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急求「中紀發 2010 12號文件」或者國資紀發2010年29號文件
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紀檢監察組織建設的若干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紀檢監察組織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1 .國有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中央企業是國有經濟發揮主導作用的骨乾和中堅。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中央金融機構在整個金融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加強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對於深入推進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促進中央企業和金融業科學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些年來,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紀檢監察組織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反腐倡廉建設的一系列決策部署,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整體推進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各項工作,取得了切實成效。同時也應看到,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改革發展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其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也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與新形勢新任務要求相比,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紀檢監察組織建設當中還存在著體制機制不完善、機構設置不健全、人員編制薄弱、班子配備不強、隊伍素質不高等問題。這些問題直接制約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紀檢監察組織作用的發揮,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抓緊加以解決。
二、建立健全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紀檢監察組織並充分發揮其作用
2 .堅持黨對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的領導,是一個重大原則問題,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紀檢機構作為黨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在企業和金融機構貫徹執行情況的重要任務。要按照中央企業黨組和中央金融機構黨委發揮領導核心作用、中央企業黨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要求,切實加強紀檢監察組織建設。
3 .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及其下屬單位要按照黨章規定設置紀檢機構。所在單位設立黨委的,要設立紀委;設立黨組的,要設立紀檢組;建立黨總支、黨支部的,委員中要有紀檢委員。中央企業總部及其下屬大型企業,中央金融機構總部、省級機構、下設分支機構的地市級機構和人員多、經營規模大的縣級機構,要單獨設置監察機構(該機構為企業和金融機構內設,下同)。同時設立紀委(紀檢組)和監察機構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其紀委(紀檢組)和監察機構可以實行合署辦公。
4 .強化企業和金融機構紀檢監察機構的職能。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紀檢監察機構要按照黨章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切實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要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責,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加強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發展戰略、重大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的檢查。要協助企業和金融機構黨委(黨組)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從整體上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深入開展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潔文化建設;健全權力運行制約監督機制,監督企業和金融機構黨組織認真執行黨內監督條例和「三重一大」等各項制度規定,重點加強對企業和金融機構領導班子、領導人員和關鍵崗位的監督,促進企業和金融機構有效開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工作;受理信訪舉報,依紀依法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嚴格執行《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 ,促使企業和金融機構領導人員廉潔從業等。要進一步強化企業和金融機構監察機構的職能,注意發揮監察機構貼近企業和金融機構生產經營管理的特點和優勢,加強效能監察,保證企業和金融機構改革發展健康順利進行。
三、進一步完善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紀檢監察機構有效履行職責的體制機制
5 .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及其下屬單位紀委(紀檢組)在同級黨委(黨組)和上級紀委(紀檢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上級企業和金融機構紀委(紀檢組)和監察機構要經常聽取下級企業和金融機構紀委(紀檢組)和監察機構的工作匯報,及時幫助解決工作中的問題。下級企業和金融機構紀委(紀檢組)和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要定期向上級企業和金融機構紀委(紀檢組)和監察機構匯報工作、述職述廉,及時報告重大問題。上級企業和金融機構紀委(紀檢組)和監察機構要對下級企業和金融機構紀委(紀檢組)和監察機構及其負責人的工作進行考核。
6 .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及下屬單位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通過「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等途徑,進一步暢通紀檢監察機構有效履行監督職責的渠道,逐步做到符合條件的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依法進入董事會擔任董事,並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進入經理班子兼任副總經理或副行長;符合條件的監察機構正職依照法定程序進入企業和金融機構內部監事會擔任監事。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應根據情況參加或列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行政)辦公會以及其他有關重大問題決策的會議,監察機構正職可根據工作需要參加或列席相關會議。
7 .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紀委(紀檢組)要在黨委(黨組)領導下,積極探索實踐加強組織協調、整合監督資源的有效途徑和辦法。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可以分管所在單位與紀檢監察直接相關的工作;各企業和金融機構可以建立由紀委(紀檢組)牽頭,監事會、監察、巡視(巡察)、審計、法律等部門參加的監督工作協調性機構或聯席會議制度,形成所在單位監督工作合力,增強監督工作實效。
四、大力加強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紀檢監察領導班子建設
8 .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紀檢監察領導班子要把思想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堅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養。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把握科學發展觀對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斷提高領導班子服務和促進科學發展的能力。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廉潔從業。
9 .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紀委設書記1 名,一般配備1 一2 名副書記和若干名委員,黨委設常委的企業,紀委可以設常委;黨組紀檢組設組長1 名,一般配備1 一2 名副組長和若干名組員。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按同級副職配備。由黨委常委(黨組成員)擔任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的,其在黨委(黨組)內列黨委(黨組)副書記之後與其他黨委常委(黨組成員)一並按任同職級時間的先後進行排序。紀委副書記、紀檢組副組長配備中層正職級領導人員。監察機構正職應同時擔任紀委副書記或紀檢組副組長。紀委常委、委員和紀檢組組員配備中層正職或副職級領導人員,可以專職,也可由組織(人力資源)、審計、法律等部門的負責人兼任。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的首要職責是做好紀檢監察工作,可以參與領導班子分工,分管與紀檢監察業務關系密切的工作,並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紀檢監察工作上。
10 .中央管理董事長、總經理(總裁)、黨委(黨組)書記的國有重要骨幹企業的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擬任人選,由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紀委和中央組織部共同考察,中央紀委和中央組織部關於人選的任職意見答復國務院國資委黨委,由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任免;對紀委副書記(紀檢組副組長),企業黨委(黨組)分別向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和中央紀委履行備案手續後任免;對監察機構正職,企業黨委(黨組)分別向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和監察部履行備案手續後任免。其他中央企業的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由國務院國資委企業領導人員管理部門、紀律檢查機構共同考察和提出任職人選意見,由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任免;紀委副書記(紀檢組副組長)、監察機構正職的選配,由國務院國資委黨委負責把關。
11 .對中央金融機構紀委書記的醞釀、提名、考察和任免,由中央組織部與中央紀委共同負責、嚴格把關,報中央審批;對紀委副書記、監察機構正職,由所在部門黨委或中央紀委、監察部商所在部門黨委提出人選,按程序進行考察和任免;對監察機構副職,中央紀委、監察部和所在部門黨委要按照管理許可權嚴格履行有關考察或備案程序。
12 .下級紀委(紀檢組)的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紀委副書記(紀檢組副組長),紀委常委,監察機構正職、副職的提名、任免、獎懲、交流和調動,應事先聽取上級紀委(紀檢組)、監察機構意見,然後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的程序辦理。
13 .加大對紀檢監察領導人員的交流力度。注意選拔有經營管理工作經歷的優秀的領導人員擔任企業和金融機構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積極支持優秀的紀檢監察領導人員轉任或提任企業和金融機構行政領導職務。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原則上實行交流任職,在本單位產生的人選,一般安排到其他企業或金融機構任職;在同一單位任職滿6 年、57 歲以下的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原則上交流到其他企業或金融機構任職。
五、建設一支高素質的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紀檢監察工作人員隊伍
14 .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要按照精幹高效、利於工作的原則,配備與工作量相適應的專職紀檢監察工作人員。紀檢、監察人員編制應分開計算,合並使用。各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系統專職紀檢工作人員編制總數按一般不少於專職黨群工作人員編制總數15 %的比例核定,具體由企業和金融機構總部紀委(紀檢組)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分配。專職監察工作人員編制的配備要納入企業和金融機構內部中層行政機構人員編制的總盤子中一並考慮。隨著所在單位人員、資產、業務經營規模和工作量的增加,紀檢監察人員編制也要相應增加。
15 .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總部要規範本系統各級紀檢監察機構選人標准,嚴格進入條件,防止安置性、照顧性進人。拓寬選人視野,注重選調懂業務、懂管理、懂政策的中青年優秀人才充實紀檢監察工作人員隊伍,不斷優化隊伍的年齡、知識和專業結構。要注意整合和用好現有紀檢監察工作力量。可以採取在系統內統一調配使用人員力量等辦法來彌補某方面工作人員的不足。充分發揮兼職紀檢監察工作人員的作用,加強對他們的培訓,強化其責任意識,提高其履職能力。
