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論文一篇 題目 我國金融監管體系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對策 本科畢業論文 要求8000到10000字 加急 高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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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企業融資的問題,跪求答案,謝謝,會追加懸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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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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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增長率如果是1.07第10年資產達到1.97倍第11年達到2.1倍
㈢ 金融會計決策者相關。再次求助~
作為CDS的賣方,正確的披露應該是既在資產一邊確認獲得類似年金的固定費用的收益,也應在負債一邊根據第三方違約發生的概率,及時計提自己的或有負債或准備等。這也符合財務會計的謹慎性原則。此外,財務報告中的問責制,要求誠實披露即使是對自己不利的消息。在對高杠桿的披露上,雖然投資銀行在年報上體現了自身的杠桿比率,但是由於有表外業務SIVs等的存在,真實的杠桿比率則更高。所以在對CDS和SIVs等工具的披露問題上,相應的銀行和機構並沒有做到誠實的披露,也就意味著企業實際存在更高的風險。
(3)或有事項披露。或有事項,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其結果須由某些未來事件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的不確定事項。常見的或有事項主要包括:未決訴訟或仲裁、債務擔保、產品質量保證(含產品安全保證)、承諾、虧損合同、重組義務、環境污染整治等。東亞國家對擔保的披露很少,而熟悉東亞經營環境的人都知道,幾乎所有的大公司和銀行都經常為其關聯或無關聯的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如以銀行擔保貸款為例,在東亞各國,企業的普遍做法:一是資金實力雄厚的企業為實力較弱的企業提供借款擔保,以幫助後者獲得貸款;另一是許多企業集團為取得借款相互提供擔保。如果這些交叉擔保借款不予以披露,則一方面為銀行不良債權的形成留下了隱患,另一方面許多效率低下,不具備盈利性的項目在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獲得了資金,嚴重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一旦市場略有波動,就會出現企業償付危機的連鎖反應,進而引發銀行的兌付危機。
以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缺陷,掩蓋了公司真實的財務狀況,造成信息的嚴重不對稱,誤導了投資者,當市場出現波動,出現投資者沒有預料的情況,投資者就會恐慌,紛紛撤資,進而出現金融市場的混亂,最終引發金融危機。
(二)薄弱的內部控制難以應對金融風險
內部控制的目的包括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提高經營管理效率,防範和控制財務風險,實現單位經營管理目標。良好的內部控制能起到防範風險的作用。內部控制薄弱,就會降低企業的抗風險能力,最終難以承受金融風險的沖擊。
1、金融企業內部控制鬆懈難以抵制金融風險
商業銀行的經營原則要求其必須實行資產負債管理.以資金來源控制資金的運用, 防止超負荷經營.保持資產與負債的期限、數量、結構相對應.提高資產的流動性。降低不良資產比例.規避經營風險.提高經營效益。在金融危機中,被整頓、兼並、重組的銀行大多是在經濟過熱的環境中,沒有能夠嚴格貫徹風險控制的經營原則,盲目追求高利潤,甚至銀行資金流入證券市場,潛伏著巨大的風險。一旦遇到市場環境的急劇變化,就難以應對。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內部的經營管理不善,不按資產負債管理原則經營,各種制度如貸款審批制度、貸審分開制度、貸後跟蹤制度、貸款回收責任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內部稽核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等沒有嚴格執行。
亞洲金融危機中發生的原因之一就是企業內部控制存在缺陷。表現之一是在會計管理上存在帳外經營、弄虛作假的現象。許多金融機構為了逃避管制,獲得巨額收益,放鬆了會計管理,搞帳外經營。比如,日本山一證券公司倒閉的直接原因是帳外債務高達21億美元。還有些金融機構弄虛作假,編造會計信息,如大和銀行紐約分行隱瞞嚴重虧損,虛報利潤。表現之二是在內部財務會計管理上缺乏有效的內控制度。許多亞洲國家的金融機構在內部牽制制度上存在嚴重缺陷。如,大和銀行在美國債券市場上的交易完全由井口俊英一人負責,交易過程和交易紀錄只有他一人知道,最終釀成巨額虧損。內部控制制度的另一個重要原則就是經常性的檢查和監督。在許多亞洲國家,金融機構的內部稽核常常是走過場,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導致銀行的經營狀況惡化、經營風險大增。
在次貸危機中,對借款人進行認真而詳細的審查是銀行發放貸款的第一個步驟,也是銀行過濾風險的重要基礎。本來住宅抵押貸款的取得,銀行是有相當嚴格的標准,貸款人一般需要滿足5C 標准( 既品德,能力,資本,抵押品,經營環境和聯系性),才可以得到貸款。同時借款人在得到款項以後還需要嚴格的執行協議並受到發放貸款機構的監督。但隨著住房價格的上漲和資產證券化的發展,貸款機構為了擴大自己的利益, 開始放寬甚至取消相關標准,規避內部控制,最終釀成金融危機。
2、非金融企業內部控制薄弱難以應對風險
在金融危機來襲時,非金融企業遇到的最大困難莫過於流動性不足,以致無法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終導致停產,倒閉。在金融危機的環境下,貨幣大幅度貶值,房產等抵押品的價值下跌,導致許多在經濟過熱的時候大量負債的企業無法償付債款,銀行等金融機構產生大量不良負債,出現擠兌風潮,結果是大家都對市場失去信心,金融機構收縮信貸,不敢輕易貸款,企業出現資金斷流,流動性危機。許多經營多年的大牌企業也都紛紛重組,兼並,甚至倒閉。中小企業更是缺乏資金進行生產,有的只能停業。這些紛紛停產,倒閉的企業,很大一部分是由於在經濟繁榮的時候,抱有過於樂觀的態度,過度負債。負債是可以降低企業資金成本,為股東帶來收益,但是當負債上升到一定比例時,負債帶來的破產風險就會超過收益。
