重點防汛部位為配電間、電梯豎井,、財務室、檔案室、辦公室等。
9.防汛設施
9.1在重點防汛部位應有相應的設施:排水管道、水泵、沙袋、隔水擋板等
10.監督檢查制度
10.1物業安保部工程部應在雨期前盡早做好各項預防措施,指定專人對沙袋存量、水泵器材進行定期檢查;
10.2及時檢查所管三溝(天溝、明溝、陰溝)是否暢通;
10.3檢查屋頂門、窗是否已關閉;
10.4防汛中應備足各項器材,對水泵進行維護保養使其達到備戰狀態;
10.5在大風即將來臨時還應突擊檢查可能墜落的物品,對檢查出的各項隱患立即進行整改。
11.防汛處置程序
11.1任何時候有關水災的信息,安保部主管立即通知應急總指揮。
11.2一般水災出現時,安保部建議大物業工程部及時打開窨井蓋,加快排水速度。
11.3嚴重水災出現時,安保部應及時通知物業部長,通報災情請示是否向119報警。通知大物業共同搶險。
11.4組織安保部防汛搶險隊協助搬運沙包及阻止積水流入機房、電梯井、財務室、檔案室、辦公室等;
11.5如果積水可能流入電梯,通知工程部將可能進水的電梯升至高處;
11.6如配電室\電梯等重點部位出現進水,將啟動由工程部主要負責執行的《跑水事故應急處置流程》
11.7 配電室:
1,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擺設攔水沙包或採取其它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水蔓延配電室。
2、關閉受浸區域之電閘,防止人員觸電。
3、組織力量採用各種手段,包括採用掃帚、吸水機吸水,排凈積水,清理現場,盡快恢復整潔並對電氣設備除濕處理,當確認濕氣已除,絕緣電阻達到規定值時,方可送電試運行(送電依照《配電室倒閘操作流程》執行),觀察無異常後方可投入正式運行。
4、召開會議,分析事故發生原因,總結經驗教訓,並採取措施,防止出現類似事故。並詳細記錄水浸檢查報告,對水浸原因、處理方法、,以及受損情況、防範措施,並存檔。
11.8 電梯:
1、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擺設攔水沙包或採取其它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水蔓延至電梯。
2、當底坑內出現少量進水或滲水時,應將電梯停在二層以上,停止運行,斷開總電源。
3、發生水浸時,應迅速切斷漏水源,設法使電器設備不進水或少進水。當樓層發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進水時,應將轎廂停於進水層站的上二層,停梯斷電,以防轎廂進水。
4、對水浸電梯應進行除濕處理,如採用擦拭、熱風吹乾、自然通風、更換管線等方法,確認水浸消除,絕緣電阻符合要求,並經試驗運行無異常後,方可投入運行。對微機控制電梯,更需仔細檢查,以免燒毀電子板。
5、在恢復電梯運行時,應確認無積水,無短路現象後,方可使用。對於那些急於用的電梯,可採用烘乾的辦法(如使用電吹風機),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短路的積水。
6、召開會議,分析事故發生原因,總結經驗教訓,並採取措施,防止出現類似事故。並詳細記錄水浸檢查報告,對水浸原因、處理方法、以及受損情況、防範措施,並存檔。
㈥ 企業水災應急預案
為了有效防禦災害性洪水,規范防汛抗洪程序,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最大程度的減輕災害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規定,結合我單位防汛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水災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本應急預案的應急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集團公司和各分公司總部設置應急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組織機構,工程項目經理部設置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組織機構。
集團公司成立水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施工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組員由各部門領導和分公司經理組成。水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為工程管理部。
各分公司和各級項目部成立相應的水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由分公司總經理或項目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施工生產的副總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擔任,組員由各部門領導組成。水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為工程管理部。
1、一級應急組織機構:
①應急總指揮由公司總部總經理擔任;
②反應操作副總指揮由公司總部副總經理擔任,或者由分公司經理擔任;
③危險源風險評估部由反應操作副總指揮、公司總部工程部、安質部等聯合組成;
④應急培訓演練部由公司總部勞資培訓部兼任;
⑤應急物資管理部由公司物資設備部;
⑥應急人力管理部由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公司辦公室兼任;
⑦應急工程技術服務部由公司總部工程部專業技術人員兼任;
⑧應急後勤供給部由公司總部總經理辦公室、財務部兼任;
⑨應急保衛部由公司總部公安處/分處兼任。