16.大力提高紀檢監察工作人員政治業務素質。要按照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把開展「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主題實踐活動作為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的重要抓手,建立全面提高人員素質的長效機制。各有關方面要把企業和金融機構紀檢監察工作人員納入幹部培訓整體計劃,實施全覆蓋、多手段、高質量的培訓。要突出紀檢監察業務培訓,重點提高查辦案件和開展效能監察工作的能力;對缺乏經營管理業務工作經歷的人員也要加強經營管理方面的培訓。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和國務院國資委黨委要按照管理許可權突出抓好對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和監察機構正職的培訓。支持企業和金融機構紀檢監察機構與其他紀檢監察機關特別是地方紀檢監察機關之間人員雙向掛職鍛煉工作。
17 .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要建立健全紀檢監察工作人員考核、激勵和保障機制。根據紀檢監察工作性質和特點,制定紀檢監察工作人員考核評價辦法,其待遇可以參照與紀檢監察工作性質相近的人力資源或審計等部門確定。注意從業務骨幹中選拔優秀人才到紀檢監察部門工作,積極推動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向經營管理部門輪崗交流。對作出突出成績的優秀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及時予以獎勵,適時提拔使用。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各自工作實際設置必要的紀檢監察職級職務層次,充分調動紀檢監察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為他們成長進步創造條件。
六、切實加強對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紀檢監察組織建設的領導
18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和國務院國資委黨委要按照管理許可權,認真研究制定加強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紀檢監察組織建設的工作規劃、目標和措施,督促檢查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各項政策和制度規定的落實,及時總結推廣經驗,發現和解決問題,不斷提高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19 .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及其下屬單位黨組織要按照黨風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和本意見精神,切實承擔起加強本單位紀檢監察組織建設的領導責任。組織(人力資源)部門和紀檢監察機構要在本單位黨組織領導下,深入調查研究,制定具體辦法,協調解決問題,切實推動本意見的貫徹落實。
20 .其他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和金融機構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參照本意見有關精神執行。
㈡ 求一份農業銀行員工的述職報告
xxxx年,我在黨組的領導下,在"金管、計統、農金"等監管專業同志們的大力支持下,協助行長較好地完成了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履行了自己在分管金融監管綜合崗位的職責。總結回顧一年工作現述職如下:
200x年我繼續負責綜合監管的全面工作。 為充分調動該股職員的整體工作積極性,實行規范化管理,,年初我就安排對綜合監管人員進行重新組合,做到崗位到人,責任分工明確的工作管理體系,經常參加綜合監管每周定期召開科務會,安排布置的各崗位工作,及時溝通情況。通過上述舉措,200x年綜合金融監管工作又有新起色,內控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較好地解決了人員不穩定的問題。另外,我與監管股負責人按《金融監管責任制》和行內制定的《量化細化實施細責》,把每一個被 監管專業、每一項監管責任真正分解落實到人。按時完成了監管責任的分解落實工作,從而明確了監管人員的具體分工和職責。做到了:人員落實、制度落實、責責落實、任務落實、檢查落實。認真按季進行考核,將每個人員崗位責任與目標化管理結合,充分發揮了金融監管各崗位人員的職能作用。
一、銀行監管與合作監管
1、組織監管人員認真學習各項政策規定和監管實務技能,不斷提高綜合素質
今年以來,我們監管部門定期和不定期組織人員開展了業務學習和實際檢查技能的培訓,積極樹立新的監管理念,將各項政策規定和實務操作的要點融入在具體的工作中,從200x年起,我行銀行業監管人員的培訓重點從行政監管轉向對銀行業機構的非現場分析和預警上,監管人員必須作到對政策規定熟、實際現場檢查技能高、非現場分析到位,圍繞上述三個方面,我行監管人員在參加中心支行培訓的同時,督促監管人員自學有關監管業務知識,在一定的時期內迅速提高監管人員的綜合素質,以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
2、認真貫徹和落實銀行業監管現場會精神,加快監管電子化的步伐
按照200x年10月銀幸迪殖』岬囊
㈢ 農村經濟合作社董事長年終述職報告報告內容
這個是國家新承認的一種經濟組織,具體的稱謂應該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申請需要有5個以上的發起人(80%以上是農民),沒有最低資金限制,當然了,因為是新生事物,各個地方還有具體的規定,一般登記在工商部門,管理在農業部門,
設立的具體條件一般是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成員;(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另附《合作社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支持、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和行為,保護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第三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遵循下列原則:(一)成員以農民為主體;(二)以服務成員為宗旨,謀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三)入社自願、退社自由;(四)成員地位平等,實行民主管理;(五)盈餘主要按照成員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第四條農民專業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農民專業合作社對由成員出資、公積金、國家財政直接補助、他人捐贈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資產所形成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並以上述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第五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以其賬戶內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責任。第六條國家保護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七條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第八條國家通過財政支持、稅收優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產業政策引導等措施,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國家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力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服務。第九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有關組織,依照本法規定,依據各自職責,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和發展給予指導、扶持和服務。第二章設立和登記第十條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成員;(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第十一條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召開由全體設立人參加的設立大會。設立時自願成為該社成員的人為設立人。設立大會行使下列職權:(一)通過本社章程,章程應當由全體設立人一致通過;(二)選舉產生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三)審議其他重大事項。第十二條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名稱和住所;(二)業務范圍;(三)成員資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四)成員的權利和義務;(五)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任期、議事規則;(六)成員的出資方式、出資額;(七)財務管理和盈餘分配、虧損處理;(八)章程修改程序;(九)解散事由和清算辦法;(十)公告事項及發布方式;(十一)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第十三條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文件,申請設立登記:(一)登記申請書;(二)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三)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五)出資成員簽名、蓋章的出資清單;(六)住所使用證明;(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辦理完畢,向符合登記條件的申請者頒發營業執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辦法由國務院規定。辦理登記不得收取費用。第三章 成 員第十四條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能夠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承認並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以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單位不得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置備成員名冊,並報登記機關。第十五條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中,農民至少應當占成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第十六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享有下列權利:(一)參加成員大會,並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按照章程規定對本社實行民主管理;(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務和生產經營設施;(三)按照章程規定或者成員大會決議分享盈餘;(四)查閱本社的章程、成員名冊、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記錄、理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五)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第十七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大會選舉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成員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決權。出資額或者與本社交易量(額)較大的成員按照章程規定,可以享有附加表決權。本社的附加表決權總票數,不得超過本社成員基本表決權總票數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決權的成員及其享有的附加表決權數,應當在每次成員大會召開時告知出席會議的成員。章程可以限制附加表決權行使的范圍。第十八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承擔下列義務:(一)執行成員大會、成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二)按照章程規定向本社出資;(三)按照章程規定與本社進行交易;(四)按照章程規定承擔虧損;(五)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第十九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要求退社的,應當在財務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提出;其中,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退社,應當在財務年度終了的六個月前提出;章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退社成員的成員資格自財務年度終了時終止。第二十條成員在其資格終止前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已訂立的合同,應當繼續履行;章程另有規定或者與本社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條成員資格終止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按照章程規定的方式和期限,退還記載在該成員賬戶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對成員資格終止前的可分配盈餘,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向其返還。資格終止的成員應當按照章程規定分攤資格終止前本社的虧損及債務。