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巴塞爾資本協議的內容及其演變是什麼
《巴塞爾協議》是國際清算銀行(BIS)的巴塞爾銀行業條例和監督委員會的常設委員會———「巴塞爾委員會」於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爾通過的「關於統一國際銀行的資本計算和資本標準的協議」的簡稱。該協議第一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國際通用的、以加權方式衡量表內與表外風險的資本充足率標准,有效地扼制了與債務危機有關的國際風險。
其主要內容有:
根據新資本協議的初衷,資本要求與風險管理緊密相聯。新資本協議作為一個完整的銀行業資本充足率監管框架,由三大支柱組成:一是最低資本要求;二是監管當局對資本充足率的監督檢查;三是銀行業必須滿足的信息披露要求。這三點也通常概括為最低資本要求、監督檢查和市場紀律。
1.首要組成部分
三大支柱的首要組成部分是第一點,即最低資本要求,其他兩項是對第一支柱的輔助和支持。資本充足率仍將是國際銀行業監管的重要角色。新協議進一步明確了資本金的重要地位,稱為第一支柱。巴塞爾委員會認為"壓倒一切的目標是促進國際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健",而充足的資本水平被認為是服務於這一目標的中心因素。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對此增加了兩個方面的要求。
2.建立內部風險評估機制
要求大銀行建立自己的內部風險評估機制,運用自己的內部評級系統,決定自己對資本的需求。但這一定要在嚴格的監管之下進行。另外,委員會提出了一個統一的方案,即"標准化方案",建議各銀行借用外部評級機構特別是專業評級機構對貸款企業進行評級,根據評級決定銀行面臨的風險有多大,並為此准備多少的風險准備金。一些企業在貸款時,由於沒有經過擔保和抵押,在發生財務危機時會在還款方面發生困難。通過評級銀行可以降低自己的風險,事先預備相應的准備金。
3.加大對銀行監管的力度
監管者通過監測決定銀行內部能否合理運行,並對其提出改進的方案。監管約束第一次被納入資本框架之中。基本原則是要求監管機構應該根據銀行的風險狀況和外部經營環境,保持高於最低水平的資本充足率,對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有嚴格的控制,確保銀行有嚴格的內部體制,有效管理自己的資本需求。銀行應參照其承擔風險的大小,建立起關於資本充足整體狀況的內部評價機制,並制定維持資本充足水平的戰略;同時監管者有責任為銀行提供每個單獨項目的監管。
4.市場對銀行業的約束
要求銀行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使外界對它的財務、管理等有更好的了解。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第一次引入了市場約束機制,讓市場力量來促使銀行穩健、高效地經營以及保持充足的資本水平。穩健的、經營良好的銀行可以以更為有利的價格和條件從投資者、債權人、存款人及其他交易對手那裡獲得資金,而風險程度高的銀行在市場中則處於不利地位,它們必須支付更高的風險溢價、提供額外的擔保或採取其他安全措施。市場的獎懲機制有利於促使銀行更有效地分配資金和控制風險。巴塞爾新資本協議要求市場對金融體系的安全進行監管,也就是要求銀行提供及時、可靠、全面、准確的信息,以便市場參與者據此作出判斷。根據巴塞爾新資本協議,銀行應及時公開披露包括資本結構、風險敞口、資本充足比率、對資本的內部評價機制以及風險管理戰略等在內的信息。
演變過程:巴塞爾委員會是1974年由十國集團中央銀行行長倡議建立的,其成員包括十國集團中央銀行和銀行監管部門的代表。自成立以來,巴塞爾委員會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銀行監管規定,如1983年的銀行國外機構的監管原則(又稱巴塞爾協定,Basel Concordat)和1988年的巴塞爾資本協議(Basel Accord)。這些規定不具法律約束力,但十國集團監管部門一致同意在規定時間內在十國集團實施。經過一段時間的檢驗,鑒於其合理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許多非十國集團監管部門也自願地遵守了巴塞爾協定和資本協議,特別是那些國際金融參與度高的國家。1997年,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的問世是巴塞爾委員會歷史上又一項重大事件。核心原則是由巴塞爾委員會與一些非十國集團國家聯合起草,得到世界各國監管機構的普遍贊同,並已構成國際社會普遍認可的銀行監管國際標准。至此,雖然巴塞爾委員會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銀行監管國際組織,但事實上已成為銀行監管國際標準的制定者。
Ⅱ 廣東外國銀行向我國家金融機構或公司、企業提供貸款所書的合同應如何繳納印花稅
根據《廣東省稅務局關於對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徵收印花專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屬〔89〕粵稅外字第263號)的規定,對外國政府或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的貸款所書立的合同均免徵印花稅。對外國銀行向我國家金融機構或公司、企業提供貸款所書的合同均應照章徵收印花稅。
Ⅲ 國際金融中的"君子協議"是什麼意思
是一種金融監管方式
如勸說規定銀行利率等的浮動范圍,但不受法律約束
Ⅳ 國際金融投資協議標准化文本
國際金融投資協議標准文本很多,常見的如下:
國際BOT投資合同格式
目錄
1.定義與解釋
2.工程
3.工程造價
4.工程實施責任
5.新公司
6.基礎設施的建造
7.工程進度
8.調試
9.生效日和特權
10.基礎設施的運行
11.基礎設施的服務
12.基礎設施的服務費用和收入分配
13.轉讓所有權
14.賠償責任
15.文件和專利
16.不可抗力
17.保險
18.情況的變化
19.通知
20.爭議解決
21.放棄主權豁免權
22.法律和語言
23.仲裁
本合同由________(下稱A)代表________國政府(下稱B
)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的________公司(下稱C)簽署,C主
要辦公地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
鑒於A和C於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基礎設施建設備忘錄對B
授予C勘測和實施基礎設施工程的專有權,方式為B與C共同投資。鑒於,貸款協
議、擔保協議、保函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礎設施總裝機容量為__,
以及________等主要內容達成了一致意見。
因此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1.定義與解釋:
「工程」指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可行性研究、設計與工程技術服務、建造、
供貨、竣工、調試、試運行和運行。
「工程造價」指第3款的費用。
「運行期」指從基礎設施商業運行開始日計算的日期。
「竣工期」指C證明基礎設施調試成功並可以開始運行期的日期。
「不可抗力」含義見第16款。
「工程范圍」指實施本工程時附件二規定的供貨范圍和服務范圍。
「轉讓日期」指運行期最後一天的第二天。
「新公司」指由第5款規定的C和___國實體組建的公司。
「投資協定」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________國政府關於相互鼓
勵和保護投資協定》。
「專有權」指備忘錄、協議以及附屬文件中授權C或新公司的特殊權力。
「日」指公歷日。
2.工程
2.1 本工程命名為___工程。
2.2 基礎設施位於________國________地區。其確切位
置可以根據現場條件在詳細設計階段予以調整。
2.3 本工程應在建造、運行和轉讓(BOT)的基礎上實施。
2.4 本工程的組成。
2.5 經B和C接受後,最終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詳細設計應作為本工程開發
和竣工的基礎。
3.工程造價
3.1 工程造價___億美元,建設期利息________萬美元,工程
總造價________萬美元,見附件。
3.2 工程總造價應由下述費用組成但不限於下述費用,工程造價的細目見
附件:
