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綠色信貸指引的第五章 內控管理與信息披露
第二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將綠色信貸執行情況納入內控合規檢查范圍,定期組織實施綠色信貸內部審計。檢查發現重大問題的,應當依據規定進行問責。
第二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有效的綠色信貸考核評價體系和獎懲機制,落實激勵約束措施,確保綠色信貸持續有效開展。
第二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公開綠色信貸戰略和政策,充分披露綠色信貸發展情況。對涉及重大環境與社會風險影響的授信情況,應當依據法律法規披露相關信息,接受市場和利益相關方的監督。必要時可以聘請合格、獨立的第三方,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履行環境和社會責任的活動進行評估或審計。
B. 綠色信貸指引的第三章 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設
第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產業政策、行業准入政策等規定,建立並不斷完善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流程,明確綠色信貸的支持方向和重點領域,對國家重點調控的限制類以及有重大環境和社會風險的行業制定專門的授信指引,實行有差別、動態的授信政策,實施風險敞口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制定針對客戶的環境和社會風險評估標准,對客戶的環境和社會風險進行動態評估與分類,相關結果應當作為其評級、信貸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據,並在貸款「三查」、貸款定價和經濟資本分配等方面採取差別化的風險管理措施。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對存在重大環境和社會風險的客戶實行名單制管理,要求其採取風險緩釋措施,包括制定並落實重大風險應對預案,建立充分、有效的利益相關方溝通機制,尋求第三方分擔環境和社會風險等。
第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有利於綠色信貸創新的工作機制,在有效控制風險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推動綠色信貸流程、產品和服務創新。
第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重視自身的環境和社會表現,建立相關制度,加強綠色信貸理念宣傳教育,規范經營行為,推行綠色辦公,提高集約化管理水平。
第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綠色信貸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綠色信貸標識和統計制度,完善相關信貸管理系統,加強綠色信貸培訓,培養和引進相關專業人才。必要時可以藉助合格、獨立的第三方對環境和社會風險進行評審或通過其他有效的服務外包方式,獲得相關專業服務。
C. 各銀行的綠色信貸余額是如何得出的
主要來自銀行年報、社會責任報告、wind資料庫。
以供想研究一下商業銀行發展綠色信貸的現狀,然後看綠色信貸規模與商業銀行績效之間有無聯系需求的人員。
據了解,綠色金融評價指標包括定量和定性兩類。定量指標權重80%,定性指標權重20%。央行將根據綠色金融發展的需要,適時調整評價指標及其權重。分工方面,央行負責24家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而央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城市中心支行負責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的綠色金融評價工作。綠色金融業務,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的各項符合綠色金融標准及相關規定的業務,包括但不限於綠色貸款、綠色證券、綠色股權投資、綠色租賃、綠色信託、綠色理財等。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業務開展情況進行綜合評價,並依據評價結果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激勵約束。
D. 綠色金融的定義是什麼都有哪些分類
綠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門把環境保護作為一項基本政策,在投融資決策中要考慮潛在的環境影響,把與環境條件相關的潛在的回報、風險和成本都要融合進金融的日常業務中,在金融經營活動中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以及環境污染的治理,通過對社會經濟資源的引導,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綠色金融的種類也非常多,包括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投資基金、 ESG投資、綠色保險、綠色證券基金、碳基金、碳資產等等,如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行業的融資,政府部i門]在制定政策時向綠色環保行業提供金融便利等,都屬於傳統的綠色金融;而綠色保險、綠色證券基金、碳基金、碳資產等,則是較為創新的綠色金融方式。
拓展資料
1.從理論上講,所謂「綠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門把環境保護作為一項基本政策,在投融資決策中要考慮潛在的環境影響,把與環境條件相關的潛在的回報、風險和成本都要融合進日常業務中,在金融經營活動中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以及環境污染的治理,通過對社會經濟資源的引導,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2.綠色金融就是金融機構將環境評估納入流程,在投融資行為中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注重綠色產業的發展。隨著人口增長、經濟快速發展以及能源消耗量的大幅增加,全球生態環境受到了嚴重挑戰,實現綠色增長已成為世界經濟的發展趨勢。在各國低碳經濟不斷發展的背景下,綠色金融遂成為全球多個國家著力發展的重點之一。