第四章組織機構第二十二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大會由全體成員組成,是本社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一)修改章程;(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三)決定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四)批准年度業務報告、盈餘分配方案、虧損處理方案;(五)對合並、分立、解散、清算作出決議;(六)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和任期;(七)聽取理事長或者理事會關於成員變動情況的報告;(八)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第二十三條農民專業合作社召開成員大會,出席人數應當達到成員總數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大會選舉或者作出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過半數通過;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並、分立、解散的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章程對表決權數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二十四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的召集由章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二十日內召開臨時成員大會:(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員提議;(二)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議;(三)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五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超過一百五十人的,可以按照章程規定設立成員代表大會。成員代表大會按照章程規定可以行使成員大會的部分或者全部職權。第二十六條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理事長一名,可以設理事會。理事長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設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理事長、理事、經理和財務會計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由成員大會從本社成員中選舉產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對成員大會負責。理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第二十七條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應當將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成員、理事、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第二十八條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或者理事會可以按照成員大會的決定聘任經理和財務會計人員,理事長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經理。經理按照章程規定或者理事會的決定,可以聘任其他人員。經理按照章程規定和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授權,負責具體生產經營活動。第二十九條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理事和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一)侵佔、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資產;(二)違反章程規定或者未經成員大會同意,將本社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本社資產為他人提供擔保;(三)接受他人與本社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四)從事損害本社經濟利益的其他活動。理事長、理事和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本社所有;給本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三十條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理事、經理不得兼任業務性質相同的其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理事、監事、經理。第三十一條執行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有關公務的人員,不得擔任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理事、監事、經理或者財務會計人員。第五章財務管理第三十二條國務院財政部門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財務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第三十三條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應當按照章程規定,組織編制年度業務報告、盈餘分配方案、虧損處理方案以及財務會計報告,於成員大會召開的十五日前,置備於辦公地點,供成員查閱。第三十四條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其成員的交易、與利用其提供的服務的非成員的交易,應當分別核算。第三十五條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按照章程規定或者成員大會決議從當年盈餘中提取公積金。公積金用於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或者轉為成員出資。每年提取的公積金按照章程規定量化為每個成員的份額。第三十六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為每個成員設立成員賬戶,主要記載下列內容:(一)該成員的出資額;(二)量化為該成員的公積金份額;(三)該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第三十七條在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後的當年盈餘,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可分配盈餘。可分配盈餘按照下列規定返還或者分配給成員,具體分配辦法按照章程規定或者經成員大會決議確定:(一)按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返還總額不得低於可分配盈餘的百分之六十;(二)按前項規定返還後的剩餘部分,以成員賬戶中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以及本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形成的財產平均量化到成員的份額,按比例分配給本社成員。第三十八條設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由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負責對本社的財務進行內部審計,審計結果應當向成員大會報告。成員大會也可以委託審計機構對本社的財務進行審計。第六章合並、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三十九條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並,應當自合並決議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並後存續或者新設的組織承繼。第四十條農民專業合作社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並應當自分立決議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組織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第四十一條農民專業合作社因下列原因解散:(一)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二)成員大會決議解散;(三)因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撤銷。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原因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由成員大會推舉成員組成清算組,開始解散清算。逾期不能組成清算組的,成員、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成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指定成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第四十二條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處理與清算有關未了結業務,清理財產和債權、債務,分配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代表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訴訟、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並在清算結束時辦理注銷登記。第四十三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和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如果在規定期間內全部成員、債權人均已收到通知,免除清算組的公告義務。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第四十四條農民專業合作社因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原因解散,或者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不能辦理成員退社手續。第四十五條清算組負責制定包括清償農民專業合作社員工的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清償所欠稅款和其他各項債務,以及分配剩餘財產在內的清算方案,經成員大會通過或者申請人民法院確認後實施。清算組發現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第四十六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財產,在解散、破產清算時,不得作為可分配剩餘資產分配給成員,處置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四十七條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及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四十八條農民專業合作社破產適用企業破產法的有關規定。但是,破產財產在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應當優先清償破產前與農民成員已發生交易但尚未結清的款項。第七章扶持政策第四十九條國家支持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建設項目,可以委託和安排有條件的有關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第五十條中央和地方財政應當分別安排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息、培訓、農產品質量標准與認證、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營銷和技術推廣等服務。對民族地區、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生產國家與社會急需的重要農產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給予優先扶持。第五十一條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應當採取多種形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資金支持。具體支持政策由國務院規定。國家鼓勵商業性金融機構採取多種形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務。第五十二條農民專業合作社享受國家規定的對農業生產、加工、流通、服務和其他涉農經濟活動相應的稅收優惠。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由國務院規定。第八章法律責任第五十三條侵佔、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財產,非法干預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生產經營活動,向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攤派,強迫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接受有償服務,造成農民專業合作社經濟損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五十四條農民專業合作社向登記機關提供虛假登記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取得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撤銷登記。第五十五條農民專業合作社在依法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報告等材料中,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九章附則第五十六條本法自2007年7
㈣ 急!!!求部委幹部述職報告!!!