1)可行性研究、設計和工程技術服務及其他咨詢服務的費用;
2)建造和安裝費用;
3)購買設備和材料的費用;
4)管理費用(含國外支出);
5)其他費用;
6)不可預見費;
7)建造期利息___%/年加銀行手續費;
8)工程建設和出口信用保險的保險費。
3.3 工程造價以可行性研究報告為基礎。如因工程地質等問題引起大的投
資變化,資金的追加部分應經B批准。C與B另行簽訂追加投資協議或合同。
4.工程實施責任
4.1 C應負責下述工作,但在新公司成立後,責任轉給新公司,由新公司
股東分擔:
1)設計與工程技術服務、采購、建造和試運行;
2)建造基礎設施的所有費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資安排;
3)基礎設施的運行;
4)在轉讓日期將基礎設施轉讓給B。
4.2 B應負責:
1)安排
--向C或新公司提供一切必要的條件,包括開發批准、許可、同意、現場轉
讓、使用及其他權利,解決公司注冊、進口許可證、關稅免除等必需的要求;
--為C獲得貸款提供一切必要的、必需的幫助;
--獲得實施工程必要的一切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同意、批准、授權、稅款減
免、投資鼓勵;
--為C或新公司將資金和盈利(美元)從___國帶出從___有關當局獲
得一切必要的許可和批准;
--為C或新公司的職員以及工程設計、製造、安裝、施工人員以及家屬從有
關當局獲得工作期的居住簽證、工作許可和其他必要的批准;
--如果C或新公司願意,在擴大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提供一切必要的批准和許
可;
--B應在轉讓日期之前為本工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衛,確保工程建設人員、
運行人員和設施的安全;
--為工程建設和運行提供通訊和交通方便。
2)協助基礎設施運作。
3)向C和/或新公司免費提供現場包括但不限於施工場地、交通道路用地、
輸變電線路用地和某些范圍內的開發和利用等,不予妨礙。
4)同C或新公司、____保險公司的代表一起與其他國家政府談判並簽署
基礎設施服務協議,應保證C或新公司、____保險公司等代表出席談判,並征
得其同意。
5)在現場和新公司派駐代表,協助C或新公司,並在C或新公司和B之間作
必要的協調。
4.3 B保證本工程運行期不少於___年。但是如果內部回收率未達到_
__%,雙方將商談適當延長運行期直至年內部回收率達到___%。
4.4 先決條件
B應負責提供下述文件,使C在簽署本協議之日起一個月內獲得本協議的各個
部分,這些文件對新公司應是有效的:
1)由C接受的___國議會簽發主權擔保書,該擔保書應在轉讓日期交回B
。
2)B承擔工程建設費用的___%由B提出,由___國中央銀行作為借款
人,由___國財政部作為擔保人,簽訂和開出___國銀行和___國保險公司
可以接受的貸款協議和擔保手續以及按照___國銀行的要求,開出信用證或保函
。貸款期為___年(包括工程建設期___年),貸款利息(年息)___%。
B的貸款可以提前償還。
3)為C獲得國際一流銀行的貸款提供一切必要的幫助和方便,由B中央銀行
和財政部開出(包括建設期利息)和___國保險公司以及貸款銀行可以接受的C
所佔工程費用___%份額的貸款保函和擔保。保函和擔保期為到達轉讓日期(保
函和擔保有效期到___年__月__日)。
4)___國最高法院院長簽署的法律證明書和___國最高檢察院檢察長簽
署的法律證明書,證明本協議在各方面根據法律都是有效和可實施的。___國政
府簽發的批准書證明該項目的合法性。
5)B允許本工程所需的施工機械、材料和設備等可由海運經___進入__
_國和/或陸運經___邊境以及經空運進入___國境內,___國邊境檢查機
關和海關應予以方便和及時的放行。
4.5 B保證其不改變或不允許他人改變現場環境以致影響本工程的建造和
運行。
4.6 B工程建設費用的__%由中方提供買方信貸,其支付給C的時間分
別為:
1)合同簽訂__日支付貸款額的__%;
2)___年__月__日支付貸款額的__%;
3)___年__月__日支付貸款額的__%。
4.7 雙方應互相提供足夠的信息,以便清楚地了解影響工程有關事物的主
要問題。
4.8 雙方應互相合作以實現本協議的目標,履行各自的義務。
5.新公司
5.1 雙方同意在新公司股東准備投資時,但在工程竣工前建立新公司,為
此___國政府應推薦並指定一個___國實體成為新公司的股東。C占股份__
_%,應是主要公司,應任命新公司董事長。其餘股份可由___國實體佔有。
5.2 工程的設計和建造由C實施。每月的第__天(如遇節假日順延),
C應向B提出基於上一個月的土建和工程的進度報告,這種報告應是證明公正性的
結論性證據,但明顯計算錯誤除外。
5.3 B應盡力協助在___國有關當局注冊新公司,從___國有關當局
得到一切必要的准許或批准。
5.4 新公司應同樣被賦予第9.2款規定給予C的特權,本協議規定的C
的義務和責任應轉交給新公司,並由新公司各股東分擔。
新公司股東應在新公司成立時,在基於本協議的規定製訂的公司章程中描述其
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5.5 如果新公司各股東對本工程的有關事宜不能達成協議,主要股東的意
見和決定應是最終的,對新公司其他股東具有約束力。
6.基礎設施的建造
6.1 根據第4.1款關於基礎設施建造的義務,C完全有權利同B協商從
事下述工作:
1)進行詳細的設計,其設計和施工應符合____國現行國家標准;
2)任命顧問和專業顧問;
3)購買設備和材料包括建築設備,設備和材料以及安裝、調試等應符合__
國現行國家標准;
4)任命、組織和領導職工,管理和監督工程;
5)簽署提供設備、材料和服務的合同;
6)按照以上工程標准,從事完成基礎設施建設一切必要的工作;
7)選擇分包商。
6.2 B有權自費監督建造和安裝工作的速度和質量,因此C應:
1)保證B和B任命的與本工程有關的專家可以進入現場,但這種進入不應妨
礙工作;
2)為現場視察人員准備圖紙和設計的復印件;
3)在工程竣工6個月後,向B提供___套圖紙和其他文件。
6.3 B應保證及時自費提供本工程竣工所需要的一切基礎設施,尤其是:
1)使C在建造期免費擁有現場;
2)保證海關按時,使C不受延遲和影響進口設備、材料、施工機械等;
3)保證C可以使用___國的施工用電和通信設施,按___國現行工業用
電價格計費,使用費應記在C帳上,按照第3.2款的規定,打入工程造價,作為
建造費用或管理費用;C每兩個月向___國電力部門支付一次施工期用電的費用
;
6.4 B應保證在建造期C可以免去下述稅費:
1)免除各種設備和材料的進口關稅,政府稅費以及地方稅費,如發電設備、
施工設備、車輛(包括卧車、吉普車等)、工具、建築材料以及其他物品和生活設
施;
2)免除___國有關當局對C在___國的工程建造活動徵收的公司銷售稅
、所得稅等各種稅費。
7.工程進度
7.1 雙方應共同努力,按照附件四及時使工程竣工。建造期從開工日計算
為___年,C可以經B同意延長竣工期。
7.2 開工日應為本協議生效日__個月之後的第___天,但C可在開工
日之前開始修建進廠通道、勘探、測量和現場清理等。如果C按照第9.1款的規
定開始土建工作,開工日應為C實際開始土建工作的日期,C應通知B。
7.3 在工程實質性竣工時,C可以由新公司或其代表提出,基礎設施建設
已成功地完成了調試,因此竣工日已經到來。
7.4 如果工程有變化,而這種變化影響到工程的施工時間,C應得到B關
於延長施工時間的批准,但B不應無故推延批准。
8.調試
8.1 雙方應按中國標准協商並就基礎設施調試計劃、程序達成共識。
8.2 C應在開始調試前___天通知B。
8.3 B和/或其專家有權參加雙方同意的調試。
8.4 調試結束後,C應詢問新公司或其代表:基礎設施是否調試成功,並
向B提供這種證明。
9.生效日和特權
9.1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但C有權保留履行其義務直至下述條件滿
足為止。
1)B不收租金將現場交給C,並簽發同樣內容的信函(期限到___年運行
結束)。
2)履行第4.4款的規定。
本協議一經簽署,B可以終止在本協議序言中所述的備忘錄中規定的專有權的
權力應失效。
9.2 C應通過B的安排從有關當局獲得下述特權的批准文件,在新公司建
立時,應將該特權轉讓於新公司或與新公司同時共享。
1)___國中央銀行和財政部對下述的批准:
C的投資包括但不限於這種投資的利潤以美元寄回___國。
2)B在轉讓日期前對僱傭外國國民擔任監理、技術和咨詢職位的批准以及擔
任董事長、財務總監、總經理或類似職位的批准。
3)工程進展必需的國家其它批准和地方批准。
4)由___國有關當局對下述項目免稅的批准:
--在項目移交前對進口設備、材料和工程所需的施工設備和物品的關稅和進
口的其它稅收全免;
--自第__個盈利年起___年內利潤稅、附加稅、地方稅和營業稅___
%免除,接下來利潤稅免除___%。
5)投資的自由寄出,包括但不僅限於這種投資的利潤和/或收到的付款或銷