3.,我國進入了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綠色產業的發展和傳統產業綠色改造對金融的需求日益強勁,這使得「綠色金融」成為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業發展的新的趨勢和潮流。客觀地講,雖然我國金融機構普遍對發展「綠色金融」頗為熱心,但在具體實踐中卻又面臨著諸多的障礙,如「綠色金融」業務風險較高而收益偏低、信息溝通機制有待完善、金融機構缺乏專業領域的技術識別能力、相關政策不完善等。不過,筆者認為,要破解這些瓶頸,可以借鑒一下發達國家,特別是德國的成功經驗。德國是國際「綠色金融」主要發源地之一,經過數十年的發展,其相關政策已經較為成熟,體系也比較完善。分析來看,德國實施「綠色金融」的經驗主要有:
4.首先,國家參與。這是德國發展「綠色金融」過程中最重要特徵。舉例來說,德國出台政策,對環保、節能項目予以一定額度的貸款貼息,對於環保節能績效好的項目,可以給予持續l0年、貸款利率不到1%的優惠信貸政策,利率差額由中央政府予以貼息補貼。實踐證明,國家利用貼息的形式支持環保節能項目的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國家利用較少的資金調動起一大批環保節能項目的建設和改造,「杠桿效應」非常顯著。
5.其次,發揮政策性銀行的作用。德國復興信貸銀行在整個「綠色金融」體系中始終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不斷開發出「綠色金融」產品。還值得一提的是,復興銀行的節能環保的金融產品從最初的融資到後期金融產品的銷售都沒有政府的干預,各項活動都通過公開透明的招標形式開展,保證了過程中的公正、透明,政府的主要作用就是提供貼息及制定相關的管理辦法,這樣保障了資金高效公平的使用。
6.最後,環保部門的認可。這是德國發展「綠色金融」取得成功的關鍵。在德國「綠色金融」政策實施過程中,環保部門發揮著重要的審核作用,以確保貼息政策能夠准確地支持節能環保項目。每個節能環保項目要想得到貼息貸款,必須得到當地或上級環保部門的認可後才能申請。
E. 為何說綠色金融能有效"賦能"綠色環保產業發展
綠色金融不僅可「賦能」綠色環保產業發展,引導實體經濟步入綠色轉型通道,而且能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實現高質量的發展。目前,我國發展綠色金融的力量仍主要停留在政府層面,需要動員和激勵廣大社會資本提供更多綠色資金,加強市場制度建設和市場參與主體建設,培育和開發更多的綠色金融工具,拓展社會資本進入綠色產業。
其次,在微觀層面,引導更多地方政府設立綠色基金,積極開發綠色指數與相關產品,引入更多民間資金進入綠色金融領域。同時,進一步推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鼓勵地方出台適合本地的綠色金融實施方案,建立地方綠色項目庫,為地方項目對接國內綠色資金。
再次,不能「關起門」發展綠色金融,要在配合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基礎上,積極吸引綠色外資,發展碳金融市場、環境權益抵質押體系,真正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和兩種綠色金融資源更好地服務國內實體經濟的綠色轉型。
F. 什麼是綠色信貸
綠色信貸是指環保部、人民銀行、銀監會三部門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盲目擴張回,於2007年7月30日聯合提出答的一項全新的信貸政策,將通過金融杠桿來實現環保調控。
具體有:在金融信貸領域建立環境准入門檻,對限制和淘汰類新建項目,不得提供信貸支持;對於淘汰類項目,停止各類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並採取措施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從源頭上切斷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無序發展和盲目擴張的經濟命脈,有效地切斷嚴重違法者的資金鏈條,遏制其投資沖動,解決環境問題,並通過信貸發放進行產業結構調整。
綠色信貸的本質在於正確處理金融業與可持續發展的關系。其主要表現形式為:為生態保護、生態建設和綠色產業融資,構建新的金融體系和完善金融工具。
其一,綠色信貸的目標之一是幫助和促使企業降低能耗,節約資源,將生態環境要素納入金融業的核算和決策之中,扭轉企業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粗放經營模式,避免陷入先污染後治理、再污染再治理的惡性循環;
其二,金融業應密切關注環保產業、生態產業等「無眼前利益」產業的發展,注重人類的長遠利益,以未來的良好生態經濟效益和環境反哺金融業,促成金融與生態的良性循環。
網路綠色信貸
G. 綠色信貸指引的文件解讀
中國銀監會印發《綠色信貸指引》(銀監發〔2012〕4號,以下簡稱《指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有效開展綠色信貸,大力促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提出了明確要求,配合國家節能減排戰略的實施,充分發揮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引導社會資金流向、配置資源方面的作用。