(一)
述職述廉報告
東寧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肖明
2009年11月18日
2008年以來,在縣委的領導和市委組織部的指導下,較好地完成了承擔的工作任務。現將學習、履職和廉潔自律方面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學習,注重修養,自身綜合素質得到提高
新形勢、新任務要求我們必須加快知識的更新,只有知識的不斷更新,才能更好地履行職責。為此,注重各方面知識的學習,把加強學習作為提高自身素質的重要渠道。一是加強政治理論學習,不斷增強黨性觀念。系統學習了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及科學發展觀理論體系,努力加強思想政治修養,保持政治上的清醒與堅定。二是加強業務知識學習,全面提升履職能力。強化對組工業務知識的學習與更新,通過網上查閱、會議學習、讀書看報等途徑,深入學習黨建和組織工作業務知識。三是加強中心工作學習,加深對縣情的了解和把握。注重對縣情及全縣中心工作的學習,通過參加會議、基層調研等形式,強化對縣情及全縣重點工作推進情況的了解和把握,以增強組織工作服務追趕跨越富民強縣的針對性。
二、科學統籌,整體推進,突出圍繞中心工作履行職責
去年以來,在縣委的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全市組織工作會議和縣委全會精神,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組織工作取得了比較可喜的成績。被評為「全市組織工作服務科學發展先進單位」和「基層組織建設創新先進單位。
一是扎實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以理論學習、素質提升為重點,創辦8+1、5+2課堂,開辦理論學習專家講壇6期,全縣集中培訓198期次,培訓黨員幹部8000多人次。在東寧政府網開辟「科學發展大家談」專欄,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討論、發表意見。面向社會下發徵求意見表2000份,徵求意見建議1000多條。圍繞13個方面的40個問題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以落實市委九個專題、推進東寧平穩較快發展為目標,以實施「七個專項行動」為活動的實踐載體,使學習實踐活動成為推動東寧科學發展的過程。第二批活動群眾總體滿意度達98%以上。目前,第三批學習實踐活動第一階段已基本結束,順利轉入第二階段,活動的開展得到市委指導組的充分肯定。
二是全面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圍繞「發展型」班子創建活動和「能力作風建設年」活動,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為目標,深化了幹部制度改革。去年,按照縣委主要領導提出的思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項目化、責任制、嚴考核、重獎懲」為標准,將責任目標引入幹部任用、管理領域。在領導幹部層面,採取「扛著指標競爭上崗,年底考核決定去留」的方式,公開比選縣直7個重要部門正職;在中層幹部層面,實行 「1+ X」競爭上崗,對廣受學生家長關注的縣一中校長和縣實驗小學校長進行了公開競聘。在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局、縣公安局等部門進行中層幹部競爭上崗,65名幹部走上部門中層領導崗位。今年,在全面總結四個層面幹部制度改革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幹部選任和監督辦法,完善了《選拔任用領導幹部初始提名暫行辦法》、《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辦法》、《領導幹部離任交接暫行辦法》、《領導幹部社區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辦法。採取「七點一線」方式調整28名正職幹部,進一步擴大了民主。實行擬提拔幹部任前考試,得到省委組織部的認可,省部刊發了我縣的做法。進一步擴大公開比選層面。面向全市公開比選團縣委副書記,面向全縣公開比選科技局、文體局、發展研究中心等9個崗位副職,收到了較好的效果。加強後備幹部選拔培養鍛煉,通過考試與考核結合方式先後公開選拔了16名35歲左右、高學歷優秀幹部到園區、招商、信訪、鄉鎮等部門掛職鍛煉,對擬列入後備的99名幹部進行了考試,合格者列入後備幹部名單,並在縣委黨校進行較為系統的培訓。鼓勵並創造條件讓幹部參加各級培訓和考試,在全市組織的兩次後備幹部考試中,有26名幹部被市委列入後備幹部管理。
三是整體推進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在農村。創新農村兩委班子選任、管理新機制,採取「兩推直選、扛著指標競選」的方式,全面完成村級黨組織換屆工作,新一屆「兩委」班子全部實行任期制;健全村級幹部激勵、考評體系,6名村幹部被評為全市優秀黨組織書記;實行了鎮村幹部「雙向任職」,18名村黨組織書記到鎮中層副職崗位鍛煉,37名鎮幹部到村任黨組織副書記,村級黨組織班子建設明顯加強。在綏陽鎮推行了「村務信息發布員」制度,解決了村務公開做法不規范、公開廣度和深度不夠、效果不理想等諸多問題。通過完善機制、試點先行,進一步推行了農村「四權」模式,提升了整體工作水平。在社區。社區共駐共建整體推進,社區黨組織服務群眾的能力全面提升。深入開展「四承諾」活動,全縣2382名黨員參與社區建設,劃分黨員服務區2686個,為群眾辦實事2000餘件。繼續實行「一掛兩聯」制度,調動了各駐區單位支持社區工作的積極性,為社區黨組織開展工作提供了保障。創新探索了社區「四權」運行新機制,得到了市委組織部的充分肯定,全市社區「四權」現場會在我縣成功召開,推進了社區各項事業快速發展。在非公。境外黨建進一步強化,境外黨組織發揮政治優勢,依託商會開展工作模式逐漸完善,境外黨建工作引起中組部等三級組織部門的較高關注。「雙聯雙增」、「黨建聯姻」等載體活動富有生機和活力,充分發揮園區優勢,加速園區黨建一體化進程,有效破解流動黨員群體化管理難題。開展了「雙培雙推、雙爭雙保」和「五個好」黨組織創建活動,華宇集團成為全市龍頭企業黨建典型。強化黨員隊伍建設。落實黨內關愛機制,建立黨員幫扶基金,累計發放12.4萬元,成立黨員服務中心和困難黨員幫扶基金,363名黨員得到及時救助。黨員遠程教育工作扎實推進,建設終端接收站點44個,操作員補貼列入鎮級財政預算。扎實開展了遠程教育服務年活動,對各站點實行星級管理,管理員補貼激勵機製成為全省亮點。
四是不斷加強黨管人才工作。對全縣「五支人才隊伍」現狀進行了調查摸底,基本摸清了我縣人才資源的底數,對所掌握的數據進行了綜合分析,並就加強和改進我縣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提出了建議意見。制定了各類人才培訓計劃,按照需求,開展「菜單式」培訓,集中培訓農村實用人才1萬多人次,組織390名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進行統一體檢,選樹並申報通過5名市級農村實用人才。
五是提升組織部門自身建設水平。深入開展「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動,扎實開展了組織部門學習實踐活動。全面推行組工幹部素質升級工程,22名幹部到基層掛職,7名幹部縣外學習。結合「組織部長下基層」活動,集中開展了「基層調研月」活動,完成調研課題11個。實行組織工作項目化管理,堅持重點工作「月初計劃、月末總結」制度,有力推動了工作落實。信息調研工作繼續保持全市第一位次,兩年來,共有177篇信息被上級組織部門採用,中組部採用3篇。2008年,代表全市接受省委檢查,被評為全市組織門自身建設先進單位。
