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公司藉助互聯網金融融資的法律風險
藉助互聯網金融融資的主要方式是:融資租賃公司直接融資、股東融資或者吸收p2p網貸平台為公司股東,其中隱含的法律風險主要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的問題。
對此,2010年,最高法院頒布的《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的四個構成要件: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2014年4月銀監會處置非法集資辦公室也認為,在P2P網路集資中,有三種情況可能涉嫌非法集資:第一種是資金池。一些P2P網路借貸平台將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財產品出售給放貸人,或者先歸集資金再尋找借款人和項目,使放貸人的資金進入平台的賬戶,由此產生資金池。第二種是一些P2P網路借貸平台的經營者沒有盡到借款人身份真實性的核查義務,未能及時發現甚至默許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個虛假借款人的名義發布大量虛假借款的信息,向不特定的人群募集資金,用於投資房地產、股票、債券、期貨等,有的直接將非法募集的資金用於高利貸。第三種是個別P2P網路借貸平台發布虛假的高利借款標的募集資金,採取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模式,短期募集大量資金。
對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釋和監管部門的認定標准,融資租賃公司或者其股東藉助p2p平台,成為資金需求一方,性質上屬於以投資為目的藉助網路平台匯集資金,而平台直接成為股東則更是屬於自融業務,這些情形具有很大的違法犯罪的風險。
㈡ 互聯網金融對於融資租賃企業的意義是什麼
紅象金融CEO林士強表示,相對於傳統金融,互聯網金融在拓寬融資租賃企業資金渠道、盤活回存量資答產方面,有著無可比擬的優勢。我國融資租賃企業目前的資金來源主要有國內銀行資金和外資。從銀行來說,目前融資租賃企業已經大量利用銀行資金開展業務。在利用外資中,一方面一些融資租賃企業缺乏外債額度;另一方面借外債也有較大的匯率風險。互聯網平台可以幫助融資租賃企業對接大量的個人投資者,接觸到最廣泛的民間資本,最大程度地拓寬融資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
㈢ 互聯網公司融資租賃的風險有哪些
互聯網金融涉融資租賃的主要法律風險:
(1)就筆者經驗而言,目前市面上的互聯網金融公司與融資租賃公司合作的 大多屬於關聯關系或間接控制關系,變相 或變相佔有 ,難免有「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或「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 的資金」之嫌疑。但就基於互聯網金融公司的業務角度,與有關聯關系的融資租賃公司合作,可以加強對底層資產端的 以及降低合作成本(即使真的毫無關聯關系,個別互聯網金融公司也要創造條件進行間接控制)。當然,就法律關系的認定上,公司法、 新規的穿透性審查以及刑法對犯罪行為的實質判斷之間存在一定的差異,這里的邊緣空間應審慎監管。
(2)部分融資租賃公司以「虛構租賃物、以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為租賃物、未實際取得租賃物或租賃物合同價值與實際明顯不符,以融資租賃名義實際從事資金融通業務行為」,與互聯網金融公司合作,從事違規放貸行為。
(3)部分融資租賃公司通過互聯網金融平台,對 或租賃物收益權拆分並轉讓給投資人以及承擔回購或擔保義務,或通過 道、資管通道,涉嫌「開展類 業務」。部分融資租賃公司利用通過轉讓所得的資金再次投入新的租賃項目,然後再次利用網上投資人的資金置換租金債權而循環運作,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刑事法律風險。
(4)租賃物的租賃期限較長,融資租賃期限一般是一年到三年,而為了配合互聯網金融平台募集資金,部分標的涉嫌期限拆分問題。個別標的物的租賃金額較高,與網貸新規的限額問題有一定的沖突。債權與抵押權的分離也是常態。