2、一級應急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①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a、分析緊急狀態和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後果、現有資源和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b、指揮、協調應急行動;
c、與企業外應急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d、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的行動;
e、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f、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組織;
g、應急組織的啟動;
h、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i、通報外部機構;
j、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k、決定應急撤離;
l、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②反應操作副總指揮的職能和職責:
a、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b、向應急總指揮提出應採取的減緩事故後果行動的應急對策和建議;
c、保持與事故現場操作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d、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e、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准備狀態;
f、根據各施工場區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路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③ 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的職能和職責:
a、對各施工現場的特點以及生產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b、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c、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信息,為應急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准確的依據;
d、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共享資源及應急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提供及時的應急支援措施;
e、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便應急時及時啟用;
f、 制訂項目施工場區的應急物質、科學合理的人力資源儲備力量。
④應急培訓演練組的職能和職責:
a、根據工程項目生產的特點,施工場區人員的構成情況,以及施工場區周圍環境狀態,按照已確定的各種可能發生的事故應急內容,制訂培訓和演練計劃;
b、按照應急預案和公司總部的年度計劃規定和各項目經理部的計劃安排,按時按計劃組織各應急隊伍進行各種應急技能的學習和培訓,適時組織各應急隊伍進行應急技能的演練;
c、協助組織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內的各類應急隊伍,建立各項應急機制;
d、通過培訓和演練,及時修正應急的不足和缺陷,獨步完善各項目經理部的項目應急實施機制,培訓演練內容和措施;
e、收集和整理在應急技能演練和實施中所獲得的信息,及時反饋反應操作副總指揮,作好應急的人力資源資料和應急能力資料檔案的歸檔。
⑤應急物資管理組的職能和職責:
a、協助各項目經理部制訂施工場區應急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項目施工場區的應急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擋案並歸檔;
b、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
c、定期檢查、監督、落實過期應急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狀態;
d、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物資資源信息,建立檔案並歸檔,為應急行動的啟動,作好物資源的數據儲備;
e、應急預案啟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周邊其它項目經理部的應急物資資源,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應急救援。
⑥應急人力管理部的職能和職責:
a、協助各項目經理部制訂施工場區的應急行動人力配備計劃;
b、按已制定的項目施工場區應急行動人力配備計劃,協助項目施工場區建立和配置各種應急救援小組;
c、定期檢查、監督、落實各應急救援小組的人員變更,數量到位狀態;
d、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項目施工場區的應急行動人力資源信息,建立檔案並歸檔,為應急行動的啟動,作好人力資源的數據儲備;
