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外包是什麼意思
簡單點說,就是金融企業將自己的應該自己完成的部分工作,外發給其他企業承擔。比如說,銀行需要ATM機,但是他自己不會生產和後續維護,這個工作就可以金融外包給專業的技術公司來生產和維護這些設備。
金融服務外包是指金融機構將其部分事務委託給外部機構或者個人處理。2005年2月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公布了(金融服務外包》,對金融服務外包監管提供指引。該文件將金融服務外包定義為「受管制實體在持續性的基礎上利用第三方來完成一些一般由受管制現在或將來所從事的事務,而不論該第三方當事人是否為公司集團內的一個附屬企業,或為公司集團外的某一當事人。
具體來看,金融服務外包不僅包括將業務交給外部機構,還包括將業務交給集團內的其他子公司去完成的情形:不僅包括業務的初始轉移,還包括業務的再次轉移(也可稱之為「分包」):不僅包括銀行業務的外包,還包括保險、基金等業務領域的外包。
從外包內容上看,金融服務外包包括金融信息技術外包和金融業務流程外包(BPO)
金融信息技術外包,是指金融企業以長期合同的方式委託信息技術服務商提供部分或全部的信息技術服務,主要包括應用軟體開發與服務、嵌入式軟體開發與服務,以及其他相關的信息技術服務等。金融業務流程外包是指金融企業將非核心業務流程和部分核心業務流程委託給專業服務提供商來完成,主要包括呼叫中心、財務技術支持、消費者支持服務、運營流程外包等。
『貳』 青海商信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青海商信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3月18日,是由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版立的權一家專業的金融服務公司,公司憑借完善的經營管理體系、領先的風險管理理念、優秀的專業人才團隊、廣泛的綜合資源優勢、先進的業務技術手段、合理的操作流程設計和科學的風險防範機制,致力於推動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以市場化、專業化、規范化的運營模式分擔和化解銀行汽車按揭的信貸風險。公司主要從事金融外包業務、分期信貸、金融租賃及票據直、轉等業務。注冊資金5000萬元,企業性質屬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內設機構:業務部、風控部、貸後部、財務部、行政部、客服部、資產保全部、汽車資源部、質保(延保)部、動產動態監管部、金融業務部共11大部門。所有部門骨幹成員都具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專業水平,向客戶提供全方位、全過程的高質量服務。公司與多家銀行、金融機構合作為各人、企業提供一站式綜合金融服務
法定代表人:任丙春
成立時間:2015-03-18
注冊資本:5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630000010024141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五四西路7號1樓商鋪
『叄』 金融服務外包是干什麼的通俗易懂的說啊,不要復制
金融服務外包就是幫金融企業做一些低水平的,但是又不得不做的事,比如說錄入類,版語音類,憑證整理類的事權情。金融企業自己做吧,要場地要人要設備,有點得不償失,因此就出現了專門做金融服務外包的企業,術業有專攻嘛。這樣別人能賺到錢,金融企業也降低成本。
金融外包financial service outsourcing是指金融企業持續地利用外包服務商(可以是集團內的附屬實體或集團以外的實體)來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擔的業務活動。外包可以是將某項業務(或業務的一部分)從金融企業轉交給服務商操作,或由服務商進一步轉移給另一服務商(即「轉包」)。
金融外包始於二十世紀70年代的歐美,證券行業的金融機構為節約成本,將一些准事務性業務(如列印和存儲記錄等)外包。到了90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術升級的推動下,金融外包主要集中在IT領域,涉及整個IT行業。據統計2005年整個IT行業的支出中有45%為外包支出。
『肆』 外包服務里的金融流程服務外包,具體情況是怎麼樣的呀
我就是做這個的,目前杭州從事離岸金融流程外包的企業還不多,但是整體金融外包市場卻很成熟,這塊未來會發展很大。
『伍』 請問什麼是金融外包服務
金融外包financial service outsourcing是指金融企業持續地利用外包服務商(可以是集團內的附屬實體或集團以外的實體)來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擔的業務活動。外包可以是將某項業務(或業務的一部分)從金融企業轉交給服務商操作,或由服務商進一步轉移給另一服務商(即「轉包」)。金融外包始於二十世紀70年代的歐美,證券行業的金融機構為節約成本,將一些准事務性業務(如列印和存儲記錄等)外包。到了90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術升級的推動下,金融外包主要集中在IT領域,涉及整個IT行業。據統計2005年整個IT行業的支出中有45%為外包支出。
『陸』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都做什麼業務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的業務分為兩類:
第一類:銀行外包服務公司業務
凡是銀行非核心的業務銀行都有可能外包給金融外包服務公司,現在外包的業務內容包括:
1、憑證影像化處理人員外包(也包括信用卡、歷史檔案的憑證影像化掃描和補錄人員外包);
2、業務集中處理人員外包;
3、個人貸款助理人員外包;
4、電話銀行呼叫中心人員外包;
5、軟體開發人員外包;
6、安保人員外包(包括保安、監控中心值守人員外包);
7、現金清分、整點人員外包;
8、ATM機清機加鈔人員外包;
9、清算人員外包(包括同城票據交換等人員外包);
10、大堂經理、大堂助理、大堂引導員人員外包;
11、信用卡銷售人員外包;
第二類:證券、保險等的外包服務
這一類主要集中在票據影像化處理人員外包及呼叫中心人員外包,其他如保安等由於規模小,一般有物業公司承擔,少專業外包。
(6)金融外包服務西寧擴展閱讀:
金融外包financial service outsourcing是指金融企業持續地利用外包服務商(可以是集團內的附屬實體或集團以外的實體)來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擔的業務活動。外包可以是將某項業務(或業務的一部分)從金融企業轉交給服務商操作,或由服務商進一步轉移給另一服務商(即「轉包」)。
金融外包始於二十世紀70年代的歐美,證券行業的金融機構為節約成本,將一些准事務性業務(如列印和存儲記錄等)外包。到了90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術升級的推動下,金融外包主要集中在IT領域,涉及整個IT行業。據統計2005年整個IT行業的支出中有45%為外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