發生金融危機的亞洲國家內部控制形同虛設,致使經營杠桿和財務杠桿作用程度普遍偏高。當這些國家受到外部沖擊,在海外的銷售額下降而又不能被其國內需求平衡時,企業的利潤額下降會變得很顯著,甚至會造成企業的巨額虧損。危機過程中揭示出來的公司和金融機構的財務問題遠比想像得嚴重,貨幣貶值又進一步使它們的財務困境惡化。當金融風暴來襲時,自然經不起沖擊,加劇金融危機。
(三)審計監督弱化加大了金融危機的風險
審計主要職能是監督和公證,就是由審計人員通過對被審單位會計信息的審核檢查、判斷被審單位的經濟活動是否符合既定的標准。對違反標準的經濟行為予以揭露井提出糾正措施;根據被審單位的會計信息審核檢查的結果出具審計報告,對被審單位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公允性表示意見。審計人員很重要的一條職業道德就是獨立、客觀和公證。對於前面闡述的會計信息披露問題和內部控制缺陷問題等,審計人員是否發現,是否在審計報告中提出,並向有關部門揭露都與金融危機的發生有著一定關系。如果能及時發現這些問題,並提出建議,那麼就會減少金融危機發生的可能性。可惜發生金融危機的國家普普遍沒有注重審計監督。固然審計本身由於政府的干預,抽樣審計不可避免存在風險,加之會計技術和內容的復雜性等有局限性,但為世人所矚目的大規模、普遍性金融危機出現時,不能不說監管當局監督不力,其中當然包括審計當局難以逃脫的責任。
(四)違背謹慎會計原則削弱了抵禦金融危機的能力
謹慎原則是世界公認的會計原則,它要求各企業或單位在進行會計核算時。必須合理預計將來可能要發生的費用或損失,並要計人本期損益。也就是將可能要集中發生的大額損失或費用,在未發生之前就要有所准備、合理配比和適當分散。使會計資料所反映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建立在一種穩妥可靠的基礎上。
韓國的金融危機從表現形式上看,是一個外債償付危機。由於企業大規模投資造成外債太高。高負債率和不利的外部環境使許多企業破產或瀕臨破產的邊緣,銀行呆帳、壞帳急劇加大, 無力償還外債。此外,韓國沒有謹慎對待開放資本市場問題,韓國資本市場在條件尚未十分成熟時過早對外開放,結果引起匯市、股市大幅度波動,使經濟陷人困境。再如泰國,銀行要求財務公司計提壞賬准備金的比率平均為1.13% ,這在1996年經濟滑坡的局勢下,顯然是相差甚遠。從會計角度分析,說明這些國家的企業包括金融企業在內,沒有充分合理地預計未來可能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和可能要出現的風險,該提壞帳准備金的沒有提,該提足的卻沒有提足,等到危機發生時,沒有足夠的資金彌補,違背了謹慎原則。
在本次的次貸危機中,金融機構的貪婪性促使其過度貸款,卻沒有考慮其潛在的風險,計提足夠的壞賬准備。在一些法律訴訟中多指控某些金融負債存在不當估計。如當帶追索權的抵押資產被打包證券化出售後,類似於應收賬款按質押取得借款處理,在不核銷該類債權的賬面價值的同時增加一項負債,有關債權的壞賬風險仍由出售抵押資產企業負擔,並合理提取用於質押資產的壞賬准備。抵押貸款機構既要在資產負債表上確認一個負債,又要按合理的方法計提壞賬。FASB Statement No.140《金融資產的轉移、服務權以及金融負債的解除》規定與帶追索權義務的金融資產相關的負債應以公允價值計量,FASB No.45解釋要求還需附註披露擔保品的性質、未來可能支付的最大金額、負債的賬面價值和可獲得擔保品的性質及可回收金額,但在一些法律訴訟中多指控該負債金額為不當估計,違背謹慎會計處理原則。
四、會計在防範金融危機中的作用
(一)為防範金融危機提供會計信息
會計信息是通用的國際商業語言。一切金融交易、資金流動,都要通過會計核算來加以計量、分類和報告,都必須在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加以記載和反映。它既服務於企業內部管理,又服務於投資者,以及與企業工作相關的財稅、金融及審計部門。因此會計是金融活動的信息源和資料庫。會計提供的金融活動信息是否及時、准確和完整,直接關繫到金融決策的時效性和正確性。會計信息滯後、失真和殘缺,是產生金融危機的重原因之一。如果會計核算是真實、全面、及時的,當金融風險起於青萍之末時,金融企業決策者重視會計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就能及時發現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或化解。因此,為決策部門提供及時、真實、全面的會計信息,對於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通過內部控制提高企業自身免疫力
通過內部控制提高企業對金融危機的免疫力才是防範金融危機的根本。內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範各種風險。為了使各種風險控制在許可的范圍之內,建立內部控制必須以審慎經營為出發點,要充分考慮到業務過程中各個環節可能存在的風險,容易發生的問題。設立適當的操作程序和控制步驟來避免和減少風險,並且設定在風險發生時要採取哪些措施來進行補救。如建立健全嚴密的會計櫃台監督制度,對資金流出進行事中監督,把差錯、事故消除在日常業務處理之中。又如在貸款程序上,加強財務監督,嚴格審查借款企業的會計報表,防止資本不足、資不低債、無力還貸的企業通過障眼法和種種不正當的甚至違法的手段,騙取貸款,把會計部門的財務監督與信貸部門的貸款「三查」制度結合起來。運用會計手段,通過檢查、分析借款企業的銀行帳戶、會計帳簿、報表,還可以有效地督促那些有錢不還的賴帳企業,及時還貸,以化解企業的不良資產。以上種種措施都可以提高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從而起到防範金融危機的作用。
五、防範金融危機的會計對策
隨著國際經濟一體化的進一步加強和發展,各國在經濟、金融方面的聯系越來越密切,在給全球經濟帶來諸多發展機遇的同時,也使金融不穩定因素大大增加。表面繁榮的背後,潛伏著較以往更大的能夠導致金融危機的風險。因此,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必須加強金融風險防範意識,謹防全球性金融危機的爆發。會計對金融危機具有一定的防範作用,那麼加強會計改革就顯得很有必要。
(一)健全會計信息披露制度
健全會計信息披露制度,盡快完善現行會計信息披露制度,制定資本市場所急需的新的規范性法規,對上市公司必須披露的會計信息內容、時問、方式以及違規後的處罰應作出更詳盡的規定,增強其可操作性。尤其要加強對金融機構的信息披露,將提高金融信息透明度成為完善外部風險管理機制的重要內容。要進一步明確各類機構的作用、運作規范,參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關於金融體系透明度的要求,對金融機構特別是金融創新方面,實行必要的強制性信息披露措施,加強對信息披露的管理,提高金融運行、金融風險、金融創新產品的透明度。
(二)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切實防範各種經營風險