e、應急預案啟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周邊其它項目經理部的應急人力資源,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應急救援。
⑦應急工程技術服務部的職能及職責:
a、根據各項目經理部的施工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築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b、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⑧應急後勤供給部的職能和職責:
a、根據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的位置,了解落實該項目周邊的應急物資供應點分布情況,為及時向應急行動的後勤物資供給作好准備工作;
b、應急預案啟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及時趕赴現場,根據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及時提供後勤服務。
⑨應急保衛部的職能和職責:
a、定期檢查項目場區的保安人員數量落實情況;
b、協助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建立應急行動保安隊伍並登記整理歸檔,為應急行動的啟動,做好保安資源的數據儲備;
c、應急預案啟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及時趕赴現場,協助組織事故現場的保衛工作,必要時負責組織場區外的居民疏散工作。
3、二級應急組織機構
1)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由項目經理部經理、項目經理或公司總部任命專人擔任;
2)傷員營救組由項目副經理擔任組長,各施工隊分別抽調作業人員組成;
3)物資搶救組由倉庫管理員、各施工隊分別抽調施工人員組成;
4)消防滅火組由安全長、施工場區安全員、各施工隊分別抽調作業人員組成;
5)保衛疏導組由公安人員、後勤人員和各施工隊分別抽調施工人員組成;
6)搶險物資供應組由物資科長、各施工隊物資管理人員組成;
7)後勤供給組由項目部辦公室人員組成;
8)現場臨時醫療組由現場醫護人員和各施工隊分別抽調人員組成。
4、項目經理部二級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能和職責
1)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職能和職責:
a、所有事故現場操作的指揮和協調;
b、現場事故評估;
c、保證現場人員和公眾應急行動的執行;
d、控制緊急情況;
e、現場應急行動的指揮,與在應急指揮中心的反應操作副總指揮的協調;
f、 作好應急救援處理現場指揮權轉化後的移交和應急救援處理協助工作;
g、做好消防、醫療、交通管制、搶險救災等各公共救援部門聯系工作。
2)傷員營救組的職能和職責:
a、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b、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3)物資搶救組的職能和職責:
a、搶運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b、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帶。
4) 保衛疏導組的職能和職責:
a、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和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b、疏散場區外的居民撤出危險地帶。
5)搶險物資供應組的職能和職責:
a、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b、提供和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和安全配備;
c、及時提供後續的搶險物資。
6)後勤供給組的職能和職責:
a、迅速組織後勤必須供給的物品;
b、及時輸送後勤供給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7)現場臨時醫療組的職能和職責:
a、對受傷人員作簡易的搶救和包紮工作;
b、及時轉移重傷人員到醫療機構就醫。
二、調度值班
集團公司的水災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工程管理部,在汛期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級項目部成立相應的水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在汛期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
集團公司分管施工生產的副經理為水災事故應急救援總調度長,安排物資、設備、工程技術、安質等部門人員晝夜值班,各級單位和項目部安排有關人員晝夜值班,及時發現水災事故,及時組織搶險。
在險情發生第一時間及時上報本單位的領導並逐級上報到集團公司領導。
三、應急准備
1. 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水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各分公司和各級項目部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做好准備工作。
2. 工程管理部負責做好天氣預報信息的收集、跟蹤和傳遞工作,督促各部門落實汛期的值班人員,並做好記錄。