三、嚴格自律,注重形象,認真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
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個人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堅持用黨風廉政建設規范個人日常行為,切實履行「一崗雙責」的工作職責。在部內,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了《廉政建設制度》、《接待制度》、《組工幹部五不準》等部機關日常工作制度,認真落實中組部「十嚴禁」紀律要求,工作中,帶頭慎言、慎行、慎權,堅持公道正派的原則,嚴格遵守組織工作紀律,不封官許願,不私下討好,不跑風漏氣,做到了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做的不做。日常生活中,低調處事,慎重交友,較少參加個人宴請和娛樂活動。
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深入主動學習不夠,存在淺嘗輒止問題;二是作風不夠實,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指導工作不夠;三是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如:領導班子考核機制、幹部監督體系還不夠健全,幹部制度改革有待深化;社區活動場所建設有待提高;「兩新」組織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難題有待破解,等等。對此,要以科學發展的理念、改革創新的舉措和務實的工作,切實加以解決。
2010年,組織工作要按照李源朝部長在全國組織部長培訓班上的講話精神,以貫徹落實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為契機,全面推進組織工作各項任務的落實。重點抓好10件大事。一是扎實抓好第三批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認真落實「五個更加註重」。二是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推進幹部制度改革。三是堅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四是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和制度建設。五是對關鍵崗位的幹部實行重點管理。六是加強後備幹部隊伍建設。七是積極推進黨風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全面基層黨組織建設。八是深化幹部教育培訓制度改革,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九是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十是積極推進各類用人制度改革。
(二)
述 職 報 告
東寧縣政府副縣長 費曉秋
(2009年11月)
2008年以來,按照縣委縣政府總體安排,團結和帶領分管部門的領導和同志,攻堅克難,開拓創新,分管各項工作均有長足發展。現將有關情況作以述職報告。
一、分管工作完成情況
(一)城建工作。一是舊城區改造有新進展。在2008年拆遷舊城區平房面積24.9萬平方米的基礎上,今年前三季度改造舊城區面積50萬平方米,全縣舊城區改造「三年目標」任務順利推進。目前,在建幾個重點工程有序推進,成果顯著。東出口平房區改造工程有5棟近3萬平方米回遷樓已開工建設;東苑平房區改造工程有3萬平方米工程主體封頂,另有4.5萬平方米工程正在基礎施工;濱河平房改造工程回遷樓4、5、6號主體已封閉,回遷樓2、3號完成工程量30%;第五小學平房改造工程總投資2.9億元,佔地面積17.3萬平方米,目前拆遷工作已正式啟動,拆遷房屋3375平方米,完成總量的12%;江南湖平房區改造工程總投資5億元,規劃佔地面積48公頃,目前已完成控詳規劃,現正在進行項目前期的征地准備工作。此外,在堅持「以人為本、和諧拆遷」的基礎上,對阻撓拆遷進度的「釘子戶」,嚴格履行法律程序,舉行人大強遷聽證會,在尊重聽證結論的基礎上,分別於今年7月和10月進行了2次強遷。截至目前,全縣共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11本,依法下達聽證通知書46份,召開聽證會6次、調解會30次,下達行政裁決37戶,拆遷20萬平方米,完成計劃87%,保證了各項城建工程的順利推進。二是房地產開發有新起色。2008年房地產開發投資4.7億元,開發面積48.9萬平方米,其中新建開發項目17項,施工面積34.8萬平方米,竣工面積22.1萬平方米。今年以來,城建部門幹部職工積極努力,克服金融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堅持招商引資和啟動內資並舉,大力推進城區平房區改造工程,房地產開發步入歷史最好時期。前三季度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7.9億元,在建工程46項,建築面積74萬平方米,同比分別增長55.7%、60.9%和56.8%。其中開發綜合住宅樓48萬平方米、公益建築26萬平方米;新開工項目25項、38.8萬平方米,結轉項目21項、35.3萬平方米,已竣工面積達21萬平方米。振華小區、富源二區、興源小區、愉景豪苑、新馨家園等小區布局合理、功能齊全、設施配套,西安三區項目工程主體質量達到了省優工程標准。此外,今年縣政府將住房保障范圍由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擴大到了低收入家庭,11月份召開廉租房和租賃補貼發放儀式,首批實物配租30戶、租憑補貼19.8萬元,223戶低收入家庭受益,廉租住房保障建設實現了歷史性跨越。三是市政工程有新亮點。2008年,實現市政建設總投資4461萬元。其中新修硬化道路4條、6700平方米;完成人民廣場、生服中心停車場、法院辦公樓配套建設,完成新區3條1700延長米道路建設,鋪設300延長米排水管線;修補瀝青混凝土路面1000餘平方米,修補人行道板800多平方米,更換路牙石3000餘塊;新安裝路燈124盞,投資37萬元拓寬改造江南橋。新修硬化村屯路面75公里,改造泥草房6500平方米。栽植大樹1萬棵、花卉10萬株。改造中華路綠化帶1000延長米。完成西苑綠地建設和江南河帶狀公園續建;改造路燈62盞,安裝中國結112個、櫻花樹燈26盞,亮化橋梁3座、樓房22棟,安裝綠地投光燈5處;對臨街樓房歐式化改造10棟、粉刷53棟;新鋪設(花園街)排水管線490米,完成污水處理廠征地、場地平整、地質勘察等前期。今年以來,栽植喬灌木1萬多棵,培種草坪2萬多平方米,栽植草花10萬株,鋪裝白色路11條、2428米,維修瀝青路面1.4萬平方米、路牙石2300餘塊,特別是對偏街背巷進行了硬化修建。鋪裝排水管線2270延長米,新建雨水井、污水井、檢查井151座,沉沙池1座。新安裝路燈23盞、中桿燈3盞,維修路燈1800多盞,亮化樓房18棟。新建了佔地1.7公頃的東苑休閑廣場,增設運動器械20多套,安裝園林燈10多套,栽植樹木200多株,栽植草花和草坪6000多平方米,鋪裝人行道板1萬多平方米。