進一步加強對高風險領域的內部控制,比如,對信用證管理的控制。此外,配合各項授權制度,制定嚴格的內部控製程序,將各種經營風險壓縮到最低限度。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監督制度的目標是:保證公司財產安全與完整;控制有關數據的正確性與可靠性;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 防止舞弊,控制風險。與此同時,在建立公司內控制度時,要具有前瞻性,要統觀時間與空間全局,通過在公司內部營造有利的控制環境,有效的會計系統和各種切合實際行之有效的控製程序,輔之以一定的控制手段如組織架構控制、授權批准控制、預算控制、實物控制、內部審計控制等,並將這些控制手段揉入到建立的各種經營管理的具體制度中,如固定資產的資、采購、報廢處理制度、物質進出保管使用管理制度、產品的保管與出庫管理制度現金收支與核算制度、費用報銷審批制度等,因為這些控制制度,都與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密切相關。建立科學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僅能有效保證會計信息資料披露的真實和完整性,而且能提高企業經營效率和效果,從而能應對金融風險。
(三)加強外部監督體系的監管力度
要保證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的披露質量,不僅要搞好公司內部的整治和規范,同時要加強和完善公司外部的治理結構,保證中介機構對上市公司的監督質量。首先中介機構自身要本著對廣大投資者負責的態度,不斷提高自己的職業道德素質和執業水平;其次作為中介機構的行為主管約束部門( 如財政部門、證管部門、行業協會等) 要努力創造條件去能夠真正起到其應有的約束中介機構行為的職能作用; 第三,如果一旦中介機構在履行自身職能時出現有違職業道德或失職行為的,作為管理約束部門決不能姑息遷就,應加大處罰力度,通過外部監督機構的審計監督和加強外部中介監督機構的法律責任約束,以保證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質量。
(四)健全會計法律法規體系
一是健全法制建設,加大執法力度。立法部門應該進一步完善法規體系,制訂出具體的會計法規實施細則,明確會計信息披露違規行為的判斷標准和懲處方法,避免執法上的混亂,使有關法規更具實用性、可操作性,以堵住會計信息披露不規范的法律漏洞;其次,有關管理部門應該加大執法力度,特別要嚴加追究違規公司領導人責任,強迫那些私慾膨脹、以身試法者能反省和收斂自己的趨利行為,使會計信息在法制的維護下恢復其本來面目。再次是完善證券法律法規體系。規范證券市場的會計信息披露問題必須有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作為根本保障。
(五)提高會計人員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
一般情況下,會計人員是虛假會計信息的直接操作者,客觀地講,如果會計人員具備了較高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圍內可以有效防範和抵制虛假會計信息的出籠。加強會計教育,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積極開展對更新的會計知識的培訓及定期的檢查,對不具備條件的會計人員不允許上崗,要把定期開展期培訓與考試結合起來,給出上崗與否的標准。一個國家的經濟運行質量的好壞和高素質的會計人員是密不可分的,治理會計信息失真依賴會計人員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的提高。所以,只有不斷提高廣大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
六、結束語
金融危機的爆發是由各種因素引起的,會計只是其中一個方面的因素。本文從會計角度分析近代幾次金融危機,進而提出防範金融危機的會計對策。目的是為預測,防範金融危機提供一點幫助。金融危機不斷發生新的變化,引發金融危機的因素也會出現變化。然而我們只有不斷的研究,吸取金融危機的教訓,才能更好的預防金融危機的再次發生。
㈣ 如何加強企業外部監督,以保證會計制度良好運行
做一個參考:
企業會計監督是會計工作的基本職能,是我國經濟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會計監督制度主要是企業對其經濟業務活動全過程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進行控制、考核和指導,其目的在於使各類經濟業務和財務收支在國家法律、法規和制度允許的范圍內,按預定的目標、計劃和原則進行,以獲得最優的經濟效益。
一、我國企業會計監督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會計監督法律的約束機制不全
在我國社會經濟快速的發展過程中,會計體系需要健全的法制來規范和保障,但在目前會計工作中所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行為。雖然新的《會計法》已頒布,但是相關配套的法律、法規沒有跟上,使得當出現違規事件,仍然沒有相應法律條款進行有力地制裁,使得會計監督形同虛設,導致會計不能有效的行使其監督職能,導致企業會計監督不力。
(二)會計人員綜合素質偏低,職業道德觀念有待加強
會計人員是會計信息的提供者,會計人員綜合素質以及職業道德觀念在會計監督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前些年我國會計人員奇缺,從現階段來看,雖解決了量方面的問題,但在職的會計人員中受過高等專業教育的人數還只是占極小部分,多數沒有經過專業培訓,而且有的還是無證上崗。會計人員整體的素質不高,知識結構、學歷結構和業務水平偏低,缺少分析能力,從而導致反映經濟活動的會計信息失真。會計人員的監督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缺乏職業風險意識,職業判斷能力弱,自我管制能力差,惟命是從,在權大於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會計信息失真在所難免。
(三)企業外部的會計監督不力
執法部門執法不力。我國目前總的說來還是人治大於法治,執法部門往往有章不循,以權代法,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得作假付出的代價大大小於產生的利益,對有關責任人起不到應有的懲戒作用,致使一些經營者和單位領導膽大妄為,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各種類型的企事業單位都存在嚴重的會計信息失真現象。雖然我國企業外部監督方式很多,包括法律監督,財政監督,工商稅務監督,金融監督等,監督體系可謂龐大,但監督效果卻不理想,原因是各種監督的功能交叉,標准不一,加之分散管理,缺乏橫向信息溝通,未能形成有效的監督合力。
二、加強企業會計監督的對策
(一)正確認識會計監督的重要地位,完善有關法律法規體系
