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債券與公司債券區別是什麼
公司債券和金融債券兩者區別
金融債券: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回行的債券。主體和答目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籌集資金,風險較大(大於國債和儲蓄存款,小於企業債券)獲益較高(低於企業債券,高於國債和銀行儲蓄存款)
企業債券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主體和目的:企業籌集資金風險最大,獲益最高。
在金融市場中,一般說道企業是指非金融機構,為了便於區分。金融債是指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審批部門是銀監會;而企業債在我司是指非上市公司發行的債券,審批部門是發改委。從產品特性說,都屬於「企業債」。但由於操作和發行主體都不一樣,所以人們還是分開來說。
⑵ 財務管理:長期籌資方式有幾種,優缺點分別是什麼
長期籌資有以下五種方式。
1、吸收直接投資
(1)企業採用吸收直接投資方式籌集的資金一般可分為三類:吸收國家投資、吸收法人投資和吸收個人投資。
(2)吸收直接投資的特點:有利於增強企業信譽,有利於盡快形成生產能力,有利於降低財務風險;但資金成本較高,容易分散企業控制權。
優點:可以盡快形成生產力,容易進行信息溝通。
缺點:資金成本高,不易進行產權交易。
吸收直接投資的程序:
1、確定籌資數量
企業在新建在擴大經營時,首先確定資金的需要量。資金的需要量應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和供銷條件等來核定,確保籌資數量與資金需要量相適應。
2、尋找投資單位
企業既要廣泛了解有關投資者的資信、財力和投資意向,又要通過信息交流和宣傳,使出資方了解企業的經營能力、財務狀況以及未來預期,以便於公司從中尋找最合適的合作夥伴。
3、協商和簽署投資協議
找到合適的投資夥伴後,雙方進行具體協商,確定出資數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企業應盡可能吸收貨幣投資。
如果投資方確有先進而適合需要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亦可採取非貨幣投資方式。對實物投資、工業產權投資、土地使用權投資等非貨幣資產。
雙方應按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定價。當出資數額、資產作價確定後,雙方須簽署投資的協議或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4、取得所籌集的資金
簽署投資協議後,企業應按規定或計劃取得資金。如果採取現金投資方式,通常還要編制撥款計劃,確定撥款期限、每期數額及劃撥方式。
有時投資者還要規定撥款的用途,如把撥款區分為固定資產投資撥款、流動資金撥款、專項撥款等。如為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投資,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核實財產。
財產數量是否准確,特別是價格有無高估低估的情況,關繫到投資各方的經濟利益,必須認真處理,必要時可聘請專業資產評估機構來評定,然後辦理產權的轉移手續取得資產。
2、發行普通股
(1)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發行的具有管理權、股利不固定的股票。普通股具有股票的一般特徵,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最基本部分。
(2)普通股股東一般具有如下基本權利:公司管理權、分享盈餘權、出售或轉讓股份權、剩餘財產要求權。
(3)普通股籌資的特點:沒有固定的利息負擔,沒有固定到期日,籌資風險小,能增加公司信譽;但普通股籌資的資金成本較高,容易分散控制權。
優點
①沒有固定利息負擔,不構成固定費用;
②沒有固定到期日,不用償還;
③籌資風險小;
④普通股可作為債權人損失的緩沖,發行普通股能增加公司的信譽;
⑤籌資限制較少。
缺點
①資金成本較高;
②出售普通股將使投票權和控制權分散給新股東,容易分散控制權。
3、長期借款
(1)長期借款指企業向銀行或其它非銀行金融機構借入的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
(2)長期借款按是否需要擔保,分為信用借款和擔保借款等。
(3)長期借款的償還方式包括:定期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償還本金的方式;定期等額償還方式;平時逐期償還小額本金和利息,期末償還下的大額部分方式。
(4)與其他長期籌資方式相比,長期借款的特點為:籌資速度快,籌資成本較低,借款彈性較大,但限制條款較多。
優點
1、籌資迅速。
2、借款彈性大。
3、成本低。
4、發揮財務杠桿作用。
5、易於企業保守財務秘密。
缺點