(二)規劃工作。2008年,投入70萬元編制了綏陽鎮總體規劃和東寧鎮東區、北出口、工業園區保稅區控詳規劃,規劃總面積72.75公頃,編制村屯規劃9個;今年以來,為進一步增強規劃審批和管理工作力度,專門成立了規劃委員會,建立健全了三級審批制度;規劃行政管理由串聯審批晉升為並聯審批。完成了江南湖小區、河北濱河公園等控詳規劃和泡子沿村、北河沿村等村屯規劃;設計並完成了全縣園林專項規劃。
(三)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一是重點項目進展順利。對上年和年初確定的重點項目繼續實施重點突破,全力推進,楊木溝鐵礦采礦完成許可證辦理,實現到位資金5400萬元;浪東溝煤礦完成采礦權劃界批復,完成2.5萬平方米土地審批手續;細鱗河花崗岩石材開發項目已完成投資850萬元,一期石材加工廠已建成;洋灰洞子銅礦勘查開發前期工作進展順利,井下工程已基本結束,正在重新選擇選礦廠和尾礦壩。二是「保紅線、保增長」行動取得明顯成效。對今年我縣大項目建設實行領辦代辦制,全力保障重點項目用地。東寧220千伏東寧輸變電、66千伏綏陽輸變電、浪東溝煤田開發等一批重點項目用地手續辦理完畢,東升水電站等用地預審全面結束。完善城市功能,減少征而未用土地,通過合理歸類、集約利用,相繼建成松子加工園區、食品加工園區,成為拉動縣域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搶抓國家改造棚戶區和擴大內需契機,密切跟蹤和把握土地調控政策實施的新態勢,實現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市場化運營,促進土地資產效益最大化,全年供地39宗、64.1公頃。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清查土地權屬來源、用途、面積等,對破壞耕地、私搭亂建、違法佔地挖沙、採石、取土等行為進行徹底清理。三是嚴格礦業管理。制定全縣普通建築材料用砂、石、土的采礦權設置方案,對33個申請開工煤礦進行了井下實測和開工復產驗收,為15家新設採石場辦理采礦申請手續。同時,繼續加強礦山企業動態監測,對43家相關企業儲量進行登記年檢,對超層越界開采和私挖亂採行為進行了徹底整治。
(四)城管工作。2008年,共發現違章建築120起,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120份、面積12624平方米;立案查辦違規建設26起,結案21起,21戶房屋全部被強行拆除;制止違規建設34戶3046平方米,拆除無照房530平方米。查處流動商販和店外擺放2000人次,糾正佔道經營950多處,取締流動攤點1100多處,清理亂貼亂畫9200多處,下達查處違章建築類整改通知書120份,下達牌匾廣告類整改通知書700份、清理不規范牌匾廣告740塊,下達佔道修(洗、停)車類整改通知書27份,清理戶外燒烤和高音喇叭叫賣行為96起、規范早夜市及6處菜市點攤位620個,規范治理電話亭和冷飲攤點25處(撤掉4座)、查處損壞破壞城市道路、花草樹木及各種設施的違法違章行為72起。今年以來,城管工作繼續以治「亂」為突破口,針對不同區域採取不同措施進行清理整治,著力解決流動商販和佔道經營違法行為。全年累計糾正佔道經營800多處、批評教育3500多人次、取締流動攤點950多個、清理店外擺放1800餘處、暫扣違規物品120餘件。共發現和接到群眾舉報私搭濫建事件50多起,制止50起,發放《牌匾廣告規范管理通知書》298份,200多家業戶按照要求更換改造了牌匾,拆除不規范牌匾86塊。取締了縣內28家電話亭和冷飲亭。前三季度共下達《行政強制拆遷通知書》14份。
二、注重廉潔自律,增強公僕意識
在勤政廉政方面,做到「四個堅持」,即:堅持學習、堅持廉潔、堅持務實、堅持為 民,要求自己做到「德在人先、利在人後」。始終注意廉潔自律,堅持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勵」來嚴格要求自己、約束自己。在分管戰線的工作中,堅持從自我做起,既廉潔自律、做好表率,又敢抓敢管,切實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廉政工作。加強自身教育,正確行使權力、正確對待權力,在城建方面從不幹預工程和工程招投標等活動,從源頭上管住自己。平時始終注重加強個人的黨性修養,時刻用黨員標准嚴格要求自己,從不濫用職權。雖然不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努力做到在其位盡其職、在其職盡其力。在辦公室,幾乎每天都要接待四、五起來訪者,認真接待好每一個人,傾聽他們的問題和要求,做好政策宣傳,進行適當處理,全年接待信訪案件近千件、達千人次。特別是群眾關心的房屋拆遷、下雨排水、住房安置等熱點難點問題,都做到了主動過問,快速落實,積極督辦,從沒有過「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始終用自己滿腔的工作熱情和做官先做人的品格,保持和維護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三、存在的問題及今後努力方向
在縣委、人大、政協及社會各界的支持和關注下,自己做了一些應該做的工作,但內心深感與上級的要求,與群眾的期望還有一定的差距,還存在著學習、創新意識不夠等問題。這些問題將在今後工作中努力克服,加以解決。
下步,將帶領城建、國土和城管等部門,緊緊圍繞「追趕跨越,富民強縣」的發展目標,認真貫徹縣委十四屆六次、七次全委會議精神,認真履行職責,真心實意幹事,全心全意為民。通過強化服務便民、改造城市惠民、穩定社會安民的意識,努力搞好城市建設,創建綠化、美化、亮化的城市;做好經營城市文章,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管好建築市場,搞好房地產開發,建設規范小區,提高東寧城市品位,進一步開創我縣城建工作的新局面。
我對自己的評價是: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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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2008農業銀行工作總結如何寫
上半年,我行在省分行黨委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年初全省農發行分支行行長會議精神,圍繞工作重點,突出理性發展,持續抓好客戶營銷,全面夯實基礎管理,下大力氣防範信貸風險,努力提高信貸資產質量,有力支持了白銀城市轉型和新農村建設。
一、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前6個月,我行業務經營同比呈現「兩減三增四降」的特點,即:
——貸款余額減少。截止6月底,全行貸款余額138139萬元,較年初減少16058萬元,下降10.4%。
——人均存款增加。6月末各項存款余額23859萬元,人均存款286萬元,同比增加72萬元,增長33.64%。
——利潤總額增加。在各項費用支出增加的情況下,上半年實現賬面利潤832萬元,同比增加34萬元,增長4.3%。
——不良貸款及佔比下降。止6月末,全行不良貸款余額4460萬元,較年初下降812萬元,佔比下降0.19個百分點。
——收入成本率下降。6月底全行收入成本率14.03%,同比下降1.4%,低於省分行目標值5.97%。
——資產利潤率下降。6月末我行資產利潤率0.56%,同比下降0.24個百分點。
——中間業務收入下降。前6個月全行中間業務收入9.4萬元,人均中間業務收入1044元,同比下降284元。
——貸款累放數量減少。上半年,全行累計投放各類貸款30408萬元,同比減少6449萬元,下降17.5%。