會計監督的有效實施,離不開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健全的法律法規,是會計監督能有效實施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國會計體系逐漸完善過程中有法可依的基礎。我國已頒布了新《會計法》,為從源頭上防止會計監督弱化,維護市場經濟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還應盡快出台《會計法》實施細則,提高《會計法》的可操作性;建立和完善統一的會計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滿足企業多元化經營的需要。會計部門要以現有的法律、法規為依據,制定和完善各種會計監督實施辦法和操作規程,盡量把實際工作中一些新情況、新問題補充進去,逐漸地充實完善,監管人員在工作中要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公開辦事程序,使會計監管做到公正、公平、公開。
(二)培養高素質會計人才,加強會計職業道德觀念的建設
由於會計人員出具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經營活動的整個過程,他的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會計的輸出結果。所以高素質的會計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方面的素質。首先是要有較強的法制觀念,這樣才能在國家會計法律體系下真正履行會計人員的職責,其次是要具備良好的會計職業道德,有一定的行為規范來自我約束,遵守公共道德,保持良好的信譽。這樣素質的會計人員才是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會計職業本身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保障。然後,會計人員要有較高的業務素質和較強的綜合能力。會計人員專業知識、技能的高低決定著會計信息質量的高低,所以要注意會計工作人員業務素質的繼續提高,提供機會給他們進行繼續教育。最後,會計人員還要有較高的風險管理能力。高素質的會計人才首先要主動的學習新的知識和技能,提高業務操作能力,同時國家、社會也要提供相關的人力、財力和物力對這些會計人員進行培養,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的真實性,全面性,使得會計監督能夠有效的得以執行。
(三)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會計監督機制
內部監督是會計監督的基礎,是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的重要措施。社會監督、政府監督的目的是為了督促企業內部監督到位。企業加強內部監督的程度,建立完整的內部監督機制。如何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則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一是財政部門作為會計主管部門,應加大對企業管理層和會計等相關人員的宣傳教育,讓他們認識到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從而建立起良好的內部控制實施環境,否則再好的制度也是形同虛設。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大中小股東的投票權,防止大股東一人說了算,提高管理決策的民主性和科學性。三是完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三權分立、相互制衡的內部控制機制。明確股東代表、董事、監事的任免制度,規定他們的權力和責任,對董事會議事規則及重大事項的決策等都要形成長效機制。四是強化內部審計機構和監事會的獨立地位和作用, 賦予其更多的監督權。內審機構和監事會能否有效行使監督權,關鍵看能否保持應有的獨立性,只有享有充分的獨立性才能有效履行監督權,真正起到內部監督的作用。五是重大項目要採取重抓事前、事中控制,事後持續跟蹤監督的方式進行管理,對發現的內部控制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進行修正,確保內部監督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四)加強企業外部的會計監督力度
在會計監督中單純強調內部監督是不夠的,也必須加強對會計工作的外部監督,也就是加強社會審計監督和政府監督。社會審計監督是指注冊會計師接受委託,根據有關規定,以獨立第三者的身份對委託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客觀、公正、全面的評價,對依法公開披露的單位會計報告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加強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的有效性,是提高會計監督力度的外部基礎之一。國家監督具有權威性,是指財政、審計、稅務、工商、人民銀行、證券監督、保險監管等政府機關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代表國家對各單位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的會計監督檢查,進行宏觀調控,它是我國經濟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會計監督體系的主導,與企業內部監督起互補作用。政府監督要明確職責,合理分工,建立責任制,各負其責。
㈤ 外部金融環境會對企業產生哪些不利的影響
外部金融環境對企業發展影響重大,意義深遠,但大多數企業往往忽略了金融環境變化對企業發展造成的影響。為什麼?因為一般金融環境的變化是「漸變」的,尤其我國現階段資本市場尚不成熟,衍生金融工具並不多見,對企業發展的影響還不大,也就導致了企業往往忽略外部金融環境變化對企業發展的影響。
始於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的金融危機,美元貶值,人民幣升值,外部金融環境急劇變化,在這種急劇的變化當中,金融環境對企業發展的影響就十分凸顯,據國家發改委統計,僅到2008年9月,我國就有超過86000家企業破產!我國企業發展普遍面臨困境。金融環境的變化對企業發展可謂影響重大。面對金融環境的變化,企業不應該是被動的改變,而應該是主動的適應。
蔣氏平衡分析法認為,面對金融危機,金融環境急劇變化,企業發展遇挫的根本原因不在於金融危機,而在於金融危機所導致的金融環境劇烈變化之後,原有的企業發展模式與金融環境嚴重失衡是導致企業發展遇挫的根本原因。例如在此次金融危機中,對我國出口企業打擊最為嚴重,其中又以勞動力密集型企業,低附加價值產品打擊最為嚴重,為什麼?在原有的金融環境下,美元兌人民幣匯率較高,勞動力成本低,我國產品較之國際同類產品佔有價格低廉的優勢;而在新的金融環境下,人民幣升值,美元貶值,原有的優勢盪然無存,而我國出口產品附加價值低,才造成了我國企業發展遇挫。企業發展模式與金融環境嚴重失衡是導致我國企業發展遇挫的罪魁禍首!