(5)稅務問題。融資租賃公司對客戶應收債權的利息收入要繳納增值稅,但融資租賃公司與互聯網金融平台合作融資時,投資者無法開具發票,這樣就無法進行稅收抵扣,會推高融資租賃 。我國網貸投資人的主體概念模糊,在司法層面是出借人,在金融層面是投資人,在監管層面是 ,網貸投資人的投資所得收益如何繳稅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㈣ 融資租賃如何牽手互聯網金融有哪些實際案例
我有在小牛 在線上看到有融資租賃的產品,你可以去看看。
摘要:由於行業特點專的原因,融資租賃的單一項目屬金額通常較為龐大,且目前國內融資租賃行業的資金來源較為單一,主要為銀行貸款或資產證券化,且常常由於項目資金量過多導致租賃公司無法提高流動性、盤活資產。
融資租賃,一個誕生於上個世紀,終於在本世紀的立法支持下快速增長的行業。互聯網金融,一個誕生於本世紀初,並在近兩年出現爆發式增長的行業。兩者看似無關,卻在信息網路化的今天,被互聯網巧妙的結合在了一起,共同主要服務於網路投資者及線下有融資需求的中小型企業。
何為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融資租賃主要包括回租融資租賃、杠桿融資租賃、委託融資租賃、項目融資租賃等。在互聯網金融中,網貸平台所對接的融資租賃項目主要為回租融資租賃,回租租賃是指設備的所有者先將設備按市場價格賣給出租人,然後又以租賃的方式租回原來設備的一種方式。
㈤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與前景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從廣義上講,凡是具備互聯網精神的金融業態統稱為互聯網金融。而從狹義的金融角度來看,則應該定義在跟貨幣的信用化流通相關層面,也就是資金融通依託互聯網來實現的方式方法。
以互聯網為代表的現代信息科技,特別是移動支付、雲計算、社交網路和搜索引擎等,將對人類金融模式產生根本影響。互聯網金融模式在未來20年將成主流。
理論上,任何涉及到廣義金融的互聯網應用,都應該是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金融正處於快速發展期,現在具備第三方支付、P2P網貸、大數據金融、眾籌、信息化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門戶等六大互聯網金融模式。
互聯網金融已經出現了三個重要的發展趨勢。
一、移動支付替代傳統支付業務
二、P2P小額信貸替代傳統存貸款業務
三、眾籌融資替代傳統證券業務
趨勢一:互聯網金融法律體系初步建立
以2015年7月18日十部委發布《指導意見》為標志,互聯網金融步入規范發展階段。《指導意見》出台後,有的具體實施辦法已經出台;未出台的,一行三會也正在密集起草、徵求意見。「十三五」期間,在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下,隨著現行法律法規的動態調整,一系列互聯網金融各業態監管細則將陸續出台,互聯網金融法律法規體系將初步建立。
趨勢二:國家支付體系進一步完善
「十三五」期間,我國支付法規制度將進一步完善,支付服務主體不斷豐富,銀行卡、移動支付等支付工具進一步發展,支付體系業務處理規模持續擴大,運營官僚效率和水平進一步提高,國家支付體系進一步完善和發展,有助於互聯網金融穩健高效運行。
趨勢三:互聯網金融綜合經營趨勢更加明顯
互聯網金融已經呈現一定的綜合經營特徵。比如說跨行業投資日益增多,部分金融機構依託資金和客戶優勢開展多元化互聯網金融業務,部分互聯網金融企業從開始實行「子公司分業、集團綜合經營」的金融控股模式,眾多互聯網金融的綜合服務平台上線運營,互聯網金融交叉性產品不斷涌現。「十三五」期間,隨著金融業進一步的對內對外開放,互聯網金融綜合經營趨勢將更加明顯。
趨勢四:互聯網金融風險特徵依然顯著
互聯網金融本質上仍屬於金融,沒有改變金融風險的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性的特點。一些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為實現平台規模經濟效應,為了吸引更多的用戶,因此出現與傳統金融機構不同的效應,品牌建立過程中會採取諸如免費服務、賠本賺吆喝的惡性競爭,潛在風險很大。
趨勢五:互聯網金融使金融普惠、共享程度提高
今天,中國具有理財需求的人群有3億~4億人,而為這些人提供服務的理財師還遠遠不夠。這個需求的缺口靠什麼彌補?靠互聯網理財。互聯網金融的無間斷服務,無時空限制,低成本,使居民獲得金融服務的可得感增加,不再局限於高端人群,普通人群也可以享受。
趨勢六:互聯網徵信應用更加廣泛