售盈利,不扣留稅、匯款稅或根據___國法律徵收的其他稅款。
6)___國政府有關機構對同本工程有關的所有設備材料等直接進口的批准
。
7)C將在___國注冊分公司或子公司。B簽發的有關本工程的注冊證書,
確認C(包括分、子公司)是一個根據___國外國投資法注冊的企業。
8)可以將酬金(美元)自由寄出____國,免收個人所得稅、匯款稅或其
他稅款。
10.基礎設施的運行
10.1 新公司應在運行期,即基礎設施開始商業運行後的___年內負責
其管理、運行、維護、修理和大修,應盡力確保狀況良好。如在30年運行期內內
部回收率未達到___%,上述運行期的延長應經雙方商定。
10.2 為了從事必要的大修、維護、檢查和修理,新公司自竣工日起每年
應停機檢修一次。
10.3 根據第10.1款的義務,新公司應有權利:
1)簽訂提供材料和服務包括購買替換設備的合同,參與基礎設施商業運行協
議的談判和簽約;
2)任命、組織和領導職員,管理和監督電站;
3)建立和保持定期檢查、維修和大修程序;
4)從事基礎設施運行所需要的一切其他工作。
10.4 B和新公司應經常地共同討論並就基礎設施運行的安全規則達成共
識。
10.5 新公司應按照簽署本協議時現行的所有__國國家和地方法律及規
則經營基礎設施。
如果任何變化或新的立法
1)使基礎設施不能在通常的條件下運行;
2)使新公司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減少、受到歧視或其他不利影響;那末
雙方應協商,努力就修改本協議達成共識。
10.6 B應有權任命和分配其專家機構監督新公司對基礎設施的經營,費
用由B承擔。這種監督不應妨礙新公司對電站的正常經營。
11.基礎設施的服務
11.1 新公司應按照合同的規定向其他國家提供基礎設施的服務,但如服
務對象不是合同所規定的國家,則雙方另行簽訂協議。
11.2 如果B打算將基礎設施的服務分配到需要的當地市場,B應將其作
為第12.4款規定的資源補償費,如B的需要多於資源補償費,應經新公司同意
,但是應按照第12款的規定以美元向新公司支付費用。
12.基礎設施的服務費用和收入分配
12.1 為了達到第___、___、___和___款的目的,B應負責
同____國政府談判,簽署基礎設施服務協議。B應提供對談判有用和必要的信
息和資料,並指定一人會同C或新公司和___國保險公司代表負責談判。
負責談判人員應按照下述程序行使職責:
1)自簽署本協議之日__天內提交工程的基本思路和整體規劃;
2)自簽署本協議之日__天內開始有關基礎設施服務費的具體的技術談判和
討論;
3)自簽署本協議之日__個月內結束有關事宜,簽署基礎設施服務協議。
C或新公司應全面協助和支持B,提供談判所需要的一切技術資料、信息和材
料。如雙方派遣代表團同要求基礎設施服務者談判,C或新公司應任命經驗豐富、
技術過硬的人員參加代表團。
12.2 B和C或新公司同意作為談判的一個要點:基礎設施服務出口付款
應按月收取,直接轉到新公司指定的___國的新公司帳號,以美元結算,不得扣
留稅費。
12.3 基礎設施服務收入應由新公司的主要股東--C按照下述順序分配
:
1)按第12.4款的規定向B支付資源補償費;
2)運行和維護費用;
3)建造基礎設施的貸款本息;
4)給新公司股東的股息。
雙方同意使新公司不作任何折舊扣除或設立任何貯備金,在支付1)、2)兩
項後,應首先保證償還基礎設施建設的本息。___國保險公司作為出口信用險的
保險人,在所擔保的貸款償還期內,作為新公司的財務總監,以便確保貸款本息的
償還。
12.4 應使用附件一作為參考計算分配給B和新公司股東的收入。作為資
源補償費支付給B的比例如下所述,並根據基礎設施服務協議和工程造價予以調整
:
--在運行期的第一個__年內__%;
--在運行期的其他時期__%。
上述支付給B的資源補償費的補償范圍包括但不僅限於B提供給C或新公司自
由使用現場、技術援助、行政安排和支持以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協助和支持。
12.5 如主要設備需要替換,新公司股東應按其股份比例增加投資額,用
以購買和安裝替換設備。替換設備和部件的使用年限由國際上接受的會計原則確定
,如使用年限超過轉讓期,替換費應由B和新公司按照超過轉讓期的年份比例和在
轉讓期的年份比例分擔。
13.轉讓所有權
13.1 在新公司成立以前,C和B在建造期和/或運行期應是基礎設施或
其任何部分的業主,應擁有和行使各種權利、特權、對基礎設施的權利和利益。新
公司成立時,這種所有權應由新公司各股東按其股份比例分享直至轉讓期。
B承認這種所有權,並保證這種所有權應根據___國法律予以尊重和保護,
B應做出決定、發布命令或採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護這種所有權。B保證在任何情況
下,無論是任何理由,在建造期或竣工期之後,基礎設施的所有權和C或新公司的
其他資產不得予以徵用、充公、收歸國有或受到限制。但C或新公司取消本工程則
例外。
本款中的取消指:i)C或新公司通知B不建基礎設施的最終意願;ii)C
或新公司無故不建基礎設施超過__個月。
在建造期和/或運行期,C或新公司應自行對基礎設施和構成本工程的其他設
施行使置留權,B不應對此予以反對。
13.2 在轉讓期,新公司應將對基礎設施的權利轉讓給B,新公司不應置
留,也不能要求補償,除非協議或補充協議中另有規定。
13.3 轉讓期1年前,B和新公司應討論基礎設施轉讓的必要程序,在轉
讓期6個月前,B和新公司應開會商討有關的清單和轉讓的機制。
13.4 根據第13款轉讓的基礎設施和所有其他設備應照原樣轉讓,在轉
讓期之後,新公司對B經營基礎設施或B指定的人員經營基礎設施以及基礎設施發
生的責任等均不負任何責任。
13.5 B應負責同第13款所述的與轉讓有關的所有費用和支出(含律師
費、稅費或關稅,以及獲得政府的批准和其他批准、執照、注冊和歸檔的費用),
並採取必要的措施,以補償新公司因轉讓產生的所有費用和支出。
14.賠償責任
14.1 C或新公司對任何損失均不負賠償責任,但由於嚴重違反本協議規
定的義務而造成的直接損失除外。
14.2 在第14.1款所述情況下,C或新公司有權將C或新公司對建造
中或已竣工的基礎設施的擁有權和所有權作為違約罰金全部或部分轉讓給B,以替
代對實際損失的計算和賠償。這種轉讓應是C自願的或仲裁第23款裁定的。在貸
款本息償還期中,任何轉讓須經___國保險公司和貸款銀行確認並批准。在上述
情況下,C或新公司對B的賠償責任僅限於將其對基礎設施的擁有權和所有權轉讓
給B,B向C或新公司的索賠一律無效。
15.文件和專利
15.1 本協議中的任何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對本協議所述設備的專利或版權
進行轉讓,所有這些權利均屬於其真正的合法的主人,C或新公司應保留對有關規
范、圖紙和其他文件的所有權利,B保證在未經C或新公司事先書面同意的條件下
,將有關內容泄露給第三國。
15.2 對有關該項目的所有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協議、議案均應保密,
其保密權歸C或新公司所有。B保證在未經C或新公司事先書面同意的條件下,將
有關內容泄露給第三國或第三方。
16.不可抗力
16.1 如未履行本協議的有關條款、規定或條件是由於天災或C或新公司
力所不及的類似情況所造成的,則這種情況不應被視作違反本協議。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僅限於下述內容:
a.戰爭、敵意行為(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國外敵對勢力的行為;
b.叛亂、革命、暴亂、兵變、篡權或內戰;
c.核燃料的輻射造成的離子輻射或污染,核燃料、輻射性有毒爆炸物、爆炸
性核聚集的其他危險性能或核成份的燃燒產生的核廢物造成的離子輻射或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行駛的飛行器或其他空中設施造成的壓力波;
e.騷亂、騷動、混亂、罷工、破壞、封鎖或雇員的其他工業行為影響到C或
新公司或其分包商;
f.任何政府當局的進出口限制、關閉港口、碼頭、運河;
g.火災、異常的水災、地震、泥石流、塌方、滑坡、暴風雨、閃電或其他異
常惡劣的天氣;
h.航行事故、船舶故障或損壞;
i.流行病、防疫隔離;
j.原材料短缺、不可預見的主要貨源關閉;
k.船卸貨和報關時多於30天的不合理延誤;
l.現場表面下遇到的隱蔽狀況。
16.2 盡管有16.1款的規定,B不應自行宣布發生不可抗力。
16.3 援引不可抗力條款的一方應:
a.盡快書面通知其他不可抗力的性質和迫使該方暫停履行本協議規定的該方
義務的程度;
b.在不可抗力狀況一經結束,盡快恢復履行義務。
16.4 如在竣工期之前遇到不可抗力,雙方應開會討論修改工程竣工的時
間表。
16.5 如在運行期遇到不可抗力,運行期的延長期應等同於不可抗力的適
用期。
16.6 盡管有第16.4和16.5款的規定,如不可抗力超過90天,