我國金融環境已經經歷過兩次劇烈變化,一次是改革開放,一次是加入WTO,在這兩次金融環境變化中,淘汰了一批不能適應新金融環境下的企業,興起發展了一批能夠與新的金融環境相適應,平衡發展的企業。
金融環境的「突變」如果說是商海中的驚濤駭浪,快速淘汰,適者生存的話,那金融環境的「漸變」,就是商海中的迷霧,在不知不覺中讓人迷失。我國是新興市場國家,資本市場不完善,衍生金融工具不多見,對企業發展目前影響不大。但隨著我國經濟發展,資本不斷完善,諸如期貨、期權等沒有實際交易僅代表未來利益和義務的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這些衍生金融工具很有可能會引起企業未來財務狀況以及盈利能力的劇烈變化,如果不能及早著手研究,評估,就有可能導致企業決策失誤。
無論是金融環境的突變還是漸變,對企業發展而言,既是危機,也是機遇。金融環境突變,是大浪淘沙,留下的是真金!能夠適應新金融環境生存發展的企業,市場渠道更加寬廣,市場競爭力更強,能夠快速做大做強!這從改革開放和加入WTO兩次金融環境就能夠看出。而金融環境的漸變,就是細水長流,洗盡塵埃,留下明珠!注重與時俱進,與金融環境變化保持平衡發展的企業,更能夠抓住機遇發展,規避風險。所以金融環境的變化對企業發展是影響重大,意義深遠!
㈥ 影響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外部原因有哪些
影響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外部原因主要有:
一、政府因素
國家扶持政策一直向大企業傾斜,而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不夠,這是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歷史原因。針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門檻相對較高,中小企業融資必須付出更大的成本。
二、金融機構因素
1、銀行金融機構的運作機制約束中小企業融資。政府的謹慎性原則,使得中小企業貸款首先受到傷害。金融機構內部清理整頓,使得銀行收縮信貸規模,尤其是對中小企業的「惜貸」。
2、缺乏與中小企業相適應的金融機構。大銀行不願向中小企業投放資金。雖然城市商業銀行、信用社和地方性商業銀行等成為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主導行,但是還是滿足中小企業的需求,最終制約了當地中小企業的發展。
三、信用擔保因素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還不完善,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機構少,並且擔保基金的種類和數量遠遠不能滿足需求。民營擔保機構受到歧視,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而無法與協作銀行形成共擔機制。
四、直接融資因素
企業的直接外源融資主要是通過發行股票的股權融資和發行企業債券的債券融資。從股權融資來說,上市的門檻太高,使得大多數中小企業無法通過這種方式解決急需的資金。
五、法律體系因素
現在的法律制度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擔保、上市等融資方面的保護甚少。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一、政府的政策引導
政府部門的引導要結合各省實際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切實幫助企業和銀行部門解決實際問題。
著力研究適合本地區的經濟金融對策指導。
完善金融保障體系,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
二、加強金融機構的自我完善
合理配置金融資本.在金融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充分利用利率的杠桿作用,對市場的金融貸款進行市場調節。
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充分發揮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四板市場)的作用。
健全金融組織體系。
創新金融產品體系。針對中小企業不同的貸款需求,開發多樣化金融產品。
三、規范中小企業的內部管理
要明晰企業的產權,建立股份合作制。
規范企業財務制度,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財務報表體系,提高企業財務狀況的透明度和財務報表的可信度。積極清償銀行的債務和應付款項,建立企業的信用制度,提高企業的信任水平。
爭做誠信優質企業。企業必須有良好的信用觀念,樹立良好的企業法人形象,杜絕不良信用記錄,提高企業還款的信譽程度,大力開拓產品市場。
㈦ 我國公共管理的外部監督體系存在哪些問題應該採取哪些對策
一、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重新認識
國有資產,顧名思義,就是屬於國家所有的一切財產和財產權利的總稱,是一個很大的范疇,它存在於各個經濟領域當中,雖然其表現的形態不一樣,但涉及的卻都是國有資產管理的問題。具體地講國有資產主要有以下三種表現形式:
1、經營性國有資產。經營性國有資產指國家作為出資者在企業中依法擁有的資本及其權益。具體地說,經營性國有資產,指存在於產品生產、流通、經營服務等領域,以盈利為主要目的,其產權屬於國家所有的一切財產。根據經營活動的不同性質,經營性國有資產可以劃分為金融性國有資產和非金融性國有資產兩大類。
2、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廣泛存在於基礎設施、環境衛生、科學研究、文化教育、國防產業等公共領域。隨著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的深入,以公共事業為主的國有資產投入將迅速增長,發展空間和活力很大,是國有資產拓展的一個重要領域。
3、資源性國有資產。資源性國有資產是指在人們現有的知識、科技水平條件下,對某種資源的開發,能帶來一定經濟價值的國有資源。主要的表現形式是國家擁有的土地、森林、礦藏、文物等。這一形態的國有資產具有雙重性,一方面它是一種國家可以支配的資產;另一方面這種支配對於生態、環境等又存在較大影響,因此需要按照可持續發展的目標,統籌規劃、科學利用。
二、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沒有完善的法律體系對國有資產進行規范
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面臨的一個突出問題是立法滯後,適應新體制要求的法律法規短缺,沒有相關的國有資產管理法規來調整國有資產關系、規范國有資產運行,使國有資產的監管與經營缺少必要的依據。
(二)國有資產出資人制度尚未健全
目前的情況是資產形成上渠道多頭、來源復雜,資產管理分散,相關部門工作缺乏有效協調,甚至嚴重影響規章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實施。因此,必須認真研究誰在實際上履行出資人代表的職責,更好地建立出資人制度。
(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過於單一,管理目標不明確
目前 在國有資產管理上,單純以競爭性國有企業的資產管理目標來衡量所有資產,沒有針對不同類型國有資產進行差異化管理和建立不同的管理體系、評價體系,從而導致了不同類型的國資管理與其目標職能發生扭曲和錯位,在制度的基本層面上為國有資產管理的低效率現象提供了容留的空間。另外,在各類國有資產的管理中還存在如下問題:
1、對國資委缺乏有效監督。按照十六大精神設立的國資委集管資產、管人、管事於一身,如果缺乏有力監督,國資委的權力就無限大,由少數人專權和操縱,極易形成內部人控制,各種規章制度等都可能成為牟利的工具。
