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是否繳納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來稅務總局自關於中國信達等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0號)文件的規定「對資產公司成立時設立的資金賬簿免徵印花稅。對資產公司收購、承接和處置不良資產,免徵購銷合同和產權轉移書據應繳納的印花稅。對涉及資產公司資產管理范圍內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權持有人變更的事項,免徵印花稅參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2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② 購入股票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支付的印花稅及傭金計入投資收益還是管理費用
購入股票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支付的印花稅及傭金計入投資收益。
③ 銀行與證券公司所簽的資產管理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稅嗎
1、貼現合同不需要交納印花稅。rn2、?《我是做海南橡膠現貨的有興趣可以給我私專信啊!》根據《中屬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第八條:借債合同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債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債合同按借債金額百般之零點五貼花立合同人。公司與銀行簽訂的貼現協議不隸屬上述借債合同范圍,因此貼現合同不需要交納印花稅。rn3、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做法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限定的經濟憑證的公司、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④ 一般的資產管理公司 需要繳稅嗎
一般的資產管理公司,需要繳稅的。對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以及其他服務業中的沐浴、理發、洗染、裱畫、謄寫、鐫刻、復印,不徵收營業稅。
應稅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范圍的勞務。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屬於增值稅范圍,不屬於營業稅應稅勞務。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應聘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的勞務,也不屬於營業稅的應稅勞務。
在現實生活中,有些具體情況難以確定納稅人,因此稅法規定了扣繳義務人。營業稅的扣繳義務人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委託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的,其應納稅款以受託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為扣繳義務人;金融機構接受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委託,為其辦理委託貸款業務時,如果將委託方的資金轉給經辦機構,由經辦機構將資金貸給使用單位或個人,由最終將貸款發放給使用單位或個人並取得貸款利息的經辦機構代扣委託方應納的營業稅。
(二)納稅人提供建築 也應納稅勞務時應按照下列規定確定應用文稅扣繳義務人:
1、建築業工程實行總承包、分包方式的,以總承包人為扣繳義務人。
2、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無論工程是否實行分包,稅務機關可以建設單位和個人作為營業稅的扣繳義務人:
(1)納稅人從事跨地區(包括省、市、縣,下同)工程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的;
(2)納稅人在勞務發生地沒有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
⑤ 印花稅對金融企業有什麼優惠政策
《中華人來民共和國印花稅暫源行條例施行細則》
(1)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2)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3)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上述借款合同可享受免徵印花稅的優惠,除此之外,對於同行拆借合同,也是可以免徵印花稅的。
⑥ 成立資產管理公司需要什麼手續
注冊資產管理公司的條件:1、注冊資金最好是1000萬元;2、經營范圍:投資管回理、項答目投資、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可以作股權備案和證券備案;3、注冊地址:全市可以注冊;4、可做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基金投資。
⑦ 債權轉讓協議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債權轉讓的法律規定
債權轉讓通知的方式債權轉讓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種:一是債權人通知債務人,債權人對其享有的債權已轉讓給第三人。有人認為,不一定由債權人通知,由受讓人通知債務人也可以。筆者認為,《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明確規定了負有通知義務的是債權人,而且,由權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債權轉讓的事實,與最基本的法學原理也不符。我公司欠甲公司貨款20萬元,甲公司欠乙公司貨款20萬元。於是三方達成書面蓋章協議,將我公司欠甲公司20萬元轉為欠乙公司20萬元,解除我公司欠甲公司20萬元的債務關系,同時解除甲公司欠乙公司20萬元的債務關系,形成我公司欠乙公司的債權關系。請問這樣的 債權轉讓協議 《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薄;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根據上述規定,債權轉讓協議不屬於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不需繳納印花稅。 債權轉讓公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6條第1款規定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受讓國有銀行債權後,原債權銀行在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布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債權人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 80條第1款規定的通知義務」。債權轉讓通知與訴訟時效債權轉讓後訴訟時效是否中斷,學術界和司法實踐中均有爭議。有人認為,債權轉讓給受讓人後原來的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重新開始計算。
⑧ 企業購買交易性金融資產支付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所支付的傭金及印花稅應沖減其賣價所得計入投資收版益。
處置時權,企業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將處置時的該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分步確認投資收益)
⑴按售價與賬面余額之差確認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投資收益
⑵按初始成本與賬面余額之差確認投資收益/損失
借:(或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或借)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