雙方應開會討論本協議繼續執行的基礎和條件,如雙方認為本協議不能繼續執行,
雙方應討論減少損失的辦法。
16.7 雙方應互相協商,採取一切合理的步驟將各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
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16.8 如不可抗力的發生損壞了工程或基礎設施,C或新公司沒有義務重
新恢復之,或完成其修建,但雙方應這種恢復或完成的條件達成一致意見則例外。
17.保險
C或新公司應負責基礎設施建造或運行所要求的保險。
18.情況的變化
如由於___國法律或規則、政府控制下任何機構或組織的法律或法規,基礎
設施所在區域地區當局的法律或法規在協議簽字之日後生效,如由於現行的這種法
律或法規(含C簽署本協議時適用的任何官方解釋)在協議簽字日後予以修改、撤
銷,那麼由此產生的對C在現場、工程或基礎設施的利益和/或C對其投資的經濟
回收受到很大程度的影響、歧視或不利影響(包括但不僅限於對把美元資金匯出_
__國的限制),雙方應開會努力就修改本協議達成一致意見。
19.通知
對本協議的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給予,應派人送達或掛號郵寄、電傳或傳真
發送,地址如下:
C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編:________
B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任何一方均應提前___天通知另一方需改變上述地址,另一方收到這種通知
後這種改變則生效。
20.爭議解決
20.1 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代表應至少半年與會一次討論工程的進
展和基礎設施的運行以便保證雙方的安排在互相滿意的基礎上繼續進行。
20.2 雙方同意如在執行本協議或解釋有關規定時產生爭議或歧義,雙方
應協商努力解決這種爭議,如不能解決,雙方代表應開會解決爭議或歧義,雙方的
聯合決定對各方均有約束力,如根據本款不能解決爭議或歧義,適用於第23款。
20.3 如在基礎設施建造或運行的技術問題雙方有爭議,應提供設計和生
產標准,提交雙方同意的專家決定。這種決定應是最終的,但可以仲裁。如該專家
未能在30天內做出決定,或有一方不滿意這種決定,該方可以在收到這種決定通
知後或在爭議提交30天後的30天內將爭議提交仲裁,詳見第23款。
21.放棄主權豁免權
B聲明並保證:本協議是商業協議而不是公共或政府法令,因而B放棄就其本
身或其任何資產由於主權或根據任何法律或在任何管轄范圍內要求免予訴訟的權力
。
22.法律和語言
本協議的適用法律為____國法律,並據此解釋(技術標准除外)。本協議
用___文書寫,一式___份,雙方各持___份。
23.仲裁
在執行本協議中產生的或關於違約的所有分歧,應經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
經三次以上協商解決無效,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_________國
政府關於相互鼓勵和保護投資協定》進行。如《投資協定》失效,則應根據國際商
會調解仲裁規則,由此法指定三個仲裁員最終仲裁解決,仲裁應在____進行,
仲裁員的仲裁應是最終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雙方授權各自代表於___年__月__日簽署本協議,以茲為證。
____國政府代表 中國__總公司代表
(簽字) (簽字)
附件
附件1 基本情況
附件2 工程范圍
附件3 工程造價
附件4 工程進度
附件5 貸款協議和擔保協議
附件6 保函格式和擔保格式
附件7 主權擔保書格式
附件8 ____國最高法院院長簽署的法律證明書、____國最高人民檢
察院檢察長簽署的法律證明書
附件9 ____國政府批准書
附件10 授權證書
(略)
Ⅳ 客戶與基金公司簽訂的協議叫什麼是什麼樣子的。
基金公司網上直銷購買基金一般用興業卡、農行卡,建行卡, 廣發卡、浦發卡較多
興業卡可選擇的基金公司及基金品種最多,只是每筆交易收2-8元的轉賬費。
農行卡,建行卡, 廣發卡沒有任何費用,可買的基金公司,基金品種相對較少。
怎樣辦興業卡買基金?
1,帶著你的身份證到興業銀行櫃台辦一張」自然人生理財卡」,把你要買基金的錢存到卡里,在銀行櫃台開通興業銀行的網銀,只開通買基金的功能,其它功能全部關閉,[特別是轉賬功能,以保障資金安全],興業銀行會給你一個客戶號.和密碼
如沒有客戶號.和登陸密碼,也可以在興業網上銀行上申請,在興業網個人金融服務項里的』網上個人銀行中,點』申請網上客戶號』,按提示填寫個人資料,設置』網銀登陸密碼,提交後即可得到客戶號。
2.開通銀聯通業務:登陸興業銀行網站後,點擊」網上個人銀行」,輸入銀行給你的客戶號和密碼,根據提示操作。用於買、賣基金的錢轉出、轉入資金余額查詢。
3.在基金公司網站申請開立基金帳戶:在你要買基金的基金公司網站上開戶,登陸」網上交易」,根據基金公司網站上的網上交易提示操作,開戶過程中會先讓你開通「銀聯通」,輸入個人信息和興業卡卡號等,這樣同時就開通了網上支付業務,。要記住基金賬號和基金交易賬號及交易密碼,以後就可以直接登錄該基金公司網站買賣基金。享受0.6%的手續費優惠。
支持興業銀行卡 廣發卡 建行卡 農行卡直銷的基金公司及優惠率
易方達基金 興業卡 農行卡、建行卡, 浦發卡..0.6%.廣發卡0.3%
交銀施羅德 興業卡 農行卡、建行卡, .浦發卡..0.6%
大成基金公司 興業卡 農行卡..建行卡, 浦發卡.0.6%
博時基金公司 興業卡 農行卡、建行卡. 浦發卡.0.9% 招行卡0.6%
匯添富基金 興業卡 農行卡, 建行卡 .浦發卡.中信卡0.6%
廣發基金公司 興業卡 農行卡、建行卡, 廣發卡 0.6%
寶盈基金公司 興業卡 農行卡、建行卡, 廣發卡 0.6%
華夏基金公司 興業卡 農行卡、建行卡、廣發卡.招行卡0.6%
南方基金公司 興業卡 農行卡..建行卡, 廣發卡.浦發卡.中信卡0.6%
諾德基金公司 興業卡 農行卡..建行卡, 廣發卡.浦發卡.中信卡0.6%[建行0.75%]
嘉實基金公司 興業卡,農行卡、建行卡 廣發卡.浦發卡.招行、北京銀行0.6%
萬家基金公司 興業卡.農行卡..建行卡…浦發卡.中信卡0.6% [建行卡0.75%]
上投基金公司 興業卡 農行卡、建行卡 0.9%
國泰基金公司 興業卡 農行卡. 建行卡,.0.6%
泰達荷銀公司 興業卡 農行卡..建行卡,.0.6%
華安基金公司 興業卡,農行卡, 浦發卡、民生卡、興業銀基(上海)0.6%
長盛基金公司 興業卡 農行卡 0.6%
富國基金公司 興業卡 農行卡 0.6%
中海基金公司 興業卡.農行卡 0.6%
景順長城公司 興業卡 農行卡 1.5%
中信基金公司 興業卡 農行卡, 廣發卡0.6%
華寶興業基. 興業卡 建行卡 廣發卡0.6%
銀華基金公司 興業卡 建行卡..廣發卡.浦發卡.0.6%
泰信基金公司 興業卡 建行卡、 浦發卡.0.9%
招商基金公司 興業卡 建行卡, 浦發卡.招行卡.0.9%
巨田基金公司 興業卡 建行卡、 浦發卡.中信卡.0.6%
國聯安基金 興業卡 建行卡. 浦發卡.中信卡、民生卡、0.6%
海富通基金 興業卡 建行卡... 浦發卡.中信卡0.6%.[建行卡0.75%]
友邦華泰公司 興業卡 建行卡 浦發卡.中信卡0.6%.[建行卡0.75%]
中銀國際公司 興業卡 建行卡 浦發卡.中信卡0.6%.[建行卡0.75%]
國投瑞銀基. 興業卡 建行卡.0.6%
東吳基金公司 興業卡 建行卡.0.6%
諾安基金公司 興業卡 建行卡 0.6%
華商基金公司 興業卡 建行卡 0.8%
融通基金公司 興業卡 建行卡 1.5%
光大保德信 興業卡.0.6% 建行卡.0.75%
中歐基金公司 興業卡.0.6% 建行卡 0.75%
興業基金公司 興業卡 0.6%
同天基金公司 興業卡,0.6%
銀河基金公司 興業卡 浦發卡、中信卡.0.6%
國海富蘭克林 興業卡 浦發卡. 中信卡.0.6%
鵬華基金公司 農行卡 建行卡,0.6%
長信基金公司 農行卡 0.6%
工銀瑞信基金 農行卡 0.6%
東方基金公司 建行卡 1.05%、廣發卡0.6%
長城基金公司 建行卡 0.72-0.9%
華富基金公司 建行卡.0.75%
信達澳銀基金 建行卡.0.9%
中郵基金公司 沒有網上交易
金鷹基金公司 沒有網上交易
天治基金公司 沒有網上交易
益民基金公司 沒有網上交易
建信基金公司 沒有網上交易
信誠基金公司 沒有網上交易
天弘基金公司 沒有網上交易
新世紀基金 沒有網上交易
申萬巴黎基金 沒有網上交易
匯豐晉信基金 沒有網上交易
說明:
1.興業卡幾乎是萬能的。
2.支持」其他銀聯卡」的具體請到基金公司查看。
3.支持網上交易的都支持銀聯CHINAPAY的支付方式
4. 興業卡.銀聯轉賬費:<5千=2元;5千-5萬=3元;5萬-10萬=5元;>10萬=8元
Ⅵ 關於國際金融問題,請教!