——貸款累收數量增加。1-6月,全行累計收回各類貸款46510萬元,同比增加8249萬元,增長21.65%。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明確工作重點,持續抓好客戶營銷。
1、立足項目貸款,積極支持白銀市城市轉型。一是認真落實市分行年初《客戶營銷規劃》,採取市縣行交叉調查、聯動調查等方式,大力營銷項目貸款。前6個月,全行共受理、調查各類貸款97筆、111651萬元,其中:新營銷貸款項目18個、69210萬元;向省分行上報國投風電、銀珠電力、中瑞土地等3000萬元以上項目貸款5個、66000萬元,已經省分行審批發放1筆、4000萬元。二是圍繞白銀市城市轉型,深入營銷低風險貸款。今年3月17日,白銀市被國家列為首批資源轉型城市,在市委、市政府規劃的38個轉型項目中,有30個項目的65億元貸款符合農發行信貸政策。據此,我行緊抓機遇,積極參與和支持白銀市城市轉型。5月初,配合市發改委、人民銀行召開包括金融機構與中小企業對接在內的「五對接」會議,簽訂意向性貸款協議8份、28000萬元;6月底,協助市鄉鎮企業局召開全市農畜產品加工產業經濟轉型階段性總結會議,遴選介紹農畜產業貸款項目22個,資金總需求32億元,申請銀行貸款14億元,其中有14個項目此前已與我行建立了16000萬元流動資金信貸關系。
2、根據糧改現狀,穩健支持農業和糧食生產。一是在認真執行政策、保證企業正常收購資金供應的前提下,適當控制糧油收購貸款投放數量,促銷壓庫,積極調整和優化貸款結構。1-6月,全行累計發放糧油收購貸款13752萬元,同比減少10196萬元;支持企業收購各類糧油10964萬公斤,同比減少2719萬公斤;企業累計銷售各類糧油26904萬公斤、48308萬元,同比增加4583萬公斤、16601萬元。二是逐步支持建立市縣級糧油儲備,穩定區域農業市場,不斷尋求傳統業務新的增長點。上半年,我行分別向會寧縣糧食總公司和平川打拉池倉庫投放縣區級儲備糧貸款1000萬元和162萬元,支持建立縣區級糧食儲備650萬公斤和100萬公斤。三是立足訂單農業,優化承貸主體,全面支持各縣區春耕生產。今年,我們推行「有減有增」的訂單農業支持思路,投放以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為主要承貸主體的合同收購貸款6800萬元,同比減少1690萬元;投放以實際用於支持訂單農業生產的農業小企業貸款、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6200萬元。兩項合計13000萬元,同比增加4510萬元;落實訂單面積25.88萬畝,同比增加11.38萬畝。
3、結合縣區優勢,大力營銷存款和中間業務。一是將吸收各縣區財政性存款與對該縣區貸款支持總量掛鉤,會寧縣支行上半年營銷財政性涉農資金存款3839萬元。二是將吸收同業存款與促進同其他金融機構合作掛鉤,景泰縣支行營銷當地農村信用社同業存款1000萬元,市分行營業部在去年營銷白銀市城市信用社同業存款1500萬元的基礎上,今年再次營銷500萬元。三是將中間業務營銷與提高農發行結算手段掛鉤,截止6月末,全行共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16筆、950萬元。四是將支持客戶發展與參加農發行代理保險業務掛鉤,前6個月全行代理保險業務65筆、12562萬元,實現代理保費收入7萬元。
(二)突出理性發展,全力防控信貸風險。
為進一步夯實信貸管理基礎,我行將2008年確定為全市農發行信貸業務「整頓規范年」,從「檢查、規范、監測、防範、清收、處置、期限管理」等七個方面入手,全力控制和化解貸款風險,努力提高信貸資產質量。一是不斷加大問題檢查整改力度。上半年,圍繞《貸款「三查」自查自糾方案》、《貸款合規使用審計方案》開展全行性信貸檢查4次,發現不規范問題9類127條;止5月底,所有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全面規范信貸管理基礎。今年1月,對全市2005年以來的400份信貸檔案進行集中整理歸檔;嚴格辦貸程序,從4月份開始將各行部、相關部室貸款資料的完整性、規范性,貸款辦理的時效性、合規性納入市縣行考核,掛鉤績效考核工資860元。三是認真做好到逾期貸款監測控制工作。上半年逐日逐戶逐筆監測、收回到逾期貸款80筆、32000萬元;利用非現場監管、全力收回到逾期商業性貸款及欠息等途徑,發現、化解cm2006系統預警信息、剛性約束45個。四是督促信貸員全程加強監管。嚴格落實信貸員「貸後監管月報制」,前6個月共審查全市信貸員貸後監管報告108份,發現風險問題13個,提出改進意見13條;6月初在景泰縣組織召開「全市信貸員貸後監管述職會議」,從述職報告質量、監管企業情況、現場答問情況、cm2006系統剛性約束化解情況、企業經營狀況等5個方面評比打分,督促管戶信貸員落實責任,加強監管。五是全力清收不良貸款。 考試大網站整理
通過及早制定計劃、按月下達任務、確定清收重點、序時抓好考核等方式,上半年全行共清收不良貸款812萬元,完成省分行下達全年清收任務的105%,在6月底全行貸款余額較年初下滑16058萬元的情況下,不良貸款佔比下降了0.19個百分點。六是有效處置到逾期合同收購貸款風險。充分發揮政府在農發行支持訂單農業中的信用平台作用,6月初,會寧縣委、縣政府召開全縣17個鄉鎮負責人會議,支持農發行歷時半個月全額收回2007年到逾期合同收購貸款3100萬元。七是加強貸款期限管理。主要是在對景泰縣啤酒大麥的支持中,根據企業的經營周期、風險承受能力以及貸款擔保能力確定貸款期限,密切關注貸款到逾期情況,加強庫存監管,加大促銷力度,按照企業結算周期督促大宗農副產品交易貨款及時回籠歸行,並採取上年貸款收回情況與新增貸款掛鉤的方式,爭取在7月末8月初新的經營周期到來之前,實現9594萬元貸款和6237萬公斤庫存「雙結零」。
(三)圍繞業務發展,不斷加強內部管理。
今年,我們堅持「內外兼修」的原則,一方面努力拓展信貸業務,一方面更加註重精心打造二級分行經營管理平台,全面做好各項內部管理工作。一是按照「總量控制、均衡實施、適時調節、彈性管理」的要求,加強資金運營和頭寸限額管理,上半年旬均頭寸佔用294.5萬元,同比減少171.4萬元,月均資金運用率達到了102.28%。二是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市縣行績效考核制度,圍繞重點工作,動態調整分值,加重掛鉤力度,細化到崗到人,前6個月共掛鉤各基層行部考核費用32.5萬元,獎勵1.86萬元,扣罰4.2萬元;掛鉤績效工資1.4萬元,獎勵780元,扣罰3940萬元;掛鉤市分行機關考核費用2800元。三是分層完善「周例會制度」,加強執行力建設,進一步提高幹部職工的工作效率和質量。上半年,市分行共組織召開周例會19次,安排工作514項,實際完成509項,工作完成率達到了99%。四是加強財會核算管理,逐戶逐筆監測貸款利息收回情況,努力提高盈利水平,上半年貸款利息收回率達到70.14%,與上年持平;規范費用報賬程序,打造「陽光財務」,尤其對各行部「一把手」直接經手費用和采購物品提出了禁止性要求。五是適時加強內控和安全保衛工作,進一步加強庫存現金、重要空白憑證及ic卡管理;圍繞今年我國「奧運年」穩定團結的大局,全面加強安全保衛與槍支器械管理,確保業務經營和各項工作安全穩健運營。
(四)堅持以人為本,深入推進企業文化。