2、政企分開仍未徹底解決。目前, 國國資改革一些先行地區在國資管理體制上採取「三個層次」構架模式,一些地方黨委、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出於保證社會穩定的考慮,或多或少超越出資人職責范圍,干預國資管理機構及其下屬營運機構的經營活動,干涉國有企業的人權、事權和資產處置權。
3、金融性國有資產等的出資人缺位問題依然存在。新成立的國資委僅管理非金融類的國有經營性資產。國資管理體制改革沒能解決金融性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資源性資產的出資人缺位問題,特別是多龍治水的局面仍存在於金融領域,無人對金融業經營的盈虧負責。
三、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建議
(一)逐步完善國有資產法體系,立法規范國資管理
1、國有資產法體系應當反映國有資產運行的中國社會主義特色。始終把保障國有資產運行符合全民利益,作為國有資產法體系的結構據以定型和變動的宗旨。
2、國有資產法體系應當符合市場經濟對國有資產運行的基本要求。在制定統一適用於各種國有資產的法規的同時,分別制定經營性國有資產法規和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法規,並且把經營性國有資產法規作為國有資產法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將確立國有資產所有者、投資者和佔用者的市場主體地位的法規和保障國有資產實現價值化、貨幣化、證券化的法規,置於國有資產法體系中的突出地位。
3、國有資產法體系應當與國有資產運行系統的結構相吻合。國有資產法體系的結構,在具有一定超前性的同時還要適當兼顧國有資產運行的過渡模式的某些要求;把關於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資源性國有資產作為國有資產法體系中相對獨立的組成部分。
(二)國有資產有進有退,逐步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
政府作為公共機構,主要職責應為社會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政府的主要收入來源不應是經營國有資產或收取企業利潤而應是稅收,並將收入用於公共建設和服務,其目的在於為整個社會提供基礎性服務,促進社會的平等和整體發展。因此,規范的國有資產布局應逐步向公共領域和基礎性產業傾斜。但在目前國有企業依然在競爭性領域大量存在的情況下,對國有經營性資產管理體制的完善就成了重中之重。
國有企業是 國國民經濟的支柱,因此應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探索公有制特別是國有制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大力推進企業的體制、技術和管理創新。除極少數與國家戰略和安全息息相關的企業必須由國家獨資經營外,積極推行股份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進一步促進競爭性國有企業產權的多元化和流動化。
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國有大中型企業繼續實行規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進壟斷行業改革,積極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市場和政策引導,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進一步放開搞活國有中小企業,深化集體企業改革,繼續支持和幫助多種形式的集體經濟的發展。
(三)預防國有資產流失,治理企業腐敗。
1、搞好資產評估,准確量化國有資產。國有資產定價應以市場為基礎,由市場的供求關系決定,即在公開、公平、透明的原則下,由中介機構根據當時的市場供需情況來評估確定。在交易過程中嚴格審查參與交易各方的資質,充分發揮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服務、監督作用,提高評估結果的准確性、公正性。
2、規范產權交易行為。進一步落實產權責任主體,建立規范的交易決策和運作制度,防止少數人權力過分集中,搞暗箱操作。有效發揮產權交易所和技術產權交易所的作用,加強產權交易的監督力度,指導產權市場有序發展,為國有資產的交易提供透明的平台。
3、健全國有企業經營者激勵長效機制。明確上市公司對經營者實施股票激勵制度的股票來源渠道,應允許經營者將股權通過指定的產權交易進行交易,交易價格由市場決定。
4、完善國有大中型企業資產運作的相關政策。對進行資產運作前存在的不實資產,可以按規定進行核銷;採取科學合理的方法,對國有資本退出企業過程中進行的資產評估,使評估價值更接近市場價值;對在資產置換過程中,債權債務同時轉移給受讓方的,有關因轉讓資產行為應繳納的增值稅中的地方收入部分,准予先征後返;對資產運作中企業直接支付的稅收和費用,也作適當的降低和調整等。
5、加強對無形資產的管理。(四)建立科學有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1、縱向上,以國家所有為前提,以出資人為根據,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的國有資產范圍,並賦予其完整而統一的權力與責任。堅持以國家所有為前提,已不同於傳統的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管理,這里的國家所有,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而非單純由中央政府來履行。
2、橫向上,要區分國有資產的不同類型,確立專門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在分別確定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角色之後,需要進一步落實專門的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機構。政府應研究出台相應政策,對業已成立的國資委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約束,防止其權力過大。
按照上述原則,應逐步完善金融性、行政事業性和資源性國有資產的管理體制。應該特別提出的是,在進行金融性國有資產管理改革時,不應將其歸入國資委管理,因為金融機構,主要是銀行,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國有企業的債權人,如果都由國資委行使所有者權益,就會存在利益沖突,國資委甚至有可能安排金融機構為國有企業發放定向貸款,最終延誤企業改革。
3、一步健全非金融競爭性國有資產經營體制。對於非金融性國有資產,可以參照先行地區的成功經驗,構建三層管理體制:第一層設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出資人主體,對政府負責,主要職責是管資產、管產權;第二層是控股公司,是資本運營主體,在國有資產調控的范圍內決定具體投資行為,選派國有資產產權代表;第三層是國有資產所投資的具體公司,為經營實體,是國有資產能夠增值與否的決定性環節。
管理的分層級授權,強化了不同層級的相對獨立性。在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條件下,事實上存在雙重授權,即國務院授權國資委代表國家行使出資人職責;國資委對授權代理的資產也可採取授權方式,選擇有條件的資產經營公司代理經營。在授權的范圍內,每一個層級可以獨立運作,並擁有不受干預的權力。由於中間層是代表政府對企業行使國有資產的所有權,以股東身份對企業進行控制並對控股企業行使股東權利。因此,中間層離企業距離更近,控制更直接,利益關系更明顯,因此應逐步制定相應規范,規定其不可行使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職能,防止其對企業的管理控制與公司治理規則發生沖突.