1.Q:簡述國際收支平衡表差額分析中的幾個主要局部差額,國際收支失衡的調節原則和調節手段?
局部差額:
1、貿易收支差額
2、經常賬戶差額
3、資本和金融賬戶差額
4、綜合差額
5、錯誤與遺漏差額
調解原則:
丁伯根法則:一國所需的有效政策工具數目至少要和想要達到的獨立經濟目標一樣多
有效市場原則:講政策用於實現其最為有效的目標
一旦國際收支失衡超過某種限度,當事國就必須進行必要的調節。在選擇調節措施時,應該注意以下原則:①按國際收支失衡的類型選擇調節方式。②調節國際收支失衡應考慮國內平衡。③選擇調節方式應注意外界反應措施。
調節手段有自動調節機制和調節政策。
國際收支的自動調節是指由國際收支失衡本身引起額國內經濟變數變動對國際收支的自動調節作用。
自動價格調節機制、自動收入機制、自動利率機制
國際收支的調節政策有(1)外匯緩沖政策
(2)財政和貨幣政策 .
(3)匯率政策
(4)直接管制
(5)國際經濟合作
2.匯率是如何決定的?試結合人民幣匯率的歷史發展過程討論人民幣匯率是如何確定的?
匯率亦稱「外匯行市或匯價」,是國際貿易中最重要的調節杠桿。一國貨幣兌換另一國貨幣的比率,是以一種貨幣表示另一種貨幣的價格。
一般來說,國際金融市場上的外匯匯率是由一國貨幣所代表的實際社會購買力平價和由市場對外匯的供求關系決定的。
一國對另一國資源存在各種不同的需求,這些需要總體上表現為一個綜合的總的需求,這種外來的需求,和另一國本國的需求和供給一起,決定了兩國的匯率水平。
人民幣匯率的歷史發展第一階段在1949--1952年的國民經濟恢復時期,此階段為國民經濟恢復時期。人民幣匯率的制定,基本上與物價掛鉤,此時匯率調整頻繁,幅度大。
第二階段為1953-1973年初,人民幣匯率變動呈現出基本穩定的特徵,不再充當調節對外經濟交往的工具,人民幣對美元匯率始終不變,實行盯住美元的匯率制。
第三階段為1973-1980,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我國根據有利於推行人民幣計價結算,便於貿易,為國外貿易所接受的原則,實行盯住一籃子貨幣的匯率制度。
第四階段為1981-1984,我國實行雙重匯率制。
第五階段為1985-1993,我國實行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行的雙軌匯率制。
第六階段為1994-2005年6月,我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第七階段即為2005年7月,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關系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3.Q:投資者進行外匯市場交易的動機有哪兩個並略加解釋,介紹我們學過的5中外匯交易品種
套期保值和投機
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貨市場當作轉移價格風險的場所,利用期貨合約作為將來在現貨市場上買賣商品的臨時替代物,對其現在買進准備以後售出商品或對將來需要買進商品的價格進行保險的交易活動。
投機指根據對市場的判斷,把握機會,利用市場出現的價差進行買賣從中獲得利潤的交易行為。投機可分為三類:長線投機者、短線交易者、逐小利者。
外匯交易主要可分為現鈔、現貨外匯交易、合約現貨外匯交易、外匯期貨交易、外匯期權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掉期交易等。
具體來說,現鈔交易 是旅遊者以及由於其他各種目的需要外匯現鈔者之間進行的買賣,包括現金、外匯旅行支票等;
現貨交易 是大銀行之間,以及大銀行代理大客戶的交易,買賣約定成交後,最遲在兩個營業日之內完成資金收付交割;
合約現貨交易 是投資人與金融公司簽定合同來買賣外匯的方式,適合於大眾的投資;
外匯期貨交易 是指在約定的日期,按照已經確定的匯率,用美元買賣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貨幣;
期權交易 是將來是否購買或者出售某種貨幣的選擇權而預先進行的交易;
遠期交易 是根據合同規定在約定日期辦理交割,合同可大可小,交割期也較靈活。
4.國際收支失衡表的內容有哪些,國際收支失衡時,可採取哪些調節手段?
、國際收支失衡表的內容有哪些,國際收支失衡時,可採取哪些調節手段?
內容:1、經常帳戶——反映一國與他國之間的實際資源的轉移
貨物與服務、收入、經常轉移
2、資本和金融帳戶
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其他投資
3、平衡帳戶——調節項目
官方儲備資產、錯誤與遺漏
調節手段:1、國際收支自動調節機制
自動價格調節機制、自動收入機制、自動利率機制
2、國際收支的調整政策
融資手段:外匯緩沖政策
支出—增減政策:財政與貨幣政策
支出—轉換政策:匯率政策、直接管制政策、國際經濟合作
1)經常賬戶,反映一國與他國之間的實際資源的轉移,主要設置三個子項目:貨物和服務、收益及經常性轉移。2)貨幣和金融賬戶,資本賬戶包括資本轉移及非生產、非金融資產的收買和放棄,而金融賬戶則指一個經濟體對外資產和負債所有權變更的所有權交易。3)平衡賬戶,調節項目,官方儲備資產、錯誤與遺漏。
對於收支失衡的調節手段主要分為兩個方面:一個是通過在經濟運行中的某些自動調節機制,而使其得到某種程度的緩沖,甚至是自動恢復平衡,主要包括自動價格調節機制、自動收入調節機制、自動利率調節機制;另一方面就是通過國家政策,採取必要的措施來調節,主要有:外匯緩沖政策、財政與貨幣政策、匯率政策、直接管制政策、國際經濟合作。
5.簡述外匯風險的規避和管理辦法
關於外匯風險規避的幾點措施
(一)加強企業防範外匯風險的內部選擇,合理選擇交易中的貨幣
(二)選擇合適的外匯交易品種
1.遠期外匯買賣
2.掉期外匯買賣,分貨幣掉期和利率掉期
3.外匯期權交易
(三)分析和預測外匯匯率變動趨勢,重視外匯的操作
外匯的正確操作也是企業規避外匯風險的重要手段,尤其是那些進出口額較大的企業。面對國際外匯市場的風雲變換,如不採取應對措施,自己手中的外匯可能就會貶值,給企業帶來損失。當然,如果我們充分利用外匯市場的波動、發揮外匯匯率這把雙刃劍好的一面,就可以取得豐碩的利得。出口商可以利用賣方信貸避免外匯風險。
(四)提高企業相關人員的外匯風險防範意識
外匯交易者面臨的風險基本可以分為三類:交易風險、會計風險、經濟風險。外匯風險管理也可以分為交易風險管理、會計風險管理、經濟風險管理。
交易風險管理:1、內部管理方法,又稱商業方法,包括合同貨幣的選擇、多種貨幣搭配、調整價格、加列保值條框等方法。2、外部管理法,又稱為金融法,它是指通過一定的外匯交易來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一類是利用遠期合約等傳統外匯交易,一類是利用貨幣期貨、期權等衍生金融工具。此外,貨幣市場法也是常用的防範交易風險的手段。
會計風險的管理一般有兩種:缺口管理法和合約報執法。前者主要是通過資產負債在總額上的平衡來實現對風險的控制,後者則帶有一定的投機性。
經濟風險的管理:從調整收入和成本兩方面進行,防止匯率變動造成未來現金流入量的減少。生產策略:1、海外建廠策略2、里獲得采購策略3、提高生產效率,加強產品開發,實現產品的多元化。同時還有市場策略和財務策略。
6Q:人民幣採取的是什麼匯率制度,在此制度下人民幣匯率是如何形成的?
人民幣匯率制度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一是匯率調控的方式。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參照一籃子貨幣、根據市場供求關系來進行浮動。這里的"一籃子貨幣",是指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賦予相應的權重,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籃子內的貨幣構成,將綜合考慮在我國對外貿易、外債、外商直接投資等外經貿活動占較大比重的主要國家、地區及其貨幣。它還需要將市場供求關系作為另一重要依據,據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動匯率。
二是中間價的確定和日浮動區間。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三是起始匯率的調整。匯率形成是由外匯市場上的需求與供給決定的。
在資本項目不可自由兌換的條件下,人民幣匯率的形成在實質上仍是由政府決定,而不是國際匯市波動因素作用的結果。這是一種由政府確定匯率,並實施行政管制的、與美元保持固定比價的穩定型匯率機制,又稱盯住美元匯率。其最重要的特點是不論其他貨幣是升值還是貶值,人民幣兌換它們的比價都是從它們兌換美元的比價換算而來。
人民幣採取的是什麼匯率制度,在此匯率制度下人民幣匯率是如何形成的?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如何形成:一是匯率調控的方式。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參照一籃子貨幣、根據市場供求關系來進行浮動。這里的"一籃子貨幣",是指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賦予相應的權重,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二是中間價的確定和日浮動區間。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三是起始匯率的調整。2005年7月21日19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如何形成答案二:匯率形成以外匯市場的供求狀況為基礎。外匯指定銀行在中央銀行規定的交易頭寸內進行銀行間外匯買賣,形成市場供求,並在此基礎上確定人民幣對外幣的市場價格。人民銀行根據前一營業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形成的美元對人民幣的加權平均價,公布當日主要交易貨幣對人民幣的基準匯率;外匯指定銀行根據公布的基準價,根據國際主要外匯市場的行情,套算出人民幣對其他貨幣的匯價。外匯指定銀行在規定的浮動范圍內確定掛牌匯率,對客戶買賣外匯。
7Q: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行的資金來源和主要業務是什麼?