1、籌資風險大。
2、使用限制多。
3、籌資數量有限。
4、發行債券
(1)債券是一種發行人承諾在某一特定的時日將利息與本金付給債券持有人的債權債務憑證。
(2)債券的基本要素包括:債券的面值、債券的期限、債券的利率和利息、債券的價格。
(3)債券按發行主體不同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企業(含公司)債券;按有無抵押擔保,分為信用債券和有擔保債券;按是否可轉換成股份,分為公司債券(不可轉換債券)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
(4)債券籌資的特點:資金成本較低,保證控制權,發揮財務杠桿作用;但債券籌資的籌資風險高,限制條件多,籌資額在限。
優缺點:
發行債券的優缺點介於上市和銀行借款之間,也是一種實用的融資手段,但關鍵是選好發債時機。選擇發債時機要充分考慮對未來利率的走勢預期。
債券種類很多,國內常見的有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以及可轉換債券。企業債券要求較低,公司債券要求則相對嚴格。
只有國有獨資公司、上市公司、兩個國有投資主體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才有發行資格,並且對企業資產負債率以及資本金等都有嚴格限制。可轉換債券只有重點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才能夠發行。
採用發行債券的方式進行融資,其好處在於還款期限較長,附加限制少,資金成本也不太高,但手續復雜,對企業要求嚴格。
而且我國債券市場相對清淡,交投不活躍,發行風險大,特別是長期債券,面臨的利率風險較大,而又欠缺風險管理的金融工具。
5、融資租賃
(1)租賃是指出租人在承租人給予一定報酬的條件下,授予承租人在約定的期限內佔有和使用財產權利的一種契約行為。
(2)融資租賃又稱財務租賃,具體有售後租回、直接租賃和杠桿租賃三種形式。
優缺點:
籌資速度快,限制條款少,設備淘汰風險小,到期還本負擔輕,稅收負擔輕等;但融資租賃的資金成本較高。
⑶ 比較金融債券.政府債券.公司企業債券
安全性:政府債安全性最高,因為是國家信用;金融債券信用等級也很高專,幾乎與國家信用屬相當,通常稱為准國家信用;企業債券信用低於上述兩種,但在我國企業債券由於都由銀行擔保,因此信用風險也很小。
收益性:金融債券和政府債券的票面收益差不多,但國債的利息免稅,因此投資者要求的收益會略低一些;企業債的收益比前兩者都高。
流動性:這三者都可以在銀行間市場交易,跨市場發行的國債以及大部分企業債還可以在交易所交易。國債流動性最好,金融債次之,企業債最差。
⑷ 為什麼發行金融債券是銀行從金融市場上獲得中長期資金的主要來源之一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在英、美等歐美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歸類於公司債券。在我國及日本等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稱為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能夠較有效地解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一般來說,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有三個來源,即吸收存款、向其他機構借款和發行債券。存款資金的特點之一,是在經濟發生動盪的時候,易發生儲戶爭相提款的現象,從而造成資金來源不穩定;向其他商業銀行或中央銀行借款所得的資金主要是短期資金,而金融機構往往需要進行一些期限較長的投融資,這樣就出現了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在期限上的矛盾,發行金融債券比較有效地解決了這個矛盾。債券在到期之前一般不能提前兌換,只能在市場上轉讓,從而保證了所籌集資金的穩定性。同時,金融機構發行債券時可以靈活規定期限,比如為了一些長期項目投資,可以發行期限較長的債券。因此,發行金融債券可以使金融機構籌措到穩定且期限靈活的資金,從而有利於優化資產結構,擴大長期投資業務。由於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一國經濟中佔有較特殊的地位,政府對它們的運營又有嚴格的監管,因此,金融債券的資信通常高於其他非金融機構債券,違約風險相對較小,具有較高的安全性。所以,金融債券的利率通常低於一般的企業債券,但高於風險更小的國債和銀行儲蓄存款利率。 按不同標准,金融債券可以劃分為很多種類。最常見的分類有以下兩種: (1)根據利息的支付方式,金融債券可分為附息金融債券和貼現全融債券。如果盆融債券上附有多期息票,發行人定期支付利息,則稱為附息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是以低於面值的價格貼現發行,到期按面值還本付息,利息為發行價與面佰的差額,則稱為貼現債券。