在積極促進業務有效發展、努力提高信貸資產質量的同時,我們堅持「兩不誤,兩促進」的原則,全面開展了企業文化建設各項工作。一是將學習列入各項工作之首,通過黨委會、中心組學習會、行務會、周例會等多種形式,全行全員、百分之百學習了上級行相關文件和制度辦法,加強了班子隊伍建設,努力了提高員工素質。二是充分利用「行長接待日」與市縣行56名幹部職工開展談心活動,加強了行領導與職工的溝通交流,切實解決了一些大家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一步鞏固了「風正、氣順、心齊、勁足、績優」的和諧局面。三是樹立全新的企業形象,統一了辦公用品,設置了形象專欄,配套了班前音樂,規范了行文和信息報道格式,多次與城市信用社協調,完成了樓體外形象標識的張貼懸掛工作。四是深入開展制度文化和專業文化建設,根據部室工作性質、員工崗位要求,徵集、提煉、書寫、張貼集體理念22條、個人格言48條;組織職工認真學習總行制定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員工行為規范(試行)》,觀看了禮儀視頻講座;序時開展文化月活動,6月中旬組織職工到劉家峽開展了野外拓展訓練;制定、修改、完善各類制度辦法,對現行的40個內部管理制度進行收集、篩選、整理,於6月初完成了企業文化《內部制度匯編》的編印、分發工作。五是積極組織和參與「獻愛心」活動。5月12日汶川縣發生特大地震災害後,我行積極響應黨中央、國務院和總行、省分行黨委號召,情系災區,全行動員,累計捐助款項37900元;捐贈衣物145件,被子31床,香皂、消毒液各1箱,為幫助災區同胞共渡難關、重建家園盡了一份我們應盡的綿薄之力。
三、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白銀市城市轉型對信貸資金的需求量大面寬,為我行提供了難得的發展機遇,建議省分行能給我行以城市轉型專項授信或專項貸款政策傾斜。二是糧改進展緩慢,全市51家企業改制資金缺口2128萬元,對我行貸款安全造成了風險隱患。三是目前我行已經營銷的大唐風電、國投風電等大客戶後續貸款需求迫切,對我行後續營銷和客戶維護工作提出了一定挑戰。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重點支持夏糧收購。認真落實國務院、銀監會和總分行關於支持農業和糧食生產的政策要求,充分挖掘當地傳統客戶資源,在保證已有糧食企業收購資金供應的前提下,擇優做好對符合條件的其他糧食購銷企業的信貸支持工作,鞏固和發展傳統業務。
(二)持續抓好貸款營銷。根據國家有關金融機構支持資源型城市轉型的政策,一方面積極向省分行、總行申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專項授信或專項貸款;一方面根據我行年初制訂的白銀市分行2008年《客戶營銷規劃》,積極做好轄區內重點項目貸款的儲備、培育、營銷工作。
(三)全力防範信貸風險。依然將風險防範放在各項工作之首,按照「穩健經營,重速度、更重質量」的原則,加大檢查整改力度,規范貸款辦理程序,適時進行監測控制,全面防範貸款風險,全力清收不良貸款,努力提高信貸資產質量。
(四)全面加強內部管理。完善各項制度,規范操作程序,深入開展執行力建設;樹立正確的資金計劃意識,努力實現借貸資金的優化配置;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體系,深入推進崗位管理和績效考核;加強內部控制和安全保衛,確保業務經營和各項工作安全運營。
(五)深入推進企業文化。積極探索有利於提高員工綜合素質的激勵機制;繼續抓好以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專業文化建設為核心的深層企業文化建設,增強員工的向心力和歸屬感,營造和諧共事的工作環境,努力做到以農為本求發展,以人為本促和諧。
(六)全面完成經營目標。進一步發揮二級分行管理平台作用,樹立強烈的成本效益觀念,增收節支,勤儉辦行,嚴格控制費用支出,不斷拓寬收入來源,進一步加大收息力度,努力提高經營效益,保證全面均衡完成全年各項目標任務。
㈥ 招商銀行分行管培生前景怎麼樣
工作氛圍好,前景好。在個人零售業務方面,招行一直走在國內商業銀行的前列,不論線上還是線下工作人員都有非常強的服務意識,有著齊全的產品線。
招商銀行管理培訓生是什麼?
培養銀行業最優秀的專家型管理人才,成長為招商銀行各專業領域的中堅力量。
管理培訓生培養方式:
(一)「2+3+N」。2年輪崗,3年專業崗位歷練,N年職業生涯跟蹤培養,全面了解銀行業務及工作流程。
(二)資深專家指導課題研究,立足行業前沿。
(三)行外金融機構派出交流,跨界投商行一體化。
(四)管理崗位掛職鍛煉,提升領導力。
(五)專業崗位後備人才庫,自主規劃職業生涯。
(六)管理與專業雙通道,成就人才發展。
總結
招行管理培訓生作為銀行發展的中堅力量和持續發展的動力,對於應聘人員有比普通崗位更高的要求,但也能獲得更好的培養和發展空間,而且對應聘人員的專業沒有限制,所以,如果自身符合條件又剛好想進入金融行業的話,不妨積極嘗試,說不定能收獲意外的驚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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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來,本人認真貫徹國務院金融改革的方針、政策,學習江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和六中全會精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堅持為」三農」服務的宗旨,根據人行和上級聯社下達的年度任務指標,帶領員工開展各項工作。 一、 本人能夠認真學習有關金融法律、法規、學習有關信用社業務規章和業務知識,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加強自身廉潔自律教育,忠於職守,依法辦事。同時定期組織員工學習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加強員工業務習,加強員工廉潔自律教育,法律教育和安全意識教育,使本社各項工作遵章依法運行. 二、 努力健全和完善規章制度並狠抓落實、不僅按照上級規定的執行,同時又能根據本社的實際制定相應的工作準則和業務考核辦法,做到工作有制約,又有相互促進,達到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又取得一定的效益. 三、 工作方面:1、根據本社區域的經濟特點,及時抓好存款組織工作,做到全員有任務,全員齊抓吸儲存款.今年前三個季度,存款年增數穩居全區第一。2、及時抓好」清非」化險和收息工作。年初做好」清非」總布署、總動員,根據季節性收入情況及時落實清收工作,並於對蝦收入旺季組織了」百日清非」大行動,不良貸款得到了有效控制,效益得到了明顯提高。 四、 效益業績方面:年底存款余額7430萬元,凈增額324萬元,完成計劃的85.3%,各項貸款余額5696萬元,增加129萬元,存貸76.66%,控制在合理比例之內;不良貸款余額2735萬元,下降16萬元,佔比48%,(本文權屬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請登陸www.網路.com查看)下降1.4個百分點;利潤帳面數為25.2萬元,(實際數為34.7萬元)完成計劃的347%。 五、 不足方面:本人業務水平、管理能力不高,業務發展緩慢,不良貸款居高不下,清收速度緩慢,」兩呆」貸款上升,潛在風險加大,有超比例貸款企業四戶,資本充足率嚴重不足,賬面273萬元的虧損額,辦公條件,防範設施及員工生活條件、工作環境沒有改善。 六、 改進措施:加強自身的業務理論學習,進一步提高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加大」清非」力度,尤其是清收」兩呆」貸款,努力扎實支持」三農」貸款,壓縮大額超比例貸款,增收節支,提高經營效益,提高資本充足率和貸款抵補率,盡快降低和化解風險. 兄弟套著寫吧!
記得採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