IMF的資金主要來源於成員國繳納的份額、借款、捐款、出售黃金所得的信託基金以及有關項目的經營收入。
成員國繳納的基金份額,是指成員國參加IMF時所要認繳的一定數額的款項。借款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通過與成員國協議,向成員國借入的資金。信託基金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將它六分之一的黃金分4年按市價出售所得的利潤。
業務活動:1、匯率監督與政策協調2、儲備資產的創造與管理3、貸款業務
世界銀行集團
資金來源:1、成員國繳納的股金2、發行債券3、債權轉讓4、業務凈收益
業務活動:世界銀行通過提供貸款、政策咨詢和技術援助,支持各種以減貧和提高發展中國家人民生活水平為目標的項目和計劃。 向成員國尤其發展中國家提供貸款是世界銀行最主要的業務。
其貸款業務主要有項目貸款、非項目貸款、聯合貸款、第三窗口貸款等幾種類型。
。
8.國際儲備有哪些組成部分,是如何管理的?
國際儲備的組成部分有1、黃金儲備(是指一國貨幣當局作為金融資產持有的黃金。顯然,非貨幣用途的黃金不在此列);2、外匯儲備(由各種能充當儲備貨幣的貨幣構成。只有那些可自由兌換的、被各國普遍接受的、價值相對穩定的貨幣才能充當儲備貨幣); 3、在基金組織的儲備頭寸(也叫普通提款權,是指會員國在IMF的普通資金賬戶中可以自由提取和使用的資產); 4、特別提款權(是一種依靠國際紀律而創造出來的儲備資產)。
國際儲備管理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國際儲備規模的管理,以求得適度的儲備水平。應考慮國際儲備的需求和供給因素,利用進口比率法、國際收支差額法、貨幣供應量法
或成本-收益法確定適度國際儲備量。
二是國際儲備結構的管理,使儲備資產的結構得以優化。首先黃金的儲備數量不宜過多,應保持穩定 。其次,外匯儲備應進行幣種管理,考慮①對外貿易支付所使用的幣種; ②償還外債本息所需的幣種;③政府幹預外匯市場、穩定匯率所使用的幣種;④各儲備貨幣利率與匯率變化的對比;⑤儲備貨幣的多元化等因素。由於國際儲備的主要作用是彌補國際收支逆差,因而各國貨幣當局更重視流動性。按照流動性的高低把儲備資產劃分為三級:一級儲備,主要是現金和准現金,如活期存款、短期國庫券、商業票據等。 二級儲備,主要是中期債券;三級儲備,主要是長期投資工具
一個國家的國際儲備管理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國際儲備規模的管理,是對國際儲備規模的選擇和調整,解決如何確定和保持適度的國際儲備水平,以求得適度的儲備水平;二是國際儲備結構的管理,解決如何實現儲備資產結構上的最優化問題,使儲備資產的結構得以優化。通過國際儲備管理,一方面可以維持一國國際收支的正常進行,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一國國際儲備的使用效率。
9.哪些交易行為會引起外匯現貨市場的供給和需求
即期外匯交易:即期外匯交易(Spot Exchange Transactions):又稱為現貨交易或現期交易,是指外匯買賣成交後,交易雙方於當天或兩個交易日內辦理交割手續的一種交易行為。
套利:套利( arbitrage): ,指同時買進和賣出兩張不同種類的期貨合約。交易者買進自認為是"便宜的"合約,同時賣出那些"高價的"合約,從兩合約價格間的變動關系中獲利。在進行套利時,交易者注意的是合約之間的相互價格關系,而不是絕對價格水平。
套匯:套匯是指利用不同外匯市場的外匯差價,在某一外匯市場上買進某種貨幣,同時在另一外匯市場上賣出該種貨幣,以賺取利潤。在套匯中由於涉及的外匯市場多少不同,分為兩角套匯、三角套匯和多角套匯。
論述
1、 試分析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原因、演變過程、我國已採取哪些措施來應對此次金融危機。
原因:本次金融危機是從美國次貸危機演化形成的,但並不僅是金融層面的事情,其有著深刻的經濟和金融根源。
1、從宏觀經濟層面看:
(1)美國「低儲蓄率和財政、經常項目雙赤字」的經濟結構不可持續。近年來美國的儲蓄率一直在下降,巨額「儲蓄-投資」缺口依靠經常項目赤字和政府財政赤字來融資。在美國經濟結構中,消費佔GDP比重達70%左右,大大高於一般發達國家50-60%的水平;居民儲蓄率2000年以來平均僅為1.5%,大大低於一般發達國家5-10%的水平;家庭和政府的高消費均靠負債來維持,家庭債務占可支配收入比重2001年為101%,目前已達到138%,聯邦政府債務佔GDP的比重2000年為60%,目前為73%,;經常項目維持巨額赤字,佔GDP比重從2001年的3.4%上升至2005年的6.6%。這樣一種經濟結構是不可持續的。
(2)為刺激經濟增長而採取的鼓勵房地產發展的政策導致了地產泡沫。在2000年科技股泡沫破滅和2001年「9?11」危機爆發後,美國經濟陷入衰退,美國試圖通過刺激房地產業發展而重振經濟。美國政府通過房利美和房地美兩大准政府機構,大量購買次級按揭貸款,鼓勵信貸機構發放住房按揭貸款。這些經濟刺激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達到了預期效果,但也埋下了隱患。
(3)過於寬松的貨幣政策造成全球流動性泛濫。美國在2001年以後採取了不合理的貨幣政策。美聯儲連續13次下調基準利率,使聯邦基金利率在2003達到了1%的歷史最低水平,並維持一年之久。市場過多的流動性使標准普爾指數從2002年10月份的777點飆升到2007年1月的1565點,國際原油期貨價格從2000年25美元/桶上升到2008年7月的147美元/桶,美國二手房平均價格也從2000年的13.5萬美元/套上漲到2006年7月的23萬美元/套。
2、從微觀的金融運行機制來看:
(1)信貸機構違背信貸基本原則,沒有對信用狀況較差的客戶群體進行認真篩選,導致其中一些不合格客戶也獲得了房屋按揭貸款。這一方面由於作為抵押物的房屋價格持續上漲,商業銀行對客戶本身的資信狀況有所忽視;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對按揭貸款通過資產證券化出售,使風險轉移出去,因此沒有動機去認真篩選。
(2)金融機構為追逐利潤偏離為實體經濟服務的宗旨,盲目發展衍生產品,導致了信用資產泡沫。先是商業銀行把抵押貸款證券化,出售給投資銀行、私募基金等金融機構,而投資銀行又把這些資產重新組合成新的債券CDO,並再次出售,經過多次復雜衍生後,各級投資者已經看不到基礎產品了,難以確定風險點。
(3)監管當局的失職。監管當局對金融產品和金融機構的杠桿率缺乏有效的控制。巴塞爾協議規定銀行信貸資產的資本充足率至少為8%,但卻沒有對表外資產做出類似規定,導致衍生品普遍具有很高杠桿比率,如美林、雷曼兄弟的衍生產品杠桿約為30倍左右。此外,監管當局對有系統性影響的大型金融機構的風險缺乏有效監測。
在全球經濟高度一體化的今天,我們接受了全球化帶給我們的福祉和利益,但同時也必須承受全球化帶給我們沖擊。這次危機之所以給全世界帶來如此大的影響,關鍵在於這次是作為世界主要發達國家的美國出了問題,波及全球。更深層次的原因在於世界經濟結構的不均衡和國際貨幣體系的不合理。世界經濟的一端是發達國家的低儲蓄高消費,一端是發展中國家的高儲蓄低消費;一端是發達國家占據有高附加值的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一端是發展中國家占據產業鏈的低端——製造業。發展中國家形成國際收支雙順差,積累了高額的美元外匯儲備,這些外匯儲備又通過購買美國國債迴流美國,並支撐了美國政府和居民的負債消費。「窮國」支援了「富國」。美國的巨額經常項目赤字和財政赤字通過美元在國際貨幣體系的主導地位由全球人來「買單」了
演變過程:縱觀美國金融危機的發展過程,可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007年8月——2008年9月中旬,危機表現為一場規模有限的次貸危機,集中於次貸相關的結構性金融產品。第二階段為2008年9月中旬——2008年10月中旬,雷曼的破產引發了金融市場大面積信心危機,流動性緊縮從貨幣和信貸市場迅速傳遞到全球金融市場,使得規模有限的次貸危機上升成為全球性金融危機。第三階段為2008年10月中旬至今,黯淡的宏觀經濟前景導致銀行的資產繼續下跌,而銀行虛弱的資產負債表又迫使其進一步削減信貸規模,形成了金融危機與經濟衰退的下降螺旋關系。
措施:針對金融危機的經濟萎縮,失業增加等負面影響,主要有以下政策措施,應該說這些政策措施與經濟增長、通貨膨脹、失業、國際收支4方面的國家宏觀經濟目的都相關,都會正面影響:
以上為主要的財政政策
(1)寬松的財政政策:減少稅收(已實施了證券交易稅的下降和利息稅的取消),擴大政府支出(40000億拉動內需正在實施中);
(2)促進對外貿易:進出口行業是首當其沖地受到影響,並且從業人員眾多(據統計已達億人)。一是增加出口退稅;二是人民幣升值,都是增加出口競爭力的手段;
(3)減少企業負擔:勞動法的調整等;
(4)加強公共財政的社會保障/醫療等方面的支出,保持社會經濟發展環境的穩定.