比如票面金額為1000元,期限為1 年的貼現金融債券,發行價格為900元,1年到期時支付給投資者1000元,那麼利息收入就是100元, 而實際年利率就是11.11%。 按照國外通常的做法,貼現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要征稅,並且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根據發行條件,金融債券可分為普通金融債券和累進利息金融債券。 普通金融債券按面值發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期限一般是1年、2年和3年。 普通金融債券類似於銀行的定期存款,只是利率高些。累進利息金融債券的利率不固定,在不同的時間段有不同的利率,並且一年比一年高,也就是說,債券的利率隨著債券期限的增加累進,比如面值1000無、期限為5年的金融債券,第回年利率為9%,第二年利率為10%,第三年為11%,第四年為12%,第五年為13%。投資者可在第一年至第五年之間隨時去銀行兌付,並獲得規定的利息。 此外,金融債券也可以像企業債券一樣,根據期限的長短劃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根據是否記名劃分為記名債券和不記名債券;根據擔保情況劃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根據可否提前贖回劃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根據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劃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根據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劃分為附有選擇權的債券和不附有選擇權的偵券等。
⑸ 長期金融工具和短期金融工具分別有哪些
一、長期金融工具包括:
1、股票:包括普通股票和優先股票。
(1)普通股票:普通股票為在公司利潤分配方面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屬於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最常見、最重要的一種股票。普通股是風險最大的股票,其獲利水平與公司盈虧息息相關。
但股票持有者有通過選舉擔任公司董事、監事的機會,有參加公司管理的權利,股東大會選舉權是根據普通股的股數計算的。
(2)優先股票:優先股票為在公司利潤分配方面較普通股有優先權的股份。持優先股票的股東,可以按一定的比率取得固定股息。
股息不隨企業經營狀況好壞而波動,並且公司對優先股股東的付息要在普通股之前。在企業倒閉時,優先股能優先得到剩餘的可分配給股東的那部分財產。在一般情況下,優先股持有者不能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在股東大會上也沒有投票權。
2、債券:主要有公司債券、國家公債券、不動產抵押債券和金融債券等4種。
(1)公司債券是公司為籌措資金而發行的借款憑證。債券的持有人同公司之間是普通債權債務關系,每年可以從公司獲取固定的利息收入。
(2)國家公債券是政府出具的借款憑證,是國家信用的工具。國家公債券的持有者可按規定向國家取得利息,到期交出債券,收回本金。
(3)不動產抵押債券是不動產抵押銀行為籌集用於發放不動產抵押貸款的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這種債券期限長、利率高,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買賣,持券人有權按規定向不動產抵押銀行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
(4)金融債券是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發行的目的在於籌集資金,作為補充資本金(附屬資本)或擴大放款的資金來源。
二、短期金融工具包括:
1、商業票據:以信用方式出售商品的債權人用以保證自己權益的一種債務憑證。傳統的商業票據有期票和匯票兩種。
2、支票:凡在銀行開立活期往來賬戶的企業或個人,銀行均給其空白支票簿,存戶憑此在存款金額內或與銀行約定的透支額度內簽發支票。
支票根據支付方式不同可分為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現金支票用來向銀行提取現金,轉賬支票用於銀行對存款戶進行轉賬結算。通常轉賬支票不能夠提取現金。
(5)長期金融債券公司擴展閱讀:
長期金融工具的特點:
1、安全性是長期金融工具首先必須具備的特性,因為投資的目的是將本求利,本利之間自然是保本第一。本金的安全性包括有形安全和無形安全兩種,有形安全是指投資本金數量不減少,無形安全是指本金購買力不降低。
2、盈利性是指金融工具的增殖性。眾多的投資人之所以不願意將錢存入銀行支取固定利息,而用來購買具有風險的證券,進行直接投資,其目的就是希望獲得高於銀行存款利息的利益。