《指引》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貫徹落實《「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國務院關於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等宏觀調控政策,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信貸,加大對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的支持,防範環境和社會風險,並以此優化信貸結構,提高服務水平,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促進發展方式轉變。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至少每兩年開展一次綠色信貸的全面評估工作,將綠色信貸執行情況納入內控合規檢查范圍,建立綠色信貸考核評價和獎懲體系,公開綠色信貸戰略、政策及綠色信貸發展情況。近年來,銀行業金融機構以綠色信貸為抓手,創新信貸產品,調整信貸結構,積極支持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取得了初步成效。許多銀行將支持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作為自身經營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了有效的綠色信貸促進機制和較為完善的環境、社會風險管理制度。積極創新綠色信貸產品,通過應收賬款抵押、清潔發展機制(CDM)預期收益抵押、股權質押、保理等方式擴大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後產能的融資來源,增強節能環保相關企業融資能力。截至2011年末,僅國家開發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等6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相關貸款余額已逾1.9萬億元。
銀監會將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推進綠色信貸,防範環境、社會風險的監測、引導和檢查落實,並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綠色信貸情況作為監管評級、機構准入、業務准入、高管人員履職評價的重要依據。
H. 綠色信貸對我國宏觀經濟發展有哪些意義
綠色信貸業務的特殊抄性是指綠色信貸政策需要公眾的監督,政府和銀行不僅應該將相關環境和社會影響的信息公開,並且應該提供各種條件包括信息的披露、必要的經費和真正平等對話的機制。「綠色信貸」的推出,提高了企業貸款的門檻,在信貸活動中,把符合環境檢測標准、污染治理效果和生態保護作為信貸審批的重要前提。經濟杠桿引導環保,經濟杠桿可以使企業將污染成本內部化,從而達到事前治理,而不是以前慣用的事後污染治理,這些顯然是行政手段所無法實現的目標。商業銀行通過差異化定價引導資金導向有利於環保的產業、企業,可有效地促進可持續發展。同時增強了銀行控制風險的能力,創造條件積極推行綠色信貸,也有利於擺脫過去長期困擾的貸款「呆賬」、「死賬」的陰影,從而提升商業銀行的經營績效。
I. 銀監會綠色信貸十二大分類有什麼
1.從六個分類來看綠色信貸規模來看,主要國有企業貢獻了綠色信貸總額的45%以上。 中國金融信息網路綠色金融之家>綠色金融分析報告>中國銀行業綠色信用體系請進入中國銀行業中國金融信息網路關鍵詞綠色信用體系分類:分析報告列印我的評論核心提示:中國已基本建立了以綠色信用指導方針為核心的綠色信用體系框架,明確規定了銀行金融機構實施節能環保信貸和綠色信貸的政策邊界、管理方法和評估政策,確保信貸基金投資於低碳、循環和生態領域。 本文將回顧我國綠色信用體系的發展歷程,分析綠色信用體系的構成,展望未來的發展趨勢。
2. 明確界定了綠色金融與綠色金融體系,並提出大力發展綠色信貸。 只有中國、巴西和孟加拉國有正式的綠色信貸統計,中國的綠色信貸框架體系在世界上處於相對領先地位。 根據2016年銀監會綠色信貸新聞發布會,自2007年以來,中國銀監會先後發布了《節能減排信貸指導意見》(2007)、綠色信貸指南(2012)、節能信貸指南(2015)等,是世界上最早的相關政策。 中國已基本確立了綠色信貸准則作為綠色信貸體系框架的核心,明確規定了銀行金融機構實施節能環保信貸和綠色信貸的政策邊界、管理方法和評估政策,確保信貸基金投資於低碳、循環、生態領域。
拓展資料
回顧我國綠色信用體系的發展歷程,分析綠色信用體系的構成,展望未來的發展趨勢。 近年來中國綠色信用體系的發展歷程,不斷出台生態文明建設和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政策,綠色發展已成為國家戰略。 2012年中共十八屆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突出了生態文明建設,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合一」的整體布局;2014年4月頒布了新環境保護法,加快了環境立法的修訂進程; 近年來,國家還先後在許多環境領域頒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俗稱「十條水物品」)、《空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俗稱「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空氣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J. 綠色信貸指引的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或理事會應當樹立並推行節約、環保、可持續發展等綠色信貸理念,重視發揮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建立與社會共贏的可持續發展模式。
第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或理事會負責確定綠色信貸發展戰略,審批高級管理層制定的綠色信貸目標和提交的綠色信貸報告,監督、評估本機構綠色信貸發展戰略執行情況。
第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層應當根據董事會或理事會的決定,制定綠色信貸目標,建立機制和流程,明確職責和許可權,開展內控檢查和考核評價,每年度向董事會或理事會報告綠色信貸發展情況,並及時向監管機構報送相關情況。
第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層應當明確一名高管人員及牽頭管理部門,配備相應資源,組織開展並歸口管理綠色信貸各項工作。必要時可以設立跨部門的綠色信貸委員會,協調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