(5)產業振興計劃.
以下為貨幣政策
(1)貨幣政策則從2008年7月份就及時進行了較大調整。調減公開市場對沖力度,相繼停發3年期中央銀行票據、減少1年期和3個月期中央銀行票據發行頻率,引導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利率適當下行,保證流動性供應。
(2)寬松的貨幣政策。9月、10月、11月、12月連續下調基準利率,下調存款准備金率,存款准備金率的下降,貸款基準利率的下降,目的是增加市場貨幣供應量,擴大投資與消費。
(3)2008年10月27日還實施 首套住房貸款利率7折優惠;支持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住房。
(4)取消了對商業銀行信貸規劃的約束。
(5)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鼓勵金融機構增加對災區重建、「三農」、中小企業等貸款。
(6)促進對外貿易:進出口行業是首當其沖地受到影響,並且從業人員眾多(據統計已達億人)。一是增加出口退稅;二是人民幣升值,都是增加出口競爭力的手段;
(7)對外經濟合作與協調(如中日韓之間的貨幣互換等) 。
2、 分析我國改革開放前後利用外資情況,利用外資的利弊,並展望起發展趨勢。
? 1、利用外資情況
? 緩慢增長階段,50年代十幾億美元,主要是東歐前蘇聯的政府貸款;60年代以分期付款方式從日本和西歐引進技術;70年代繼續以分期付款方式引進外資。這一階段引進外資的特點是規模不大、結構單一、發展緩慢。原因有特殊的國際政治經濟環境,想法偏激
? 加速增長階段。
? 2、利用外資評價
? (1)總量評價和結構評價。
? 從外資來源國別看具有高度集中的特點;從外資投向行業結構看外商直接投資不僅在三個產業間高度失衡,而且在產業內部也不均衡;從投向地區看80%以上集中在東部,60%集中在上海
? 2)經濟評價與非經濟評價
? 經濟增長效應。勞動、資本和綜合要素是推動一國經濟增長的三大要素,一般而言,發展中國家勞動力富裕,但資本嚴重不足,利用外資可以彌補儲蓄缺口和外匯缺口,促進經濟增長。對我國而言,外資的這一歷史使命已經過去,引進外資由彌補傳統型缺口轉化為彌補現代型缺口,即管理缺口和技術缺口。
? 國際收支效應。
? 技術進步效應。提高技術門檻,發展高新技術企業,促進東道國發展資金技術密集型產業。通過培訓和管理本地化提高管理人員水平。
? 結構重組效應。包括資產重組、企業重組(向競爭型轉變)、產業結構重組和進口重組(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由消費型轉變為生產型)
? 產業帶動效應。外商直接投資通過後向關聯、前向關聯和旁側關聯等可以迅速提高東道國一個產業群落的整體實力。我國此方面較差,原因有:加工貿易比重過高和國產率水平較低,一則外方不願意國產化,二則國產化的成本高、質量差。
? 就業效應。擴大就業、轉移就業和擴大失業。
? 非經濟效應:機制轉換效應、倒逼改革效應、擴大開放效應、觀念更新效應、收入分配效應和激活企業創新效應。
? (3)代價評價。
? 優惠政策減少了財政收入。
? 配套資金投入(1:10)引進外資越多國內資金越緊張 國有資產流失
? 高進低出損失,結果為境內虧損境外贏利、中方虧損外方贏利 四假問題損失:假合資、加虧損、加出口、假破產 稅收流失 利潤匯出 環境污染
一、名詞解釋
國際收支: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居民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與非居民之間發生的全部經濟交易的系統記錄。
國際收支平衡表:是一國將其在一定時期內各種對外經濟交易的內容,按照經濟分析的需要設置項目,並採用復式記賬法編制的統計報表。
經常帳戶:指一定時期內經常發生的國際經濟交易,是國際收支平衡表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往來項目,是對實際資源在國際間的流動行為進行記錄的賬戶。包括貨物和服務,收益,經常轉移。
資本和金融賬戶:反映資產所有權在居民與非居民之間轉移,即國際資本流動,包括資本流入和流出。
平衡項目:是一個為了平衡經常項目與資本項目「缺口」 而設置的調節性項目,包括官方儲備資產,錯誤與遺漏兩個子項目。
官方儲備資產帳戶:一國貨幣當局直接掌握並可隨時動用的,主要用於平衡國際收支和穩定匯率的系列金融資產。
國際收支失衡:國際收支失衡是指一國經常賬戶、金融與資本賬戶的余額出現問題,即對外經濟出現了需要調整的情況。
外匯緩沖政策:是指各國政府調節國際收支失衡,運用官方儲備或臨時向外籌借資金來抵消超額外匯需求或供給的一種調節政策。
國際清償力:是一國結算對外債務的一切金融能力,或國際資金的籌措能力。
國際儲備:指各國政府為了彌補國際收支赤字,保持匯率穩定,以及應付其他緊急支付的需要而持有的國際間普遍接受的所有資產。
國際儲備管理:是指一國政府以及貨幣當局根據一定時期內本國的國際收支狀況和經濟發展要求,對國際儲備規模、結構最優化、高效化的整個過程。
Ⅶ 國際借貸協議的協議種類
在國際借貸實踐中,從不同角度可將國際借貸協議分為如下不同種類:
1、按提供貸款的主體,可分為政府借貸協議、國際金融機構借貸協議、國際商業銀行借貸協議。
政府借貸協議是指一國政府利用其財政資金,向另一國政府及其機構或公私企業提供優惠貸款所簽訂的協議。政府貸款具有如下特徵:
(1)以政府名義提供貸款,貸款機構通常是政府財政主管部門或政府所設專管部門。
(2)貸款條件優惠,具有經濟援助性質。此種貸款的優惠表現在以下方面:貸款期限比較長,通常為中長期貸款;貸款利率比較低,通常為無息或低息。
(3)以政府間外交關系良好為前提條件,兩國間通常事先達成經濟援助方面的協定。
(4)政府貸款多屬於項目貸款或有條件貸款,即借款方只能將借款用於某一特定項目或只能在某些條件下使用。
國際金融組織借貸協議是指世界性或區域性的國際金融組織向一國政府或公私企業提供貸款所簽訂的協議。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具有如下特徵:
(1)各國際金融組織按其組織章程或有關貸款方面的專門規定或規則提供貸款。
(2)各國際金融組織對貸款對象大部分要求必須是成員國或成員國政府或公私機構。
(3)貸款審批程序較為嚴格,但條件比較優惠。
(4)貸款的目的大多是為解決成員國特別是不發達成員國在國際收支上的困難或幫助成員國發展某一方面的經濟和資源開發。
國際商業銀行借貸協議是指商業銀行向政府機構、企業或團體及個人提供貸款所簽訂的協議。它具有如下特徵:
(1)提供貸款的銀行為商業性銀行,即以營利為目的的銀行。
(2)貸款利率比較高,還款期比較短,往往還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
(3)借款人大多可以自由使用貸款,不受貸款銀行的限制。
(4)貸款規模或數額比較大。
(5)受國際金融市場影響較大,貸款條件較苛刻或嚴格,旨在降低風險的條款比較多。
2、按貸款方的數量,可分為獨家借貸協議和國際銀團借貸協議。獨家借貸協議是指由一家貸款方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所簽訂的協議;國際銀團借貸協議則是指由數家國際性銀行組成一個銀行集團,按一定貸款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貸款所簽訂的協議。國際銀團貸款有以下特點:
(1)提供貸款的銀行有兩家以上,而借款人是共同的。兩家以上國際商業性銀行共同提供的貸款稱國際辛迪加貸款。國際商業性銀行與國際金融機構共同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貸款稱為聯合貸款。
(2)國際銀團貸款可以分散貸款風險,尤其適合於那些貸款的數額比較巨大,貸款期限比較長的貸款。當借款人到期無力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息時,各參與貸款銀行可以分擔損失。(3)利用國際銀團貸款方式可以避開有些國家法律規定的某些借貸方面的限制,如數量限制、期限限制、借款人或貸款人資格限制等等。
(4)國際銀團貸款大多由一家或數家銀行牽頭,聯合其他多家銀行,按共同的貸款條件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牽頭銀行通常代表其他銀行與借款人談判,借款人不必與每一家貸款銀行談判,因此貸款程序並不十分復雜,借款成本也比較低。
3、按貸款期限,可分為短期國際借貸協議、中期國際借貸協議和長期國際借貸協議。短期國際借貸協議規定的貸款期限一般在1年以下;中期國際借貸協議的貸款期限一般為1—5年;長期國際借貸協議的貸款期限則多在5年以上,有的長達50年之久。
4、按貸款利率是否浮動,可分為固定利率的國際借貸協議和浮動利率的國際借貸協議。固定利率的國際借貸協議是指貸款利率在貸款協議有效期間內固定不變的借貸協議,多適用於短期借貸;浮動利率的國際貸款協議的貸款利率在貸款協議有效期間是變化的,多適用於中長期貸款。