㈧ 金融企業的財務發展和應用中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起著舉足輕重的促進作用.但由於其產出規模小、資本和技術構成較低、受傳統體制和外部宏觀經濟影響大等因素,使得中小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存在著與自身發展和市場經濟均不適應的情況.須引起各方注意,研究對策,以促進我國中小企業的改革與發展.一、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的現狀目前,我國中小企業中,有相當一部分忽視了財務管理的核心地位,管理思想僵化落後,使企業管理局限於生產經營型管理格局之中,企業財務管理的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另一方面,由於受宏觀經濟環境變化和體制的影響,中小企業在加強財務管理方面遇到了阻礙.例如,政策的「歧視」使中小企業和大型企業不能公平競爭;地方政府行業管理部門大量的干預,使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短期化;財務管理受企業領導的影響過大;等等.二、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一)融資困難,資金嚴重不足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初步建立了較為獨立、渠道多元的融資體系,但是,融資難、擔保難仍然是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最突出的問題.其主要原因:第一,負債過多,融資成本高,風險大,造成中小企業信用等級低,資信相對較差.第二,國家沒有專設中小企業管理扶持機構,國家的優惠政策未向中小企業傾斜,使之長期處於不利地位.第三,大多數中小企業是非國有企業,有些銀行受傳統觀念和行政干預的影響,對其貸款不夠熱心.第四,中介機構不健全,缺乏專門為中小企業貸款服務的金融中介機構和貸款擔保機構.(二)投資能力較弱,且缺乏科學性一是中小企業投資所需資金短缺.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是中小企業資金的主要來源,但中小企業吸引金融機構的投資或借款比較困難.銀行即使同意向中小企業貸款,也因高風險而提高貸款利率,從而增加了中小企業融資的成本.二是追求短期目標.由於自身規模較小,貸款投資所佔的比例比大企業多得多,所面臨的風險也更大,所以它們總是盡快收回投資,很少考慮擴展自身規模.三是投資盲目性,投資方向難以把握.(三)財務控制薄弱一是對現金管理不嚴,造成資金閑置或不足.有些中小企業認為現金越多越好,造成現金閑置,未參加生產周轉;有些企業的資金使用缺少計劃安排,過量購置不動產,無法應付經營急需的資金,陷入財務困境.二是應收賬款周轉緩慢,造成資金回收困難.原因是沒有建立嚴格的賒銷政策,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應收賬款不能兌現或形成呆賬.三是存貨控制薄弱,造成資金呆滯.很多中小企業月末存貨佔用資金往往超過其營業額的兩倍以上,造成資金呆滯,周轉失靈.四是重錢不重物,資產流失浪費嚴重.不少中小企業的管理者,對原材料、半成品、固定資產等的管理不到位,出了問題無人追究,資產浪費嚴重.(四)管理模式僵化,管理觀念陳舊一方面,中小企業典型的管理模式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高度統一,企業的投資者同時就是經營者,這種模式勢必給企業的財務管理帶來負面影響.中小企業中相當一部分屬於個體、私營性質,在這些企業中,企業領導者集權現象嚴重,並且對於財務管理的理論方法缺乏應有的認識和研究,致使其職責不分,越權行事,造成財務管理混亂,財務監控不嚴,會計信息失真等.企業沒有或無法建立內部審計部門,即使有,也很難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另一方面,企業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素質差,管理思想落後.有些企業管理者基於其自身的原因,沒有將財務管理納入企業管理的有效機制中,缺乏現代財務管理觀念,使財務管理失去了它在企業管理中應有的地位和作用.三、解決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對策我國中小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是由宏觀經濟環境和自身雙重因素造成的.所以,為了更好地解決問題,須從政府、市場和企業自身三方面入手.(一)政府要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建設,盡快制定或完善有利於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1、中小企業的經營規模小、抵禦市場風險的能力差、資金經營的能力差等決定了它通過市場融資資信很低的特點.這從客觀上要求國家通過穩定的融資機制給予適當的扶持.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制定了針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及優惠政策,如日本的《中小企業基本法》和《中小企業現代化促進法》、美國的《中小企業法》和《公平執行中小企業法案(1996)》等.在這方面我們應該借鑒國際經驗.值得欣慰的是,我國已開始著手這方面的工作.比如,不久前我國出台了《關於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據悉,由九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起草的《中小企業促進法》不久將出台.2、成立中小企業基金.包括特定用途基金、擔保基金、風險投資基金、互助基金等,其資金來源可以是各級政府金融機構及中小企業的入會費,管理上實行基金封閉運行,集中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3、加快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是以服務為宗旨的中介組織,不能以盈利為主要目的,擔保費的收取,不能以增加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為代價.國家經貿委、國家工商總局、財政部等10部委不久前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中小企業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就引導中小企業增強信用觀念,改善其信用狀況以創造良好的信用環境,以及加快我國社會化信用體系的建設步伐.