完善的徵信體系是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基礎,互聯網徵信以大數據、雲計算、互聯網安全為手段,依託交易化數據分析潛在借款人信用情況,具有廣泛的應用前景。「十三五」期間互聯網徵信更廣泛用於P2P網貸、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和互聯網消費等各種業態。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已經在開發P2P對接系統。數據對接後,平台數據透明,徵信體系將逐步建立,這會掃清以前傳統金融機構不容易觸及的很多角落,使誠信環境大大改善,這是可以期待的。
趨勢七: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進一步融合
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並非顛覆與被顛覆的關系,在風險防範和大數據方面運用各有各的優勢,兩者的合作空間是巨大的。傳統金融與互聯網金融要充分融合、相互互補,共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這是我們反復呼籲的一點。希望傳統金融機構抓緊布局互聯網,因為傳統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也是大數據、互聯網的密集使用方,未來,在互聯網浪潮之中,應該與互聯網金融有更多的融合。反過來,銀行有天然的大數據,它們過去在這方面的應用也做得非常好,因此,互聯網金融也應與銀行有更多互動。
趨勢八:互聯網金融國際化進程加速
現在,很多互聯網巨頭都在開始進行全球謀篇布局,互聯網金融同樣具有這樣的趨勢。中國是製造業大國,未來的目標是朝著金融強國發展。要實現這一目標,不光需要我們的銀行業走出去,證券業走出來,還需要我們業已超前的互聯網金融也加速國際化進程,在合適的時候及早走向全球。
趨勢九:互聯網金融地理空間重新積聚
當前互聯網金融呈現出一定的區域集中性特點,比如北京、上海、浙江、深圳等區域成為先發地區。隨著互聯網金融進一步發展,地理空間重新集聚,互聯網有望向東部、中部輻射,新的區域性互聯網金融中心將陸續出現。東北老工業基地、西北地區在我國GDP的佔比較多,但在互聯網金融上的創業浪潮不夠。這些地區應抓緊時間跟上,否則,將來互聯網金融在地理空間的重新積聚會加劇地方在金融資源上的不平衡。
趨勢十: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技術作用加強
大數據、雲計算大家已經耳熟能詳,而區塊鏈的研究在國內尚未形成熱潮。P2P、眾籌,包括互聯網財富管理,都是共享金融的一種商業模式。在共享金融下,互聯網會被物聯網取代,互聯網TCP協議會被區塊鏈協議取代,但共享金融本質不會變。區塊鏈產生後,是有中心的。互聯網金融的去中介化是對的,但去中介不是去中心。所以,中國的互聯網金融發展得很好,在世界也是一流的,但不要到最後生於互聯網,死於區塊鏈。
㈥ 國內有哪些互聯網金融主要做融資租賃,如何實現風險把
我投的小牛 在線主要做小微 貸,也有做融資租賃的,融資租賃類有多重保障,合作的融資租賃公司有提供保障,另外出租的設備也都是購買了保 險的。
㈦ 互聯網金融關於融資租賃的主要法律風險有哪些
(1)就筆者經驗而言,目前市面上的互聯網金融公司與融資租賃公司合作的資產端大多屬於關聯關系或間接控制關系,變相自融或變相佔有資金池,難免有「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或「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之嫌疑。但就基於互聯網金融公司的業務角度,與有關聯關系的融資租賃公司合作,可以加強對底層資產端的風控以及降低合作成本(即使真的毫無關聯關系,個別互聯網金融公司也要創造條件進行間接控制)。當然,就法律關系的認定上,公司法、網貸新規的穿透性審查以及刑法對犯罪行為的實質判斷之間存在一定的差異,這里的邊緣空間應審慎監管。
(2)部分融資租賃公司以「虛構租賃物、以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標的為租賃物、未實際取得租賃物或租賃物合同價值與實際明顯不符,以融資租賃名義實際從事資金融通業務行為」,與互聯網金融公司合作,從事違規放貸行為。
(3)部分融資租賃公司通過互聯網金融平台,對債權或租賃物收益權拆分並轉讓給投資人以及承擔回購或擔保義務,或通過保理通道、資管通道,涉嫌「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務」。部分融資租賃公司利用通過轉讓所得的資金再次投入新的租賃項目,然後再次利用網上投資人的資金置換租金債權而循環運作,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刑事法律風險。
