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投資 > 金融機構是否適用勞動合同法

金融機構是否適用勞動合同法

發布時間:2021-01-16 20:44:04

Ⅰ 哪些單位及其勞動者適用《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中的單位是指:
一、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
本條第一款採取列舉加概括的方式明確了用人單位的范圍,就是說除列舉的三類用人單位外,本款還規定「等組織」。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等」,屬於「等外」,也就是說除列舉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三類組織外,其他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也適用本法。這三類組織以外的組織如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它們的組織形式比較復雜,有的採取合夥制,有的採取合作制,它們不屬於本條列舉的任何一種組織形式,但他們招用助手、工勤人員等,也要簽訂勞動合同。因此,也需要適用本法。
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根據本條的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1.國家機關。國家機關錄用公務員和聘任制公務員,適用公務員法,不適用本法,國家機關招用工勤人員,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就要適用勞動合同法。
2.事業單位。事業單位適用本法,一種是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的是勞動合同,適用本條的規定。還有一種事業單位如醫院、學校、科研機構等,有的勞動者與單位簽訂的是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的。
3.社會團體。社會團體的情況也比較復雜,有的社會團體如黨派團體,除工勤人員外,其工作人員是公務員,按照公務員法管理;有的社會團體如工會、共青團、婦聯、工商聯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文學藝術聯合會、足球協會等文化藝術體育團體,法學會、醫學會等學術研究團體,各種行業協會等社會經濟團體。

勞動合同法中的勞動者是指:
「勞動者」具體指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勞動能力,以從事某種社會勞動獲得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依據法律或合同的規定,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勞動並獲取勞動報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但並不是所有自然人都是合法的勞動者,要成為合法的勞動者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並取得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區別於「非法勞動者」,如偷渡者打工。

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Ⅱ 事業單位的人員,是否適用《勞動合同法》

事業單位適用勞動合同法,可以分為三種情況:一種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如證專券監屬督管理委員會、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其錄用工作人員是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不適用勞動合同法。一種是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的是勞動合同,適用勞動合同的規定。還有一種事業單位如醫院、學校、科研機構等,有的勞動者與單位簽訂的是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的,就要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執行;有的勞動者與單位簽訂的是聘用合同,簽訂聘用合同的,就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即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另有規定的,就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沒有特別規定的,也要按照本法執行。

Ⅲ 勞動合同法適用范圍

適用范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2條規定了該法的適用范圍: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包括以下4種類型:
1、中國境內的企業;
2、個體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
4、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而《勞動法》的適用范圍僅包括3種類型:
1、中國境內的企業;
2、個體經濟組織;
3、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
可見,在用人單位的適用范圍上,《勞動合同法》比《勞動法》多了一個「民辦非企業單位」,顯然又比《勞動法》前進了一步。
因此,不管是國家機關還是事業單位,不管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還是以非營利為目的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只要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系,就應當簽定勞動合同。而只要簽定勞動合同,都要依照《勞動合同法》執行。

Ⅳ 事業單位為什麼不適用《勞動合同法》

因為其錄用公務人來員是參照《公源務員法》進行管理的。

Ⅳ 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是否是一樣的

1、二者適用主體、法律關系相同,但調整范圍勞動法要比勞動合同法更廣,勞動法全面內調整勞動關系、勞容動合同法主要針對勞動合同相關事項;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Ⅵ 請問人民銀行錄用是否適用勞動合同法

應當適用勞動合同法,但它違法你去追究它雙倍工資的賠償金吧

Ⅶ 哪些單位及勞動者適用《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回業單位等組織(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Ⅷ 《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是什麼

《勞動合同法》第 2 條規定了該法的適用范圍: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回,訂立、履答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包括以下 4 種類型:
(1)中國境內的企業;
(2)個體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
(4)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而《勞動法》的適用范圍僅包括 3 種類型:1、中國境內的企業;
2、個體經濟組織;
3、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可見,在用人單位的適用范圍上,《勞動合同法》比《勞動法》多了一個「民辦非企業單位」,顯然又比《勞動法》前進了一步。因此,不管是國家機關還是事業單位,不管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還是以非營利為目的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只要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系,就應當簽定勞動合同。而只要簽定勞動合同,都要依照《勞動合同法》執行。