3.接到公司所在地或項目按照所在地發布的有關緊急警報通知後,公司水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全體人員應立即召開會議,並組織項目經理部作好抗災准備工作,督促做好各項應急措施,項目經理部應加強巡邏檢查,配備好搶險器材和物資。
4.工程管理部組織各部門制訂水災事故處理預想的應急措施。
5.項目經理部按防汛區域做好應急措施,使施工現場的排水系統暢通,停電並加固臨時用電線路,保證通訊暢通。
6.危險品存放應有明顯的位置標明、防止洪水將其攪亂、混雜、流失、造成事故,需要時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
7.項目部水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織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檢查,工程管理部部督促各部門做好檢查並記錄。
四 應急響應
1. 當汛期到來時,公司水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地點設在公司工程管理部。
2 .工程管理部負責聯絡水災事故應急響應有關事宜,並組織各部門實施應急響應的預案。
3. 各部門積極配合工程管理部工作,並按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響應預案實施。
4. 當發生嚴重意外災害事故時,公司水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立即報告政府有關部門,以求得援助和指導,並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同時應組織全體搶險人員根據災害事故情況的特點,實施有效的應急措施,爭取短時間內,努力將損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5. 當發生一般意外事件時,各部門按應急措施進行事件的處置,及時撤離人員和重要物資,控制和防止事件擴大,努力將損失或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
五、安全撤離
當確認發生水災事故時,由現場負責人下令,立即電話通知值班室,組織所有現場施工人員將施工機械加以安置保護,現場施工人員由班組長帶隊全部撤離。被困施工人員來不及撤離的,應選擇地勢較高地方躲避洪水,進行自我保護,等待公司組織救援。
六、組織搶險
1、項目部組織各施工隊及時清點人員,確認有無被困人員,並集結待命,不得私自外出;
2、項目部組織搶險突擊隊,由各工班抽調精壯工人組成,負責安裝堆砌砂袋,規范水流方向;
3、在配備充分照明、救生設備時,由項目部決定組織身體素質好、水性高的工人執行搜索救援活動;
4、在發生水災時,如設備不能撤離到安全位置,應使設備處於動力關閉、加固和適當防護狀態,防止設備造成不必要的損壞。
5、衛生員做好准備,並視汛情提前與定點醫院聯系。
七、供電和照明
1、在洪水可能危及到現場變配電設施時,應果斷斷電,防止個別線路漏電發生意外;險情排除後,經檢查確認安全後可恢復供電;
2、啟動專用照明線路,保障現場必要的照明需要。
八、保安措施
1、在發生水災時,保安應加強巡視,隔離安全地帶,禁止閑雜人員圍觀,禁止一切人員進入危險區域,禁止地方老百姓進入施工現場;
2、加強現場看護,未經現場負責人同意不得放入任何人員。
九、預防措施
1、在現場顯著位置配備適當的救生器具,如救生圈、安全繩、長竹竿等;
2、手機、對講機等聯系工具保持暢通;
3、自備發電機和照明專線保持良好工作狀態;
4、現場預備沙袋等物,利於堵水和引導水流方向。
十、受影響區域的疏散機制
在對施工場區周邊情況的摸查基礎上,應確立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疏散路線和方向,形成行之有效的疏散通道網路。應急狀態時,由應急總指揮決定下達應急疏散令。保衛疏導組引領受影響區域的居民從疏散通道網路疏散、撤退。
十一、交通管制機制
交通管制機制由事故現場警戒和交通管制兩部分構成。
(1)警戒
事故發生後,對場區周邊必須警戒隔離。其任務和作用是: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防止外來干擾、盡力保護事故現場人員的安全等。
(2)交通管制
事故發生後,及時通知交警部門,對事故發生地的周邊道路實施有效的管制,其主要目的是為救援工作提供暢通的道路。
十二、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與演練。
本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和演練按《中鐵十四局集團公司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培訓和演練的有關要求執行。
十三、事故報告及預案的評審
事故發生後,由工程管理部負責督促事故發生單位寫出《災害情況分析報告》,並組織相關人員評審本應急救援預案的適應性,如發現該預案部分條款不適應時則對本預案予以修訂。
㈦ 誰有金融資金安全應急預案
為了處置因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災難、以及突發社會公共安全、公共衛生事件或者由此而引發區域性的金融風險突發事件,防止風險的擴散和蔓延,保障全區國有資產安全,保證區金融業的持續穩定、健康、有序發展,特製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區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各單位,因下列事件的發生而導致部門無法正常運轉:
1、水災、火災、地震及重大疫情等事件的突然發生;
2、突生社會動亂或者恐怖襲擊等危害公眾安全事件;
3、各預算單位領導人員攜巨款潛逃或單位突發被盜、被搶事件;
4、區本級「銀—財—庫」計算機網路系統突遭病毒或者黑客侵襲造成預算撥付癱瘓;
5、區本級銀行賬戶遭上級或外地法院查封,影響到全區的正常運轉;
6、轄區內金融機構發生區域性金融風險或危機。