(4)租賃物的租賃期限較長,融資租賃期限一般是一年到三年,而為了配合互聯網金融平台募集資金,部分標的涉嫌期限拆分問題。個別標的物的租賃金額較高,與網貸新規的限額問題有一定的沖突。債權與抵押權的分離也是常態。
(5)稅務問題。融資租賃公司對客戶應收債權的利息收入要繳納增值稅,但融資租賃公司與互聯網金融平台合作融資時,投資者無法開具發票,這樣就無法進行稅收抵扣,會推高融資租賃融資成本。我國網貸投資人的主體概念模糊,在司法層面是出借人,在金融層面是投資人,在監管層面是金融消費者,網貸投資人的投資所得收益如何繳稅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㈧ 專門做融資租賃項目的互聯網金融平台是不是會比其他互聯網金融平台,風險會低很多
是的,本來融資租賃項目的風險就是比較低的,所以它們二者相比起來,確實是做融資租賃項目的風險低,推 薦「一起賺唄」平台。
㈨ 融資租賃就是互聯網金融的一種形式嗎互聯網金融除了我們日常的支付寶還有哪些不常見的形式
互聯網貸款理財。也是一種互聯網的形式。
㈩ 融資租賃對經濟的拉動作用有多大
對經濟的拉動作用
中國的經濟增長主要靠兩個因素帶動。一個是投資因素,另一個是消費因素。 兩者不可分離。融資租賃是一種生產設備的投融資行為,生產需要消耗,它的運行過程帶動了生產型消費和生活消費。實際上對經濟的拉動作用遠不止1:10。
融資租賃公司至少可以有1:10的融資資格。因此本身就有投資杠桿的拉動作用。這還不算其它綜合因素對經濟的拉動作用。
融資租賃是以融物的方式達到企業融資的目的。租賃的物件是生產設備,企業僅添置設備還不成,需要配套資金的投入解決設備的基建問題、安裝問題、使用問題。需要解決能源問題、防治污染問題、原材料采購問題、人員工資問題、流動資金問題。這些配套事情所需資金應該是1:2的比例。也就是說,要投資1台設備,要准備3套設備的資金才能讓設備運行。如果設備是通過融資租賃租來的,配套資金投資至少要有2倍的資金,才能保證正常生產和原材料、能源的消費。
租賃物件運行需要操作人員,企業生產需要管理人員、產品更新需要研發人員、產品銷售需要營銷人員,後勤保障需要服務人員。租賃一套設備帶動一批人員就業。這些就業人員需要生活,需要住房,需要消費。這就帶動了生活消費。
設備生產需要廠房和運輸,從而拉動了房產和汽車行業的增長。其對經濟的復合帶動作用更大。
融資租賃必須附著在企業才能生存,其運行過程中,企業需要為之繳納: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市建設附近、教育附加、殘保基金等各種財政稅費。對地方經濟的發展的貢獻不可小視。
融資租賃交易中不僅是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賣人),還需要出資人、運輸、保險、公證、會計、律師、經紀等服務機構。因此還帶動了相關服務行業的發展。
對產品的促銷的作用
在物資匱乏年代,產品供不應求,不愁銷售,用不著融資租賃。在市場經濟 發展成熟的時候,產能大於需求,這時企業就需要採用信用銷售方式促進自己的產品。過去大都採用賒銷、寄售、分期付款的方式銷售,但因風險難以控制,法律和會計不能隔離,給企業造成很大的傷害,有些得不償失。
融資租賃最大作用就是為設備製造廠商的銷售提供金融服務。用第三方資金鎖定利益、鎖定服務,隔離法律和稅務方面的風險。其在銷售中的作用要看租賃市場的滲透率(新增租賃資產與新增設備投資的比值)。由於並不是所有的產業都有融資租賃介入,因此只能看某個產業的租賃市場滲透率。國際上 高的產業滲透率有達90%的,低的也有10%。我國融資租賃還處於幼稚階段,能達4%的全國平均值就算不錯了。目前只在少部分產業有這數據,大多數產業連「融資租賃」為何物都不知道。
連接租賃資產與金融市場的橋梁
融資租賃是中國人給以的名稱,英文是(Financial Leasing)英文的「Financial」可被翻譯成「金融」、「財務」或「融資」。融資租賃是在資金短缺、設備短缺、管理短缺、技術短缺的改革開放初期引進的,因為當時的經營模式「融資」是主要需求,租賃公司大都做的是銀行轉貸似的業務,因此被翻譯成「融資」租賃。
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添置設備是個資本化的過程。當租金支付完畢後,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就轉移給承租人,且承租人一直把租賃物件當作「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管理和提取折舊。因此融資租賃又稱「資本租賃」(Capital Leases)。過去我們總是繞著「融資」談租賃,現在融資環境變了,今後我們還應該考慮圍繞「資本」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