這標志著我國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社會化信用體系建設開始啟動.值得注意的是,在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過程中,要把建立信用擔保制度和建立其它社會化服務體系(如中小企業資信評估機構,中小企業投資及融資信息服務機構,中小企業聯合會等)結合起來,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形式多樣的服務.(二)中小企業投資要面向市場,對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正確進行投資決策,努力降低投資風險1、應以對內投資方式為主.對內投資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新產品試制的投資.二是對技術設備更新改造的投資.三是人力資源的投資.目前應特別注意人力資源的投資,從某種角度說,加強人力資源的投資,擁有一定的高素質的管理及技術型人才,是企業制勝的法寶.2、分散資金投向,降低投資風險.中小企業在積累的資本達到了一定的規模之後,可以搞多元化經營,把雞蛋放在不同的籃子里,從而分散投資風險.3、應規范項目投資程序.當中小企業在資金、技術操作、管理能力等方面具備一定的實力之後,可以借鑒大型企業的普遍做法,規范項目的投資程序,實行投資監理,對投資活動的各個階段做到精心設計和實施.另外,要注意實施跟進戰略,規避投資風險.(三)企業要苦練內功,強化資金管理,加強財務控制1、提高認識,把強化資金管理作為推行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容,貫徹落實到企業內部各個職能部門.由於資金的使用周轉牽涉到企業內部的方方面面,企業經營者應轉變觀念,認識到管好、用好、控制好資金不單是財務部門的職責,而是關繫到企業的各個部門、各個生產經營環節的大事.所以要層層落實,共同為企業資金的管理做出貢獻.2、努力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使資金運用產生最佳的效果.為此,首先要使資金的來源和動用得到有效配合.比如決不能用短期借款來購買固定資產,以免導致資金周轉困難.其次,准確預測資金收回和支付的時間.比如應收賬款什麼時候可收回,什麼時候可進貨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數,否則,易造成收支失衡,資金桔據.最後,合理地進行資金分配,流動資金和固定資金的佔用應有效配合.3、加強財產控制.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在物資采購、領用、銷售及樣品管理上建立規范的操作程序,堵住漏洞,維護安全.對財產的管理與記錄必須分開,以形成有力的內部牽制,決不能把資產管理、記錄、檢查核對等交由一個人來做.定期檢查盤點財產,督促管理人員和記錄人員保持警戒而不至於疏忽.4、加強對存貨和應收賬款的管理.近年來,很多中小型企業陷入經營流動資金緊缺的困境,加強存貨及應收賬款管理是重要的解困措施.加強存貨管理,盡可能壓縮過時的庫存物資,避免資金呆滯,並以科學的方法來確保存貨資金的最佳結構.加強應收賬款管理,對賒銷客戶的信用進行調研評定,定期核對應收賬款,制定完善的收款管理法,嚴格控制賬齡.對死賬、呆賬,要在取得確鑿證據後,進行妥善的會計處理.(四)加強財會隊伍建設,提高企業全員的管理素質目前,不少中小企業會計賬目不清,信息失真,財務管理混亂;企業領導營私舞弊、行賄受賄的現象時有發生;企業設置賬外賬,弄虛作假,造成虛盈實虧或虛虧實盈的假象;等等.究其原因,一是企業財務基礎薄弱,會計人員素質不高,又受制於領導,無法行使自己的監督權;二是企業領導的法制觀念淡薄,忽視財務制度、財經紀律的嚴肅性和強制性.為要解決好上述問題,必須加強財會隊伍建設,對財會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和政治思想教育,增強財會人員的監督意識.加強全員素質教育,首先從企業領導做起,不斷提高全員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只有依靠企業全員上下的共同努力,才有可能改善企業管理狀況,搞好財務管理,提高企業的競爭實力.
㈨ 如何完善商業銀行外部治理及監管環境
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規,改善外部治理。通過立法,進一步細化獨立董事制度,提高獨立董事回在銀行董答事會中的比例,通過配套規定細化獨立董事的職責。重構監事會制度,強化監事會對董事會的監督職能。
其次,規范政府職能,改善公共治理。進一步推動政府公共管理職能與所有者職能分開,必須充分尊重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尊重董事會的核心領導權。
第三,完善外部有效監管。積極推進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評價制度,通過評價來督促其規范運作,提升水平。加強對農商行、村鎮銀行等微小銀行監管,幫助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建立明確的銀行破產制度,提高包括股東和存款人在內的公司治理主動性。除了銀行客戶之外,還必須鼓勵債權人對金融機構進行市場監督。
㈩ 外部監管和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區別
①外部監管與內部控制的管理主體不同:外部監管是一國的金融 監管當局進行監管,而內部控制則是金融機構自身進行監管. ②外部監管與金融監管內部控制的具體目標不同 :外部監管從全 局出積習難改,兼顧了金融行業的發展與整個社會經濟的穩定,而金融 機構內部目標是從金融機構自身出發. ③外部監管與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內容不同:外部監管的內容主要 有:監督管理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 ;管理境內金融市場 ;對上市證券的 合法性進行審查監督 ,對有上市股票,債券的公司的資信情況 進行評 估監督.而內部控制的內容主要有 :內部組織結構的控制 , 資金交易風 險的控制 ,衍生工具交易的控制 ,信貸資金風險的控制 ,保險資金的風 險控制 , 會計系統的控制 , 授權授信的控制和計算機業務系統的控制 等. ④外部監管與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實施的方式不同 :外部監管方式 有二種,其一是通過立法實施金融監管,其二是制定各時期特定的金融 政策.而內部控制的實現是依靠金融機構自覺執行 ⑤外部監管與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對象不同:外部監管是一各全 局性,宏觀性的管理活動,把每一個金融機構作為一個有獨立行為能力 的法人或獨立的經濟活動主體看待 ,而內部控制的對象是指向金融機 構內部的各個相關群體及至個人