3、流動性是長期金融工具要能夠自由轉讓及時變現。投資者手裡有餘款,隨時用於投資證券生息,以免閑置,一旦需要錢用,又可隨時出售變現,這樣才能保證投資的廣泛性和連續性。
⑹ 按債券的( )分類,債券可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
正確答案:A
解析:債券依據不同的標准有不同的分類,具體為:①根回據發行主體的不同,債券答可以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②根據計息與付息方式的不同,債券可分為息票債券和貼現債券;③根據嵌入條款的不同,債券可分為可贖回債券、可回售債券、可轉換債券、通貨膨脹聯結債券和結構化債券等;④根據債券持有人收益方式的不同,債券可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累進利率債券和免稅債券等;⑤根據償還期限的不同,債券可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⑥根據交易方式的不同,可以對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品種、交易所債券市場的交易品種、商業銀行櫃台市場的交易品種進行細分;⑦根據幣種的不同,債券可分為人民幣債券和外幣債券。
⑺ 關於商業銀行發行長期次級金融債券充實附屬資本的問題
簡單地說,銀行發行一般金融債券,根本補充不了資本金——自己的負債,與儲戶存款一樣,需要優先償還,怎麼能充當抵擋壞賬損失的自有資本呢?只有發行特殊的次級債,才能勉強充數,當作非核心資本。
1、次級債券,是指償還次序優於公司股本權益、但低於公司一般債務的一種債務形式。「次級」僅指其求償權「次級」,並不代表其信用等級一定「次級」。求償權優先順序為:一般債務 > 次級債務 > 優先股 > 普通股,求償權優先順序越高的證券,風險越低,期望收益也越低。由於次級債的這種求償次序特點,在銀行破產清算時,可以用來抵擋一下普通債務,增加了普通債務的償還度,可以勉強充作銀行的「附屬資本」。
2、次級債券主要是商業銀行用於補充資本充足率。由於股權融資要求嚴格,商業銀行往往不能滿足增發條件;而資本充足率一旦不能滿足巴塞爾協議的要求(資本充足率大於8%,核心資本充足率大於4%),商業銀行的業務擴張將受到極大限制。退而求其次,發行次級債,作為一種較為簡便的補充資本金的手段,頻繁地為銀行所採用。
3、銀行資本金由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構成。一級資本即核心資本,由實收股本/普通股和公開儲備構成;二級資本也稱附屬資本,由非公開儲備、資產重估儲備、普通准備金、(債權/股權)混合資本工具和次級長期債券構成。按照次級債券的定義,除非銀行破產或清算,次級債務不能用於彌補銀行日常的經營損失,即在正常的情況下,次級債務不能用於沖銷銀行的壞賬。因此,次級債不屬於核心資本。
4、核心占銀行資本總額的50%以上。對於補充核心資本,只能採取正常的股權融資手段。
⑻ 金融債券的風險有哪些種類
金融債券是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籌資主體為籌措資金而面向個人發行的一種專有價證券,屬是表明債務、債權關系的一種憑證。債券按法定發行手續,承諾按約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並到期償還本金。它屬於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主動負債。
金融債券常規可以分為以下6大類:
(1)央行票據;
(2)證券公司債券;證券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一種有價證券。
(3)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在商業銀行的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
(4)保險公司次級債券;
(5)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債券;
(6)混合資本債券。
此外,金融債券也可以像企業債券一樣,根據期限的長短劃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根據是否記名劃分為記名債券和不記名債券;根據擔保情況劃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根據可否提前贖回劃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根據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劃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根據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劃分為附有選擇權的債券和不附有選擇權的偵券等。
⑼ 金融債券,公司債券和企業債券如何區別~
從分析角度看,企業債券與公司債券的主要區別有幾個方面:希望能幫到你!給分哦!!!