5、按是否提供擔保,可分為有擔保的國際借貸協議和無擔保的國際借貸協議。有擔保的國際借貸協議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如物權擔保或信用擔保,以保證到期還款,減少貸款風險,大部分國際借貸協議為有擔保的國際借款協議。無擔保的國際借款協議不要求借款人提供借款擔保,多用於政府貸款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
6、按貸款用途,可分為國際項目借貸協議和國際非項目借貸協議。國際項目借貸協議是指借款人為某一特定項目的建設而向貸款人貸款所簽訂的協議,它要求借款人必須將借款用於該特定項目,並以該特定項目的預期收益償還貸款本息,不得挪作他用;國際非項目借貸協議則不要求借款人必須將借款用於某一項目,或用於某一特定目的。政府借貸及國際金融組織借貸多屬於項目借貸,而國際商業銀行借貸多屬於非項目借貸。
Ⅷ 國際金融機構體系的構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是根據1944年聯合國國際貨幣金融會議通過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建立的。1945年2月正式成立,1947年成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其宗旨是:通過會員國共同探討和協商國際伙計問題,促進國際貨幣合作;促進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開發會員國的生產資源;促進匯率穩定和會員國匯率有條不紊的安排,避免競爭性的貨幣貶值;協助會員國建立多邊支付制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增長的外匯管制;協助會員國克服國際收支困難。
會員國繳納的基金份額,是基金組織最主要的資金來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主要業務活動除了對會員的匯率政策進行監督,與會員國就經濟、金融形勢進行磋商和協調外,則是向會員國提供借款和各種培訓、咨詢服務。
世界銀行集團
世界銀行集團包括世界銀行、國際開發協會和國際金融公司。這三者的共同宗旨是通過提供和組織長期貸款和投資,解決會員國恢復和發展經濟的資金需要,資助他們興辦特定的基本建設工程。但三者的貸款對象和方式有所不同。世界銀行主要是向成員國提供長期的貸款優惠;國際開發協會則致力於低收入國家提供長期低息援助性貸款;國際金融公司主要向成員國的私人部門提供貸款。
世界銀行的資金來源有會員繳納的股金、向國際金融市場借款、出讓債權、經營中的利潤收入。其主要業務為向發展中國家提供長期貸款。
國際開發協會是專門對較窮的發展中國家發放條件優惠的長期貸款的金融機構機構,成立協會的建議是1957年提出的,正式成立於成立於1960年9月。
國際金融公司建立於1956年7月,申請加入該組織的國家必須是世界銀行會員國。國際金融公司的組織結構和管理方式與世界銀行相同。其主要任務是對屬於發展中國家的會員國中私人企業的新建、改建和擴建提供資金。
區域性國際金融機構
1.亞洲開發銀行:1966年成立於東京,行址設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其宗旨是通過發放貸款和進行投資、技術援助,促進本地區的經濟發展與合作。我國在亞洲開發銀行的合法席位於1986年恢復,為亞行的第三大認股國。
2.非洲開發銀行:1963年成立,行址設在象牙海岸首都阿比讓,我國於1985年加入該行,成為正式成員國。其宗旨是為成員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提供資金支持;協助非洲大陸制定發展規劃,協調各國的發展計劃,以期達到非洲經濟一體化的目標。
3、加勒比開發銀行:加勒比開發銀行是地區性、多邊開發銀行,1969年10月18日,16個加勒比國家和2個非本地區成員在牙買加金斯敦簽署協議,成立加勒比開發銀行 (Caribbean Development Bank,CDB) 。1970年1月26日,協議生效,1月30日,理事會成立大會在拿騷舉行。總部設在西印度群島的巴貝多首都布里奇頓。該行的宗旨是促進加勒比地區成員國經濟的協調增長和發展,推進經濟合作及本地區的經濟一體化,為本地區發展中國家提供貸款援助。該行的宗旨:是促進加勒比地區成員國經濟的協調增長和發展,推進經濟合作及本地區的經濟一體化,為本地區發展中國家提供貸款援助。
4、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EBRD,簡稱歐銀,成立於1991年,建立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的設想是由法國總統密特朗於1989年10月首先提出來的。他的設想得到歐洲共同體各國和其他一些國家的積極響應。1991年,該銀行擁有100億歐洲貨幣單位(約合120億美元)的資本。歐盟委員會(前歐洲共同體委員會)、歐洲投資銀行和39個國家在銀行中擁有股權。最大股份擁有者是美國,佔10%,其次是法國、德國、義大利、日本和英國各佔8.5%,東歐國家總共擁有股份11.9%,其中前蘇聯佔有6%。宗旨是:在考慮加強民主、尊重人權、保護環境等因素下,幫助和支持東歐、中歐國家向市場經濟轉化,以調動上述國家中個人及企業的積極性,促使他們向民主政體和市場 經濟過渡。投資的主要目標是中東歐國家的私營企業和這些國家的基礎設施。
5、歐洲投資銀行:歐洲投資銀行是歐洲經濟共同體成員國合資經營的金融機構。根據1957年《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
條約》(《羅馬條約》)的規定,於1958年1月1日成立,1959年正式開業。總行設在盧森堡。宗旨:《羅馬條約》第130條規定,歐洲投資銀行不以營利為目的,其業務重點是對在共同體內落後地區興建的項目、對有助於促進工業現代化的結構改革的計劃和有利於共同體或幾個成員國的項目提供長期貸款或保證;也對共同體以外的地區輸出資本,但貸款興建的項目須對共同體有特殊意義(如改善能源供應),並須經該行總裁委員會特別批准。對與共同體有聯合或訂有合作協定的國家和地區,一般按協定的最高額度提供資金。
6、美洲開發銀行:美洲開發銀行 (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 -- IDB) 成立於1959年12月30日,是世界上成立最早和最大的區域性、多邊開發銀行。總行設在華盛頓。是美洲國家組織的專門機構,其他地區的國家也可加入,但非拉美國家不能利用該行資金,只可參加該行組織的項目投標。其宗旨是「集中各成員國的力量,對拉丁美洲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計劃提供資金和技術援助」,並協助它們「單獨地和集體地為加速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貢獻」。
7、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 )簡稱亞投行,是一個政府間性質的亞洲區域多邊開發機構,重點支持基礎設施建設,法定資本1000億美元,總部設在北京。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於2014年10月24日在北京成立,首批意向創始成員國有包括中國、印度、新加坡等在內21個國家財長和授權代表。截止2015年4月1日,法國、德國、義大利、盧森堡、瑞士、韓國、巴西、俄羅斯、荷蘭、喬治亞、丹麥等已同意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這使亞投行擴圍至51個成員國,其中31個國家已成為正式的意向創始成員國。
國際清算銀行與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
國際清算銀行(BIS)於1930年成立於瑞士巴塞爾,其目的是處理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德國賠款的支付和解決德國國際清算問題。此後,其宗旨改為促進各國中央銀行間的合作,為國際金融往來提供額外便利,以及接受委託或作為代理人辦理國際清算業務等。該行建立時只有7個成員國,現已發展到45個國家和地區。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1975年,十國集團國家的中央銀行行長建立,1998年7月,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通過《巴塞爾協議》(全稱是《關於統一國際銀行的資本計算和資本標準的協議》 ),成為國際銀行監管方面代表性的文件。
Ⅸ 國際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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