二、組織體系
1、區人民政府成立突發金融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政府分管經濟金融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財政局局長、區政府辦主任擔任,成員由市財政局國庫處、市人民銀行國庫處,區公、檢、法、工商、稅務、宣傳及轄區內金融機構的負責人組成。
2、突發金融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風險處置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地點設在區財政局,由分管預算、國庫的副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由全區各預算單位的財務負責人組成。
三、職責分工
1、突發金融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在區政府的統一部署和領導下,負責對全區突發金融風險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召開緊急會議;研究突發金融風險事件的處置原則、處置方式;提出處置方案;向區政府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置情況。
2、突發金融風險處置工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負責接收、整理、上報有關信息資料;向領導小組匯報突發金融風險事件的相關情況;負責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負責對突發金融風險的處置提出具體建議並具體實施;負責檔案管理及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風險報告的基本原則
總體原則:迅速、及時、准確。即最先接到突發事件信息的部門應當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報告的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報告的渠道要暢通,不得延誤、截留。
五、報告的程序及內容
1、發生金融風險事件時,突發事件的單位應立即向辦公室報告;
2、辦公室在接到金融風險突發事件的情況報告後半小時內電話報告給突發金融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並應於當天遞交書面報告,同時應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
3、報告的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等級、原因、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可能造成的損失、發展態勢、擬採取的緊急應對措施等。
4、領導小組獲悉後,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向區政府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六、突發事件的等級及處置
1、一級事件:涉及金額不大及公眾人數不多的,由辦公室會同事件發生單位直接進行處置,並將處置結果上報領導小組。
2、二級事件:涉及金額較大及公眾人數較多的,由辦公室向領導小組匯報,在取得領導小組的處置建議之後,立即付諸實施。並將處置結果上報領導小組。
3、三級事件:突發區域性或系統性金融風險事件,立即向領導小組及區政府匯報,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由領導小組召集各成員單位召開緊急會議共同商討處置方案,並會同相關部門共同處置。
七、分析與總結
1、突發事件處置完畢之後,負責處置的有關部門應當形成書面報告,交由辦公室統一歸檔。與此同時,各部門還應當針對事件暴露出的有關問題,進一步修改完善應急措施、預警體系、防範手段。
2、辦公室可根據實際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分析總結會,利用處置突發事件的具體案例。採取以案說法的形式進行業務培訓,總結經驗,汲取教訓,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不斷提高幹部的監管水平。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㈧ 水災的應急預案
嚴重的水災通常發生在江河湖溪沿岸及低窪地區,遇到突如其來的水災,該如何自救逃生呢?
一、如果來不及轉移,也不必驚慌,可向高處(如結實的樓房頂、大樹上)轉移,等候救援人員營救。
二、為防止洪水湧入屋內,首先要堵住大門下面所有空隙。最好在門檻外側放上沙袋,滿袋可用麻袋、草袋或布袋、塑料袋,裡面塞滿沙子、泥土、碎石。如果預料洪水還會上漲,那麼底層窗檻外也要堆上沙袋。
三、如果洪水不斷不漲,應在樓上儲備一些食物、飲用水、保暖衣物以及燒開水的用具。
四、如果水災嚴重,水位不斷上漲,就必須自製木筏逃生。任何入水能浮的東西,如床板、箱子及櫃、門板等,都可用來製作木筏。如果一時找不到繩子,可用床單、被單等撕開來代替。
五、在爬上木筏之前,一定要試試木筏能否漂福收集食品、發信號用具(如哨子、手電筒、旗幟、鮮艷的床單)、劃槳等是必不可少的。在離開房屋漂浮之前,要吃些含較多熱量的食物,如巧克力、糖、甜糕點等,並喝些熱飲料,以增強體力。
六、在離開家門之前,還要把煤氣閥、電源總開關等關掉,時間允許的話,將貴重物品用毛毯卷好,收藏在樓上的櫃子里。將不便攜帶的貴重物品做防水捆紮後埋入地下或置放高處,票款、首飾等物品可縫在衣物中;准備好醫葯、取火等物品;保存好各種尚能使用的通訊設施.出門時最好把房門關好,以免家產隨水漂流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