第一,發行主體的差別。公司債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債券,我國2005年《公司法》和《證券法》對此也做了明確規定,因此,非公司制企業不得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發行的債券,它對發債主體的限制比公司債券狹窄得多。在我國各類公司的數量有幾百萬家,而國有企業僅有20多萬家。在發達國家中,公司債券的發行屬公司的法定權力范疇,它無需經政府部門審批,只需登記注冊,發行成功與否基本由市場決定;與此不同,各類政府債券的發行則需要經過法定程序由授權機關審核批准。
第二,發債資金用途的差別。公司債券是公司根據經營運作具體需要所發行的債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資金來源的結構、調整公司資產結構、降低公司財務成本、支持公司並購和資產重組等等,因此,只要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發債資金如何使用幾乎完全是發債公司自己的事務,無需政府部門關心和審批。但在我國的企業債券中,發債資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革新改造方面,並與政府部門審批的項目直接相聯。
第三,信用基礎的差別。在市場經濟中,發債公司的資產質量、經營狀況、盈利水平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等是公司債券的信用基礎。由於各家公司的具體情況不盡相同,所以,公司債券的信用級別也相差甚多,與此對應,各家公司的債券價格和發債成本有著明顯差異。雖然,運用擔保機制可以增強公司債券的信用級別,但這一機制不是強制規定的。與此不同,我國的企業債券,不僅通過「國有」機制貫徹了政府信用,而且通過行政強制落實著擔保機制,以至於企業債券的信用級別與其他政府債券大同小異。
第四,管製程序的差別。在市場經濟中,公司債券的發行通常實行登記注冊制,即只要發債公司的登記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規定,監管機關無許可權制其發債行為。在這種背景下,債券市場監管機關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審核發債登記材料的合法性、嚴格債券的信用評級、監管發債主體的信息披露和債券市場的活動等方面。但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中,發債需經國家發改委報國務院審批,由於擔心國有企業發債引致相關對付風險和社會問題,所以,在申請發債的相關資料中,不僅要求發債企業的債券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40%,而且要求有銀行予以擔保,以做到防控風險的萬無一失;一旦債券發行,審批部門就不再對發債主體的信用等級、信息披露和市場行為進行監管了。這種「只管生、不管行」的現象,說明了這種管制機制並不符合市場機制的內在要求。
第五,市場功能的差別。在發達國家中,公司債券是各類公司獲得中長期債務性資金的一個主要方式,在上世紀80年代後,又成為推進金融脫媒和利率市場化的一隻重要力量。在我國,由於企業債券實際上屬政府債券,它的發行受到行政機制的嚴格控制,不僅明年的發行數額遠低於國債、央行票據和金融債券,也明顯低於股票的融資額,為此,不論在眾多的企業融資中還是在金融市場和金融體系中,它的作用都微乎其微。
⑽ 長期債券市場由哪幾部分組成
①長期政府債券。它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發行的長期債券的總稱。因其具有安全性高、稅賦優惠及流動性強等優點,使之贏得了「金邊債券」的美譽,並被社會各階層廣泛持有。因發行主體的不同,它具體分為:
第一,長期中央政府債券。其發行主體是中央政府,也正因為其發行主體是中央政府,所以,它也被稱作為國債。
第二,長期地方政府債券。它是地方政府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和資金需要狀況,以承擔還本付息責任為前提,向社會籌集資金的債務憑證,簡稱地方債券。按用途,它通常分為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為緩解其資金緊張或解決臨時經營資金不足而發行的長期債券,後者是指為籌集資金建設某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長期債券。對於一般債券的償還,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區的財政收入作擔保,而對於專項債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項目建成後取得的收入作保證。在許多國家,長期地方政府債券不同程度地受到中央政府的限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發行的自由度。
②長期公司債券。它是公司對外借債而發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債務憑證。由發行債券的公司對債券持有人作出承諾,在一定時間按票面載明的本金、利息予以償還。因其具有較高的收益性,且風險程度適中,因而成為以資金穩定增值為目標的各類長期性金融機構,如保險公司和各類基金的重要投資對象之一。
③長期金融債券。它是金融機構為籌集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資金而向社會發行的一種債務憑證。由於這類債券資信程度高於普通公司債券,具有較高的安全性和流動性,因而成為個人和機構投資的重要投資品種。我國目前的長期金融債券主要由政策性金融債券和金融次級債券組成,並主要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