Ⅸ 合同法與勞動合同法適用的一些問題

《勞動合同法》與《合同法》在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組成中分屬於不同的部門法,《勞動合同法》屬於社會法,而《合同法》屬於民商法,二者的不同主要從以下幾方面來看:
(一)從規范的主體來看,《勞動合同法》規范的主體是特定的。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合意構成。勞動合同當事人必須一方是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即勞動力的使用者;另一方是勞動者本人,即勞動力的所有者。因此可成為勞動合同主體的勞動者,必須具有提供勞動力的能力;而用人單位必須要有使用勞動力的能力,即是具有特定資格的法人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組織、團體。但雙方當事人不可以同時是用人單位或者同時是勞動者,否則即不構成勞動合同。而《合同法》規范的民商事合同可以發生在法人、其他經濟組織、自然人相互之間,也可以發生在法人之間、其他經濟組織之間、自然人之間,對主體沒有特別要求。
(二)從規范的社會關系來看,《勞動合同法》規范的勞動關系具有從屬性。在締結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處於平等的法律地位,自由協商而決定勞動合同的內容;然而在履行勞動合同的過程中,由於勞動者納入用人單位生產體系從事勞動,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的指揮監督,因而形成勞動關系的從屬性。由於勞動關系的從屬性,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接受用人單位的指揮監督便成為必然。而《合同法》規范的民商事合同無論在締約階段還是履行階段,都不存在從屬性,雙方始終是相互獨立的平等主體。
(三)從規范的內容來看,《勞動法》規范的勞動合同是以確定勞動關系為目的,以明確雙方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協議,內容包括: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等。而合同法規范的民商事合同是為實現一定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內容包括: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酬金等。
(四)從規范具有的社會性來看,在勞動關系中,由於用人單位基於經濟上的力量,較之勞動者具有優勢地位,在勞動合同成立過程中,常常事先決定勞動條件,或基於經營管理權的行使而產生勞動關系的從屬性。因此,為維護弱者一方——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國家或者工會團體往往介入勞動合同,形成勞動合同有別於《合同法》的社會性。國家法律和工會團體介入勞動合同的結果,形成國家以法律或者集體合同規定勞動條件的最低標准。因此,勞動合同的內容受國家法律和集體合同影響很大。

Ⅹ 《勞動合同法》 的適用范圍有哪些

《勞動合同法》第2條規定了該法的適用范圍: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專、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屬合同的用人單位包括以下4種類型:1、中國境內的企業;2、個體經濟組織;3、民辦非企業單位;4、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而《勞動法》的適用范圍僅包括3種類型:1、中國境內的企業;2、個體經濟組織;3、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可見,在用人單位的適用范圍上,《勞動合同法》比《勞動法》多了一個「民辦非企業單位」,顯然又比《勞動法》前進了一步。因此,不管是國家機關還是事業單位,不管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還是以非營利為目的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只要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系,就應當簽定勞動合同。而只要簽定勞動合同,都要依照《勞動合同法》執行。

閱讀全文

與金融機構是否適用勞動合同法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國內貴金屬整頓 瀏覽:212
歡樂頌2外匯 瀏覽:800
政府申請國家貸款 瀏覽:598
黃金投資收益率 瀏覽:866
12月6號美元兌人民幣 瀏覽:101
理財r0 瀏覽:70
600611大眾交通股票 瀏覽:257
歐式看漲期權價格計算 瀏覽:918
適合90後怎麼投資理財 瀏覽:218
混合型基金漲跌看什麼 瀏覽:628
專利對股票 瀏覽:125
東方財富手機版怎麼看南下資金 瀏覽:907
小米貸款取現收費嗎 瀏覽:423
南寧信託大廈 瀏覽:642
明股實債信託 瀏覽:789
遺產信託基金 瀏覽:67
安徽和生投資 瀏覽:823
股指期貨對應基金 瀏覽:89
股票里做t是什麼意思 瀏覽:968
玩股票資金怎麼籌 瀏覽: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